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型规范强制性条文
市政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

CJJ83-99CJJ/T87-2000 CJJ46-91GB50289-98 GB50282-98 GB50220-95 GB50298-99 GB50188-93 GB50180-93 GB50318-20005655-85CJJ15-87GBJ97-87GB50092-96 CJJ37-90JGJ50-2001 CJJ/T59-94 CJJ11-93CJJ77-98GBJ22-87CJJ45-91CJJ69-95CJJ/T80-98市政公用工程现行规范和标准一、规划专业城市用地竖向规划规范乡镇集贸市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代码城市工程综合管线综合规划规范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村镇规划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 年版)城市排水工程规划规范一、公共交通专业城市公共交通常用名词术语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三、道路桥梁专业(含公路道桥)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城市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和建造物无障碍设计规范柔性路面设计参数测定方法标准城市桥梁设计准则城市桥梁设计何载标准厂矿道路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氾固化类路面基层和底基层技术规程CJJ4-97 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CJJ74-99 城镇地道桥顶进施工及验收规范JTJ016-93 公路粉煤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T019-98 公路土合成材料应用技术规范JTJ021-89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J022-85 公路砖石及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3-85 公路钢筋混凝土及预应力混凝土桥涵设计规范JTJ024-85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J025-86 公路桥涵钢结构及木结构设计规范JTJ026-90 公路隧道设计规范JTJ026.1-99 公路隧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027-96 公路斜拉桥设计规范JTJ001-97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J002-97 公路工程名词术语JTJ017-96 公路软土地路堤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JTJ004-89 公路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018-97 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J/T005-98 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011-94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J012-94 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规范JTJ013-95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J014-97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J015-91 公路加筋土工程设计规范GBJ13-86GBJ14-87GBJ15-88GB50335-2002 GB/T50265-97 GB50069-2002 GB50296-1999 GB50084-2001 CECS06 : 88 CJJ32-89CJJ40-91CJJ/T54-93TJ32-78CJJ10-86GB50336-2002 CECS46 : 93 CECS57 : 94 CECS50:93JGJ/T111-98 CECS92 : 97 CECS07 : 88 CECS76:95 CECS014 : 89 CECS016 : 90 CECS17 : 2000 CECS110 : 2000 CECS112 : 2000四、给水排水专业(含建造给排水)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97 年修订)室外排水设计规范(97 年修订)建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97 年修订)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泵站设计规范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供水管井技术规范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栅条、网格絮凝池设计标准含澡水给水处理设计规范高浊度水给水设计规范污水稳定塘设计规范室外给水排水和煤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建造中水设计规范饮用水除氟设计规程居住小区给水排水设计规范滤池气水冲洗设计规程建造与市政降水工程技术规氾重金属污水化学法处理设计规范医院污水处理设计规范气压给水设计规范游泳池给水排水设计规范预应力混凝土输水管结构设计规范埋地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低温低浊水给水处理设计规程氧化沟设计规程CECS113 : 2000 锯齿取水头部设计规程CECS117 : 2000 给水排水工程混凝土构筑物变形缝设计规程CECS79 : 96 特殊单立管排水系统设计规程CECS82 : 96 农村给水设计规范CECS91 : 97 合流制系统污水截流井设计规程CECS93 : 97 工业给水系统可靠性设计规范CECS108 : 2000 公共浴室给水排水设计规程CECS94 : 2002 建造排水用硬聚氯乙烯螺旋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05 : 2000 建造给水铝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09 : 2000 建造给水减压阀应用设计规程GB50242-2002 建造给水排水及米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CJJ50-92 城市防洪工程设计规范GB50268-97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ECS59:94 水泵隔振技术规程CECS75:95 带式压滤机污水污泥脱水技术CECS114:2000 氧气曝气设计规程CECS122 : 2001 埋地硬聚氯乙烯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4:2001 颗粒活性炭吸附池水处理设计规范CECS125:2001 建造给水钢塑复合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8:2001 生物接触氧化法设计规程CECS132:2002 给水排水多功能水泵控制阀应用技术规范CECS135:2002 建造给水超薄壁不锈钢塑料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36:2002 建造给水氯化聚氯乙烯(PVC-C )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37:2002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砼沉井结构设计规程CECS138:2002 给水排水工程钢筋砼水池结构设计规程CECS139:2002 