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医疗服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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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10.15
•【字号】浙医保联发〔2021〕21号
•【施行日期】2021.1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价格
正文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增和完善
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浙医保联发〔2021〕21号
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在杭省级公立医院:
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新增和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增PET/MR全身显像等3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具体内容及试行价格详见附件1,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试行价格执行,试行期限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2年(另有规定除外)。

二、调整完善营养状况评估-营养筛查等7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在杭省级公立医院按附件2相关规定执行;各设区市按照附件2相应完善,若需价格调整的,
原则上不得高于省级公立医院相应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三、调整完善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属于医保支付的医疗服务项目(含项目内涵、除外内容、计价单位、价格、备注等)按调整完善后的政策纳入医保支付。

微创拔牙不纳入医保支付。

本通知自2021年12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试行价格表
2.调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表
3.新增医保医用材料项目表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

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

E 45000001000 小儿捏脊治疗
人次
E
45000001100
药棒穴位按摩治疗(3穴 位)
人次
E
45000001200
脊柱小关节紊乱推拿治 疗
含手法理筋治疗和 手法调整关节
人次
E 45000001300 小儿斜颈推拿治疗
含手法理筋治疗和 手法调整关节
人次
E
45000001400
环枢关节半脱位推拿治 疗
E 43000000509 微针针刺(粗针)
E 43000000600 锋钩针
E 43000000700 头皮针
E 43000000800 眼针(单眼)
E 43000000801 眼针(双眼)
E 43000000900 梅花针
E 43000000901 七星针
E 43000001000 火针(≤20个穴位)
注射器 2穴位
E 43000002201 穴位封闭
注射器 2穴位
E 43000002202 自血疗法
注射器 2穴位
E 43000002300 穴位贴敷治疗
含药物、调配及纳 米穴位敷贴
每穴位
E
43000002301
内脏平滑肌痉挛性疼痛 止痛敷贴
E 43000002800 杵针
E 43000002801 圆针

E
46000001300 肛周药物注射封闭术
指肛周皮下封闭、 穴位封闭

E
46000001700
肛周坏死性筋膜炎清创 术
含合并肛门直肠周 围脓肿清创

E
46000001800
肛门直肠周围脓腔搔刮 术
含双侧及1个以上 脓腔、窦道

浙江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合理。

下面将对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主要包括门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和住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两部分。

门诊医疗服务收费标准是指患者在医院门诊就诊时,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各项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包括挂号费、诊察费、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而住院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则是指患者住院治疗期间,医疗机构对患者提供的各项医疗服务所收取的费用标准,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药品费、手术费、化验费、检查费等。

其次,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是经过严格的程序和科学的依据的。

制定医疗服务收费标准需要考虑到医疗机构的实际成本、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患者的支付能力等因素,确保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合理、公平、合法。

同时,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医疗服务的特点和不同类型医疗机构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进行调整和制定。

再次,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是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

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需要医疗机构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者违规收费。

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定期对医疗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合乎规定。

最后,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是根据医疗服务的实际情况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水平进行的。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医疗成本的不断上升,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也需要进行适时的调整和修订,以适应医疗市场的需求和发展。

同时,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也需要充分考虑到患者的支付能力和社会的公平公正,确保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调整合理合法。

总之,浙江省医疗服务收费标准的制定、执行、监督和调整,都是为了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和合理。

希望通过相关部门和医疗机构的共同努力,能够不断完善和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公平的医疗服务。

浙江省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浙江省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浙江省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浙江省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对医疗项目进行收费的规定和标准。

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医疗服务的公平、合理、有序发展。

一、门诊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1. 门诊挂号费,根据医院等级不同,门诊挂号费有所差异,一般在5元至20元之间。

2. 诊疗费,根据患者就诊的科室和医生级别,诊疗费有所不同,一般在10元至50元之间。

3. 检查费,根据不同的检查项目和医院等级,检查费用有所差异,从数十元到数百元不等。

4. 化验费,根据化验项目的复杂程度和医院等级,化验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10元至100元之间。

5. 治疗费,根据治疗项目的复杂程度和使用的药物等因素,治疗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20元至200元之间。

二、住院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1. 床位费,根据患者所在的病房类型和医院等级,床位费有所不同,一般在50元至300元之间。

2. 护理费,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院提供的护理服务,护理费用有所差异,一般在20元至100元之间。

3. 手术费,根据手术的复杂程度和使用的医疗器械等因素,手术费用有所不同,一般在500元至5000元之间。

4. 药品费,根据患者所用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疗程,药品费用有所差异,一般在数十元至数千元之间。

