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 年以来 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1)
信托法律关系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市居民张先生,年过六旬,退休前是一名高级工程师。
张先生在退休后,生活安逸,但一直关心国家和社会的发展。
他希望通过自己的方式为社会做出贡献,于是决定将自己的部分积蓄用于公益事业。
在朋友的推荐下,张先生了解到某信托公司推出的公益信托产品,便与该信托公司签订了《公益信托合同》。
二、信托法律关系分析1. 信托当事人- 委托人:张先生,将部分积蓄用于设立公益信托。
- 受托人:某信托公司,负责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实现信托目的。
- 受益人:不特定社会公众,即张先生希望帮助的群体。
2. 信托财产- 张先生将其50万元人民币的存款作为信托财产,委托某信托公司设立公益信托。
3. 信托目的- 通过设立公益信托,将信托财产用于资助贫困地区的教育事业,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
4. 信托关系- 根据我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关系是指委托人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的法律关系。
- 在本案例中,张先生作为委托人,将财产委托给某信托公司,由其管理、运用和处分,以实现资助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目的。
三、案例分析1. 信托设立的有效性- 根据《信托法》第8条规定,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 本案中,张先生与某信托公司签订了《公益信托合同》,符合信托设立的形式要件,信托设立有效。
2. 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信托法》第24条规定,受托人应当遵守信托文件的规定,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
- 本案中,某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有义务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管理、运用和处分信托财产,确保信托目的的实现。
3. 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信托法》第25条规定,受益人有权了解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 本案中,受益人即不特定社会公众,有权了解信托财产的运用情况,并有权要求受托人作出说明。
4. 信托终止- 根据《信托法》第4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五)信托被撤销;(六)信托被解除。
20个家族信托典型案例

20个家族信托典型案例1. 洛克菲勒家族信托 (Rockefeller Family Trust):洛克菲勒家族是美国最富有的家族之一,他们设立的家族信托用于管理家族企业、传承财富和慈善事业。
2. 华尔顿家族信托 (Walton Family Trust):创始人为沃尔玛超市的华尔顿家族通过设立信托来传承家族企业和财富,并进行慈善捐赠。
3. 甘迺迪家族信托 (Kennedy Family Trust):美国前总统肯尼迪的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财富和支持政治活动。
4. 福特家族信托 (Ford Family Trust):美国福特汽车公司的创始人福特家族通过设立信托来管理家族企业和传承财富。
5. 爱迪生家族信托 (Edison Family Trust):发明家爱迪生的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企业和支持科学研究。
6. 萨克奇家族信托 (Sackler Family Trust):斯坦福大学医学院的主要捐助者之一,药企制造商萨克奇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慈善事业和科学研究。
7. 邓肯家族信托 (Duncan Family Trust):美国能源企业能源集团创始人邓肯家族设立的信托用来传承家族企业和管理财富。
8. 格鲁姆家族信托 (Groom Family Trust):英国有名的酿酒家族格鲁姆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家族企业管理和传承。
9. 埃斯特尔家族信托 (Esther Family Trust):巴西石油公司的创始人埃斯特尔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企业和支持慈善事业。
10. 罗斯柴尔德家族信托 (Rothschild Family Trust):欧洲最为著名的富豪家族之一,罗斯柴尔德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财富和进行投资。
11. 德·拉伯家族信托 (De La Rue Family Trust):英国特许印刷公司的创始人德·拉伯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企业和传承财富。
12. 格雷厄姆家族信托 (Graham Family Trust):美国价值投资大师本杰明·格雷厄姆的家族设立的信托用于管理家族财富和进行慈善捐赠。
