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通信线路验收规范
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6 光缆线路敷设安装
6.4 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6.4.8 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4.8-1的规定。
表6.4.8-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表
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应满足隔距要求。
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不应小于表6.4.8-2的规定。
表6.4.8-2 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表
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4.8-3的规定。
表6.4.8-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注:1 供电线为被覆线时,光(电)缆也可在供电线上方交越。
2 光(电)缆必须在上方交越时,跨越档两侧电杆及吊线安装应做加强保护装置。
3 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应架设在电车滑接线和接触网的上方位置。
7 电缆线路敷设安装
7.4 架空电缆敷设安装要求
7.4.12 架空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4.8条的有关规定。
8 光(电)缆线路防护
8.3 光(电)缆线路防雷
8.3.1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天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8.3.5 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必须做防雷接地。
(完整版)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1 器材检验1.1 一般规定1.1.1 对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的规格、程式、数量应符合设计及订货合同要求。
1.1.2 工程所用光(电)缆及器材必须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厂方提交的产品测试记录。
不符合标准或无出厂检验合格证的光(电)缆和器材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1.3 经过检验的光(电)缆及其他线路器材应做好记录。
1.2 电缆单盘检验1.2.1 全塑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外观检查: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密封性能:综合护套全塑电缆充入干燥气体气压应达到30~50 kPa 。
气压稳定后3小时(铠装电缆6 小时),电缆气压值符合要求。
3.全塑电缆芯线色谱或排列端别应符合标准。
电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4.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表1.2.1—1 的规定。
5.全塑电缆的绝缘指标应符合表1.2.1-2 的规定。
1.2.2 物理发泡聚乙烯傈氯乙烯绝缘同轴电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表1.2.1 一l 铜芯全塑电缆的主要电气特性1.电缆外护套应无损伤。
2.在室温下,同轴电缆内外导体间施加500V 直流电压,保持60 s,绝缘电阻≥5 000MΩ·km。
3.衰减常数、回波损耗、屏蔽衰减等电缆的电气性能,应符合GY/T 135 《有线电视系统物理发泡聚乙烯绝缘同轴电缆人网技术条件和测量方法》的规定。
1.3 光缆单盘检验1.3.1 光缆外皮应无损伤,光缆端头封装应良好。
1.3.2 单盘光缆的光纤衰减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1.3.3 光缆中铜导线的电气指标应符合设计或相关规定。
1.3.4 光缆A、B 端标记要明显。
1.4 其他线路器材及设备检验1.4.1 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1.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的结构应为锥形体,锥度为1/75。
2.环形钢筋混凝土电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使用:1)环向裂缝宽度超过0.5 mm;2)有可见纵向裂缝的;3)混凝土破碎部分总表面积超过200mm2。
通信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通信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
一、前言
通信网络工程是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之一,其施工及验
收标准至关重要。
本文旨在规范通信网络工程的施工流程,提出合理
的验收标准,确保通信网络工程的质量和可靠性。
二、施工标准
1. 施工前准备
在开始通信网络工程施工前,需进行周密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包括
但不限于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定施工周期、准备所需材料和设备、确定人员配备等。
2. 施工过程控制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保证施工的顺利进行。
施工
人员需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不出现安全事故。
3. 施工质量控制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
的选用、施工工艺的规范、施工人员的技术水平等。
三、验收标准
1. 确保工程质量
通信网络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确保工程质量。
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连通性、数据传输速率、网络稳定性等方面的验收。
2. 满足设计要求
通信网络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
包括但不限于
网络承载能力、网络覆盖范围、扩展性等方面的验收。
3. 遵守相关标准
通信网络工程的验收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包括但不限
于通信设备的选用、施工工艺的执行、工程验收的程序等方面的验收。
四、总结
通信网络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是确保工程质量和可靠性的重要手段。
只有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才能保证通信网络工程的顺利运
行和长久稳定。
愿本文可为相关从业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借鉴。
2.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 GB50312-2007资料

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含条文说明)GB50312-2007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7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20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2--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5.2.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00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的通知》的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B/T 50312—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陈琪成彦朱立彤刘侃孙兰李雪佩张文才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陈汉民目次1总则 (3)2环境检查 (3)3器材及测试仪表工具检查 (4)4设备安装检验 (6)5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 (7)6缆线终接 (13)7工程电气测试 (14)8管理系统验收 (16)9工程验收 (17)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附录) (18)附录A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 (18)附录B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 (20)附录C光纤链路测试方法 (32)附录D综合布线工程管理系统验收内容 (33)附录E测试项目和技术指标含义 (35)GB50312-2007综合布线工程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36)1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整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详]
![整理通信管道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标准[详]](https://img.taocdn.com/s3/m/8db345e1aaea998fcd220e37.png)
2018/9/11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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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298-2018
