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

合集下载

条据书信 会计变更证明

条据书信 会计变更证明

会计变更证明财务人员变更证明我公司由于人员变动,前任会计陈xx已辞职,现由新会计李xx负责接管我公司会计工作,特此证明!xx有限公司xx.06.13附:1.新会计李xx电话号码:0000000002.税号:00000000000000篇二:《财务章变更证明》关于更换财务章证明我公司财务专用章由于使用已久,加上平时使用频繁,磨损严重,现公司需要更换新的财务专用章。

南京双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年11月20日篇三:《会计证调转单位的工作证明模板》证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

现已经在我单位从事财务工作,因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调转到省(市/区/县)财政局。

请予以办理,为谢!单位地址: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日期:(加盖单位公章)篇四:《会计证调转证明》会计证调转证明会计证调转证明1、劳动合同就可以了,那个就是证明。

劳动合同上会有职务名称的。

2、不一定,可以调到户口所在地,如果不调到户口所在地,也不从事会计工作,要办理变更手续。

就是说明不从事会计工作,但是不转移管理机构,没有什么意义。

一、会计证申请首先要确保基储法规和电算化都考试通过:1、领取基础法规和电算化两个合格证;2、到财局要一份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两份),或者网上申请也可以;3、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上网申请办理日期;4、到了办理日期需要准备:1.身份证2.毕业证3.两个合格证这些都是复印件和原件都要;小一寸照片5张左右,要红底或者蓝底的照片,不要用打印的照片;5、财局核对完毕没有问题会给你一个回执,凭回执一个月后领取会计证。

二、会计证调转(广州为例,其他省份可以参考)首先你要确定在哪里上班,比如在A地考的会计证,B地上班:1、在B地开工作证明;2、拿工作证明到A地财局填写调转申请表,A地财局审核没有问题给你盖章;{会计变更证明}.3、带盖章的调转申请表去B地财局注册就完成了调转手续。

{会计变更证明}.注:会计证也叫会计上岗证,也叫会计证从业资格证,都是指的一个证;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基础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会计行政职务、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等发生变更时,应填制《宁波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单位加盖公章后,携带变更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户籍证明、毕业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单位聘书或任命文件、相关证明等),到原办理发证(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

从业人员登记表

从业人员登记表
洋酒:好□一般□差□
唱歌
通俗:好□一般□差□
流行:好□一般□差□
民族::好□一般□差□




起止年月
所在单位
离职原因






备注
特别声明:以上所填内容属实,如与事实不符,登记人自行负责
介绍人
登记人
以下由本公司填写
面试情况
仪容仪表
可□良□优□
岗位级别
部门经理意见
副总经理审批
上岗日期
年月日
从业人员登记表
报名日期:年月日组别:工号:
姓名
艺名
性别
民族
照片
籍贯
身份证号
婚否
出生日期
身高
体重
学历
户籍地址
常用手机号码
现住地址
紧急联系号码
QQ号及昵称
暂住证号码
语言能力
普通话:良□一般□略懂□
英语:良□一般□略懂□
本地话:良□一般□略懂□
韩日语:良□一般□略懂□
酒量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第一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说明换发新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说明一、换证范围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方可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一)持有即墨市财政局颁发的有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发证日期在2008年12月31日前(包括31日);(三)已完成个人基本信息采集;(四)已完成年度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分)。

二、办理流程1、符合换证条件的持证人员,本人完整填写《青岛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登记表》),并由单位审核盖章。

办理需要证件:《登记表》二份(正反面打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一张,到财政所(电话:*************)办理换证手续。

旧证统一收回销毁。

2、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发生变化的(如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在岗情况等),换证时,应同时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信息变更。

(1).学历发生变化的,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发生变化的,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换证截止日期为2014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如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持证人自行承担。

第二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换证须知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1日一、会计证有效期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会计证)自发证之日起6年内有效。

2008年之前发放的旧版会计证有效期自2008年、2009年换证之日起计算,2008年之后发放的会计证有效期自发证之日起计算,办理换证后的会计证有效期自证书记载的换证之日起计算。

二、换证时间(一)会计证到期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本条第(二)项特殊情况除外。

(二)因旧版会计证样式自2019年7月1日起作废。

在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3月1日期间发放的旧版有效会计证应于2019年6月30日前6个月内办理换证。

