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房储蓄的概念及运作特点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意义浅析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意义浅析
住房储蓄是指个人或家庭为购买住房而进行的储蓄行为。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住房需求量不断增加,住房储蓄也成为了很多人的首选。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广阔。
住房储蓄有助于满足人民对居住条件的不断提高的需求。
随着我国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变化,人们对居住条件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住房储蓄可以帮助个人或家庭积累足够的资金购买满意的住房,提高居住条件,提高生活质量。
住房储蓄有助于稳定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
住房储蓄是一种长期稳定的储蓄形式,可以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为金融机构提供可靠的长期资金需求。
住房储蓄也能够促进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发展,防止房价过快上涨,避免房地产市场的泡沫化。
住房储蓄有助于改善居民消费结构。
在我国的居民消费中,住房支出通常占据很大一部分。
通过住房储蓄,可以让居民将更多的资金用于购房,减少日常生活的负担,调整消费结构,实现消费升级。
住房储蓄制度对其他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有借鉴意义。
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通过个人和单位的定期缴存,建立一个住房储蓄基金,用于购房、装修等相关费用。
在国外,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类似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和促进经济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进一步完善住房储蓄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广阔,对满足人们对居住条件提高的需求、稳定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改善居民消费结构等方面都有积极的影响。
我们也可以从其他国家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汲取经验,进一步完善住房储蓄制度,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中德银行住房储蓄产品介绍(上)

中德银行住房储蓄产品介绍第一节住房储蓄合同的缔结一、住房储蓄概述住房储蓄:住房储蓄是客户为了获得住房消费贷款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专项储蓄。
住房储蓄贷款较低的利率是住房储蓄客户和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签订合同的时候确定下来的,不受资本市场利率波动的影响。
住房储蓄资金池由客户的存款及利息、政府奖励、偿还的贷款本金等组成,中德银行为了加快配贷有可能再吸收一部分其他的资金。
参加住房储蓄的条件:户籍:没有户籍限制,即便是外地户口的客户在天津市买房也可使用住房储蓄贷款。
外国人签订住房储蓄合同必须具有在中国的合法居留身份。
职业:没有职业限制,但需要核实客户的还贷能力。
年龄:要求客户在存款达到配贷条件时的年龄加贷款年限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即男65岁,女60岁。
其他关于客户贷款年龄的规定参照中德银行现行贷款政策执行。
自愿:住房储蓄对单位和个人都不作硬性要求,客户自愿选择参加,合同额多少也由客户自己决定。
二、住房储蓄合同概述1. 住房储蓄合同:住房储蓄合同是规范住房储蓄者和住房储蓄银行之间关系的法律文件,其条款内容包括合同类型、合同金额、存贷款利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等重要信息。
住房储蓄合同基本条款:住房储蓄合同基本条款是规范住房储蓄者和住房储蓄银行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条款。
