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公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背景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安全风险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保障公司的稳定运营和员工的安全,制定公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目的本细则的目的是为公司提供明确的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的操作指南,确保每个员工都知晓和遵守这些规定。
安全风险辨识公司安全风险辨识是指对公司内部和外部可能存在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的识别和评估。
辨识过程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内部环境:对公司内部组织结构、人员、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的安全评估。
2.外部环境:对公司所处行业、地理位置等外部因素进行风险评估。
3.业务流程:对公司各个业务流程进行风险分析,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
风险分级管控根据安全风险的严重性和可能造成的影响,将风险进行分级。
不同级别的风险应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分级管控应遵循以下原则:1.高风险:采取最严格的管控措施,及时修复和预防风险发生。
2.中风险:采取适当的管控措施,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3.低风险:做好日常监测和管理,确保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运营。
操作指南具体的操作指南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公司应成立安全风险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并实施细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
以下是一些可能包含在操作指南中的内容:1.安全风险评估的方法和工具2.风险分级标准和相应的管控措施3.风险管理责任和权限的划分4.风险管控措施的执行和监督5.风险评估结果的报告和反馈机制评估与改进公司应定期评估所制定的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的有效性,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改进和优化。
评估和改进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员工遵守程度的监测和评估2.安全事件和事故的记录和分析3.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评估总结公司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实施细则是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和员工安全的重要工具。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执行这些细则,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以不断提升安全风险管理水平。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The saying "the more diligent, the more luckier you are" really should be my charm in2006.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及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集团公司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重预防机制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制订本细则;第二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第三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项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第四条安全隐患治理坚持坚风险预控、关口前移,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之前,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安全风险不掌握不生产;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公司成立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负责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工作;第六条公司、各子分公司、各项目部成立安全风险分级管理与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管控工作;第七条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风险预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生产副经理,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过程负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技术领导责任;各工地负责分管范围内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对本工地所属班组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全面责任;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职工个人对本岗位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负直接责任;第八条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管理负监督管理责任;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风险预控管理负管控责任;第十条各单位应保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风险预控所需的资金,安全费用应优先用于安全隐患的治理与风险的控制;第三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评估第十一条公司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评审小组,通过深入公司生产过程和服务的各工序进行现场观察,分析判断;对已经和可能产生的及可望施加影响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将其按工序逐一排列、汇总,最终形成公司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第十二条安全监督部将确认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汇编成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清单;印发到公司各相关部门和项目部;各部门和项目部在接到公司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清单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学习,对需补充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用危险有害因素清单和环境因素清单向安全监督部上报;第十三条公司在已确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基础上,根据不同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程度、发生频次影响的范围、相关方关注的程度、违反规定的程度,进行综合评价,以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第十四条评审小组通过定量评价法,分析危害导致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危险的大小,实现对公司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的预防和有效控制;定量评价主要采取作业条件危险评价法也称LEC法,即用与系统危险性有关的三种因素指标值之积来评价系统人员伤亡危险的大小,这三种因素是:D―危害程度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其简化公式是:D=L×E×Ca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当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的事件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的概率为1,但在作系统安全考虑时,绝对不发生事故是不可能的,所以人为地将“发生事故可能性极小”的分数定为,而必然要发生的事件的分数定为10;介于这两种情况之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中间值,如表 1所示;表1 发生事故的可能性Lb 人员出现在危险环境中的时间越多,则危险性越大;规定连续暴露在此危险环境的情况定为10,而非常罕见地出现在危险环境中定为;同样,将介于两者之间的各种情况规定若干个中间值,如表2所示;表2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c.