5. 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等其他费用,住院期间可能需要进行各种检查、化验和治疗,相应的费用根据具体项目有所不同。

三、特殊医疗项目收费标准。

1. 特需门诊,特需门诊的收费标准根据医院制定的规定执行,一般在50元至200元之间。

2. 急诊抢救,急诊抢救的收费标准根据医院制定的规定执行,一般在200元至2000元之间。

3. 特殊检查、治疗项目,一些特殊的检查、治疗项目的收费标准根据医院制定的规定执行,具体收费标准由医院公示。

综上所述,浙江省医疗项目收费标准是根据医院等级、医疗项目的复杂程度和患者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在享受医疗服务的同时,患者应当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合理选择医疗项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浙劳社医[2000]50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
【发布日期】2000.08.11
【实施日期】2000.08.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劳社医[2000]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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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摘要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摘要

《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政策摘要一、《医疗服务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要配套政策,是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标准化管理的重要措施,事关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宣传、实施工作。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医疗服务目录》的有关规定,《医疗服务目录》不得调整或另行制定,“说明”是对《医疗服务目录》的解释,属于《医疗服务目录》的组成部分。

各地要根据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和参保人员的经济承受能力,合理确定乙类项目和医用材料的个人自理比例,细化最高支付限额。

三、《医疗服务目录》内项目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项目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乙类”先由参保人员个人自理一定比例后,再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

部分高价医用材料,先由个人自理一定比例后,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并实行限额支付。

四、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子女统筹医疗参照《医疗服务目录》执行。

属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不分甲、乙类,符合规定的医用材料个人不自理。

各地要根据当地实际,适当放宽工伤抢救期间的限定支付范围和医疗服务项目及医用材料的支付范围及限额,并制定相应的支付管理办法;工伤康复治疗及康复器具的管理,按原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的结算办法按当地规定执行。

说明《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目录》(以下简称《医疗服务目录》是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医疗服务项目的标准,是在《浙江省医疗服务价格(暂行)》的基础上,结合《关于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有关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通知》(浙价费[2005]290号),根据国家和省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及支付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

“说明”是对《医疗服务目录》的解释,属于《医疗服务目录》的组成部分。

一、目录构成《医疗服务目录》包括“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材料”二个部分。

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项目”共2962项,其中,“综合医疗服务类”62项;“医技诊疗类”770项;“临床诊疗类”2073项;“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57项。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三类指标目录一、医院服务管理(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五)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七)加强投诉管理二、患者安全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三、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三)医疗技术管理(四)临床路径管理与持续改进(五)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一)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一)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二)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三)医用氧舱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六)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四、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一)整体护理与护理管理组织(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三)临床护理管理(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五、综合管理(一)应急管理(二)信息与图书管理(三)财务与价格管理(四)后勤保障管理(五)医学装备管理一、改进医院服务管理(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4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5 -(五)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6 -(七)加强投诉管理- 7 -二、患者安全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8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9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10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三)医疗技术管理(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一)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四)药事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一)血液透析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四、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三)临床护理管理。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三类指标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三类指标

浙江省医院等级评审标准——三类指标目录一、医院服务管理(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五)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七)加强投诉管理二、患者安全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三、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二)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三)医疗技术管理(四)临床路径管理与持续改进(五)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一)重症医学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四)药事和药物使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一)血液净化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二)临床营养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三)医用氧舱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五)其他特殊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六)病历(案)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四、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一)整体护理与护理管理组织(二)护理人力资源管理(三)临床护理管理(四)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五)特殊护理单元质量管理与监测五、综合管理(一)应急管理(二)信息与图书管理(三)财务与价格管理(四)后勤保障管理(五)医学装备管理一、改进医院服务管理(一)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优化门诊流程,落实便民措施(三)加强急诊绿色通道管理,及时救治急危重症患者- 4 -(四)改善住院、转诊、转科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水平- 5 -(五)完善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六)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6 -(七)加强投诉管理- 7 -二、患者安全目标(一)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准确识别患者的身份- 8 -(二)严格执行在特殊情况下医务人员之间有效沟通的程序,做到正确执行医嘱(三)严格执行手术安全核查,防止手术患者、手术部位及术式发生错误- 9 -(四)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落实医院感染控制的基本要求(五)规范特殊药物的管理,提高用药安全- 10 -(六)建立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七)防范与减少患者跌倒、坠床等意外事件发生(八)防范与减少患者压疮发生(九)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十)鼓励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一)医疗质量管理组织(三)医疗技术管理(六)门诊管理与持续改进(七)急诊管理与持续改进(八)住院诊疗管理与持续改进(九)手术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麻醉与镇痛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一)重症医学科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二)传染病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三)康复治疗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四)药事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五)临床检验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六)病理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七)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八)输血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十九)医院感染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介入诊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一)血液透析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二十四)放射治疗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四、护理管理与质量持续改进(三)临床护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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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60000300 中换药 12060000400 12060000500 12060000600 12060000700 1207 12070000100 12070000101 12070000102 12070000103 12070000104 1208 小换药 拆线(大) 拆线(中) 拆线(小) 7.雾化吸入 雾化吸入 超声雾化吸入 高压泵雾化吸入 氧气雾化吸入 蒸气雾化吸入 8.鼻饲管置管
床日
E
12040000800 静脉高营养治疗

