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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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

如何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

如何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中国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土地,连小学生都知道;但中国海洋面积有多少,却并非人人清楚。

对于"争议中"的海洋国土,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军事手段是一个好的选择吗?如何实现我们的海洋主权、发挥我们海洋的作用,考验着我们民族的智慧。

显然,只有在法理上、事实上拥有了海洋主权之后,才能更好地开发利用海洋资源。

对于"争议中"的海洋国土,怎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利益?外交努力和军事手段都很重要,但很多问题却不是仅靠武力能解决的。

最终如何解决,考验着我们民族的智慧。

中国海洋国土是多还是少"300万平方公里"是国内公认的中国海洋国土面积。

记者采访过程中从权威部门获悉的中国海洋面积是299.7万平方公里,约为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一。

多少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上述这些数据,都是在"中国拥有300万平方公里海洋面积"这个前提下而言的。

但实际情况是,中国面临着激烈的海域划界争端,要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争得30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还有相当大的困难。

我国的海洋国土由黄海、渤海、东海和南海组成,除渤海属于内水不存在争议外,其他3个海区都需要按1982年制定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邻国合理划分。

那么,究竟有多少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呢?有媒体报道说,中国有一半海洋国土处于争议中,也有报道说是100多万平方公里。

据《了望东方周刊》报道,在黄海,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海域中应划归我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

可是在海域划界问题上,韩国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朝、韩可以多划18万平方公里。

也就是说,我国与朝鲜和韩国存在着18万平方公里的争议海区。

在东海,我国固有领土钓鱼列岛被日本非法占领;东海大陆架是我国陆地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海区中应归我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

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如何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极有可能出论述,每条要自己扩展)
1.要有坚定的国家决心
2.有雄厚的经济和技术基础
3.在拥有的海域上进行有效管理
4.对权益纠纷有灵活的外交手段
5.最根本的是拥有制海型的海上力量
增强海洋国土观念:(注意简答题)
1.要树立海洋国土观念:海洋国土是指在国家主权管辖下的一个特定的海域及其上空、海床和底土。

是一国的内海、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和历史性海疆水域等所有管辖的海域的总称。

2要树立海洋资源观念
3要树立海洋经济观念
4要树立海洋权益观念:海洋权益包括:政治权益,经济权益,安全利益和科学利益
5要树立海洋防卫观念
我国周边安全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注意简答题)
(一)美国对我国安全具有综合性威胁
(二)海洋权益存在复杂纠纷
(三)边界争端尚未全部解决
(四)民族分裂势力和恐怖主义威胁我国安全
(五)台湾问题,国家统一面临着现实而严峻的形势
国防历史的启示(同样极可能出论述,列出条目后要举例说明)
1.经济强大是国防强大的基础
2.政治昌明是国防巩固的根本
3.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国防强大的关键
4.科技的进步是国防强大的重要保证。

你认为中国在当今世界形势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

你认为中国在当今世界形势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大学生形势与政策论文

你认为中国在当今世界形势下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海洋权益?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规定,沿海国家可以享有12海里的领海权、24 海里的毗邻区、200 海里的经济专属区、200~350 海里的大陆架等合法权益。

那么,面对周边国家的种种活动,我们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有效措施才能维护我国海洋的合法权益呢?中国在海洋权益的保护上除了依靠历史证据外,更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作好战略性长远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为了更好地防止周边国家侵害我海洋权益,保护我海洋资源,针对有关国家所采取的手段,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个问题的复杂性和长期性,从战略高度作好我国海洋、海军发展的规划。

具体包括:①制定海洋发展规划,将其纳入国家总体发展战略。

②进行海洋勘探,摸清海洋“家底”。

海洋蕴藏着巨大的资源,这是人所共知的事实,但具体到某个海域究竟有多少资源,地质构造如何,必须通过海洋勘探加以确定。

而在未来划定有争议的重叠大陆架上,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有关规定,各相关国家必须在2009 年5 月之前向联合国提交相关海域的详尽资料,谁有这方面的详尽资料,谁就在法理上占据了主动。