2. 住房储蓄合同类型是住房储蓄合同的基础,它决定了推荐月存款额、分期还款额以及存贷款的年利率等要素。
现有的住房储蓄合同类型按存款期限、推荐月存款额、贷款期限、月度还款额、执行利率等要素的不同而分为四大类十二款产品:标准A类:标准AA、标准AB、标准AC标准B类:标准BA、标准BB、标准BC标准C类:标准CA、标准CB、标准CC标准H类:标准HA、标准HB、标准HCA类、C类是目前主要销售的产品类型,也是本手册主要学习内容;H类产品2013年新上市,并于2013年3月18日起在宝坻、武清区域开始试点销售。
注:中德银行另有两类产品为:1) A类衍生出的金色年华系列产品;2) C类衍生出的存益丰系列产品(分为Y-1和Y-2两款)。
住房储蓄历史起源

住房储蓄历史起源住房储蓄是一个历史悠久的融资概念,最早起源于1775年的英国伯明翰,当时理查德·凯特利在一个叫做“金十字”的酒馆里成立了第一个住房储蓄协会(即后来住房储蓄银行的雏形)。
1812年,住房储蓄协会获得了英国法院的认可。
1825年,也就是住房储蓄产生50年之际,英国已经成立了250个住房储蓄银行(协会),到1910年,达到1723家,客户数也超过了62万人。
1816年,法国创办了中央储蓄银行,提供公益性住房建设贷款服务,这一体系是法国住房金融体制的一大特色。
中央储蓄银行(CDC)由政策特许向个人储户推出所谓A存折储蓄品种。
法律规定,A存折的储蓄资金,主要用于发放社会公益性住房等方面的贷款。
1960年之前,法国人很少贷款购房,法国政府于1960年通过房地产信贷机构开办住房储蓄品种。
法国住房储蓄系统主要由两种储蓄子系统组成。
一种是1965年推出的住房储蓄账户,一种是1969年推出的住房储蓄计划。
这两种储蓄的基本方法是:专项储蓄、存贷挂钩、国家奖励。
住房储蓄账户是活期存款,个人可随时支取,而住房储蓄计划是定期存款,个人不能提前支取。
截止到1998年,住房储蓄账户达1750亿法郎,住房储蓄计划达到1.17万亿法郎,这两笔资金相加,相当于全国储蓄总额的十分之一。
法国住房储蓄贷款占住房贷款总额的25%-30%。
一战以后,住房储蓄制度在德国得到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上世纪三十年代末,德国的住房储蓄系统完成了重大改革,“评价值”概念开始被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广泛使用。
1948年之后,伴随着德国经济改革,住房储蓄系统再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并且成为德国人民不可缺少的住房融资手段。
随后奥地利、匈牙利、芬兰、捷克、斯洛伐克、罗马尼亚等欧洲国家在英、德、法等国的影响和帮助之下也都建立了住房储蓄系统。
2004年2月15日,中德住房储蓄银行(以下简称中德银行)在天津开业。
这是在我国前总理朱镕基先生和德国前总理施罗德先生的亲自过问和关照下成立的国内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按照国际通行标准运作的专业化住房储蓄银行。
储蓄业务基本知识

储蓄业务基本知识1、什么叫储蓄?它有哪些特征和职能?储蓄是指居民个人将手中待用或积余货币有条件地存入储蓄机构的一种信用活动。
储蓄的基本特征有:(一)储蓄的参储主体是居民个人,而不包括企事业法人或社会团体;(二)储蓄的对象是指居民个人手中能合法支配或拥有的暂时闲置或积余的货币;(三)储蓄的范围公指储蓄存款,不包括居民个人手持现金、购买的有价证券及投资、更不包括实物;(四)吸储机构是储蓄机构。
所谓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批准的依办理储蓄业务的银行、信用社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五)储蓄以到期无条件还本付息为条件;(六)储蓄的实质是货币使用权的力暂时让渡。
储蓄的职能有:(一)储蓄具有投资职能。
储蓄是一种风险小、收益低的金融投资方式,利息就是这种金融投资方式的投资收益;(二)储蓄具有积累的职能。
通过储蓄,储户以存取本金的获得利息的方式,逐步积累资金,用于将来生活的需要;(三)储蓄具有分配的职能。
储蓄是国民经济再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通过对储蓄机构、储蓄存款种类、存期、金额等的选择,影响社会信货资金的期限结构,进一步影响社会经济的发展;(四)储蓄具有延期消费的职能。
通过储蓄可以将现在的或即将消费,延期到将来某一时点(存款到期支取后)再进行消费。
2、现行的储蓄种类有哪些?按《储蓄管理条例》规定,结合储蓄实践,目前开展的储蓄存款种类主要有:(一)人民币储蓄存款:(1)活期储蓄存款,包括活期存折户、活期支票户、定活两便储蓄、个人通知存款等;(2)定期储蓄存款:整存整取定期储蓄、零存整取定期储蓄、存本取息定期储蓄、整存零取定期储蓄;(3)其他储蓄存款:大额定期存单、专项储蓄等。
(二)外币储蓄存款:(1)活期外币储蓄存款:(2)定期外币储蓄存款。
3、我国的储蓄政策原则是什么?(一)我国实行统一的利率政策。
