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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引言:教师是社会培养下一代的重要力量,他们肩负着传道授业解惑的使命。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教师在职业生涯中不可避免地会涉及违纪违规行为。

有效的教师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是保障教育公平和教师职业道德的重要保障。

一、概述教师违纪违规行为教师违纪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违反教育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准则;有擅自请假、旷课、迟到早退等违背工作纪律的行为;使用不当教学方法或涉及学生身心健康的有害行为等。

二、规范流程对于发现教师违纪违规行为的情况,学校应建立相应的处理流程。

第一步是严谨的调查取证,确保掌握准确的事实依据;第二步是对教师进行面对面的约谈,了解其行为背后的原因以及是否存在犯罪行为;第三步是根据调查结果,对教师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三、警示教育对于教师的轻微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警示教育的方式。

警示教育旨在通过引导教师反思和认识错误,并进行相应的心理辅导,以避免类似行为再次发生。

警示教育的目的是提醒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

四、口头批评对于一般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进行口头批评。

口头批评是指学校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对教师的错误行为进行批评,并告诉其不再犯同样的错误。

口头批评不会对教师的个人声誉造成太大影响,但能有效地警示其规范行为。

五、书面警告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可以发给教师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应明确指出教师存在的问题和行为后果,要求其改正,并告知若再次发生类似行为,将会采取更严厉的处理措施。

六、停职处理对于情节严重的违纪违规行为,学校可以进行停职处理。

停职期间,教师将暂时失去工作岗位,接受学校的监督和教育。

停职处理可以为教师提供反思和改正的机会,同时向其他教师明确了处理违规行为的决心。

七、记录违规行为教师的违纪违规行为应及时记录并保留在教师个人档案中。

这不仅便于学校了解教师的职业纪律情况,也为未来可能出现的类似情况提供参考。

八、教师自律与自查教师是自己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应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纪律,并进行自我检查和反思。

教师违法违纪处理办法

教师违法违纪处理办法

教师违法违纪处理办法引言:教师作为社会的中坚力量,在培养学生的同时也肩负起了一定的社会责任。

然而,在教育界,偶尔也会发生教师违法违纪的情况。

为了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教师违法违纪行为必须得到适当的处理。

本文将探讨教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办法,以期加强教育行业的管理,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违法违纪行为的定义违法违纪行为是教师以违反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行为为特征的行为。

违法违纪行为包括教学质量不合格、违规办学、违规增加学生课时、虚构考试成绩等。

二、教师违法违纪惩戒措施对于教师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管理部门需要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常见的惩戒措施包括行政警告、罚款、停职留职、开除教职等。

具体的惩戒措施应该根据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来确定,以实现惩戒目的为主。

三、惩戒应符合法治原则教师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理应符合法治原则,遵循正当程序和法律的规定。

教育管理部门不能随意对教师实施惩戒,必须在依法的前提下进行合理的处罚。

四、重视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管理除了依法对教师进行惩戒外,还应该重视违法违纪行为的预防和管理。

教育管理部门需要建立完善的管理机制,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

五、建立追责机制为了更加有效地处理教师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管理部门应建立起追责机制。

通过明确追责主体和程序,能够更加迅速和有力地追究教师的责任。

六、强化监督和检查教育管理部门应增加教师的监督和检查力度,确保教师不会违法违纪。

不断加强监督和检查,可以有效地发现教师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教育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教师的师德师风建设,倡导教师践行职业道德并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

提高教育从业者的职业自律性和道德意识,是预防教师违法违纪的重要途径之一。

八、加大惩处力度对于严重的违法违纪行为,教育管理部门应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加大惩处力度。

只有对于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才能起到震慑作用,维护教育系统的正常秩序。

XX学校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XX学校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

XX学校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师正确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有效防止和纠正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党纪政纪有关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法规制度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

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规任相对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

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3.教育教学质量差,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4.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行为的;5.有工作作风不踏实、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意识不强,有令不遵守,有禁不止的行为;6.不完成德育工作任务,导致本班学生经常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中出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

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歧视学生,猥亵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

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不能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教学、活动、劳动中脱离现场,不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体育课不按有关安全规程施教造成学生伤害的;发现学生遭受危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学生从事危险活动,不及时制止;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活动的学生,未给于必要的关注;对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的学生,未及时送诊、汇报;未经学校批准。

9.不按规定收费标准和项目乱收费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接受或索要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