金融法――信托法案例及答案

金融法――信托法案例及答案信托法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信托投资公司签订合同,合约签订合同,由乙负责管理将甲公司的2000万元资金用作发放贷款,主要为企业提供更多流动资金贷款,收益的70%归甲公司,30%为乙所有,期限为3年,信托中止时本金交还甲方。
合约签定后的1年内,乙公司将其中的1000万元用作向本市企业发放贷款,但效益不显著。
此时,乙了解到股票市场行情较好,于是向甲呈报将余下1000万元投向股市,但甲收到通告后未获回复。
在之后的6个月内,乙用余下1000万元交易股票展开短线操作方式,但损失300万余元,但此时对企业的贷款买进100万元。
甲晓得乙股票投资损失后异常生气,建议中止信托,并要乙索赔因股票买卖给自己导致的损失,而乙指出甲已经预设了投资股市的同意,损失不该由乙去分担。
答:(1)甲若想委托乙发放贷款,甲乙之间的信托合约与否有效率?(2)乙进行股票投资的行为是否为有效的信托财产管理方式,该损失应由谁来承担?(3)甲是否有权解除信托,后果如何?案例2、王某原系甲村村民,近年出外经营发家致富,于是掏钱一笔,急于长期资助本村贫困学生上学,但碍于没时间管理这笔资金,遂与村委会签定信托协议,由村委会负责管理这笔存款的管理,并将税金用作资助符合条件的学生。
成立后第三年,村里修路时急需资金,于是将这笔资金的1/3用作修路,王某晓得后没则表示异议。
但由于资金被侵吞,以致当年符合条件的5名儿童无法买进资助。
答:(1)王某设立的信托性质如何,是否有效成立?(2)本案中,村委会发生改变此信托财产用途的犯罪行为与否合法?(3)5名儿童若想建议村委会退还信托财产,以维护自己的权利?案例3、2001年5月15日某公司财务部与某商业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由财务部将100万元自有资金委托银行放贷,期限6个月。
放贷资金由银行落实具体客户,财务部不与借款人发生关系,期满后银行负责向借款人催款,并将本利一次归还财务部。
信托合同案例

信托合同案例案例1:廖先生委托西部信托公司购买股某银行法人股案例两年前,廖先生偶然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拍卖公告,得知某拍卖公司接受山东一家国有企业委托,拟以公开拍卖的方式转让企业持有的1000万股某银行法人股。
消息灵通的廖先生同时从其他渠道了解到该银行正在实施上市计划。
如果银行今后上市成功,股份价值自然可以翻上几番,于是廖先生斥资3000万元委托西部信托公司购买该股份。
西部信托公司接受廖先生委托后,以信托管理人的身份参与竞拍。
最终,西部信托公司在拍卖公司组织的公开拍卖会上以每股2.8元的价格竞拍成功。
果然,1000万股银行法人股过户给西部信托公司还不到半年,那家银行就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再过了一年,正值上交所股指高企6000点,按照委托人廖先生的指令,西部信托公司将1000万股银行股票在二级市场以每股10元以上的价格悉数卖出。
不用说,这笔买卖廖先生赚得盆满钵满,自然,信托公司也从中收获了一笔不菲的信托管理费。
一切都似乎尘埃落定。
然而,不久前,法院的一纸传票惊得廖先生和西部信托公司目瞪口呆。
股份转让方——那家山东的国有企业以原告的身份在当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一、确认拍卖公司拍卖行为无效;二、判令西部信托公司返还1000万股银行股票。
原告方的三大理由原告为了抢回这只“肥鸭子”,提出了三点异议。
首先,原告方认为买受人主体资格不合格。
原告方认为,他们在将其合法持有的银行股份委托拍卖公司公开拍卖时,在报纸上刊登的拍卖公告明确要求必须是国有企业才有权报名并参与竞拍。
西部信托公司虽具有国有性质,但信托公司参与竞拍是受廖某个人委托,而作为实际受让人的廖某应该算自然人,显然不符合拍卖公告所规定的“国有企业”这一身份要求。
原告方的第二点理由是:买受人与拍卖公司以及买受人与其他参与竞拍人之间存在恶意串通行为。
他们认为,拍卖公司明知买受人可能主体不适格,却没有对买受人的身份进行必要的审查。
同时,原告还发现,西部信托公司的委托人——廖某与同场参加竞拍的另一家企业在资金、业务方面都存在相当密切的关系。
家族信托暴雷的案例

家族信托暴雷的案例在财富管理领域,家族信托被视为一种有效的财富传承和资产保护工具。
然而,并非所有的家族信托都能一帆风顺,有时也会出现“暴雷”的情况,给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利益带来巨大损失。
以下为您讲述几个家族信托暴雷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_____家族信托_____家族是当地知名的商业世家,经过多年的打拼积累了巨额财富。
为了实现家族财富的有序传承和风险隔离,他们设立了家族信托。
然而,由于信托公司在投资决策上的失误,将大量资金投入了一个看似前景广阔但实则风险巨大的房地产项目。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该项目陷入困境,资金无法按时回笼,导致家族信托的资产大幅缩水。
在这个案例中,信托公司在投资前没有充分进行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对房地产行业的发展趋势判断失误。
同时,缺乏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在项目出现问题时无法及时止损,使得家族信托的资产遭受了严重的损失。
案例二:_____家族信托_____家族信托的暴雷则是由于受托人违背信托契约,擅自挪用信托资金用于个人投资。
受托人原本应该按照信托契约的规定,将资金投向稳健的金融产品和优质的资产项目,但他却被高额回报所诱惑,将资金投入了高风险的民间借贷和非法的金融交易。
