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分则单位犯罪的总结
刑法分则知识考点总结

一、盗窃罪法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窃罪的概念*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地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二)盗窃罪的构成特征1.侵犯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
2.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自然人,凡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盗窃罪。
* 单位有关人员为谋取单位利益组织实施盗窃行为,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以盗窃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如果误把公共财物或他人财物当做自己的财物拿走的,或者将债务人的财物拿做抵押的,由于行为人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故不能以盗窃罪论处。
* 盗窃罪的对象必须是他人占有的财物,对于自己占有的他人财物不可能成立盗窃罪。
只要是在他人的事实支配领域内的财物,* 即使他人没有现实地握有或监视,也属于他人占有。
例如,他人住宅内、车内的财物,即使他人完全忘记其存在,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如,游人向公园水池内投掷的硬币,属于公园管理者占有的财物* 其次虽然处于他人支配领域之外,但存在可以推知由他人事实上支配的状态时,也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
例如,他人门前停放的自行车,即使没有上锁,也应认为由他人占有。
再如,挂在他人门上、窗户上的任何财物,都由他人占有。
* 再次,主人饲养的、具有回到原处能力或习性的宠物,不管宠物处于何处,都应认定为饲主占有。
* 最后,即使原占有者丧失了占有,但当该财物转移为建筑物的管理者或者第三者占有时,也应认定为他人占有的财物。
刑法辅导笔记:单位犯罪

七、单位犯罪:(中国的单位犯罪,减轻了打击⼒度,缩⼩了打击范围) 1、单位犯罪的特征:指单位本⾝犯罪,⽽不是指单位中的所有共同成员共同犯罪。
①单位特征——依法成⽴、拥有⼀定财产或者经费、能以⾃⼰的名义承担责任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独⽴性); 构成单位犯罪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也包括依法设⽴的具有法⼈资格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司法实践中(国有)分⽀机构或者内设机构也可以成为单位犯罪的主体。
②⾏为特征——与其经营、管理活动具有相关性的⾏为、并常常以单位名义实施; ③主观特征——体现单位意志与单位整体利益; ④法律特征——法定性,并⾮⼀切犯罪都可以由单位构成。
注意:贷款诈骗罪、信⽤卡诈骗罪只能由⾃然⼈构成,单位不能构成 2、注意根据该特征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种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的情形。
l 个⼈成⽴单位的⽬的就是为了犯罪; l 成⽴单位后主要活动就是犯罪; l 盗⽤单位名义犯罪,违法所得个⼈私分; 3、单位犯罪的类型: (1)纯正单位犯罪和不纯正单位犯罪 (2)⼀般单位犯罪和特殊单位犯罪 4、单位犯罪的处罚: 以双罚制为原则,以单罚制为例外。
单罚的情况↓: (1)并⾮为本单位谋利益,⽽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私分国家资产、私分罚没财物等犯罪; (2)对单位的过失犯罪(第137条⼯程重⼤安全事故罪); (3)处罚单位会损害⽆辜者的利益(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注意:对单位本⾝只能判处罚⾦刑,不能适⽤没收财产刑。
5、单位犯罪的特殊问题: (1)单位和内部员⼯不构成共犯,单位直接责任⼈员之间可以构成共犯↓ 当单位犯罪时,对该犯罪⾏为承担刑事责任的有关直接责任⼈员多⼈时,是否应做主犯、从犯的区分问题,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员和其他直接责任⼈员,可不区分主犯、从犯,按照其在单位犯罪中所起的作⽤判处刑罚。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

刑法中的单位犯罪罪名有哪些单位犯罪是指由法人、企业、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以及其他非自然人的组织机构违反法律规定、危害社会公共利益而实施的犯罪行为。
单位犯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往往比一般犯罪更大,因此法律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也更为严厉。
以下是常见的单位犯罪罪名。
一、单位行贿罪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行为人以贿赂的方式,通过向受贿者非法行为实施承诺、给予款物等手段,帮助单位实现其非法目的。
单位行贿罪主要表现为给予、承诺给予贿赂等,有时也包括行贿所受到的罪名。
二、单位受贿罪单位受贿罪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因职务活动而受受贿,使单位获得不利于公共利益的利益。
单位受贿行为包括单位工作人员接受受贿,被行贿人贿赂以影响单位业务决策等。
三、单位行贿、受贿罪单位行贿、受贿罪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职务活动中实施行贿、受贿,使单位获得不正当的利益。
单位行贿、受贿罪是对单位行贿罪和单位受贿罪的合并。
四、单位贪污罪单位贪污罪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贪污单位的财务资产,使单位受到经济利益损失。
单位贪污罪也包括盗销企业资产等行为。
五、单位渎职罪单位渎职罪是指单位工作人员违反职责,玩忽职守,给单位运行带来损失,从而有悖于其职务使命与工作目标。
单位渎职罪分为不同情形,如不履行职责、违反规定、滥用职权等。
六、单位犯罪嫌疑人罪单位犯罪嫌疑人罪是指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在单位内拥有一定权力和影响力、掌握一定财务资源的人员,在单位内涉嫌犯罪活动。
该罪名主要是在依法调查、处理企业犯罪行为时采用的。
七、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单位为了获取利润,公然违反国家规定,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
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往往涉及庞大的资金量和极高的社会风险,严重影响金融安全和公共利益。
八、单位传销罪单位传销罪是指单位以虚假宣传、大肆招商、组织推销等手段,诱导消费者入股和购买产品,实施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
这种非法募集资金的行为,通常会采用串联多层次的方式,利用人际关系诱导消费者投资,以达到获得高额收益的目的。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是怎样的

