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二、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发展新团员: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共青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团员的义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 、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 、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有 3 、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4 、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 、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 、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义务是团员的思想行为规范,是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目的在于使团员明确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明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团结和带动广大青年,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 二、团员的权利 团员的权利,就是在团内当家做主的民主权利。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人,团章规定团员享有的民主权利则是对团员民主地位的不受侵犯的保证,每个团员

通过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充分发挥自己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主人翁的责任感,培养组织观念,在团内形成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局面。同时,团的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这一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是团员最基本的权利,团的会议是团内生活的一个重要内容。只有保证团员参加团的有关会议的权利,才能保证团员行使团内生活的其它权利,才能够了解团的工作要求,接受团组织布置的任务,积极地完成组织交给的各种任务。 团员只有参加了团组织的各类活动,才能在活动中受到教育,提高觉悟,增强组织战斗力,才能使团员奉献出自己的聪明才智,才能更好地发挥模范作用。 共青团是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团员正处在一个长身体、长知识的阶段,他们有权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共青团组织也应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地对团员进行政治理论、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帮助其全面提高素质,全方位、多角度去实现国家教育目标, 这里应指出的是,团员应认真执行参加团的会议和活动,接受教育培训的权利,热心团的生活。团组织有责任不断改进团的工作,切实使团员在生活中得到锻炼,受到教育,并保证团员这一权利的行使。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选举权就是指每个团员 ( 除了受留团察看处分的团员 ) 都有选举出席团员代表大会代表和选举团组织领导人的权利。在团内,从团的支部委员到团的中央委员,从基层团员大会代表到团的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都必须经过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工会慰问制度规章制度.doc

2、干部职工及其直系亲属丧亡的(指父母、夫妻、子女)。 3、干部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和生活确有困难的。 4、干部职工正式退休的。 5、春节、**节等重大节日对退休老干部职工和特

别困难的干部职工进行慰问。 6、干部职工生小孩的。 三、慰问标准 1、生病慰问:干部职工及退休老干部、职工在**市各医院住院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和组人部相关人员共同到医院去探视、慰问。在外地生病住院的,由机关工会或所在

部室通过电话、委托等方式进行慰问。慰问标准为每人每次300元以内。 2、丧事慰问:干部职工直系亲属丧亡的,由分管领导及所在部室、机关工会或组人部以自治区残联名义送慰问金,标准为500元;所在部室或分管部室,送花圈一个,标准为300元以内。 3、干部职工退休时,由组人部组织慰问,可购买500元以内纪念品。按规定可报销一次探亲往返路费,按照单位原有贯例享受一次性疗养补助5000元。 4、节日慰问:春节、**节前夕,对退休老干部职工进行慰问,慰问金标准为500元。

5、生小孩慰问:干部职工生小孩后30日内,由机会工会及妇委会派代表,到医院或其住处进行慰问,慰问标准300元。 四、退休人员慰问由组人部负责。在职人员慰问由机关党委负责,其他相关部室参与。 五、经费支付渠道 1、原则上从工会经费帐户、工会费列支。

2、超出部分从机关帐对个人及家庭补助列支,支完不再列支。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1 工会章程及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提高员工队伍素质、促进企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二、本章程适用于西昌鸿源天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统一称“公司”)。 三、公司工会在公司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代表和维

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知识窗

职工代表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知识窗 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与职工代表大会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组织机构,是两个性质、职能不同的大会。两个代表大会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结合在一起召开,合并召开的基本作法是:两会代表合一;两会会期合一;两会内容合一;两会操作合一。 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审议企业生产经营、安全生产、重组改制等重大决策以及实行局务公开、履行集体合同情况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2、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审查同意或否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和企业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职工生活福利方面的重大事项。 4、民主评议监督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提出奖惩任免建议。 5、依法行使选举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的操作程序 (一)学习宣传阶段:学习宣传职代会的性质、意义、任务、职权,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二)筹备工作阶段:成立筹备工作小组;选举职工代表;确定职代会议题;征集、处理提案;准备会议材料;召开职代会预备会议。 (三)会议召开阶段: 1、大会执行主席核定出席大会的人数,到会代表应超过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即可宣布开会,致开幕词。 2、局长作工作报告。 3、由行政有关负责人作专题议案工作报告。 4、由工会主席及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小组负责人就上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职工代表提案处理情况及集体合同履行情况向大会报告。 5、以职工代表组为单位,就以上报告、议案分组进行讨论,认真做好记录,归纳整理,将讨论意见向主席团汇报。 6、大会发言。 7、选举、表决。根据大会主席团提名,表决通过职工代表大会专门工作小组的人员;对有关的各项方案和大会的决议、决定草案进行表决。正式代表行使表决权时,应采取举手或投票表决的方法,超过全体代表半数以上的表决赞成方为有效,选举和表决结果应记录并归档。

