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垄断的常见形式、危害及治理对策
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

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一环,也是当前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环节。
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行政性垄断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如何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行政性垄断问题的现状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行政性垄断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国有企业在市场上通过政府行为获得垄断地位,制约市场竞争;二是国有企业凭借政府支持形成的较强市场地位,往往可以通过政治手段来干预市场秩序,从而导致市场失灵;三是国有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常常以低价、高品质等手段排挤其他竞争者,长期以来形成了不正当竞争的现象。
而行政性垄断问题的存在不仅对市场经济秩序造成了严重的扭曲,也对企业家精神和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造成了很大的阻碍。
行政性垄断问题还会导致资源配置不合理、社会公平失衡等诸多严重后果,因此亟待解决。
正确处理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对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国有企业综合效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消除行政性垄断问题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的创新活力,增强企业的竞争能力。
国有企业改革后,如果依然保持行政性垄断,将会抑制竞争,削弱企业积极性,最终损害市场经济发展活力,因此必须正确处理行政性垄断问题。
正确处理行政性垄断问题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
在国有企业改革中,消除行政性垄断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效率,促进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消除行政性垄断有利于提高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增强社会公信力。
处理好国有企业改革中的行政性垄断问题,有利于规范企业行为,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感,增强企业的社会公信力。
解决行政性垄断问题需要综合运用市场化、法治化、社会化等手段,围绕完善市场机制、强化监管、提高企业自身质量等方面下功夫,才能有效解决。
需要深化市场化改革,促进市场主体的多元发展。
要通过深化市场化改革,营造真实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让各种市场主体在公平竞争中形成优势,促进企业的自主创新,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当前我国行政垄断的问题与对策

当前我国行政垄断的问题与对策作者:赵杰来源:《金田》2015年第03期摘要:行政垄断中把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权力与经济的互动关系。
这种互动既有有利的一方面,又有不利的一方面。
其中不利的一面则构成了行政垄断对经济秩序以及经济规律的破坏。
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主要集中在行政垄断对经济干涉不得当的情况下。
我国当前的社会经济发展背后已经形成了一定的利益集团或利益阶层,推进行政垄断的监管所面临的阻力越来越大。
这就要求了不仅要在立法层面上改革不适应市场经济制度要求的行政性垄断制度,还要适时的引入社会力量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监管。
关键词:行政垄断;经济;影响;规制一、行政垄断概述(一)行政垄断的含义和外延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不断完善。
在市场经济制度下,企业的生产与经营主要受到市场规律的调整,市场的供求关系成为影响企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主要因素。
从这一点来看,是与我国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存在显著区别的地方。
行政垄断现象的产生不仅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权力关于经济发展的一般性因素的原因,还有我国经济制度的历史原因。
这主要受到我国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方式有关。
并且,行政垄断概念的把握最核心的一点就是权力与经济的互动关系。
这种互动既有有利的一方面,又有不利的一方面。
其中不利的一方面则构成了行政垄断对经济秩序以及经济规律的破坏,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主要是集中在行政垄断这经济干涉不当的情况下。
(二)行政垄断在我国的发展历史及表现形式对行政垄断问题的关注,是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发展而进行的。
行政垄断是我国社会转型时期,随着经济转型而产生的一种经济现象。
随着改革的深入,各地方为追求本地经济的发展,促进本地企业的经济效益,从而产生了行政垄断的新形式,即地方保护。