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变化范围很大,对伤亡事故来说,可从极小的轻伤直到多人死亡的严重结果;由于范围广阔,所以规定分数值为1~100,轻伤规定分数为1,把造成十人以上死亡的可能性分数规定为100,其它情况的数值均在1与100之间,如表3所示;表3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Cd根据公式就可以计算作业的危险程度,但关键是如何确定各个分值和总分的评价;根据经验,总分在20以下被认为是低危险;如果危险分值到达70~160之间,那就有显着的危险性,需要及时整改;如果危险分值在160~320之间,那么这是一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高度危险环境;分值在320以上的高分值表示环境非常危险,应立即停止生产直到环境得到改善为止;危险等级的划分是凭经验判断,难免带有局限性,不能认为是普遍适用的,应用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正;危险等级划分如表4所示;表4 危险等级划分D第十五条公司根据评审小组的评审结果,发布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十六条根据危险有害因素风险值D值不同,将危险有害因素划分为Ⅰ、Ⅱ、Ⅲ、Ⅳ、Ⅴ五个级别;确定各级管控范围如下:Ⅰ级有害因素由作业班组管控;Ⅱ级有害因素由工地管控;Ⅲ级有害因素由项目部管控;Ⅳ级有害因素由分公司管控;Ⅴ级有害因素由公司管控;分级管控内容如下表所示:第十七条各管控层级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安全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要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要对安全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各项目部要高度关注施工生产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第五章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第十八条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分五级:公司级、子分公司级、各项目部、工地、班组;公司每月排查一次,分公司每月至少排查一次,项目部每周排查一次安全隐患;各工地每日一次、班组每日排查不少于二次安全隐患并将排查治理情况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备查;第十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间发现安全隐患,均有权有责任有义务向项目部安全部门汇报;第二十条项目部对每周、日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坚持“谁主管、谁治理,谁验收、谁负责”原则,确定责任人、隐患等级、治理措施,进行登记,项目部安全部门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二十一条班组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当班整改消除,并做好记录;当班确实解决不了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向工地或直接向项目部安安全部门汇报,经采取具体措施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才能组织生产;第二十二条风险等级为Ⅲ级和Ⅳ级的安全隐患,由责任单位按照“五落实”即:落实整改目标、落实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资金,的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和方案,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并下达整改通知书;对限期整改的隐患,及时建档编号,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本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销项,同级安全安全隐患的整改验收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第二十三条Ⅴ级安全隐患的整改,由公司相关部门组织项目部相关负责人制定并实施安全隐患治理方案;Ⅴ级安全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四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第二十四条对Ⅴ级安全隐患由公司实行挂牌督办,项目部负责具体落实,安全隐患整改结束后,由相关专业部室组织验收、销项;公司安全部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进行监察、复查;第二十五条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及时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情况时,项目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公司相关部室报告;第二十六条在安全隐患治理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工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工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施工生产、设施、设备,应制定并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第五章持续改进第二十七条对于现场排查出的不在公司发布的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内的安全隐患,项目部、分公司应及时汇总并报告公司评审小组;第二十八条公司评审小组对上报的安全隐患组织进行评审,确定风险等级,并及时发布评审结果;第二十九条公司每年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清单更新一次,并正式发布;第三十条项目部在开工前以公司辨识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为基础,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予以增删,以确定本项目可能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和环境因素;。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5篇)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风险管理,防范电网事故和人身事故,维护电网安全和企业稳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实施指导意见》和省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规定》及市公司《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各单位要按照“分级控制”的原则,建立“分工明确、上下协同、专业配合、共同防御”的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各级人员的职责,建立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流程与节点标准,根据安全风险类别及严重程度,落实预防和应急措施,化解和降低安全风险。
第三条各专业管理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履行部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认真做好本专业管理范围内安全风险预警和控制工作。
第二章控制对象第四条电网安全风险是指电网在以下列条件情况下存在发生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遭遇自然灾害、遭受外力破坏、在特殊运行方式下。
(一)自然灾害,是指地震、台风、洪水及暴风雪等对电网的破坏,其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程度一般比较大,危及范围具有不确定性。
(二)外力破坏,是指由于各种建设、施工作业人员以及社会其他人员的人为因素造成电力设施的停电、故障和损坏。
外力破坏分为过失损坏、盗窃和蓄意破坏三类,电网遭受的外力破坏主要是过失损坏。
过失损坏的主要类型有违章施工(作业)、异物短路、烟火短路、车辆撞杆等。
(三)特殊运行方式,是指电网由于设备检修、改造以及新设备投运,受电网结线的限制,致使____千伏及以上变电站和发电厂母线出现单线(单电源)、单变、单母线运行的情况。
第五条人身安全风险是指人员在高危作业或设备巡视、检修、施工等日常工作中,由于工作疏忽或主观违章或“三措”不落实,造成对人身伤害的可能性。
(一)高危作业是指施工环境恶劣或施工难度极高,发生人身伤害可能性很高的作业。
1、I类高危作业(1)变电专业在220kV变电站运行母线下方或设备附近进行吊装作业、220kV 主变压器吊装。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3篇)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是一种安全管理措施,旨在根据不同风险等级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控制,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下面是有关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实施细则:1. 风险评估:首先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对可能的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分类。
评估过程可以采用专业的风险评估方法和工具,如风险矩阵法、风险图谱法等。
2. 风险分级:根据评估结果,将安全风险分为不同的等级,例如高、中、低风险等级。
可以依据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类。
3. 风险控制策略:对于不同的安全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控制策略和措施。
对于高风险等级的安全风险,需要采取更严格和有效的控制措施,包括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教育培训等。
4. 维护管理制度: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各级风险控制责任和权限。
包括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分级、控制、监控和持续改进等环节。
5. 培训教育: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风险意识和应对能力。
培训内容包括风险评估方法、风险控制策略、应急处理等。
6. 监控和改进:建立有效的风险监控和改进机制,定期对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审查,及时调整和改进控制措施。
通过以上的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类和控制,提高组织的安全管理水平和风险应对能力。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2)1.确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制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
安全风险可以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具有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
2.风险评估和分类:对企业的各个部门、系统以及信息资产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将其分类到不同的风险级别中。
评估时可以考虑潜在的威胁、可能的损失和影响程度等因素。
3.制定风险防范措施:根据不同的风险级别,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对于高风险级别的风险,应采取更加严格的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密、访问控制、审计跟踪等方法。
对于中、低风险级别的风险,可以采取相对较为灵活的控制措施。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一)安全风险的定义安全风险是指在某一特定环境下,由于有可能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不安全状态或事件。
(二)安全风险分级1. 根据安全风险的概率和严重程度,将安全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
2. 高风险: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安全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管控。
3. 中风险:指可能导致一般事故、轻伤或财产部分损失的安全隐患,需要及时进行处理。
