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逻辑学性质命题的逻辑规则及推理(校教学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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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学性质命题及其推理

逻辑学性质命题及其推理
而日常语言中,“有些”是作为“仅仅有些 ”来理解的,当我们说“有的S是P”时,往往 就意味着“有的S不是P”。
二、性质命题的种类
1.按性质命题的质不同来分
肯定命题:反映对象具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天才是一分灵感加上九十九分汗水。 形式:s是p
否定命题:反映对象不具有有某种性质的命题。
冥王星不是大行星。
例如:
有的马铃薯不是土豆。
(同一关系) 假
有的金属不会热胀冷缩。 (真包含于关系) 假
有的犯罪不是故意犯罪。 (真包含关系) 真
有的科学家不是受过正规教育的。(交叉关系) 真
有的鲸不是鱼。
(全异关系) 真
四、性质命题的对当关系
A-E命题之间的关系就是反对关系,它们之间既不能 同真但可以同假。因此,可以由真推出假,不能 由假推出真。当一个真时另一个必假。例如:
所有的被子植物不是裸子植物。形式:所有S是(不是)P
质和量的结合来分
性质命题的量词有三种,联项有二种,组合可形成六种 性质命题形式:
所有S是P 全称肯定命题 SAP A 所有S不是P 全称否定命题 SEP E 有些S是P 特称肯定命题 SIP I 有些S不是P 特称否定命题 SOP O 这S是P 单称肯定命题 SUP U 这S不是P 单称否定命题 SVP V
单称和全称都是断定一个主项外延的全部,所以常把单 称划归为全称,因此,六种命题就成为四种:、I、O
三、性质命题的真假关系
(一)性质命题主谓项之间的关系
S P A真,E假,I真,O假 性质命题其实就是断定了主项 S和谓项P两个概念外延之间
的关系。而任意两个概念外延
P S
A真,E假,I真,O假
的关系,可用欧拉图来分析。 这样,我们就可以利用欧拉图

命题逻辑中的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分析与应用

命题逻辑中的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分析与应用

命题逻辑中的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分析与应用命题逻辑是逻辑学中的一个分支,主要研究命题的真值和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在命题逻辑中,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它们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还可以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推理规则是根据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通过一系列的推理步骤来得出结论的方法。

常见的推理规则有假言推理、析取三段论、假言三段论等。

其中,假言推理是一种常用的推理规则,它基于条件命题的形式,通过前提命题的真值来推导出结论命题的真值。

例如,如果有两个命题:“如果下雨,那么我就带伞”和“下雨了”,那么根据假言推理规则,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带伞”。

这个推理过程是基于条件命题的逻辑关系,通过前提命题的真值来推导出结论命题的真值。

运算法则是命题逻辑中的一种运算规则,它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和处理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

常见的运算法则有合取、析取、否定等。

其中,合取是指将两个命题通过“且”的关系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新的复合命题。

例如,如果有两个命题:“今天是星期一”和“天气晴朗”,那么根据合取运算法则,我们可以将它们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新的复合命题:“今天是星期一且天气晴朗”。

这个运算过程是基于合取运算法则,通过将两个命题连接起来,构成一个新的复合命题。

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在命题逻辑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还可以应用于解决实际问题。

例如,在数学证明中,我们经常使用推理规则来推导出结论;在计算机科学中,我们经常使用运算法则来处理逻辑判断。

除了分析和应用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我们还可以通过它们来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通过学习和理解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我们可以更加准确地分析和判断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从而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总之,推理规则和运算法则是命题逻辑中的重要概念,它们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命题之间的逻辑关系,解决实际问题,并提高我们的思维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

上课法律逻辑学讲稿3命题的一般特征、性质命题

上课法律逻辑学讲稿3命题的一般特征、性质命题

④ 特称否定命题
特征:断定某类中至少存在一个对象不具有某 种属性。
逻辑形式:有的S不是P
如果用O表示“特称否定”则可将以上形式简 化为:SOP 也称:O命题
⑤ 单称肯定命题 特征:断定某一特定对象具有某种属性 逻辑形式:(某一特定的)S是P
⑥单称否定命题 特征: 断定某一特定对象不具有某属性 逻辑形式:(某一特定的)S不是P
关于直言判断间的真假关系,还有两点必须引起注 意。
• 第一,由于单称肯定判断与全称肯定判断、单 称否定判断与全称否定判断的主、谓项周延情况 完全一样,因而在推理形式逻辑把单称肯定判断 看作A判断,把单称否定判断看作E判断。