储蓄存款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拟定、公布。
储蓄机构必须挂牌公告储蓄存款利率,不得擅自变动。
住房储蓄制度

为了吸引更多的资金进人住房集资体系,德国政府采取了多种优惠和奖励措施,如减免税和退税优惠政策;对住房储蓄予以奖励,包括联邦财政对住房储蓄者的奖励金,雇员资金积累款,雇员储蓄奖金等。在德国,住房储蓄存贷利差通常低于资本市场利率,基本保持在2%不变,再加上其住房储蓄存贷利差采取的是高进低出,即存款的实际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从而保证了对资金的吸引力。
1、相对独立的公司法人制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德国的住房储蓄银行是依据政府特定法律设立的,专门从事住房抵押信贷服务的金融机构,它享受国家对住房储蓄的政策优惠和储蓄奖励,同时仍然保持一个独立的金融企业的法人地位。
这种公司法人制通常具有以下基本特征:⑴公司法人具有与自然人相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⑵具有以股东出资形成公司法人的财产,并以此为基础为经营风险、盈亏承担民事责任;⑶具有一套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代表所有者利益,并对公司重大经营方针拥有决策权和监督权的机构。其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经营目标、发展战略;挑选和任命高级经理人员;检查公司的经营活动等。高层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执行机构,遵循有关的法令、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业务。⑷作为独立的经济实体,公司必须遵循规范的公司会计和审计制度,并依法纳税。
6.2德国住房储蓄制度
6.2.1德国住房储蓄制度概述
住房储蓄制度是德国最有特色和运用最广泛的一种政策性住房集资制度。所谓住房储蓄制度即通过储蓄合同,储蓄者先连续、足额的存储资金,达到一定时间和数额要求后,再从该金融机构取得住房贷款的一种集资方式。住房储蓄的参加者与国家住房储蓄银行签订存款契约,每月要按契约总额的一定比例存入银行,7年左右存款本息达到合同目标的50%,即取得契约总额的贷款权。由储蓄银行给缴存人发放贷款用于建房买房或住房改建。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存房”业务模式现状分析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存房”业务模式现状分析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了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这个大背景下,各大银行纷纷推出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以满足客户对房地产的金融需求。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就推出了“存房”业务,这一业务模式旨在帮助客户更好地实现房地产资产的增值。
本文将结合实地调研和资料收集,对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的“存房”业务模式进行现状分析。
一、中国建设银行“存房”业务模式的核心理念“存房”业务是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推出的一项金融服务,其核心理念是“存款存房,资金活动两不误”,旨在将存款与房产投资进行巧妙结合,为客户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资产增值渠道。
据了解,“存房”业务是指客户将闲置资金存入中国建设银行的“存房”理财产品中,银行将根据客户的资金量和理财期限,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定向资金服务,并以此为基础,进行投资运作并为客户带来一定的收益。
客户也可以在资金存入期限到期后,将资金用于购房或者支付房贷。
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的“存房”业务模式是一种以金融产品为基础,以房产投资为目标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模式。
二、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存房”业务模式的运作流程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存房”业务模式的运作流程。
