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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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国家发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加强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我单位拟定下列措施,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设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由工程技术部门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人员需具备较好的政务管理和专业知识背景,以确保工作的高效与科学。

二、项目篩选机制建立严格的项目筛选机制,对于所有涉及重要矿产资源的建设项目,必须在立项之前进行审查。

首先要进行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评估,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其次,要对项目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条件进行评估,判断项目对矿产资源的影响程度。

只有经过严格的评估,项目才能够进入立项阶段。

三、信息共享机制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与各相关部门及矿产资源监管机构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确保审批过程中所有相关部门都能够及时获取到项目信息,以便进行综合评审和决策。

四、综合评估和论证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办公室要结合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和专业知识,对项目进行全面的综合评估和论证。

评估和论证过程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的合理性。

五、公众参与机制建设项目涉及重要矿产资源的审批过程中,要积极组织和引导公众参与,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特别是对于重大项目,必须进行公众听证,确保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以增强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六、责任追究机制对于违反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要进行相应的追责。

对于违规行为严重的项目,应当及时停止审批和工程施工,并依法追究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

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项措施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各级部门和人员能够深入理解、认真贯彻落实这些措施,以推动我国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梁河县国土资源局2018年10月11日发布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指南(简版)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梁河县行政区域内的矿产压覆查询。

二、审批条件1 查询的矿产压覆属于梁河县行政管辖范围内的;2 查询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形式要求;3 查询主体及其内容符合规定;4 查询目的明确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办事窗口: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乘车方式:县城内可乘2路公交车到政务大厅路口步行400m即到。

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备注1 建设项目用地矿产资源查询申请原件纸质 12 建设项目用地调查区、用地范围原件纸质和电子文件 13 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纸质 1 (1)法人营业执照或机构代码证;(2)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3)授权委托书(原件);(4)委托人身份证。

4 建设项目批文复印件纸质 15 项目建设单位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原件纸质 1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查询证明送达方式: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692)3019616咨询地址: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监督电话:(0692)6166085,电子邮箱:lhxjwpznyjjjjcz@。

投诉地址:梁河县纪委派驻农业局纪检监察组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下载地址:/Web/index.aspx—网页最底端选择“梁河县国土资源局”—“信息公开”—“公开目录和指南”—“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直接领取:梁河县遮岛镇滨河路91号县综合服务大楼主楼(6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股网上服务大厅地址:—点击网页最顶端切换服务地址链接选择“德宏州”—“梁河县”—“网上办事”—按实施主体选择“县国土局”—“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2附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办事流程图3。

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手续流程图

办理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登记手续流程图

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登记手续流程图关于查询××××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国土资源局:概述建设项目立项背景、审批(核准、备案)状况、项目主管机关、建设机关、地理位置、拟用地范围及考虑建设项目安全保护距离后的评估范围(附规范的1980西安坐标系表示的拐点坐标)、面积或拟投资规模。

(1)××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直角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拐点编号X Y1 ················2 ···············3 ···············4 ····················(直角坐标格式参考范例:4××××××. ×××,××××××××. ×××,X坐标为7位数,Y坐标为8位数)(2)×建设项目评估区范围经纬度坐标(1980西安坐标系)拐点编号X Y1 ················2 ···············3 ···············4 ····················(经纬度坐标格式参考范例,以90. ××××,38. ××××为例,X坐标为经度,用两位数值保留四位小数点表示,对应90度××分××秒,Y坐标为纬度,格式参照X坐标)因评估区范围确定不当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由建设方负责。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附件1
四川省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表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盖章)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调查单位名称:(盖章)
填表人:填表时间: 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内准备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等项目的建设单位和准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单位填写并实施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调查。

查询情况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采矿权、探矿权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机构分别填写。

2.本表共四页,须用A3纸对折打印,不能用A4纸装订。

建设项目影响区平面拐点坐标打印在第四页,不能手写,可另附页,每页均需加盖建设单位印章。

3.审查意见栏不能出现涂改、刮擦、删除等字迹,若出现上述情况,在每一处加盖印章。

4.查询情况栏填写要求:①查询情况栏只填写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②矿产资源储量登记情况栏须注明矿种、矿区名称及其矿产资源储量规模。

③矿业权情况栏须注明矿种、矿区名称、矿产资源储量、矿业权人名称、许可证号及有效期。

④若压覆炼焦用煤、富铁矿、铬铁矿、富铜矿、钨、锡、锑、稀土、钼、铌钽、钾盐、金刚石,须特别注明。

5.本表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正楷填写,也可打印,字迹须清晰工整。

6.本表省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需留一份存档。

―――本页第二页,共四页―――
xxxx影响区平面拐点坐标(坐标个数:个)
―――本页第四页,共四页―――。

四川省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地矿局):为了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86号)和《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做好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工作,现结合四川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压覆矿产资源是指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行为,但是建设项目与矿区范围重叠而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开采的,不作为压覆处理。

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后应查明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探矿权、采矿权设立情况并作专项说明。

在办理城镇建设用地报批时,不再审查压覆矿产。

三、单独选址的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等)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建设单位应委托有地质勘查资质的单位对拟建工程所在区域内的矿产资源分布和矿业权设立情况进行调查,编制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

