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关于严厉打击城区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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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该方案的目标是在五年时间内,有效治理城市建成区的违法建设问题。

具体行动方案如下: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的法律法规制定工作,提高违法建设的法律责任和处罚力度。

同时,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明确违法建设的监管职责和权限。

2. 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违法治理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

成立专门的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推动各方合力治理违法建设。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广泛宣传和教育活动,增强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和辨识能力,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行为。

同时,加强对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的宣传,引导公众合法合规建设。

4. 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违法建设行为。

通过技术手段,如卫星遥感和无人机巡查,加强对城市建设区域的监测和监控。

5. 加强执法力量:增加执法人员数量,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执法力量的配备和装备。

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罚机制,加大对违法建设行为的打击力度。

6. 改善监管体制:完善城市建设违法建设的监管体制,强化与相关部门的协作机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联合执法和惩处力度。

加强对建设项目审批和预警机制的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7. 加大整治力度:通过开展大规模的城市建设违法建设整治行动,集中力量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同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纠正和改造工作,推动城市建设规范化和有序化发展。

8. 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城市建设违法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和执法人员的监督和督导。

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治理工作的落实和效果。

以上为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通过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行动,旨在全面治理城市建成区的违法建设问题,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一、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经济发展的迅猛增长,违法建设问题日益突出。

一些地方和个人为了追求经济利益,违规占用土地、盖违法建筑,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影响了城市形象和居民生活质量。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保护合法建设权益,加强违法建设的整治工作势在必行。

二、目标1. 制定并完善违法建设整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违法建设的惩处力度。

2.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监测机制,及时发现和防范违法建设行为。

3. 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常态化,形成长效机制。

4. 恢复和修复违法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三、任务1. 制定并完善违法建设整治相关法律法规(1)修订完善《建设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违法建设的定义和界定,规范违法建设的行为和处罚。

(2)加大对违法建设的打击力度,制定更加严厉的处罚措施,提高违法建设的成本。

2. 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监测机制(1)建立违法建设监测系统,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准确识别违法建设行为。

(2)加强违法建设信息共享,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机制,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联合查处。

3. 推进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常态化(1)建立健全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长效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整治工作的持续推进。

(2)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违法建设的认识,树立合法建设的观念。

4. 恢复和修复违法建设造成的环境破坏(1)依法拆除违法建筑,清理整治违法建设所带来的环境污染和破坏。

(2)修复受影响的生态环境,恢复土地资源的原貌。

四、措施1. 加强组织领导(1)成立违法建设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统筹推进整治工作。

(2)加强对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考核和评估,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完成。

2. 建立违法建设监测系统(1)投入资金建设违法建设监测系统,包括监控设备和信息平台的建设。

(2)完善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的登记和备案制度,实现信息的实时更新和共享。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控违拆违工作方案第1篇控违拆违工作方案一、工作背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以下简称“违建”)现象日益突出。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建设和城市环境整洁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控违拆违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1. 严肃查处违法建筑,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筑。

2. 逐步消化存量违法建筑,恢复城市规划区内的合法用地。

3. 提高市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城市规划管理氛围。

三、组织机构成立控违拆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方案的贯彻落实。

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市规划、国土、建设、城管、公安、司法、信访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四、工作措施1. 调查摸底对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筑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建立违建档案,确保数据准确、资料齐全。

2. 宣传教育加大控违拆违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栏等形式,普及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市民法治意识。

3. 严格审批规划、国土、建设等部门要严格审批程序,加强对建设项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从源头上防止新增违法建筑。

4. 集中整治针对不同类型的违法建筑,制定详细的拆违计划,依法实施集中整治。

5. 分类处理根据违法建筑的性质、用途、历史成因等,实行分类处理,采取拆除、没收、改正等措施。

6. 联合执法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控违拆违工作取得实效。

7. 应急处置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对突发性违建事件进行快速反应,及时制止和查处。

