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团体标准

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团体标准一、概述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作为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的专业组织,致力于推动我国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发展,为用户提供更好的汽车维修服务。
为了规范行业内的操作和提升服务质量,协会制定了一系列团体标准。
二、团体标准的背景和意义1. 汽车维修行业的快速发展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
然而,由于行业的快速发展和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导致了一些维修企业存在技术水平不高、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损害了用户的利益,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形象。
2. 制定团体标准的重要意义团体标准的制定可以帮助行业内的企业规范操作,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行业自律能力,提高用户满意度。
团体标准还可以推动整个行业的升级和发展,促进行业内竞争力的提升,有利于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团体标准的制定过程1. 调研研究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通过调研研究,深入了解行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行业发展趋势和需求,找准团体标准制定的重点和方向。
2. 制定初稿在调研研究的基础上,协会邀请了行业内的专家学者和企业代表,共同制定了团体标准的初稿,包括技术标准、操作规范、服务质量等方面的内容。
3. 审批定稿将初稿提交给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进行审批和征求意见,根据意见反馈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团体标准的定稿。
四、团体标准的内容和要求1. 技术标准团体标准对于汽车维修行业涉及的各项技术进行了规范,包括汽车维修设备的选用和维护、维修人员的技术要求、汽车维修工艺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2. 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对于汽车维修企业的服务规范进行了明确要求,包括接待服务、维修过程中的交流交流、维修后的验收交付等方面的内容,以提升汽车维修企业的整体服务质量。
3. 质量监督团体标准还对汽车维修企业的质量监督与评定进行规范,明确了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要求,对于维修企业进行质量评定和监督,以保障用户的利益。
五、团体标准的推广和实施1. 推广宣传我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通过举办行业论坛、发布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团体标准的推广宣传,使更多的维修企业和从业人员了解团体标准的内容和重要性。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文字简介(2016年2月)

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2016年2月)广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原名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是广州地区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民间社团组织。
经过18年来的发展,目前,协会拥有会员单位1500余家,协会领导班子为第五届理事会,拥有理事137名(其中常务理事45名),监事5名,理事会领导班子成员(副会长以上)21人。
下设办事机构秘书处,在全广州市荔湾、越秀、天河、海珠、黄埔、白云、番禺、增城、南沙等9个行政区设区级联络处,并按机动车维修行业专业设立检测、技术质量、汽车美容装饰、资质审查与维权、人才培训、汽车配件用品、新能源车辆维修、汽车售后服务、汽车服务连锁经营等9个工作委员会,拥有一个由200余人组成的行业专家库,聘用专职工作人员20余人。
本协会以为会员服务为办会宗旨,通过广泛动员、组织、团结会员、行业企业和相关人士,建立行业诚信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自觉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沟通会员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反映会员的要求与呼声,维护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总体发展。
本协会是广州市政府列入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促进改革发展的6个试点协会之一。
2007年10月,我协会被广州市政府列入广州市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有关职能促进改革发展的6个试点协会之一。
2009年2月6日,市编委批复市交委,同意市交委移交1项、委托3项政府职能给我协会。
在此同时,市交委还单独委托移交其他3项事务性职能给我协会。
我协会同时还是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道路运输协会副会长单位,广东省行业协会联合会副会长单位,广州市社会组织评估5A等级社会组织。
本协会自成立以来,履行“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四大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服务等多方面工作,为政府行业管理服务,为广大企业服务,为行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简称CAMRA,成立于2001年4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并注册登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管的,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唯一的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作用协会成立多年来,认真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地为政府管理部门和会员企业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好评。
编辑本段下设机构目前,协会下设汽车维修检测工作委员会、技术质量工作委员会和事故汽车修理工作委员会、汽车装饰美容工作委员会、汽车制造企业售后服务工作委员会等五个分支机构。
现有团体会员630多家,其中省及地市级汽车维修行业协会68家,具有骨干作用的大型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检测站354家,整车制造企业21家,此外还有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生产企业90家,以及科研院校、经贸企业等100多家。
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编辑本段工作范围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权益;参与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建议;组织学术研究和行业标准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汽车维修行业的信息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是中国汽车维修行业的全国性自愿性组织。
它成立于2000年,隶属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是经
工商总局注册的社会团体。
协会旨在通过整合资源,搭建平台,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协会的会员包括汽车维修企业、相关行业协会、科研院所以及汽车维修工程技术人员等,涵盖了整个汽车维修行业的方方面面,拥有强大的行业影响力和专业性。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组织行业培训和学术交流,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的关系,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等。