最终,这些投资血本无归,家族信托的资金也被掏空。
此案例暴露了受托人道德风险和监管缺失的问题。
家族信托的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和信誉评估,对受托人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
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也不够完善,对于受托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不足,难以起到有效的威慑作用。
案例三:_____家族信托_____家族信托的暴雷与外部经济环境的突变密切相关。
在全球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家族信托投资的金融资产大幅贬值,企业股权价值也大幅缩水。
此外,家族企业的经营状况也受到严重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债务违约和破产风险,进一步拖累了家族信托的资产价值。
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家族信托的资产配置需要充分考虑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系统性风险。
国内家族信托案例详解(一)

国内家族信托案例详解(一)国内家族信托案例详解什么是家族信托?家族信托是指家族成员将自己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实现家族财富的保值增值,并在规定的条件下进行分配。
家族信托的优点1.私密性:家族信托的具体情况不需要公开披露,保护家族的隐私。
2.税务优惠:信托计划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少家族税收负担。
3.避继承纠纷:通过家族信托,可以规避家族成员之间的继承纷争,保障家族财富的稳定性。
4.合理规划财产:通过家族信托,可以更加合理地规划家族财产的使用和投资方式,实现财产增值。
家族信托案例分析案例一:某家族信托计划1.家族成员:5位2.财产总额:2亿元3.信托期限:10年4.分配方式:按照家族成员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5.投资方向:股票、基金、房地产等领域。
案例二:某富豪家族信托计划1.家族成员:7位2.财产总额:5亿元3.信托期限:15年4.分配方式:设置多个分配阶段,按照不同分配阶段的规定进行分配。
5.投资方向:股票、债券、私募基金等领域。
案例三:某大型企业家族信托计划1.家族成员:10位2.财产总额:10亿元3.信托期限:20年4.分配方式:按照家族成员出资比例和家族贡献进行分配。
5.投资方向:文化产业、科技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
家族信托的注意事项1.选择信托公司时,要考虑公司的信誉、规模、资历等方面,选择专业的、有经验的信托公司。
2.要合理制定信托计划,考虑到家族成员的实际情况、财产总额、投资方向等因素。
3.信托计划应具体可行,不能虚设。
4.在设立信托计划时,要仔细考虑分配方式和条件,规避家族成员之间的矛盾和纷争。
结语家族信托作为一种新型的财产管理方式,已经被越来越多的家族所接受和采用。
通过家族信托,可以合理规划家族财富,保障家族的利益和发展。
联系好信托公司,进行详细咨询,才能更好地理解家族信托,并为其实现更好的投资效益。
家族信托的操作流程1.协商确定信托方案。
2.签署信托合同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信托项目涉及破产撤销权的案例解析及启示

信托项目涉及破产撤销权的案例解析及启示示例文章篇一:《信托项目涉及破产撤销权的案例解析及启示》我呀,最近在了解一些特别有趣又有点复杂的事儿,就是信托项目里涉及破产撤销权的那些事儿。
这听起来是不是就有点高大上,让人摸不着头脑?可别担心,我会像讲故事一样给你讲得明明白白的。
我先给你讲个案例吧。
有个公司,咱们就叫它甲公司。
甲公司呢,在快不行的时候,也就是快破产的时候,做了一件很奇怪的事儿。
它把自己的好多财产都转到了一个信托项目里。
这个信托项目就像是一个神秘的小盒子,甲公司把财产放进去之后呢,就觉得这些财产好像就和自己要破产的这个烂摊子没关系了。
可是呢,这事儿能这么简单吗?那些和甲公司有债务关系的人可不这么想啊。
他们就觉得,这甲公司是不是在耍赖呢?就像两个人玩游戏,甲眼看自己要输了,就偷偷把自己的宝贝都藏到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这对另一个人多不公平啊。
于是呢,这些债权人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说甲公司这个行为得用破产撤销权来处理。
那什么是破产撤销权呢?我给你打个比方吧。
就好比一个人在过河的时候,桥快塌了(就像公司快破产了),他在桥塌之前,突然把自己身上的财宝都扔到了河对岸一个朋友那里,然后自己两手空空准备面对桥塌后的一切。
可那些等着他还钱或者有其他权益的人就像在河这边眼巴巴等着分财宝的人,他们肯定不乐意啊。
破产撤销权就像是有个厉害的裁判,这个裁判说,你这么做不行,得把财宝拿回来重新分配。
再回到甲公司这个案子。
法院就得去调查这个信托项目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法院就像一个超级侦探,要把所有的线索都找出来。
他们发现,甲公司把财产转到信托项目里的时候,这个信托项目的设立好像有点问题。
比如说,设立的时间太巧了,正好是甲公司知道自己快不行的时候。
这就像是一个人知道自己要被惩罚了,赶紧找个地方把自己的错误藏起来一样。
在这个过程中,信托公司也有话要说。