但是,单称肯定判断与单称否定判断的真假
关系,不同于A与E的真假关系,它们之间是不能
成。
例如: “校长批评三班的学生” 校长——关系主项 三班的学生——关系主项 批评——关系项 如果设a、b、c……为关系主项,R为关系项,
则关系命题的逻辑形式可表示为: aRb 或 Rab 如果关系项多于两项,则有: R( a、b、c…n)
辨析:
a 苏格拉底喜欢有智慧的人。 b 苏格拉底喜欢的人是有智慧的人。
特称否定判断(O)
• 当s与P在实际上反映着图三、图四或图五的关系 时,即s与P具有真包含关系、交叉关系或全异关 系时,O为真。当s与P在实际上反映着图一、图 二的关系时,即s与P具有全同关系或真包含于关 系时,o为假。
• 例如: • ①有的图书不是线装书。 • ②有的科学家不是马克思主义者。 • ③ 有的介词不是能够单独充当句法成分的。 • ④有的小说不是文艺作品。
• 特称肯定判断的逻辑形式是“有S是P",它是S与P具有 相容关系,即全同关系、真包含于关系、真包含关系、交 叉关系的概括反映。这种判断没有确定地断定S的全部外 延,并未断定所有s都是P,而只是断定“有的S”是P; 因为在S与P是真包含关系或交叉关系时,仅仅部分S是P, 不能断定S的全部外延;即使s与P处于全同关系或真包含 于关系时,判断本身也未断定所有s都是P,而只是断定 “有的S是P”。因此,S不是周延的。而对于谓项P的断 定也是不完全的。尽管客观上有全同关系、真包含关系中 所有P是S的情况,但也有真包含于关系、交叉关系中仅 仅部分P是s的情况,判断没有确定地断定P是s的全部还 是s的一部分,即没有确定地断定p的全部外延。因而P是 不周延的。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六讲2直言命题推理ppt课件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六讲2直言命题推理ppt课件

2024/2/15
2.推理的逻辑结构
2.1.逻辑变项
❖ (1)前提(premise):推理所依据的on):推理推导出来的新命题 2.2.逻辑常项
❖ 推导关系: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现代汉语 中常用“……所以……”表示。
→ :可以推出
← :可以反推

←→ :可以互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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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2024/2/15
■ (3)推理结论的可接受性(acceptability)
■ “合理的可接受性”这一概念是美国后分析哲学家 普特南(Hilary Putnam)在《理性、真理与历史》 一书中最先提出来的。在普特南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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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比赛是根据运动队在规定的比赛 时间里 得分多 少来决 定胜负 的,因 此,篮 球比赛 的计时 计分系 统是一 种得分 类型的 系统
2024/2/15
5.3.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
(根据推理是否涉及前提的实质内容来分)
(1)形式推理(formal reasoning),亦称分析 推理(analytical reasoning):不涉及推理的实 质内容而仅根据前提与结论在形式结构方面的逻 辑推导关系进行的推理,其结论具有无可争议性、 自明性和必然性。
2024/2/15
■ 这种支持或反驳关系可通过更精确的量的刻画。
■ 证据支持度为100%是指,如果前提真则结论必然 真,这就是演绎的有效性。
■ 证据支持度为50%是指,如果前提真,则结论为 真为假的可能性参半,依此类推。
■ 一个推理的证据支持度越高,则在前提真的条件 下,推出的结论可靠性越大。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六讲)2 直言命题推理