8. 督查考核建立督查考核制度,对控违拆违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五、法律责任1. 违法建筑的当事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各级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控违拆违工作中,必须依法行政,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六、工作保障1.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控违拆违工作落到实处。

2024年违章建筑治理方案(3篇)

2024年违章建筑治理方案(3篇)

2024年违章建筑治理方案引言:随着城市化的进程不断推进,我国城市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也逐渐凸显,其中之一就是违章建筑的存在。

违章建筑不仅影响了城市的美观和规划,还存在安全隐患,甚至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制定一套有效的违章建筑治理方案,成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加强执法力度治理违章建筑首先要加强执法力度,形成强有力的执行机制。

政府要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建立高效的行政执法机构。

同时,要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防止滥用职权。

在执法中要坚持依法办事,公平公正,严厉打击违法现象。

二、健全管理机制1. 严格建筑规划管理。

加强对建筑规划的审查和管理,确保每一项建筑项目都经过科学规划并获得相关许可证。

对于一些特殊区域或关键区域的建筑项目,要进行严格审查,并面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同时,加强与城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的建筑规划管理体系,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2. 完善审批制度。

建立完善的建筑审批制度,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

同时,要严格按照法定审批程序,确保审批的公开透明,杜绝任意干预。

对于一些重要的建筑项目,要进行专家论证和公众评议,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3. 建立违章建筑投诉举报机制。

建立畅通的违章建筑投诉举报渠道,充分调动公众的积极性,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违章建筑治理工作中来。

政府要及时受理公众的投诉举报,并给予及时回应和处理。

三、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违章建筑治理工作的宣传,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违章建筑的危害性,向公众普及相应的法律法规,引导公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

四、加大处罚力度对于违章建筑的发现者,要给予一定的奖励,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到违章建筑治理中来。

对于违章建筑的负责人和相关责任单位,要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法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关于开展拆除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拆除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拆除拆除违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大住宅小区管理力度,有效遏制违章建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随意占用公共场地、绿地、侵占安全防火通道等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确保住宅小区的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市区开展拆除违章建筑专项行动为契机,以解决小区内违章建筑为重点,依法对影响小区环境的违章搭建行为和易引起安全隐患的占用通道现象进行彻底治理,全面建立物业服务部门与相关执法部门的协同配合的互动机制,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改善小区面貌,消灭安全隐患。

二、工作原则本次专项行动以拆除市区各住宅小区内的违章建筑和治理乱搭乱建为重点,以治理小区乱堆乱放、随意占用公共场地、绿地、侵占安全防火通道为突破,彻底解决影响城市建设和小区环境的违章、违法问题,营造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三、整治内容1、住宅小区内历史遗留已严重影响居民生活和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作为配套用房但已改变使用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

2、擅自占用通道、楼顶、绿地等公共区域搭建、扩建,用于经营、居住的棚厦、住房、车库等违章、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

3、公共区域内的乱堆乱放的杂物、易燃易爆物等存在较大火灾和安全隐患,影响群众居住生活的物品。

4、整治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店外经营、跨门经营、店外修理、店外加工等严重影响小区环境的违章违法经营行为。

三、整治步骤专项整治工作划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通知整改阶段(20年8月1日至20年8月15日)。

各物业企业要全面对辖区内涉及整治内容的违章、违法行为进行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报市物业办,由物业办联合其它执法部门进行整治。

第二阶段:强制整治阶段(20年8月16日至20年9月15日)。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二篇)

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范文为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活动,及时遏制违法建设蔓延势头,扎实有效的开展环境整治活动,根据《____城乡规划法》、《____自治区城乡规划条例》、《____装饰装修管理规定》等法规规定,经旗政府研究,决定对科左中旗全镇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整治。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为国庆节、全运会营造良好城市环境,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清理整治,确保主城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设”得到有效清理,违法建设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面貌有效改观,城市管理和小区物业管理井然有序。

三、整治范围(一)未经审批或未按审批建设、侵占住宅小区道路、绿地、楼宇内公共空间等小区公共用地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已经到期且尚未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