客户需要去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办理“存房”业务,办理流程主要包括办理开户手续、签订相关协议、选择存款期限和存款金额等。
一般来说,客户可以选择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存款金额根据客户自身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来确定。
要注意的是,在存款期限内如果客户需要提前取款,可能会产生相应的罚金。
因此客户在办理“存房”业务时需要仔细阅读相关协议,了解相关规定,以免在日后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三、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存房”业务模式的优势和局限性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的“存房”业务模式具有一定的优势和局限性。
首先是优势方面,中国建设银行广州分行的“存房”业务模式能够帮助客户更好地实现资产增值。
储蓄基础知识培训讲义
储蓄基础知识培训讲义一、什么是储蓄储蓄是指个人或家庭为应对未来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或满足未来需求而进行的资金积累行为。
储蓄是财务规划中非常重要的一环,能够帮助个人应对突发事件和未来的需求,同时还可以为个人创造更好的财务状况。
二、为什么需要储蓄1. 应对紧急情况紧急情况可能包括意外伤害、突发疾病、家庭成员失业等,这些情况都需要资金进行应对,而有一定储蓄可以在紧急情况发生时提供帮助。
2. 实现未来需求储蓄也可以用于实现未来的需求,例如购房、购车、子女教育等,这些都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
3. 获得更好的财务状况储蓄可以帮助个人实现更好的财务状况,能够帮助实现财务自由和安全感,也有利于实现财务目标。
三、如何进行储蓄1. 制定合理的储蓄计划制定合理的储蓄计划包括确定储蓄的目标和时间,查看自己的收入和支出情况,确定每月的储蓄额度,确保储蓄计划是可行的。
2. 控制开支控制个人的日常支出,避免奢侈消费和不必要的开支,节约每一分钱都是储蓄的一种方式。
3. 选择合适的储蓄方式选择合适的储蓄方式包括存款、理财产品、基金等,根据自己的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储蓄方式。
4. 坚持储蓄坚持储蓄的习惯,即使在困难时期也要坚持储蓄,长期的储蓄能够帮助个人实现更好的财务状况。
四、储蓄的注意事项1. 确保资金安全选择储蓄方式时,要确保资金的安全性,选择有信誉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进行储蓄。
2. 注意通胀通胀会影响储蓄的实际价值,因此要关注通胀率,选择能够抵御通胀影响的储蓄方式。
3. 避免高风险储蓄方式高风险的储蓄方式虽然有可能获取更高的回报,但也存在较大的资金损失风险,尤其对于普通家庭来说,应避免高风险储蓄方式。
4. 定期调整储蓄计划个人的生活和收入都会发生变化,因此要定期调整储蓄计划,确保储蓄计划与自己的生活和财务状况相适应。
五、储蓄的意义1. 应对不确定性储蓄可以帮助个人应对不确定性,缓解紧急情况带来的压力,让家庭更加安全。
2. 实现未来需求储蓄可以帮助实现个人的未来需求,例如购房、购车、旅游等,有一定储蓄可以更好地实现这些需求。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意义浅析
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及对住房公积金制度借鉴意义浅析作者:刘泽来源:《现代营销·信息版》2019年第08期摘 ;要:解决住房问题离不开住房金融的支持,住房储蓄和住房公积金均是我国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从剖析住房储蓄模式发展前景入手,提出住房公积金制度可着力发展自愿住房储蓄,在支持广大人民群众住房消费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关键词:住房储蓄;住房公积金;借鉴意义住房问题的解决离不开住房金融的支持,各国住房金融制度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三种类型:商业按揭模式、自愿储蓄模制和强制储蓄模制。
三种类型的住房金融制度在我国均有体现:分别为商业银行住房抵押贷款、中德住房储蓄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种住房金融制度既相对独立,又互相融合,共同构建了我国的住房金融体系。
