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12《煤矿安全规程》部分修改条款专家解读
解读《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内容

解读《煤矿安全规程》修订内容2016年2月25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杨焕宁签署第87号总局令,颁布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新《规程》)。
新《规程》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1、《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字数由11.2万字变为11.3万字。
修订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治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信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新《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
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出发,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
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
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害防治、作业场所噪音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了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
第三讲 对《煤矿安全规程》修改的诠释

(四) 煤层赋存较浅,采放后采空区有可能与 地表导通产生漏风。 (五) 煤层水文地质条件复杂,采放后有可能 与地表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通。 (六) 冲击地压危险性严重的煤层。 顶煤硬度f>2.5且不易冒落的煤层,以及回采 工作面倾角大于20°或煤层倾角大于30°时, 禁止采用单体支柱放顶煤开采。
•
七、修改后的内容
修订后(9月26日局长办公会通过,10月25日 公布,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遵守下 列规定:
•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煤开采,或在煤层(瓦 斯)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用放顶煤开采时, 必须进行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火、水文地质、 煤尘爆炸性、冲击地压等基础参数的测定,编制开 采设计,并组织专家对开采设计进行论证或委托具 有相关资质单位进行评价,并将开采设计(附专家 论证报告或评价报告)报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 煤炭管理部门审批,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高瓦斯工作面和坚硬顶板(煤)工作面分别占 23.9%和29.6%,这两方面的问题是放顶煤开 采所带来的较难以解决的难题,需要特别重视。 通常这两类问题又互相关联,从而使工作面生 产所面临的困难更为严重。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比例占49.7%,这为开采 所面临的矿压和坚硬顶板处理带来一定有利条 件。
为吸取放顶煤开采发生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完 善放顶煤开采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加强对放 顶煤开采的监察和管理,有效防范放顶煤开采 事故的发生,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就放顶煤开 采相关问题组织开展了调研,对加强放顶煤安 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 同时,对《煤矿安全规程》第68和158条进行 修订,在放顶煤开采上将增加若干条技术性限 制。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目录第一编总则 (4)第二编井工部门 (12)第一章开采 (12)第一节一般规定 (12)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7)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51)第四节采掘机械 (72)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80)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82)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87)第八节防止坠落 (90)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91)第一节通风 (91)第二节瓦斯防治 (158)第三节粉尘防治 (192)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209)第一节一般规定 (209)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211)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215)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224)第一节一般规定 (224)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32)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45)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53)第五章防灭火 (272)第一节一般规定 (272)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81)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301)第六章防治水 (308)第一节一般规定 (308)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310)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315)第四节井下排水 (328)第五节探放水 (332)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41)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41)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64)第三节井下爆破 (372)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412)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412)第二节立井提升 (442)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54)第四节提升装置 (469)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97)第九章电气 (500)第一节一般规定 (500)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508)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515)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524)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528)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533)第十章煤矿救护 (537)第一节一般规定 (537)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542)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544)第四节抢救指挥 (548)第五节灾变处理 (550)第四编职业危险 (568)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568)第二章健康监护 (573)附则 (578)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版《煤矿安全规程》变更解读矿井建设

4
增加条款
第五十五条 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强度 等级大于C40或输送深度大于400m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
• 【解析】 本条文是对向井下输送混凝土的规定 • 为新增条款。
向井下输送混凝土,一般采取底卸式吊桶、溜灰管、侧卸式矿车等 方式,为防止混凝土在输送过程中出现离析、泌水等问题以及坠落、堵 管等事故,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 【解析】本条是井架安装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以及采用扒杆起立井架的相 关要求。
• 为新增条款。恶劣气候一般指大雨、大雾、大风(五级以上)、大雪、雷电、高温、冰冻等气 候。遇恶劣气候进行吊装作业时,由于自然环境恶劣,视野受限、严重影响作业人员的注意力 ,大风等自然因素还易形成各类附加载荷,容易出现高处坠落、物体打击、高温灼伤、冻伤、 雷电伤害、机械伤害、提升运输、起重、触电等安全事故。
• 【解析】 本条是对使用抓岩机时应遵守的规定。 • 为新增条款。 • 目前在立井施工中普遍使用的是中心回转抓岩机,中心回转抓岩机是安装固定在吊
盘上的,抓岩时会产生较大的震动和作用力,中心回转抓岩机与吊盘的连接是否可 靠,关系到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中心回转抓岩机与吊盘的连接出现问题可能发生 抓岩机坠落事故。为了防止中心回转抓岩机工作时与吊盘连接失效而发生坠落,必 须设置专用的悬吊钢丝绳做为保险绳,并与中心回转抓岩机可靠连接。
年来大量斜井井筒冻结施工实践总结出来的经验值,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
。
3
增加条款
• 第四十九条 采用装配式金属模板砌筑内壁时,应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 和入模温度。 混凝土配合比除应满足强度、坍落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设计要求 外,还应采取措施减少水化热。 脱模时混凝土强度不应小于0.7MPa,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得超过12m 。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最近,《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了一些修改,针对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问题做出了一些调整。
这些修改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煤矿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首先,修改条款中对煤矿安全管理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这一点对于提升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有着重要的意义。
其次,修改条款中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进行了细化和规范,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加强对危险源的排查和控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提升事故应急预案和救援能力。
这些规定的实施将有效提升煤矿生产中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修改条款中还对煤矿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进行了进一步规定,要求煤矿企业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技能和意识,强化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责任意识。
这对于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减少人为因素对安全生产的影响,具有重要意义。
总的来说,《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出台,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了更加完善的制度保障和管理措施。
