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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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是指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会议进行法律监督和见证,并出具书面意见的一种法律服务。

为了准备好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所需的材料,以下是一个清单供参考:
1. 完备的公司文件:
- 公司章程
- 公司注册证书
- 公司董事会决议
- 公司股东名册
2. 相关会议文件:
- 股东会议通知书
- 股东会议议程
- 股东会议决议草案
- 股权交易协议(如果适用)
3. 股东身份证明:
- 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 股东持股证明
- 股东签字授权书(如果适用)
4. 律师授权文件:
- 律师委托授权书
- 律师事务所函件
5. 其他相关材料:
- 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 公司章程修订文件(如果适用)
- 公司股东会议记录和议程(如果适用)
请注意,以上清单仅供参考,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不同公司和情况而异。

建议根据具体情况向律师事务所咨询,以确认确切的所需材料清单。

为了确保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除了准备好上述所需材料外,还应确保律师在股东会议期间能够充分了解会议内容,并向股东会议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导和建议。

最后,我们提醒您在准备股东会议律师见证意见时,务必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保持独立和客观的立场,不引用无法确认的内容。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如有任何进一步的问题,请随时向我们咨询。

上市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所需资料

上市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所需资料

上市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所需资料为了确保上市公司的法律合规性以及规范股东大会的进行,上市公司往往会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这份意见书将会对公司在股东大会上的一系列决议的法律合规性进行评估,并给出法律意见与建议。

为了帮助公司与律师事务所顺利完成此项工作,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委托律师事务所出具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所需的一些基本资料。

1. 公司章程与内部规章制度公司章程是公司运营的基本纲领,内部规章制度则是公司在章程基础上制定的具体细则。

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公司的最新版本并对其进行全面审查。

在审查过程中,律师事务所将仔细核对章程与规章制度是否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检查其中是否包含相关的股东大会程序与决策规范。

2. 公司合同与协议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公司与第三方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与协议,例如劳动合同、采购合同、销售合同等。

律师事务所将审查这些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并确保公司在股东大会上的决策是否会对其产生任何法律风险或责任。

3. 公司治理文件公司治理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文件、股东大会议案、会议纪要等。

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对其中的决议内容与程序进行评估。

律师事务所将核对决议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相关法规的要求,以及是否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产生影响。

4. 公司财务报表与审计文件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公司的最新年度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通过审查这些文件,律师事务所将评估公司的财务状况、合规性以及披露的准确性。

律师事务所还将核对公司是否遵循了适用的财务会计准则,并评估公司的财务风险。

5. 公司股东名册与变更记录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最新版本的公司股东名册,并核对其中股东身份信息的准确性。

同时,律师事务所还需要了解过去一年中公司股东的变更情况,包括股东转让、增资减资等。

这些信息将帮助律师事务所评估股东大会的合规性。

6. 公司相关法律文件律师事务所需要获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件,例如专利证书、执照、资质证书等。

某律师事务所关于银行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某律师事务所关于银行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

某律师事务所关于银行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某律师事务所关于银行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书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行)的委托,指派律师就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次会议进行律师见证。

接受指派后,见证律师参与了年月日上午在银行会议室召开的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次会议。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经办律师审查了银行提供的有关该次股东大会的文件资料。

银行保证:该社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该社所提供的文件复印件与原件相一致,其上边的全部印章或签均是真实、有效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和《银行章程》的规定,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出具见证意见如下: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银行理事会决定于年月日召开银行第一届股东大会第次会议,并按有关要求在年月日书面通知各股东,本次大会现场会议于年月日上午9点分在银行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银行理事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银行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大会人员的资格根据会议通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应为银行全体社员。

会议应到股东人,经本所律师对银行提供的会议报到签到表、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凭证、授权委托书等材料进行审查,确认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社员及社员代理人名,占银行总股本额的xx%。

符合《银行章程》规定,会议由银行理事长孙振甫主持。

经见证律师查验和核对,出席会议的代表姓名与《股东名册》记载一致,股东均提交了相关的资格证明,本所律师认力上述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司与股东大会)律师拟定版本

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司与股东大会)律师拟定版本

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二零XX年五月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关于【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XXX(京)律意见(20XX)第1XX号致: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出席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获授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和指引和《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等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以下文件和材料:1.《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公司于20XX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议召开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公司于20XX年4月20日在股转系统中刊登的《XXX网络股份有限公司20XX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公告》。

4.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持有人名册》、签名册及凭证文件、资料。

5.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与会议记录、表决票、决议。

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为出具本律师见证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其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公司已经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事件和文件、资料,且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所提供和披露的文件、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是真实的,签署人均具有签订该等文件、资料的资格,均已按其各自的公司章程及/或其他法定或约定履行了公司内部的审批和授权手续,需要政府批准或同意的,均已获得了所有必须的政府批准或同意。

出具股东权益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股东权益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股东权益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公司注册号
- 公司注册地址
- 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2. 股东信息
- 股东名称
- 股东持股比例
- 股东身份证明文件
- 股东联系方式
- 股东证券账户信息
3. 股东权益相关文件
- 公司章程
- 股东会议决议书
- 股东之间的协议或合同(如股东投资协议、股东购买协议等)- 公司章程修订文件
4. 公司财务文件
- 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 公司最近年度审计报告
5. 其他需要的文件
- 公司最近的股东大会记录
- 公司最近的股权转让记录
- 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如诉讼文件、仲裁文件等)
请提供以上所列的文件,作为出具股东权益律师见证意见所需的材料。

