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油气采矿权

非油气采矿权
非油气采矿权

非油气采矿权

新立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营业执照证载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注册资金: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数额。

7.开采主矿种、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共伴生矿种。

8.设计规模: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9.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10.投资额: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数额。

11.资金来源:贷款、自筹、股份制及其他融资方式。

12.设计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13.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

14.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与备案时间、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具体情况。

16.探明的地质储量:填写已评审备案的地质储量数据。

17.设计利用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利用的地质储量。

18.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等)填写。

19.综合回收矿种及品位、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分别填写综合回收的矿种、品位及储量。

20.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21.采矿方法、选矿方法: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采用的采矿方法、选矿方法。

22.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确定的参数填写。

23.最终产品及主要参数:矿山生产出的最终产品(原矿或选矿、洗煤产品),及其作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指标参数。

24.探矿权取得方式说明: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25.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和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同时填写至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标识处。

2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填写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

2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28.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29.采矿权使用费: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非油气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土地矿产,登记表)

采矿权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签章)矿山名称________________ 原采矿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采矿许可证上登记的采矿权人名称。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法定代表人: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证载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7.总储量:应为最新的经评审通过的开采矿种总地质储量,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8.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9.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0.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和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同时填写至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标识处。 11.原采矿权有效期: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2.延续申请年限及理由: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延续的年限和理由。 13.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延续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4.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来源:https://www.360docs.net/doc/331215205.html,/ws/detail15767.html

矿产行业分析

矿产行业分析 摘要:矿产资源是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重要物质基础。矿业是重要的基础性“上游”产业,处于社会产业链的最前端.具有广泛的传递功能和辐射效应。关键词:矿产资源现状发展趋势发展对策 正文: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矿业获得快速发展,主要矿产品产量大幅度增长,跨入了世界矿产资源大国、能源生产大国和矿产品生产大国的行列。矿业的发展,有效支撑了国民经济持续、稳定与快速发展。矿业的发展还关系到国民经济安全和国家战略地位。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科技突飞猛进的新世纪,矿业发展的战略意义更加突出。我国加入WTO后,面临国际矿业领域的激烈竞争,正确认识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把握矿业发展趋势,对于提高我国矿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促进矿业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一、全球主要矿产资源形势 矿产资源勘查是一项以公益性地质成果为基础,高风险、周期长、投资较大的经济活动,它受世界矿产资源消费状况的影响和制约,也受国家资源经济政策的调整。20世纪90年代以来,矿产资源勘查投入增加,但新增的储量主要来自于已有矿山的外围勘探和中小型矿山的发现。主要原因一是随着现代矿业的发展,近地表易发现、开采条件好的矿床越来越少,发现大型矿床的难度愈来愈大;二是近10多年来,矿产品市场价格相对低迷,影响了矿床储量的评定。值得说明的是,除西欧、北美地区经过系统的现代地质勘查外,许多国家或地区的勘查工作仍不系统和全面。按照全球各种矿产成矿地质条件分析,许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存在新探明较大矿产地和增加储量的可能性。每年国际矿业市场区块勘查投标活动仍很活跃,就说明了这一点。 全球矿产资源分布广泛,但又相对集中。已探明储量的大部分集中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南非。根据全球资源和消费状况分析,45种主要矿产中,3个国家储量占全球储量70%以上的矿产有18种。一些主要矿产探明储量的保证程度明显不足,探明储量和静态可供年限少于50年的矿种有:铜(34000万吨,26年);铅(6400万吨,20年);锌(19000万吨,23年);镍(4900万吨,46年);

非油气采矿权

非油气采矿权 新立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营业执照证载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注册资金: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数额。 7.开采主矿种、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共伴生矿种。 8.设计规模: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9.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10.投资额: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数额。 11.资金来源:贷款、自筹、股份制及其他融资方式。 12.设计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13.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 14.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与备案时间、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具体情况。 16.探明的地质储量:填写已评审备案的地质储量数据。 17.设计利用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利用的地质储量。 18.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等)填写。 19.综合回收矿种及品位、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分别填写综合回收的矿种、品位及储量。 20.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21.采矿方法、选矿方法: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采用的采矿方法、选矿方法。 22.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确定的参数填写。 23.最终产品及主要参数:矿山生产出的最终产品(原矿或选矿、洗煤产品),及其作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指标参数。 24.探矿权取得方式说明: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25.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和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同时填写至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标识处。 2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填写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 2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28.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29.采矿权使用费: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 书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非油气采矿权 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 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4.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5.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6.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它主矿种。 7.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0.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 13.应缴纳釆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 14.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采矿权人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转让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15.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及扩大开采规模填写此项,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不涉及以上三种变更情况的,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采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