在协会的推动下,汽车维修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取得了显著的进展,相关法规也得到了健全,提高了行业的专业性和可持续发展性。
协会还定期举办各类技术交流活动,提高汽车维修工程技术人员的技能和素质。
同时,协会还注重对汽车维修工程技术人员的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为行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另外,协会还积极推进国内汽车维修行业与国际接轨,加强与国际汽车维修行业之间的交流合作。
除了为会员提供各种服务和资源以外,协会还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针对汽车行业和汽车维修行业中存在的社会问题,协会举办多次公益活动,包括为湖南洪灾捐款、参与“安全生
产月”活动、为贫困学生捐赠书包和学习用品等。
协会通过这
些活动,深入人心,提高了行业组织的公信力和社会形象。
总之,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是一个集互惠互利、多赢共享于一体的平台,通过整合资源,发挥作用,为会员提供更加高效、专业、可持续的服务和支持,促进汽车维修行业的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汽修行业协会资料

汽修行业协会资料汽修行业协会资料概述汽修行业协会是一个致力于推动汽车维修行业发展和促进行业间合作的组织。
它致力于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业务培训和信息交流平台,以满足汽修从业者的需求,促进行业的创新和发展。
协会目标汽修行业协会的主要目标如下:1. 促进汽修技术水平的提升:协会致力于为会员提供最新的技术资讯和培训机会,以帮助他们掌握最新的汽修技术,提高维修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2. 推动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协会积极参与行业规范和标准的制定工作,确保汽修行业的维修工作符合安全、环保和质量要求,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3. 维护会员的权益:协会为会员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帮助他们解决遇到的问题,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4. 促进行业间合作和交流:协会组织各种活动,如技术研讨会、行业展览和交流论坛,为会员提供一个分享经验和互相学习的平台,促进行业内外的合作与交流。
会员资格任何具有汽修从业资质的个人或企业都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
会员需向协会缴纳一定的会费,并遵守协会的章程和规定。
会员将享受到以下权益:1. 技术支持:会员可以获得协会提供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汽车维修技术、设备使用和操作、工作流程等方面的支持。
2. 业务培训:协会定期组织各种培训课程和讲座,会员可以免费或优惠参加,提升自己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3. 信息资源:协会为会员提供最新的行业资讯、市场动态和技术文献,帮助会员了解行业的发展趋势和前沿技术。
4. 业务宣传:协会将会员的企业信息和业务宣传在协会的官方网站和其他渠道上,提升会员的曝光度和声誉。
协会活动汽修行业协会定期组织各种活动,包括技术研讨会、行业展览、培训班和论坛等。
这些活动旨在为会员提供交流和学习的机会,促进行业的创新与发展。
协会活动的主要内容包括:1. 技术研讨会:协会组织专家和学者分享最新的汽车维修技术和行业趋势,会员可以获得最新的技术知识和实践经验。
2. 行业展览:协会举办汽车维修设备和工具的展览会,供会员了解最新的设备和工具,选择适合自己业务需求的产品。
温州联盟介绍

温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
2019年9月5日 制片人:傅化雨
一、联盟总则
联盟名称为温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汽配联盟委员会,是温州市机动 车维修行业协会直属机构,是一个非法人组织的行业联盟(合作平台)。委 员会下设市区联盟及各县(市)联盟分会,委员会是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 各区县联盟分会会长兼任委员会委员,委员会的人员有温州市机动车维修行 业协会常务理事会决定任命。
LOGO
4、严格自律,接受联盟6S组对企业的督察。认可是企业的延续之本, 要 车主认可,要社会认可,要供应商认可,要保险公司认可就需要我们 企业自身规范,自我要求,完全接受联盟对自身的督察考核,服从联盟 管理、指导。
5、资源共享。分享在汽车维修业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积极有偿支 援联盟成员单位;
LOGO
统一采购的原则和目标 (1)定义:联盟成员在日常经营中,针对必须采购的各类物品,经过 一定的招投标程序(或比价程序)选择一家或几家供应商有计划 地进行统一采购活动。 (2)主要原则:根据市场经济的价格法则和行业操作模式,针对物品 不同种类其本身质量、价格、服务的特性,采用指导价和竞价相 结合的定价策略的原则。 (3)目标:通过统一采购的管理模式的实施,更有效地促进物品采购 流通环节的合理性和透明度;更有效地推进物品采购操作环节的 规范化、程序化;更有效地确保物品的采购价格和产品质量;提 升物品的后续服务,达到采购成本最优化的目标。
通过分会理事会表决、由秘书处确定退出成员单位是否结清相关费用后, 报委员会办理退还相应保证金; 3、自动退出联盟及被联盟除名的成员单位不予退还保证金。
活动资金 1、活动资金由各区县分会自行管理及使用,但必须建立完善的财务制度,
汽车协会简介

西安科技大学汽车协会简介为提升我校车辆工程专业的办学水平和知名度,增加与汽车厂及相关科研院校的交流与合作,增进大学生对汽车文化的了解,在机械学院各位老师的指导下汽车协会成立于2010年6月,隶属于机械工程学院和社团联合会。
协会以普及汽车知识、传播汽车文化、增长专业见识和活跃专业研究为目的,为广大汽车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汽车文化、学习汽车知识的空间,架起学生和社会汽车市场的联系桥梁。
协会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连接校园与社会,沟通学生与市场,服务学生社会实践;通过科技创新活动,激发和培养广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通过社会实践,提高我校学生参与社会、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水平;通过组织各类活动,激发大学生的创新潜能,增强大学生的竞争意识,提高大学生的生存技能、水平。
协会机构:办公室:负责草拟协会工作计划和总结,筹备会议,值班制度的考勤、财产管理等工作。
协会各种文件的发送、存档工作,负责对全体会员资料记录并定期整理存档。
组织部:对协会主要会议和协会安排的活动负责安排会场和活动场地,做好会议和活动的记录。
宣传部:积极开展协会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形式是海报,横幅等,应在第一时间发布通知信息。
对外扩大协会的社会影响,提高协会的知名度,负责大型活动的主持与文艺晚会的主持和策划等。
企划部:负责做好每次活动的活动策划书和活动资金的初步预算。
公关部:主要负责活动策划前期准备的联系,协调本协会与其他协会的联系,与企业和单位的沟通为协会争取活动经费的赞助,并行使对外宣传的职能。
新闻网络部:主要负责对活动的新闻工作,并对收集来的新闻进行整理和上传网络。
协会活动安排:1.汽车驾驶培训计划(和驾校联合举办);2.举办汽车相关的专题性学术讲座;3.校级汽车知识竞赛;4.组织参观西安各种车型的4S经销店,汽车制造企业以及各类汽车车展活动;5.组织和参加汽车设计大赛,道路安全标志设计大赛,开展极品飞车大赛、卡丁车大赛等竞赛;6.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与西安各高校汽车爱好者协会紧密联系,扩大协会影响力;7组织有关汽车图片、影片资料展。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

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简介广州市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协会成立于1998年,是广州地区从事汽车、摩托车维修行业及其相关行业的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的社团组织。
截止目前,已拥有会员企业2652家。
其中汽车维修一类企业144家、二类428家、三类1407家;摩托车维修企业654家;与机动车维修行业相关的其他会员企业19家(其中综合性能检测站13家)。
维修行业协会成立至今,在市政府有关部门以及业务指导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始终以“服务、协调、自律、监督”为宗旨,在为会员提供服务的同时,不断推进行业自律建设。
