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19•【字号】辽市政办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市政办发〔2019〕2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辽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19日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印发辽阳市促进民营经济创新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辽市政发〔2018〕25号),推动我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有关规定和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市政府设立辽阳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用于本政策的支持与奖励,鼓励全市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市财政设立1亿元民营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奖补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符合辽市政发〔2018〕25号文件奖补条件的辽阳市域内民营企业。
二、鼓励民间资本设立产业发展基金。
支持围绕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材深加工,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等设立基金,政府可按照不超过20%参股。
〔牵头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一)申报条件。
围绕芳烃及精细化工、工业铝材深加工,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新能源、园区基础设施等由我市民间资本设立的1亿元以上且已正常运行半年以上的产业发展基金。
(二)申报资料1.基金发起人提供《基金设立方案》;2.基金运行情况报告及有关材料;3.有关县(市)区政府出具《推荐函》。
(三)工作流程。
由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申报,经各县(市)区政府同意后加盖公章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大政发〔2020〕18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9〕2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强化稳就业举措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6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政策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辽政发〔2020〕9号)要求,积极推进稳就业工作,完成保居民就业任务,确保就业大局总体稳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现就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一)发展产业带动就业。
实施重大产业就业影响评估,明确重要产业规划带动就业目标,优先投资就业带动能力强、有利于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产业。
调整基础设施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港口、沿海及内河航运项目由25%调整为20%;公路、铁路、城建、生态环保等领域补短板基础设施项目,可在20%基础上视条件下调不超过5%.项目单位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稳步推进。
全力推动重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带动上下游制造业、服务业市场需求,促进用工就业保持稳定。
2020年重点做好地铁5号线、13号线一期、北站综合交通枢纽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地铁4号线、1号线三期、大连新机场等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
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支持城市停车场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6]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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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6〕11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大连市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23日大连市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激发大众创业热情(一)规范工商登记管理。
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前置审批指导目录》,实施目录动态管理,规范登记程序和经营范围核定。
试行简易注销程序,落实《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按照规定对个体工商户、未开业企业、无债权债务企业试行简易注销程序,方便办理退出市场登记。
(市工商局负责)(二)支持企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
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限制。
将“一照多址”经营场所备案使用范围,从注册地县域扩大到市域范围。
(市工商局负责)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三)严格规范涉企检查。
除依法抽查外,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的一般性检查,要按照《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的实施意见》(大政办发〔2015〕42号)履行审批手续。
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涉企检查。
(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负责)(四)鼓励生产性企业大力发展“互联网+”.培育建设具有良好发展潜力和市场前景的行业性、区域性、专业性大型电子商务平台。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0•【字号】大政发〔2021〕1号•【施行日期】2021.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0日大连市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的批复》(国函〔2020〕111号)精神,推动大连市服务贸易开放创新,促进对外贸易结构优化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商务部《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构建新发展格局,充分注重首创性与差异性探索,坚持改革先行、开放先行、创新先行,激发市场活力,打造服务贸易发展高地,充分发挥服务贸易对稳外贸、稳外资的支撑作用,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提升开放型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实现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放宽服务领域投资准入,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创新和优化服务贸易管理体制、监管机制,有序推进服务业开放,构建具有竞争力的国际化、自由化、便利化服务贸易营商环境。
