旅行社基本规章制度
旅行社规章制度

旅行社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保障旅行社和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旅行社及其分公司、分支机构和合作旅行社。
第三条本旅行社的宗旨是:诚信经营,优质服务,为旅游者提供安全、舒适、愉快的旅游体验。
第四条本旅行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国内旅游、出境旅游、入境旅游、旅游咨询、代订机票、酒店、景点门票等业务。
第二章旅行社组织结构第五条本旅行社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负责旅行社的全面工作。
第六条旅行社内设以下部门:1. 市场营销部:负责旅行社的市场推广、广告宣传、客户关系管理等;2. 计调部:负责旅游线路的设计、报价、预订、行程安排等;3. 导游部:负责导游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以及导游服务的提供;4. 财务部:负责旅行社的财务收支、会计核算、资金管理等;5. 人事部:负责旅行社的人力资源管理,包括员工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管理等;6. 质量监督部:负责旅行社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处理旅游者的投诉等。
第三章旅行社业务管理第七条旅行社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旅游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经营活动。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对旅游者进行实名登记,并妥善保管旅游者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购买旅游意外伤害保险,并告知旅游者保险的相关事宜。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与旅游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从业人员购买社会保险。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旅游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处理旅游者的投诉。
第四章旅行社财务管理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行为。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
1. 为了规范旅行社的运营行为,保障旅客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2.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导游、销售人员等。
第二条员工行为规范。
1. 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2. 员工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3. 员工应当尊重旅客权益,积极为旅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第三条安全管理规定。
1. 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旅行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2. 旅行社应当对旅行线路、酒店、交通等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旅客的安全。
3. 在紧急情况下,旅行社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工作,保障旅客的生命安全。
第四条服务质量规定。
1. 旅行社应当积极提升服务质量,确保旅客的出行体验。
2. 旅行社应当提供真实、准确的旅行信息,不得夸大宣传或误导消费者。
3. 旅行社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旅客的投诉和意见。
第五条经营规范。
1. 旅行社应当依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旅行活动。
2. 旅行社应当遵守行业准则,不得损害其他旅行社的合法权益。
3. 旅行社应当合理制定旅行线路和价格,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
第六条处罚措施。
1.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旅行社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扣发工资、停职、解雇等。
2. 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旅行社,相关主管部门将依法给予处罚,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
3. 对于给旅客造成损失的行为,旅行社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七条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旅行社所有。
旅行社的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的管理,规范旅行社的经营行为,保障旅行社、员工和游客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旅行社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及游客。
第三条旅行社应遵循“以人为本、诚信经营、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游客提供安全、舒适、满意的旅游服务。
二、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旅行社规章制度,维护旅行社的声誉。
第五条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六条员工应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积极参与旅行社组织的培训和学习。
第七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互相尊重,不得在工作中发生争吵、斗殴等不良行为。
第八条员工应保护旅行社的财产,不得损坏、浪费、盗窃公司财物。
三、管理制度第九条考勤制度1. 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请假。
3. 请假期间,员工需按规定缴纳请假费用。
第十条请假制度1. 员工年假、病假、事假等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2. 员工加班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加班。