一、住房储蓄发展前景分析(一)住房储蓄基本情况1.住房储蓄定义住房储蓄是购房者为了获得低利率住房消费贷款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专项储蓄,购房者自愿与住房储蓄银行缔结合同,定期存入存款,达到规定时间和数量后,按照约定获得一定额度低利率的住房贷款。
2.住房储蓄业务开展情况(1)国外开展情况①以德国为代表的封闭式住房储蓄制度20世纪20年代,德国建立了封闭的住房储蓄制度,二战结束至今,住房储蓄为德国提供了超万亿欧元的住房融资,支持了1300万套住房购建,住房储蓄成为居民习惯使用的住房融资工具,在住房金融市场占据四分之一的份额。
②以法国为代表的住房储蓄账户制度法国住房储蓄制度是在德国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法国政府支持力度较大,法国一般银行储蓄账户不计息,但住房储蓄可以获得银行4%的利息和国家建立1%,因此住房储蓄制度受到普通法国居民的欢迎。
(2)国内开展情况①发展初期1987年,我国曾成立过两家专门的“住房储蓄银行”,即烟台住房储蓄银行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
发展后期由于商业银行陆续放开个人房贷业务,住房公积金制度全面推广,住房储蓄银行发展面临诸多困境,两家银行均脱离了住房储蓄的范畴,成为全面开展业务的商业银行。
中国住宅金融体系
一、住房金融的概念住房金融是指与所有的住房建设、流通、消费、修缮等经济活动有关的货币信用、货币流通、保险以及货币结算等各项资金融通活动。
二、住房金融的特点1、资金运用量大、周转时间长2、住房金融业务涉及范围广泛3、住房金融政策性较强4、宏观经济对住房金融影响较大5、住房金融资金运动的区域性较强我国住房融资体系在我国的住房融资体系中,主要有以下3种方式:1. 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住房公积金是职工及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缴存的具有保障性,互助性,长期性的属职工个人所有的住房储金。
2. 商业银行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将住房商品化。
3. 住房储蓄:住房储蓄作为一项市场化的个人住房融资行为,可以扩大住房金融体系的服务范围和服务能力,是对我国住房及金融市场的有益补充。
我国还有其他几个融资渠道:产权房融资,抵押房再融资,存单凭证融资,凭证式国债质押贷款。
个人角色:个人一般是资金短缺方,需要向银行按揭贷款来买房。
住房储蓄作为一项市场化的个人住房融资行为,人们与住房储蓄银行签署《住房储蓄合同》后,先在住房储蓄银行进行存款,存款期内客户除获得存款利息外,还能得到政府奖励。
在完成存款义务后,即可从住房储蓄银行获得低于目前市场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储蓄贷款。
商业机构的角色:商业机构通过向银行借款建房,销售出去后偿还债务。
我国商业性金融体系承担着各种收入结构居民的住宅融资需求。
政府角色:国家主要起了政策支持,风险规避的宏观调控作用。
目前我国正不断完善面向整个社会的住房保障体系,不管货币贴租形式还是实物贴租,国家将提供更多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给中低收入者。
三、住宅金融体系现状我国的住房金融是伴随住房制度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及房地产市场的日趋成熟而逐渐发展和完善起来的,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1988~1993年,我国住房金融形成阶段。
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初步确立了住房金融业务经营管理体制,明确了住房金融服务住房制度改革的经营方向。
住房储蓄产品知识详解
明选择贷款,但最终超过贷款权利期限而失去贷款资格的情形。
通俗讲解内容仅为帮助理解所用,关于忠诚奖励的规定以正式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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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储蓄忠诚奖励
设置忠诚奖励的背景和目的
满足市场需求,提高产品竞争力,促进业务发展
