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器材的管理规定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警务装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警务工作效率,保障执法人员的人身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公安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使用的警用装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警用装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公正、合理、安全、便捷的原则,保证执法人员正常履行职责。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警用装备器材的领用、保管、使用、更新等管理制度,加强对警用装备器材的监督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使用。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执法人员的警用装备器材知识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技能和应变能力,确保他们正确使用警用装备器材。
第二章警用装备器材的领用与归还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执法人员的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和定期更换警用装备器材。
第七条执法人员领用警用装备器材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规定程序进行,必须经过领用手续的登记和确认,并签署保证材料的安全使用。
第八条执法人员如需使用警用装备器材,应当提前向单位报备,并经过上级主管机关的批准,方可领用使用。
第九条执法人员应当自觉爱护和合理使用警用装备器材,不得私自转借或私自擅自处置。
第十条执法人员在辞职、调动或者退休时,应当按照规定程序归还领用的警用装备器材,如有损坏、遗失的,应当照价赔偿。
第三章警用装备器材的保管与维修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划定专门的存储场所和仓库,设立专人负责警用装备器材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保管和使用登记应当做到实名制,包括领用人员、领用时间、归还时间等,以供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保管人应当做好警用装备器材的防火、防水、防腐蚀等工作,确保其质量和功能完好。
第十四条警用装备器材一经发现有非正常使用、大面积破损或失效的情况,保管人应当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待处理结果出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警用装备器材进行维修、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
第四章警用装备器材的更新与淘汰第十六条警用装备器材在达到使用寿命或性能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新,不得继续使用。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装备器材室的管理,提高装备器材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装备器材室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装备器材室管理工作应遵循“统一管理、规范操作、安全第一”的原则。
第四条装备器材室管理工作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他们应具备相关知识和技能,负责具体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装备器材室管理工作应加强对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装备器材的认识和使用技能。
第六条装备器材室应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装备器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装备器材室应定期组织对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障器材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第八条装备器材室应做好装备器材的台账管理和使用记录,及时定期报送相关报表,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九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以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装备器材的安全和保障人员的安全。
第十条装备器材室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专业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第二章装备器材室的管理第十一条装备器材室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二条装备器材室应规范操作流程,采用科学的方法,提高管理效率和节约成本。
第十三条装备器材室应统一管理入库和出库的流程,确保装备的使用和管理有序进行。
第十四条装备器材室应为员工提供专业的装备使用指导,确保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
第十五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健全的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的库存管理,避免库存过多或过少。
第十六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健全的器材损耗和报废管理制度,对损耗和报废的器材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处理。
第十七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定期检查和维护制度,对装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装备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第十八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健全的盘点制度,定期对装备进行盘点,确保台账和实际库存的一致性。
第十九条装备器材室应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和应急演练制度,以预防和应对各种突发情况,确保员工和装备的安全。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根据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下面是一些常见的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1. 警用装备器材的购买:警用装备器材的采购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通常需要经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2. 警用装备器材的发放:警用装备器材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登记,只有经过安全背景调查合格的警察才能获得警用装备器材。
3. 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警用装备器材必须按照规定用途进行使用,警察需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具备使用警用装备器材的能力。
4. 警用装备器材的维护和保养:警用装备器材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5. 警用装备器材的报废和处置:当警用装备器材达到使用寿命或无法继续使用时,需要进行报废和合规的处置,以确保安全环保。
6. 警用装备器材的监管:警用装备器材的管理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确保其使用符合法律法规和职责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警察在执行执法任务时能够安全、高效地使用警用装备器材,同时防止警用装备器材被滥用或用于非法活动。
