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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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1、工伤保险与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同:工伤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实行实名制,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适用于企业的固定职工。

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非强制性商业保险,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针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特殊群体。

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责任自行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2、施工企业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办理完投保手续:投保应实行不记名和不计人数的方式。

工程项目中有分包单位的由总承包施工企业统一办理,分包单位合理承担投保费用。

投保人办理投保手续后,应将投保有关信息以布告形式张贴于施工现场,告之被保险人。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一、申请延期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二、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一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三、重新办理批准手续的规定对于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篇三】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建筑工程法规》复习资料施工许可证和开工报告的适用范围: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一)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

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

2020年一建《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及真题练习【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法律体系按横向可以划分为七个法律部门;◆法律体系按纵向分为: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规章等层级;◆法律体系中规范性文件的冲突适用;◆【模拟题,P2】在我国法律体系中,除《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外,属于社会法部门的是( )。

A .《侵权责任法》 B .《节约能源法》 C .《安全生产法》 D .《仲裁法》 【答案】CA .安全生产法B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C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D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答案】D【模拟题,P4】设区的市可以对本辖区内( )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

A .城乡建设与管理 B .非国有财产的征收 C .环境保护 D .基层群众自治 E .历史文化保护【答案】ACE (BD 只能制定法律) 【法的纵向冲突(上位法高于下位法)】→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 【2012(10)二级真题】关于规范性文件效力比较及处理,说法正确的是( )。

A .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B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低于地方政府规章C .地方性法规在本辖区内的效力高于法律D .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E .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答案】AE【规范性文件的备案】【模拟题, P6 ~7】根据《立法法》规定,在公布后30日内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包括()。

A.法律B.行政法规C.地方性法规D.民族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E.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答案】BCD(A,法律无需备案。

B,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CD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E,在国务院备案)【法人制度(2分)】◆法人的概念和分类;◆法人的资格条件(4个)和资格取得(登记取得、成立取得);◆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法人设立的一次性生产组织,其行为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

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汇编

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汇编

第一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被代理人追认的,对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第六节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2、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国务院专利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

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3、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注册商标可以无数次提出续展申请。

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

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4、著作权的保护期:(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年。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的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著作权法》保护。

5、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作出决定。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

第七节建设工程担保制度2020年一建《法规》精华考点6、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确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20年⼀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建设⼯程法⼈制度⼀、法⼈应当具备的条件1.依法成⽴2.应当有⾃⼰的名称、组织机构3.能够独⽴承担民事责任4.有法定代表⼈⼆、委托代理终⽌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辞去委托3.代理⼈丧失民事⾏为能⼒4.代理⼈或者被代理⼈死亡5.作为被代理⼈或代理⼈的法⼈、⾮法⼈组织终⽌三、⽆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建设⼯程施⼯许可制度⼀、不需要办理施⼯许可证的建设⼯程1限额以下的⼩⼯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积在300平⽅⽶以下2抢险救灾等⼯程⼆、申请领取施⼯许可证的条件:1.已经办理该建筑⼯程⽤地批准⼿续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要求4.已经确定建筑施⼯企业5.有满⾜施⼯需要的施⼯图纸及技术资料6.有保证⼯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7.建设资⾦已经落实8.法律、⾏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件三、开⼯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1.资⾦到位情况2.投资项⽬市场预测3.设计图纸是否满⾜施⼯要求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平”等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程施⼯项⽬负责⼈.除外:1.同⼀⼯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的2.合同约定的⼯程能够验收合格的3.因⾮承包⽅原因致使⼯程项⽬停⼯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五、在认定有转包⾏为的项⽬中担任施⼯单位项⽬负责⼈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单位项⽬负责⼈对认定有挂靠⾏为的个⼈,不得再担任该项⽬施⼯单位项⽬负责⼈,有执业资格证书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六、⽤益物权包括⼟地承包经营权,建设⽤地使⽤权,宅基地使⽤权,地役权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1.⼟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留地、⾃留⼭等集体所有的⼟地使⽤权3.学校、幼⼉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建设⼯程发承包法律制度⼀、必须进⾏招标的项⽬1.施⼯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200万元以上的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100万元以上的;3.勘察设计、建⽴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民币50万元以上的。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

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重要知识点汇总1Z301000 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一、法的形式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可以分为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两大类。

非企业法人包括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

项目经理部不具备法人资格,受企业法人的委派,行为的法律后果将由企业法人承担。

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转托他人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建设工程承包不得委托代理。

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一)无权代理(1)自始未经授权。

(2)超越代理权。

(3)代理权已终止。

(二)表见代理1Z301040 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物权特征支配、绝对、财产、排他性。