采矿权延续登记(非油气类) 一、受理范围 1.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申请,由国土资源部颁发的采矿许可证申请延续登记的。 2.省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一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下发前,依权限向采矿权人颁发采矿许可证,根据该通知规定,发证权限改为国仁资源部,该采矿权人申请办理延续登记的。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4.《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 5.《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3号) 6.《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减免办法》(国土资发〔2000〕174号) 7.《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 8.《关于进一步加强探矿权采矿权价款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97号) 9.《关于规范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权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0号) 10.《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地矿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251号) 11.《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探矿权价款收入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建〔2006〕394号) 12.《财政部国七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06〕694号) 13.《关于国土资源部征收的探矿权采矿权价款收人收缴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06〕365号) 三、申报材料(5套) 1.采矿权延续申请登记书(原件) 2.原采矿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 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采矿权人履行义务等情况的意见及有关履行义务清况的证明材料(如缺,可在接件后由国土资源部

省级资源资源机关制发非油气采矿权变更申请登记书模板

非油气采矿权 变更申请登记书 采矿权申请人(签章)矿山名称 原采矿许可证号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4.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5.开采主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 6.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其它主矿种。 7.生产规模:按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8.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9.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10.原采矿权有效期限:填写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1.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 出让、招标、拍卖、挂牌、转让等。 1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 13.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 14.变更内容及原因: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填写申请变更的内容如改变采矿权人名称、改变开采方式、改变矿区范围、改变主采矿种、采矿权转让等,并简要说明变更原因。 15.保有储量:填写申请变更时矿山保有的资源储量数据。 1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涉及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及扩大开采规模填写此项,并填写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不涉及以上三种变更情况的,填写方案适用期,执行情况,依方案治理工作取得的成效。 1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非油气探矿权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探矿权 变更 延续申请登记书 保留 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勘查单位(签章)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原项目名称: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项目名称。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项目名称,中间用“、”分隔。 2.原勘查许可证号: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勘查许可证号。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许可证号,中间用“、”分隔。 3.探矿权变化过程: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 4.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指原项目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5.本次申请类型:以在()中划“√”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属于变更、延续还是保留。其次数应按变更、延续或保留的次数各自分别计算。 6.变更内容: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包括: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变更勘查主矿种、变更探矿权人名称、转让探矿权和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可多选。 7.申请理由:指申请探矿权变更、延续或保留的原因说明。 8.勘查矿种:填写原项目勘查矿种(变更勘查主矿种填写预期勘查主矿种)。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9.勘查阶段: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10.项目性质: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金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11.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12.基本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1/4区块数。 小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3.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4.勘查年度:按实际勘查年度(从获得探矿权之日起计算的一个完整年)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6.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7.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8.地址(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20.地址(勘查单位):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21.探矿权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22.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金等其他方式)。 23.主要实物工作量:应填写开展勘查项目投入的主要勘查手段及设计的工作量。如:钻探、坑探、浅井、槽探、地质测量、地形测绘、遥感地质、物化探、实验测试等。 24.勘查范围示意图及拐点经纬度坐标:应绘出申请工作区域连续区块范围示意图,并标明拐点经纬度坐标。

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研究

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研究 摘要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所共有的财富。长期以来,我国对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存在很多问题,造成资源浪费现象严重。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要改革现行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建立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体系。 关键词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可确定性 0前言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资源节约型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我国政府将矿产资源的无偿配置改为以市场交易为主的有偿使用,实现以国家资源转让收费和管理收费(税)为核心的矿产资源权益价值机制已逐步形成。2000年9月28日国土资源部、财政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鼓励外商投资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若干意见》,这对加大外商勘查、开采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投资力度,保证我国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将起到重要的促进作用。2006年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CASNo.27),不仅标志着我国在油气资源会计的核算规范方面迈出了成功的一步,也为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或称非油气矿产资源采掘业会计)的研究指明了方向。但是,矿产资源大部分是由非油气状态的金属和非金属资源所构成,非油气资源在资产特性和开采方式上与油气资源有着巨大差异,我国非油气资源开采企业的会计确认等特有问题的处理不能完全参照现有的CASNo.27准则,存在着进一步研究的需要。 1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涵义 CASNo.27借鉴了国际石油天然气会计准则,并结合油气开采的生产工艺本身的特点,对油气资产的定义做出了明确的界定:油气资产属于递耗资产,是油气开采企业所拥有或控制的井及相关设施和矿区权益。很明显在此定义中既包括属于自然生成物的油气资源本身,也包括用于开采这些自然生成物的“井及相关设施”等人工构筑物,这是符合油气资源的资产特性和开采工艺特点的,但是由于非油气资源的物质形态和开采技术与油气资源有着巨大的差异,这一定义不能完全适用于非油气资源资产,非油气资源资产应只包括所开采的自然生成物本身,而用于开采的地面建筑物,大型的矿山(开采)专用设备或用于地下开采的井巷工程,地下建筑物等应属固定资产的范畴并按其服务年限计提折旧。这是非油气资源开采的资产特性和开采工艺特点所决定的。 2非油气矿产资源会计确认条件缺乏规范 2.1资产的确认 首先,资产价值确认问题。我国非油气矿产资源企业从事资源的采掘活动,需要取得采矿权和探矿权。具体包括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探矿权价款、