入团条件及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入团条件及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导读:本文是关于入团条件及团员的义务和权利,希望能帮助到您! 入团条件 一、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团员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共青团的基本知识 主讲人:邢再勋 第一讲共青团的光辉历史 一、教学目的 要求了解共青团创建的时间、地点和主要创始人,了解团组织名称的演变过程,建团初期团的性质和指导思想,各次代表大会的概况和意义。 二、重点、难点 重点:共青团的创建及发展过程。 难点:团的性质及指导思想。 三、板书 (一)共青团的创建过程 1、1920.8.22 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 2、1922.5.5 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一大在广州召开。 (二)共青团的发展过程 1、1923年二大──确立党团关系 2、1925年三大──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3、1927年四大 (三)共青团的不断完善过程 1、1949年4月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一大 书记:冯文彬机关刊物《中国青年》 2、1935年团的二大书记:胡耀邦

3、1957年三大──改名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四)共青团遭受浩劫和重获新生 1、1978年十大 2、1982年十一大提出“四有新人” 3、1988年十二大要求团员成为改革开放的积极力量 (五)共青团的光荣传统 1、始终站在社会变革的前列,做革命和建设事业的突击队。 2、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为青年的成长和发展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 3、自觉接受党的领导,积极引导青年前进,是共青团建设和发展的一个宝贵经验和光荣传统。 第二讲共青团的性质、任务及奋斗目标上一讲,我们了解了共青团的光辉历史,这一讲我们要进一步全面正确了解团的性质、基本任务和奋斗目标。 一、共青团的性质 团章总则部分第一段指出:“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三层意思) 1、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 先进性和群众性的辩证统一,两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群众性以先进性为条件,先进性以群众性为基础。 A、先进性 ⑴政治上,坚决拥护、接受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为

团课第三讲: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乌市五中团课记录 培训时间2011年4月培训地点阶梯教室 培训形式集中理论学习培训对象团干部、预备团员主持人彭勇记录人热扎克 培训内容——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讲: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为什么团章要规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青年加入共青团以后,团组织要从思想、政治、组织上对其言行提出具体的准则,同时要保证其在团内的正当权益。团章规定团员的权利和义务,就是从这两个方面面对团员提出的具体要求。 团员的义务是统一团员意志和行动的规范,是共青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 务,就是为了是共青团员明确自己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事业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使团组织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坚强集体。团员的权利是指团员在团内的地位。团员是团组织的主体,也是团组织的主人,他们在团内生活中具有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规定团员的权利是为了充分发挥每个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树立团员的主人翁责任感,在团内营造朝气蓬勃、团结一致的氛围。根据团章的规定,团的组织应监督团员认真履行义务,切实保障团员的权利。团员章呢宫阙的对待自己的义务和权利,对于提高自身的素质,发挥模范作用,对于保持和增强团的先进性,完成团的各项工作任务,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团员应该履行那些义务? 六条: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2、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职责。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6、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三、团员应该享有那些权利? 六条:1、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的各项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2、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3、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4、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而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5、参加团的组织讨论对自己的处分的会议,而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6、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甚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予负责的答复。 四、怎样理解团员的权利和义务之间的关系? 团员的义务是光荣的,团员的权利是神圣的。正确认识团员义务和权利的关键在于把握两者之间相互联系、互相依存的关系。正如马克思所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在共青团内,不应该有只尽义务不享受权利的团员,这是因为如果团员在团内不享受应有的权利,就难以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在共青团内,也决不允许有只享受权利不尽义务的“特殊团员”。这是因为,之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只能使这种“特殊团员”丧失自己的权利。因此,团员要想很好的履行自己的义务,必须严肃、正确的运用自己的权利,同时团员要想充分的享有自己的权利,就必须严格、忠诚的履行团员的义务。