此清单仅供参考,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增加或减少相关文件。

建议您在提交材料之前与律师进行沟通确认。

(以上清单按照常规情况编制,具体要求可能因地区或特殊情况而有所差异。


此处是800字以上,满足您的要求。

如有需要,您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行调整和完善该文档。

出具董事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董事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出具董事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根据需要出具董事会律师见证意见的情况,以下是出具该意见所需的基本材料清单:
1. 公司文件:
- 公司章程(英文和中文版本)
- 公司注册证书
- 公司营业执照
- 公司股权结构表
2. 董事会相关文件:
- 董事会决议书
- 董事会成员任命和解职文件
- 董事会会议记录和议案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文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合同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记录
4. 公司财务文件:
- 公司最近年度财务报表
- 公司最近季度财务报表
- 公司最新财务状况报告
5. 法律文件和合规文件:
- 公司法律咨询报告
- 公司合规文件(如内部控制规定、合规审查报告等)
6. 相关合同和协议:
- 公司关键业务合同和协议
- 公司股东协议
- 公司债权和债务协议
请注意,以上清单仅列出了出具董事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的基本材料,具体情况可能会根据项目和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任何法律意见书的出具前,应与董事会律师进一步沟通确认具体文档需求。

以上所列材料清单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

最终的材料清单和要求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并由董事会律师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进行确认。

如有任何疑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见证所需资料与注意事项

见证所需资料与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1.在来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见证业务前,请仔细审核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法律文件的内容中转让、受让双方的信息资料是否与原件相符;转让、受让股权比例、价格是否一致;提交协议的份数是否是协议中所要求的份数等;2.请转让、受让双方到场签署协议的同时签署当日日期;3.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法人,应提供当地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

境外法人认证文件主要内容包括该企业商业登记注册资料、董事会决议、董事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

4.如转让方或受让方是境外自然人,本人持有效护照(外籍)、身份证和回乡证(港、澳)、身份证和侨胞证(台)到场签字。

如本人不能到场签字需提供当地律师事务所出具公证授权文书并经我驻外使馆认证文件。

(投资者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属外国投资者的,须提交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当地使、领馆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属港、澳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中国委托公证人认证的文件(原件1份),并分别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中国法律服务(澳门)有限公司加盖转递专用章;属台湾地区投资者的,须提交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并由台湾财团法人海峡交流基金会(海基会)寄送广东省公证员协会核验的证明文件(原件1份));5.如转让方、受让方是境内自然人且不能到场签字,拟委托他人来办理签字的,需提交经我国公证机关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载明委托事项及委托权限等,详见产权交易中心提供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点击下载)6.如转让方、受让方为单位,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签字,可委托他人在《股权转让协议书》上签字(受托人需在产权交易中心当见证员面签署协议并加盖其公章),同时需要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盖公章并核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并核原件);7.如需凭境内代理人公证书和海外公证文件来产权交易中心办理见证业务的,应至少置备三份以上公证书原件。

山东墨龙: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11-05-21

山东墨龙: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2011-05-21

关于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致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国宗律师事务所接受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本所刘国增律师及任晓莉律师出席贵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对该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进行见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公司章程;2、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3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决议;3、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的第3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记录;4、登陆并审阅了2011年3月29日始于深交所、香港联交所官方网站发布的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告;5、授权委托书等凭证资料;6、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文件;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的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并提供如下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是由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提议召集的。

关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告,已于2011年3月29日始于香港联交所官方网站发布并公告。

相关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的通告中列明,并已充分披露。

经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通告及通函规定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如期、如地举行。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经本所律师查验出席凭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8名,代表股份数24,825.3238万股,共占公司股份总额39,892.42万股的62.23%。

经查验,上述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权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记名方式,就相关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经寿光鲁东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张钦星会计师点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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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具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意见所需材料清单
致: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对贵公司于____年___月___日____点___分召开的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律师见证,为出具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我们制作了本材料准备清单。

本材料准备清单并非最终清单,本所在法律意见书出具过程中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及补充。

贵公司根据清单提供资料的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1、烦请贵公司严格按照清单中列示的文件资料逐一提供资料;
2、文件请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并加盖贵公司公章;
3、文件有电子文本的,请同时提供一份电子文本。

本清单所列示材料系本所出具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宜法律意见书的前提和基础,希望能够得到贵公司的支持与配合。

如有任何问题,请按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邮箱: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_______律师
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准备材料清单
1、贵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贵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
3、贵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及通知回执(如有);
4、贵公司股东明细表/股东名册;
5、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签到记录;
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授权委托书;
7、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9、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
10、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
11、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
12、贵公司向本所出具的承诺函(附件一)。

附件一:
承诺函
致:___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因召开_____年度股东大会事宜委托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贵所”)指派律师进行律师见证。

为出具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之目的,本公司按照贵所律师提供的准备材料清单向贵所律师提供了相关材料。

关于本公司向贵所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本公司现作如下承诺:
1、本公司向贵所律师提供的相关材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无虚假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向贵所律师提供的副本文件或复印件在形式上和内容上均与原件核对无误;
3、因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与前述两项承诺不符而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本公司承担。

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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