2.坚持市场配置、政府引导。
发挥市场在服务贸易领域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加快推进以各类市场主体为核心的全球化人才、资金、技术等创新要素的引导和聚集,强化政府在服务贸易领域规划协调、政策支持的引导作用,用好用足辽宁自贸试验区大连片区、中日(大连)地方合作发展示范区等制度创新、先行先试政策优势,主动融入和服务“一带一路”和东北亚区域国际服务贸易合作市场,构建方向明确、竞争有力、基础雄厚的现代化开放型服务经济体系。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

精细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4—2027年)精细化学品和化工新材料(以下统称精细化工)是推动石化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引擎,关乎重要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绿色低碳发展、民生福祉改善。
为贯彻国家有关规划重点任务,引导精细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发挥石化化工产业基础雄厚、市场规模超大和应用场景丰富等优势,将大力发展精细化工作为产业延链补链强链、转型升级的主攻方向,坚持需求牵引和创新驱动,以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培育发展新动能,以提高绿色安全水平筑牢发展根基,以集约化布局增强发展韧性,聚焦做好重点产品、做精重点技术、做强重点企业、做优重点园区,打造高效绿色安全融合的精细化工产业体系,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制造强国提供坚实物质技术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27年,石化化工产业精细化延伸取得积极进展。
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攻克一批关键产品,对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保障能力进煤焦油中环烷煌、含氧化合物、芳煌等高值组分的综合利用,发展特种油品、高端碳材料、橡胶助剂以及农药、染料、医药中间体。
3.盐(矿)化工行业.重点加强氟、硅、磷等矿产资源的高值利用,发展超净高纯氢氟酸,特种含氟单体,第四代含氟制冷剂等含氟化学品,高品质氟树脂、高性能氟榛胶等含氟新材料;新型有机硅单体以及高性能硅油、硅橡皎、硅树脂等先进硅材料;磷系新能源材料,高性能含礴阻燃剂、增塑剂、净水剂、医药农药中间体、黑磷基材料等高附加值含磷化学品。
4.生物化工行业。
重点打造基于大宗农作物秸秆及剩余物等非粮生物质资源利用的生物基材料体系,强化与石化、煤化工、盐(矿)化工等产业耦合,发展乳酸、1,3-丙二薛、丙烯酸、丁二酸、反式乌头酸、戊二胺、灰喃等生物基化学品,聚乳酸、聚敷酯、聚哄喃二甲酸乙二薛酯、聚碳酸的、尼龙、特种橡胶等生物基聚合物等,形成对现有化石基材料的有效补充。
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

辽宁省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推进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以下简称《行动指南》)要求,全面促进服务型制造在我省制造业企业中快速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国制造2025》总体部署要求,抢抓制造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新机遇,顺应“互联网+”发展趋势,把发展服务型制造作为制造强省的重要途径,结合辽宁制造业发展实际,在强化“制造”的基础上,不断增加服务要素在制造业投入和产出中的比重,从以加工组装为主向“制造+服务”转型,从单纯出售产品向出售“产品+服务”转变,延伸和提升企业价值链,推动全省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辽宁工业经济的振兴。
二、基本原则强化制造,提升服务。
牢牢把握强化制造业核心竞争力这一关键,通过创新优化生产组织形式、运营管理方式和商业发展模式,增加服务创新衍生价值,促进制造业技术能力的创新和升级,实现服务和制造融合发展。
因企施策,不断创新。
以企业为主导,引导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市场环境及资源禀赋特点,选择实施适合发展的服务型制造模式;指导企业提高对服务型制造的理解和应用,鼓励并支持企业自主实践,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
修炼内功,善借外力。
鼓励企业积极提高内部服务意识和能力;同时,充分利用外部资源,在研发设计、能源管理、物流储运、信息支持财务管理等领域,广泛采用服务外包,树立专业化、精细化管理理念,提高运营效率,降低综合成本。
重点示范,整体推进。
坚持问题导向和发展导向,在重点领域和地区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以点带面,全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形成合力,引领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经过三年努力(2016-2018年),创新设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国家产业政策【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8]35号【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8.04.02【实施日期】2018.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3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4月2日大连市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的通知》(国办发〔2017〕90号)精神,为推进制造强市建设,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探索我市实体经济特别是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新路径、新模式,组织好“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创建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是立国之本、兴国之器、强国之基,是地区核心竞争力的根本体现。
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探索制造业转型升级新路径,以建设制造强市为目标,以制造业为主战场,下大气力振兴实体经济,将我市打造为“中国制造2025”国家级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一)推进制造强市建设。
加强统筹协调,推进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科学谋划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扎实推进智能制造、工业强基、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质量品牌提升、绿色制造、高端装备创新等重点工程。
(二)强化纵向联动与横向协同。
充分调动各方面资源,集聚各类要素,集中力量振兴我市制造业。
全市各相关部门与国家、省相关工作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争取政策资源支持,制定支持制造业发展的针对性政策措施。
全市各地区要把制造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积极参与示范区建设,打造“中国制造2025”标志性成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4.26•【文号】•【施行日期】2016.04.26•【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振兴东北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若干意见(2016年4月26日)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世纪作出的重大决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推进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关键时期。
