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惠农政策落实清单(1)
农业政策支持三农行业方案

农业政策支持三农行业方案第1章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支持 (3)1.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3)1.1.1 政策背景 (3)1.1.2 政策措施 (3)1.2 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政策 (3)1.2.1 政策背景 (3)1.2.2 政策措施 (4)1.3 农业产业链延伸政策 (4)1.3.1 政策背景 (4)1.3.2 政策措施 (4)第2章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4)2.1 农村土地确权政策 (4)2.1.1 政策背景 (4)2.1.2 政策措施 (4)2.2 农村土地流转政策 (5)2.2.1 政策背景 (5)2.2.2 政策措施 (5)2.3 农村土地整治政策 (5)2.3.1 政策背景 (5)2.3.2 政策措施 (5)第3章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 (5)3.1 农业科技研发政策 (5)3.1.1 加大科研投入 (5)3.1.2 建立激励机制 (6)3.1.3 促进产学研结合 (6)3.2 农业技术推广政策 (6)3.2.1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6)3.2.2 强化农业技术培训 (6)3.2.3 推广农业科技成果 (6)3.3 农业信息化建设政策 (6)3.3.1 加强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 (6)3.3.2 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6)3.3.3 推动农业大数据应用 (6)3.3.4 建立农业信息化服务平台 (7)第4章农业金融支持政策 (7)4.1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7)4.1.1 农村金融服务现状分析 (7)4.1.2 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目标 (7)4.1.3 政策措施 (7)4.2 农业信贷政策 (7)4.2.1 农业信贷现状分析 (7)4.2.3 政策措施 (7)4.3 农业保险政策 (8)4.3.1 农业保险现状分析 (8)4.3.2 农业保险政策目标 (8)4.3.3 政策措施 (8)第5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8)5.1 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8)5.1.1 背景 (8)5.1.2 目标 (8)5.1.3 政策措施 (9)5.2 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9)5.2.1 背景 (9)5.2.2 目标 (9)5.2.3 政策措施 (9)5.3 农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 (9)5.3.1 背景 (9)5.3.2 目标 (9)5.3.3 政策措施 (9)第6章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10)6.1 农村环境治理政策 (10)6.1.1 完善农村环境治理体系 (10)6.1.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政策 (10)6.2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政策 (10)6.2.1 农业面源污染防控 (10)6.2.2 农业水土保持政策 (10)6.3 生态农业发展政策 (10)6.3.1 生态农业扶持政策 (11)6.3.2 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 (11)第7章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11)7.1 农村教育事业发展政策 (11)7.1.1 政策背景 (11)7.1.2 政策措施 (11)7.2 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政策 (11)7.2.1 政策背景 (11)7.2.2 政策措施 (11)7.3 农村文化事业发展政策 (12)7.3.1 政策背景 (12)7.3.2 政策措施 (12)第8章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12)8.1 农村劳动力培训政策 (12)8.1.1 培训目标 (12)8.1.2 培训内容 (12)8.1.3 培训方式 (13)8.2.1 引进目标 (13)8.2.2 引进对象 (13)8.2.3 政策措施 (13)8.3 农村就业创业政策 (13)8.3.1 就业政策 (13)8.3.2 创业政策 (13)第10章农业政策监管与评估 (14)10.1 农业政策执行监管 (14)10.1.1 监管体系构建 (14)10.1.2 监管措施及手段 (14)10.1.3 监管结果运用 (14)10.2 农业政策效果评估 (14)10.2.1 评估体系构建 (14)10.2.2 评估方法及手段 (14)10.2.3 评估结果运用 (15)10.3 农业政策调整与优化建议 (15)10.3.1 政策调整方向 (15)10.3.2 政策优化措施 (15)10.3.3 政策实施保障 (15)第1章农业产业发展政策支持1.1 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1.1.1 政策背景我国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政策旨在优化农业产业布局,提高农业综合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3.02.15•【字号】苏农规〔2023〕4号•【施行日期】2023.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农规〔2023〕4号各设区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工作部署,我厅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经厅党组研究通过,并报省领导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2月15日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苏政规〔2023〕1号)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采取扎实有效措施,提振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心,积极扩大农业农村有效投资,持续释放城乡消费潜力,激活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动能,发挥好“压舱石”作用,为全省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夯实基础,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强化农业生产政策支持(一)提早安排省级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小麦赤霉病防控等春季农业生产。