协会下设秘书处与越秀、天河、海珠、白云、荔湾、黄埔、南沙、萝岗、从化、增城10个区、县级市联络处(代表机构)以及检测工作委员会、技术质量工作委员会、资质审查与维权工作委员会、人才培训专业委员会、汽车配件用品专业委员会、维护美容专业委员会、LPG车辆维修专业委员会7个专业委员会(分支机构),并拥有一个由158名专家组成的专家库。
协会各机构严格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协调争议”四大职能发挥作用,深化行业自律,规范企业行为,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总体发展。
自2003年起,协会发起创“诚优”活动,先后有6批379家(第七批52家,1~7批共431家)行业企业被授予“诚信优质服务单位”称号,带动和促进了整个行业发展水平的规范与提升。
近年来,根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已委托移交五项政府职能给协会组织开展,包括:(1)协调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行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2)汽车一类企业及部分特殊企业(含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企业、LPG车辆改装维修企业、连锁经营企业、集团式经营企业)的开业申请资质评审;(3)对机动车维修质量的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且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组织作出技术分析和鉴定意见;(4)组织草拟机动车维修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5)组织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岗位技术培训。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英文名称是CHINA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简称CAMRA,成立于2001年4月,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批准并注册登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主管的,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唯一的汽车维修行业协会,是不受部门、地区和所有制限制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作用协会成立多年来,认真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地为政府管理部门和会员企业服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得到了政府管理部门和广大会员企业的好评。
编辑本段下设机构目前,协会下设汽车维修检测工作委员会、技术质量工作委员会和事故汽车修理工作委员会、汽车装饰美容工作委员会、汽车制造企业售后服务工作委员会等五个分支机构。
现有团体会员630多家,其中省及地市级汽车维修行业协会68家,具有骨干作用的大型汽车维修企业和汽车检测站354家,整车制造企业21家,此外还有汽车维修检测诊断设备生产企业90家,以及科研院校、经贸企业等100多家。
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编辑本段工作范围执行国家和交通运输部关于社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汽车维修行业发展的中心任务,发挥政府与会员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订行规行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协调行业内部关系,维护行业平等竞争,提高行业整体素质,维护行业和会员的权益;参与汽车维修行业发展战略研究,为政府主管部门制定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立法工作提供建议;组织学术研究和行业标准研究,开展咨询服务及技术推广等工作,参与汽车维修行业的技术、科研成果鉴定工作;收集、整理、分析汽车维修行业的信息资料,为政府主管部门决策提供依据,为会员提供服务;组织汽车维修行业培训工作,开展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加强与国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协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协会中文名称为: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英文名称为:China Automotive Maintenance and Repair Trade Association . 缩写为:CAMRA。
第二条本协会是由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团体以及个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依法组成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全国性、行业性、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协会的宗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服务,当好参谋和助手,发挥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加强协调和协作,反映会员单位的愿望和要求,保护会员单位的正当利益和合法权益;做好自律性行业管理工作,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发挥行业总体优势;深化企业改革、推动技术进步、促进汽车维修和检测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本协会接受业务主管单位国家交通运输部和登记管理机关国家民政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本协会的住所:北京市。
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本协会的业务范围:(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道路运输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汽车维修和检测的有关规章;(二)沟通汽车维修和检测企业、事业单位与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联系,反映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和要求,协调会员关系,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三)根据授权开展全行业经济技术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四)根据行业发展的现状,开展专题调研,及时向国家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标准和行业法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五)参与制定行业发展规划,接受委托对行业内重大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投资与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论证;(六)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参与制定、修订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组织贯彻实施;(七)推动横向经济联系,协调企业之间生产经营、技术合作的关系,促进行业的协调发展;(八)为社会和会员提供国内外有关技术、市场信息咨询服务;(九)组织开展技术开发、科技成果推广、专业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技术服务活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十)发展与国外相关行业组织的联系,组织开展国际间业务技术交流、学术研讨、贸易合作等活动;(十一)受政府委托承办或根据市场和行业发展需要举办国内、国际有关展览(销)和会议,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创造条件;(十二)根据本行业的特点,制定有关汽车维修与检测的行规行约,并监督实施,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