给水排水工程水塔结构设计规程CECS140: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管芯缠丝预应力砼管和预应力钢筋砼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1: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2: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铸铁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3: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预制砼圆形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144:2002 水力控制阀应用设计规程CECS145:2002 给水排水工程埋地矩形管管道结构设计规程CECS61:94 城市污水回用设计规范GB50219-95 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ECS111:2000 寒冷地区污水活性污泥法处理设计规程CECS83:96 管道工程结构常用术语CECS86:96 砼水池软弱地基处理设计规范DGJ08-94-2001 民用建造水灭火系统设计规程上海GBJ102-87 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50050-95 工业循环水冷却处理设计规范GBJ/T109-87 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DBJ08-22-91 雨水泵站设计规程上海DBJ08-23-91 污水泵站设计规程上海CJJ47-91 CJJ64-95 CJJ71-2000 CJJ90-2002 CJJ/T52-93 CJJ17-2001 CJJ14-87CJJ48-92 CJJ75-97五、环境卫生专业城市垃圾转运站设计规范城市粪便处理厂(场)设计规范机动车清洁站工程技术规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城市生活垃圾好氧静态堆肥技术处理规程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程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六、风景园林专业公园设计规范及条文说明城市道路绿化与设计规范GB50028-93GB50251-94GB/T50001-2001 GB/T50103-2001 GB/T50104-2001 GB/T50105-2001 GB/T50106-2001 GBJ125-89CJJ31-89GB50162-92 GBJ124-88CBJ138-90CBJ139-90GB/T50114-2001 CJJ67-95CJ/T3085-1999 GB/T50331-2002 CJ/T3070-1999 GBJ137-90CJ94-99CJ/T3070-99CJ3082-1999 CECS010 : 89 GBJ43-82GBJ44-82七、燃气专业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02 年版)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八、标准房屋建造制图统一标准总图制图标准建造制图标准结构制图标准给水排水制图标准给水排水设计基本术语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附属建造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道路工程制图标准道路工程术语标准水位观测标准内河通航标准采暖空调制图标准风景园林图例图示标准城镇燃气术语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城市用水分类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饮用净水水质标准城市用水类标准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埋地给水钢管道水泥砂浆衬里技术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室外煤气热力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GBJ48-83 医院污水排放标准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给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城市公共汽车和无轨电车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5021-94 防洪标准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T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CJJ27-89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17-88 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CJJ65-95 环境卫生术语标准CJJ/T85-2002 城市绿地分类标准CJJ/T91-2002 园林基本术语标准CECS19:90 砼排水管道工程闭气检验标准GHZB1-1999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CJ/T95-2000 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质量标准SL63-93 地表水资源质量标准CJ3020-93 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T3025-93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J41-91 城镇给水厂附属建造和附属设备设计标准2002 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造部份)2000 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市建设部份)2003 年版建造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第二章主要以城市道路桥梁施工所涉及到的现行标准,规范作为监理人员掌握的重要内容。
主要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等7项标准规范,其中6项为城市道路工程标准规范,1项城市桥梁标准规范,本章讲解将侧重于该7项标准规范重要条文的内容。
第一节城市道路桥梁工程主要技术标准规范熟悉现行7项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的名称,标准文号。
1.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092-962.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4-913.粉煤灰石灰类道路路堤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4-974.煤渣石灰类道路路堤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5-835.钢渣石灰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 CJJ 35-906.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1-907.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CJJ 2-90第二节城市道路工程标准规范(一)《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2-96(重要条文)1.路面抗滑表面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活破碎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
抗滑表层石料的抗滑性能到头重要,规范附录C 表C.0.8增补了磨光值、冲击值等指标。
其中磨光值是必须进行的指标。
