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办事处如何公证认证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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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

我国现明确规定对境投资者主体证明需要文件的公证认证一、我国现行境外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的公证认证制度。

自1979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1980年批准第一批3家外商投资企业以来,我国吸收外资直接投资已经走过32个年头,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工作也跟随着不断地改革和完善。

2006年以前,外国投资者申请工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不需要相关公证认证手续可以直接使用,若为外文的内容只需附上对应的翻译件就可以直接作为登记材料使用。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不断深入和法律不断完善,特别是2006年新的《公司法》及《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修订后,外资登记的适用的法律发生了变动,导致外资登记实务的重大调整。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06年4月24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的相关规定,要求“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这是外资登记史上第一次明确规定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文件需经公证认证才为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材料。

(一)“公证认证”法律依据。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相关规定,公民、法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材料,应经所在国公证机关公证,再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对于没有与我国建立外交关系的国家,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转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对在台、港、澳形成的证据,需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才能发生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予以认可。

(二)“公证认证”流程。

“公证认证”实为两个程序,步骤上先“公证”后“认证”,且两道程序是有联系的。

海外企业创办证明

海外企业创办证明

海外企业创办证明
外国公司的开业证明:不同国家有不同的叫法,基本上就是一个外国政府出的证明该公司真实存在的文件,基本上就等于中国的营业执照。

有的国家叫: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Registration Certificate还有XX可以用Annual Return不是Audit report类似中国的年检报告)。

这些文件通常需要外国当地公证处公证并经中国驻当地的大使馆认证。

资信证明:这个东西可不是什么年报,说的是银行开的咨询证明,也就是公司开户行处的Bank Reference letter 证明这个公司在银行信誉良好。

外国公司开业证明公证认证流程:首先由外国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最后送中国领事馆认证。

使馆认证网专业办理外国公司开业证明公证认证。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台湾公司大陆办理公证认证程序。

台湾公司文件要想在大陆有效使用,必须在台湾进行公证,但需要将在台湾办理公证书副本送至海基会,海基会盖章确认后将公证书副本送达至国家公证员协会或大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做比对认证。

当事人持公证书正本至大陆相关公证员协会,由此公证员协会向商标局出具一份公证书正、副本一致的函后,工商局将承认其法律效力。

台湾公证流程台湾公司文件,要在大陆使用,需要进行公证。

首先,将需要公证的材料给予台湾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然后将公证书正本交至使用该公证材料所在地省级(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或中国公证员协会,请求转递和认证,公证书副本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转递至大陆的海峡两岸关系协会,再转递至上述受公证书正本的公证员协会,相互进行对比,确认真实性并进行查验,出具证明书,就具有了大陆地区官方认可的法定形式。

在台湾办理公认证事项,当事人为公司法人的,如负责人亲自办理,应携带国民身分证、印章、公司证照及公司印章;如负责人不亲自到场,应提交给代办人的授权书及六个月内之公司印鉴证书。

此外,虽有授权,但如公证人认为必要,仍得要求本人到场。

在大陆地区公证员协会办理公证文件的转递手续时,当事人为个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当事人为法人的,提供介绍信,另外提供公证书正本原件,并说明转递文书的使用部门、使用目的。

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成立于1990年月11月2日,是台湾当局处理两岸关系的“中介团体”,通过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对立法院负责,同时接受台湾国民大会监督。

主要工作是协调处理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往来有关事务。

地址:台北市105民生东路二段一五六七楼电话:02-2718-7373传真:02-2514-9962-4EMail: service@.tw海峡两岸关系协会:社会团体法人,最高权力机构为理事会,1991年12月16日在北京成立,主要工作是协助有关方面促进海峡两岸各项交往和交流、处理海峡两岸同胞交往中的问题,接受大陆有关方面委托,与台湾有关部门和授权团体、人士商谈海峡两岸交往中的有关问题,并签订协议性文件。

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注册流程

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注册流程

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注册流程今天来唠唠中外合资公司在国内注册的那些事儿。

一、前期准备。

咱得先确定好合资各方的股东身份。

这就像是一场组队游戏,要清楚每个队友是谁。

外国股东得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文件,比如护照啥的,而且得经过公证认证哦,这就像是给他们的身份加个官方认证的小标签。

