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移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移动介质(如U盘、光盘、移动硬盘等)的安全管理,防止数据泄露、病毒传播等安全隐患,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部所有移动介质的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等环节。
三、职责分工1. 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实施、监督和检查移动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移动介质的安全管理负责。
3. 所有使用移动介质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四、移动介质使用规范1. 移动介质的使用应遵循最小化原则,即仅限于必要的数据传输和备份。
2. 严禁使用未经授权的移动介质,如需使用,需经过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批准。
3. 使用移动介质传输数据时,应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如加密、压缩等。
4. 严禁在移动介质上存储敏感、重要信息,如患者隐私信息、财务数据等。
5. 使用移动介质前,应检查其是否存在病毒、恶意软件等安全隐患。
五、移动介质存储规范1. 移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防尘、防静电的环境中。
2. 移动介质应定期进行清理、消毒,防止病毒、细菌滋生。
3. 严禁将移动介质与其他物品混放,以免损坏或丢失。
六、移动介质传输规范1. 移动介质传输数据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传输方式,如加密文件传输、云存储等。
2. 传输过程中,应确保数据传输的安全性,如使用安全的传输协议、加密传输等。
3. 传输完成后,应及时断开移动介质与计算机的连接。
七、移动介质销毁规范1. 未经信息系统管理部门批准,严禁随意销毁移动介质。
2. 销毁移动介质前,应确保其上的数据已备份或删除。
3. 销毁移动介质时,可采用物理损坏、磁化等方法,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八、监督检查1. 信息系统管理部门定期对移动介质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3. 鼓励员工对违反移动介质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举报。
九、附则1. 本制度由信息系统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移动介质的使用,确保医院信息系统和数据的安全,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医疗服务。
单位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介质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介质,包括但不限于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物质、放射性物质等。
第三条单位介质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二章介质分类及管理第四条介质分类(一)一类介质:具有高度危险性的介质,如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性物质等。
(二)二类介质:具有一定危险性的介质,如有毒有害物质、腐蚀性物质等。
(三)三类介质:一般危险性介质,如普通化学品、建筑材料等。
第五条介质管理(一)一类介质:实行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储存、使用、运输、废弃等环节。
(二)二类介质: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安全。
(三)三类介质:加强日常巡查,确保安全使用。
第三章介质储存管理第六条介质储存场所应满足以下条件:(一)通风良好,防止气体积聚。
(二)防火、防爆、防腐蚀、防泄漏等措施完善。
(三)储存场所标识清晰,分区明确。
第七条介质储存要求:(一)储存介质应分类存放,不得混杂。
(二)储存容器应完好无损,标识清晰。
(三)储存场所内不得存放无关物品。
第四章介质使用管理第八条介质使用前,操作人员应了解介质的性质、危害及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介质使用过程中,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第十条使用完毕的介质,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五章介质运输管理第十一条介质运输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运输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介质应使用专用车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运输过程中,应防止介质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发生。
第六章介质废弃管理第十四条废弃介质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废弃介质处理前,应进行安全评估,确保处理过程安全。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六条对在介质安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七条对违反介质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或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监控系统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控系统介质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坏和丢失,保障监控系统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监控系统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网络存储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性原则:确保监控系统介质的安全,防止非法访问、篡改和破坏;(二)完整性原则:保证监控系统介质内容的完整,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三)保密性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监控系统介质,实行严格保密;(四)可追溯性原则:对监控系统介质的使用、变更、备份和销毁等过程进行记录,便于追溯和审计。
