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与妇女的社会地位
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若干思考

关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若干思考发布时间:2021-09-07T16:00:06.693Z 来源:《教育学文摘》2021年第4月第12期作者:柳飞[导读] 男女平等主要指的是男女的尊严和价值平等、男女权利和责任的平等柳飞中共莱西市委党校摘要:男女平等主要指的是男女的尊严和价值平等、男女权利和责任的平等。
男女平等作为我国基本国策,全面贯彻与落实该政策在新时代具有重要的意义,人人都有享受权利的机会,想要在新时代筑牢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制度根基,通过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建立性别平等评估机制,补强妇女发展短板,有效地促进男女平等事业的新进程。
本文阐述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意义,并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制度根基的思路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精神支撑思路展开探究。
关键词: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前言男女平等是依据我国的国情而提出的,强调人人都有平等的机会享受自己的权利。
在1995年的联合国第四次世妇会上,江泽民首次提出男女平等,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这也充分体现出了国家和党对妇女地位的重视。
男女平等这一项基本国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优化了男女两性和谐发展的社会环境,充分调动了妇女这一较大人力资源的创造热情,极大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良好发展。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基本概述2、把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根据我国的基本国情,以马克思主义妇女观为指导,对我国成立以来坚持的男女平等原则进行升华,也是政府顺应时代的发展而做出的决定。
男女平等这一项基本国策经历了由国家领导人提出,到国务院相关文件规定,并以法律的形式进行确认,最终写入全国的党代会报告中,这些都反映出党和国家对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的高度重视。
人类追求的永恒话题是公平正义,而在新时代,人们对于公平公正具有更高的渴望,所以,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义重大。
从政治层面看,将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是党顺应人类社会文明发展的必然,也是根据我国的现实需要而做出的决策;从理论层面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党对妇女发展的重要认识;从法律层面看,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也是法治基本要求;从权利层面看,平等是人的基本权利,也是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准则,不管是在政治、经济等公共领域,还是在家庭等私领域,男女享有平等的权利;从文化层面看,男女平等主要目的是建设和谐的性别关系;从道德层面看,男女平等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部分。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1. 介绍男女平等是一项基本国策,旨在实现男女在法律、政治、经济、教育等各个领域的平等地位和权利。
男女平等的内涵包括消除性别歧视、促进性别平等、保障女性权益、推动男女平等发展等方面。
2. 消除性别歧视消除性别歧视是男女平等的首要任务。
性别歧视是指基于性别对个人进行不公平对待的现象。
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要求在法律、政策和社会规范中消除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
这涉及到各个领域的改革和完善,包括劳动就业、教育机会、政治参与等。
2.1 劳动就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消除在就业过程中的性别歧视。
这意味着相同工作相同劳动应该得到相同的报酬和待遇。
政府应制定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严禁性别歧视的行为。
同时,鼓励企业建立公平的招聘机制和晋升制度,为女性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2.2 教育机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消除在教育领域的性别歧视。
这意味着男女学生应该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政府应加大对教育的投入,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确保男女学生能够平等地接受教育。
同时,要倡导性别平等意识,打破传统性别角色的束缚,鼓励男女学生追求自己的兴趣和梦想。
2.3 政治参与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消除在政治领域的性别歧视。
这意味着男女应该在决策和管理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政府应鼓励女性积极参与政治活动,提供平等的竞选机会和选举权利。
此外,要加强对女性政治参与的支持和培训,提高女性在政治领域的代表性和影响力。
3. 促进性别平等除了消除性别歧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还要促进性别平等。
性别平等是指男女在社会、经济和文化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
为实现性别平等,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
3.1 经济领域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求在经济领域促进性别平等。
这意味着男女应该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和职业发展空间。
政府应加大对女性创业和就业的支持,鼓励女性参与各个行业和领域。
同时,要加强对女性经济权益的保护,确保女性在经济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益和利益。
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再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48条第1款就男女平等问题明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男女平等 (feminist)旧时男尊女卑的封建意识根深蒂固,夫妻间男为女主,可随意打骂休弃。
建国以后,随着文化教育和集体生产的发展,女子同男子一样参加学习和劳动,社会地位得到提高,男女平互助互爱之风大大发扬。