10.在工作日期间经常申岗聊天、参与赌博、酗酒、违反社会公德的。

11.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的;非特殊情况坐在讲台上上课的。

12.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不以事实为依据,捕风捉影,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侮辱、诽谤他人和传播小道消息的,无理取闹的。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最新版】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最新版】

教师违规违纪处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建设,规范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安徽省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结合我市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处分的种类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受到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过处分的,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受到记大过处分的,两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且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不得晋职、晋级;受到降级处分的,对其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受到撤职处分的,解除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合同,工资待遇按职员执行,同时撤销行政职务;受到开除处分的,由相应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撤销教师资格,自处分之日起解除与所在学校的人事关系,从受处分次月起停发工资。

第三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处分:(一)不爱护学生,讽刺、挖苦学生的(二)不按时上课,迟到或早退,不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的;(三)公开排列学生成绩名次及按成绩排座次的;(四)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学生及家长宴请、礼品的;(五)擅自向学生、家长推销书籍、刊物或其他商品的;(六)故意散布有损学生及家长、同事、领导以及学校名誉的言论,并造成影响的;(七)无完整教学方案上课,不批改学生作业,不完成教学任务的;(八)工作日期间不请假外出或请假不按时销假的。

第四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一)上班前饮酒和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的;(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三)语言不文明、侮辱学生人格、剥夺学生在学校学习和参加活动权利的;(四)向学生和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五)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六)在考核、评优、晋级中,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师德违规情况的处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师德违规情况的处理办法

学校规章制度之教职工师德违规情况的处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师德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三要八不准”和“五严”规定,认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对教职工中有违反师德行为的情况作出如下处理办法: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违规行为,扣其本人本月岗位津贴50—200 元。

1、擅自将学生赶出教室及有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者。

2、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者。

3、上课时接听电话者。

4、从事有偿家教者。

5、监考时做与考试无关的事务者。

6、不尊重家长,与家长发生激烈冲突者(家长无理取闹的除外)。

7、上班时上网玩游戏、炒股及不务正业者。

8、有其它师德失范者。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扣其本人本月岗位津贴200—500元
1、家长向学校投诉的师德违规情况,并查实者。

2、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的师德投诉现象,并查实者。

三、凡经各种媒体公开报道的师德违规行为并对学校声誉造成重大影响的,扣除其本人本月岗位津贴,同时给与校纪处分,并视情节予以换岗或待岗处理。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

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维护教师队伍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的教师。

第三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教育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第四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主要包括:(一)违背教育方针,散布错误思想,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学校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二)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侵犯学生合法权益;(三)违反教学纪律,敷衍塞责,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四)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等财物,谋取不正当利益;(五)违反职业道德,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学生个人信息;(六)违反学术规范,抄袭、剽窃、篡改他人学术成果;(七)违反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其他行为。

第五条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一般行为、较重行为和严重行为。

一般行为: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节较轻,对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造成一定影响的行为。

较重行为: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节较重,对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造成较大影响的行为。

严重行为:指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情节严重,对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声誉和学生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

三、处理程序第六条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处理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核实: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

(二)认定性质:根据调查结果,认定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性质。

(三)处理决定:根据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性质和情节,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四)执行处理: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并做好监督工作。

(五)反馈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教师本人,并向社会公布。

四、处理措施第七条对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处理措施包括:(一)批评教育:对一般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要求改正错误。

学校教职工违纪处理

学校教职工违纪处理

学校教职工违纪处理一、凡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教职工,学校均执行“一票否决”。

视情节轻重,认错态度好坏,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终止聘用合同,开除公职处理。

(一)有反党、反社会主义、损害安定团结的言论、行为,在师生中产生恶劣影响的教职工,学校与其终止聘用合同,报上级人事部门给予开除公职处理。

(二)在校内外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被司法机关判刑,后果严重的教职工,学校与其终止聘用合同,报上级人事部门给予开除公职处理;情节较轻,影响面较小,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学校给予校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二、凡有下列违纪行为之一的教职工,学校均执行“一票否决”。

情节较轻,认错态度较好,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聘用合同。

(一)违反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及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在教育教学中有违法施教的行为,给学校、学生及家长造成严重后果,在社会上产生恶劣影响的教职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情节较轻、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校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二)不服从学校安排,工作上挑肥拣瘦,以各种理由为借口达到个人目的,给学校整体工作安排造成困难,给学校教育教学造成损害的教职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情节较轻、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校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三)不执行学校规章制度,工作拖沓,严重不负责任,借故不参加学校教研活动,备课敷衍了事,精神委靡,无所作为的教职工,学校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