第二章监控系统介质管理职责第四条监控系统介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制,各级责任人如下:(一)监控中心负责人:负责监控系统介质的整体管理工作,确保监控系统介质的安全;(二)介质保管员:负责具体介质的保管、使用和销毁工作;(三)使用人员:负责监控系统介质的使用,遵守相关规定,确保介质安全。
第三章监控系统介质使用与保管第五条监控系统介质的使用:(一)使用人员需凭有效身份证明,向介质保管员申请使用介质;(二)使用介质时,应确保介质未被病毒感染,未经授权不得复制、传播或修改介质内容;(三)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介质交还介质保管员。
第六条监控系统介质的保管:(一)介质保管员应将介质存放在安全、干燥、防磁、防尘的专用存储柜内;(二)介质保管员应定期检查介质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控中心负责人;(三)严禁非介质保管员私自接触介质。
第四章监控系统介质备份与恢复第七条监控系统介质的备份:(一)监控中心应定期对监控系统介质进行备份,备份频率根据介质的重要性和使用频率确定;(二)备份介质应存放在与原介质分开的地点,确保备份介质的可用性。
第八条监控系统介质的恢复:(一)介质损坏或丢失时,应立即启动恢复程序,使用备份介质进行恢复;(二)恢复过程中,应确保数据完整性和一致性。
第五章监控系统介质销毁第九条监控系统介质的销毁:(一)介质保管员在销毁介质前,应确认介质已无使用价值,并征得监控中心负责人同意;(二)销毁介质时,应采用物理或技术手段彻底消除介质中的数据,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介质导管安全管理制度

介质导管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介质导管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介质导管的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介质导管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制度、操作程序和应急预案,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介质导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五条单位应当加强对介质导管设备的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运行稳定可靠。
第六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风险。
第七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记录和档案,定期进行安全回顾和评估,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准备。
第八条单位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介质导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九条单位应当设立介质导管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权,监督和指导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介质导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工作。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的各项要求和措施。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介质导管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做好安全技术资料的管理和归档,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保障安全事故的快速应对。
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加强对外部承包单位和供应商的管理,确保其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
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对介质导管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运行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设备档案,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和评估,确定维护保养计划。
第十七条单位应当对新设备进行安全评审和验收,保证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第十八条单位应当建立设备运行记录和故障台账,分析问题原因,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第十九条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和备品备件管理制度,确保设备能够随时正常运行。
第四章操作管理第二十条单位应当培训运行人员,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要求,确保操作人员安全操作。
单位介质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介质安全管理,保障单位信息安全和业务连续性,预防介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电子介质、纸质介质、磁性介质等。
三、管理职责1. 单位领导对本单位介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将介质安全纳入单位整体发展规划,确保介质安全投入。
2. 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介质安全管理的组织实施,包括制定介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介质安全培训、监督介质安全操作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介质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应加强介质安全管理,确保本部门介质安全。
