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
1.2职业定义合法从事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工作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
常温。
无毒、无腐蚀性等正常环境中。
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和体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其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公安、法律或相关专业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初级保安员:(1)本职业保安员经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三个月以上。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中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1年以上。
(2)取得依法成立的专业保安培训机构中级职业毕业(专业)证书。
(3)军队退役人员、单位保卫员及其它相关安全专业人员、政法院校中专以上毕业者,愿意从事本职业的。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保安员:(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重要力量,他们在各行各业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技能要求,国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本文将对该标准进行介绍,并探讨其对提升保安员职业素质的意义。
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背景和目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于XX年XX月XX日正式实施,是为了适应新时代保安员工作的需求,提高保安员的整体素质和职业水平。
该标准由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旨在规范保安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和评价,促进保安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内容1. 招聘标准:明确了保安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身体健康、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年龄在18-50岁、无犯罪记录等。
2. 岗前培训标准:规定了保安员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长。
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危险品处理等。
培训时长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进行分级,确保保安员具备应有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3. 职业行为标准:明确了保安员在工作中应遵守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
包括保护秘密、恪守职业操守、礼貌待人、服从指挥等。
4. 技能要求标准:对不同类别的保安员提出了相关的技能要求。
例如,门卫保安应掌握门禁系统操作、接待来访人员等技能;巡逻保安应具备掌握安全防范技巧、应急处置能力等技能。
5. 管理要求标准:要求保安员单位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培训制度等。
同时,要求保安员单位对保安员进行定期的技能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工作水平和素质的不断提升。
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的意义1. 提升保安员整体素质:通过规范保安员的招聘和培训,保证保安员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胜任工作。
这将提升保安员的整体素质,为他们在工作中更好地履职尽责打下坚实基础。
2. 规范保安市场秩序:通过国家职业标准的试行,能够规范保安市场的秩序,杜绝一些没有经过培训和考核的人员从事保安工作,避免其给社会带来安全隐患。
3. 提高工作效率:通过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技能要求,能够提高其在工作中的工作效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2014修订)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2014修订)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
•【公布日期】2014.07.25
•【文号】人社厅发[2014]88号
•【施行日期】2014.07.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标准化
正文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安
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4〕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公安厅(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现印发施行。
此次颁布的保安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系重新修订,原国家职业标准相应废止。
附件: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5日附件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目录
职业编码职业(工种)名称备注
3-02-02-01 保安员2014年修订。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保安员是社会治安管理和秩序维护的重要力量,其职业标准的制定对于规范和提升保安员队伍的素质至关重要。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保安员的从业行为,提高保安员的职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秩序稳定。
本文将就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保安员的基本条件。
1.身体条件,保安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身体健康标准,身体健康、无传染病、无重大疾病、无残疾等。
2.文化素质,保安员应当具备初中以上学历,能够读懂简单的警示标识、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
3.年龄限制,保安员的年龄一般在18岁至50岁之间,年龄偏差不超过5岁。
4.政治素质,保安员应当热爱祖国,忠诚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积极履行职责,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
二、保安员的职业技能。
1.安全防范技能,保安员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防范意识,能够熟练操作监控设备,掌握基本的安全防范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2.服务意识,保安员应当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能够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做到有求必应,有礼有节。
3.队列训练,保安员应当经过队列训练,掌握基本的站姿、行进、礼仪等基本队列训练技能。
4.法律法规知识,保安员应当熟悉相关法律法规,了解保安员的权利和义务,做到依法履行职责,不滥用职权。
三、保安员的职业道德。
1.忠诚守信,保安员应当忠诚于职守,忠于企业,忠于国家,做到言行一致,言出必行。
2.廉洁自律,保安员应当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贿赂、行贿,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
3.责任担当,保安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责任心和担当精神,能够在工作中勇于担当,果断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社会公共安全。
四、保安员的培训要求。
1.入职培训,保安员应当接受相关的入职培训,包括安全防范知识、法律法规知识、队列训练等内容。
2.定期培训,保安员应当接受定期的培训,提高自身的职业素质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3.考核评估,保安员应当接受相关的考核评估,对保安员的综合素质和职业技能进行全面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加强培训指导。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说? 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随着社会的发展,保安行业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保安员作为社会治安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主要保障,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