2.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3.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在2-2-1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4.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的沥青混凝土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为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5.压实成型后的路面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
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
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兽力车和铁轮车通过。
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二)《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 44-91(重要条文)1.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全考点.市政方向岗位技能(施工员)模拟考试有答案2021

市政方向岗位技能(施工员)模拟考试1、【判断题】“多行文字”中的各行文字都是作为一个整体处理。
(√)2、【判断题】市政公用工程相关标准强制性条文涉及《给水排水构筑物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0141-2008。
(√)3、【判断题】填土土方指可利用的土方,包括耕植土、流砂、淤泥等。
(×)4、【判断题】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3m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5、【判断题】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场所作业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6、【判断题】当风力5级时,不允许吊装作业。
(×)7、【判断题】深基坑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沟槽和基坑。
(×)8、【判断题】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及工程建设单位负责人应于接到报告后24h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
(×)9、【判断题】同一结构类型的附属构筑物不大于10个为一个验收批。
(√)10、【判断题】砖墙砌筑后,一定要有5-8d时间让墙体充分沉陷、稳定、干燥,然后才能抹面。
(×)11、【判断题】对技术文件的审核,是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控制的重要手段。
(×)12、【判断题】专项方案经审核合格,应由项目经理签字。
(×)13、【判断题】重点分项工程、关键工序应制订专项施工方案。
(√)14、【判断题】合同管理的最终目标是用最小的造价建成质量最好的工程产品。
(×)15、【判断题】图纸会审应由项目经理组织有关单位参加。
(×)16、【判断题】混凝土搅拌运输车是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和易性。
(√)17、【判断题】轮胎式摊铺机可在较软的路基上进行摊铺作业。
(×)18、【单选题】起重设备故障造成梁体损坏所造成的施工质量事故属于( )。
(C )A、技术原因B、管理原因C、人为事故D、社会与经济原因19、【单选题】某工程事故造成10人死亡,20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此事故属于(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及条文说明

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2强制性条文及条文说明
4.1.1 模板及其支架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荷载大小、地基土类别、施工设 备和材料供应等条件进行设计。模板及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 和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
4.1.3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施工技术方案执行。 5.1.1 当钢筋的品种、级别或规格需作变更时,应办理设计变更文件。 5.2.1 钢筋进场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和重量
7.4.1 结构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用于检查结构构件 混凝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混凝土的浇筑地点随机抽取。取样与试件留 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拌制100 盘且不超过100m3 的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2 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不足100 盘时,取样不得少 于一次; 3 当一次连续浇筑超过1000m3 时,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200m3 , 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4 每一楼层、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取样不得少于一次; 5 每次取样应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试件的留置 组数应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6.2.3 采用接零保护时,单相开关应装在相线上,保护零线上严禁装 设开关或熔断器。
6.3.5 接地装置的导体截面应符合热稳定和机械强度要求;当使用圆钢 时,直径不得小子 10mm,扁钢不得小子 4 × 25mm ,角钢厚度不得 小于 4mm 。
7.4.6 引下线严禁从高压线间穿过。
二、城市桥梁工程
。 【条文说明】:钢筋是混凝土结构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结构的承载力至关重要,使用的
钢筋是否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直接影响建筑物的质量和安全,因此钢筋进场时,必 须按批抽取试件做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试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和 设计要求。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中国工程检测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The Compulsory Provisions of Engineering Construction Standards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关于发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的通知建标[2000]179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我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称《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房屋建筑、工业建筑、水利工程、电力工程、信息工程、水运工程、公路工程、铁道工程、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矿山工程、人防工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和民航机场工程等部分。
