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救器检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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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共5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XX煤矿有限公司自救器管理办法二零一七年自救器管理办法为加强自救器管理,保证矿工在井下发生事故时的安全避灾,确保自救器的可靠使用,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及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贺驼煤矿自救器管理办法》,望认真贯彻执行。

一、管理单位职责1、通风防突部:负责自救器日常管理、维护、校验、使用、培训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2、通风防突队:负责自救器的计划、管理、检测、报废等工作,并负责发放、修复处理回收的自救器,建立管理台账。

3、安全监察部:负责自救器管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4、供应部:负责自救器的采购工作。

5、培训中心:负责对各使用单位职工自救器的培训。

应对每一位佩戴自救器的人员进行自救器使用的专项技能培训,使每一位佩戴人员熟悉自救器的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包括应急状态下在补给站的操作程序、操作方法。

6、各区队:负责培训本单位员工正确使用自救器;负责辖区范围内避难硐室配备自救器的申领、管理、维护、回收等工作,保证在用自救器完好,不过期。

二、自救器购买、发放、保管、使用、报废管理规定1、自救器由通风防突队负责,每年年底向供应部报下年度购买计划,供应部负责购买供应。

2、自救器购买到矿后,供应部及时通知通风防突部、通风防突队、安全监察部等单位进行验收,出据验收报告,在通风防突队、供应部备案,通风防突队及时进行登记备案。

自救器备用量不低于10%。

3、自救器的发放按照“集中管理,自我服务”的原则。

自救器的使用人员将自救器和矿灯一起锁在矿灯灯箱内,由个人自放、自锁、自取,自救器管理人员按规定周期对全矿自救器进行检查、维护。

4、通风防突队负责对自救器统一编号,建立台账,台账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牌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员姓名及单位、检查日期、检查维修内容、检查人姓名;对报废的自救器要及时注销;使用人员不得清除或涂改自救器编号。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二篇)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二篇)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为了更好的管理自救器,使自救器发挥应有作用,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1、自救器下井人员必须每人配备一台,根据牌号,对号发放,必须使用化学隔离式自救器。

2、自救器检验工必须每月对每台自救器按标准进行定期检验。

3、经常保持自救器干净完好,做到发放每台自救器无煤泥、封条完好、并保证自救器合格,方可发放。

4、对自救器井下使用情况应及时向通风调度进行汇报,每月必须向通灭科出自救器使用报表。

5、对自救器损坏、丢失等情况应根据使用年限,按自救器实际价格比例进行赔偿。

6、通防科每旬对自救器检查一次,并根据检查情况,对机电车间工程质量进行考核。

自救器奖惩办法(1)、自救器封条不得随意损坏,如发现封条损坏,罚责任人5元,自救器发放工5元。

自救器检验工做好封条的焊接工作,保证自救器的正常使用。

(2)、自救器检验工应经常检查自救器,如发现自救器药窗变色、药窗损坏没有及时下架,罚自救器检验工20元。

(3)、自救器检验工按时检验自救器,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检验记录不全,每台罚5元。

(4)、自救器损坏、丢失,按使用年限根据现厂价比例赔偿罚款。

(5)、自救器每天井下出勤情况,必须报通风调度,每少报一次罚款10元。

(6)、自救器报表每月必须按实际情况报通防科,与实际不符罚机电车间100元。

(7)、自救器损坏情况编制成表,每月及时报通灭科,由通灭科执行罚款。

自救器的管理办法(二)自救器是一种独立的逃生工具,它能够在遇到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提供人们的生命安全保障。

为了确保自救器的有效运行和管理,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是非常重要的。

下面将以____字为篇幅,详细介绍自救器的管理办法。

一、组织管理部分(一)设立自救器管理部门自救器管理部门是负责自救器的管理和维护的专门机构。

该部门应由专业人员组成,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其主要职责包括自救器的选购、维护、更新换代、人员培训等。

(二)建立管理制度和规范为了确保自救器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

自救器使用管理规定为了保证矿工在矿井发生灾害事故时安全避灾,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本着预防为主的原则,对自救器的管理制定本规定。