四、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按照《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编写提纲》(试行)要求编写。

调查报告应由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组织具有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执业资格的专家小组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五、建设单位应将调查报告和评审意见报送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同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建设单位提出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审查的申请;(二)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开展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委托书;(三)地质勘查单位对编制的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情况调查报告的承诺书;(四)若存在压覆矿产资源还应提交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六、省国土资源厅对承担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单位的资质、调查范围、报送材料、评审专家资质、评审程序、评审结论等进行合规性审查,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压覆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和相关批复。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4.28•【文号】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施行日期】2020.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服务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7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部机关相关司局: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率,根据《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自然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试行)》(自然资规〔2019〕7号)有关规定,现就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管理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面开展特定区域调查评估经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已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国务院已批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内的建设项目,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

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特定区域内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情况的统一调查评估和录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工作。

新设立的及范围调整的特定区域,应在批准前完成调查评估。

二、做好取消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后的工作衔接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通过后,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将相关信息录入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并同时发送建设单位和相关矿业权人。

取消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后,以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批复文件作为转发用地批复及供地的条件。

三、建立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查询服务系统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收集整理辖区范围内查明矿产资源、矿业权设置及区划、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等基本情况数据,做好数据库建设,实时更新数据,及时在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网站上线运行,方便建设单位通过互联网预查询。

四、开通互联网远程申报渠道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在门户网站或相关政务网站上线开通远程申报系统,建设单位可通过远程申报系统提交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申请及相关申请资料(含补正资料),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

[2011]15号⽂四川省国⼟资...四川省国⼟资源厅关于转发《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加强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资源局,各建设项⽬⽴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步规范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作,国⼟资源部下发了《国⼟资源部关于进⼀步做好建设项⽬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作的通知》(国⼟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并认真贯彻执⾏。

⼀、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地预审或⽤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安全且建设项⽬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范围和标⾼组成。

⼆、明确管理分⼯压覆⽯油、天然⽓、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资源部审批。

国⼟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申请调查建设项⽬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

[2011]15号文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各市(州)国土资源局,各建设项目立项审批和管理机关、各项目建设单位、各地勘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工作,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现转发给你们。

同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管理范围凡是建设项目实施后,导致其压覆区内已查明的重要矿产资源不能开发利用的,建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

凡申请办理土地预审或用地审批的,须提交省级以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或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否则,其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建设项目影响区与矿业权范围重叠但不影响矿产资源正常勘查开采的,不作压覆处理。

建设项目影响区是指建设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经论证后确定的能保证建设项目安全且建设项目不会影响该范围以外的矿产资源开采的范围。

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是空间范围,由平面范围和标高组成。

二、明确管理分工压覆石油、天然气、放射性矿产,或压覆《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矿种累计查明资源储量达大型矿区规模以上的,或矿区查明资源储量规模达到大型且压覆占三分之一以上的,按规定报请国土资源部审批。

国土资源部负责审批以外的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三、规范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审批要求(一)申请调查建设项目选址和规划编制前,由建设单位向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分别调查了解建设项目影响区范围内的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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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办事指南
一、法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主席令第74号,1996年8月29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非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床。


(二)《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四川省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10月17日)第三十三条:“在建设铁路、工厂、水库、城市水源地、输油管道、输电线路、高速公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之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了解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

凡是压覆重要矿床的建设项目,必须附有地质矿产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

”(三)国土资源部文件《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37号,2010年9月8日)。

二、申请条件
在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和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可行性研究阶段,经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调查,建设项目压覆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且建设单位确需压覆的,建设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查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经评审机构评审,并与矿业权人签订协议,方可办理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事项。

三、申报材料
1.关于xxxx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的申请函(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11)15号”附件5);
2.关于xxxx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矿产资源的评估报告(原件,报告和图件要符合存档要求,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编写提纲见“川国土资发(2011)15号”附件6);
3.建设单位委托地质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影响区开展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并编制评估报告的委托书;
4.勘查单位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原件,勘查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总工程师签名并盖章);
5.勘查单位勘查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勘查单位印章);
6.评审机构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报告的评审意见书;
7.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原件);
8.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申请单位的有效通信地址和通讯方式、申请单位的委托书、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持上述申报料到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以下简称“窗口”)申请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二)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1.压覆属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权限的矿产资源的,省国土资源厅对建设项目压覆已查明重要矿产资源审批。

由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窗口将审批函发送申请人及矿山所在地市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2.压覆属国土资源厅部审批权限的矿产资源的,厅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3.审查后需补充修改资料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审查不合格的,审查人说明原因退回申报材料。

(三)取件人凭身份证和受理通知书在窗口领取办理结果。

说明:
重要矿产资源是指《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附录所列34个矿种和四川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本行政区优势矿产、紧缺矿产。

已查明矿产资源是指已登记录入我省矿产资源储量数据库的矿产资源、有效采矿权内的矿产资源以及有效探矿权内经有资质地质勘查单位勘查和按规定权限经由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并办理了储量评审备案和查明储量登记的矿产资源。

五、办理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厅窗口:(028)86939849
省政府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028)87036196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国土资源厅:(028)87036180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省国土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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