(三)未经审批在既有建筑上擅自接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危房翻建除外)。

(四)非法占用城市道路、绿地、水源地等公共空间和公共用地建筑物、构筑物。

(五)群众____的其他性质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

四、整治原则(一)全面部署、齐抓共管,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标本兼治、依法惩处,区别对待、分类处理。

(二)对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在接受处罚、补缴规费、采取改正措施后,依法完善规划许可手续。

(三)对不能够通过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产生影响的违法建设工程,依法查封施工设备、予以拆除或没收建筑物并处罚款。

(四)对顶风而上新开工建设的违法工程,依法采取查封工地、机械设备或拆除等强制措施,制止违法建设。

五、整治措施(一)实行分区巡查责任制。

各乡镇、街道按照分区负责、分片包干的原则,负责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和制止工作,并将发现和报告责任落实到社区委员会和村委会,坚决制止新增违法建设。

新组建的整治违法建设联合执法队负责全区违法建设的巡查监督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城市建成区的规模不断扩大,建设规模也不断增加,这使得一些涉及规划、土地利用、环保等方面的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其中,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城市化建设中不可避免的难题。

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家、省、市、区级规划、土地、环保等部门的合法审批,未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有关手续,擅自在规定的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上建造房屋或将建筑违规改建。

这种情况在一些城市特别是经济发展比较快的地方比较突出,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以及破坏城市规划、城市生态环境等问题,损害了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工作五年行动方案》。

目标和任务行动方案的主要目标是,在全国范围内治理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维护城市规划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群众住房权益;同时,推动城市规划实施和城市化建设有序发展,提升城市质量和环境。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行动方案提出了以下任务: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

要积极发挥住房城乡建设部的主导作用,在国务院领导下,结合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全面部署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

2.全面摸底排查,查清违法建设情况。

要全面摸清违法建设的实际情况和规模,特别是重点地区和重点项目的情况,为治理工作提供依据和基础数据。

3.加快立案查处,依法处理违法建设。

要建立健全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查处机制,加快立案查处进度,同时建立完善有关问责法规制度,对责任人进行问责。

4.夯实整改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对查处的违法建设项目要抓紧整改,确保整改达标,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避免反弹复发。

5.宣传指导,增强治理力度。

要加强工作宣传和指导,通过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增强治理工作的力量和公信力,让广大市民对治理工作有更深入的了解和认识。

工作措施和保障为实现以上任务,行动方案提出了以下工作措施和保障:1.以市场监管和执法合力治理违法建设。

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市决定开展违建清查整治工作。

为了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一、工作目标本次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清理和整治城市范围内的违法违建行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维护城市建设秩序和市民合法权益。

二、工作范围本次工作范围涵盖全市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违法违建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审批擅自建设、超出规划范围建设、未按规定建设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1.组织人员:成立违建清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责任,划分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2.排查清理:对全市范围内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建行为进行清理和整治,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

3.加强督导: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加强对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4.宣传教育: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法律意识和规划意识,引导市民依法合规建设,共同维护城市建设秩序。

四、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违建清查整治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2.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推进违建清查整治工作。

3.注重工作实效,迅速高效地开展清查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明显成效。

4.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形式宣传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市民的参与度和支持度。

五、工作保障1.加强资金保障,确保违建清查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得到充分保障。

2.加强人员保障,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加强法律保障,依法保障工作人员的工作权益,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工作总结本次违建清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是为了加强城市管理,规范建设秩序,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

希望全市各相关部门和广大市民能够共同支持和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建设秩序,共同营造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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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城区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工作的方案(草稿)当前,我县城区违法建筑滋生蔓延,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大公害,阻碍城市发展的一大毒瘤。

为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强化城市管理,依法打击违法建设行为,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特制订2012年打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规划监督管理,加大规划执法和违法建设行为查处力度,不断改善城区人居环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真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位,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及文明程度,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二、基本情况据调查统计,县城规划区内共有违法建设560户,其违法建筑总面积约59074平米。