一、矿灯房职责1、负责办理自救器等有关手续;2、负责自救器的看管及防盗、防破坏工作;3、负责日常的自救器摆放架底部及周围的卫生清扫;4、负责非固定专人(外来人员等)使用自救器的的收、发与日常检查管理。

二、安通科职责:1、负责自救器的购进计划及自救器的配发工作,每一自救器上架前必须进行称重检查和气密性检查;2、负责日常的外观检查及摆放架卫生的清理;3、负责自救器管理台帐及检查记录台帐的建立;4、负责自救器的气密性检查、称重及皮套的更换和维修;5、负责自救器钥匙的保管;6、负责对自救器使用人损坏和丢失后的补发及罚款;7、负责对报废自救器和新自救器的保管。

三、使用管理规定1、自救器的使用管理由安全矿长全面负责,安通科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及负责监督检查。

2、新购进的自救器,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验收,到矿日期与制造日期相差不应超过四个月。

3、自救器购进,必须由安通科负责选型,报矿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公司办理;报废、销毁自救器,必须由自救器专管人员检验证明不能再使用后,报矿领导同意后方可处理。

4、自救器应专人管理,实行专人专用。

做到台台上架,发放室内不应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其温度应在0℃—45℃范围内,发放室应配备气密性检查仪和自救器专用称重仪等。

5、自救器的专管人员,应负责自救器的日常检查维护。

自救器每季度必须称重和气密性检查一次。

气密检查要求在5000Pa压力以上保持5秒压力下降值不大于80Pa为合格,增重不大于10克为合格。

6、自救器管理应建立台帐,记录自救器的出厂日期、编号、检查日期、检查内容、检查结果等。

对于报废的自救器做到及时注销。

7、自救器管理部门和安全培训部门负责对于下井人员进行自救器基本知识的教育与使用训练。

新工人下井前,必须安排不少于8小时的自救器使用培训和训练,并达到在30秒内完成佩带自救器的熟练程度。

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

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

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一、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矿灯和自救器,否则,不得入井。

二、机电科要建矿灯总台帐,矿灯房建分台帐,分台帐要与总台帐保持一致,正常情况下每月对一次台帐,遇有人员变更或矿灯和自救器更替,要随时核对台帐。

出现误差时,分析原因,及时纠正,否则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三、所有入井人员、实行一人一号制,不得转借、否则罚责任人50 元/次。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借用备用灯,否则对灯房管理人员进行处罚,确实需要借用备用灯时,由主管正职签发借灯条。

四、矿灯与自救器的发放使用对号发放、不得借发。

出现不对号发放、对灯房发放人员进行处罚。

五、使用矿灯的人员在工作变动、离退或辞退时,必须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写出证明主管人签字后,送交灯房,灯房负责人及时安排注销该灯号,停止发放该矿灯。

新员工调入需要增加矿灯时,由主要负责人写出证明到机电负责人签字后,送交灯房,由灯房负责人及时办理,同时纳入正常管理。

所有矿灯和自救器必须当班交到灯房,否则,按丢失处理。

所有离矿、离岗员工在办理手续前,必须将矿灯和自救器交到灯房,并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私自带走者按原价两倍从工资中扣除。

矿灯、自救器管理检查制度六、发放工必须掌握清矿灯的使用情况,每次交接班时要清点矿灯和自救器在架数量,必须与本架在册数相吻合,并做好交接班记录,否则对责任人进行处罚。

七、如果发现矿灯和自救器数量不对或有损坏现象时,当班必须落实清,查清原因,否则对当班人员进行处罚。

上一页第2页篇2:矿灯管理制度矿灯管理制度(一)为加强矿灯管理,提高矿灯使用率,确保井下职工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灯管理规定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证明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

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

河南地方煤炭集团西村永发煤业有限公司自救器管理制度二0一七年二月自救器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自救器管理工作,使自救器能够更好的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规定:、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救护队负责定期对下井1 职工进行自救器使用培训。