煤矿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规定,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
煤矿是一个特殊的生产领域,其生产环境复杂,安全风险高。
因此,严格的安全管理措施对于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至关重要。
《煤矿安全规程》的修改条款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制定的,目的是更好地适应煤矿生产中的实际情况,提出更为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
在修改条款中,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进行了进一步加强。
煤矿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负有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安全责任。
规定煤矿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这一点对于煤矿企业来说是一种压力,也是一种督促,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督。
《煤矿安全规程2022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2022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2022年修订版)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编写说明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
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22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
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22、2022、2022年5次局部修订。
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22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
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
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关于《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款的解读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归纳总结 4道"保险"保煤矿安全
第一、严控同一采区采掘工作面数量
随着我国经济形势总体企稳向好,工业增长速度逐
月攀升,煤电油运趋于紧张,煤矿企业扩大规模、增加 生产的内在冲动比较强烈,使得非法违法、违规违章突
击生产现象在一些地方有所抬头,造成了事故隐患。
针对这一现象,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对煤矿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三、第一百三十二条
第一款修改为:“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应当设在进风风流中;该硐室采用扩散通 风的,其深度不得超过6m、入口宽度不 得小于1.5m,并且无瓦斯涌出。”
第二款修改为:“井下个别机电设备 设在回风流中的,必须安装甲烷传感器并 具备甲烷超限断电功能。”
四、第一百三十六条 删除第二款。
原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第五款分别
改为第四款、第五款、第六款、第七款。
2021/7/11
三款修改为:“采煤工作面所有 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 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 不得小于20m;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 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 低于1.6m。安全出口和与之相连接的巷 道必须设专人维护,发生支架断梁折柱、 巷道底鼓变形时,必须及时更换、清挖。 ”
“(四)利用瓦斯时,在利用瓦斯的系统中必须 装设有防回火、防回风和防爆炸作用的安全装置。
“(五)抽采的瓦斯浓度低于30%时,不得作为 燃气直接燃烧;用于内燃机发电或作其他用途时,瓦 斯的利用、输送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并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2021/7/11
白杨河煤矿机运队
七、第一百六十八条
《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条文对照表-《煤矿安全规程》修改意见

第一百零四条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
第一百零四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11
第一百零七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按管理权限报县级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13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水采工作面由采空区回风时,工作面必须有足够的新鲜风流,工作面及其回风巷的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必须符合本规程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和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
2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煤矿使用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必须经过论证、安全性能检验和鉴定,并制定安全措施。
第一百一十六条采掘工作面的进风和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或冒顶区。