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清单,细化落实稻谷补贴、耕地轮作补贴、产粮(油)大县奖励等补贴政策。
同时,支持推广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110万亩,对推广区种植户给予补贴。
支持建设粮油绿色高质高效示范片,其中水稻500个、小麦100个、大豆油料100个,按作物品种、规模给予补助。
(二)落实生猪产能调控政策,支持生猪养殖场户纾困发展、提质增效,支持建设“菜篮子”工程绿色蔬菜保供基地80万亩、标准化池塘改造60万亩,支持沿海渔港、渔港经济区和海洋牧场建设,支持发展设施农业,多途径开发食物来源。
惠农补贴政策解读

(三)、农业政策性保险 1、政策依据:《财政部关于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 费补贴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 险工作实施方案》。 2、承保范围:覆盖所有涉农乡镇,高新区为小营 和青田两街办。 3、保险品种:政策性农业保险险种为小麦、棉花、 玉米、水稻等农作物以及蔬菜大棚、林木和能繁母猪。
将农业“三项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取消
小麦、玉米、棉花和水稻良种补贴。
2、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3、补贴形式: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 接兑现到户。 4、补贴标准: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发放,每亩每年 125元。
4、保费标准: 小麦和玉米保险费18元/亩,保险金额450元/亩; 棉花和水稻保险费30元/亩,保险金额650元/亩; 蔬菜大棚保险费400元/亩,保险金额20000元/亩; 商品林保险费6元/亩,保险金额为1000元/亩; 能繁母猪保险费60元/头,保险金额1000元/头。 5、 保费补贴:小麦和玉米保险区级承担5%(0.9元/亩),农民 承担20%(3.6元/亩);棉花和水稻保险区级承担5%(1.5元/ 亩),农民承担20%(6元/亩);蔬菜大棚保险区级承担20%(80 元/亩),农民承担50%(200元/亩);商品林保险区级承担17% (1.02/亩),农民承担20%(1.2元/亩);能繁母猪保险区级承 担12%(7.2元/头),农民承担20%(12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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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机者在自行购买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
带机到当地县级农机部门办理补贴手续; (2)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 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 (3)县级农机部门负责对购机者提交的补贴资金申请结算资料进
2022年基层党建亮点和问题清单

2022年基层党建亮点和问题清单一、党建亮点一、立足实际,开展工作机制创新创新工作机制。
积极做好保持党员科学发展观学习后续工作,制定下发了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流动党员管理和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做到了党建工作与经济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了均衡发展、整体推进。
二、着眼提高,开展共进互学互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与普通党员结成手拉手共进对子。
局党组以创建基层党建示范点活动为契机,在全局开展副股以上党员干部与普通党员结对子手拉手共进活动。
使普通党员能感受到党员干部的温暖与关怀,相互之间形成团结共进的纽带。
三、强化安全,党建工作促发展在安全工作上,继续抓好“手指口述”安全培训,大力推进“白国周班组管理法”,组织党员下现场,采写安全管理亮点,组织参与安全检查、安全考核、安全督察、安全演练等活动。
在安全工作督查方面采取定期分析总结、月度专项督办、及时通报反馈等办法。
二、党建工作存的问题(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
一是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
二是少数同志把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
三是村小一级党组织形同虚设,很少开展党组织的活动。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到位。
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
特别是大多农村支部的组织生活流于形式,甚至一年到头都没有开展组织生活,导致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淡化,没有归宿感和荣誉感。
(三)党员先锋意识发挥不突出。
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的党员党性淡簿,私心较重,只顾自身发展,帮扶作用没有有效发挥;有的党员纪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流动党员常年不缴纳党费或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不参加支部生活。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