请注意,上述规定仅为一般性概述,实际应遵循当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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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2023年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提高警务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确保社会治安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警用装备器材的分类第二条警用装备器材分为武器装备、防护装备和通信装备三类。
第三条武器装备是指用于日常执勤和特殊任务的枪支、弹药、爆破器材等物品。
第四条防护装备是指用于保护警察人员生命安全的防弹衣、防刺手套、防护头盔等物品。
第五条通信装备是指用于警务通信和信息传输的无线电设备、手持对讲机等物品。
第三章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原则第六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应坚持依法依规、科学有序、合理高效、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七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任务需要进行,不得私自擅自使用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科学配置和适度备用,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九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第十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应加强信息化管理,建立健全物资台账和使用记录,方便统计和查询。
第四章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责任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警用装备器材管理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
第十二条警察人员应当依法依规使用和管理警用装备器材,严禁私自私用或滥用。
第十三条警用装备器材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四条警用装备器材管理人员应当做好物资仓库和库房的管理,确保装备器材的安全保管。
第十五条警用装备器材使用中出现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应及时向上级汇报或提交,确保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第五章警用装备器材的保密工作第十六条警用装备器材涉及国家秘密和警务机密的,应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保护。
第十七条警察人员应做好保密意识教育,严禁私自泄露装备器材的相关信息和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保密工作由公安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
第六章警用装备器材的供应和采购第十九条警用装备器材的供应和采购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安排。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提高公安机关警务工作效率和便捷性,确保公民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公安机关应当积极采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警用装备器材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健全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各级组织和个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责任到人。
第五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警用装备器材的申领、分发、使用、保管和处置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加强对警用装备器材的维修保养和更新换代,保证其功能正常。
第二章申领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警用装备器材的种类和数量,并组织申领工作。
第八条公安机关申领警用装备器材,应当遵循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申领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九条公安机关申领警用装备器材,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填写相应的申领单据,明确用途和用期。
第十条公安机关申领警用装备器材,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申领警用装备器材,应当由主管领导审批,并按职责分工签字审查。
第三章分发第十二条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和警用装备器材的种类、数量,进行合理的分发。
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分发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按照程序进行,填写相应的分发单据,明确使用人和使用期限。
第十四条公安机关分发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将相关使用要求和注意事项告知使用人,并确保其了解和掌握。
第十五条公安机关分发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记录相关信息,建立台账,确保使用的透明性和便于查询。
第四章使用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按照规定和使用要求进行,杜绝滥用、私用和浪费。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根据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运用,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当注意保养和维修,确保装备的正常使用和寿命的延长。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二篇)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总则为规范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管理,维护警察执法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公共安全,提高警务水平,特制定本规定。
二、使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警用装备器材的公安机关、武警部队和其他相关执法部门。
三、使用原则1. 法定原则: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法律授权范围。
2. 安全原则: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注重安全,确保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3. 适度原则: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适度使用,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
4. 公平原则: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当事人,不得歧视或滥用职权。
四、使用程序1. 装备检查:执法人员在出警前应对所携带的警用装备器材进行检查,确保各项器材完好并且能正常使用。
如有损坏或故障,应及时报告并更换或维修。
2. 合理携带:执法人员在出警时应根据需要合理携带必要的警用装备器材,不得携带无关物品或非执法需要物品。
3. 使用权限: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必须具备相应的权限,未经授权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或借用他人的装备器材。