情节较轻、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校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四)在教职工中拉帮结派,散布流言飞语,传闲话、编瞎话,制造事端,影响教师队伍稳定与团结,破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给学校正常的工作造成了损失的教职工,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情节较轻、经教育认错态度较好的,给予校行政处分及经济处罚。

(五)为个人得到不正当的利益,不择手段,要挟领导,在教职工中造成恶劣影响,给学校的正常工作造成损害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处理并由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

中小学教师违规违纪行政处分办法(

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根据现行教育法设立的处罚形式及其内容的性质,教育行政处罚可划分为四大类:(1)申诫罚。

亦称精神罚或影响声誉罚,是指教育行政执法主体对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进行谴责和警戒的处罚。

其特点在于对相对人的精神惩戒性,不涉及实体权利。

在教育法中,申诫罚是常见的处罚类型,它主要包括两种具体形式:①警告。

它是各种处罚中最为轻微的一种形式,主要运用于情节比较轻微或者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

警告既可以运用于自然人,也可以运用法人组织;即可单处,也可并处。

②通报批评。

即将违反教育法的相对人的违法行为向有关单位和群众公布,并对其给予批评。

通报批评运用范围与警告相同,但针对的违法情节相对严重,处罚的程度也严厉一些。

(2)能力罚。

亦称行为罚,是指对违法者特定行为能力予以限制和剥夺的一种处罚。

教育行政处罚中的能力罚具有独特性,它主要是对相对人教育权或受教育权的限制或剥夺。

能力罚可以针对自然人,也可以针对法人。

教育法中针对法人组织的能力罚主要包括三种形式:①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指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限制或剥夺招生权或办学权的处罚形式。

该项处罚的法定条件多在教育行政法规中予以规定,如《社会力量办学条例》中规定了对民办学校予以该项处罚的条件;《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中对普通高校的停止招生和停办处罚的相关内容加以规定;《幼儿园管理条例》中也规定了相应该项处罚的条件。

②吊销办学许可证。

对违反教育法的教育机构予以撤销,停止其办学权利的处罚。

这是较为严厉的处罚形式。

需要说明,在教育法中因违反教育法规范予以能力罚的对象不限于教育机构,对招用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组织或者个人,同样可以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停止营业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

③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

指限制或剥夺违法教育机构颁发证书资格的处罚。

证书包括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其他学业证书。

依照《学位条例》有关规定,停止或撤销授予学位的资格,只能由国务院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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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为强化学校管理,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教师的自律和他律,树立学校正气,消除存在于教师队伍中的不正之风,塑造一支团结、向上、大气、正气、有战斗力的教师队伍,引导教师全身心投入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全体教师的师德修养和依法执教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1、讽刺、挖苦、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及不尊重学生家长,造成不良影响的。

2、上课迟到、早退、空堂,并由此造成班级管理混乱,出现学生事故的。

3、在工作日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打麻将及上班前饮酒,造成不良影响的。

4、组织学生购买学习辅导资料、向学生推销商品,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的。

5、私自调课,无教案上课,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的。

6、课堂纪律差,无法控制而发生各类事故的。

7、无故旷工或长期事假,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

8、擅离工作岗位,造成工作失职的。

9、参与赌博、酗酒、打架、封建迷信或伪科学活动,造成一定影响的。

10、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随意不参加集体活动,不服从领导或拒不完成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一定损失的。

11、违反有关规定为学生补课收费的
12、上班期间利用电脑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的。

13、因班级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人身安全重大事故的。

14、其他需要处理的违规违纪事件。

二、处理意见:
全体教师要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来严格约束自己,
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

对违反者,视其情节并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1、学校领导找其谈话,分析原因,作口头警告。

2、学校主要领导批评教育,责令本人作出书面检查,在全校予以通报。

3、本年度师德师风考核酌情减分,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本年度不得评优、评职、晋职。

5、对屡教不改者,调离工作岗位。

6、交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处理,给予行政处分,直至
解聘。

7、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处理机构
成立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该小组由学校校委会及教师代表组成。

四、处理程序:
1、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调查核实有关事实。

2、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工作小组经过讨论(或投票表决),提出处理意见,作出处理决定。

3、执行处理决定。

4、视情节对必要的处理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学校教师违规违纪处理办法
丹达学校
2018.3
学校奖罚条例(试行稿)
丹达学校20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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