惠农政策实施情况工作汇报一、惠农政策涉及情况近年来,在中央的高度重视和省市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增加了项目资金投入,扩大了政策受益范围,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惠农政策涉及水稻粮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经济林补偿、农业“三增“项目补助、选派村发展经济项目补助、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补助、新农村建设补助、人畜饮用水等民生工程补助、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补助、农业抗灾救灾补助、测土配方施肥补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补助、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阳光工程”补助、能繁母猪补贴。
财政扶贫资金又分解到整村推进项目、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的“雨露计划”、贫困党员脱贫项目、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一次性奖励三项政策、村村通公路工程、农村合作医疗的免除农村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四项政策,等等。
在我县,中央惠农政策执行良好,目前资金发放基本到位,农民持续得到实惠,群众反映普遍很好。
中央惠农政策的实施,对于我县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ﻫ二、确保惠农政策落实工作情况我县始终高度重视中央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做到了政策宣传到位、张榜公示到位、督导检查到位、信访工作到位、现金发放到位“五到位”,严格执行了不准降低补贴标准、不准由村组干部代领代发现金、不准借发现金之际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不准用补贴款抵扣各种收费和债务、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拖延补贴兑现时间“六不准”原则,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落实中央惠农政策不走样,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三、群众对惠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映从今年我县开展的多次农民负担专项执法检查以及这次专题调研情况来看,全县各级各部门能够认真按照中央和省市的意见和要求,较好地坚持了“六个一”管理制度,即指标统一下、资金统一管、服务一站办、结算一线通、补贴一卡放、收支一本账,定期通过村务公开形式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各项惠农政策应免尽免、应补尽补、足额到位、公正透明,没有出现截留、挪用、抵扣和暗箱操作惠农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未出现一例投诉和上访事件,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对党中央、国务院惠农政策衷心拥护,对全县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工作十分满意。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

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清单主要包括是生产性和部分生活性补贴资金。
一、生活性补贴:1.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金;2.农村五保户补助资金;3.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5.村干部补贴;6.优抚对象补助资金;7.城市医疗救助资金;8.农村医疗救助资金;9.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0.灾后重建补助;11.农村老党员生活补贴;12.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13.农民安居工程补助;14.农村特困群众临时生活补助(定期申报部分);15.残疾人生活补贴;16.高龄老人生活保健补贴;17.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补助;18.村民调解委员会成员补助;19.独生子女保健费;20.村计生专干补助;21.城乡低保对象参合资助;22.村级防疫员奖励性补贴。
二、生产性补贴:23.农业支持保护补贴;(1.小麦良种补贴;2.玉米良种补贴;3.棉花良种补贴;4.地膜玉米补贴;5.水稻良种补贴.)24.小麦"一喷三防"补助资金;25.退耕还林粮改现补助资金;26.退耕还林种苗款;27.退耕还林管护费;28.设施农业现金补助;29.农业生产救灾补助;30.农机购置补贴;31.能繁母猪补贴;32.奶牛补贴;33.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34.畜牧以奖代补;3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36.农村贫困户产业发展补助;37.扶贫移民搬迁补助资金;38.扶贫贷款贴息;39.整村推进补助到户资金以及其它可纳入发放的补贴。