信托公司就觉得自己可冤了,它说:“我们这个信托项目是按照规定来的呀,我们又不知道甲公司会破产。
信托相关案例分析报告范文

信托相关案例分析报告范文一、案例背景本案例涉及A公司与B信托公司之间的信托合同纠纷。
A公司为了资产的保值增值,于2010年与B信托公司签订了一份信托合同,将价值5000万元的资产委托给B信托公司进行管理。
合同约定,B信托公司需按照A公司的指示进行资产配置,并保证资产的年收益率不低于5%。
然而,由于市场波动,B信托公司在2015年未能达到预期的收益率,引发了双方的争议。
二、信托合同的主要内容1. 信托财产:A公司委托的资产包括现金、股票、债券等,总价值5000万元。
2. 信托目的:资产的保值增值。
3. 信托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4. 收益分配:A公司享有信托财产的收益,B信托公司按合同约定收取管理费。
5. 风险承担:B信托公司需保证资产的年收益率不低于5%,否则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争议焦点1. 收益率未达标:B信托公司未能实现合同约定的最低年收益率。
2. 违约责任:B信托公司是否需要对未达标的收益率承担违约责任。
3. 风险承担:A公司与B信托公司对风险承担的界定存在分歧。
四、法律分析1. 信托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具有法律约束力。
2. 违约责任的确定:根据合同法,B信托公司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最低收益率,构成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3. 风险承担的界定:信托合同中应明确风险承担的条款,如未明确,则需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判断。
五、案例处理1. 协商解决:A公司与B信托公司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但未能达成一致。
2. 仲裁或诉讼:协商不成的情况下,A公司选择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B信托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3. 仲裁结果:仲裁委员会经审理后,判决B信托公司需对未达标的收益率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六、案例启示1. 信托合同的重要性:信托合同是信托关系的基础,应详尽明确,以避免未来的纠纷。
2. 风险管理:信托公司在管理信托财产时,应充分考虑市场风险,并与委托人明确风险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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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 年以来20 个问题信托案例分析目录一、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二、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3)三、2012年5月:中融信托-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4)四、2012年5月: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 (5)五、2012年6月:华澳信托-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5)六、2012年7月:中融-廊坊海润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6)七、2012年8月: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计划 (7)八、2012年12月:中融信托-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7)九、2012年12月:中信信托-聚信汇金煤炭资源产业投资基金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8十、2012年12月:华鑫信托-希森三和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十一、2012年12月:中信信托-三峡全通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9)十二、2012年底:中泰信托-高远控股有限公司单一信托 (10)十三、2012年底:新华信托-上海录润置业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1)十四、2013年1月:中信信托-舒斯贝尔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信托计划 (12)十五、2013年3月:四川信托-洋城锦都置业特定资产收益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2 十六、2013年3月:安信信托-昆山•联邦国际资产收益财产权信托计划 (13)十七、2013年4月:安信信托-温州“泰宇花苑”项目开发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4)十八、2013年4月:陕国投-裕丰公司二期建设项目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5)十九、2013年7月:五矿信托-荣腾商业地产投资基金信托计划 (15)二十、中诚信托“诚至金开1号”集合信托计划 (16)截至2013年年末,我国信托资产总规模达到10.9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013年全行业实现利润总额568.61亿元。