3. 加班工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五险一金制度1. 旅行社为员工购买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2. 员工需按时足额缴纳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第十二条聘用制度1. 旅行社按照国家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2. 试用期一般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执行。
第十三条出差制度1. 员工出差需提前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2. 出差期间,员工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纪律。
3. 出差费用按照旅行社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工资支付流程1. 旅行社按照国家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
2. 员工工资构成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绩效奖金等。
第十五条卫生制度1. 旅行社办公区域、客房、餐厅等场所应保持整洁、卫生。
旅行社公司的规章制度

旅行社公司的规章制度
《旅行社公司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公司宗旨
旅行社公司旨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旅行服务,追求客户满意度和信誉度。
第二条:员工行为准则
1.员工应积极主动,热情周到地对待每一位客户,严禁出现漫不经心、态度恶劣的情况。
2.员工在服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公司的服务流程和标准,不得擅自修改行程、安排或收取额外费用。
3.员工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不得在工作时间穿着不得体或者化妆不得体,严禁与客户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三条:客户隐私保密
1.公司员工需严格遵守客户的隐私保密要求,不得擅自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
2.公司不得将客户的个人信息用于任何商业活动,保护客户的利益和隐私。
第四条:公司财务管理
1.公司财务应当合法合规,不得违法违规操作或者用于个人私利,财务记录需准确清晰。
2.公司对于财务资金的使用需进行适当的审核和审批,杜绝财务风险和损失。
第五条:公司内部管理
1.公司内部人员需保持良好的团队合作和友好的人际关系,不得发生恶性竞争和内部纷争。
2.公司领导需严格遵守内部管理规定,杜绝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
第六条:违规处理
1.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公司将依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检查、降职甚至辞退。
2.对于严重违规或者涉及刑事犯罪的人员,公司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以上规章制度为旅行社公司所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准则,所有员工均应仔细遵守,并且时刻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利益。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行社业务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旅行社的经营管理、员工行为、旅游服务等方面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公平竞争、优质服务的原则,不断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满足旅游者的合理需求。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员工的职责权限,确保旅行社业务的有序进行。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五条旅行社应当依法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手续,取得相关许可证,方可开展旅游业务。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加强对旅游产品的管理,确保旅游产品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旅游产品价格应当真实反映市场行情,不得虚假宣传、恶意竞争。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权益保障制度,及时处理旅游者的投诉和意见,保障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旅行社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旅行社的规章制度,服从旅行社的管理和安排。
第十条旅行社员工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尊重旅游者的权利和尊严,不得侵犯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旅行社员工应当参加旅行社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旅行社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四章旅游服务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包括旅游线路、景点、交通、住宿、餐饮等方面的信息。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签订书面旅游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内容应当包括旅游行程、服务内容、费用、支付方式、争议解决等方面的条款。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安排具备从业资格的导游为旅游者提供服务,确保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旅游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旅游者的个人信息和旅行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旅行社行业规章制度

旅行社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旅行社行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旅行社企业形象,保障旅游者合法权益,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从事旅行社服务的企业及个人。