4. 使用记录: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时应做好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使用时间、地点、对象等相关信息,记录应及时填写并交由相关部门保存。
5. 维护保养:执法人员在使用警用装备器材后应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保持器材的良好状态,延长使用寿命。
五、使用规范1. 枪支使用1.1 执法人员在使用枪支进行执法时,应确保枪支的安全性能良好,不得使用损坏或故障的枪支。
1.2 执法人员携带枪支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确保枪支不被非法侵占或滥用。
1.3 执法人员在使用枪支时,应注意环境和目标,确保枪支使用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1.4 执法人员在使用枪支时应遵守枪支使用规程,不得滥用或过度使用枪支。
2. 防护装备使用2.1 执法人员在执行任务时应根据需要适当佩戴防护装备,确保自身的安全。
2.2 执法人员在佩戴防护装备时,应保证装备的完好性和适用性,如有损坏或失效应及时更换。
安全员装备器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安全管理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能够有效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安全管理员及其相关工作人员。
三、职责1. 安全管理部负责制定、修订和完善本制度,并监督执行。
2. 各部门负责人应支持安全管理员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安全管理员在履行职责时所需装备器材的完好、充足。
3. 安全管理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正确使用装备器材,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
四、装备器材配置1. 安全管理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需要,配备以下装备器材:(1)个人防护装备: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2)检查工具:检测仪器、检测设备、量具、标尺等。
(3)应急处置装备:灭火器、急救箱、警示标志、应急照明设备等。
(4)办公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手机等。
2. 各部门应按照实际需求,合理配置安全管理员所需装备器材。
五、装备器材管理1. 安全管理部负责对装备器材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和使用期限。
2. 装备器材应存放在指定场所,保持整洁、有序,防止丢失、损坏。
3. 安全管理员在使用装备器材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确保安全。
4. 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清洗、润滑等保养工作。
六、装备器材领用与归还1. 安全管理员因工作需要领用装备器材时,应填写《装备器材领用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向安全管理部领取。
2. 领用装备器材时,应检查其完好程度,如有损坏,应向安全管理部报告。
3. 使用完毕后,安全管理员应将装备器材清洁、保养好,并及时归还。
4. 领用、归还装备器材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
七、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管理员装备器材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管理部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八、奖惩1. 对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的管理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7篇)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一、装备器材由专人保管,科学管理,做到无丢失、无损坏、无锈蚀、无霉烂。
二、装备器材按规定领用,并及时登记入帐,做到帐物相符,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外借。
三、装备器材按类别、品种、规格配套存放、保管,做到保管柜架化,分类标签化,放置序列化。
四、定期检查核对、整理保养。
室内通风、干燥、整洁,装备器材放置有序,认真做好防盗、防火、防虫蛀工作。
五、严格交接制度,保管人员如有变动或者外出时,要认真办好移交手续,移交时,必须有交者、接者、领导三方到场。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二)保管制度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三、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
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是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三、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四、对学校教工借用器材,要履行登记手续,归还时要予以注销。
赔偿制度一、教育学生爱护体育器材、设备。
得体育器材使用不合理,体育器材造成损害者,要进行批评教育。
对有意破坏者,要根据损害成度进行赔偿。
二、借用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者,酌其程度予以一次性赔偿。
三、外借的体育器材丢失或损坏应照价赔偿,并进行登记加以说明。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三)保管制度一、建立器材管理明细账,做好账物相符。
二、根据器材的性能、形状分类,摆放整齐。
三、注意器材的通风及防火。
四、定期检查物品,对易耗物品及时办理注销、报修手续。
对丢失物品及时登记、报告工作。
借用制度一、体育课上借用器材需由任课教师开据“器材使用单”并注明日期、节次、器材、数量等。
二、课外活动学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归还是要检查数量和有无损害。
三、学校运动队借用器材要有记载,如有损坏或丢失,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赔偿,并有记录。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装备器材室管理制度范文一、概述本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装备器材室的管理,确保装备器材安全、便捷的提供给使用人员,并加强对装备器材的使用和保养管理。
通过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提高装备器材的利用率和管理效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装备器材的损坏、遗失和浪费。
二、管理目标1. 确保装备器材的安全和完好。
2. 提高装备器材的管理效能和利用率。
3. 加强对装备器材的保养和维护。
4. 减少装备器材的损耗和浪费。
三、管理责任1. 装备器材管理员负责制定并执行本管理制度。
2. 所有使用装备器材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四、装备器材的申请和借用1. 使用人员应提前向装备器材管理员提交装备器材申请表,并详细注明所需器材、用途、借用时间等。
2. 装备器材管理员收到申请后,审核申请内容是否符合规定,并根据装备器材的存量情况进行审批。
3. 审批通过的申请,装备器材管理员应安排使用人员到装备器材室领取所需器材。
4. 使用人员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及时归还装备器材,如需延期使用,应提前向装备器材管理员申请并获得批准。
5. 严禁随意调换和借用他人的装备器材,如有需要,应再次向装备器材管理员申请。
五、装备器材的使用和保养1. 使用人员在正常使用装备器材时,应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防止任何不当行为造成损坏。
2. 使用人员在使用完装备器材后,应进行清洁和消毒,并放回指定的存放位置。
3. 如果发现装备器材损坏或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装备器材管理员报告,并按要求进行处理和修复。
