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转接党组织关系登记表
毕业生组织关系转移登记表

毕业去向(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去向(如:单位、社区等) 党费
联系方式
签名
序号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入党 时间 转正 时间 身份证号
毕业去向(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去向(如:单位、社区等) 党费
联系方式
签名
序号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入党 时间 转正 时间 身份证号
毕业去向(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去向(如:单位、社区等) 党费
联系方式
签名
序号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学 历 入党 时间 转正 时间 身份证号
毕业去向(须为县级以上党组织)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中共
去向(如:单位、社区等) 党费
联系方式
组织关系转接申请表

姓名
性别 □男 □女 手机
身份证号
常用 QQ 号
所在党支部
党员身份 □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 党费已交至
年月
入党时间
年 月 日 转正时间
年月日
家庭住址/联系人
电话:
所去工作(学习)单位名称 介绍信抬头
电话:
接收单位党组织全称
电话:
转出原因:
本人申请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并承诺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办理党员组织 关系接转手续。本人清楚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严肃性。本人清楚党章规定: “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 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将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所在党支部 审查意见
学院党委 审批意见
党员本人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经办人
注:本表学院留存备查。
年月日
年月日
时间
(盖章) 年月日
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个人信息登记表

附件2
广西科技大学(筹)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个人信息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签名: 2012年 月 日
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1988.01”格式填写,“入党时间”、“党费交至何年何月”参照相同格式填写。
2.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一份亲笔签名确认后交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同时将电子文档拷贝至所在二级学院党总支。
建议:毕业生党员在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前,一定要打电话或直接到所去单位的组织或人事等部门确定毕业后将转往的党组织名称,以防填写错误,影响组织关系的正常转接。
(个人)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个人信息登记表

广西工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个人信息登记表
毕业生党员签名: 2012年 月 日
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1986.01”格式填写,“入党时间”、“党费交至何年何月”参照相同格式填写。
2.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一份亲笔签名确认后交所在系党总支,同时将电子文档拷贝至所在系党总支。
建议:毕业生党员在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前,一定要打电话或直接到所去单位的组织或人事等部门确定毕业后将转往的党组织名称,以防填写错误,影响组织关系的正常转接。
广西工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个人信息登记表
说明:
1.“出生年月”请按“1986.01”格式填写,“入党时间”、“党费交至何年何月”参照相同格式填写。
2.本表填写完毕后,请打印一份亲笔签名确认后交所在系党总支,同时将电子文档拷贝至所在系党总支。
建议:毕业生党员在确认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前,一定要打电话或直接到所去单位的组织或人事等部门确定毕业后将转往的党组织名称,以防填写错误,影响组织关系的正常转接。
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所在学院 (简称)
党员联系电话
去向(就业(就读)单位 或 本人居住地 或 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
接转组织关系的部门
转到 (四类)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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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 龄
1 张金晶 女 哈尼 22
2 王宏 男 汉 26
3 王宏 男 汉 26
4 王宏
正式/ 预备 预备
正式
正式
身份证号码 532324199503060021 53293019910506123x 53293019910506123x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洱源县邓川镇 经济学院(读博)
读博
中共四川省委省直机关工 委组织部
省外
中共洱源县委组织部 省内
经济学院党委
校内
本院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第 1 页,共 2 页
2018届毕业生党员转移组织关系基本情况登记表(样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年 龄
正式/ 预备
16
身份证号码
所在学院 (简称)
党员联系电话
去向(就业(就读)单位 或 本人居住地 或 档案所在的人才服务机构)
接转组织关系的部门
转到 (四类)
商旅学院 (2014本)
15965234213
发展研究院 (2015硕)
0878-7125654
发展研究院 (2014博)
0878-7125654
发展研究院
(2015硕)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统计表填表说明1.本表请用excel格式统计上报;2.按照先本专科后研究生,省内、省外分别统计;3.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单位为工作、读研学校所属党组织,工作尚未确定的转入单位为户籍所在地或挂靠父母单位所属党组织;4.组织介绍信接收单位,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和其他有关文件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可以直接相互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的党组织是:(1)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
(2)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机关党(工)委组织部,党委各工作委员会组织部(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处)。
(3)中央直属机关各部门、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及中央一级人民团体的机关党委。
(4)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党委组织部及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的境内企业党委(直属党委)。
(5)中央各金融机构党委组织部及各金融机构的省级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党委、直属单位党委。
(6)铁道部政治部组织部及铁道部各铁路局党委,部属各公司、各铁路分局及分局级公司党委。
(7)民航总局党委及民航总局直属的各地区管理局、空警总队、企业、事业单位党委。
(8)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及兵团各师党委。
(9)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旅)或相当于师以上政治部或其组织部门。
具体到我校学生党员来说,一般转入单位为本省县市(区)级中学、机关或企业的,接收党组织为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转入单位为本省省属机关单位的(如省人才交流市场),接收党组织为省直工委组干处等;转入单位为本省省属高校的,接收单位直接为高校党委组织部,非本省省属高校的,接收单位为高校所在市委组织部;转往省外高校的,由我省高校工委出具介绍信,接收单位为省外高校所在省高校工委或高校所在地党委组织部(建议由学生本人咨询所转入高校党组织);转往省外单位的,由学生本人咨询转入单位党组织;转往师大附中、新联学院部分,属于校内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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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农业大学2014届毕业生党员转移党组织关系登记表
分党委(党总支名称)(盖章): 分管领导签字:
说明:1、以上同志党费交至2014年 月;2、表格中“学历”一栏填写该同志毕业将获得的“本/专科”或“硕/博士”学历,“留校工作”、“专升本”、“考取本校研究生”等不需转关系或校内转关系的情况要在备注栏注明;3、本表需打印填写一式二份,一份学院存档,一份交组织部。
以后零星办理开出或更改介绍信的同学由各分党委(党总支)办理、组织部办理;3、“个人联系方式”要填写长期使用或确定可联系到本人的号码;4、党员原党组织填写学院党委的邮编、联系电话、传真;5、学院要与毕业生党员本人核实信息准确后再填写本表,开出的介绍信不得随意重开;6、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7、本表不得遗失,要存档10年。
要在本表上做好当年未转出组织关系、丢失补办、重新开出介绍信等情况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