三、其他补贴:40.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专项补助;41.春节清真饮食习俗少数民族一次性补助;42.生猪信息监测员补助;43.生猪信息监测户补助;44.村级防疫员工资;45.新建规模养殖场;46.农民收入调查记帐户补贴;47.农村住户调查记帐户补贴;48.辅调员补贴;49.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50.残疾人专职委员工作补贴经费省级补贴;51.深松整地项目补贴;5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3.粮油作物示范家庭农场补贴;54.城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工资;55.社区“两委”人员岗位补贴;56.社区居民监督委员会人员岗位补贴;57.残疾人燃油补贴;58.残疾人居家安养;59.残疾人贫困大学生补贴;60.残疾人自主创业补贴;61.残疾人公益性岗位;62.残疾人阳光家园;63.农村困难残疾人阳光增收扶贫;64.重度残疾人补贴。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7.23•【字号】湘财市县〔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的通知湘财市县〔2024〕7号省直相关部门,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好国家惠民惠农政策,进一步加强我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管理,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的实施意见》(湘财市县〔2021〕7号)、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和项目清理整合工作的通知》(湘财市县〔2024〕6号),现将《2024年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省级以上补贴政策清单》和《2024年湖南省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市州及县市区补贴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附件1、2,以下简称全省补贴政策清单),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公开的全省补贴政策清单包括中央、省、市州及县市区出台的直接兑付到人到户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目录(社会保险待遇发放及管理等中央和省另有规定的、涉密或涉及个人隐私的、其他不宜公开的除外),包括省级以上补贴政策81项,对应补贴项目91个;市州及县市区补贴政策81项,对应补贴项目81个。
市州及县市区补贴项目的政策依据、资金用途、补贴对象、补贴标准、主管部门、政策解答电话等具体内容由政策实施地区负责公开。
二、全省补贴政策清单将通过省纪委监委“互联网+监督”平台和省财政厅门户网站公开。
各市州、县市区应按要求于2024年7月28日前,公布本行政区域实施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政策清单,并向省财政厅备案。
省财政厅据此建立各县市区实施的补贴政策与阳光审批系统及“一卡通”发放系统项目的关联机制,并向各县市区开放其备案补贴项目的相关申报、审批、发放权限。
纪委领导班子监督责任清单

督查通知、记录、整改落实材料
(4)自觉接受监督。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按要求时限完成
学习笔记、廉洁承诺书、约谈记录
责任人:于水云签订日期:
纪委副书记责任清单
责任事项
责任内容
责任时限
责任档案
(1)强化工作指导。
坚决贯彻执行领导班子集体决定, 加强对分管监察、信访、案件监督管理、三项治理、巡察等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认真履行职责。
按要求时限完成
工作要点、工作材料
(2)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党的纪律、政治规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严格落实信访举报“分级负责,归口管理”和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受理对党员和党组织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严格审查和处置党组织、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
按要求时限完成
相关材料
(4)自觉接受监督。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按要求时限完成
学习笔记、廉洁承诺书、约谈记录
责任人:张霞侠 签订日期:
纪委班子成员责任清单
责任事项
责任内容
责任时限
责任档案
(1)强化工作指导。
按要求时限完成
工作记录、整改落实材料
(4)自觉接受监督。
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坚持党性原则,加强自我约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坚决纠正。
按要求时限完成
学习笔记、廉洁承诺书、约谈记录
责任人:努尔兰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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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落实清单2019年12月
各类政策落实清单
一、民政惠农政策
(1)低保政策
低保类型:一类低保,335元/人/月,4020元/人/年;
二类低保,318元/人/月,3816元/人/年;
三类低保,84元/人/月,1008元/人/年;
四类低保,58元/人/月,696元/人/年;
城市低保全额,428月/人/月,5136元/人/年;
(2)特困供养政策
特困供养:农村特困供养人员,436元/人/月,护理补贴按自理能力,全自理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城市特困供养人员,682元/人/月,护理补贴按自理能力,全自理100元/人/月,半自理200元/人/月,全护理300元/人/月。
特困供养人员丧葬补助:3000元/人。
(3)孤儿补助政策
孤儿,1000元/人/月,12000元/人/年;
(4)残疾人两项补贴: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一、二类低保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100元/人/月,三、四类低保及建档立卡未脱贫户中的所有持证残疾人,20元/人/月。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精神、智力一二级,视力、肢体一级残疾人,100元/人/月,言语听力一二级,视力、肢体二级残疾人,50元/人/月。
二、社保惠农政策
1.养老金发放标准:
年满60周岁的老人,105元/人/月,1260元/年。
2.高龄老人补助:
80-99岁,130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25元。
90-99岁,16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60元。
100岁以上,205元/人/月,基础养老金105元,高龄补贴100元。