为规范保安行业的发展,实现保安员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国家自2018年起开始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一、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背景保安员作为特殊职业,一直以来缺乏规范化的统一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也比较粗放。
在保安员数量不断增加、行业发展日益壮大的背景下,社会对保安员的要求逐年提高,规范保安员职业行为,提升职业素养成为当务之急。
因此,国家针对保安员的工作机制和职业素养等方面制定了国家职业标准,以保证保安员在职业生涯中更好的发展。
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意义试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意义重大,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障社会治安稳定。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后,能够规范保安员的职业行为和工作规范,提升保安员的职业素质,有效维护社会安定稳定。
(二)规范保安员培训。
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对保安员的培训具体规定,保安机构能够根据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培训方案,为保安员提供全面的职业技能和素质提升培训。
(三)提升保安行业招聘和管理水平。
职业标准的实施能够规范保安员的招聘管理,加强对保安员的管理,进一步提升保安行业招聘和管理水平。
三、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内容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职业资格要求。
职业资格要求包括保安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年龄、身体条件、从业经验等方面的要求。
(二)职业技能要求。
职业技能要求包括保安员的必备技能和各个岗位的技能要求。
(三)职业行为规范。
职业行为规范包括工作中应遵守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管理。
(四)职业素养要求。
职业素养要求包括保安员在职业生涯中应具备的思想道德素质、心理素质和文化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四、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效果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实施效果是非常显著的。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Credit is the best character, there is no one, so people should look at their character first.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共同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和就业工作的需要.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完成的.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锋、石小迎、何智.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1.职业概况1.1职业名称保安员.1.2职业定义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1.3职业等级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1.4职业环境室内、室外.常温.1.5职业能力特征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1.6基本文化程度初中毕业.1.7培训要求1.7.1培训期限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4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1.7.2培训教师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公安、法律、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7.3培训场地设备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1.8鉴定要求1.8.1适用对象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1.8.2申报条件——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1.8.3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体能测试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1.8.5鉴定时间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1.8.6鉴定场所设备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2.基本要求2.1职业道德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2.1.2职业守则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2.1.3工作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2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5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2.2基础知识2.2.1基础理论知识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2.2.2专业基础知识1保安勤务知识.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3消防安全知识.4现场保护知识.5现场救助常识.6内务管理知识.7保安礼仪常识.8安全管理知识.9交通安全知识.10计算机操作常识.11防卫术知识.12人际沟通技巧.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1基本法律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 4其他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中与保安业务有关的内容.3.工作要求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3.1初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3.2中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3.3高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3.5高级保安师4.比重表个职业功能中再任选一项进行考核.个职业功能中再任选一项进行考核.。
国家保安员练习题库及答案

国家保安员练习题库及答案1、根据《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高级保安师属于( )。
A、国家职业资格一级B、国家职业资格二级C、国家职业资格三级D、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答案:A2、《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于( )施行。
A、2006年1月1日B、2007年1月1日C、2008年1月1日D、2009年1月1日答案:B3、在巡逻勤务中,下列不属于区域巡逻异常情况的是( )。
A、在小区巡逻时闻到一股煤气味B、在某商场巡逻时闻到一股焦糊味C、发现服务单位领导在散步D、在某市场巡逻时发现有名过路群众突然晕厥答案:C4、对于自招保安员单位的保安员来说,最基本的义务是( )。
A、遵守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B、开展安全检查和报警监控活动C、听从本单位领导的指挥D、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答案:A5、机动车行驶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时,( )。
A、应当以最高设计车速行驶B、可以不受速度限制行驶C、应当保持安全车速行驶D、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行驶答案:C6、对重大火灾隐患这一概念叙述正确的是( )。