4. 禁止将装备器材带离工作场所或私自借给他人使用。
5. 定期对装备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装备器材的正常使用。
六、装备器材的存放和保管1. 装备器材管理员负责对装备器材进行分类、编号和存放,并制定相应的存放标识。
2. 所有使用人员在领取装备器材时应核对清单,并按要求签署借用协议。
3. 使用人员在使用完装备器材后,应将其放回指定位置,保证装备器材的及时归位。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4篇)
警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规定一、总则1. 为规范警用装备器材的使用,确保警察人员正常履行职责,有效维护社会治安,制定本规定。
二、装备器材的分类及使用权限1. 警用装备器材分为个人防护装备和作战装备两大类别。
2. 个人防护装备包括防弹衣、防弹头盔、防护眼镜等,仅限警察人员在执行任务时使用。
3. 作战装备包括制式手枪、步枪、装甲车辆等,仅限特定任务、特定警种的警察人员使用。
三、警用装备器材的管理和使用1. 警察人员须经过相关培训合格后,方可获得使用装备器材的权限。
2. 警察人员在执行任务前,需仔细检查装备器材的完好性和功能性,并进行记录备案。
3. 警察人员在使用装备器材时,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不得私自更改和调整装备器材。
4. 警察人员在使用装备器材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和安全规范,并随时保持警惕,确保人身安全。
四、装备器材的保养和维修1. 警察人员应当定期对装备器材进行保养和检修,确保其工作状态良好。
2. 如发现装备器材存在问题或损坏,需要立即报告上级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五、装备器材的存放和调配1. 装备器材应当有专门的存放场所,保证安全和易于管理。
2. 对于作战装备,应当按照任务需要和领导安排进行调配和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或私自保留。
六、装备器材的归还和报废1. 警察人员在任务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装备器材,并进行检查确认。
2. 对于已经报废的装备器材,应当进行安全销毁或者安排专门的储存。
七、装备器材的监督和检查1. 上级单位对装备器材的使用情况应当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合规合法。
2. 对于违反规定使用装备器材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对于特种警种和特定任务需要的装备器材使用,可参照本规定进行具体细则的制定和管理。
2. 本规定经相关部门批准后生效,并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警务活动。
九、监督和改进1. 各级警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装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加强对警察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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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部装备器材的管理规定
一、职责
1.1 保安部经理负责保安装备的发放和保管。
1.2 文员负责对各类装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
1.3 当班保安员负责当班时期各装备的维护和保管。
二、工作要求
2.1 保安装备包括:
1)对讲机及充电器; 2)手电;3)甩棍;4)单警腰带;5)车载电台;
6)急救包;7)防刺手套;8)催泪瓦斯;9)电警棍;10)巡更器。
2.2 对讲机的使用管理
2.2.1 保安各岗位配置一部对讲机,使用"4"频道。
2.2.2 对讲机只供当班保安员使用,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各岗位在交接班时检查仔细,发现异常有权拒绝交接,对讲机损坏未查出责任人时,由当班班长负责维修和赔偿。
2.2.3 内保对讲机充电2点以后由夜班专人负责集中充电,早6点前统一返还各岗位,以保证对讲机正常使用。
2.2.4 内保使用对讲机时一律戴耳麦,对讲机佩戴在单警腰带上,严禁随手乱放。
2.2.5 对讲机通话必须使用规范文明用语,禁止大声喧哗。
a)呼叫:"×××(部门/岗位)呼叫×××,请回答"。
b)回答:"×××收到,请讲"。
c)完毕:请回答"完毕"。
d)报告情况时应按人、地、时、事、历、因、果七字要素报告,报告时语言要简
练,发音要清楚干脆。
例如:"02,05呼叫,XX部位有一不明身份人员强行闯入,请指示。
"
e)呼叫程序规范:当有人在使用对讲机,且没有通话完毕时,其他人不得抢用。
2.3 电警棍、甩棍的使用管理
2.3.1 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甩棍在使用时严格按照使用规范使用,禁止击打嫌疑人要害部位(如头、胸、腹等),只限于使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为止。
2.3.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警棍、甩棍外出。
2.3.3 严禁用警棍、甩棍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如果发现立即开除保安队伍。
2.3.4 严禁私自动用警具恐吓或者伤人,违者发生后果责任人自负。
2.3.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3.6 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2.4手电
2.4.1 手电只限于值班人员在光线不清楚的条件下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
和使用;
2.4.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手电外出;
2.4.3 严禁用手电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如果发现立即开除保安队伍;2.4.4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4.5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2.5急救包
2.5.1 急救包只限于在遇到有人受伤的条件下使用,当班人员应掌握急救包的
使用要求;
2.5.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急救包外出;
2.5.3 严禁把急救包交给他人玩耍观看,如果发现立即开除保安队伍;
2.5.4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包内物品,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2.5.5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2.6 防刺手套、催泪瓦斯
2.6.1 防刺手套只供保安员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使用,催泪瓦斯只限在保安人员
或受保护对象受到人身攻击或受到非法侵害时使用,非当班人员严禁佩戴和使用。
2.6.2 严禁提供给他人使用,未经保安部主管批准,严禁携带防刺手套、催泪瓦斯
外出。
2.6.3 严禁用防刺手套、催泪瓦斯嬉戏打闹或交给他人玩耍,如果发现立即开除
保安队伍。
2.6.4 严禁私自动用催泪瓦斯恐吓或者伤人,违者发生后果责任人自负。
2.6.5 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6.6 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2.7单警腰带
2.7.1保安人员在执勤时应按规范佩戴单警腰带,其他时间不得佩戴;
2.7.2佩戴时不得出现卡扣斜歪,肩带不正、松垮等现象;
2.7.3交接班时要做好交接验收,对单警腰带内所配备的器材要逐一清点,并验
明状态,发现问题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2.7.4 当班人员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使用和维护,如损坏按价赔偿。
以上规定每位队员在阅读后签字确认,如有违反第一次批评纠正,第二次罚款50元,第三次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达三次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或影响极坏的,予以开除,开除人员扣发当月工资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