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账务处理的规定
(新)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管理,是根据当年对上级对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绩效考核后,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账务管理和使用管理。
为保证资金专项管理,运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特制订本公共卫生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资金来源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常住人口每人每年25元。
2、区卫生局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3、区卫生局根据财政下拨经费情况及上半年考核结果,一般在每年7月下达当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的50%,到本中心账户.二、专账管理1、中心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
拨入款项统一计入“财政补助收入—专项补助-基本公共卫生专项经费”科目,支出要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补助支出项目列支.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必须严格财务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专项资金的使用率要与项目工作进度相适应。
三、强化制度为保证公共卫生项目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严格管理,制订建立公共卫生项目资金专帐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是单位为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院领导统一核算。
(二)管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资金账务处理的规定【精选文档】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账务管理的规定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区卫生局按照专账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以下几点暂行规定:一、资金使用总体要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相匹配,支付依据充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取得的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二、科目使用和账务处理(一)取得收入收到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102)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4020103)(二)支出资金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生支出时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50102)贷:银行存款(102)现金(101)同时,选择“财政补助支出”。
具体如下:1.当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生人员补助、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按实际发生额及项目列明细支出,药品支出不可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列。
2.当医疗卫生机构对村卫生室进行补助时,按实际发生额列: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村站业务费。
3.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未收到财政拨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而提前开展此项工作时,可根据财政或主管部门的通知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50102)贷:银行存款(102)现金(101)实际收到财政拨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时借:银行存款(102)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4020103)4.当年财政拨入的该服务经费大于此项工作支出时,分两种情况:⑴当此项工作经业务部门考核已全部完成当年的工作量,该项目结余部分按规定上交财政或卫生主管部门借: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余)贷:银行存款⑵当此项工作当年还未结束,还需要来年继续时: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贷方余额结转下年开展此项工作使用5.当年财政拨入的此项经费小于此项工作支出时⑴在确认财政已全额拨入了此项经费时,应将支出明细进行清理,将超支部分调入医疗卫生支出的医疗支出中列支,账务处理如下:借: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负数)⑵年末,确认财政还有应拨未拨此项经费时,将应拨未拨金额账务处理如下: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贷: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来年收到财政拨来该笔款项时:借:银行存款贷:财政应返还额度(三)期末结转期末(或年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借: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贷: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期末(或年终)将财政补助基本支出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应当设置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和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两个明细科目:借: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贷: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年末,将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贷方余额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借: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贷: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数额。
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卫生院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万荣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专项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更好地为全县居民提供公共卫生服务,根据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5〕311号)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用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实施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重型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卫生监督协管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工作成本补助。
今后国家调整项目类别及范围,按新的规范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卫生行政部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其他相关医疗卫生机构(项目执行单位尚不具备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条件,所委托的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
第四条项目资金安排按照“统筹使用、倾斜基层、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实行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拨付办法,既要保证11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面开展,又要根据目标任务的.比重,合理安排项目资金,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第五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要体现两个结合,一是经费管理采取预算管理和项目管理相结合;二是经费核拨以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
第二章资金拨付第六条根据本年度上级财政对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数额,结合我县城乡实际常住人口,确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拨付总额。
第七条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于每年年初编制当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计划和用款计划,并连同上一年度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县卫生局。
先由县卫生局财务室与公共卫生股审核汇总,报县卫生局负责人批准后,将预拨资金拨付到各项目服务单位。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财务管理

三、资金预算安排与拨付渠道
省卫生厅
省财政厅
县财政局
县卫生局
图例: 提供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方案 专项资金的拨付渠道
县级项目单位
四、项目资金管理
管理依据:
_____《财政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社〔2010〕311号)
四、项目资金管理 (一)资金管理基本要求
四、项目资金管理
(二)财务管理基本要求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2、完善内部财务控制体系 3、规范预算、决算管理
70%
215
55
11825
100% 100% 100% 80% 30% 100%
4375 4375 4375 27 195 4375
1 0.5 0.3 130 18 1