E
12040000801 胃肠高营养治疗
指经胃肠置管、腹部造瘘置管,供给包括蛋白质 、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元素在内的复合营养 液进行的营养治疗,含营养液配置。
胃肠营养输 注管路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麻醉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绷带、敷贴 、烧伤换药
一、综合医疗服务类 本类说明: 1.本类包括一般医疗服务、一般检查治疗、社区卫生及预防保健项目和其它医疗服务项目。 2.多科室共同使用的医疗服务项目列入本类之中,如护理、抢救、注射、换药等。 3.床位费、诊查费、护理费、空调费按“计入不计出”原则计收,即入院当天计收一次,出院当天不收(“一般专项护理”除外)。 财 务 分 类
住院诊查费(三级医院) 住院诊查费(二级医院) 住院诊查费(一级医院) 4.院前急救费
日 日 日
E
11040000100 院前急救费
心肺复苏抢 指入院前的120急救或现场急救,含诊查、治疗、 救、大出血 人次 监护、护理、氧气、材料费等 抢救
E
11040000101 院前急救费(一般急救病人)
心肺复苏抢 指入院前的120急救或现场急救,含诊查、治疗、 救、大出血 人次 监护、护理、氧气、材料费等 抢救


项目名称 (一)一般医疗服务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11
1101
1.挂号费
含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 、门诊费用明细清单
计算机预约 挂号服务、 就诊卡、病 历手册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次
A A A A A A A
11010000100 11010000101 11010000102 11010000103 11010000104 11010000105 11010000106

B B B
11090000400 特殊防护病房床位费 11090000500 急诊观察床位费 11090000501 留观床
指核素内照射治疗专用病房、法定甲类传染病隔 离病房、烧伤隔离病房
日 日 日
1111
11.中心监护病房治疗
含各类监测(护)、“一般检查治疗”及其材料 (大类编码12),不含等级护理费、氧气吸入费
B B B B
11090000100 11090000101 11090000102 11090000103
普通病房床位费 走廊加床 婴儿床 气垫床加收
B B B
11090000104 传染病房加收 11090000105 陪客躺椅费 层流床罩加收(洁净级别达到100级 11090000106 及以上)
12020000100 心肺复苏抢救 12020000200 大出血抢救 12020000201 危重病人抢救 1203 3.氧气吸入 鼻导管吸氧 面罩吸氧 氧帐吸氧 头罩吸氧 高频吸氧 静脉输氧
E E E E E E
12030000100 12030000101 12030000102 12030000103 12030090100 12030090200
含冲洗
敷贴、肝素 人次 帽
F
12010001400 一般专项护理
含造瘘(口)护理、口腔护理、褥疮护理、会阴 冲洗、阴道冲洗、会阴消毒
造口袋、注 次 射器
1202 E E E
2.抢救费 人次 含抢救材料、仪器 指因严重外伤、烧伤、中毒、窒息、休克、脏器 衰竭等原因而引起呼吸或循环不稳定病人的抢救 含氧气、湿化用水 一次性鼻导 管、鼻塞、 面罩、头罩 小时 小时 小时 小时 小时 人次 特殊止血材 人次 料 人次
气切套管、 气管插管 、 鼻胃管、动 脉测压导管 、深静脉穿 刺导管、0100 ICU单元治疗 11110090200 CCU单元治疗 12 (二)一般检查治疗
1201
1.护理费
F
12010000200 特级护理
专人护理或ICU护理。严密观察病情变化、随时记 录病人的重要生理、心理反应;准确执行医嘱; 进行日常生活能力(ADL)评定,防止护理并发 症