4. 所有员工应严格遵守介质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介质安全意识,积极参与介质安全管理工作。
四、介质安全管理制度1. 介质分类与标识(1)根据介质的安全级别、重要性等,将介质分为不同类别,并予以标识。
(2)标识应清晰、醒目,便于识别。
2. 介质存储与保管(1)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磁场干扰等不良环境。
(2)重要介质应实行双人保管,定期检查,确保介质安全。
3. 介质使用与操作(1)员工使用介质时,应遵守以下规定:a. 不得擅自复制、修改、删除介质内容;b. 不得将介质带出工作场所;c. 不得将介质交由他人使用。
(2)操作介质时,应采取以下措施:a. 使用专用设备读取、写入介质;b. 操作前检查介质完好性;c. 操作过程中保持介质稳定,避免碰撞、摔落等。
4. 介质销毁与报废(1)介质报废或销毁前,应进行彻底清理,确保无敏感信息残留。
(2)报废或销毁介质应采取以下措施:a. 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销毁介质;b. 监督销毁过程,确保介质彻底销毁。
5. 介质安全培训与宣传(1)定期开展介质安全培训,提高员工介质安全意识。
(2)利用宣传栏、内部刊物等形式,普及介质安全知识。
五、监督检查1. 信息技术部门定期对介质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篇)

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能源介质(以下简称介质)的安全作业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能源介质作业的人员。
第三条介质作业包括但不限于搬运、存储、加工、调度、销售等环节。
第四条本制度的目标是确保能源介质作业安全,规范作业流程,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所有从事能源介质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并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六条公司设有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本制度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和修订能源介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并组织其它部门的配合执行;(二)组织能源介质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三)监督和评估能源介质作业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四)制定和组织完成应急预案,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提升能源介质作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各部门的职责:(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能源介质作业人员的招聘、培训和考核;(二)采购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介质进行质量检查和入库管理;(三)生产部门负责对介质的加工和调度,确保安全和高效;(四)销售部门负责对介质的销售和配送,确保安全和及时。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九条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障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的责任,每个人都要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十条公司及各部门负责人有能源介质作业安全的直接责任,对本部门范围内的能源介质作业必须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各部门的安全责任:(一)安全部门负责制定和组织落实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范,对介质作业的实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二)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和落实能源介质作业的操作规程,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安全和高效;(三)质量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介质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介质符合标准和规定;(四)采购部门负责对购买的介质进行入库管理,确保入库的介质与标签和质检报告一致;(五)销售部门负责对销售和配送的介质进行安全管理,及时处理来自客户的投诉和问题;(六)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作业人员进行招聘、培训和考核,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介质安全管理制度(总7页)

介质安全管理规范修改记录一、目的为防止介质可能带来涉密信息或重要信息的泄露或丢失,以规范其在复制、迁移、重复使用、保存及废弃等方面的处置方法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组织介质在复制、迁移、重复使用、保存及废弃等方面的管理及介质的外部管理,也适用于第三方的介质在组织内部的使用控制。
三、定义个人介质包括磁盘、✞盘、可移动硬盘和打印的介质、笔记本电脑等。
生产介质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等。
四、职责自动化班负责信息中心生产介质的使用控制及处置管理。
介质的使用人负责在单位内部介质的使用控制及处置管理。
五、管理规范介质的接入管理✆干部职工不得私自将个人笔记本带入本单位并接入生产网络。
✆第三方带入的介质,若需要在自动化班的终端或服务器上导入导出数据时,应该有自动化班授权,使用前,必须对介质进行杀毒。
第三方介质不允许在机房内使用 。
介质的存放环境✆介质由于其体积较小,易于流传的特点,使用时应注意对其安全保管,防止丢失。
✆对于磁带、磁盘等带有磁性介质的介质应注意其保存环境,保证其长期有效。
✆用于生产网络的介质(如备份光盘、磁带等)应由自动化班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机房或办公环境专用柜中,防止其被盗、被毁、被未授权修改以及信息的非法泄漏。
✆应根据数据备份的需要确定须异地存储的备份介质,存储地的环境要求和管理方法应与本地相同。
介质的使用✆因公务需要携带生产介质外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审批同意。