4. 低风险:指可能导致轻微事故、基本无法对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安全隐患,需要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1. 针对高风险: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同时进行深入调查分析,制定详细的解决方案。
2. 针对中风险: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同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3. 针对低风险: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制定长期的安全维护计划,预防事故的发生。
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一)隐患排查的定义隐患排查是指通过检查、调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的安全隐患,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隐患排查的步骤1. 制定隐患排查计划:明确排查的时间、范围和责任人,确定检查的内容和方法。
2. 隐患排查过程:进行实地检查、记录隐患、分析隐患的原因和后果,并制定整改方案。
3. 隐患整改措施:根据排查结果,立即对发现的隐患进行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的治理。
4. 隐患跟踪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和督促,及时解决未能整改的隐患。
(三)隐患治理的要点1. 强化领导责任:领导要高度重视隐患治理工作,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实施。
2.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3. 定期进行检查:建立健全的隐患排查制度,定期检查设备和场所,预防事故的发生。
4. 配备必要设备:提供必要的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具,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5. 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将发现的隐患和整改情况通报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安全风险的分级管控和隐患的排查治理是保障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实施细则,以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为了针对不同的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我们将对安全风险进行分级管控。
1.一级风险一级风险属于最高风险级别,对企业和员工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我们将对一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制定详细的工作流程和作业规范,明确责任和权力;(2)配备专业的安全保障人员,进行全天候监控和巡查;(3)安装高效的安全设备,如消防设备、安保系统等;(4)开展紧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2.二级风险二级风险相对一级风险较低,但依然存在潜在威胁。
我们将对二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明确风险源和可能造成的后果,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2)增加安全值班人员和监测设备,确保安全状态的实时监控;(3)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纪律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3.三级风险三级风险属于一般风险,对企业安全生产带来一定的影响。
我们将对三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流程、报告机制等;(2)定期检查和维护安全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3)加强员工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4.四级风险四级风险属于较低风险,对企业安全生产影响较小。
我们将对四级风险采取以下措施:(1)建立简明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限;(2)组织定期检查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和环境的安全;(3)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三、隐患排查治理隐患排查治理是确保企业安全的重要环节,我们将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隐患排查(1)建立隐患排查制度,明确排查的时间、责任人和范围;(2)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排查,包括设备安全、作业流程等方面;(3)记录和整理排查结果,明确排查到的隐患种类和级别。
2.隐患分级根据排查结果,我们将对隐患进行分级。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模版(三篇)

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工作,保障企业信息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第三条安全风险分级是指根据信息系统或业务活动的重要程度和涉及的风险程度,对其进行风险分级,确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条安全风险分级应根据信息系统或业务活动所涉及的关键信息、关键设备、关键业务流程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并按照一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分类。
第五条安全风险分级应包括至少三个级别,分别为高(H)、中(M)和低(L)级。
第三章: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要求第六条根据安全风险分级,对每个级别的信息系统或业务活动进行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实施和监控。
第七条高级别的信息系统或业务活动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持续监控。
第八条安全控制措施应包括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
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安全、系统安全、数据安全等措施;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培训、安全策略和规程制定等措施。
第九条相关部门和人员应按照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原有安全控制措施。
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流程第十条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一)分级评估:根据信息系统或业务活动的重要程度和涉及的风险程度,对其进行综合评估,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二)控制措施制定: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三)措施实施:按照制定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实施,确保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四)控制措施监控:对实施的安全控制措施进行持续监控,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一条相关部门应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第十二条安全风险分级控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安全控制措施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二)安全控制措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三)安全事件的响应和处置情况;(四)安全漏洞的发现和修复情况。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明确各级安全监管职责,有效控制危害因素,降低安全风险,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推进事故预防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消灭在事故前面,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3、《铁路安全管理条例》;4、《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5、《铁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三条适用范围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及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应当遵照法律法规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立足从源头上管控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按照全面覆盖、分级管理、科学施策、动态实施的建设要求,建立生- 1 -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组织机构项目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各项目领导班子及分部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专业生产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双重预防领导组。
第四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七条风险的定义铁路安全风险是指铁路生产安全事故(含铁路交通事故)、故障或特定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严重性的组合。
风险点是指存在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备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提上两者的组合。