行为,协调同行价格争议,维护公平竞争;(十三)开展全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倡导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业风气,提高文明服务的水平;(十四)组织编写行业有关统编教材,出版发行协会刊物;(十五)组织发展行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开展有益于本行业的其他活动;(十六)加强与有关社会团体的联系;(十七)承担政府部门授权或委托及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三章会员第七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等以上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可作为团体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凡依法取得工商登记法人营业执照的骨干汽车维修企业、骨干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汽车维修、检测及相关行业的科研单位、院校等,可作为单位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凡加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等以上城市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骨干会员,经所在地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的推荐或本协会的提名,可以直接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会员活动。
汽车维修、检测行业的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管理人员,可作为个人会员自愿申请加入本协会。
第八条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本协会的章程;(二)有加入本协会的意愿;(三)在本协会的业务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影响;(四)符合本章第七条规定的有关条件。
第九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一)提交入会申请书;(二)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具体办理入会审批,并报告理事会;(三)本协会理事会授权秘书处核发会员证。
第十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一)本协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二)参加本协会举办的各类活动的优先权;(三)获得本协会服务的优先权;(四)对本协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一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协会的章程;(二)执行本协会的决议;(三)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四)完成本协会交办的工作;(五)向本协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六)按规定交纳会费。
第十二条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并交回会员证。
会员一年不履行义务,视为自动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第十三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四章组织机构和负责人产生、罢免第十四条本协会的最高权利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授权理事会在不超过本会理事总额30%的前提下,增加部分理事;(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制定和修改会费标准;(五)决定本协会终止事宜。
(六)决定本协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条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五年。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
但延期换届最长不超过一年。
第十七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协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的职权是:(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三)审议单位理事代表的变更;(四)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五)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六)审议确定会员的除名;(七)决定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和实体机构的设立、变更和注销;(八)决定副秘书长、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九)领导本协会各机构开展工作;(十)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十一)决定名誉职务的设立和人选;(十二)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本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本章第十八条第一、四、六、七、八、九、十项的职权,对理事会负责。
常务理事人数不得超过理事人数的1/3。
第二十二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条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情况特殊的,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视实际需要,可以召开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或扩大到讨论相关事项的常务理事、理事)出席。
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一)贯彻会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决议;(二)监督本会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和年度财务预算的实施;(三)提出理事会或者常务理事会会议议题的建议。
第二十四条本协会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素质好;(二)在本协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影响;(三)会长、副会长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70周岁;秘书长为专职,最高任职年龄不超过60周岁;(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六)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二十五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六条本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每届任期五年,连任不超过2届。
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代表大会2/3以上会员代表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七条会长为本协会法定代表人。
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本协会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团体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本协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二)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和会长办公(或扩大)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三)代表本协会签署有关重要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