、机电队负责存放、管理长期不使用的自救器,存放地点2 杜绝光、热、易燃、易爆和有害有腐蚀性的气体。

、自救器由机电队充灯房集中发放,职工上班前凭灯牌领3 取,下班后及时交回自救器,换取灯牌。

、机电队发放自救器前必须检查自救器的完好性,发现有4着力环损坏、压力不足、着力环开启的严禁发放,否则对发放次。

/5人员罚款元、职工下井领取自救器时,要当面检查自救器着力环是否5损坏,压力表表蒙是否损坏,压力表显示压力值是否低于,底部螺丝是否紧固,有此现象属不完好,不得领取。

否18Kpa 元。

10则罚款6、机电队发放自救器时必须将自救器头带组调节至最短处然后打成圆环套在自救器上,发现自救器上煤尘没有处理干净或头带组没有套在自救器上对发放人员罚款2元/台。

7、职工升井交回自救器时,头带组必须调节至最短成松开状态(便于收发人员检查头带组是否完好),否则不予归还灯牌,若自救器头带组丢失每根罚款10元,头带组损坏视情况而定。

8、自救器出现底部螺丝丢失罚款2元/个、着力环丢失的罚款5元/个,上盖合不住,罚款10元/台,压力表表蒙损坏罚款5元/个。

9、自救器出现损坏和配件丢失的,机电队发放人员不予归还灯牌,并通知通风管理部;由通风管理部按规定开具处罚单(一式三份,一份交救护队维修、一份交机电队充灯房、一份通风管理部保存),机电队见处罚单后方可归还其灯牌,损坏自救器机电队负责维修并建立检查维修台帐。

10、机电队要建立自救器检查维护台帐,班班检查,每缺少一次检查台帐对队罚款100元;队长或副队长每周至少对维护台帐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必须做到有记录可查。

每缺少一次检查记录对队长罚款30元。

11、机电队检查发现压力表低于18Mpa或有打开迹象时,发放人员不予归还灯牌,及时通知救护队处理,并做好记录,查出不通知、不处理推诿扯皮现象,分别对两队处以300元、队长元的罚款。

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修使用及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修使用及计量校验管理制度

安全仪器仪表检查维修使用及计量校验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矿井安全仪器、仪表、器材管理,更好地为全矿安全检测、测量工作服务,确保仪器、仪表、器材安全稳定可靠,正常运行,为全矿井安全提供原始数据资料,做好系统的监测监控,特制定此管理制度:一、仪器、仪表、器材管理制度1、对所有安全仪器、仪表、器材按其型号,出厂日期进行系统普查,登记入账,做到帐、卡、物一致。

2、对所有仪器、仪表、器材分类存放,固定位置,专人负责管理,保持环境卫生,符合存放规定。

3、对所有仪器、仪表、器材准确使用,用前检查鉴定,若精度、性能、参数与原规定不符合,不能发放使用。

4、仪器、仪表、器材必须按周期进行送检调校,未经调校过期的仪器、仪表、器材,不得使用。

5、对各种仪器、仪表、器材必须建立检查维修管理制度,记录在册。

、二、自救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自救器应集中存放在发放室内,室内要保持清洁干燥,温度在5—40℃,相对湿度不大于80%;应远离热源,避免日光直射;存放自救器的室内,不得同时存放易燃和腐蚀物品。

2、每班发放人员,在交班前要检查自救器有无损伤;(如封条是否损坏,外壳有无严重的磕坈、裂纹、穿孔等),对有问题的,应停止使用,立即检查修理或报废。

3、每月用自救器气密检查仪检查自救器外壳气密一次,若受剧烈撞击,怀疑漏气时,应随时进行气密检查。

4、用过的或报废的自救器应妥善处理,严防自救器中的生氧剂流出烧坏皮肤或衣服,不要用锤子砸或放在火中烧,防止烧人。

5、故意损坏或丢失自救器,要照价赔偿。

6、自救器的管理,维修检查由发放组组长具体负责,日常检查由每班负责。

三、光学瓦斯鉴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仪器在使用中要建立必要的登记和记录制度,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调校、送检、故障、处理等情况逐一记录备案。