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了六种行政垄断行为,具体如下:1、强制买卖: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定或者变相限定单位或者个人经营、购买、使用其指定的经营中者提供的商品。
论行政性垄断的成因和应对策略分析

论行政性垄断的成因和应对策略分析行政性垄断是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超越或滥用行政职权而实施的其后果表现为限制竞争或破坏竞争秩序的行为。
一、行政性垄断的成因行政性垄断产生的原因是复杂和多方面的,综合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根本原因我国由于经济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相对滞后,再兼以“官本位”封建思想的根深蒂固,使得某些政府管理部门为谋求本地区、本部门的经济利益和“政绩”,屡屡滥用行政权力,或者直接参与企业的生产经营,或者对企业间的竞争进行排除和限制,形成非法的局部性的行政垄断。
(二)多元化的行政利益的趋动是行政性垄断产生的重要原因由于实行“划分收支、分级包干”的财政体制,中央和地方开始“分灶吃饭”,再加上“分税制”的实行,所有这些都使得行政利益日趋多元化、地区化和部门化。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证本地区或本部门企业收入的增加,进而实现行政利益的最大化,某些地方政府或政府部门“不甘后人”地实行地区垄断和部门垄断。
简历大全/html/jianli/(三)国家对行政性垄断法律规制的不完善以及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法律意识的淡薄也是行政性垄断产生重要原因由于我国法制建设起步晚、时间短,使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必需的一些法律制度,不仅因为对行政性垄断行为的规定过于简单,而且不能适应新的形势的需要,再加上行政人员的各方面素质尤其是法律素质和意识的欠缺以及绵延数千年的“官本位”思想的存在,使得我们的部分地方政府或者政府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垄断时是那么的“冠冕堂皇”和肆无忌惮。
试论行政垄断的特征、危害及消除

试论行政垄断的特征、危害及消除摘要:我国大量存在的行政垄断已严重阻碍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成为目前改革的”重中之重”。
本文通过揭示其表现特征和现实危害,并思索消除行政垄断的对策选择。
关键词:行政垄断;特征;危害;对策我国的行政垄断萌发于改革开放的前15年,发展和显现于90年代,尤其到90年代中后期,行政垄断达到了高峰。
近几年,因中央三令五申的强调和全社会反垄断呼声的强烈,以及市场经济的发展迫使垄断行业加大改革力度,迫使各地方开放市场,行政垄断在某些方面有所削减和收敛。
但是,从总体上看,行政垄断依然是当今我国垄断的最主要形式,它仍然严重地阻碍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干扰着社会生活的诸多方面,成为目前改革的”重中之重”。
一、行政垄断的特征我国行政垄断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1.利益集团性。
行政权力同行业企业间一旦同盟形成垄断后,不论这种垄断是哪个行政主管部门对所辖行业的过渡干预或保护,还是地方政府保护本地企业,都是同盟双方(或各方)之间形成一个较为稳定的共同利益集团。
它们之间所以能够形成共同利益集团,是因为:一方面,政府是经济人、政治人和道德人的复合体,其利益具有复杂的多元性,它同行业企业的同盟正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其多元利益的需求。
另一方面,各行业、各企业以追求最大经济利益为核心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在新旧体制交替期,它们必然谋求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政府的支持,占有更多的资源并利用政府的行政权力排斥其它行业企业与之竞争,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目前,我国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仍然存在着大量的行政垄断,例如电力、电信、铁路、民航等领域都形成了一个又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
这些集团又具有明显的分利性,它们借助行政权利并以国家和人民的名义占有和瓜分经济资源。
尽管垄断行业的从业人员在总人口中的比重很小,但占有的各种经济资源却非常巨大,如电力系统累计投资额达8000-12000亿元,但仅有200万从业人员,每年仅象征性地向国家上缴利润70多亿元。
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

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一、行业垄断问题的背景及现状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各个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垄断行为与垄断企业的形成却不可避免地存在。
行业垄断是指某一行业内少数大型企业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取市场主导地位,并控制着市场资源、价格及市场准入等决策权的情况。
这种独占性导致了消费者福利下降,市场效率低下以及公平竞争环境被破坏。
目前,我国在一些关键行业中存在严重的垄断问题。
比如电力、能源、银行、电信等领域,少数企业通过控制供应链、技术壁垒和资本优势等手段来加强对市场份额的控制。