妇女和男子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等的权利。
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中,男女两性之间的关系是朴素而平等的。
私有制和阶级剥削是男女不平等、妇女受压迫的社会根源。
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公然实行男尊女卑、夫权统治。
资本主义社会中妇女的地位比古代有显著的改善,男女平等也被奉为一项法律原则。
但是,这种男女平等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虚伪性。
原则和实践、法律规定和现实生活之间也有很大距离。
故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可能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消灭一切形式的性别歧视,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废除了一切歧视、束缚妇女的反动法律。
在宪法和有关选举、劳动、教育、婚姻家庭和继承等一系列法律和法规中,都鲜明地体现了彻底的男女平等的精神。
男女平等是中国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
男女双方在结婚和离婚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夫妻在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上的权利义务是平等的,不同性别的家庭成员在家庭中的权利义务也是平等的。
由于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种种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男女两性在实际生活中的地位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别。
重男轻女,歧视妇女的旧传统、旧思想还有一定的影响。
为了坚持男女平等,要特别注意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从法律上的平等过渡到实际生活中的完全平等,是社会主义历史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长期任务。
为什么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是我国妇女发展的重要目标,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尺度。
对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几点思考

未来男女平等工作将更加注重解决新出现的问题,如互联网 领域的性别暴力、职场性别歧视等。同时,应加强国际合作 ,推动全球范围内的性别平等工作。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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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策与法规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建议
完善立法,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建立性别平等监测 机制。
改进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认识,促进 性别平等教育。
03
社会与文化
社会对男女角色定位的影响和原因
传统观念的影响
在传统文化中,男女角色定位往往受到性别刻板印象的影响,男性被赋予更多的社会地位和责任,而女性则被期待扮演更多 的家庭角色。这种观念源于父权制社会结构,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而演变。
性别平等观念的普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性别平等观念逐渐得到普及 ,人们对性别平等的认识逐渐加深,这为贯彻落实男女平等 基本国策提供了思想基础和社会环境。
当前社会男女不平等的现状及原因分析
职场中的性别歧视
在一些行业中,女性往往面临着就业机会不平等、薪酬偏低、职业晋升难等问题,这主要 是由于企业对于女性员工的偏见和性别歧视所致。
社会结构的制约
社会结构中的性别不平等现象也是影响男女角色定位的重要因素。在劳动力市场、教育、政治等领域,男性往往占据主导 地位,导致女性在社会发展中的机会和资源受到限制。
性别赋权意识的缺乏
在传统社会中,女性往往缺乏对自己权利的认识和争取,而男性则更容易接受传统的性别角色定位。这种现象随着社会进 步和性别平等意识的提高而有所改善,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
理论思考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进行深入探讨。在 理论上,需要进一步明确男女平等的内涵和外延;在实践上,需要解决性别 歧视、性别不平等现象的根源问题。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全文

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男女平等已经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国家和社会各界都在努
力推动男女平等的发展。
首先,国家加强了对男女平等的立法和政策保障,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平等权利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都明确了男女平等的原则,并依据法律
制定了相应的政策。
其次,国家开展了大量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男女平等的认识,加强男女平等的意识形态教育,提高社会对男女平等的认知,增强男女平等的道德观念。
此外,国家采取措施,加强社会福利保障,保障女性权利,努力实现男女平等的经济发展。
社会各界也在为推动男女平等发展而努力。
企业可以利用职业培训帮助女性获得技能,提高工作能力,实现男女平等就业。
学校也可以开展一些关于男女平等的宣传活动,提高
学生对男女平等的认知。
此外,社会各界都应该关注女性权利问题,反对性别歧视,为实现男女平等而努力。
男女平等是一项重要的公共政策,是构建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国家和社会各界都应该以实际行动来支持男女平等,推动男女平等的发展,为实现社会美好的未来而努力。
2023版妇女权益保障法

2023版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充分发挥妇女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的作用,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各项权益。
国家保护妇女依法享有的特殊权益。
第三条坚持中国共产党对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主导、各方协同、社会参与的保障妇女权益工作机制。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第四条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应当依法保障妇女的权益。