法律逻辑学讲义(第六讲)2 直言命题推理
■ 在前一情形下,前提真与结论真构成正相关,前提 是结论的证据;在后一情形下,前提真与结论真构 成负相关,前提是结论的反例。
■ 论证的核心概念是“支持”(support)。支持的关 系不必是蕴涵关系,而蕴涵(永真的蕴涵式)也不 一定就能提供对一个命题的有力支持。
(3)类比推理(reasoning by analogy):由个别到 个别的推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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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6
5.3.形式推理与实质推理
(根据推理是否涉及前提的实质内容来分)
(1)形式推理(formal reasoning),亦称分析 推理(analytical reasoning):不涉及推理的实 质内容而仅根据前提与结论在形式结构方面的逻 辑推导关系进行的推理,其结论具有无可争议性、 自明性和必然性。
直觉、联想、想像及其他非理性思维相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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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6
2.推理的逻辑结构
2.1.逻辑变项
❖ (1)前提(premise):推理所依据的已知命题
❖ (2)结论(conclusion):推理推导出来的新命题 2.2.逻辑常项
❖ 推导关系:前提与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现代汉语 中常用“……所以……”表示。
终遭亡国,自己也跳火自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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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2/26
一、推理概述
■ 1.推理及其特征
1.1.推理( reasoning ),亦称推论( inference ): 由已知推未知的思维过程和思维形式。逻辑学偏重于 从思维形式方面研究推理。
■ 例如:
所有的葡萄树都是阔叶树, 所有的阔叶树都是落叶的, 所以,所有的葡萄树都是落叶的。
(2)实质推理(material reasoning),亦称论 辩推理(argumentative reasoning)或辩证推理 (dialectical reasoning):根据推理前提的实质 内容以及推理者的价值倾向进行的推理。

法律逻辑演绎推理案例(3篇)

法律逻辑演绎推理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与李四系邻居,两人关系一直较好。

2019年,张三因急需用钱,决定将自己的房屋出售给李四。

双方协商后,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总价为100万元,李四支付首付30万元,剩余70万元在房屋过户后一个月内付清。

合同签订后,李四支付了首付30万元。

然而,在房屋过户过程中,双方因房屋质量问题发生纠纷,导致房屋过户手续一直未能办理。

张三要求李四支付剩余房款,而李四则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拒绝支付。

双方协商无果,诉至法院。

二、法律逻辑演绎推理分析1. 法律事实的认定(1)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已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明确。

(2)李四已支付首付3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已生效。

(3)房屋过户手续尚未办理,原因在于双方对房屋质量问题存在争议。

2. 法律关系的分析(1)张三与李四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即张三享有房屋所有权,李四享有房屋使用权。

(2)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属于违约行为。

3. 法律逻辑演绎推理(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四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修理、更换、重作或者退货等违约责任。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逻辑演绎推理,得出以下结论:1. 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双方已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明确。

2. 李四已支付首付30万元,房屋买卖合同已生效。

3. 房屋质量问题导致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属于违约行为。

法律逻辑学性质命题案例(3篇)

法律逻辑学性质命题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张三和李四于2018年5月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张三将一套位于市中心的房屋出租给李四,租期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约定租金为每月5000元,支付方式为每月一付。

此外,合同还规定了房屋的维修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在租赁期间,李四发现房屋的卫生间管道老化,导致多次漏水。

李四多次与张三协商维修事宜,但张三以各种理由推脱。

李四无奈之下,自行支付了维修费用。

2019年8月,房屋因电路故障发生火灾,造成部分财产损失。

火灾原因经调查,是由于房屋电路老化引起的。

李四再次与张三协商赔偿事宜,但张三以房屋已出租为由拒绝赔偿。

李四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张三承担维修费用和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

张三则认为,根据合同约定,房屋的维修责任应由李四承担,且火灾是由于电路老化引起的,与自己无关。

二、法律逻辑学性质命题分析1. 法律事实命题(1)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法律事实,具有法律效力。

(2)房屋漏水、火灾等事件均属于法律事实,是本案争议的焦点。

2. 法律规范命题(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6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支付租金。

”3. 法律关系命题(1)张三与李四之间存在房屋租赁关系,张三为出租人,李四为承租人。

(2)房屋维修责任、租金支付等权利义务关系由合同约定。

(3)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涉及张三与李四之间的侵权责任关系。

4. 法律推理命题(1)张三与李四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房屋漏水、火灾等事件属于法律事实,需要进一步分析因果关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1条规定,张三作为出租人,有义务保持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法律逻辑学课程三段论推理

