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外人员劳务报酬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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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临时聘用人员(含非返聘退休人员)领款表2019版

校外临时聘用人员(含非返聘退休人员)领款表2019版
2、发放标准:1000元/场 3、本校非返聘退休人员请在“工作单位”栏标注“本校退休”
经手人:
分管审签人(仅教学单位填写):经费负责人:项目编号:
民族大学
审劳务费(校外临时聘用人员)
国籍(外籍 人员填写)
出生年月 (外籍人员
填写)
制表单位(加盖公章):
序 号
工作单位
姓名
1
西南民族大学
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评审劳务费(校外临时聘用人员)
单位:元
场次
应发金额 个人所得税 实发金额 领款人签名
银行卡号
开户银行具体信 息
身份证号码或护照号
2
3
4
5
合计
备注:1、同一发放事项请填在一张表上(可自行增加行数),发放5人以上先仅携电子档来财务处打印表格并压盘,再签字报销。 发放5人以下可自行打印表格签字报账,同时请给报账审核人员提供电子档

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

校外人员劳务费发放表

劳务费发放表
院长审批: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故必需提供应税劳务人员的身份,以便计财及时申报。

2、根据上级和财政有关文件要求,劳务费签收人需由本人签收,不能代签。

备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在纳税期内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故必需提供应税劳务人员的身份,以便计财及时申报。

2、根据上级和财政有关文件要求,劳务费签收人需由本人签收,不能代签。

制表人:
的身份证号,请将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开户行发送至邮箱
的身份证号,请将身份证号及银行卡号、开户行发送至邮箱。

海南师范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海南师范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海南师范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单位(公章):金额单位:元日期:年月日序



标准及
天数(次数)
应发
金额


实发
金额
签名开户银行及账号工作单位及职称
开户银行工作单位
账号职称
开户银行工作单位
账号职称
开户银行工作单位
账号职称
开户银行工作单位
账号职称
开户银行工作单位
账号职称
合计
温馨提示:
1、报销请提供清单:□①经费报销单□②发票验真单□③发票□④发票确认单□⑤身份证复印件□⑥其他相关资料,
并按顺序排列;
2、依海南省相关文件规定,截止6月30日项目支出须达到60%,截止10月31日项目支出须达到80%。

单位负责人:经办人:联系电话:………………………………………………………………………………………………。

劳务费发放说明-样本

劳务费发放说明-样本

劳务费发放说明-样本
劳务费发放说明(试用样本)
因研究课题需要,本课题组聘用______名学生(校外人员)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方面的劳务,时间从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计_____天。

项目负责人:
20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备注:①此表适用于学生助研费、校外人员劳务费
②研究生助研费,依照江海大【2019】84号文,无须另附说明
③如果劳务的时间或内容不同,可填写多张发放说明
友情提醒:在给学生发放劳务报酬时,要根据学生提供劳务情况和约定报酬标准准确计算,并告知学生报酬计算依据、标准及其报酬总额;除此之外,还需给学生讲清楚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年内预缴、年终清算的有关事宜。

南京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南京大学劳务费发放表

南京大学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申领表
备注:1、校外人员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4000元以下应缴个税=(发放金额-800)×20%;4000元以上可访问财务处主页选择“税款计算”栏“劳务报酬纳税计算”在网上自动计算。

2、原则上应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对于特殊情况发放现金的,需本人签收;仍需在网上进行收入申报。

3、发放需严格按照《南京大学劳务酬金发放管理办法》及《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4、所有栏目必填;课题负责人对经费使用的合法、真实、有效承担经济、法律责任,院系领导对经费使用承担监督和管理责任。

AA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一览表

AA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一览表
发放金额按具体工作量确定。
注:1.各类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讲学类和评审类活动,劳务费发放按职务级别执行:厅级以上职务人员参照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标
准;厅级职务人员参照正高职称人员标准;处级及以下职务人员参照副高职称人员标准;如其也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且标准高于职
务级别标准按专业技术职称标准执行。
2.外籍专家、企业专家、行业专家参照副高或正高职称人员标准支付相关费用。
4.其他人员:900-1500元/人/天。
1.以会议形式和现场访谈或者勘察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活动时间在半天的按标准的60%执行;不超过两天的按标准执行;超过两天的第一、二天按标准执行,第三天及以后按标准的50%执行。
2.以通讯形式组织的专家咨询费按次计算,每次按标准的20-50%执行。
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费(含论证、验收)
AA学院校外专家劳务费发放标准一览表
项目名称
发放标准(税后)
备 注
讲学类
1.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学时一般不超过1500元;
2.正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1000元;
3.副高职称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500元;
4.其他人员:每学时最高不超过200元。
1.讲课费按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每半天最多按4学时计算,每天最多按12学时计算。
担任组长的,可另增加不超过200元的劳务报酬。
面试费、阅卷费、答辩费
500元/人/半天
1.担任组长的,可另增加不超过200元的劳务报酬。
2.特殊情况经校长书面批准,劳务费标准可提高至1000元/人/半天。
各类国家级考试、省级考试巡考费
400-1000元/人/次。
其他类型劳务费
100-400元/人/半天。
其他各类项目评审费

校外人员酬金发放清单

校外人员酬金发放清单

附件5
校外人员酬金发放清单
单位:元
注:
1、酬金摘要:请注明酬金发放类型、发放名目。

例如:兼课酬金、稿酬等;
2、身份识别号:外籍人员为护照号,校外人员为身份证号;
3、外籍人员:有正式聘用合同的外籍人员首次发放酬金,请先至一楼会计科审核备案后,再将酬金表交至酬金窗口;
4、专家咨询费:需要会议通知原件,项目预算,酬金发放清单原件(须专家本人签字确认),学院分管科研副院长签字。

横向课题发放专家咨询费,若无预算;
将按照科研劳务费形式发放。

5、校外5人及5人以下发放酬金须网上预约,5人及5人以上请附加电子EXCEL表格以U盘或邮件方式交至酬金窗口;
6、发放标准参照南京本地区同类人员酬金支付标准;
7、校外人员、外籍人员需至人事处(四牌楼五四楼213,九龙湖行政楼433)审核签章;
8、发放校内人员(在职、退休、临时工)酬金请通过信息门户财务数据上报形式上传酬金,无需填写此表
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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