③加紧海上开发,推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目前,一些与我国在海洋权益上有争议的国家不顾我国政府“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一再提议,公然独自在南海有争议的地区大肆开采石油和天然气,我们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无动于衷。

石油属于战略性资源,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石油消费大国,应该未雨绸缪,建立长远的战略石油储备体系,否则将陷于危险和被动的局面。

到2010 年,估计年进口石油达2亿吨。

如果我国能尽快地在相关海域开采石油和天然气,就可以减少进口,减轻风险。

2、建立高效协调机构目前中国涉及管理东海、南海有争议岛屿的部门不少,但缺乏一个协调组织机构。

维护海洋权益是一项系统工程,单靠一个部门管理或是各个部门各管一摊,力量太薄弱。

必须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联系协调有关海洋权益维护的工作,以结束目前所处的“五龙闹海”、各自为政的局面,使我国外交、海军、海监、海事、海警、渔政、科调、民间力量有机地协调起来,互为补充,平时作好预案,一旦有事便能快速反应。

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

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

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与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摘要】我国海洋权益面临各种现实问题,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可以采取下列策略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以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作为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以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作为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以加强对争议海域的实际控制作为维护海洋权益的主要途径。

【关键词】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海洋权益共同开发实际控制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包括领土主权、司法管辖权、海洋资源开采权、海洋空间利用权、海洋污染管辖权、海洋科学研究权以及国家安全权益、海上交通权益等等。

海洋权益是国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海洋权益的实现是解决我国人口、资源和环境问题的重要出路,是我国经济腾飞国力强盛的必由之路。

了解我国海洋权益的现状,积极有效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对于我国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与海洋权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公约》1982年通过并于1994年开始生效。

它所建立的海洋法律制度第一次对海洋权益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规定,从而使各国开发和利用海洋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截至目前为止,已有155个国家和实体批准了《公约》,我国于996年5月15日批准了《公约》。

《公约》涉及海洋法几乎所有方面的问题,其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方面是对传统的基本海洋法律制度例如领海、毗连区、大陆架和公海等进行了细化和完善;另一方面是制定了许多崭新的海洋法律制度,例如专属经济区、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国、岛屿、国际海底区域、海洋科学技术、海洋环境保护等制度,极大地拓展了沿海国在海洋上的管辖范围,沿海国可以将管辖海域范围从传统国际海洋法所规定的3海里或12海里扩大到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而且宽大陆架国家还可以主张超出200海里范围的大陆架。

《公约》实质上是对海洋归属和管辖的一次重新调整,是海洋资源和权力的一次再分配,是当代国际社会关于海洋权益和海洋秩序的基本文件,标志着新的海洋国际秩序的建立。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及分析

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及分析
南沙群岛不但地理位置十分重要而且拥有大量的石油资源。因此,许多周边国家都垂涎三尺,均想分一杯羹。现在,南沙群岛形势十分危急。除了中国大陆和台湾有驻军外,越南竟然占领29个岛屿、菲律宾占领8个,马来西亚占领5个。除此之外印尼和文莱也宣称对于南沙群岛拥有主权。他们都想通过实际占领而达到合法化,进而进一步变为他们的合法领土。
一、概念及其误用
自《海权对历史的影响》(The Influence of Sea Power Upon History 1660-1783)及相关着作发表的近百年来,海权问题成为军事学术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学人广泛地将英文 sea power 的概念转译为汉语"海权"。
因此中国维护自己的海洋权益天经地义;“睦邻之道无它,首在自强”,中国要维护海洋权益,必须加快提高综合国力,实现科技水平和军事现代化的突破,加快从海洋大国转变为海洋强国的步伐。
中国海权,是一种隶属于中国主权的海洋权利而非对海洋权力,更非海上霸权。"但在当今的世界上,光有法律而没有力量就得不到公正", 要使法理上属于中国的海洋权利事实上属于中国,中国就必须拥有强大的海上力量(sea power)。从这个意义上说,目前的中国海权,是目的与手段的统一。中国海权的概念应当包括从中国国家主权引申出来的"海洋权利"和实现与维护这种权利的"海上力量"两个部分,只是不包括西方霸权国家普遍攫夺的"海洋权力"。
这里还需要区分的是"海权"与"制海权" (command of sea)概念。二者虽都与汉语"权"字相联系,但意思大不一样。海权,如上所述,是一种属于法权范畴的概念,而"制海权"中的"权"则是指一种由"权势"引申出的"有利的形势" 的意思。因此,它与我们所讲的法权意义上的"海权"也不是一个意思,当然我们也不能将二者混用。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措施(一)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措施(一)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措施(一)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引言作为一个沿海国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还与国家的安全和主权密切相关。