法律逻辑学课程三段论推理
D.所有经济学家都是对企业经营很有研究的 人。
有些导演留大胡子,因此,有些留大胡子的 人是大嗓门。 为使上述推理成立,必须补充以下哪项作为 前提? A.有些导演是大嗓门。 B.所有大嗓门的人都是导演。 C.所有导演都是大嗓门。 D.有些大嗓门的不是导演。 E.有些导演不是大嗓门。
结语
谢谢大家!
3 ×3=9
M—— P S —— M S —— P
P—— M S—— M S —— P
M ——P M ——S S —— P
利用格的规则排除无效式,添上结论得出有效式
AAA EAE AII AEE AOO EIO [EAO] [AEO]
AAI AI I EAO EIO IAI OAO OI
第三格的特殊规则: (1)小前提必须是肯定判断 (2)结论必须是特称判断
第四格的特殊规则:
(1)如果两个前提中有一个是否定判断, 则大前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2)如果大前提是肯定判断,则小前 提必须是全称判断。
(3)如果小前提是肯定判断,则结论 必须是特称判断。
(4)任何一个前提都不能是特称否定 判断。
AAI AEE AII EAO EE EIO IAI
P ——M M ——S S —— P
II IE II [AEO]
三段论的省略式
在语言表达上,三段论可以是两句话,即省略一句话。 为何能省去三分之一仍是三段论?省略的情况有三种可
能: 1) 省去大前提。2) 省去小前提。3) 省去结论。 判断一个省略三段论的有效性,只能先将其恢复为完整
三段论的式
式的定义: 由不同的A、E、I、O命题形式作为三段论的前提或结论 所决定的三段论的具体形式
所有哲学家是思想家,所有逻辑家是哲学家,所以,所有逻辑家是思想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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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质命题的逻辑规则及推理学习目的:掌握性质命题的逻辑规则及推理。

重点难点:1、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2、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以及不同性质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3、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4、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及揭示隐含命题的方法导入:有一位主人宴请客人,客人来后,主人却迟迟不请客人入席就座。

后来主人对大家说:“实在对不起,请大家再稍等片刻,因为该来的人还没有来。

”已来的这些客人一听,就纷纷离去。

主人看到大多数客人们都走了,非常吃惊,问没走的客人这是什么原因,客人告诉了他,主人听后说:“唉!不该走的人怎么都走了!”剩下的客人一听,也走了。

为什么这些客人纷纷离去?因为已来的客人想:该来的人都还没来,岂不是说我们来的人都是不该来的。

后来剩下的客人想:不该走的人都走了,岂不是说没走的人是该走的一、性质命题词项的周延性性质命题的词项周延性:是指一个性质命题的主项或谓项,在该命题中是否被断定了全部外延(也就是是否涉及某个词项的全部外延),如果在一个性质命题中断定了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那么该词项是周延的;如果在一个性质命题中没有断定主项或谓项的全部外延,那么该词项是不周延的。

1、全称肯定命题(S A P)全称肯定命题的主项周延、谓项不周项。

所有S都是P,断定主项S的全部外延属于P的外延,P中至少有一部分外延是属于S 的外延。

主项S的全部外延都被断定了,谓项P中只有部分外延被断定,所以S周延,P不周延。

例如:所有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

主项“犯罪行为”的全部外延被断定,主项周延。

谓项“违法行为”中至少有一部分是属于“犯罪行为”,“违法行为”的全部外延没有进行断定,谓项不周延。

2、全称否定命题(S E P)全称否定命题的主项周延、谓项周延。

所有S都不是P,断定了S的任何一个外延都排斥在P的外延之外,P的任何一个外延也都排斥在S的外延之外。

S和P的外延都被断定了。

例如:所有的人民团体都不是审判机关。

主项“人民团体”的外延被断定了,主项周延。

谓项“审判机关”的外延被断定了,谓项周延。

3、特称肯定命题(S I P)特称肯定命题的主项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有的S是P,断定至少有一部分S的外延是P的外延,同时断定了至少有一部分P 的外延也是S的外延。