保护客户权益,建立完善、科学的客户退出机制 日常销售中出现问题: 打消犹豫客户的顾虑,减少变更计划客户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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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合作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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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公有现住房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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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危改还迁住房
(1)五年内签订的用于私人居住目的《公有住房买卖协议 书》(原件及复印件) (2)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1)五年内签订的用于私人居住目的《买卖房产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2)证明材料:
序 号 6
购房用途
H类产品特别约定
当合同达到配贷条件满三年后,若乙方仍未提交 接受配贷声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提交接受 配贷声明并支取存款;若乙方在限期期限内仍未 提交接受配贷声明并支取存款,甲方有权决定乙 方获得配贷、支取存款的时间。除此之外,乙方 在本住房储蓄合同项下的其他权益保持不变。
特别提示:各类产品对于存款比例的要求以当地机构业务规则为准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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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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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修自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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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住房置换
(1)五年内签订的《置换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1)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修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五年内用于装修公司或购买装修材料的发票(原件及 复印件)
10 装修 11
归还用于住房消费性质 (1)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的他行贷款 (2)还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政府补贴的计算
1.政府补贴金额以存款额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计算 2.根据住房储蓄合同约定和政府相关规定,依据用于住房消费的资金额度 全部或部分支付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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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住房储蓄的概念及运作特点1.1.1 住房储蓄的概念住房储蓄的构想有着很长的历史,据说早在公元前200年的中国汉朝时期,一位名叫庞拱的高级法政官员就组织成立了具有互助性质的储蓄机构。
在欧洲,最早以住房为目的进行集体储蓄的概念始于1775年英国的伯明翰地区。
19世纪中期以后,英国出现了大量建房合作社,他们所从事的住房资金合作积累和向会员提供贷款业务形成了住房储蓄的基本形式。
这种住房储蓄的构想和实践也很快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和美国等欧洲以外的国家。
目前,以德国建立的住房储蓄制度最为完善,也最具代表性。
我国住房储蓄是2000年前后自德国引入的,“住房储蓄”一词是从德语Bauspar 翻译而来,其原文含有房屋建设储蓄的意思。
1. 住房储蓄住房储蓄是购房者为了获得低利率住房消费贷款而进行的有目的、有计划的一种专项储蓄,购房者自愿与住房储蓄银行缔结合同,定期存入存款,达到规定时间和数量后,即可按事先约定的低利率和额度获得住房贷款。
住房储蓄是一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的互助性住房融资体系,实行政府支持下的银行商业化运作模式。