第三条旅行社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商业道德,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第四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制度,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服务质量。
第五条旅行社应当依法申请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依法纳税,遵守税收规定。
第六条旅行社应当设立完喂的客户服务机构,接受旅游者投诉及意见,及时解决问题。
第七条旅行社应当购买旅行社责任保险,保障旅游者权益。
第八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安全。
第九条旅行社应当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机制,预防和化解经营风险。
第十条本规章由旅行社行业协会组织实施。
第二章经营行为规范第十一条旅行社应当按照旅游合同的约定,提供合格的旅游服务。
第十二条旅行社应当遵守旅游价格明码标价的原则,不得存在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
第十三条旅行社应当对旅游产品负责,不得以次充好,不得降低服务质量。
第十四条旅行社应当倡导和推行绿色环保旅游,保护自然环境,爱护文物遗址。
第十五条旅行社应当关注旅游者的人身安全,确保旅游活动的安全性。
第十六条旅行社应当合理安排旅游行程,不得强制购物,不得变相收取附加费用。
第十七条旅行社应当严格保护旅游者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八条旅行社应当妥善处理投诉,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第三章行业监管第十九条旅行社协会应当组织行业培训活动,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第二十条旅行社协会应当加强行业监督,及时通报和处理不良行为。
第二十一条旅行社协会应当建立问题沟通机制,引导旅行社合理解决争议。
第二十二条旅行社协会应当协调各方合作,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本规章由旅行社协会组织实施。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二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的旅行社,旅行社协会有权依照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勒令关闭等处罚。
第二十五条对于遵守规章规定的旅行社,旅行社协会有权给予表彰、奖励等奖励。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

旅行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遵守法律法规。
1.1 旅行社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非法旅游活动。
1.2 旅行社在经营活动中必须合法合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第二条,保护客户权益。
2.1 旅行社必须尊重客户的合法权益,提供真实、准确的旅游信息,不得误导消费者。
2.2 旅行社需建立健全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安全生产。
3.1 旅行社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对旅游产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客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2 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保护环境。
4.1 旅行社在开展旅游活动时,要积极倡导环保理念,保护自然环境,不得破坏生态平衡。
4.2 旅行社要加强对游客的环保教育,引导游客文明旅游,不乱扔垃圾,不破坏环境。
第五条,诚信经营。
5.1 旅行社要坚持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进行欺诈、不当竞争等不正当行为。
5.2 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行为,不得进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员工管理。
6.1 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6.2 旅行社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服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第七条,奖惩制度。
7.1 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员工的表现给予及时的奖励和肯定,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7.2 奖惩制度要公平公正,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平对待。
第八条,监督检查。
8.1 旅行社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8.2 旅行社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确保经营活动合法合规。
第九条,附则。
9.1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旅行社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9.2 旅行社要定期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经营活动的需要。
旅行社内部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旅行社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旅行社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旅行社的实际情况。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四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公司形象。
第五条员工应诚实守信,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爱护公司财产,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或占用公司物品。
第七条员工应团结协作,相互尊重,共同进步。