无煤柱开采沿空送巷和沿空留巷时,应采取防止从巷道的两帮和顶部向采空区漏风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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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煤矿在学习研究国外厚煤层开采经验的基础上, 在20世纪80年代初,引入了放 顶煤开采技术,将缓倾斜厚 煤层分层开采改变为一次采全高的整层开采。经过20多年 的 发展,放顶煤开采已成为我国开采厚煤层(尤其是特厚 煤层)的矿井实现安全高效生产 的最有效方法之一。目前, 我国放顶煤开采技术已处于世界领先水平。
煤尘——放顶煤开采工作面放煤期间,放煤口附近及 整个工作面的煤尘产生情况十分严重。
水灾——由于放煤引起的导水裂隙范围加大二与含水 层水、老空水、地 表水等水体沟通的可能性增大。
煤炭自燃——当瓦斯、易自燃煤层采用放顶 煤开采时,两方面灾害的防治措施存在矛盾,增 加了灾害防治的复杂性。例如,采用专用瓦斯排 放巷,可以有效地解决回风隅角的瓦斯超 限问 题,但同时也加大了采空区的漏风,增加了煤层 自燃的危险性。
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三)必须针对煤层的开 采技术条件和放顶煤开采工 艺的特点,对防火、防尘、 防瓦斯、放煤步距、放煤顺 序、采放平行关系、顶板控 制、支架选型、端头支护、 切眼扩面、支架安装、初次 放顶(煤)、工作面收尾及 支架回撤等制定安全技术措
施。
(四)大块煤(矸)卡住 放煤口时,严禁爆破处理; 有瓦斯或煤尘爆炸危险时, 严禁挑顶煤爆破作业。
按机械化程度和使用的支护设备可分为综采放顶煤 和简易放顶煤两大类。简易放顶煤指的是使用滑移顶梁 液压支架放顶煤开采、单体液压支柱配H型钢梁放顶煤。
根据煤层赋存条件及相应的采煤工艺,放顶煤长壁 采煤技术可分为以下三种主要类 型:一次采全厚放顶煤 开采、预采顶分层网下放顶煤开采和倾斜分层放顶煤开 采。
{典型事例】2004年11月23日,陕西铜川某煤矿某 采用综采放顶煤工作面平巷侧 放顶爆破后,在上隅角采 空区发生瓦斯爆炸,发现有明火并伴随大量青烟。24日 12时10 分发生瓦斯燃烧。在瓦斯爆燃事故发生后,没有 彻底消除火险前,自24日开始恢复生产 作业。28日7时 06分,由于瓦斯浓度积聚达到爆炸界限,采煤工作面下 隅角采空区侧进 行强制放顶时违章爆破产生明火,发生 特别重大的瓦斯爆炸事故,导致166人死亡。为了 进一 步加强对放顶煤开采的管理,确保放顶煤开采过程中的 安全生产,特对本条文进行了 重要修改。
二、放顶煤开采技术主要危害
顶板——由于顶煤的大量冒放造成大范围的围岩移 动和集中应力变化,使顶 板管理难度加大,尤其是坚硬 顶板、顶煤,必须采取有效的预裂措施才能正常开采。
瓦斯——放顶煤开采工作面的绝对瓦斯涌出量大幅度 增高,瓦斯涌出的不均 衡性和上隅角瓦斯超限几率大大 增加;在放煤区域常产生瓦斯积聚的空洞。
1. 无煤(岩)与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
2.顶煤和煤层顶板能随 放煤即行垮落或在采取预裂 爆破等措施后能及时垮落, 且顶板垮落充填采空区的高 度大于采放煤高度。
赋存条件变化较大的区域采 用放顶煤开采时,必须根据 顶板、煤层、瓦斯、自然发 火、水文地质、煤尘爆炸性、 冲击地压等地质特征和灾害 危险性编制开采设计,开采 设计应当经专家论证或委托 具有相关资质单位评价后报 请集团公司或者县级以上煤 炭管理部门审批,并报煤矿
(二)针对煤层的开采技术条件 和放顶煤开采工艺的特点,必 须对防瓦斯、防火、防尘、防 水、采放煤工艺、顶板支护、 初采和工作面收尾等制定安全
技术措施。
(三)采用预裂爆破对坚硬顶板 或者坚硬顶煤进行弱化处理时, 应在工作面未采动区进行,并 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严 禁在工作面内采用炸药爆破方 法处理顶煤、顶板及卡在放煤 口的大块煤
回收率——由于放顶煤工作面放煤工艺和煤 炭块度等条件的影响,回收率 比分层开采减少 5% -15%,如果放煤参数及放煤工艺不合理,回 收率将更低。。
目前,厚煤层放顶煤开采技术已基本成熟,在我国 得到了迅速发展和推广使用,已成 为厚煤层开采的一种 主要采煤技术,为煤炭生产规模的发展和煤矿企业效益 的提高发挥了 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放顶煤开采出现 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 的趋势,普 遍忽视该采煤方法带来的安全生产、资源浪费等方面的 问题,并发生了多起放 顶煤开采过程中的特别重大恶性 事故。
2010 《煤矿安全规程》 部分条款修改专家解读
2004版条文
2010版条文
第六十八条 采用放顶煤
第六十八条采用放顶煤开
开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采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必须根据煤层地质特
(一)矿井第一次采用放顶
征编制放顶煤开采设计。
煤开采,或在煤层(瓦斯)
(二)工作面必须符合以下 条件:
综采放顶煤技术在我国应用以来,基本形成了以下 三种主要支架类型:单输送机高位 放顶煤支架、双输送 机中位放顶煤支架和双输送机低位放顶煤支架,其中应 用最广泛的是 双输送机低位放顶煤支架架型。根据对我 国15个采用放顶煤开采重点省、398个工作面 的调研,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有198个,占49.7% ,生产能力通常在 50万-500万t/a,工作面倾角最大24°,采高2.0-4.5 m, 采放比1:O.5 - 1:1.0 ;单体液压支架放顶煤工作面有 200个,占50.3% ,产量15万-50万t/a,工作面倾角最大 32°,采高一般为1.82.0 m,采放比1:0.5 -1:3。
(矸)。 (续)
(四)高瓦斯矿井的易自燃煤层, 应当采取以预抽方式为主的综合抽 放瓦斯措施和综合防灭火措施,保 证本煤层瓦斯含量不大于6m3/t或 工作面最高风速不大于4.0m/s。
(五)工作面严禁采用木支柱、金 属摩擦支柱支护方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单体液压支柱放顶煤开采:
(一)倾角大于30°的煤层(急倾 斜特厚煤层水平分层放顶煤除外)。
(六)矿井水文地质条件 复杂,采放后有可能与地表 水、老窑积水和强含水层导 通的。
第六十八条完全解读
名词解释:放顶煤采煤法——在煤层底部或煤层某一厚 度范围内的底部布置一个采高为2 -3 m 的长壁工作面,用 常规的采煤法进行采煤,并利用矿山压力作用或辅以松动 爆破等方法, 将上部顶煤在工作面推进后破碎冒落,并将 冒落顶煤用放顶煤支架予以收回,由工作面后 部刮板输送 机运出O利用此法可开采煤层厚度在6 -12 m的特厚煤层 。
(二)冲击地压煤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严禁采用 放顶煤开采: (续)
(一)煤层平均厚度小于4m
的
。
(二)采放比大于1:3的。
பைடு நூலகம்
(三)采区或工作面回采率 达不到矿井设计规范规定的。
(四)煤层有煤(岩)和瓦斯 (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五)坚硬顶板、坚硬顶煤 不易冒落,且采取措施后冒 放性仍然较差,顶板垮落充 填采空区的高度不大于采放 煤高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