4375 2187.5 1312.5 3510 3510 4375 13125
注:1.*表示该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由村卫生室承担,按规定,项目40%左右的任务及补助经费需拨付给村卫生室。 2.全省人口总数4375万人;预防接种服务人数为35.2万人/年;新生儿人数30万人/年;孕产妇人数30万人/年;65岁以上老 年人占人口总数比例为 10%;全省高血压、糖尿病患病率参考值分别为15% 和7%;全省重性精神病患病率为77.1%×1%。
二、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及财政补助标准 (一)2012年项目资金使用范围
1、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9、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11、卫生监督协管
补助标准
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

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0‟311号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医改意见和实施方案精神,规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分配和使用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完善政府卫生投入政策的意见》(财社…2009‟66号)和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助资金是指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资金。
第三条各级财政部门要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增加投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免费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县(区)级(含直辖市的区、县,下同)财政部门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安排、拨付及管理的主体责任。
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要按照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经费标准足额安排补助资金预算。
第四条中央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对地方开展基本公1共卫生服务予以补助。
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根据各地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口和国家规定的人均经费标准,统筹考虑区域财力状况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确定。
第五条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照“当年预拨、次年结算”的办法下达,当年按服务人口、人均经费标准预拨补助资金,次年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情况结算。
中央对地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绩效考核办法由卫生部、财政部另行制定。
第六条省级财政要安排必要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困难地区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地方各级财政可根据本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和财力承受能力,适当增加服务项目内容,提高经费补助标准。
第七条地方各级财政要会同卫生部门在绩效考核的基础上,统筹使用上级财政和本级财政安排的专项补助资金。
各地要结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的具体办法。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引言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是指政府为保障公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统筹筹措的专项资金。
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管理对于保障公民的健康权益,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卫生服务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是推进全民健康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必然需求。
本文将从资金筹措、分配使用、监督评价等方面,系统阐述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管理制度的基本构架和具体内容。
一、资金筹措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筹措是保障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首要环节,合理的筹措方式可以确保资金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从而有效地促进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
资金筹措的主要渠道如下:1.政府预算拨款:政府应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需求,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预算拨款,并及时足额支付。
2.社会统筹资金:社会统筹资金是指通过社会筹款、游行募捐等方式筹措的资金,用于弥补政府预算不足的部分。
社会统筹资金的筹措应遵循公开透明、合法合规的原则,并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
二、分配使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使用是保障资金高效利用和公平合理分配的重要环节。
具体分配使用的原则如下:1.市场化原则: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应遵循市场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和服务质量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确保资金的最大化利用效益。
2.优先原则: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分配应优先满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需求,特别是贫困地区和薄弱环节的医疗卫生服务机构。
3.规范使用原则: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杜绝浪费和滥用资金的行为。
三、监督评价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监督评价是保障资金使用效果的重要手段,通过有效的监督评价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具体的监督评价措施如下:1.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监督机制,明确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和职能,做到有人负责、有标准可依。
2.资金使用情况的监测和评价:定期对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效果,及时纠正不规范行为。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及资金管理使用解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分解及资金管理使用解析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城乡居民提供政府统一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范围内的各项服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不得用于各种罚款、偿还债务、捐赠赞助、投资等支出。
一、财务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认真执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制度》,加强资金管理。
要求: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收入与支出统一纳入基层医疗机构预算管理,准确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确保资金安全、完整。
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的使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
主要是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人员技术服务、授课(指对群众的健康教育讲课费用)、随访补助等费用,以及材料、通讯、交通、印刷、邮寄、宣传、场地租赁等物耗成本费用。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财务管理与会记核算,根据“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的财务管理办法1、及时列支费用,避免补助资金结余过大2、明确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和列支标准,确保支出合理,建立补助资金转账和备查帐核算,做到核算清晰。
3、规范补助资金账目处理,正确核算账务。
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账务处理(一)—基本账务的处理1、收到经费科目类别:财政补助收入(402)财政补助收入下设一级明细科目:公共卫生补助收入按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会计制度》财政补助收入—共卫生补助收入设立二级明细科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拨入的主要用于政府指定公共卫生任务等的专项补助。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管理及会计核算

2010〕311号)。
政策规定
(五)《卫生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的通知》(卫妇社发〔2011 〕38号)。
(六)《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通知》(国卫基 层发〔2013〕7号)。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说明:
1.此表由省、市、县级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和考核所到县(区)使用项目资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机构)分别填报。其中,省、市、 县级卫生计生(卫生)行政部门需分别填报全省、全市、全县的“实际支出金额”。“实际支出金额”应包括本级使用金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 他机构)仅填写本单位实际收支情况。考核组现场收取表格。