C C C C C C C C
11020000101 11020000102 11020000103 11020000201 11020000202 11020000401 11020000402 11020000403
次 次 次 次 次 日 日 日
C C C
11020000501 11020000502 11020000503 1104
E E E E E E
12050000100 12050000101 12050000200 12050000201 12050000300 12050000301 1206
E E
12060090100 换药(空腔状或腔隙内创口) 12060000200 大换药 创面大于50cm2 次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E
含麻醉及首次静脉测压 含麻醉及首次静脉测压
指在专用配置间配置 含材料 7针及以上,或创面大于50cm2 创面大于50cm2 3-6针,或创面在30-50cm2 创面在30-50cm2 2针及以下,或创面小于30cm2 创面小于30cm2 含药物、引流片、碘酒、碘伏、纱布、棉垫、头 套、弹力头套、酒精、双氧水、外用生理盐水、 换药器械等
含皮试液
12040000401 动脉加压注射 12040000500 皮下输液
E E
12040000501 皮下氧注射 12040000600 静脉输液(门诊) 指从核对、化药、穿刺、滴注、中途接瓶(袋) 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 液器、注射器等化药材料以及观察、操作等劳务 。 指从核对、化药、穿刺、滴注、中途接瓶(袋) 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 液器、注射器等化药材料以及观察、操作等劳务 。 指第二次起 指从核对、穿刺、滴注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 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血器以及观察、操作等劳 务。 指从核对、穿刺、滴注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 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血器以及观察、操作等劳 务。 指从核对、化药、穿刺、滴注、中途接瓶(袋) 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 液器、注射器等化药材料以及观察、操作等劳务 。 指从核对、化药、穿刺、滴注、中途接瓶(袋) 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 液器、注射器等化药材料以及观察、操作等劳务 。 指通过静脉途径,供给包括蛋白质、脂肪、碳水 化合物等营养元素在内的复合营养液进行的营养 治疗,含营养液配置。

E E E E E E E
12040000900 12040001000 12040001100 12040001101 12040001200 12040001300 12040001301 1205
静脉切开置管术 静脉穿刺置管术 中心静脉穿刺置管术 深静脉穿刺置管术 动脉穿刺置管术 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 抗肿瘤化学药物配置(≥2种) 5.清创(缝合) 大清创(缝合) 大清创(不缝合) 中清创(缝合) 中清创(不缝合) 小清创(缝合) 小清创(不缝合) 6.换药(包括拆线、术后清创换 药)
1105 D I I
5.体检费 含内、外(含皮肤)、妇(含宫颈刮片)、五官等科 的常规检查,总检报告 含来回里程;不含120急救费 含来回里程;不含120急救费 影像、化验 次 及特定检查 过路过桥费 公里 过路过桥费 次
11050000100 体检费 1106 11060000100 11060000101 1107 6.救护车费 救护车费(3公里以上) 救护车起步价(3公里内) 空调费
普通挂号费 急诊挂号费 法定假日挂号费 双休日挂号费 专家门诊挂号费(副高) 专家门诊挂号费(正高) 国家级名老中医挂号费
A
11010000107 省级名老中医挂号费 1102 2.诊查费 普通门诊诊查费 门诊诊查费(三级医院) 门诊诊查费(二级医院) 门诊诊查费(一级医院) 专家门诊诊查费 国家级名老中医诊查费 省级名老中医诊查费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三级医院)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二级医院) 门急诊留观诊查费(一级医院) 住院诊查费 指医护人员提供(技术劳务)的诊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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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0000100 12040000101 12040000102 12040000103 12040000104 12040000200 12040000201 12040000300 12040000400
肌肉注射 皮下注射 皮内注射 体表瘤注射 皮试 静脉注射 静脉采血 心内注射 动脉采血
小时
F
12010000300 等级护理
指原I级护理、Ⅱ级护理、Ⅲ级护理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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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00600 特殊疾病护理加收 12010000700 新生儿护理 12010000701 疾患新生儿护理 12010000900 精神病护理
指法定甲类传染病及气性坏疽、破伤风、艾滋病 等按甲类传染病管理的疾病的护理;含严格消毒 隔离和一级及以上护理内容 含新生儿洗浴、脐部残端处理、口腔、眼部、皮 肤及会阴护理、肛管排气、呼吸道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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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001000 气管切开护理
含吸痰护理、药物滴入、定时消毒、更换套管及 其材料
人工鼻、一 次性气切套 日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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