国家采取有效措施,为妇女依法行使权利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五条国务院制定和组织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促进妇女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制定和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妇女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妇女权益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
第六条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和地方各级妇女联合会依照法律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代表和维护各族各界妇女的利益,做好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工作。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等群团组织应当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做好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
第七条国家鼓励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妇女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尊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第八条有关机关制定或者修改涉及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听取妇女联合会的意见,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权益,必要时开展男女平等评估。
对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几点思考

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女性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平等参与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释 放人口红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
思考的目的与意义
提高认识
加深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解 ,明确其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指导实践
通过思考,为制定和执行相关政 策法规提供科学依据,推动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在实践中得到更好 的贯彻落实。
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完善我国保障男女平等的法律体系,确保 法律法规的落地实施。
强化政策引导
通过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女性参与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女性地位 和待遇,实现性别平等和共同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
持续开展男女平等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对男女平等的认同感和践 行力,推动性别平等观念深入人心。
05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 对策建议
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念和要求拓展到更多领域,如教育、就业、社
会保障、文化等,推动女性在各领域的全面发展。
03
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习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方面的成功经验
和做法,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的
发展。
THANKS
谢谢您的观看
性别刻板印象
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性别刻板印象,如“男主外女主内”、“女不如男”等,导致女性在职场和家庭中 遭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制度机制不健全
法律法规不完善
尽管我国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妇女权 益的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 一些问题和不足,如性别歧视的界定不 明确、惩处力度不够等。
VS
政策执行不力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内涵
明确男女两性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各个领域享有平等的权利、 机会和资源,消除性别歧视,促进两性和谐发展。
农村留守妇女社会地位浅析

随着当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的不断发展,许多女性问题也逐渐凸显出来。
在广大农村地区,大量的男性青壮年劳动力离开家乡走进城镇,从事第一产业之外的劳动,留下妇女在乡村从事农业生产劳动。
本文中,我们将丈夫长期(通常半年以上)离家进城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等外出谋生的农民工群体的妻子称为留守妇女群体。
在一项对留守妇女专门研究中用统计方法估计出的该群体人数,竟有5000万人之巨!这些农村留守妇女不仅要照顾老人、抚育子女,像以前那样承担全部家务和庭院劳动,而且还承担了原来由男性分担的农业生产活动,她们的劳动负担呈加重的趋势;由于家中无男性劳动力,留守妇女也常常面临人身和财产安全方面的威胁;并且,由于长期两地分居,留守妇女也容易产生性苦闷。
留守妇女权益缺乏保障,现状不容乐观。
一、农村留守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尽管留守妇女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存在无以负担之重,在家庭生活中的地位却没有相应地提高,人们越来越发现留守妇女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实惠和利益,相反,却被推进了“边缘化”的尴尬境地。
在城乡二元体制下的中国,城市对于农村人的绝对吸引力,使得进入城市一方的地位必然优于留守一方,于是城市对于农村的优势转化为“涉外”一方对“留守”一方的优势,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地位低下。
本文从经济地位、教育地位、婚姻家庭地位三个方面考察农村留守妇女的社会地位,同时分析在这三个方面体现出的性别不平等现状。
作者认为,“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在农村留守妇女现象中没有得到真正地贯彻。
第一,农村留守妇女的经济地位妇女经济地位是指妇女在社会经济活动中所处的位置,是妇女在社会经济关系中所拥有的权利和地位。
它是由一定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即生产资料的占有关系决定的。