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

非油气采矿权新立申请登记书采矿权申请人(签章) 矿山名称 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采矿权申请人:填写申请采矿权的法人单位。 2.矿山名称:采矿权申请人全称+所开办矿山的名称。如:淮北矿务局申请取得许疃煤矿的采矿权,矿山名称为淮北矿务局许疃煤矿。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营业执照证载一致。 4.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 5.地址:按采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6.注册资金:办理工商登记时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资金数额。 7.开采主矿种、共伴生矿种:申请开采的主矿种、共伴生矿种。 8.设计规模:按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或核定的生产能力填写。 9.总储量:开采主矿种保有储量的综合评价数值。单位与该矿种设计规模的矿产单位相关,如“煤”为万吨。 10.投资额:经论证的建设项目投资资金数额。 11.资金来源:贷款、自筹、股份制及其他融资方式。 12.设计服务年限:矿山设计服务年限。 13.采矿权取得方式:填写拟取得采矿权的方式,分为探矿权转采矿权、协议出让、招标、拍卖、挂牌等。 14.勘查许可证号:采矿权取得方式为探矿权转采矿权的,填写勘查许可证号;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15.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情况: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与备案时间、经评审备案的矿产资源储量具体情况。 16.探明的地质储量:填写已评审备案的地质储量数据。 17.设计利用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利用的地质储量。 18.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根据地质报告提供的矿石品位(级、煤质牌号等)填写。

19.综合回收矿种及品位、储量: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分别填写综合回收的矿种、品位及储量。 20.开采方式:地下开采或露天开采。 21.采矿方法、选矿方法: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填写设计采用的采矿方法、选矿方法。 22.采矿回采率、矿石贫化率、选矿回收率:根据开发利用方案(或设计)确定的参数填写。 23.最终产品及主要参数:矿山生产出的最终产品(原矿或选矿、洗煤产品),及其作为商品流通的主要指标参数。 24.探矿权取得方式说明: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探矿权取得的方式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非探矿权转采矿权的,无需填写。 25.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形成矿产地采矿权的,填写确认成交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总额和批准的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的处置方式。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及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同时填写至应缴纳采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标识处。 26.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填写基本情况,方案的编制单位、评审机构、评审时间、公告时间。 27.矿区范围图及坐标:以国家直角坐标填写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并注明(1)共有多少拐点圈定;(2)开采深度的起止标高。 28.矿区面积:按矿区实际面积,填写其平方公里数。 29.采矿权使用费:按法定的费率乘以矿区面积,矿区面积或尾数小于等于0.5平方公里的按0.5平方公里计,大于0.5小于1平方公里的按1平方公里计。

非油气探矿权(延续、保留、变更)申请登记书

附件3 探矿权申请登记书及申请书(格式) (2) 非油气探矿权 变更 延续申请登记书 保留 项目名称 原项目名称 原勘查许可证号 申请人(签章)勘查单位(签章)填表时间

填表说明 1.原项目名称: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项目名称。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项目名称,中间用“、”分隔。 2.原勘查许可证号:填写原勘查许可证上勘查许可证号。合并探矿权的,填写所有原勘查许可证号,中间用“、”分隔。 3.探矿权变化过程:指自探矿权首次设立至目前的历次变化情况。 4.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指原项目实物工作量完成情况及成果。 5.本次申请类型:以在()中划“√”选择本次探矿权申请属于变更、延续还是保留。其次数应按变更、延续或保留的次数各自分别计算。 6.变更内容:申请探矿权变更的填写此栏。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探矿权变更的情形。包括:扩大勘查区块范围(含合并探矿权)、缩小勘查区块范围(含分立探矿权)、变更勘查主矿种、变更探矿权人名称、转让探矿权和其他探矿权变更事项,可多选。 7.申请理由:指申请探矿权变更、延续或保留的原因说明。 8.勘查矿种:填写原项目勘查矿种(变更勘查主矿种填写预期勘查主矿种)。原则上应按照《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附件“矿产资源分类细目”中的矿种填写。 9.勘查阶段:填写预查、普查、详查或勘探。 10.项目性质:按财政出资项目、市场项目、涉外项目、勘查基金项目和其他项目五大类填写。 11.地理位置:指勘查项目所在的省(区、市)、地(市)、县级的

行政区划名称。勘查范围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应填写所跨的全部省(区、市)、地(市)、县级的行政区划名称。 12.基本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基本区块数。 1/4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1/4区块数。 小区块:应填写实际申请的小区块数。 13.申请期限:按实际填写。 14.勘查年度:按实际勘查年度(从获得探矿权之日起计算的一个完整年)填写。 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申请人):填写探矿权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16.法定代表人:应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 17.经济类型:企业法人根据营业执照证载的类型填写;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18.地址(申请人):按探矿权申请人注册地址填写。 1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勘查单位):填写勘查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应与勘查单位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一致。 20.地址(勘查单位):按勘查单位注册地址填写。 21.探矿权取得方式:根据探矿权实际取得方式填写,类型包括申请在先、招标、拍卖、挂牌、协议出让和财政出资项目。 22.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处置方式:申请国家出资勘查并已经探明矿产地的区块的探矿权,需填此项。填写经具有矿业权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的探矿权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金额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的处置方式(一次缴清、分期缴纳、转增国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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