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标准
2018/9/11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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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327-2018
城市综合防灾规划标准
2018/9/11
2019/3/1
22
GB/T50181-2018
洪泛区和蓄滞洪区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2018/9/11
16
GB/T50046-2018
工业建筑防腐蚀设计标准
2018/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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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GB/T51328-2018
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
2018/9/11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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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0528-2018
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
2018/9/11
2019/3/1
19
GB/T51329-2018
行标
1
CJJ/T284-2018
热力机械顶管技术标准
2018/10/18
2019/3/1
2
CJJ63-2018
聚乙烯燃气管道工程技术标准
2018/10/18
2019/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
3
CJJ/T120-2018
城镇排水系统电气与自动化工程技术标准
2018/10/18
2019/3/1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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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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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51316-2018
烟气二氧化碳捕集纯化工程设计标准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YD5121-2010

2013-11-25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5121-2010
交接箱检验 光缆交接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缆交接箱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缆交接箱密封条粘结应平整牢固,门锁开启灵活 可靠;箱门开启角度≥120°;经涂覆的金属构件其表 面涂层附着力牢固,无起皮、掉漆等缺陷。 3.光缆交接箱体高压防护接地装置,其地线截面积应 ≥6 mm2。 4.光缆交接箱体高压防护接地装置与机架间的绝缘电 阻≥2000 MΩ/500v (直流),箱体间的耐压≥3000v ( 直流),1 min内不击穿、无飞弧现象。
2013-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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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5121-2010
电缆交接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交接箱的型号、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电缆交接箱的箱体应完整、无损伤、无腐蚀、零配件齐 全、箱体外壳严密,门锁开启灵活可靠。 3.电缆交接箱任意两个端子之间及任意端子与接地之间的 绝缘电阻≥50 000 MΩ,任意两个端子之间及任意端子与接 地之间在接通500v交流电时,1 min内不击穿、无飞弧现象 4.导线与接线端子之间的接触电阻≤5 X10-3Ω,接线端子可 断弹簧片处的接触电阻≤ 2X10-2Ω,机械使用寿命试验后 ≤3X10-2Ω。 5.接续模块的卡接簧片和可断弹簧片的重复使用次数应 ≥200次。
5
2013-11-25
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
YD5121-2010
在执行本规范与国家标准和规定不一致时,应 以国家标准或规范的相关规定办理。 在特殊情况下执行本规范的个别条款确有困难 时,应在设计或变更中充分阐述理由,与建设 单位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采取合适的解决 方案。 本规范未尽事宜,可参照现行相关验收规范及 工程设计执行。
GB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GB 51158-2015《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强制性条文
6 光缆线路敷设安装
6.4 架空光缆敷设安装要求
6.4.8 架空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4.8-1的规定。
表6.4.8-1 杆路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表
注:在地域狭窄地段,拟建架空光缆与已有架空线路平行敷设时,若间距不能满足以上要求,可以杆路共享或改用其他方式敷设光缆线路,并应满足隔距要求。
2 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不应小于表6.4.8-2的规定。
表6.4.8-2 架空光(电)缆架设高度表
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不应小于表6.4.8-3的规定。
表6.4.8-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他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表
注:1 供电线为被覆线时,光(电)缆也可在供电线上方交越。
2 光(电)缆必须在上方交越时,跨越档两侧电杆及吊线安装应做加强保护装置。
3 通信线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应架设在电车滑接线和接触网的上方位置。
7 电缆线路敷设安装
7.4 架空电缆敷设安装要求
7.4.12 架空电缆线路与其他设施接近或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本规范第6.4.8条的有关规定。
8 光(电)缆线路防护
8.3 光(电)缆线路防雷
8.3.1 年平均雷暴日数大于20天的地区及有雷击历史的地段,光(电)缆线路应采取防雷措施。
8.3.5 在局(站)内或交接箱处线路终端时,光(电)缆内的金属构件必须做防雷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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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工程验收
14. 1 随工检验
14. I. 1 通信线路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巡视、旁站等方式进行随工检验。
隐蔽工程部分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签署“隐蔽工程检验签证”。
14. 1. 2 光(电)缆线路工程的质量随工检验应符合表14. 1. 2 的规定。
表14.1.2光(电)缆工程质量随工检验项目
103 •
续表14. 1. 2
“头”标记内容为隐蔽工页。
14. 1. 3 硅芯管迫工程的质量随工检验应符合表14. 1. 3 的规定。
表14. 1. 3硅芯管道工程质量随工检验项目
14. 2 工程初验
14. 2. 1 通信线路工程施工结束,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完工报告、竣工资料后,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14. 2. 2 工程初步验收指标及要求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技术体制。
14. 2. 3 初验应对通信线路工程安装工艺进行抽查,对线路的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复测,工程各部分的竣工验收项目、内容及抽验比例应符合表14. 2. 3 的规定。
表14. 2. 3 光(电)缆线路的初验项目
程
14. 2. 4 已取得随工验收签证的安装和测试项目,在初步验收阶段可不再检验,验收小组认为有必要复验的,可进行买方复测验证。
14. 2. 5 初验阶段除按本规范第14. 2. 3 条的内容验收外,还应对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检查评议。
14. 3 工程试运行
14. 3. 1 光(电)缆线路工程经初验合格后,应按要求的试运行期组织工程产品试运行。
14. 3. 2 工程试运行应由维护部门或建设单位委托的代维单位进行试运行期维护,并应全面考察工程质量,发现问题时应由责任单位返修。
14. 3. 3 工程试运行结束,维护部门应向工程建设部门提供工程试运行情况报告。
14. 4 工程终验
14. 4. 1 工程终验应在初验合格并经试运行且工程遗留问题已经解决后进行。
14. 4. 2 终验可对系统性能指标进行抽测。
14. 4. 3 工程终验应对工程质量及档案、工程决算等进行综合评价,并应对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进行总结。
工程验收通过后应发出验收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