为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提高海洋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水平•不断完善海洋法律法规,确保海洋权益的合法性和可执行性。

•加强对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公民的海洋意识和法治观念。

•加强海洋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研究,提高相关部门的法律理论素养。

建立健全海洋权益保护机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海洋权益的保护工作,加强各部门的协调合作。

•加强与周边国家的海洋合作,建立相互信任和共同发展的机制。

•加强对海洋争议的解决,通过和平手段维护国家的海洋权益。

加强海洋科技力量建设•加大海洋科研经费投入,推动科技创新和海洋技术的发展。

•建立健全海洋监测预警系统,及时获取海洋动态信息,有效应对海洋安全问题。

•培养和引进海洋领域的高级人才,提升国家的海洋科技实力。

推动海洋经济发展•加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的平衡,推动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

•制定和完善海洋经济政策,鼓励企业投资海洋产业,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推进海洋旅游业发展,提升海洋经济的多元化和综合效益。

增强海洋安全保障能力•强化海洋防御体系,确保国家海洋安全。

•加强海洋执法力量,打击非法渔业、海洋污染等违法活动。

•建设海洋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国家的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结语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是一项复杂而长期的任务,需要政府、企业和全体公民齐心协力。

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合作交流和科技创新,我们可以更好地保护国家的海洋权益,实现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国家安全的有力保障。

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续)引言作为一个沿海国家,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对于我们来说至关重要。

海洋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不仅对经济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还与国家的安全和主权密切相关。

为了维护国家海洋权益,我们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提高航行自由和海洋通道安全•坚持国际法原则,维护航行自由,在不侵犯他国领海和专属经济区的前提下进行航行活动。

我国的海洋政策如何维护海洋权益

我国的海洋政策如何维护海洋权益

我国的海洋政策如何维护海洋权益我国作为一个拥有近14,000公里海岸线和广阔海域的国家,海洋对于我们的国家发展和国民经济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了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海洋政策,以确保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和保护,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

一、加强海洋法治建设作为《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签署国家,我国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海洋法治建设,以国际法为依据,维护海洋权益。

我国积极参与国际海洋法律事务的研究和制定,推动相关国际公约的制定和批准。

同时,我国加强对海洋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海洋法律意识,从而更好地维护我国的海洋权益。

二、建设海洋强国为了维护海洋权益,我国提出了建设海洋强国的战略目标。

这一目标包括推动海洋经济的发展,加强海洋科技创新,提高海洋资源的综合利用能力,提升海洋监测和保障能力等。

通过建设海洋强国,我国将能够更好地掌握和利用海洋资源,维护国家海洋权益的实现。

三、加强海洋安全保障海洋安全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

我国加强海洋安全保障,坚决打击非法捕捞、洋地区的犯罪活动和恐怖主义等,维护海洋秩序。

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合作,共同打击海盗活动和毒品走私等非法行为,为国际海洋安全稳定作出贡献。

四、推动国际合作我国推动积极参与国际海洋事务的合作,通过与周边国家和相关国际组织加强合作,推动海洋科研、资源开发和环保等领域的合作与交流。

同时,我国积极参与国际多边机构和海洋合作框架,推动全球海洋治理和保护环境,以维护国际海洋法治和我国的海洋权益。

五、建立海洋权益保护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我国的海洋权益,我国建立了海洋权益保护机制。

这一机制包括建立海洋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制定海洋司法解释和裁决规则,设立海洋权益保护机构等。

通过这些机制的建立和运行,我国能够更加有效地维护海洋权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综上所述,我国的海洋政策是多方面的,包括加强海洋法治建设、建设海洋强国、加强海洋安全保障、推动国际合作和建立海洋权益保护机制等。