总体运行情况安全健康,但也有一些出现过兑付风险的产品。
下面总结了2012 年以来真实信托产品项目风险以及处理情况,供大家学习讨论。
一、2012年2月:国投信托-山西泰莱能源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信托资金被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2.融资方:山西泰莱能源投资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矿产项目委托贷款资金用于项目公司煤炭整合过程中煤矿收购价款、技改投入、洗煤厂建设等媒体爆泰莱连续三年营收为零,没有公开的采矿权及经营行为,擅自改变资金用途,实为被项目方挪用延长民间借贷链条。
4.风控措施房地产抵押担保。
抵押物为梅园工贸名下的相关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其中包括一块使用权面积为9262.04 平方米的太原市区土地和总面积为19737.84 平方米的六处商业地产。
5.危机原因泰莱没有从事采矿业所必需的六证,也无经营煤矿经验。
而是通过与拥有采矿权的梅园工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获得梅园工贸下属煤矿企业经营权,实为规避相关部门审批行为,有很大的程序瑕疵和安全隐患。
为了通过信托机构审批,泰莱先向股东借款注资,提高了资本金。
待获得2 亿元信托贷款后,则用于清还股东借款,并非用于约定的建设投入。
此外,根据市价计算的抵押物价值仅大约为1.86 亿,远不及所披露的5 亿元,亦难以覆盖本息。
6.事件处理结果国投信托回应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并无法律风险,信托产品是私募性质,且参与交易各方会签订保密协议,具体的交易情况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范围不会超出委托人范围,项目仍处存续状态。
二、2012年4月:吉林信托-长白山11号南京联强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项目方违约,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
2.融资方: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委托贷款:主要用于“联强国际大厦”项目商业物业装修及偿还前期开发贷款。
不同于业内10 个工作日内兑付本息收益的普遍做法,吉林信托推迟兑付信托计划23 天,业界质疑项目方还款出现问题。
4.风控措施5.财产抵押:南京牡丹园置业有限公司将目标项目联强国际大厦裙房3-5层,建筑面积2 万平方米的在建工程及分摊的土地面积1494 平方米抵押,评估价值为5.8 亿元,抵押率34.4% 。
6.第三方担保:全资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7.危机原因南京联强大厦曾在土建阶段因缺乏资金,国内公开转让项目。
后该项目通过信托融资盘活,2011 年取得销售许可证。
但由于国家宏观调控,项目租售不力,未能按照预期销售,项目方无法按期支付导致信托公司违约。
同时项目方再无可抵押资产加剧项目方资金链紧张。
8.事件处理结果该信托计划延后兑付;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接盘。
三、2012年5月:中融信托-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户区改造项目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项目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资金有被挪用偿还民间借贷之嫌。
2、融资方:鄂尔多斯凯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股权投资投资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棚改造和城市之巅两大房地产项目受宏观经济影响,鄂尔多斯2012 年房价大跌,大批房地产在建项目停工。
当地多款信托资金有被挪作偿还民间借贷之疑。
4、风控措施●信托公司持有项目公司96%股权,凯创地产以其大部分收益保证信托投资收益。
●产品结构化设计,优先次级比0.75:1 ,有效控制产品风险。
5、危机原因项目方开发资质为四级,实力较弱。
当地政府在棚户改造中资金紧张,完工遥遥无期,而“城市之巅”项目也已停工近一年,去化不利影响回款。
6、事件处理结果中融信托发布公告,信托计划于2012.10.24 提前结束,投资者获得本金及收益。
四、2012年5月:吉林信托-松花江78号南山建材项目收益权集合资金信托1.问题点:融资方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2.融资方:莱芜南山石灰石建材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工商企业资产收益权信托购买南山建材项目经营收益4.权2012 年2 月,企业实际控制人等8 名犯罪嫌疑人为了偿还欠债,涉嫌编造项目从吉林信托骗取贷款,并遭到逮捕。
吉林依托产品兑付遭遇危机。