第八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第三章考勤制度第十一条员工实行考勤制度,每日上下班打卡。
第十二条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十三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产假等,具体规定如下:(一)事假:员工因私事需请假,每日扣发工资的XX%。
(二)病假:员工因患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病假期间按国家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年假:员工每年享有带薪年假,具体天数根据工龄确定。
(四)婚假:员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五)产假:员工生育,可享受XX天产假。
第十四条员工请事假、病假期间,需按时打卡,不得擅自离岗。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五条旅行社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工作职责。
第十六条旅行社实行绩效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第十七条旅行社实行出差制度,员工因公出差需填写出差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出差。
第十八条旅行社实行工资支付制度,按月支付员工工资。
第十九条旅行社实行卫生制度,员工应保持工作场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打扫。
第五章违纪与处分第二十条员工违反本制度,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第二十一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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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基本规章制度1.1. 总则第一条本旅行社员工的聘用、报到、试用、任用、工作准则、请假、工资、考绩、奖惩、解聘、福利等,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悉依本手册办理。
第二条本旅行社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的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
第三条试用人员、实习人员、新进人员及临时员工的管理,参照本手册办理。
1.2. 聘用第一条本旅行社员工的聘用以能力、品德、学识、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条件为准,采用考试和面试两种方式。
有旅行社副总经理或以上管理人员推荐,只需要面试,否则必须先通过考试再进行面试。
第二条应聘人员的任用以考试、口试为准,必要时进行个人背景状况调查。
1.3. 报到第一条应聘人员经核定录用后,由综合部通知录用人员报到。
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日期报到,于报到前办妥下列手续,并在报到时上交,无故不在期限内办理者,取消其录用资格。
1.上交学历证书、经历证件、身份证复印件,标准半身相片两张。
2.经医院检查合格的体检表一份。
1.4. 劳动合同第一条劳动合同是本旅行社和员工双方在以平等、协商为基础,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的一种书面约定,是双方合作成功的开始。
第二条旅行社《劳动合同》是以国家正式的《劳动合同》为范本,结合本旅行社特点编写的,并通过劳动部门审查,具有法律效用。
第三条旅行社聘用的正式员工,一律与旅行社签署劳动合同。
聘用期限最低为一年,其中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1.5. 试用第一条试用期。
新进员工到职后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为六个月。
试用期满者,由各部门经理报请总经理核准为正式员工。
第二条试用期间成绩欠佳者,旅行社可随时予以解雇。
1.6. 任用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成为本旅行社员工:1.被通缉、判刑有案或解除公职尚未复职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不良嗜好者。
3.思想不良或品德败坏,被旅行社或其它机构开除者。
4.有挥霍公款或贪污行为并记录在案者。
5.参加非法帮会、组织,营私舞弊、声名狼藉者。
6.年龄未满18岁者。
7.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8.欠缺语言机能、行动不便影响工作者。
第二条员工被任用分派工作后,应即赴所分配的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推诿。
1.7. 人事档案管理第一条人事档案是全面反映员工作经历、现实情况和工作业绩的真实记录,是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人才的一个重要依据,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试用期满并转正后,员工须将个人社会档案由原档案存放单位转至旅行社人事部门保存。
第三条凡调离旅行社的人员应尽快办调档手续,部门经理以上人员需在离职三个月后调档。
第四条自行存放档案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旅行社一律不予以报销。
1.8. 工作准则第一条员工应遵守本旅行社一切规章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忠于职守,努力工作,不得泄露业务上的机密。
第三条员工对未经明确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第四条员工应珍惜旅行社信誉,凡个人的意见涉及旅行社的,不经上级许可不得对外发表。
第五条员工对一切公物应爱惜使用,不经许可不得私自携出。
第六条员工不得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第七条员工除周末、例假、因公出差或请假外,均应按时办公,不得旷职或迟到早退。
第八条员工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时、下班时间是下午六时,中午休息时间自十二时至下午二时三十分。
第九条员工上下班时间逾时到岗或提前离岗者视为迟到或早退。
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以内,每发生三次以旷职半天计;迟到或早退十五分钟以上、一小时以内,每次均以旷职半天计。
迟到或早退一小时以上以旷职一天计。
迟到或早退的统计在每月底结算。
因特殊原因迟到、提出报告经查明确实或报经核准而早退者,可免于按迟到、早退计算。
第十条本旅行社员工在上班时间因公外出时,应以口头方式向直接主管报请核准,并说明事由、欲出地点、与何人接洽以及预定返回时间。
未经核准擅自外出,情节严重者均以旷职论处。