三、换证条件(一)持证人员所持证书为我省各级会计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会计证。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9.04.04•【字号】沪财会〔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4.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关于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财会〔2019〕20号各区财政局、市财政监督局:为加强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管理,强化会计人员诚信建设,有序建立会计人员信用档案,根据财政部《会计人员管理办法》(财会〔2018〕33号)、《关于加强会计人员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8〕9号)、《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财会〔2018〕10号)和《关于做好省级会计人员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上报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18〕28号)的相关要求,现就开展本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和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对象是在本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中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等会计工作的人员以及持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非在岗人员(以下统称“会计人员”)。

从事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的人员,具体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采集内容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内容包括:基础信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继续教育信息、高端会计人才信息、信用信息和调转信息。

(一)基础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姓名、性别、有效身份证件、本人电子照片、学历(学位)等与个人相关的信息。

(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包括会计人员取得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相关信息。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正文:----------------------------------------------------------------------------------------------------------------------------------------------------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人员基本信息的公告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采集全国会计从业人员基本信息的通知》(财办会[2010]18号)精神,补充完善会计从业人员信息,夯实基本信息数据库,推动会计人员管理信息化进程,本市决定补充采集部分会计从业人员(简称持证人员)的基本信息。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采集对象本次补充采集仅涉及以下四类持证人员:1.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和外国护照的;2.最高学位是“硕士”或“博士”的;3.在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时未提交电子照片或提交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被采集的;4.未参加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的。

二、采集时间本次信息补充采集工作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0年11月30日结束。

三、采集要求(一)采集对象应按照会计从业资格所属关系,在规定时间内向相关财政部门提交相关个人资料,具体包括:1.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和外国护照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用于核对;2.最高学位是“硕士”或“博士”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原件用于核对;3.在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时未提交电子照片或提交的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而未被采集的持证人员,应提交格式为JPG、以有效身份证件号为文件名、文件大小不超过10K的个人电子照片;4.未参加本市2007年信息复核的持证人员,应提交《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该表可向相关财政部门免费索取)和电子照片(要求同3)。

(二)逾期未提交相关个人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将影响采集对象本人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持证人员承担。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

上海市会计人员信息登记表
1.有效身份证件
2.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明
3.……
承诺书
本人承诺:本人所填报的所有信息真实完整,并对所填 报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
承诺人:
承诺时间:
非全日制最高学位
非全日制学历 (学位)授予院校
非全日制学历 (学位)毕业时间
非全日制学历 (学位)所学专业
单位信息
是否在岗
现从事会计工作岗位
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பைடு நூலகம்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单位邮编
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其他信息
是否注册会计师
是否资产评估师
是否税务师
会计行政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时间
专业技术资格信息
资格类型 资格级别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证号或批文号
发证批准单位
高端会计 会计领军 会计领军 人才类别 人才级别 人才类别
高端会计人才信息
期次
入选年度
培养状态
毕业年度
附件(*为必传附件) 上传的附件包括: (1)有效身份证件*(持居民身份证的,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持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需上传相 应有效身份证件); (2)工作单位证明或学生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上传统一模版并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同时在附件 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传企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没有工作单位且非在校生的, 上传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本市在校学生,上传学生证明); (3)学历学位证书 ; (4)填写“首次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需上传相关首次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材料(持有会计从业资格 证书的,上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上传人事档案材料或有本人签名盖章 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表等); (5)其他涉及证书的,需上传相应证书或批文至相应的附件类型选项中。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

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办事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的申请与办理。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事项代码:5162分项名称:新办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变更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备案信息;注销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

三、办理依据1.《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7号)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具体审批机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确定。

2.《上海市代理记账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38号)第三条:申请设立除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代理记账机构,应当经机构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批准,并领取由财政部统一印制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及权限上海市崇明县财政局负责本县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格审批管理。

(二)审批内容会计代理记账机构执业资质(三)法律效力经审批同意的可以开立代理记账机构,可从事代理记账业务。

(四)审批对象在本县进行税务登记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机构五、审批条件(一)准予批准的条件:1.须有3名以上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2.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规范和财务会计管理制度。

(二)不予批准的情形:不满足法定设立条件的不予批准六、审批数量无审批数量限制。

七、申请材料(一)形式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并按照规定顺序排列;2.有申请表格的应当填写得清楚、完整;3.需附电子材料的应当与纸质材料一致;4.有申请人或单位的落款、签字和盖章。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新办:《代理记账许可证登记表》八、审批期限(一)受理期限申请事项属于本机关审批范围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申请。