为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贯彻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实现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现提出如下意见。
本意见主要针对东北地区,全国其他老工业基地参照执行。
一、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一)面临形势。
党中央、国务院对东北地区发展历来高度重视,2003年作出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采取一系列支持、帮助、推动振兴发展的专门措施。
10多年来,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取得明显成效和阶段性成果,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结构调整扎实推进,国有企业竞争力增强,重大装备研制走在全国前列,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社会事业蓬勃发展,民生有了明显改善。
实践证明,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东北老工业基地实现全面振兴的前景是广阔的。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纷繁复杂,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东北地区经济下行压力增大,部分行业和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体制机制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显现,经济增长新动力不足和旧动力减弱的结构性矛盾突出,发展面临新的困难和挑战,主要是:市场化程度不高,国有企业活力仍然不足,民营经济发展不充分;科技与经济发展融合不够,偏资源型、传统型、重化工型的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不适应市场变化,新兴产业发展偏慢;资源枯竭、产业衰退、结构单一地区(城市)转型面临较多困难,社会保障和民生压力较大;思想观念不够解放,基层地方党委和政府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的适应引领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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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计划
(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发展服务型制造专项行动指南》,促进我市制造业由生产型制造向服务型制造转变,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刻把握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制造强国战略新要求和全球科技革命新机遇,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中国制造2025大连行动计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以制造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营造融合发展生态,增强支撑保障能力。
支持企业聚焦核心业务和产品,加快服务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延伸和提升价值链。
推动服务型制造向专业化、协同化、智能化方向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打造大连制造新优势。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尊重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支持企业把握服务型制造发展趋势,勇于创新,加快转型,增强市场竞争能力。
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完善政策措施,合理有序引导,增强公共服务供给,优化服务型制造发展环境。
(二)创新驱动,融合发展。
通过科技、制度等创新,激发企业发展服务型制造的活力和潜力。
拓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在创新服务方面的应用,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
促进制造业与服务业资源整合、运营协同,以服务提升带动制造能力和制造水平提升。
(三)立足行业,突出特色。
支持企业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行业竞争优势,因地、因业自主实践并创新发展服务型制造模式,不断优化组织结构,推动管理创新,探索发展路径。
鼓励优势制造业企业“裂变”专业优势,通过业务流程再造,提供社会化和专业化服务。
(四)重点示范,整体推进。
在重点领域和地区围绕企业、项目、平台,多层次开展试点示范和宣传推广。
以点带面,全面发力,着力完善政策、搭建平台、制定标准、培育人才,形成合力,引领全面协同发展。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认定10家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实施20个服务型制造示范项目,建设10个有示范效应的服务型制造公共服务平台,争创省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示范项目和示范平台。
全市制造业创新设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网络化服务支撑能力进一步拓展,制造业与服务业融合发展格局进一步深化,制造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对企业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进一步加大,基本形成与制造强市战略进程相适应的服务型制造发展格局。
四、重点任务
在全市制造业企业中开展服务型制造“四大行动”,重点推进“十项任务”。
(一)设计服务提升行动
1.推动创新设计发展。
在传统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建设贯穿产业链的研发设计服务体系。
支持创新设计集聚发展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设计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进创新设计在产品、系统、工艺流程和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强化创新设计对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等行业的服务支撑。
引导制造业企业建立工业设计中心,加大对设计的投入和应用,带动产学研用协同创新。
推进制造企业和工业设计企业合作,扩大工业设计服务市场。
在进一步做好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工作的基础上,培育和推荐省级、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组织和推荐企业参与中国优秀工业设计奖活动,促进创新设计领域开展培训、交流与合作,提升大连工业设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推广定制化服务。
鼓励日用消费品、纺织服装、家居建材、电子终端、机械装备和汽车等制造业企业,通过客户体验中心、在线设计中心和大数据挖掘等方式,采集分析客户需求信息,增强定制设计和用户参与设计能力。
加快零件标准化、部件模块化和产品个性化重组,推进生产制造关键环节组织调整和柔性化改造,形成对消费需求具有动态感知能力的设计、制造和服务新模式。
支持开展大批量定制服务。
支持社会中介组织、产业园区和互联网企业搭建信息采集服务平台,健全数据共享和协同制造机制,为制造业企业开展定制化服务提供应用支持和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