其中,县主城区清理违法建设218户,滨湖33户,西楚132户,桔颂53户。

这三社区内违章加层的有62户,违章面积约9110平米;违章超面积建设的32户,违章面积约3925平米;未办理手续擅自建房的65户,违章面积约26400平米;违章返修建房的29户,违章面积约4220平米;非法占有公共通道和绿地面积的15户,违章面积约224平米;非法建附属房的27户,违章面积约540平米。

三、处理原则㈠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违法事实为依据,严厉打击违法建设行为,对列入拆除范围的坚决予以拆除。

㈡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

㈢坚持积极稳妥,分类处理的原则。

㈣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㈤坚持拆控结合,以控为主的原则。

㈥坚持一户一策,逐步消化的原则。

㈦坚持以中心城区为主,向规划控制区推进的原则。

四、实施范围1.未依法取得土地手续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2.不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要求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3.未按规定期限拆除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等;4.违反县城规划及其它法律法规的建设。

五、组织领导本次专项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配合,组成专班,实施专项行动。

1.成立领导小组组长:县长卢辉副组长:县委副书记黄传喜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建华副县长袁中扬县公安局长杨劲峰2.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分管副县长袁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设城管委,在住建局一楼大厅办公。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公安局政委、县住建局、县城市管理局、茅坪镇政府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常驻指挥部办公。

由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参加,下分若干小组:⑴综合协调及宣传组:由政府办、宣传部、广电局等部门负责专项行动综合协调及文字材料、录像、宣传等工作。

⑵案件调查组:由法制办、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负责,茅坪镇政府配合,全面开展调查,依法、依程序立案查处违章行为。

⑶技术保障组:由住建局负责设计拆除方案。

⑷拆迁组:以住建局、城市管理执法局为主,对强制拆除的对外借调、协调工作力量。

⑸安全保卫组:由政法委、人武部、公安局等负责协调抽调人员,确保拆迁环境,保障拆迁人员安全,对违法当事人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⑹维稳组:由县群工部,茅坪镇干部负责确保整个工作中的社会稳定。

⑺医保组:由卫生局负责救护队到现场救护。

⑻经费保障组:由财政负责专项活动的各项经费保障。

⑼监察组:以监察局为主,组织部配合,对在涉及违章建房或与违建当事人有关联的国家工作人员展开违纪调查,对专项行动实施效能监察。

六、工作措施1.按照“分类推进,分步实施,查处已建,拆除在建,控制新建”思路进行。

专项行动集中整治的范围为三个居委会(西楚、滨湖、桔颂)和五个行政村的行政管辖范围。

其中九里村的铜堡观、陈家冲村的向家坝、金缸城村的郭家湾,不在本次整治范围之列。

当前以主城区内滨湖、西楚、桔颂三个社区为重点,实施严厉打击。

并逐步向五个行政村(银杏沱、金缸城、陈家冲、九里、杨贵店)推进,具体由茅坪镇牵头,相关部门协助依法处置。

确需强拆的交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进行。

2.通过各种会议、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攻势,对准备新建户形成高压态势,确保其不违章建设;对在建户形成强大压力。

3.通过实施自拆与强拆相结合,对专班确定的违法建设予以严厉打击。

4.对县内公职人员及其亲戚违建的,由组织人事和纪检部门责令其主动拆除违法建筑或主动接受处理,不拆除不上岗,不处理不上岗。

拒不执行的实施组织、纪律措施。

(三)具体实施1.调查取证阶段(2月底---3月10日)区别不同情况,制定相关落实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前期准备工作,依照《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结合2011年专班分户调查情况,重点针对县城规划区内的违法建筑情况进行调查。

2.宣传发动阶段(3月10日---3月20日)召开四大家联席会,全县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茅坪镇及社区居委会干部职工大会,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措施,全面发动;发表电视讲话,发布公告通知,巡回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宣传发动,形成全民拆违的工作氛围。