1.9. 请假第一条除规定假日及因公出差外,凡不能上班的员工均应依本规定请假。
第二条员工请假应依规定办妥工作代理人,并填写请假单,于事先报请主管核准。
1.请假一天以上者,由副总经理、总经理核准。
2.请假除因紧急情况不能事先呈核时,必须事后补齐请假手续,其余不经核准的缺勤,均以旷职论。
假期已满未销假,又未续假者也以旷职论。
第三条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公伤假等六种。
第四条事假1.一次不得超过五天,全年不得超过七天。
2.事假一次超过四天,在请假期间,如遇例假也以请假计算。
当月事假在5天以内的按天扣发绩效工资,超过5天不满15天的扣发当月绩效工资的50%,超过15天的扣发当月全部基本工资。
第五条病假1.因一般疾病或受伤必须治疗时,必须请病假,病假全年不得超过十五天,但因疾病住院时请病假不得超过三十天。
2.因患重大疾病需长期治疗者,经医师开具证明后,视病情报请总经理核准延长其假期,每次以一年为限。
3.病假逾第一款规定者,须以未请事假或特别休假冲抵,在不足时,可以批准停薪留职。
4.请病假二天以上者需有医院证明。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请假治疗:在6个月规定的医疗期内的,按下列标准发放病假工资,工龄不满2年,发基本工资的60%;满2年不满4年,发70%;满4年不满6年,发80%;满6年不满8年,发90%;满8年以上,发100%。
在规定的一年的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上岗或上岗后不能胜任工作的,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公伤假。
有关认定和待遇按国家工伤管理条例执行。
第七条婚假。
婚假十天(不可分开请假,且含例假日)。
第八条产假。
女性员工分娩,给假九十天。
四个月以上妊娠流产或小产给假四十二天。
第九条丧假。
1.父母或配偶死亡可请假七天。
2.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之父母及子女死亡可请丧假五天。
3.逾期可申请以事假充抵。
4.必须分开请假,以天为单位,自丧亡日起七天内办理实施。
第十条员工请假日数计算,如系中途到职者(每年以一月一日为起算点),除产、婚、丧及公假仍照规定办理外,其余事、病假依此比例计算递减。
第十一条请假未满一天者,按一天计算。
1.10. 工资第一条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年终奖金。
第二条基本工资为员工工资总额的55%,绩效工资为员工工资总额的45%。
第三条员工考绩与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无论何种原因请假每月超过二十个日历日,该月绩效工资全额扣除。
第四条年终奖金于每年春节前发放,其金额核定以年度考核为准。
第五条请假扣减工资。
请假超过规定请假标准者,按天计算扣减数额。
第六条代扣项目。
社会保险、福利员工自己承担的部分和应交纳的劳保费,旅行社每月从员工工资中直接代扣代缴。
第七条员工在停职期间,停发一切工作工资,复职时不得要求补发。
1.11. 考绩第一条考绩的宗旨在于考核员工的工作效率、工作绩效、能力、品德及对旅行社的适应性,并以此作为核发绩效工资、升迁及培训的参考依据。
考绩暂为年终考核。
第二条按照工作性质由个人述职,再由总经理复考核定。
第三条年考每年元月底以前完成对员工上年的年终考核。
第四条考绩等级以各项因素总得分核定。
1.优:九十分以上。
2.良:八十分以上,不满九十分。
3.中:六十分以上,不满八十分。
4.差:六十分以下。
第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绩不得列为优等。
1.受记过以上处分者。
2.迟到或早退每月累计达二次以上、全年累计达二十次以上者。
3.请事假超过规定的期限者。
4.旷职每月超过半天、全年超过五天者。
第六条员工考绩表由综合部保存,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本人直接主管外,其他人员不得查阅。
1.12. 奖惩第一条本旅行社员工的奖励,分为升职、记功、发奖金等。
第二条员工有下列事实之一者,可酌情予以升职、记功、发奖金等奖励:1.对旅行社业务有特殊贡献者。
2.能为旅行社开发新业务者。
3.处于危险情况、冒险执行其职务者。
4.遇到非常事变能奋勇出力、保全员工生命、旅行社财产或重要文件者。
5.对舞弊或其它有害旅行社利益事件能检举揭发或防止其发生,使旅行社减免损失者。
6.才能卓越、勤勉辛劳、奉公守法,对于应办理的工作均圆满完成、足为同事楷模者。
7.其它应给予奖励事项。
第三条本旅行社员工惩戒分为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申诫六种。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酌情予以免职、停职、降级、减薪、记过、训斥等惩戒:1.徇私舞弊或教唆帮助他人徇私舞弊者。
2.窃职或故意毁坏旅行社财务者。
3.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旅行社类似业务,损及旅行社利益者。
4.泄露旅行社业务机密及资料,或以文件帐册示人者。
5.违反旅行社各种规章或命令者。
6.有渎职、失职或失察者。
7.不服从上级命令导致工作不能圆满完成者。
8.擅离职守、贻误公务者。
9.品行不端、损害旅行社名誉者。
10.伪造帐目、虚报费用者。
第五条员工应受奖励或惩戒之事发生时,其部门经理应随时将有关事实呈总经理核定。
1.13. 解聘第一条员工解聘分辞职、停职、辞退。
第二条员工辞职时,应向旅行社提出申请。
第三条辞职申请未经总经理核准前应继续工作,不得先行离职,否则扣发该月份工资。
第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停职:1.因病或因事请假,超过规定期限者。
2.刑事诉讼程序中被拘留者。
3.触犯刑事或违反本旅行社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五条依前条第一款停职的员工,其停职其未逾一年者,经总经理核准可予以复职;依前条第二款停职的员工在拘留消除后,经总经理核准,可予以复职;依前条第三款停职的员工,获得不起诉或经法院判决无罪及停职期满时,经总经理核准,可予以复职。
第六条停职期间不记入工龄内。
第七条凡停职员工不得在其它旅行社任职,否则视为自动免职。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以辞退:1.连续旷职三日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职达六日以上者。
2.考绩连续两次列劣等者。
3.停职员工被法院判决处以有期徒刑以上刑法者。
4.触犯刑律或违反本旅行社规章情节严重者。
第九条经解聘的员工,在接到解聘通知书后,应即将所经办事项及经营的案卷、帐目、款项、公物等全部交代清楚,向本旅行社综合部门办理离职手续,其应领取的工资及奖金应于上述手续办妥后再予发给。
1.14. 福利第一条本旅行社为安定员工生活,增进员工福利,须办理各项福利。
第二条本旅行社员工应依法办理各项劳动保险,保险费用由本旅行社及员工依法分摊。
第三条正式员工可以享受通讯补贴和交通补贴。
第四条旅行社应在适当时机办理员工旅游事宜。
第五条为酬劳全体员工的辛勤劳动,旅行社于年终举办聚餐。
1.15. 附则第一条本手册如有未尽事宜,由总经理授权综合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条本手册经总经理核定后实施,修正时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