这些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限制竞争和剔除潜在竞争对手来获取超额利润,严重阻碍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并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对行业垄断问题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1. 产业规模经济:一些行业对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大,凭借规模效应可以降低成本。
这使得少数大型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形成垄断地位。
2. 国家政策支持与自然垄断性质:一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质或国家政策的支持,例如电网、石化等领域,存在自然垄断的情况。
一些国有企业也依靠政府背景和授权优势形成垄断。
3. 技术壁垒:在高科技领域或某些专利技术保护较好的行业中,技术壁垒成为进入市场的障碍,导致少数企业形成垄断地位。
4. 市场准入限制:在一些行业中,特别是证券、银行业等金融领域,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过于严格,使得其他新进入者很难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三、针对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垄断法律体系,加强对存在行业垄断行为的公司进行罚款和行政处罚,并及时公开处罚结果。
同时,应制定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加大对新企业的扶持。
2. 鼓励市场竞争:减少对行业的限制性政策,打破垄断企业的利益壁垒,鼓励其他企业进入市场。
此外,要尽量避免采取过度干预行业发展的方式,给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和活力。
3.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部门对垄断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反垄断法规制成为各国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行政垄断现象一度成为制约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
因此,对行政垄断进行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的研究,对于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健康发展、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行政垄断的现状及危害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其授权的机构通过行政手段对市场进行不当干预,限制市场竞争,从而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我国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地区封锁、行业壁垒、行政性强制交易等。
这些行为严重阻碍了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扭曲了价格信号,影响了资源配置效率,损害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三、我国反垄断法规制体系及实施现状为应对行政垄断问题,我国制定了一系列反垄断法规,如《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这些法规为反垄断执法提供了法律依据。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反垄断法规制的效果并未达到预期。
这主要体现在执法力度不够、监管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不够健全等方面。
四、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的必要性面对行政垄断的挑战,加强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的必要性日益凸显。
首先,这有助于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
其次,有助于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健康发展。
最后,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五、加强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的措施(一)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是保障反垄断法规制实施的基础。
应加强对现有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提高法律法规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应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
(二)强化执法力度加强执法力度是确保反垄断法规制实施的关键。
应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加强执法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和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执法过程的监督,确保执法公正、公平。
(三)完善监管机制完善监管机制是防止行政垄断的重要手段。
应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协同监管。
《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研究》范文