2. 住房储蓄制度当国家通过立法规定了住房储蓄各参与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住房储蓄银行的经营管理规范、住房储蓄产品的一般业务原则等内容后,住房储蓄即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商业按揭制度一同形成目前世界上主要的三大住房金融制度。
目前,我国住房储蓄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住房储蓄银行管理试行规定》等。
3. 住房储蓄业务按照我国住房储蓄银行监管规定,住房储蓄业务是指住房储蓄银行通过与住房储蓄客户签订住房储蓄合同,吸收住房储蓄存款,达到约定的期限和金额等条件后,向住房储蓄客户发放住房储蓄类贷款的业务。
4. 住房储蓄参与主体住房储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以下三个:①有购房需求的存款人。
一般称其为住房储蓄者。
个人参与住房储蓄的目的是为了按照与住房储蓄银行的约定,在未来获得固定利率住房贷款权利,为此,住房储蓄者必须先向住房储蓄银行存入一定额度的存款。
②住房储蓄银行。
银行通过与住房储蓄者签订合同获得存款,并在未来达到约定条件后向存款人提供低利率的住房贷款权利,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住房金融业务。
③政府。
由于住房储蓄能够提供固定低利率住房贷款,为了帮助广大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居民解决住房困难,政府往往采取向存款者发放补贴等方式来鼓励居民参加住房储蓄。
1.1.2 住房储蓄的基本原则住房储蓄的最大吸引力是其能够为购房者提供固定低利率贷款权。
而这种低利率贷款权主要来源于住房储蓄所建立的一套将存款和贷款相结合的运作体系,这套体系能够实现购房者自助、社会互助和政府资助的有机统一。
为了保障这套体系的正常有序运行,必须遵循两大基本原则。
1. 集体原则住房储蓄的原始构想是:一个人有兴趣建造或是购买一间住房,需要100万元的金额。
假设该储蓄者每年年末可以存下总额的十分之一,即为10万元。
那么为了简化,在忽略存贷款利息及其他借贷方式的前提下,他自己需要10年的时间才能达到100万这个总额。
若该储蓄者找到其他9个人,他们有同样的购房目标和同样的存储能力,那么这10个储蓄者就可以组成一个储蓄集体。
每位储蓄者都存款10万元,在第1年的年末就可以达到总额100万元,并足够向其中一位储蓄者提供数额为100万元的资金。
获得资金的储蓄者之后继续每年存储10万元,来清偿获得的90万元“住房贷款”。
这样第2年在储蓄集体中又会达到100万元的分配金额,这是由9份储蓄金额和1份清偿金额组成的,并供第二位储蓄者支配使用。
到第3年100万元就是由8份储蓄金额和2份清偿金额组成的,当然第二位获得资金的储蓄者没有中断每年10万元的储蓄金额(这适用于之后每一位获得住房储蓄贷款的储蓄者)。
那么这个模式就可以顺利进行下去,则他们中有9位储蓄者可以更早地获得住房资金。
平均下来的时间就成为“等待时间”:(1+2+3+…+10)︰10=55︰10=5.5年,差不多比个人储蓄10年要节省一半的时间。
实际上,现实生活中的住房储蓄集体并不像上述模式如此简化。
而是通过住房储蓄银行的中介作用,为千万个购房者建立起一个庞大的住房储蓄集体,并通过国家立法来监督住房储蓄银行安全地运作这个住房储蓄集体资金池。
住房储蓄银行由于获得了这种稳定的、低成本的、低风险的资金来源而可以降低贷款利率,再加上政府部门对购房者的存款给予一定奖励(我国体现为利息补贴),从而使购房者能够获得比其他住房融资方式更大的好处。
因此,住房储蓄的集体原则包含以下内容。
第一,住房储蓄是一种集体互助行为,当以购房者个体力量无法达到购房能力时,通过集体合作和互助,共同积累资金,并加入信贷杠杆运作,就能使个人尽早获得足够的购房资金,从而形成1+1>2的效应。
第二,住房储蓄建立了一种集体资金池,只有参与者按照一定规则持续不断地进行资金归集,才能保持资金池的稳定,进而保障住房储蓄体系的正常运转,对住房储蓄者来说,这里的资金归集在贷款前表现为存款,在获得贷款后表现为按期归还贷款的资金。
第三,住房储蓄要保证集体公平性,住房储蓄者所能获得的贷款权利是以其为集体所做的贡献来确定的,集体之外的人不能获得贷款权,加入集体的人需要依据其对集体资金池所做的贡献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计算和排序来确定其贷款权的额度和获得贷款的时间。
只有保证了公平性,才能维持住房储蓄集体的持续性。
2. 合约化原则为了确保参与住房储蓄的人在履行了对储蓄集体的贡献后能够获得相应的贷款权利,住房储蓄制度包含有严格的合约化原则。
一方面,由于住房储蓄的贷款权利是在未来若干年后才能实现的,只有通过明确的住房储蓄合同来约定,才能保障住房储蓄者未来的权利;反过来说,由于住房储蓄是一种有目的的储蓄行为,必须事先约定住房储蓄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才能保障其未来的贷款权利。