3月下旬下发处罚文书;3月至6月实施自拆和强拆。

自《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城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发布之日起,县城规划控制区内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建设行为,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对正在进行主体施工的建房户,严加管控,要勤巡查,及时查处超规模(39号文件规定的层数;19号文件规定的“一户一宅”及建筑占地面积)的建设行为,由县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3天内)拆除,凡不听劝阻强行违法抢建以及逾期不自行拆除的,由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强制拆除,遏制违法建设的继续蔓延。

3.实施拆除阶段。

(3月20日---6月30日)①自拆和助拆:动员在城区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人,在《秭归县人民政府关于查处违法建设的通告》发布后主动组织自行拆除。

县工作专班派员到现场督促自拆,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由违法户申请,并与拆除公司自行签订协议。

县工作专班组织拆除公司帮助实施拆除。

②强制拆除: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执法难度大、违法建筑当事人拒不配合的重点户、典型户,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参与,有偿聘请拆除公司依法进行强制拆除。

4. 完善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在集中整治后,要迅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和完善制度,探索住建、城管与公安、茅坪镇政府、居委会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机制,不断增强城市管理的执行力和对违法乱建行为的管控能力。

六、工作要求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当前违法建设屡禁不止,甚至顶风而上,是对国家法律的公开挑战,是对政府威信的公然藐视。

整治违法建设时不我待,是一次功在当前、惠及长远、影响全局的重要任务。

全县上下思想不统一,整治行动必然受到相当大的阻力,各级各部门要以“铁的纪律”来统一思想,县内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宣传、带头执行,不得出现为违建户隐瞒、说情,甚至干扰执法行动等行为的发生。

2.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级各部门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参与和支持整治行动。

这次整治难度大,数量多,范围广,专项行动实行大员上阵,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要一盘棋,所有参与单位要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打好总体战。

同时,各部门要给专班人员和行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切实为专项行动创造强有力的组织后盾,为专项工作分忧减压。

3.突出属地管理,明确责任主体。

县住建局、国土局是行政执法主体,县综合执法局是执行主体,茅坪镇人民政府是工作责任主体。

因此,茅坪镇要在宣传发动,调查摸底,分片、分户包干以及社会稳控方面担负主要职责。

4.加大宣传,加强法制保障。

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上下一心,政出一口,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对于典型违法建设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对拆违行动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公安部门要形成强大的攻势,对阻法、妨碍执法公务的当事人实行严厉打击,根据情节进行传唤、拘留等行政处罚,不得造成群众蓄意起哄、集结闹事事件。

强拆过程中要及时控制现场,不得出现任何不良社会影响。

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严格按程序依法办事,加大对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

5.严明纪律,严格要求。

这次违法建设整治行动,既关系到党员干部的形象,更关系到县委、政府的号召力。

必须严明纪律,做到令行禁止。

广大党员干部要做到“三带头、三不准”,即带头支持整治行动,不准做不利于整治的事;带头做好亲朋好友的工作,不准为违建户说情、开脱;带头接受处理,不准拖整个工作的后腿。

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无条件服从,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

要严格实行“治庸问责”处理。

县纪委监察局要全程参与行动,随时检查、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依纪实行责任追究。

对个别公务人员出现的非法获利和以权谋私等问题,在查处的基础上,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6.加强经费保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这次整治行动任务艰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县财政要为拆违专班预算足额专项行动经费,主要是实施强拆人员、机械设备费用,拆违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用,正常运转的工作经费,以及自拆违法建设自拆费用补助。

7.建立后期矛盾化解机制。

由于强拆范围大,拆除违章建筑多,将出现较多的信访事件,茅坪镇人民政府、县群工部要随时掌握,为专班随时化解矛盾。

8.落实长效管理机制。

要加快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以社区居委会、村的责任主体,实施“防违门前三包”责任制,注重条块结合,实施奖励和责任倒查机制,切实解决违法建设基层无人管、职能部门又管不下去、管不到位的问题,把违建管理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O一二年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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