《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反垄断法已成为保护市场竞争、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法律工具。
然而,行政垄断作为特殊类型的垄断行为,给市场竞争秩序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如何有效规制行政垄断,实施反垄断法规制,并为其提供实施保障,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针对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问题展开研究。
二、我国行政垄断现状及其危害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其所属部门利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或妨碍市场竞争的行为。
在我国,行政垄断现象依然存在,且呈现出多种形式,如地区封锁、行业壁垒等。
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制约了经济发展。
三、我国反垄断法规制现状我国反垄断法自实施以来,为规制经济垄断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对于行政垄断的规制,反垄断法虽有所涉及,但在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规制度尚不完善,对行政垄断的界定不够清晰;二是执法力度不够,对行政垄断的打击不够严厉;三是反垄断执法机构独立性不足,难以有效开展工作。
四、完善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的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国行政垄断反垄断法规制实施保障:1. 完善法律法规。
应明确界定行政垄断的范畴,完善反垄断法相关法规,为规制行政垄断提供法律依据。
2. 增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行政垄断行为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处涉及行政垄断的案件,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3. 提高执法机构独立性。
确保反垄断执法机构在行使职权时不受外界干预,提高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4. 加强国际合作。
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加强与国际反垄断组织的合作,共同打击跨国行政垄断行为。
5. 强化社会监督。
鼓励媒体、公众等社会力量对行政垄断行为进行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反垄断氛围。
五、结论规制行政垄断,实施反垄断法规制,对于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增强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机构独立性、加强国际合作和强化社会监督等措施,可以有效保障反垄断法规制的实施。
浅谈中国的行政垄断问题与对策——兼论我国《反垄断法》对行政垄断的规制

一
关于“ 不合理收费” 的调查 , 调查显示如下表 1 :
表 1“ 合 理 收 费 ” 不 的调 查 结 果 项目 百 分 比 项目 百 分 比
、
行 政 垄 断 的 法律 界 定
虽然 行政 垄断问题 存在已久 ,但 我国法律法规 并未明确界
手机和固定电话月租费 3 .% 05 电信擅 自开通服务收费 3 _ 04 % 手机漫游费 手机双 向接听费 2 .% 9 9 2 .% 8 9
2 - 铁路 客票代 售点 收取 1.% 54 % 41 手 续 费 2_ 53 % 出租车风险抵押金 97 .%
资料来源 : 该表格根据参考资料数据整理而成 。 由上表可知 , 其中有五项 是在电信 运营范围 内. 并且 有 四项
是排在前 四位 。此外 , 你认 为哪个领 域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 在“ 重 ?” 的调查 中, 3 . 有 08 %的公众认 为是电信 、 电力 、 石化等 垄断
其 表现 主要是 : 限制 客户 、 消费者 只能购 买行 政部 门下属企 业 业。 其它垄断行业 中亦是如此 。
( ) 国行 政 垄断 问题 的 原 因分 析 二 我
和挂靠企 业生产 和经 营的商 品 ; 限定 客户 、 消费者购 买行政 部
门关 系户 的商 品 、 限定 、 要求 客户 、 消费者接受 指定单位 的有偿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品进 入本 地市场 ; 是 限制 本地 商 品、 材料及 技术 流 向外 地 部 门。 二 原 对造成乱 收费现象的原因的调查 中 ,45 3. %的公 众认 为“ 利 用行业垄断地位有 I无恐 ” 寺 是乱收费存在 的最主要原因 。可见 , 点行 业的企业及 其经济利益 而实施 的排斥 、 限制或妨碍其 他行 虽 然政府对 电信行业进行 了大 刀阔斧地改革 .政府改 革的 目的 业参 与竞争 的行为 _ 此类 垄断行业 主要有 电力 、 5 _ 。 电信 、 民航等 。 远 远没有实现 , 行政垄断 的影 响依然存在 , 这不仅仅是 在电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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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摘要-------------------------------------------------------------2前言-------------------------------------------------------------2本论-------------------------------------------------------------2结语-------------------------------------------------------------9注释-------------------------------------------------------------9参考文献----------------------------------------------------------10我国行政垄断的常见形式、危害及治理对策摘要:由于我国特殊的国情延续,造成了比其它国家更严重的行业垄断,例如:石油石化、电网、通信服务等领域,在经营中存在不同程度的垄断因素,有些是寡头竞争、有些是独家经营。