最初住房储蓄可能是由若干个住房储蓄者相互之间自行签订住房储蓄合约来明确所有参与者的权利和义务。
在现代住房储蓄制度中,住房储蓄集体由住房储蓄银行运作和管理,住房储蓄者通过与住房储蓄银行签订住房储蓄合同来保障和明确自身权利,同时也约定了住房储蓄者应尽的义务。
住房储蓄合同约定的事项一般包括住房储蓄合同额、存款额度和方式、贷款额度和方式、存贷款期限、存贷款利率、存款支取方式、贷款发放条件、政府奖励(补贴)方式等要素。
住房储蓄合同明确了住房储蓄者和住房储蓄银行的法律关系,保障了住房储蓄集体的公平性。
1.1.3 住房储蓄的运作特点住房储蓄作为一类重要的住房金融体系,有其自身的运作特点。
1. 先存后贷,存贷结合按照住房储蓄集体原则,住房储蓄者获得贷款的前提是必须履行存款义务,贷款行为与存款行为挂钩,这是住房储蓄贷款区别于住房按揭贷款方式的一个重要特征。
“先存后贷”指明了住房储蓄者获得贷款权利和履行存款义务的先后次序关系。
住房储蓄者不仅要先存款,而且存款必须达到一定期限,才能获得相应贷款权利。
“存贷结合”明确了贷款权利与存款义务在数量上的逻辑因果关系,住房储蓄者获得的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和贷款利率与其存款额度、存款时间和存款利率紧密相关,而且可以通过一系列计算方法直接计算得出。
第一,确定住房储蓄合同额。
为了保障住房储蓄体系的持续稳健运行,住房储蓄银行运用特定的计算模型来管理住房储蓄存、贷款额度。
为了简化理解,住房储蓄银行引入“住房储蓄合同额”来明确存、贷款额度的计算方法,基础计算公式是:住房储蓄合同额=存款本金+存款利息+政府奖励(补贴)+贷款额从住房储蓄制度的严格意义上看,在这个公式里,住房储蓄存款所占的最低比例应为住房储蓄合同额的50%。
也就是说,住房储蓄存款额和贷款额之间的比例最低应为1︰1。
如果购房者需要100万元的购房资金,则至少需要先存够50万元存款,并在一定期限后获得50万元贷款,来满足购房需要。
住房储蓄合同额本质上所要计算的是客户从集体资金池所取得的总资金额度,因此,在住房储蓄银行的现实运作中,为了让客户更直接地理解住房储蓄,将住房储蓄合同额的计算公式简化为:住房储蓄合同额=住房储蓄存款+住房储蓄贷款住房储蓄合同实行最低50%存款额的要求是由住房储蓄集体原则决定的。
住房储蓄必须保证每个人从集体获得的资金不能高于本人向集体投入的资金,否则,一方面将引起住房储蓄集体资金池的入不敷出,另一方面也会引起住房储蓄者之间的不公平。
但在具体实践中,住房储蓄银行也会提供最低存款额低于50%的产品,这是由其集体资金池平衡能力决定的。
第二,计算合同评价值。
为了公平地安排住房储蓄集体中每个住房储蓄者的权利,住房储蓄银行建立了基于住房储蓄合同的评价体系,通过特定的计算模型对每一份合同计算出一个评价值,并根据评价值来确定住房储蓄者支取存款和得到贷款的时间。
住房储蓄者有多种存款方式可以选择,既可以一次性存够合同额的50%,也可以分期陆续存够合同额的50%。
银行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会按照不同存款方式和客户选择的贷款期限长短来明确客户的存款期限要求。
当然,客户存够合同额的50%是最低存款。
为了尽快获得住房消费融资(存款+贷款),在存款阶段,有能力的客户随时可以多存款。
由于多存款的客户为集体做出了超出最低存款要求的贡献,储蓄者集体会回报其以“超额奖励”,在计算合同评价值时予以考虑。
如此,与其他未做超额存款的客户比,该客户就可以较早地自集体内获得资金。
由于在多存款的过程中客户的合同额没有变化,在客户的存款额增加时,客户获得的贷款额要相应减少,这是公平性的又一体现,即客户以“降低贷款额度”换取了“等待获取资金时间的缩短”。
中德住房储蓄银行的一款产品是,如果客户未来需要100万元购房资金,选择按月平均存款方式,银行推荐每月存入12 200元,则3年8个月后,银行会为客户提供50万元期限为9年的住房储蓄贷款;如果客户选择一次性存款达到合同额的50%,则需要一次性存入50万元存款,银行规定存款期限为24个月,当存款期满后,银行会为客户提供50万元期限为9年的住房储蓄贷款。
储户这时如果存入了70万元存款,在合同额仍然为100万元时,其只能获得30万元的贷款,但其等待的时间只需要14个月。
2. 低存低贷,利率固定住房储蓄体系采用固定利率制度,储蓄者的存贷款利率不受资本市场利率波动影响。
从利率水平来看,住房储蓄存款利率一般低于同期市场利率,而贷款利率也相对更低于同期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市场利率。
住房储蓄贷款的相对低利率特点是其最大的吸引力,这种低利率主要来自于两方面因素:一方面,住房储蓄存款利率相对较低。
住房储蓄是存贷结合的产品,为了获得较低贷款利率,住房储蓄者应当承受较低的存款利率。
因此,在设计产品时,为了保证贷款利率处于较低水平,住房储蓄银行会根据目标客户群体特征,测算设计出一个较低的存款利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