(2)收集填报表和项目资金收支明细账。 收集各机构填报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统计表》(须加盖单位财务章或 公章)。收集各机构项目收支明细账复印件。
(3)考核“预算执行进度”指标。查看2013年度账簿设置和会计凭证,核实该单位项目支出情 况。
资金支出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总额/预算安排资金)×100%。
纸版原件、电子版
2013 年度项目进展数据 包括全省和下பைடு நூலகம்各市的 2013 年度项目进展数据和妇幼卫生年报有关数据(盖章)。
和妇幼卫生年报
纸版原件、电子版
政策规定—考核要求
县(区)级准备材料清单
号
材料名称
项目组织管理材料
信息系统建设材料
说明
形式
1.全县 2013 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
账务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和规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合理使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区卫生局按照专账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以下几点暂行规定:
一、资金使用总体要求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规定为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对于按规定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项目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城乡居民收费。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使用补助资金,根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参考标准,将补助资金用于相关的人员支出以及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必需的耗材等公用经费支出,资金支出进度与业务进度相匹配,支付依据充分。
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所取得的补助资金要实行专账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会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设施建设、设备配备和人员培训等其他支出。
二、科目使用和账务处理
(一)取得收入
收到财政拨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银行存款(102)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4020103)
(二)支出资金
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发生支出时
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50102)
贷:银行存款(102)
现金(101)
同时,选择“财政补助支出”。
具体如下:
1.当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时,发生人员补助、差旅费、交通费、办公费、印刷费、其他公用经费等支出,按实际发生额及项目列明细支出,药品支出不可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中列。
2.当医疗卫生机构对村卫生室进行补助时,按实际发生额列:公共卫生支出——其他公用经费——村站业务费。
3.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未收到财政拨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而提前开展此项工作时,可根据财政或主管部门的通知
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50102)
贷:银行存款(102)
现金(101)
实际收到财政拨来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时
借:银行存款(102)
贷:财政补助收入——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
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4020103)
4.当年财政拨入的该服务经费大于此项工作支出时,分两种情况:
⑴当此项工作经业务部门考核已全部完成当年的工作量,该项目结余部分按规定上交财政或卫生主管部门
借: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余)
贷:银行存款
⑵当此项工作当年还未结束,还需要来年继续时:
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贷方余额结转下年开展此项工作使用
5.当年财政拨入的此项经费小于此项工作支出时
⑴在确认财政已全额拨入了此项经费时,应将支出明细进行清理,将超支部分调入医疗卫生支出的医疗支出中列支,账务处理如下:
借:医疗卫生支出—医疗支出
借: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负数)
⑵年末,确认财政还有应拨未拨此项经费时,将应拨未拨金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
贷: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
来年收到财政拨来该笔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
(三)期末结转
期末(或年终)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
借:财政基本支出补助收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收入贷: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基本补助结转期末(或年终)将财政补助基本支出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余)应当设置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和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两个明细科目:
借:财政补助结转(余)—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
贷:医疗卫生支出—公共卫生支出
年末,将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贷方余额转入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
借: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贷: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基本支出结余反映医疗卫生机构结余的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数额。
当财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没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将结余金额返还时,该结余金额结转下年使用。
三、原始票据的归集
原始票据的归集工作是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监管的重要环节,是各级财政、审计、主管部门对资金监管的重要依据。
(一)对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发生的各项支出原始票据要规范,要具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单位领导的签字,会计人员方可入账;会议费需附会议通知、签到册;招待费需附用餐清单;办公用品需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
(二)对服务人群开展的服务项目如体检等,根据工作量,分时间段制表,反应检查人数,应补助额度等,科室经办人及项目工作经办人签字,据此反应基本公共卫生完成任务及可支配补助额度。
(三)对村卫生室预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时,凭证内容要包括村卫生室名称、村卫生室负责人名称、预拨项目名称、预拨标准、预拨金额、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审批人、村卫生室领取人签字、制表时间、补助归属时间等。
(请参考附表1)
(四)对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进行结算时,要反应工作量完成情况、补助标准、应补助金额、考核结果、已预拨金额、结算金额、经手人、项目负责人、审批人、村卫生室领取人签字制表时间、补助归属时间等。
(请参考附表2)
四、辅助账管理
由于2012年无法在财务管理软件中实行项目管理,为准确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2012年要求各单位对补助资金中的村站业务费建立辅助账,待2013年运用软件实行项目管理后不再继续执行辅助账。
(一)乡镇卫生院
设置多栏式明细账1本(订本式)
账务记录:
按村设置账页,并设明细科目:1、建立居民档案;2、开展健康教育;3、预防接种;4、0-6岁儿童保健;5、孕产妇保健;6、老年人保健;7、慢性病管理;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根据村卫生室的业务完成情况及拨付村卫生室补助资金情况如实记载,反映村卫生室获得补助资金的情况。
(二)村卫生室
设置多栏式明细账1本(订本式)
账务记录:
将账本分为收入、支出两部分,根据实际收支情况据实记载,实际反映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
收入部分:根据服务项目设置明细科目:1、建立居民档案;
2、开展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保健;
5、孕产妇保健;
6、老年人保健;
7、慢性病管理;
8、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10、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根据乡镇卫生院拨给村卫生室的补助资金如实记载,反映村卫生室获得补助资金的情况。
支出部分:根据资金使用方向设置二级明细科目:1、人员经费2、卫材支出3、其他材料支出4、维修费5、其他公用经费。
同时在其他公用经费科目下设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三级明细科目。
同时,为理清2009年-2011年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的收支情况,要求各单位认真梳理,并做好补助资金收支的辅助账及资料归集工作。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附表1:
年月——年月村卫生室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预拨审批表
附表2:
年月——年月XX 村卫生室
制表人:制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