在国家建设初期,这些设置对国家的发展稳定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成熟,这些垄断日益显示出不适合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和广大人民不断增长的服务、需求,而且不管是公益性的垄断还是竞争性垄断,都是垄断,都涉嫌触犯垄断法。
有鉴于此,在本篇文章中列出我国行政垄断的常见形式、危害及治理对策,以作交流讨论。
关键词:行政垄断、危害、治理对策前言:论文共分为四个部分,分别是1、垄断的基本概述2、一般性垄断对行业发展及社会公平、福利的危害3、行政垄断的危害4、治理对策。
论文由浅入深、由一般到具体,逐渐展开对课题的论述。
回答了我国行政垄断的常见形式,有哪些危害,然后提出了自己的改善建议。
垄断的基本概述垄断是指在市场交易中,少数当事人或经济组织,极端而言可以只有一个经济主体,凭借自身的经济优势,对商品生产、商品价格、商品数量及市场供求状态实行排他性控制,直至实行排他性独占,以谋取长期、稳定、超额利润的经济行为。
根据垄断的形成原因可分为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两种形式。
现代法学一般认为:自然垄断是指由于市场的自然条件而产生的垄断,经营这些部门如果进行竞争,则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自然垄断由于存在着资源稀缺性[1]、规模经济效益[2]、范围经济效益[3]、成本次可加性[4],使提供单一物品和服务的企业或联合起来提供多数物品和服务的企业形成一家公司(垄断)或极少数企业(寡头垄断)的概率很高。
我们把这种由于技术理由或特别的经济理由而成立的垄断或寡头垄断,称为“自然垄断”或“自然寡头垄断”。
自然垄断是市场主体自由竞争的结果,它可分为结构性和行为性两种形式。
其形成原因形有以下几种:1、边际成本造成垄断。
关于市场垄断的形成,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因为边际成本降低,就是说用户越多、产量越大、成本越低。
电网就有这样的特点,建好了一个电网,每增加一个用户,它的平均成本就越低。
2、技术专利造成垄断,专有技术和技术专利也可能造成垄断。
例如,前一段时间苹果公司针对htc发起的专利侵权诉讼。
3、财政补贴造成垄断,财政补贴也会造成垄断。
比如中国很多地方的政府补贴居民用电,造成电价过低,不少人买了电采暖装置,利用补贴电价以得到好处,由此造成了很大程度的资源浪费。
4、垄断产品的特殊形态,垄断产品有很多特殊的形态。
比如说,某一种书,它是唯一的,很多旅游景点(例如故宫、金字塔),它也是不可替代的,这都是垄断产品。
行政垄断是通过行政干预而产生的,基于行业保护和地方政府保护的行政垄断是行使政治权力的结果,行业性行政垄断和地区性行政垄断是其主要形式。
“行政垄断”是中国特有的一个概念。
在标准经济学中,只有两个术语,一个是“政府垄断”,一个是“政府授予垄断”。
前者是政府直接行使垄断权力(比如酒类专卖、烟草专卖),后者是政府将垄断经营权授予某一个企业。
我国所说的“行政垄断”实际上就是包括了经济学的“政府垄断”和“政府授予垄断”。
从行为作用来看,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1、排除,即在一定交易领域里,使某些对商事主体的经营活动难以继续进行,包括现实的排除和有发生排除后果的可能;2、支配,指对商事主体加以制约,直接或间接地剥夺该商事主体在经营活动中自主做出决定的权利;3、妨碍,即公平竞争的妨碍性,指存在着给公平竞争秩序带来不良影响的危险性,而不必是已经发生了结果。
从行为性质来看,行政垄断表现为具体行政行为和抽象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国家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政府机关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行政职权,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就特定的具体事项,做出的有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
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针对广泛不特定的对象设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行为。
它一般不是针对特定的对象,而是只规定在何种情况下,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规则和权利义务。
政府针对特定相对人做出的限制竞争的决定就是具体行政行为,而针对不特定的多数相对人的影响其竞争的规定、决定等就是抽象行政行为。
行政垄断主要表现为抽象行政行为。
即府规发布内容指向不特定的市场主体和市场行为规章、命令、决定等。
抽象的行政垄断危害更大,现有法律没有给相对人提供直接的救济途径,《行政诉讼法》也不接受针对抽象行政行为的诉讼,只有相对人的经营权受到具体行政行为的侵害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从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来看,行政垄断可以分为:1、地区垄断。
这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通过违法行政建立市场壁垒的行为。
2、部门垄断。
行业管理者为了保护本行业的利益违法运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的行为。
3、行政性强制行为。
政府不适当干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强制企业购买、出售某种产品或与其他企业合并等违反市场竞争原则的行为,如以拒绝给予行政许可等方式强制他人购买其指定的商品。