主项S不周延,谓项不周延。

例如:有些犯罪分子是青少年。

主项“犯罪分子”至少有一部分是青少年,主项不周延。

谓项“青少年”至少有一部分是犯罪分子,谓项不周延。

4、特称否定命题(S O P)特称否定命题的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有的S不是P,断定了至少一部分S的外延排斥在P的外延以外,但没有对S的全部外延进行断定,由于部分S被排斥在P的外延以外,实际上是对谓项P的外延作了全部断定。

主项不周延,谓项周延。

例如:有的被告人不是有罪的人。

主项“被告人”是不周延的。

谓项“有罪的人”是周延的。

二、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以及不同性质命题之间的对当关系(一)性质命题真假的判定性质命题是对主项和谓项外延关系的断定,但断定的外延关系不等同于主项和谓项这两个概念在客观方面具有外延关系。

如果一个性质命题断定的主项和谓项的外延关系与两个概念在客观方面的外延关系一致,该命题是真的;否则,该命题是假的。

(1)A命题断定的是主项S的全部外延都在谓项P的外延中,在这种情况下该命题是真,否则是假。

(+代表真,-代表假)2、E命题断定的是主项S的全部外延都不在谓项P的外延中,主、谓项的外延关系完全相互排斥,在这种情况下该命题是真,否则是假。

(+代表真,-代表假)3、I命题断定的是主项S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P的外延中,在这种情况下该命题是真,否则是假。

(+代表真,-代表假)4、O命题断定的是主项S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P的外延之外,在这种情况下该命题是真,否则是假。

(+代表真,-代表假)(二)性质命题间的对当关系性质命题间的对当关系:是A、E、I、O相互间的真假制约关系。

包括上反对关系(反对关系)、下反对关系、差等关系和矛盾关系。

1、上反对关系:A和E间的真假关系。

特点:两个判断不能同真,可能同假。

(以→表示推出,以←→表示互推)(1)S A P为真→S E P必假(2)S E P为真→S A P必假(3)S A P为假→S E P可能真可能假(4)S E P为假→S A P可能真可能假例如:A:甲班所有同学都是共青团员。

E:甲班所有同学都不是共青团员。

如果A为真,主项“甲班的同学”的全部外延对象,都在谓项E的外延之内,那么E为假。

如果E为真,主项“甲班的同学”的全部外延对象,都在谓项A的外延之外,那么A为假。

如果A为假,主项“甲班的同学”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也可能全部对象在谓项“共青团员”的外延之外。

如果主项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的外延之外,A假,E假。

如果主项全部对象在谓项的外延之外,A假,E真。

如果E为假,主项“甲班的同学”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也可能全部对象在谓项“共青团员”的外延之内。

如果主项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的外延之内,E假,A假。

如果主项全部对象在谓项的外延之内,E假,A真。

2、下反对关系:I与O间的真假关系。

特点:不能同假,可以同真。

(1)S I P为假→S O P必真(2)S O P为假→S I P必真(3)S I P为真→S O P可能真可能假(4)S O P为真→S I P可能真可能假例如:I:甲班有的同学是共青团员。

O:甲班有的同学不是共青团员。

如果I为假,主项S外延中没有一个对象在谓项P的外延中,O为真。

如果O为假,主项S外延中没有一个对象在谓项P的外延外,I为真。

如果I为真,主项S的外延对象至少有一个,也可能全部在谓项P的外延中,O 可能真,也可能假。

如果O为真,主项S的外延对象至少有一个,也可能全部在谓项P的外延之外,I 可能真,也可能假。

3、矛盾关系:A与O,E与I之间的真假关系。

特点:不能同真,也不能同假。

(1)S A P为真←→S O P为假(2)S A P为假←→S O P为真(3)S E P为真←→S I P为假(4)S E P为假←→S I P为真例如:A:甲班的同学都是共青团员。

O:甲班有的同学不是共青团员。

如果A为真,主项S的外延对象全部在谓项P的外延中,O为假。

如果O为真,主项S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P的外延之外,A为假。

如果A为假,主项S的外延中至少有一个对象在谓项外延之外,O为真。

如果O为假,主项S的外延中没有一个对象在谓项的外延之外,A为真。

4、差等关系:A与I,E与O之间的真假关系特点:可以同真,可以同假。

(1)S A P为真→S I P必真(2)S E P为真→S O P必真(3)S I P为假→S A P必假(4)S O P为假→S E P必假(5)S A P、S E P为假→S I P、S O P可能真可能假(6)S I P、S O P为真→S A P、S E P可能真可能假例如:A:甲班的同学都是共青团员。