《强制性条文》汇集了工程建设现行国家和行业标准中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方面的内容,同时也考虑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的要求。
列入《强制性条文》的所有条文都必须严格执行。
《强制性条文》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政府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的依据。
今后新批准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凡有强制性条文的,应在文本中明确表示,并应纳入《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已经我部组织审查批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由我部标准定额司负责具体管理和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2000年8月19日前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为《强制性条文》)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0]3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各有关主管部门组织各方面专家共同编制,经各有关主管部门分别审查后,由建设部审定发布的。
市政工程强制性标准(部分)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2008-10-15发布2009-05-01实施1、给排水管道工程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产品的品种、规格、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接触饮用水的产品必须符合有关卫生要求。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用的产品。
(1.0.3)2、工程所用的管材、管道附件、构(配)件和主要原材料等产品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进行进场验收并妥善保管。
进场验收时应检查每批产品的订购合同、质量合格证书、性能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进口产品的商检报告及证件等,并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复检,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9)3、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3.1.15)①各分项工程应按照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进行检验;②相关各分项工程之间,必须进行交接检验,所有隐蔽分项工程必须进行隐蔽验收,未经检验或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分项工程。
4、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要求的分部(子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3.2.8)5、给水管道必须水压试验合格,并网运行前进行冲洗与消毒,经检验水质达到标准后,方可允许并网通水投入运行。
(9.1.10)6、污水、雨污水合流管道及湿陷土、膨胀土、流沙地区的雨水管道,必须经严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9.1.11)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2008-04-02发布 2008-09-01实施1、施工中必须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与培训。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行详尽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7)2、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验收合格严禁进行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3.0.9)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范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范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止作业。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公路工程部分)

1.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032—94)
1.0.5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雨季施工时必须切实做好路面排水。
1.0.6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沥青,使身体受到损害。
沥青面层施工过程中工程质量的控制标准表E.2
施工过程沥青面层外形尺寸的质量控制标准表E.3
路面
类型
检查项目
质量要求或允许偏差(单点检验)
试验方法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
其他等级公路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
厚度①
总厚度
上面层
不少于每2000㎡一点不少于每2000㎡一点
-8mm
-4mm
-8﹪或-5mm②
-4mm
铺筑时随时插入量取,每日用混合料数量及实铺面积校核,成型后钻孔或挖坑检测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97﹪
石灰稳定细粒土95﹪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石灰稳定中粒土和粗粒土95﹪
石灰稳定细粒土93﹪
4.3.1一般规定
1.各级公路用石灰稳定土的7d浸水抗压强度应符合表4.3.1的规定。
石灰稳定土的抗压强度标准表4.3.1
公路等级
层位
二级和二级以下公路
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
5.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J 033—95)
6.2.1.3土方开挖不论开挖工程量和开挖深度大小,均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在不影响边坡稳定的情况下采用爆破施工时,应经过设计审批。
市政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强制性条文

〔CJJ1-2021〕3.0.7施工中必须建立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并对作业人员进展相关的平安技术教育培训。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展详尽的平安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3.0.9施工中,前一分项工程未经历收合格严禁进展后一分项工程施工。
6.3.3人机配合土方作业,必须设专人指挥。
机械作业时,配合作业人员严禁处在机械作业和走行X围内。
配合人员在机械走行X围内作业时,机械必须停顿作业。
6.3.10挖方施工应符合以下规定:1 挖土时应自上向下分层开挖,严禁掏洞开挖。