2、仪器应固定专人管理、维护,具体由维修发放组组长负责,要严格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和调校,严禁随便拆开仪器。

3、对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要合理的进行充、放电,对零点,测试精度和报警点要一周调校一次,若未超差可继续使用。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自救器管理规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自救器管理规定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专业公司,各能化公司,各矿处,集团公司各部室、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矿工自救体系,加强煤矿自救器管理,提高矿工在矿井事故中的安全避灾能力,根据《煤矿用化学氧自救器》(GB24502-2009)、《隔绝式压缩氧气自救器》(AQ1054-2008)等有关规定要求,集团公司制定了《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兖矿集团发[2011]471号文件同时废止。

二○一三年一月二十八日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煤矿自救器管理规定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矿工自救体系,规范煤矿自救器的管理,保证矿工在矿井事故中的安全避灾,制定本规定。

(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自救器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自救器管理,明确自救器的购置、配备、培训、使用、维修、检验及监督检查等部门职责。

(三)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矿井及有关单位。

二、自救器的选用与配备(一)自救器的选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二)入井人员应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隔绝式自救器。

(三)紧急避险设施内部应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45分钟的隔绝式自救器。

(四)自救器的配备数量应按下井人员每人一台计算,并考虑井下存放数量,保持5%~10%的备用量。

三、自救器的购置与验收(一)自救器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关资质,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等证件齐全、有效。

(二)实行批次抽检制度。

物资供应部门和各矿有关管理部门要对每批次新进自救器验收、抽检,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总数的1%,并随机抽取1~2台自救器进行人员佩戴试验;凡抽检发现自救器产品质量存在问题的,该批次必须全部退回生产厂家。

(三)自救器验收日期与到矿日期最长相差不得超过一个月,到矿日期与制造日期最长相差不得超过三个月。

(四)自救器培训教具由生产厂家负责提供。

四、自救器的使用与维护(一)自救器集中管理,专人专用。

(二)自救器在井下必须随身携带。

(三)矿井建立自救器发放室,发放室不得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其温度应在0~40℃范围内,并配备气密检查仪。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范本(2篇)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范本(2篇)

自救器工操作规程范本一、引言本操作规程旨在确保自救器工操作的安全性、高效性以及良好的工作秩序。

自救器工是一种关键设备,在应急情况下能够提供必要的生命支持和保护,因此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操作准备1. 检查自救器工设备的完整性:检查自救器工设备是否完好,包括设备主体、配件、连接器等,必要时进行必要的维护和更换。

2. 检查自救器工设备的电源:确保自救器工设备的电源稳定,并检查电源连接线是否完好,并正确插入电源插座。

3. 检查操作环境:确保自救器工设备的操作环境符合操作要求,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并清除操作区域内的杂物和障碍物。

三、操作步骤1. 启动自救器工设备:按照设备说明书上的操作方法,启动自救器工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工作指示灯显示正常。

2. 设置工作参数:按照需要进行相应参数的设置,如氧气流量、时间等,在设置参数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限制范围,以免超出设备的安全工作范围。

3. 穿戴自救器工设备:将自救器工设备正确穿戴在身上,确保设备能够紧密贴合身体,并调整好自救器工设备的头套和面罩。

4. 开始操作:开始操作前,确保自救器工设备已经正常运行,并且氧气供应正常。

进行相应的操作任务,如救援、排险等,期间应保持专注,不慌不忙,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高效性。

5. 常规检查:操作过程中,应随时检查自救器工设备的工作状态,如氧气流量、压力、温度等,如果发现异常,应及时停止操作,排除故障。

6. 操作结束:操作完成后,应将自救器工设备归位,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消毒。

关闭自救器工设备,并将其从电源插座上拔出。

四、安全注意事项1. 严禁在没有穿戴自救器工设备的情况下进行操作,以确保人员的安全。

2. 遇到突发情况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如通知相关人员、撤离等。

3. 操作过程中禁止将手或其他物品伸入设备内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4. 操作过程中应注意设备的周围环境,确保不会交叉干扰其他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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