另外,企业的限制竞争行为往往也带有行政色彩,比如政府纵容、帮助或促进之下的卡特尔。
具体表现方式是:第一,强制本地区经营同类商品的经营者联合定价,以排斥外地的经营者;第二,强制本地区的经营者联合拒销、拒购某类商品,使这类商品在本地市场难以经营;第三,强制经营者停止竞争,以协议方式决定生产、销售数量或范围。
一般性垄断对行业发展及社会公平、福利的危害危害1、垄断行业职工收入水平过高、增长过快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按细行业分组,2000年工资最高的是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当中的航空运输业,21342元;最低的是采掘业当中的木材及竹材采运业,4535元,两者相差4.71倍。
2004年工资最高的是金融业当中的证券业,50529元;最低的是农、林、牧、渔业当中的林业,6718元,两者相差7.52倍。
从2000年到2004年,4年间,行业差距扩大了1.6倍。
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水电气供应、烟草等行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职工平均工资的2—3倍,如果再加上工资外收入和职工福利待遇上的差异,实际收入差距可能更大。
(来源:中国新闻网《劳动部称电力等垄断行业工资过高增长过快》2006年5月18日)某些垄断行业与其他行业收入的差距,已经在社会上引起关注。
特别是垄断行业的一般岗位,其收入水平与其贡献和价值背离。
据调查,某市电力集团公司一名普通职工的月工资不到6000元,但是加上奖金、住房公积金及各种补贴后,其年薪可达到15万元,相当于全国职工年均工资的10倍。
危害2、社会福利受损。
一方面这些部门占用了大量的社会资源,却为社会提供了较少的产出,不少企业浪费严重甚至严重亏损,如电力行业占用了8000亿元资产存量,每年只有80多亿元利润,还有资料显示,中国城市自来水的平均漏水率平均高达20%,高于巴黎、东京、慕尼黑等国际大都市一倍(胡家勇著《转型经济学》2003年第1版,安徽人民出版社)。
另据金融界网站消息中国电信2009-2010全年度亏损4446万港元,该公司2009年同期录得亏损3383.5万元(2010年09月24日消息)。
铁路部门更是全行业亏损;另一方面部门利益的驱动加之由行政垄断强化的垄断地位,使得自然垄断部门的产品或服务往往质次价高。
危害3、消费者的利益受到损害。
首先是供给不足,不少地区的交通拥挤及经常性的停水、停电,就是最好的说明。
其次是消费者付不合理高价,例如手机收费过高,上网速度慢,另据国外媒体报道,我国互联网速度更是排在全球倒数第二。
再次消费者饱受强制消费及非法收费之苦,根据过勇和胡鞍钢的估算,仅1998—1999年间,电力行业违法收取资费就达27.4亿元,电信行业违法收取资费就达21.7亿元(过勇、胡鞍钢,《中国经济时报》2001年7月13日)。
危害4、影响内需的扩大。
内需不足是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一大瓶颈问题。
国家采取了多种措施来拉动内需,如加大国债规模、提供中低收入者的收入、征收利息税、刺激假日经济等等,但效果不甚理想。
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与人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自然垄断部门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不断上涨,一方面它压缩了广大中低收入者的消费空间。
以煤气和自来水为例,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价格就大幅度增长,更是飞速增长,很多地区年增幅都达两位数,由于他们是生活必需品,价格的持续上涨无疑无助于广大中低收入者扩大消费。
另一方面它在一定程度上恶化了中国的投资环境,不利于吸引外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民间资本的投资,使得拉动投资需求的难度加大。
鉴于此,有不少经济学家如杨帆等认为,以降低垄断价格的办法,来提高大多数城乡居民的实际购买力,是摆脱通货紧缩,扩大居民需求的主要办法(杨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信息网,2001年6月11日)。
危害5、影响其他产业的发展。
自然垄断性行业大多是基础行业,根据投入—产出分析,这些行业的产品或服务,往往是其他行业的投入。
一方面这些行业的供给不足,另一方面行业价格的连续超幅度上涨,都将使得相关产业的发展受阻。
比如很多农村地区就是因为缺电才减少了对家用电器的购买,在城市家电需求增长趋缓的情况下,家电业的发展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再比如一些地方不少企业就因自然垄断部门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不合理高价而陷入亏损的境地,根据有关学者的实地调查,安徽某地的化工厂就因供电部门的垄断高价格而大受其害,供电部门从发电企业以每千瓦0.25元的价格买来的电以每千瓦0.5元的价格卖给化工企业,使得烧碱行业的电费成本大大增加,占到了总成本的70%,企业每生产一吨烧碱就要亏损500元,如果企业自己发电则每吨烧碱可降低成本500元,不少企业立即就可以扭亏。
行政垄断的危害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经济和高度国有化,在主要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部门形成的行政垄断,已经产生了一个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其突出特征就是借助政治资源来进行经济资源的占有和分配,排斥其他利益集团参与竞争,妨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寻求本地区、本部门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全社会财富或人民福利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