物权---所有权—占有、收益、使用、处分---用益物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役权(约定有偿)、相邻权(无偿法定)、土地分包经营权 ---担保物权—抵押权,不转移占有,约定动产、不动产—质权欠A扣B,约定动产、不动产—留置权欠A扣A,法定动产1Z301051 债的基本法律关系相对性(债权主体、债权内容、债权责任)建设工程债产生根据有合同(合同之债)、侵权、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赔偿损失;(7)赔礼道歉;(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专利赔偿损失(四步)。

(1)实际损失(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3)参照该知识产权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4)人民法院确定给予一定数额的赔偿(建设工程专利权1万元-100万元;建设工程著作权,应当是50万元以下;侵犯的是建设工程商标权,300万元以下). 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知识点汇编

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知识点汇编

【篇一】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知识点:建设工程债的发生根据一、合同在当事人之间因产生了合同法律关系,也就是产生了权利义务关系,便设立了债的关系。

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

如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

对于完成施工任务来说,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建设单位是债权人。

它是债发生的最主要依据。

二、侵权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

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

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对小区居民产生侵权之债。

三、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

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

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它可简单总结为“损人利己”。

四、无因管理无因管理,是指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没有法律上的特定义务,也没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觉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

无因管理在管理人员或服务人员与受益人之间形成了债的关系。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被称为无因管理之债。

它可与不当得利相反总结为“损己利人”。

考试时判断属于哪个债,有几个小技巧,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分享: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构成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关系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篇二】2020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工程法规》知识点:担保制度一、保证1.理解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2.考试重点考试常考保证方式,如果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则推定为连带保证。

此外还需掌握不能做保证人的组织:国家机关、学校幼儿园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

3.技能提升保证是人的保证,保证人只能是第三人而不能是债务人。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归纳(2020)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归纳(2020)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第一节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考点】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我国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是由①宪法及宪法相关法、②民法商法、③行政法、④经济法、⑤社会法、⑥刑法、⑦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等构成。

【考点】法的形式(1)宪法:全国人大;(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 法”)(3)行政法规:国务院;(“XX 条例”)(4)地方性法规: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②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含省会城市、地级市、经济特区)(“xx 省(市)xx 条例”)(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 办法”、“XX 规定”)(6)地方政府规章:①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政府)和②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xx 省(市)xx 办法”、“xx 省(市)xx 规定”)(7)国际条约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考点】只能由法律制定的情形(1)国家主权的事项;(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6)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7)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8)民事基本制度;(9)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10)诉讼和仲裁制度;(11)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齐常务委员会制定法律的其他事项。

【考点】法的效力等级(1)一般规则: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2)特殊规则:制定机关裁决;共同上级机关裁决;家长裁判制。

第二节建设工程法人制度【考点】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3)项目经理是不是法定代表人(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第三节建设工程代理制度【考点】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考点】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代理事项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委托,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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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建议收藏!2020一建《工程法规》65个考点大汇总!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1、建设工程纠纷分为民事纠纷(民~民)和行政纠纷(民~官)。

2、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

3、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4种: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4、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

当事人自行达成的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但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5、劳动争议仲裁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受《仲裁法》的调整,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等不能仲裁。

7、仲裁的基本特点:①自愿性;②专业性;③独立性;④保密性(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⑤快捷性(一裁终局);⑥裁决在国际上得到承认和执行。

8、调解、仲裁均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进行调解、仲裁,则调解和仲裁将不会发生。

但民事诉讼只要原告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和约定条件,无论被告是否愿意,诉讼都会发生。

9、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包括: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10、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办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11、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域管辖(一般、特殊、专属)、移送管辖、指定管辖和管辖权转移。

12、一般地域管辖:实行“原告就被告”原则,即以被告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的标准。

13、被告住所地的规定:①由被告住所地(户籍地)人民法院管辖;②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满1年的地方,但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能确定的,其注册地或登记地为住所地。

④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何一个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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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人制度
一、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
3.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有法定代表人
二、委托代理终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物完成
2.被代理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
5.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三、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被代理有选择权)
四、知识产权的属性: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期限性五、
[一句话:抵押是买卖的前奏,可以买卖的就可以抵押;不能买卖的不能抵押]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
一、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
1限额以下的小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2抢险救灾等工程
二、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3.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4.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三、开工报告制度审查的内容
1.资金到位情况
2.投资项目市场预测
3.设计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4.现场条件是否具备“三通一平”等
四、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除外:
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2.合同约定的工程能够验收合格的
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五、在认定有转包行为的项目中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
内不予注册,且不得再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对认定有挂靠行为的个人,不得再担任该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执业资格证书的
吊销其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六、
六、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
七、财产不得抵押:(不能买卖)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
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依法不得抵押的财产
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一、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2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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