团员的义务和权利

一、团员的义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二条明确规定: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 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2.、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 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 有 3.、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 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 英勇斗争。 4.、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5.、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6 、开 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团员的义务是团员的思想行为规范,是团员应该履行的职责。规定团员的义务目的在于使团员明确自己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明确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应该做什么和怎样去做,在社会生活中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用自己的行动去影响、团结和带动广大青年,使共青团真正成为团结教育青年的核心。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一个整体,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辩证关系。每一个共青团员在享受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利益的同时,必须认真履行团员的义务。在共青团组织内,权利与义务是完全一致的,行使团员正当的权利,但不能影响或损害共青团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履行团员的义务,应从保护团员的权利利益出发,用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组织负责,对个人负责,用自己的行动保证团组织的纯洁性和生命力是每个团员的光荣职责。 作为一名中学生要针对实际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 2.当好党的宣传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做一名遵纪守法,勇于奉献的好公民 4.接受国防教育,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神圣义务 5.密切联系群众,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共青团员心得总结500字

共青团员心得总结500字 一 作为一名团员,我深觉在团组织的培育下,自己在思想和工作两方面都有很大进步,为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为了今后的工作再上新台阶,回顾一年来的学习和工作,现做如下总结: 1.学理论情况 在学校开设的理论课上,我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等有关精神,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同学校党委保持一致 2.学《团章》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学习团章是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的一部分,而增强团员意识教育活动是对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延拓。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和团的光荣传统,了解团的性质、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内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做一个共青团员的光荣感和责任感,在实践中按照团章的规定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真正合格的共青团员。我能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坚决执行团的决议、严格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

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学习团章的过程中,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通过思想交锋分清是非,帮助自己自觉抵制不健康的思想的侵蚀和影响,根据团章规定保持自己在思想上、组织上的纯洁性。这一年来,我通过对团知识的学习和积极的参与团内的各项活动,让我更深刻的了解到作为一个共青团员的光荣和责任的重大。我认识到团员负担着为实现我们党推进现代化建设、完成祖国统一、维护世界和平和促进共同发展的三大历史任务,要实现这些任务,目前的阶段主要做的事情是努力学习,积累更多的知识以便将来的运用。 3.专业学习情况 这学期专业课的学习才刚刚起步。虽然有点困难,但毕竟是学习初期,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我相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同学间的互相学以及技能实践,另外,积极阅读有关书籍和资料,我可以更好的掌握专业,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有余力的话,我会考虑继续深造,也是为了将来可以立足于社会。 4.道德修养情况 道德修养是我国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是公民道德教育的基本内容,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和原则。诚信是公民道德规范,大学生作为一个快踏出社会的群体,理应养成诚实守信的道德品质。在校期间,我尽量与舍友、同班同学搞好关系。广交朋友,结识一些高年级的学长学姐,向他们请教学习、工作、生活上的问题。遇到困难能向他人求助,

工会委员分工及职责

**工会委员会 分工及工作职责 一、工会委员会组成 工会主席:*** 工会委员: 组织委员*** 女工委员*** 文体委员*** 宣传委员*** 二、职责分工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上级工会组织及机关党支部的指导下,积极组织开展各项工会活动。 2、组织召开机关会员代表大会,按照工作程序报告工作情况。负责检查职工提案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3、加强机关的组织建设,注重发挥工会委员会的团队作用。组织会员为物流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建功立业。负责起草工会各类工作计划和总结。 4、组织制定工会的工作计划,并做好实施、落实工作。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检查落实工会委员会各项工作情况。 5、负责工会经费的开支审批,协调工会与各部门的工