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策略及展望思考
xx年xx月xx日
contents
目录
海洋权益维护的背景和意义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及挑战海洋权益维护的战略及策略海洋权益维护的实践与探索海洋权益维护的展望与思考
01
海洋权益维护的背景和意义
海洋权益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海洋权益有助于防范和抵御来自海上的威胁和挑战,保障国家安全。
海洋运输
海洋运输是国际贸易的主要方式之一,全球约90%的贸易通过海洋运输完成。同时,各沿海国家也大力发展海洋运输业,以促进经济发展。
渔业资源
海洋中蕴藏着丰富的渔业资源,全球渔业贸易额逐年上升。然而,过度捕捞、生态破坏等问题也逐渐凸显,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之一。
海洋权益维护的现状
国际海洋法发展
海洋争端解决
增进国民海洋意识
发展海洋科技、推进蓝色经济发展,促进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探索可持续发展的海洋经济模式
04
海洋权益维护的实践与探索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奠定了现代海洋法的法律基础,为各国在海洋权益维护方面提供了国际法依据。
国际海洋权益维护的实践
国际海洋法
国际海洋法规定了多种争端解决方式,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以和平解决海洋争端。
中国周边海域存在非法捕捞和盗采现象,这些问题不仅损害了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也损害了中国渔业企业的利益。同时,非法开采海底矿产等资源的行为也对中国海洋权益造成了损害。
海域划界争议
海洋污染问题
非法捕捞和盗采
03
海洋权益维护的战略及策略
促进经济发展
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对于推动经济发展、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确保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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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1、什么是海洋权益海洋权益这个词在我国出现的时间并不长。

上世纪90年代,我国颁布两部海洋法规,将海洋权益概念引进国家的法律中。

此后,海洋权益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律概念,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首先,海洋权益属于国家的主权范畴,它是国家领土向海洋延伸形成的权利。

或者说,国家在海洋上获得的属于领土主权性质的权利,以及由此延伸或衍生的部分权利。

国家在领海区域享有完全排他性的主权权利,这和陆地领土主权性质是完全相同的。

在毗连区享有的权利,也属于排他性的,主要有安全、海关、财政、卫生等管辖权。

这个权利是由领海主权延伸或衍生过来的权利。

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享有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这是属于专属权利,也可以理解为仅次于主权的“准主权”。

另外,还拥有对海洋污染、海洋科学研究、海上人工设施建设的管理权。

这可以说是上述“准主权”的再延伸,因为沿海国家是首先在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专属权利之后,才会拥有这些管辖权。

其次,海洋权益是国家在海洋上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可以通俗地说是“好处”。

当然,利益或“好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

一般地说,海洋权益的内涵主要有:一是海洋政治权益,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等,这是海洋政治权益的核心_。

二是海洋经济权益,主要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资源,发展国家的海洋经济产业等。

三是海上安全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国家安全的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发生海上军事冲突。

四是海洋科学利益,主要是使海洋成为科学实验的基地,以获得对海洋自然规律的认识等。

此外,还有海洋文化利益,如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显然,海洋权益这一概念,不仅有着深刻的法理意义,而且还有极强的实践性, 中国政府捍卫领土完整和海洋权益的决心是坚定的。

2、中国的领海由北往南,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我国是一个陆海兼具的国家,海岸线长达 1.8万公里,居世界第四。