第八条风险等级划分本细则针对工程性质、类别和特点的不同,以专业覆盖为基本方法,按照营业线施工、隧道工程、桥梁工程、路基工程、铺架工程、房建工程、爆破和拆除工程、其它工程等八大类别工程的安全风险程度、施工技术复杂程度和风险转化为事故后的危害程度,将风险由高至低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四个等级,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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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为实施《××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应急规〔2019〕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市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各类活动组织者(以下统称各类单位),按照风险可控为目标,依靠科技和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调查、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和分类、风险评价和分级、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与评价等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全市统一执行风险点危险源分类目录、风险等级(一共分为红、橙、黄、蓝四个等级)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四条风险管控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控”的原则,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防控、企业负责、社会支持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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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越高,相关单位应当承担更大的社会责任,各级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加大监管力度。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市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机构,推动全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市风险点危险源目录;
(二)负责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三)构建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第六条各县(市、区)、经济功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本规定,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安全风险管控报告,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抽查、督查,督促本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第七条市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和标准,统筹、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第八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内风险管控工作。
负有下列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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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及事故情况;
(二)组织协调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
(三)负责组织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四)负责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管控计划;
(六)负责起草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评估、管理报告;
(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风险预警;
(八)负责构建与风险管理相适应的应急处置支撑、资源保障能力;
(九)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为上述工作提供相应资金保障。
第三章风险点危险源辨识、评估
第九条各县(市、区)级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类单位要以风险信息管理为手段,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风险点危险源开展数据采集、调查、建档,做到“一源一档”,建立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跨区域风险点危险源由两个行政区域共同上级部门指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调查建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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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危险源管理有职能交叉的,职能交叉单位分别建立风险管控档案。
第十条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以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帮、透水、爆破、火药爆炸、瓦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等20种事故类型为重点。
第十一条风险评估方法可采用风险矩阵法。
该方法综合考虑风险点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然后通过风险矩阵确定其风险等级,作为两者的综合描述指标。
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四级。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可根据风险矩阵法(也可采用其他方法,如LEC评价法),监督指导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各类活动组织者开展风险评估,科学评定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第十二条风险评估要立足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四个方面的要素,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监管关注的侧重点,综合客观评估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第四章风险管控、应急处置和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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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风险点危险源实施动态化管理。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管辖区域内新增、关闭的风险点危险源进行动态跟踪,确保风险点危险源相关信息得到及时更新。
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牵头组织负有相关监督管理职责的同级相关部门采集本地区风险信息,录入××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信息系统,并定期更新。
全市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按各自分工持续开展风险评估工作,发生事故的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动态调整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第十四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职责通过采取宣传、培训教育、隐患排查、安全监管、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多种措施,督促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好各项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
第十五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在风险管理中发现风险特别高、不可控的风险点危险源,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及时关闭或按相应权限逐级上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及时关闭。
第十六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类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红色风险点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牵头开展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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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各类单位应按职责对风险点危险源发生的事故进行分析,查找事故规律,实施行业事故趋势预警和典型事故案例预警。
第十八条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按职责结合日常监管监察执法的情况,进行风险点危险源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分析,实施本行业隐患预警和典型违法案例预警。
第五章监督、考核
第十九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健全对本级政府各相关部门风险管控情况的常态化监督通报制度,不定期组织专家和工作人员,对各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责任部门管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及时通报反馈至相关单位。
第二十条发生下列情况的,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下级政府或同级部门实施挂牌督办:
(一)风险点危险源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二)行业风险点危险源管理工作明显滞后;
(三)区域风险点危险源管理工作明显滞后;
(四)风险点危险源企业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第二十一条全市各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按照风险点危险源管理的要求,负责实施风险管控工作的考核,提出考核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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