✆对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应首先清除介质中的敏感数据,对存储关键或重要信息的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当干部职工转岗或离职时,应确保所有信息已转移给相关科室,并且将必要信息备份至其他介质,并将它从设备中安全的删除,去处原有的口令和其他个人信息。
✆介质的传递要求:( )应选取可靠的速递公司承担介质的传递工作,介质传递时间、安全保障(防火、防震、防潮、防磁、防盗)等方面的要求应在与速递公司的合同中加以约定。
单位网络安全介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单位网络安全介质管理,保障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数据泄露和非法侵入,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所有网络安全介质,包括但不限于:硬盘、U盘、光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
三、管理制度1. 网络安全介质的使用与管理(1)网络安全介质仅限于工作需要使用,不得用于个人娱乐、非法用途等。
(2)使用网络安全介质时,必须确保介质内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不得随意修改、删除、复制或泄露。
(3)使用网络安全介质传输数据时,应采取加密措施,确保数据传输过程中的安全。
2. 网络安全介质的采购与领用(1)网络安全介质的采购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选择具有合法生产资质的供应商。
(2)采购网络安全介质时,应详细记录采购清单,包括供应商、型号、规格、数量、价格等信息。
(3)领用网络安全介质时,需填写《网络安全介质领用登记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方可领用。
3. 网络安全介质的存储与保管(1)网络安全介质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场所,避免高温、潮湿、磁场等不良环境。
(2)存储网络安全介质时,应分类存放,并做好标识,方便查找和管理。
(3)对存储的网络安全介质,应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4. 网络安全介质的回收与销毁(1)网络安全介质使用完毕后,应将其回收至指定地点。
(2)回收的网络安全介质应进行分类整理,对已损坏、过期的介质进行报废处理。
(3)报废的网络安全介质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销毁,确保数据无法恢复。
四、责任与奖惩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介质的使用、存储、回收与销毁负直接责任。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数据泄露、非法侵入等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 对在网络安全介质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信息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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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质安全管理规范
修改记录
一、目的
为防止介质可能带来涉密信息或重要信息的泄露或丢失,以规范其在复制、迁移、重复使用、保存及废弃等方面的处置方法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组织介质在复制、迁移、重复使用、保存及废弃等方面的管理及介质的外部管理,也适用于第三方的介质在组织内部的使用控制。
三、定义
个人介质包括磁盘、U盘、可移动硬盘和打印的介质、笔记本电脑等。
生产介质包括磁带、磁盘、光盘等。
四、职责
自动化班负责信息中心生产介质的使用控制及处置管理。
介质的使用人负责在单位内部介质的使用控制及处置管理。
五、管理规范
1.介质的接入管理
5.1.1)干部职工不得私自将个人笔记本带入本单位并接入生产网络。
5.1.2)第三方带入的介质,若需要在自动化班的终端或服务器上导入导出数据时,应该有自动化班授权,使用前,必须对介质进行杀毒。
第三方介质不允许在机房内使用。
2.介质的存放环境
5.2.1)介质由于其体积较小,易于流传的特点,使用时应注意对其安全保管,防止丢失。
5.2.2)对于磁带、磁盘等带有磁性介质的介质应注意其保存环境,保证其长期有效。
5.2.3)用于生产网络的介质(如备份光盘、磁带等)应由自动化班专人负责保管,存放于机房或办公环境专用柜中,防止其被盗、被毁、被未授权修改以及信息的非法泄漏。
5.2.4)应根据数据备份的需要确定须异地存储的备份介质,存储地的环境要求和管理方法应与本地相同。
3.介质的使用
5.3.1)因公务需要携带生产介质外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审批同意。
5.3.2)对送出维修或销毁的介质应首先清除介质中的敏感数据,对存储关键或重要信息的存储介质未经批准不得自行销毁。
5.3.3)当干部职工转岗或离职时,应确保所有信息已转移给相关科室,并且将必要信息备份至其他介质,并将它从设备中安全的删除,去处原有的口令和其他个人信息。
5.3.4)介质的传递要求:
(1)应选取可靠的速递公司承担介质的传递工作,介质传递时间、安全保障(防火、防震、防潮、防磁、防盗)等方面的要求应在与速递公司的合同中加以约定。
速递公司的资质、介质传递流程、速递合同须经信息中心批准。
(2)当存有敏感业务信息的介质进行异地传输时,应选择本单位可靠人员进行传递,并且使用专用安全箱包进行包装,传递过程保留有相应的记录。
4.介质的维护
5.4.1)作为重要用途的光盘、磁带、移动硬盘,应按照信息分类原则进行分类管理,做好信息标识,并且由专人保管在安全的地方,不再用其作为信息交换的介质。
对重要介质中的数据和软件采取加密存储。
5.4.2)应对备份用途的光盘、磁带、移动硬盘建立介质目录清单,由介质管理人员定期根据目录清单对介质的使用现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完整性(数据是否损坏或丢失)和可用性(介质是否受到物理破坏)。
5.介质的报废
5.5.1)科室内部介质的废弃必须经过科室领导的认可,参照《损坏的硬盘、软盘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介质废弃前,应检查并删除信息,确保没有敏感信息留存。
5.5.2)包含有关键及重要信息的需要废弃的介质交信息中心,由信息中心办公室采用相关技术手段统一安排处理,由办公室做好处理记录,确保信息安全。
六、相关文件及记录
《第三方移动媒体接入登记表》
《介质借用记录表》
第三方移动媒体接入登记表
No:
介质借用记录表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