中国主张12海里领海权,即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12海里外就不是中国领海。

我国内海、领海共有37万平方千米,我国管辖海域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

(中国的海洋面积约为300万平方千米,东部和南部大陆海岸线1.8万多千米,内海和边海的水域面积约470多万平方千米。

3、中国海洋争端原因1、历史原因:二战后形成的波茨坦-雅尔塔体系是现今世界政治关系的基础,也是东亚大多数国家领土及领海边界的划定依据。

我国与周边国家疆界的划定也是以这个体系中的一系列公告作为法律依据的。

根据波茨坦公告中国应当收回自1895年后所有被日本侵占的领土。

因此东海的台湾以及钓鱼岛群岛,南海的西沙、南沙都是属于中国的领土。

但是由于二战结束后以美国为首的资本主义阵营出于封锁,围堵共产主义中国的需要,长期霸占钓鱼岛,后转让给日本,埋下今日的东海争端的伏笔。

而后又鼓动东南亚国家敌视中国,促使其侵占中国在南海的岛礁。

而日本则希望通过继续占领二战时所掠取的中国领土-钓鱼岛来突破雅尔塔体系,摆脱战败国阴影。

2、周边国家对资源的觊觎:中国的近海大陆架蕴藏有丰富的石油、天然气资源,在能源短缺的今天必然会被周边国家觊觎。

而南海有丰富的渔业资源、鸟粪石以及石油天然气资源,同时是战略要道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周边国家借国际海洋法规的名义,瓜分我国大陆架以及经济区,甚至公然岛屿也就不足为奇了。

3、我国长期以来对海洋权益的漠视也是现阶段与周边国家海洋权益争端白热化的原因。

由于我国是传统的大陆国家,因此对海洋并不重视。

由于不断的国内政治斗争,在我国宣布领海后并没有有效的行使主权。

因此,南海的诸多岛屿被东南亚国家偷偷占领。

而在改革开放后,为了拥有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我国宣布对领海争端“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没有及时收回被侵占的岛屿,也是产生被动局面的原因之一。

4、中国海洋权益的现状1.我国岛屿被侵占。

在东海,中国固有的领土钓鱼岛被日本非法占有。

钓鱼岛自古都是我国渔民避风、休渔的栖息地,但被日本实际控制,日本不仅反对我国海军接近钓鱼岛,连我国科考船也不能接近,甚至我国渔民也不能到附近海域捕鱼。

日本拒不承认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

在南海的南沙群岛,有40个岛屿被他国侵占,中国实际控制的只有8个。

2.海洋资源被掠夺。

与岛屿主权归属的争端相伴而生的是以资源为核心的各种矛盾。

南海周边国家和地区目前在南沙海域投入开采的油井已经超过1000口,这些油井绝大部分位于南海断续线中国一侧海域,每年开采的石油超过6000万吨。

此外,我国从1999年开始在南海实行夏季休渔制度,但有的国家不但说中国“无权宣布休渔”,而且乘我国渔民休渔之机大肆捕捞。

3.海域划界矛盾重重。

我国濒临黄海、东海、南海。

由于海域狭窄造成我国与海上邻国海域划界的矛盾比较突出。

在黄海和东海其宽度最宽处只有360海里,不足400海里,出现海域主张重叠的情况。

总面积38万平方公里的黄海海域中应划归中国管辖的有25万平方公里,可是有的国家主张等距线为界,如果按此划分,他们可以多划十几万平方公里。

东海大陆架是中国的自然延伸,因此面积77万平方公里的东海海区中应归中国管辖的为54万平方公里,但是日本却提出中日两国是共架国,要求按中间线划分海域。

按此无理要求,日本与中国有十几万平方公里的争议地区。

4.海上运输通道的潜在威胁。

南中国海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被纳入美国的全球战略之中,被美国列为要在世界控制的16个海洋咽喉要道之一。

美国对南海问题的政策已由“消极中立”转变为“积极中立”,并且宣称钓鱼岛在美日联合安保范围之内。

南海地区被日本视为传统势力范围,南海交通线被看作是日本的生命线,因此,日本以“确保海上航由”、“反对使用武力”为借口,积极涉足中国南海事务。

近年来,美日两国以打击海盗恐怖活动和维护国际航道通畅为由,正力图控制被称之为中国海上生命线的马六甲海峡,因为目前中国进口原油的90%以上需要通过油轮经马六甲海峡运输。

这些外部势力的因素将对中国的积极发展和国家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5、中国海洋权益的维护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策略思考一、完善我国的海洋立法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政府相继制定和颁布实施了一系列海洋法律法规,主要包括《海洋环境保护法》《海上交通安全法》《渔业法》《领海及毗连区法》《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

可以说,上述法律法规,覆盖了我国管辖的所有海域,使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赋予沿海国在其管辖海域的各项基本权利在我国国内立法中都得到了具体体现。