妇女经济地位是妇女社会地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和评价妇女社会地位的基础和保障。
妇女从家庭中解放出来,参加社会生产劳动,获得独立的经济收入,是妇女享有和行使各种权利的基础。
恩格斯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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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中国妇女地位调查课题组的八个侧面论,即经 济、政治、教育、婚姻家庭、健康、生活方式、法律和 社会性别观念等
学术界及有关机构对妇女社会地位的测度也是多样化的
➢1988年在加拿大蒙特利尔召开的会议上,联合国采用以下指 标测量各个国家妇女的社会地位,包括对女婴的态度、女青年 入学率、女性就业率、妇女在领导岗位上担任重要职务的比例、 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妇女个人财产在社会中所占的比例等。
同样的 生命意义
同等的 生存水平
男女平等
同量的 参与机会
同值的 社会回报
同一的 舆论评判
无性别歧视 无性别歧视 无性别歧视 的干部制度 的高教制度 的劳动制度
无性别差异 无性别差异的行为 的同岗薪酬 和业绩的评判标准
男女权利平等
可以分为两大项
生存权及人身安全权的完全平等
一是男女基 本权利的完 全平等
❖ 第四个“基本”,妇女发展保持良好态势、妇女权益得到进一步 实现。
(三)贯彻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是国内 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
1、男女平等国策的意义不亚于计划生育政策
❖ 性别平等政策的意义已经超 越了工具性价值,而且直指社 会基本价值本身。
2、妇女问题从长远来看是社会问题 3、性别平等是社会协调发展中的一个链条
对前人研究的评价
对妇女社会地位的界定过于宽泛
对其内涵的理解过于扩大化,几乎是无所不包 其结果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妇女社会地位的影 响 因素分析
测量时所使用的指标及其数量差别都很大, 影响了在不同国家与地区之间的比较分析
本人的理解
✓不要把社会地位等同于社会分层
✓也不宜把它仅看成是对社会资源的拥有规模
二、 妇女的社会地位及 其影响因素
❖ (一)妇女社会地位的涵义
前人的研究
西方学者把社会地位看成是社会分层的三个构成 要素之一(财富、权利与名望),是社会分层中反 映社会名望的组成部分,认为它是指他人对一个人 或一个社会群体的尊从与敬重
国内学者不同程度地都把社会地位等同于社 会分层,分解出三个关于妇女社会地位的定义:
一是指妇女拥有社会资源的能力和程度
二是指妇女所拥有的包括财产、权力在内的社会 资源和来自社会的认可程度,或在社会中享有的 威望
三是指妇女的比较社会地位,即相对男性而 言,或以男性群体的社会地位为参照系,妇 女这一特殊群体在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
国内学者对妇女社会地位内涵的理解也不尽相同
➢颜士梅的六个构成说,即包括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教育地位、 法律地位、婚姻家庭地位和生育地位在内的妇女社会地位
基本政治经济权利的完全平等
分配原则:按需分配
二是性别非基本权利的比 例平等,即从人们的差别出发, 根据能力贡献的差异为依据而 给予相应的差别待遇。
分配原则:按劳分配
机会平等
同等的起点 同等的机会
形式上的权利机会 平等
2、男女平等两个层次
事实上的权利结果,而是消除性别歧视, 实现社会 的公正、公平
➢美国人口危机委员会采用五大类20个指标评价世界上 99个国家妇女社会地位,其中包括健康(如女婴0-5岁 女孩的死亡率)、婚姻与孩子(如女性早婚率)、教育 (如中学女教师比例)、就业(男女在有报酬就业中的 对比)和社会平等(如经济平等、政治法律平等、在婚 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男女社会平等对比)等
➢我国学者利用39项指标构成经济、政治、社会(参 与社会发展程度)、家庭和文化等五个客观指标,以 及妇女自我认识和对发展状况评价两个主观指标,来 综合衡量我国妇女的社会地位。
✓社会地位应该是一个相对的概念,而且要 从生命周期的视角来认识。它主要是指一个 人或一个社会群体被他人或被其他社会群体 的尊重程度及其拥有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平等 程度。
✓所谓妇女社会地位就是指女性或作为个人主体或 作为一个社会整体被男性或男性社会群体的尊重程 度及其所拥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的平等程度。
(二)男女平等国策提出的主要 背景
对国际社会的回应
在<<北京宣言>>中,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达成 共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消除对妇女和女童 的一切形式歧视,并移除对妇女地位和赋予妇 女权力的一切障碍.
❖ 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非政府组织 论坛在北京召开,通过了《北京宣言》和 《行动纲领》。此次会议上,我国第一次 向国际社会公开承诺:“把男女平等作为 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
❖ 2005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妇女权益法的修 改,把男女平等国策提升为性别权益法规。
❖ 十年与“四个基本”
❖ 第一个“基本”,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体 系基本形成——《妇女权益保障法规》
❖ 第二个“基本”,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工作业务体系 基本完善——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 第三个“基本”,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的组织机构基本 完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我们可以采用三种方法来测度女性社会地位这一概念化 的变数
一是由一系列具体反映女性社会地位水平(尊重与平等程度) 的统计指标构成的客观度量
二是用女性对自己社会地位的满意程度表示的主观测量
三是客观测度与主观评估相互结合的综合度量。相比 较来说,第三种的主客观综合测量时最佳的方法,因 为它有机地结合了对每一个妇女社会地位的出自个人 的自我评价和来自社会的公共估计
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与妇女的 社会地位
河北省委党校经济部 主任 教授 李胜茹
一、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1、男女平等的基本内涵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的尊严 和价值的平等以及男女
权利和机会的平等
正常的婴儿 性别比
姓氏传承的 无性别化
无性别差异的 孩子抚养支出
彼此接近的 相近的初等教育 健康水平 的入学率和升学率
✓一个女性不仅受到社会良好的人格尊重,而且还 拥有与男性同等的社会参与机会,那么她就处于一 个较高的社会地位。
缺乏性别尊重的主要表现
•生育时对性别的人为选择 •求学时对女性学习能力的低估 •求职时对女性工作效率的怀疑 •职场成长中对女性的性别猜测 •婚姻市场上对女博士的“丑化”与对离婚女性的冷落
•影视广告中对女性形象的刻板化与商业化 •拐卖妇女、买卖婚姻、家庭暴力、接受三陪与嫖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