I:甲班有的同学是共青团员。

如果A真,主项S的全部外延在谓项P之中,I真。

如果A假,主项S的部分外延,也可能全部外延在谓项P之外,I可能真,也可能假。

如果I假,主项S的全部外延在谓项P之外,A假。

如果I真,主项S的部分外延,也可能全部外延在谓项P之中,A可能假,也可能真。

了解性质命题的关系的意义:(1)有助于学习和运用逻辑思维规律。

(2)有助于正确地论证和恰当地反驳。

例如:论证“有些被告人实行正当防卫,不要负刑事责任。

”为真E真O必真用“所有正当防卫都不要负刑事责任。

”这个E命题真来证明。

反驳“所有法律都不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A真E必假所有法律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

(A命题)I真E必假有的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E命题)三、性质命题的直接推理(一)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性质命题对当关系推理:指从一个性质命题推出另一个性质命题的推理。

1、根据矛盾关系的推理矛盾关系:A与O,E与I命题间的关系。

一个命题真,推出另一个命题假;一个命题假,推出另一个命题真。

矛盾关系的对当推理的有效形式:S A P→┑S O P┑S A P→S O PS O P→┑S A P┑S O P→S A PS E P→┑S I P┑S E P→S I PS I P→┑S E P┑S I P→S E P例如:(1)所有贪污罪的主体都是国家工作人员。

并非有的贪污罪的主体不是国家工作人员。

S A P→┑S O P(2)并非所有的合同都是有效的。

有的合同不是有效的。

┑S A P→S O P2、差等关系推理差等关系:指A与I,E与O命题间的关系。

全称命题为真推出特称命题为真;特称命题为真推出全称命题为假。

差等关系的有效形式:S A P→S I P┑S I P→┑S A PS E P→S O P┑S O P→┑S E P例如:(1)并非有的抢夺罪是抢劫罪。

并非凡抢夺罪是抢劫罪。

┑S I P→┑S A P(2)凡作案者都有作案时间。

有的作案者有作案时间。

S A P→S I P3、上反对关系推理上反对关系:指A与E命题间的关系。

其中一个命题为真,推出另一个命题为假。

反对关系推理的有效形式:S A P→┑S E PS E P→┑S A P例如:(1)所有的共同犯罪是合法的。

并非所有的证据都不是合法的。

S A P→┑S E P(2)所有共同犯罪都不是过失犯罪。

并非所有共同犯罪是过失犯罪。

S E P→┑S A P4、下反对关系推理下反对关系:指I与O命题间关系。

其中一个命题为假,推出另一个命题为真。

下反对关系的有效形式:┑S I P→S O P┑S O P→S I P例如:(1)并非有的走私罪是过失犯罪。

有的走私罪不是过失犯罪。

┑S I P→S O P(2)并非有的遗产继承人不是法定继承人。

有的遗产继承人是法定继承人。

┑S O P→S I P四、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及揭示隐含命题的方法(一)性质命题的隐含隐含命题:指由一个命题必然可以得出的另一个或几个与其意思相同、真假等值或者一致的命题。

例如:本案的作案人是外科医生。

至少有一个外科医生是本案的作案人。

非外科医生都不是本案的作案人。

(二)揭示性质命题的隐含命题的逻辑方法1、换质法换质法:指通过改变一个性质命题的质,并将其谓项换成它的矛盾概念。

即把肯定联项变成否定联项,或把否定联项变成肯定联项,得出的命题是原命题的隐含命题。

例如:(1)某甲是非正常死亡。

某甲不是正常死亡。

(2)小学生不是成年人。

小学生是未成年人。

▪换质法的基本规则:(1)改变命题的质,即将联项由否定改为肯定,或者由肯定改为否定。

(2)谓项改为与原词项相矛盾的词项。

▪换质法的推理形式(1)A命题:S A P→S E P所有的盗窃罪都是故意犯罪。

所有的盗窃罪都不是非故意犯罪。

(所有的盗窃罪都不是过失犯罪。

)(2)E命题:S E P→S A P管制不是附加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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