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

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

是否在岗 0.否 1.是 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 11.其他
会计行政职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9.其他 99.无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年 月 单位邮编
是否注册税务师 单位电话
0.否 1.是
工作单位全称(盖章)
单位地址
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单位统一代码(技监局核发)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1.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32.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
41.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 42.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
发证批准单位
会计电算化证 会计电算化证号
1.初 2.中 3.无
珠算等级
1.普一级以上 2.普一 3.普二 4.普三 5.普四 6.普五 7.普五级以下 9.无
证号
发证单位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作时间
年 月 日 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号
0.否 1.是
是否注册资产评估师 0.否1.是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 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6.理财学 99.其它 0.无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1.会计类 2.经济类 3.审计类 4.统计类 5.其他 99.无
取得时间
年 月日
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1.初级 2.中级 3.高级 4.正高级 99.无
证书号或批文号
取得方式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9.无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5.正高级会计师 6.其他 7.无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上海市会计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登记表(变更)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民族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1比1) 政治面貌 所属国家或地区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有效身份证件号 家庭地址 家庭电话 全日制最高学历 全日制最高学位 全日制学历毕业院校 家庭邮编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8.硕士研究生 9.博士研究生 99.无学历 手机 电子邮箱 非全日制最高学历 1.初中及以下 2.高中 3.中专 4.大专 5.本科 8.硕士研究生 9.博士研究生 99.无学历 5.学士 6.双学士 8.硕士 9.博 99.无 1.男 2.女 年 月 日 汉 1.中共党员 2.团员 3.民主党派 4.群众 1.中国(内地) 2.港 、澳、台 3.外国 一寸彩色报名照 (粘贴处)
1.评审 2.考试 3.考评 9.无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 首次从业资格证书发证机关 开始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会计证编号
会计证发证机关 会计证发证时间 从事会计工作岗位:1.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2.出纳 3.稽核 4.资本、基金核算 5.收入、支 是否在岗 0.否 1.是 出、债权、债务核算 6.工资、成本费用、财务成果核算 7.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 8.总账 9.财务会计报告编制 10.会计机构内档案管理 11.其他 会计行政职务 1.一般会计人员 2.会计主管人员 3.会计机构负责人 4.总会计师、财务总监 9.其他 99.无 1.会计员 2.助理会计师 3.会计师 4.高级会计师 会计专业技术职务 聘任时间 年 月 日 5.正高级会计师 6.其他 7.无 高端人才类型 1.全国领军人才 2.区域或行业性拔尖(领军)人才 99.无 取得时间 年 月 日
本人承诺上述变更事项为本人真实意愿提出,并承诺对所填报内容及提供的 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1.身份证 2.军人证 3.护照 9.其他
5.学士6.双学士8.硕士9.博士99.无 非全日制最高学位
非全日制学历 (学位)授予院校 非全日制学历 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 年 月 日 (学位)毕业时间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 1.会计学 2.会计电算化 3.注册会计师 非全日制学历 全日制学历所学专业 师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专门化 4.审计 5.财务管理 (学位)所学专业 6.理财学 99.其它 0.无 6.理财学 99.其它 0.无 专业技术资格类型 专业技术资格级别 取得方式 会计电算化证 会计电算化证号 发证单位 发证时间 是否注册会计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全称(盖章) 企业税务登记证号 工作单位经济类型 年 0.否 月 1.是 日 1.会计类 2.经济类 3.审计类 4.统计类 5.其他 99.无 1.初级 1.初 2.中 2.中级 3.无 3.高级 4.正高级 99.无 发证批准单位 珠算等级 发证单位 财务总监培训结业证书号 是否注册资产评估师 0.否1.是 单位邮编 单位地址 单位统一代码(技监局核发) 1.行政单位 2.事业单位 31.上市公司-国有控股 32.上市公司-非国有控股 41.非上市公司(企业)-国有公司(企业) 42.非上市公司(企业)-非国有公司(企业) 5.农村经济组织 6.民间非营利组织 99.其他组织 00.无 现所在地行政区划 首次发证日期 年 月 日 换证(年检)时间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1.普一级以上 2.普一 3.普二 4.普三 5.普四 6.普五 7.普五级以下 9.无 发证时间 是否注册税务师 单位电话 证号 年 0.否 月 1.是 日 取得时间 证书号或批文号 年 月 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