但目前在我国现行的海洋立法中,海洋区域的军事利用、海洋军事行动等方面的内容仍是空白。

这些空白让外国军用舰机在我国控制海域的非法军事行动变得肆无忌惮。

因此,与海洋联系最为密切的海军,应该积极推动与平时海上军事行动有关的海洋立法。

二临时安排与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是维护海洋权益的基本方针共同开发是指有关国家在暂时搁置对资源开发的专属性主权权利争议的情况下,在相互协定的基础上,以某种合作方式勘探和开发重叠主张海域的相关资源。

它是世界上很多国家认可和采用的一种功能性合作制度。

它既不影响有关国家的权利主张,又能以符合经济效益原则和各自利益的方式及时、有效地勘探开发资源,使双方迅速地从商业性石油发现和生产中获得最大经济利益。

共同开发在有关国家优先利用争议区域资源的实用考虑与维持各自权利主张或立场之间建立了适当的平衡。

在东海,如果中日两国能对东海大陆架进行共同开发,无论于中国还是日本,均是有益的。

一方面,中日两国都是石油消费大国和进口大国,另一方面,中日石油公司已有十几年的合作历史,中日石油公司在渤海湾的联合开发是相当成功的。

通过实施共同开发,两国均可在不放弃其权利主张的前提下,增加新的石油来源,从中国方面来讲,还可获得资金和技术。

在政治上,共同开发也有助于维护东海地区的稳定。

事实上,日方始终没有明确拒绝过中方共同开发的提议。

在南海,南沙群岛的争议涉及到五国六方,其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为了妥善解决南海争议问题,我国从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主张。

到如今,南沙群岛争议的解决出现了一些积极的发展态势。

一是中国与东盟各国于2002年11月签署《南海各方行为宣言》,旨在保持南海局势的稳定,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

二是中越北部湾划界协定和渔业合作协定于2004年6月生效,这是中国与周边国家第一次通过和平谈判解决海域划界问题,对推动南沙等海洋争端的解决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三是中、菲、越三国石油公司于2005年3月签署《在南中国海协议区三方联合海洋地震工作议》,南沙争端当事国在“搁置争议、共同开发”方面迈出了历史性、实质性步伐。

从更大范围看,中国与东盟国家已经确立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并正在建设中国一东盟自由贸易区,这无疑有助于缓和南沙局势。

当然,由于各方不会轻易放弃主权要求和既得利益,南海问题的解决仍具有相当的复杂性、长期性和艰巨性。

三加大科技和资金的投入是维护海洋权益的重要保障海洋资源的开采需要资金和科技的投入。

《公约》虽然规定国际海底为“人类的共同继承财产”实行“平行开发”的原则,但由于各国综合国力相当悬殊,事实上难以平等。

没有高科技的支持和经济的高投入,便没有资格成为“先驱投资开发者”,也无力在深海矿藏开发中竞争。

同时,在有争议海域实施的“共同开发”合作模式中,科技优势也有助于收益分配。

当今海洋开发难度大、投资多、风险高、周期长,要想取得最好的开发效益,必然要以科技的高投入为前提。

四、建立综合的海上安全保障体系,维护国家安全海权是一个国家运用军事力量对海洋的控制能力,其最直接的体现,就是海上力量的强弱,建立一支强大的,有威慑力的现代海军是中国海权战略的第一步,同时也是维护我国海洋权益的第一步。

应建立防空识别区,加强对沿海海域和空域的警戒和管控。

防空识别区是一国基于空中防御的需要,在其领空以外划定的邻接其领空的特定空域。

现行国际法不禁止各国在其领空附近的国际空域建立防空识别区。

迄今为止,美国、日本、加拿大等30多个国家建立了这种防空识别区。

鉴于我国周边的安全形势,特别是海上安全形势,建立我国的防空识别区已经是势在必行。

加强维权巡航。

二00八年,中国已建立全海域维权巡航制度,将三百万平方公里管辖海域纳入定期维权巡航制度管理范畴。

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海洋科学研究管理规定》、《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在我管辖海域进行了巡航监管,对我与邻国存在争议的海域进行了巡航监视总结:走向海洋是所有强国相同的战略选择和道路,当今各沿海国比以往任何时代都更加重视海洋的战略地位及其重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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