作业中断或作业后,开挖面应做成稳定边坡。
2 机械开挖作业时,必须避开构筑物、管线,在距管道边1mX围内应采用人工开挖;在距直埋缆线2mX围内必须采用人工开挖。
3 严禁挖掘机等机械在电力架空线路下作业。
需在其一侧作业时,垂直与水平平安距离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
表6.3.10 挖掘机、起重机〔含吊物、载物〕等机械与电力架空线路的最小平安距离8.1.2沥青混合料面层不得在雨、雪天气与环境最高温度低于5℃时施工。
8.2.20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应待摊铺层自然降温至外表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10.7.6在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到达设计强度,且填缝完成前,不得开放交通。
11.1.9铺砌面层完成后,必须封闭交通,并应湿润养护,当水泥砂浆到达设计强度后,方可开放交通。
17.3.8当面层混凝土弯拉强度未到达1MPa或抗压强度未到达5MPa时,必须采取防止混凝土受冻的措施,严禁混凝土受冻。
〔CJJ2-2021〕2.0.5 施工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或经过审批的设计文件进展施工。
发生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应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与工程洽商手续,并形成文件。
严禁按未经批准的设计变更进展施工。
2.0.8 施工中必须建立技术与平安交底制度。
作业前主管施工技术人员必须向作业人员进展平安与技术交底,并形成文件。
5.2.12 浇筑混凝土和砌筑前,应对模板、支架和拱架进展检查和验收,合格前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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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城市道路桥梁工程标准规范沥青:1.路面抗滑表面粗集料应选用坚硬、耐磨、抗冲击性好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不得使用筛选砾石、矿渣及软质集料。
抗滑表层石料的抗滑性能至关重要,规范附录C表增补了磨光值、冲击值等指标。
其中磨光值是必须进行的指标。
2.当各层均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时,沥青面层下必须做下封层。
3.各类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2-2-1的规定,并应具有良好的施工性能。
4.对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沥青路面的上面层和中面层得沥青混合料进行配合比设计时,应通过车辙试验机对抗车辙能力进行检验。
5.压实成型后的路面进行早期养护,并封闭交通2~6h。
开放交通初期,应设专人指挥,车速不得超过20Km/h,并不得刹车或调头。
在未稳定成型的路段上,严禁受力车和铁轮车通过。
当路面有损坏时,应及时修补。
城市道路路基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路基施工应按“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避免道路反复开挖。
2.路基防护与加固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1)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规定的强度、规格和其他品质要求。
(2)砌体用的水泥、石灰、砂、石及水等,要求质地均匀,水泥不失效,砂石洁净,石灰充分消解,水中不得含有对水泥、石灰有害的物质。
食疗强度不得低于设计要求,不应小于30Mpa,无裂缝,不易风化。
3.土质路基施工要点:(1)机动车车行道压实度应达到压实标准规定的压实度,以确保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
人行道、非机动车车行道可执行支路的压实度标准。
(2)土质路基原地面以下的墓穴、井洞、树根必须清理,并分层回填压实。
路基挖土必须按设计断面自上而下开挖,不得乱挖、超挖、严禁掏洞取土。
(3)路基填土不得使用腐殖土、生活垃圾土、淤泥、冻土块和盐渍土。
(4)路堤基底为耕地或松土,填土高度小于1.5m,必须清除树根、杂草。
(5)填土路基必须根据设计断面分层填筑压实。
其分层最大厚度必须与压实机具功能相适应。
(6)路堤填土宽度每侧应宽于填层设计宽度,压实宽度不得小于设计宽度,最后削坡。
管、涵顶面填土厚度,必须大于30cm方能上压路机。
(7)桥台和路基结合部填土应分层仔细压实,层铺虚厚不得大于20cm。
路床顶以下2.5以内应采用砂砾等透水性材料或石灰土,压实度不得低于填土规定的数值。
(8)土质路基的压实标准,一般情况下应采用重型击实标准。
4.石质路基、特殊土路基、湿软土基的处理与雨季、冬季施工作为一般了解。
5.路基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土、石路床必须用12~15t压路机碾压检验,其轮迹不得大于5mm。
土质路床不得有翻浆、软弹、漆皮、波浪、等现象。
每1000至少测3点。
路床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4的规定粉煤灰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程1.原材料:严禁采用含有有害物质的石灰类下脚料,集料的压碎值、抗压强度与适用范围用符合表2-2-5的规定。
2.混合料: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应用重型击实仪通过试验确定。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7d龄期抗压强度用符合表2-2-6的规定。
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28d龄期抗压强度,要求快速路、主干路的基层抗压强度不得小于1.75Mpa。
3.施工:(1)钙质石灰用在用灰前7d、镁质石灰应在用灰前10d加水充分消解,严禁随消解随使用。
(2)最后均应碾压至混合料基层表面无明显轮迹。
基层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规定时,应符合规定:(3)快速路和主干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7%;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5%。
(4)次干路和支路压实度:基层不得小于95%;底基层和垫层不得小于93%。
4.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要点:(1)施工中应建立健全材料试验,质量检查及工序交接验收等项制度。
每道工序完成后均应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下一道工序。
凡检验不合格的作业段,均应进行补救或整修。
(2)粉煤灰石灰类混合料基层质量与检查验收应符合表2-2-7的规定。
并应做到原始记录齐全。
煤渣石灰类道路基层施工暂行技术规定1.施工:成品养护期间,严禁履带车辆通过及机动车辆在基层上调头或刹车,限制车速和交通量,以不破坏基础表面;发现局部变形时,应及时修补。
2.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煤渣石灰类混合料道路基层质量标准及允许误差,应符合表2-2-8的规定。
钢渣石灰道路基层施工及验收规范1.原材料:钢渣必须分解稳定,粒径符合规格要求,具有规定的强度。
2.混合料:钢渣石灰类混合料的配合比,应通过试验决定。
各类钢渣混合料,其配合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结合料的压实体积应大于钢渣的空隙体积,以保证压实紧密,表面密实。
3.施工:同前市政桥梁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1.土、石方:填土经碾压、夯实后不得有翻浆、“弹簧”现象。
填土中不得含有淤泥、腐殖土,有机物质不得超过5%。