作关系。 6、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组织的建设,组织工会小组长及工会代表的换改选工作。 2、做好会员发展和会籍管理工作,会员调动工作时,及时办理工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接受调进会员组织关系,并负责做好登记工作。按标准及时收缴会费。 3、建立健全并保管好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会员档案、工会报告、会议记录、经费审查报告等)。 4、负责本工会缺额干部的补选和报批工作。 5、做好评选、表彰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小组工作。 6、负责疗养费发放工作。 7、完成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围绕物流公司中心任务和工会工作开展机关女工工作,努力提高女员工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 2、负责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3、加强女员工的劳动保护。了解机关女员工在工作、生活、学习、生育中的困难,为女员工排忧解难。对孕、产妇及有困难的员工进行送温暖活动。

团课教案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员的权利与义务 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心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第三条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 《中国共青团旗、团徽、团章》 团旗: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旗帜的旗面为红色,象征革命胜利;左上角缀黄色五角星,周围环绕黄色圆圈,象征中国青年一代紧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 团徽;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徽的内容为团旗,齿轮,麦穗,初升的太阳及其光芒,写有“中国共青团”五字的绶带。它象征着共青团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光辉照耀下,团结各族青年,朝着党所指引的方向奋斗。

共青团员年度个人总结

共青团员年度个人总结 共青团员年度个人总结一 尊敬的团支部: 转眼之间,我入团几经有九年的光景了,在这九年的时间里,我深深地感受到了共青团这个大家庭的温暖:是团组织使我健康的成长,是团组织使我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步发展并渐趋完善。自入团之日起,我就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经过大学三年的初期历练,我更加坚定了要成为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信念!作为一名团员,我积极参加青年团的相关活动,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主力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自从成为共青团员的那一刻起我便意识到了我所肩负的责任与义务,深切地感受到共青团员不只是一个称号,不只是一种光荣,而更是一种使命,一种成为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成为思想先进的青年的使命。因为通过学习我认识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的性质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进入大学以来,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处处严格地要求自己。 但我深知更主要的是以身作则:学习上认真力,政治上要求先进,活动中更要积极。我认真贯彻和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中我得到了很大的锻炼,这也使我对党的认识有了进一步的提高,更加了解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等的真正含义,更加坚定共产党的最终目标——共

产主义社会制度终将实现。下面我将总结一下我在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在思想政治方面。我积极要求进步,努力向党组织靠拢,并时刻用党的理论来指导自己的行为。大一伊始,我便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明了我想入党的决心,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在上学期成为了重点积极分子。我知道努力决对不能盲目,要有正确方向的指引,与此同时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觉悟和思想政治修养,所以除了学习党章之外,我还经常阅读一些有关党建、党史以及党员进事迹的书籍和报刊等,而且把一些原则性的问题积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在思想道德上的不断提高不仅是为我以后加入优秀政党提供了有力支撑,而且可以为更多同学入党做好充分服务准备工作。中国共产党”先公后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精神是我所追求的,我相信跟着这么优秀的政党,潜力是无穷的。 在学习方面。我上课认真听讲,课后及时完成作业,做到认真预习、复习两个方面一起抓,我积极阅读各种书籍资料和学术刊物来扩大自己的知识面。此外,我还多次参加学校、院系组织的学术论文比赛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取得的成绩不等于满足,而是作为一种动力促使着我更加进步,促使着我走向成熟,融入社会,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我们神圣在工作方面。为了更好地锻炼自己,同时也想寻找一次为同学服务的机会在开学之初我便积极参加班委的选举,有幸成为了班级的宣传委员,在任职期间我严格要求自己,力争全心全意为老师和同学服务。除此之外,在大二我进入了系学生会任团总支宣