中国股东呢,一般就是营业执照副本之类的证件啦。

然后就是商量好公司的名字。

这可不能随便起,得符合规定,还得有创意又好记。

不能起那些已经被别人用过的名字,不然就像穿了别人的衣服,多尴尬呀。

在想名字的时候,可以多找几个备用的,就像多准备几个小锦囊,万一第一个不行,还有其他选择呢。

还有注册资本,这可是公司的家底。

要根据公司的经营规模和发展计划来确定。

合资各方得商量好各自的出资比例,这就像是分蛋糕,每个人能拿到多少份额得提前说好。

而且出资方式也多种多样,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知识产权之类的。

不过不管是啥,都得评估好价值。

二、提交申请材料。

接下来就是要把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啦。

这时候就像小学生交作业一样,得整整齐齐的。

1. 要有设立合资公司的申请书,就像写一封信给相关部门,告诉他们咱为啥要成立这个公司,公司的规划是啥样的。

2. 合资各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和章程。

这合同和章程就像是公司的宪法,规定了大家的权利和义务,怎么管理公司,怎么分红之类的。

在签合同和章程的时候,可得仔细看清楚每一条,别到时候因为一个小条款闹别扭。

3. 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前面咱们说过的那些护照、营业执照副本啥的,都得一起交上去。

4. 还有公司的注册地址证明。

这个地址得是真实有效的,不能是瞎编的。

如果是租的房子,得有租赁合同啥的。

三、审批环节。

提交完材料后,就进入审批环节啦。

这就像是等待老师打分一样,心里有点小忐忑呢。

相关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他们就会给咱打回来,让咱重新修改补充。

所以在提交之前,一定要检查再检查,就像出门前检查自己有没有带钥匙一样。

美国加州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董事名册公证及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美国加州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董事名册公证及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美国加州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董事名册公证
及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美国加州公司营业执照股东董事名册公证及中国驻美国使馆认证。

国际贸易辐射逐渐扩展,国内的企业走出国门,进入国际贸易市场,企业投资者都会优先考虑发达国家成为首选的目标,美国当之无愧的成为首选,众多企业证谋求国际市场,也有众多企业已经在美国成功的注册美国公司,在美国成立公司之后为了实现国内外市场协调互助的发展,众多企业的首选手段即在国内成立美国公司的国内办事处,以美国公司的名义在国内成立办事处是被允许的,其前提是公司文件在国内使用就必须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得到中国政府的认可的前提只需要办理公证认证手续即可了。

以下详细介绍美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认证办理的程序。

美国加州公司,是投资人士最为受欢迎的美国公司注册地之一,在美国加州注册公司之后,进行国内返程投资,股权转让,设立办事处等都需要对美国公司文
书进行认证。

美国加州公司认证,与美国各类文书认证的手续相同。

办理时间通常为3-15个工作日。

美国加州公司股东董事名册认证手续:
美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认证办理四步流程:
第一步:把需要公证的文件准备齐全,由国际公证律师进行文件的公证,主要是对文件的内容的真实性进行辨识并盖章签字,公证文件中存在两页以上的文件需由公证人员把文件固定或者是捆绑固定
第二步:把公证好的文件送往美国郡进行认证
第三步:把公证和认证好之后的文件由美国州务卿进行认证
第四步:送往中国驻美国使馆进行认证
美国公司营业执照公证认证的时间通常为10-15个工
作日,加急办理是7个工作日来源于/html/zlzx/7199.html。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一、引言随着中国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全球化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开展业务,需要在工商登记机关进行注册备案。

外国企业在注册登记过程中,需要提交的资料相对于国内企业而言更为复杂,更为繁琐。

本文旨在帮助外国地区企业了解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系统流程和登记时所需提交的材料。

二、外资企业分类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境内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外资企业主要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依法协商、签订合资协议,共同出资、合作经营,共同负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

中外合资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合资协议的规定一般以公司章程的形式表现出来。

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是指中方和外方依法协商、签订合作协议,联营经营,共同负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企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合作协议的规定一般以经营合同的形式表现出来。

3、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指外国投资者依法在中国境内建立的企业,投资者可以是个人、外国企业、外国非企业单位和组织。