5.风控措施●南山建材以其持有100%股权和采矿权质押给吉林信托,作为其到期回购项目收益权的保障。
●南山建材法定代表人戴英忠提供无限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危机原因实际控制人此前已有大量欠债,后勾结多位金融掮客,编造虚假项目和财务资料向吉林7.信托融资,获得通过。
骗出贷款后,资金被主要用作偿还实际控制人个人欠债。
吉林信托存在严重的尽调失职。
8.事件处理结果吉林信托采取措施及时处置,并通过自有资金进行兜底。
公告称投资人已收回本息。
五、2012年6月:华澳信托-长盈1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实德董事长涉嫌经济案件,兑付遭质疑,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
2.融资方:大连实德塑料建材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名为工商企业委托贷款,实为房地产项目委托贷发放贷款用于采购化工建材和日常经营4.周转该信托计划运作仅半年,因“长信2号”兑付不利,华澳信托起诉大连实德董事长及多家实德关联公司。
5.风控措施股权质押、土地抵押、连带责任保证、资金监管。
6.危机原因大连实德董事长因涉嫌经济案件,被相关部门调查并控制。
该信托计划最终投向是房地产开发,同时信托对应部分被质押股权已被法院冻结。
此前华澳信托“长信2号”本金未及时兑付,引发业界质疑这两款产品能否如期兑付。
7.事件处理结果双方庭外达成和解,“长盈11号”计划项下抵(质)押物,华澳信托为第一顺位抵押或质押,如被告不履行偿付义务,原告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华澳信托对上述资产及实德相关资产进行了查封,以保证产品兑付。
六、2012年7月:中融-廊坊海润达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两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2、融资方:廊坊市海润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股权投资信托对项目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公司将款项专项用于“苗场”项目和“三五三一”开发建设。
“苗场”房地产项目现场没有动工痕迹;“三五三一”项目现场工人寥寥,仅在挖土。
4、风控措施●股权价值充分:信托计划直接控制了项目公司98%的股权。
●结构化设计:融资方认购信托计划的次级,信托次级资金保证优先资金的安全。
●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项目开发中,项目公司原股东承诺无条件补足开发资金。
●降价条款:在项目出现风险预警时,有权行使降价条款实现现金流回收。
●资金监管:中融信托派出董事、监事等,对重大事项有一票否决权。
●项目公司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对本次信托计划融资提供担保。
5、危机原因房地产行业受宏观调控等因素,廊坊地区的房地产市场受到较大影响,项目中所说的“苗场”房地产项目和“三五三一”项目均未动工,开发进度严重落后。
6、事件处理结果中融信托为维护优先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信托计划于2012年7月27日提前兑付全部优先受益人的本金及收益。
据称该兑付资金很可能是中融自有资金刚性兑付。
七、2012年8月:安信信托-浙江金磊房地产股权投资信托计划1、问题点:项目实质控制人私自挪走信托资金偿还高利贷,被迫提前终止。
2、融资方:浙江金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股权投资募集资金用于向金磊房产进行股权投资,由金磊房产经营“金磊•星汇花苑”项目但因项目实际控制人私刻公章,挪用了建设资金,导致项目建设进度受到影响,信托计划被迫提前于2011年底终止4、风控措施●通过股权收购和增资持有项目公司77%股权,其余股东的股权质押实现对项目公司100%控股。
公司总资产11.91亿元,股权价值为5.92亿元。
●股东个人为信托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项目公司的债权人(东宸建设)以其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作为本信托劣后受益权的对价款,本信托实际持有项目公司8.3亿元债权。
“金磊•星汇花苑”的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是该持有的债权的抵押财产,抵押物价值为5.02亿元。
5、危机原因在经济下行及调控影响,房地产企业资金紧张,从民间借入高利贷。
金磊房地产公司项目实际控制人为了偿还民间高利贷挪用信托资金,信托计划被迫提前终止。
6、事件处理结果安信信托于2011年12月31日发布清算报告,安排优先受益人资金退出,信托计划提前结束。
八、2012年12月:中融信托-青岛凯悦中心信托贷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1、问题点: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融资方违约还款,中融信托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
2、融资方:青岛凯悦置业集团有限公司3、项目性质资金投向风险事件房地产股权投资凯悦中心项目的建设及约定的其他合法资金用途。
因项目方去化不利违约还款,中融申请法院拍卖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