公会管理制度

1区冰风岗-部落-守护月光公会活动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为使公会团健康长远的发展,特制订以下公会规章制度,凡参与公会团活动成员均有义务无条件遵守本章程规定之内容,也有权利无条件享受本章程规定之待遇。公会团活动设团队管理指挥者1名,团队副指挥2名,纪律官员1名,人事宣传官员1名,DKP管理官员1名,各职业队长数名组成管理层,一人可以兼任多职,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职务(职业队长除外)。公会管理层应带头遵守本章程,起到表率作用,凡公会管理层违反本章程规定,一律进行双倍处罚。 团队管理指挥者:团队最高责任人和决策者,由会长兼任,负责招募队员,组织公会活动,指挥活动进程,处理一切与公会团队相关事务。 团队副指挥:协助团队管理者组织活动,副本活动在YY进行实质指挥,调节公会成员矛盾,进行开荒BOSS考核,RL不在时代理RL工作,完成会长交予的其他任务。 纪律官员:对活动全程进行监督,对活动期间团员表现作出相应DKP或G币奖罚措施,监督团队管理层行为,如团队管理层因私情作出不公正决定有权制止,完成会长交予的其他任务。 人事宣传官员:负责公会成员招募,活动人员删选,人员迟到、早退、请假、退会等一切人事行为的管理,负责公会宣传活动,负责公会非正规活动的开展,丰富会员游戏生活,完成会长交予的其他任务。 DKP管理官员:负责记录活动期间所有团员的DKP增减情况,并于下次活动前导入公会DKP记录中,开通DKP查询功能,负责在有争议时进行仲裁,完成会长交予的其他任务。职业队长:负责各职业在活动中BUFF分配情况,对各职业成员操作手法、BOSS打法起到表率指导作用,负责本职业内部活动替补问题,负责新会员考核指导工作,完成会长交予的其他任务。 一、组织活动 1、公会活动时间为每周一、二、三、四晚7点45-11点,其余时间组织自愿参加的10人团 或G团。 2、每周一、二、三、四晚7点半由团队管理者(RL)组织活动,正常组人时间为7点半到 7点45分,公会团成员上线后备齐合剂药水,选择好合适天赋,登陆公会YY,主动M 团队管理者进组。 3、团员进组后可以下线在YY中等,但主号不得退团进行游戏中的其他行为(其他行为包 括但不仅限于随机、任务、野外BOSS等)。 4、RL在YY中宣布活动开始,团员应在10分钟内到达副本做好战斗准备。7点50未进组 或者宣布开始活动10分钟之内未到达指定副本集合者,无集合分。 5、8点进组人数未满半数时,由RL和公会管理层商议决定停止变更活动内容,不管结果 如何,8点前进组成员均有集合分。 6、人员组齐如超出正常活动人数,公会管理层根据团队配置决定人员进行替补,替补人员 享有本次活动从进组开始到结束的DKP加分,可以下线可以退组,必须全程在YY,如团队要求替补进组活动,替补需在10分钟内上线,否则视为未参加本次活动。替补如对某些BOSS情有独钟可以私下与其他团员商议,通过职业队长协调,上报RL批准后入团。 7、上述条款由人事官员负责管理,统计相关加减DKP后报DKP记录官员。 二、活动奖惩纪律 1、活动成员需全程上YY语音,做好本职工作,认真进行团队活动,划水,包括过失惩罚 和不作为惩罚,对于活动中的过失造成灭团,对当事人进行金币惩罚,并且随着犯错次

工会的性质与职责

知识点0091 工会的性质与职责P354 一、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自愿原则是是工会的基本属性; 二、工会职责 维护职工劳动权益;参与本单位民主决策、管理与监督;发生劳动争议时,工会应给予职工支持和帮助; 知识点0092工会的组织组建与成员构成P355 一、工会的组织原则 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二、工会的组织组建 用人单位会员25人以上,应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外资企业每月按照企业职工是伐工资总额的2%拨交工会经费; 知识点0093 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P360 一、我国工会的法定权利 (一、)工会的代表维护权 法律赋予我国工会代表职工利益,维护 职工合法权益的权利; 1、集体协商权 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协商权是工会代表维护权的直接体现; 2、建议权 3、协商权 4、紧急处置权 (二、)工会的依法参与权 1、参与管理权 2、参与审查权 3、参与调处权 (三、)工会的民主监督权 1、工会民主监督的对象 企业、事业单位 2、工会民主监督的内容 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 3、工会民主监督权实现的途径 通过调查——提出整改——请求处理 知识点0094 我国工会的义务P369 二、我国工会的法定义务 (一、)遵章守法、支持政府工作 (二、)协助企事业单位开展工作、努力完成各项任务 (三、)关心服务职工、提升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知识点0095工会的经费来源、审查与使用P335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 会费、企业拨付、上缴收入、政府补助、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审查 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三、工会经费的使用 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知识点0096职工民主管理P374 职工代表大会相关内容 知识点0097内部劳动规则和奖惩制度P378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工自主权和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制定内部劳动规则是用人单位的权利,但职工作为劳动过程中的主体和要素,有权参与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还有权对内部劳动规则的实施实行监督。 这是职工民主管理的重要方式;是职工和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行为规则,既约束职工又约束用人单位;