外商独资企业在中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自主经营的原则。

三、外资企业开业登记所需材料1、中外合资企业1.合资企业协议书和公司章程2.合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各合资方出资金额、认缴出资经济形式、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补充出资方式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4.合资方营业执照5.技术引进和备案证明文件6.合资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照片7.合资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和照片2、中外合作经营企业1.经营合同及合作协议书2.中外合作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合作方出资金额、认缴出资经济形式、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补充出资方式说明及专项审核报告4.合作方营业执照5.技术引进和备案证明文件6.中外合作企业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管人员的身份证明和照片7.中外合作企业董事、监事(理事)、经理的身份证明和照片3、外商独资企业1.中方提供的场地或资产的产权证明2.外方投资企业设立的决议和审批证明3.外方投资者的证明文件4.合同协议5.银行开户许可证及其它银行资信证明6.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证明材料7.企业章程8.董事、经理、监事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材料四、总结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相对较多,有些材料还涉及到法规、条例等。

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工商局和商务局要求提供外国法人营业执照公证认证

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工商局和商务局要求提供外国法人营业执照公证认证

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工商局和商务局要求提供外国法人营业执照公证认证境外公司在国内设立外资公司工商局和商务局要求提供外国法人营业执照公证认证。

国外公司到中国设立外资子公司,代表处等商务局及工商局都会要求办理公司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公司的主体资格就是公司的合作注册文件,如公司注册证书。

根据2006年4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字[2006]81号,以下简称《执行意见》)的规定,在我国成立外商投资企业时,必须提供外企主体资格公证认证文件。

外资企业在国内注册成立的时候,会要求提供主体资格公证的。

这个要根据外资企业来源哪里,就做哪里的主体资格公证认证。

中国尚未加入《取消外国公文认证要求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因此,根据国际惯例,外国文书送往中国使用,除有双边协议或多边协议或一国单方免除认证外,均须办理领事/使馆认证。

同时根据2006年4月27日「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工商外企200681号文」:第五条:申请外商投资的公司的审批和设立登记时向审批和登记机关提交的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国外法人营业执照公证认证流程如下:- 与中国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认证后,再送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 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送往中国(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或有关文书,需先经当地具有公证资格的律师或公证员对文件进行公证,然后由该国外交部或其授权机构和与中国有外交关系国家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后,再办理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的认证。

来源于/html/zlzx/7287.html。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近年来,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国家政策的扶持,越来越多的外国地区企业选择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

在开展这一过程中,提交的材料对于企业开业登记非常重要。

此文档旨在规范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开业登记提交的材料。

一、企业入驻中国时所需的法律文件和证件材料清单为遵守中国法律及地方性规定,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件和证件材料包括:1.企业营业执照和机构代码证(两证合一)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2.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同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及英文原件。

二、外国地区企业全球总公司及中国境内分支机构证明文件1.全球总公司法人机构的证明文件(由所在国公司登记机关出具),有效期一年以上。

2.全球总公司的公司章程,需翻译成中文并进行公证书认证,复印件需加盖国内外两组公章。

3.外国地区企业作为在中国开展生产和营业活动的实体,其总公司应提供分支机构的设立的相关审批文件,其中包括设立批准书、分支机构所在地国内外两组公章的加盖印章及批准书翻译件,并需在Peking University内开展注册和备案。

备案过程由行政审批局或工商局负责,通过后需在印章备案机构备案。

备案完成后,企业才能报税。

三、外国地区企业经理层说明材料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企业经理在中国境内已分派一个或多个人员时,需提供这些负责人的说明材料。

(如:中国境内的居住证明、护照复印件、签约证明及相关信息)。

四、外国地区企业所在国及中国境内银行开户的证明文件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需提供在所在国家与中国境内已开通的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文件。

五、注册后记1.注册完成后的外国地区企业需完成海关、税务、公安、国家统计等方面的备案。

其中海关备案涉及到企业进出口业务;税务备案涉及到企业税措施;公安备案则涉及到人员出入境手续;国家统计则是为了保障中国经济安全和国家统计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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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办事处如何公证认证营业执照
外国公司在中国拓展业务最初或最简便的途径就是设立代表处,通常叫办事处,代表处起着开拓市场,沟通联络的作用,如果进展顺利,接下来可以考虑成立外资公司。

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办事处,如何认证营业执照?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等部委联合发布的最新外资代表处管理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开办事处都必须对国外母公司注册证书(国内通常叫营业执照)等文件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

需要办理认证的文件主要有:注册证书,存续证明,章程,资信证明,决议,授权书,任命书等。

办理流程:首先由当地公证人公证,然后送该国外交部认证,最后拿到中国使领馆认证。

来源于/html/cjwt/35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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