3.养老保险代缴:
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低保户,建档立卡户,代缴100元/人;计生两户,代缴30元/人。
4.丧葬费:
60岁以上死亡的,1236元/人;60岁以下的,返还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及财政补贴。
三、优抚(退伍军人)政策
对象:1.老复员军人,1315元/人/月;
2.带病回乡退伍军人,600元/人/月;
3.“两参”人员650元/人/月;
4.病故军人遗属,1884元/人/月;
5.因公牺牲军人遗属,2003元/人/月;
6.60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40元*服役年限/月;
7.烈士子女,490元/人/月;
8.地下党,630元/人/月;
四、计生惠农政策
1.奖励扶助:960元/人/年(符合生育政策的农村家庭,现存活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父
母中任何一方年满60周岁)
2.特别扶助:计生两户中子女死亡,女方49周岁以上的6000元/年;计生两户中子女残疾的,女方49周岁以上的4000元/年。
3.特困救助:计生两户中父母或子女三级以上伤残的一次性救助1000元,父母死亡的一次性救助2000元。
4.计生两户子女上大学奖励:一本,一次性奖励1000元;二本,一次性奖励800元;
5.农村独女领证户,母亲年满49周岁,一次性补助1000元。
6.独生子女保健费,16周岁以下,10元/人/月;
五、医保惠农政策
(一)门诊慢特病救助
1.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县级,50%;乡镇级、村级:70%
报销限额:每人每年为 100 元,不设日诊疗报销封顶限额。
2.门诊慢性特殊疾病
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费用的 70%(乙类目录先由个人支付后计算)比例报销。
报销限额:年内报销限额为:I 类 20000 元,Ⅱ类 10000 元,Ⅲ类 3000 元,Ⅳ类 2000 元;尿毒症透析治疗 60000 元;苯尿症(18 岁及以下儿童)14000 元。
3.门诊救助:(经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负费用)
救助限额:特殊门诊10000元/人/年;普通门诊5000元/人/年;
救助比例:特困人员、孤儿、城市全额低保、一类低保,100%;
二类低保户,60%。
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户,20%。
(二)住院救助
1.合作医疗报销:
起付线:省级医院3000元,市级医院1000元,县级医院500元,乡镇医院200元(一般户和特殊户都有起付线)
报销比例:省级50%,市级60%,县级70%,乡级80%,建档立卡户报销比例提高5%。
报销限额: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为 8 万元。
2.大病保险报销:(9月22日调整)
一般户:设5000元起付线。
补偿基数:0-1 万元(含 1 万元)报销 60%;
1-2 万元(含 2 万元)报销 65%;
2-5 万元(含 5 万元)报销 70%;
5-10 万元(含 10 万元)报销 75%;
10 万元以上报销 80%。
特殊户:设2500元起付线。
补偿基数:0-1 万元(含 1 万元)报销 65%;
1-2 万元(含 2 万元)报销 70%;
2-5 万元(含 5 万元)报销 75%;
5-10 万元(含 10 万元)报销 80%;
10 万元以上报销 85%。
3.大病医疗救助政策:(特殊户经合作医疗大病保险报销后的合规自负费用按比例救助,无起付线)
救助限额;普通疾病30000元/人/年,重大疾病60000元/人/年。
普通疾病救助比例:特困供养人员、孤儿,100%;
城市低保全额、农村一类低保,90%;
农村二类低保,80%;
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70%;
建档立卡户,70%。
重大疾病救助比例:特困供养人员、孤儿,100%;
城市低保全额、农村一、二类低保90%;
三、四类低保、城市差额低保,80%;
建档立卡户,70%。
(二)参合资助
2019年参合资助标准:建档立卡户,三、四类低保户,参合资助60元/人;一类低保户、优抚军人、计生两户中18岁以下的子女、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参合资助220元/人;二类低保户,参合资助120元/人。
六、产业奖补政策
养殖:牛,1头以上,7000元/头;
羊,5只以上,700元/只;
鸡,20只以上,7元/只。
种植:马铃薯一级种种植,1亩以上,210元/亩;
高原夏菜种植,1亩以上,500元/亩;
百合种植,1亩以上,2000元/亩;
当归、党参、黄芪种植,1亩以上,800元/亩;
双层钢架大棚,1座(50*8米),15000元/座;
单层钢架大棚,1座(50*8米),10000元/座。
七、教育惠农政策
1.“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书本费、“一补”即寄宿生生活补助。
寄宿生补助:小学生补助,1000元/年,初中生补助,1250元/年。
2.学前教育幼儿补助保教费:中心幼儿园,500元/每学期,精准扶贫户,600元/每学期;其他21所幼儿园,450元/每学期,精准扶贫户,450元/每学期450元。
3.营养餐: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每人每天4元的标准提供营养餐。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高职、大专、本科最高8000元/每学年;研究生最高12000元/每学年。
八、扶贫惠农政策
雨露计划: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中高职教育的学生,2019年以前,1500元/每学年;2019年,3000元/每学年。
公益性岗位:从未脱贫的建档立卡户中(不能是一、二类低保户)选聘,岗位补贴500元/每月。
九、危房惠农政策
危房改造政策:
1.对居住在 D级危房中的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的,1人户每户补助 3 万元,2 人以上户每户补助 4 万元;
2.对居住在 C级危房中的四类重点对象拆除重建或加固维修的每户补助 2 万元;
3.对居住在 C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户的加固维修和 C、D级危房中的其他农户拆除重建的每户补助 1.8 万元。
十、林业惠农政策
生态护林员:从建档立卡户中选聘,7000元/每年。
十一、农经、农机惠农政策
粮食直补:44.72元/亩。
微耕机:66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