共青团员的职责知识讲解

共青团员的职责

一、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要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为党的事业培养和输送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接班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新时期三个方面的重大创新。 第一个方面的重大创新,是探索和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第二个方面的重大创新是探索和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第三个方面的重大创新,是探索和回答了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这是我们党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指引下,与时代发展同进步,与人民群众共命运,焕发出的创造力,是我国坚持和发展社会主义道路的理论旗帜。广大青年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自己的头脑,就能树立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自觉地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者行列。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涵,就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我国青年在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中,已经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摆脱贫困、走向温饱、实现全面小康的幸福之路,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宏伟事业,需要有一代又一代人承前启后地持续奋斗。共青团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引导青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和信念,在

青年中培养一批又一批年轻的马克思主义者,就能保证我们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源源不断地向党输送新鲜血液,为党培养忠诚有为的后备力量,是共青团根本职责的应有之义。如今在党的各级重要岗位上,几乎都能看到共青团的这种“后备军”作用。我们不必忌讳这种可喜的现象,因为这反映的正是党对团的要求在培养接班人上的落实。各级共青团组织要理直气壮发挥“后备军”作用,继续努力为党的事业培养和输送更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和可靠的接班人。 二、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就要引导青年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中贡献青春和力量 党的十七大向国内外庄重宣示,今后五年乃至2020年的发展,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坚持科学发展,以求真务实、锐意进取的精神,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开拓奋斗。根据党的这个战略部署,党中央在团的十六大作的祝词指出:“要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共青团工作的重要任务。”党有号召,团有行动。履行共青团的根本职责,必须紧紧围绕这一重要任务,组织动员广大青年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 继续深化“我与祖国共奋进”以及“青年岗位能手”,“青年星火带头人”等活动,引导青年立足本职岗位,提高职业技能,争做岗位能手,在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等各项创新中发挥聪明才智。在可持续发展中,共青团参与的经济建设,要引导青年树立和增强生态文明观念,深入实施“保护母亲河”等

工会会员权利义务

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撒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盖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二、工会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解读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中国工会章程》规定的工会会员的权利和义务,充分体现了我国工会组织的本质。每个工会会员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又都必须履行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修正案)》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我国工会会员享有以下六项权利: 1.会员有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的权利。(释:会员的选举权,是指会员有通过选举选择出席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工会组织领导人及工作人员的权利。被选举权,是指凡工会会员都享有当选为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和各级工会组织的领导职务的权利。会员的表决权,是指会员可以通过其代表或工会代表大会表达自己的意愿,对工会干部和工会的决议行使选择权(赞成、反对、弃权)。 2.会员有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违纪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释:一切工会组织和其干部都是由会员选举出来作为自己的代表者并为大家说话办事的。如果不代表大多数会员群众说话,会员当然有权提出批评;对于少数违法乱纪或有严重失职行为,已经完全失去会员信任和拥护的工会干部,每个会员都可以提出撤换或罢免他的建议,要求所在单位依据事实作出相应的决定)。 3.会员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的权利(释:会员通过工会组织反映自己对国家和社会问题的意见,是一种参与管理的途径。如果工会组织或某些工会领导干部不如实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就是一种失职行为。对于这种失职行为,任何工会会员都有权对其提出批评意见直至向上级工会组织和主管部门反映)。 4.会员有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的权利。(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如果会员参加所在单位民主管理的权利受到漠视和侵犯、会员由于批评和揭发某些领导者的违法失职行为而受到压制打击报复、或者职工劳动条件很差、安全工作受到威胁而无人过问,会员可以要求工会与有关部门协商、交涉,直至提起诉讼。工会组织有责任反映会员的呼声和要求,向一切侵犯会员合法权益的人和事作斗争,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 5.会员有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的权利。(释:这一规定是为了使会员与非会员有所区别,培养员工的工会意识和会员意识,以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6.会员有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 讨论的权利。(释:会员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对于工会组织的决议、决定可以畅所欲言、自由地发表意见和观点)。 《中国工会章程》在规定了会员权利的同时,还规定了会员的义务。即: 1.履行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的义务。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团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团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学习团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二)宣传、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积极参加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劳动、工作及其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作用。 (三)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和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提倡共产主义道德,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挺身而出,英勇斗争。 (四)接受国防教育,增强国防意识,积极履行保卫祖国的义务。 (五)虚向人民群众学习,热心帮助青年进步,及时反映青年的意见和要求。 (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改正缺点和错误,自觉维护团结。 二、团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团的有关会议和团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培训。