2.基础工程:钢管桩现场接桩焊接的电焊质量应通过探伤检查,并应符合设计要求。
水下混凝土严禁有夹层和松散层。
3.钢筋:钢筋弯曲成型后,表面不得有裂纹、鳞落或断裂等现象。
钢筋闪光对焊接头处不得有横向裂纹。
成型前必须按设计要求配制钢筋的级别、钢种、根数、形状、直径等。
受力钢筋同一截面内,同一根钢筋上,只准有一个接头。
绑扎或焊接接头与钢筋弯曲处相距不应小于10呗主筋直径,也不宜位于最大弯矩处。
4.水泥混凝土构筑物(构件):预应力混凝土构筑物(构件)中非预应力部分(如隔板、堵头等)允许有宽度0.8mm以下的收缩裂缝,其余部分不应出现裂纹。
5.水泥混凝土构件安装:伸缩缝必须全部贯通,不得堵塞或变形。
活动支座必须按设计要求上有润滑。
支座接触必须严密,不得有空隙。
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梁、板安装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2-18的规定。
墩、柱与基础连接处必须接触严密,焊接牢固、混凝土灌注密实、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第三章给排水工程标准规范一、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4 用于生活饮用水的管道,其材质不得污染水质。
3.1.3 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经常检查和维护。
当管道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3.4.14 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8.1.7 倒虹管竣工后,应进行水压试验。
给水倒虹管应进行冲洗消毒。
10.2.1 压力管道全部回填土前应进行强度及严密性试验,管道强度及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水压试验法试验。
10.2.10 管道水压试验的试验压力应符合表3-2-2的规定。
10.4.1 给水管道水压试验后,竣工验收前应冲洗消毒。
城市污水处理厂工程质量验收规范4.2.3 总平面的测量控制必须进行测角、量距、平差调整。
坐标基线和轴线的丈量回数、测距仪测回数、方位角观测回数。
4.4.1 设计提供的水准点复测应符合±12mm(Li-为两点封闭直线,km)的闭合要求。
4.4.3 高程测量应用四等水准测定。
5.地基与基础测量5.4.2 基底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密实度试验。
6.污水处理构筑物6.2.1 混凝土抗压强度、抗渗、抗冻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7.污泥处理构筑物7.2.2 污水处理构筑物的穿墙管件处混凝土应密实、不渗漏。
7.3.3 消化池顶部内衬应做好防腐处理9.管线工程9.3.2 沼气、氯气管道必须做强度和严密性试验。
三、埋地聚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技术规范4.1.7 聚乙烯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4.2.4 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最小不得小于1.5m。
6.1.7 管道从何地穿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必须在埋设聚乙烯给水管道位置的河流上、下游两岸分别按规定设立标志。
7.3.1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应对整条管道进行冲洗消毒。
4.管道系统设计聚乙烯给水管道严禁在雨污水检查井及排水管渠内穿过。
4.2.4管道与热力管道间的距离,应在保证聚乙烯管道表面温度不超过40℃的条件下计算确定。
最小不得小于1.5m。
6.管道敷设6.1.7管道从何地穿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管道至规划河底的覆土厚度,应根据水流冲刷条件、航运状况、疏浚的安全余量,并与航运管理部门协商确定。
2.必须在埋设聚乙烯给水管道位置的河流上、下游两岸分别按规定设立标志。
7.水压试验、冲洗与消毒7.3.1管道分段试压合格后应对整条管道进行冲洗消毒。
五、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4.基坑4.14.1.3在施工排水过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应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
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4.2.4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4.2.6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4.2.10地基不得扰动,也不得超挖。
当局部扰动或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并做施工记录。
1.地基因排水不良被扰动时,应将扰动部分全部清除;2.地基超挖时,应采用原土回填压实,其压实度不应低于原地基的天然密实度;3.岩石地基具部超挖超过允许偏差时,应将基底碎渣全部清除,回填低强度混凝土或碎石。
4.2.12基坑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2.基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当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当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4.3.4冬期填土,在道路或管道通过的部位不得回填冻土,其他部位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大于15cm。
4.3.5基坑填土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回填土的压实度不应低于90%;地面有散水的,不应低于95%;道路通过的部位其回填土的压实度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2.填土表面应略高于地面、清理平整,并利于排水。
第四章燃气与热力工程第一节城镇燃气工程1.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规程4.城镇燃气市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5.城镇燃气埋地钢制管道防腐控制技术规程第二节城镇热力工程主要技术规范1.城市热力网设计规范2.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3.城镇直埋供热管道工程技术规程第三节城镇燃气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强制性条文1.球形储罐施工及验收规范2. 2.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10.3.2 无损检测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石油天然气钢质管道无损检测》SY/T 4109的规定,射线检测及超声波检测的合格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输气管道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4Mpa时,一、二级地区管道合格级别为Ⅲ级;三、四级地区管道合格级别为Ⅱ级;设计压力大于4Mpa时合格级别为Ⅱ级。
10.3.4输气管道的检测比例应符合下列规定:1.所有焊接接头应进行全周长100%无损检测时,应采用射线检测对所选取的焊缝全周长进行复验,其复验数量为每个焊工或流水作业焊工组当天完成的全部焊缝中任意选取不小于下列数目的焊缝进行:一级地区中焊缝的5%;二级地区中焊缝的10%;三级地区中焊缝的15%;四级地区中焊缝的20%;3.穿(跨)越水域、公路、铁路的管道焊缝,弯头与直管段焊缝以及未经试压的管道碰死口焊缝,均应进行100%超声波检测和射线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