A、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B、违反保安法律法规,必定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C、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必定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和严重政治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D、违反保安法律法规,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和严重政治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答案:A7、《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中规定,从事武装押运的保安服务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应低于( )人民币。
A、100万元B、200万元C、1000万元D、800万元答案:C8、武装押运所使用的武器装备是( )。
A、防暴枪B、电击警棍C、强光电击器D、保安棍答案:A9、当博物馆内夜间有小动物出没时,报警系统报警是属于( )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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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安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通知(劳社厅发[2006]28号),《保
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自2007年1月1
附:《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试行)
联合发布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00六年十一月
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有关规定,为了进一步
完善国家职业标准体系,规范保安职业教育、培训和职业
技能鉴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制定了《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一、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
依据,以客观反映现阶段本职业的水平和对从业人员的要
求为目标,在充分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产业结
构变化对本职业影响的基础上,对保安职业的活动范围、
工作内容、技能要求和知识水平都作了明确规定。
二、本《标准》的制定遵循了有关技术规程的要求,既保
证了《标准》体例的规范化,又体现了以保安职业活动为
导向、以保安职业技能为核心的特点,同时也使其具有根
据科技发展进行调整的灵活性和实用性,符合培训、鉴定
和就业工作的需要。
三、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保安职业分为5个等级,
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比重表四个方面的
内容。
四、本《标准》是在各有关专家和实际工作者的共同努力
下完成的。
参加编写的主要人员有:刘文玺、池世才、丛
锋、石小迎、何智。
参加审定的主要人员有:马维亚、陈
蕾、顾岩、顾道先、戴思鸿、谢平、孙尧、初京、拓跋俊
华、林贤杰、郭太生、方保仁、王健、张昕聪、谢晓、卓
卫红、徐式华、郭江汉、姜树理、李龙文、张伟光、许肃
军、孙久涛、安国庆、周忠义、黄润新、王龙天。
本《标
准》在制定过程中,得到中国保安协会、北京市公安局内
保局、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辽宁省保安协会等有关单
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五、本《标准》业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批准,自
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保安员国家职业标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
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室外。
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
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保安员不少于264标准学时;中级保安员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员不少于200标准学时;保安师不少于250标准学时;高级保安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员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高级保安员的教师应具有保安
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公安、法律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保安师、高级保安师的教师应具有高级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公安、
管理等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培训场地设备
具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室及示教设备、实训场地及训练器材、设备。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申报条件
——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
——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1.8.3鉴定方式
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
理论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或上机的方式。
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实际操作或模拟现场操作等方式。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达60分以上者为合格。
初级、中级、高级保安员须通过体能测试。
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还须进行综合评审。
1.8.4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
理论知识考试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15 ,每个标准教室不少于2名考评人员;技能操作考核考评员与考生配比为1:3,且不少于3名考评员;体能测试考核考评人员与考生配比为1:5,且不少于5名考评人员;综合评审委员不少于5人。
1.8.5鉴定时间
理论知识考试时间不少于90min;技能操作考核时间按实际操作项目需要确定;综合评审时间不少于30min。
1.8.6鉴定场所设备
理论知识考试在标准教室进行,技能操作考核在能够满足技能操作的场所进行。
2.基本要求
2.1职业道德
2.1.1职业道德基本知识
2.1.2职业守则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爱岗敬业,熟悉业务;
(3)掌握技能,强健体能;
(4)文明值勤,热情服务;
(5)见义勇为,奉献社会;
(6)恪尽职守,保障安全。
2.1.3工作纪律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
(2)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按照合同规定保护客户的人身、财产、信息安全。
(3)文明值勤,礼貌待人,以理服人。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
(5)遵守客户单位的规章制度,严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2.2基础知识
2.2.1基础理论知识
(1)保安服务业的产生和发展。
(2)保安服务的概念、性质。
(3)保安服务组织的职责及组建条件。
(4)保安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5)保安人员的基本素质及行为规范。
2.2.2专业基础知识
(1)保安勤务知识。
(2)安防技术与设施知识。
(3)消防安全知识。
(4)现场保护知识。
(5)现场救助常识。
(6)内务管理知识。
(7)保安礼仪常识。
(8)安全管理知识。
(9)交通安全知识。
(10)计算机操作常识。
(11)防卫术知识。
(12)人际沟通技巧。
2.2.3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1)基本法律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知识。
(2)行政法律法规常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知识。
《信访条例》的相关知识。
《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相关知识。
《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知识。
(3)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常识:
公安部等有关部委制定的相关规章和地方性法规中相关内容。
(4
3.工作要求
本标准对初级保安员、中级保安员、高级保安员、保安师和高级保安师的技能要求依次递进,高级别涵盖低级别的要求。
3.1初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
3.2中级保安员(根据岗位要求选择1个职业功能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