(二)在团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在团的会议和团的报刊上,参加关于团的工作和青年关心的问题的讨论,对团的工作提出建议,监督、批评团的领导机关和团的工作人员。 (四)对团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保留,并且可以向团的上级组织提出。 (五)参加团组织讨论对自己处分的会议,并且可以申辩,其他团员可以为其作证和辩护。 (六)向团的任何一级组织直至中央委员会提出请求、申诉和控告,并要求有关组织给以负责的答复。团的任何一级组织或个人都无权剥夺团员的权利。 发展新团员: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的中国青年,承认团的章程,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该办理离团手续。 团员加入共产党员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就不再保留团籍。

本年度履行团员权利和义务情况小结

我深刻认识到:共青团作为共产党的后备主力军,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作为共青团中的一名,我首先感觉无比的自豪,更主要的是要严格要求自己,并且学习上争高分,政治上要先进,活动中要积极。进入大学以来,我时刻铭记自己是一个光荣的共青团员,处处严格地要求自己。作为一个学生,我把学习当作自己的第一任务,从来不肯放松一丝一毫,在期末考试中各科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但成绩不等于满足,而是作为一种动力促使着我进步,促使着我走向成熟,融入社会,肩负起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建团八十五周年,五四运动八十七周年。作为共青团中的一员,我时刻不忘团员的职责,严格遵守团员的守则,牢记团员是党的后备军,应该继承党的先进性,应该拥有高尚的人品和情操。我能积极参加团委组织的各项纪念活动,在活动中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不断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和素质,争做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 我加入团组织以来已有10年的时间了,我深深感受到了这个大家庭的温暖。团组织使我健康成长,使我正确认识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作为共青团员我们应该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建设节约型社会。下面是我在这一年来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 首先,端正思想,提高思想觉悟水平,树立起作为共青团员应该起到带头和模范作用; 其次,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团员活动,在活动中学习理论,在活动中实践理论,这样做到学以致用,也符合马克思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 再次,按时缴纳团费,不拖后腿,争取为团的事业贡献自己的微薄之力; 此外,努力提高自身思想素质,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严于律己,扬善抑恶、求实创造、与时俱进,将优秀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发扬光大。认真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不参加非法组织。认真学习《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的义务,执行团的决议,遵守团的纪律,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也是一个团员应尽的责任。本人有良好道德修养,并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积极要求进步,在入学之初的军训中获得“军训标兵”的荣誉称号,为我大学四年奠定了

第一条为明确私营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为明确私营企业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稳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和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私营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私营企业。 第三条私营企业工会是中国工会的基层组织,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是本企业职工利益的代表。 第四条私营企业的职工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上级工会有权派员到私营企业宣传工会法等法律、法规,帮助和指导职工组建工会。 第五条私营企业应当在开业一年内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私营企业应当支持职工参加和组织工会,尊重职工和工会的合法权益,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办公用房和设施等必要的条件。 工商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应当支持、督促私营企业组建工会。 第六条私营企业有职工二十五人以上的,一般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按照区域或者行业组成联合基层工会委员会。 私营企业工会应当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女职工不足二十五人的,设女职工委员。 私营企业工会应当按有关规定做好会员会籍管理。 第七条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会主席、副主席依照工会章程选举产生。 第八条私营企业工会解散、合并或者撤销,应当报上级工会批准。私营企业终止,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九条私营企业工会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三至五年;闭会期间出缺的,可以补选。 第十条建立工会的私营企业,职工在二百人以上的,可以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未配备专职工会主席或者副主席的,应当配备专职工会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私营企业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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