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是怎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了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单位犯罪是指以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为主体的刑法责任。
单位犯罪不仅涉及组织的利益,也严重影响社会的稳定,对于维护法律权威和保护社会的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本文从刑法对于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的角度出发,论述其特点及应注意的问题。
一、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规定1.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适用对象刑法对单位犯罪适用的对象主要是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机构,也包括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单位等。
这类单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和经济实力,其组织成员对外行为是该单位的代表行为,也就是说该单位的组织成员实施刑法行为,该单位本身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确定单位犯罪的时候,首先要确定犯罪实施的对象是否具备单位犯罪的特征。
2.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单位犯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单位犯罪的形式和犯罪意图。
单位犯罪的形式主要包括:1)直接实施犯罪行为;2)通过代理人实施犯罪行为;3)通过分支机构实施犯罪行为;4)通过下属的单位实施犯罪行为。
而单位犯罪的犯罪意图则是指单位成员的行为,包括犯罪组织指令、批示、决策等,以及对犯罪行为的默许和包容等。
3.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种类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 罚款:对于轻罪情况,可以对单位处以罚款。
(2) 刑事拘留:对于情节较严重的单位犯罪行为,可以对单位高级管理人员及实施的直接负责人员采取拘留措施。
(3) 暂停或撤销经营许可证等行政许可:当单位犯罪的性质、情节非常严重,导致社会严重危害时,可以采取行政许可证暂停、撤销等行政措施。
(4) 财产没收:对于单位犯罪所得的财产,可以依法判处罚金并没收相关的财产。
(5) 制裁个人:对于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实施人员等个人,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单位犯罪的特点1.组织集团性单位犯罪具有明显的组织集团性,即犯罪的主体和实施方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组织化和行动的协调性,这也决定了单位犯罪不仅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群体的行为。
法律知识:浅析单位犯罪

法律知识:浅析单位犯罪单位犯罪在考试当中出现的概率渐渐增大,要求我们对单位犯罪进行较为细致地了解掌握,接下来将带领大家一起来揭开单位犯罪的面纱:一、法条依据:《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结构分析:单位犯罪=单位整体意志支配+为单位谋求利益+刑法明文规定的犯罪三、细节解读:1.“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又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私营企业要构成单位犯罪要具有法人资格)。
以单位的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的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亦归分支机构或者内设机构、部门所有的,应认定为单位犯罪。
符合我国法人资格条件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我国《刑法》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我国《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单位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分支机构(本国外国都可以)。
2.易混淆:(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个人为在我国领域内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在我国领域内以实施违法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
3.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
过失情形例如:第135条规定:【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是怎样

一、刑法对单位犯罪处罚原则是怎样根据刑法规定,对单位犯罪,一般采取双罚制的原则,即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同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这是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比较普遍适用的处罚原则。
由于单位犯罪的复杂性,其社会危害程度差别很大,一律适用双罚制的原则,有时不能全面准确地体现罪行相适应的原则和对单位犯罪起到足够的警戒作用,因此,刑法规定了例外的情况,即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是指根据具体的单位犯罪的实际情况认为不宜采用双罚制处罚原则的,在分则中有的规定了单罚制,即单位犯某种罪的,不规定对单位判处罚金,只对直接责任人员作处罚的规定。
二、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单位犯罪是法定犯罪与传统的自然人犯罪有显著不同的特征。
其基本特征如下:1、单位犯罪的主体的法定性。
所谓的单位犯罪主体法定性具有以下两层含义:一是单位犯罪主体范围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不是任何单位或者组织都可以作为单位犯罪主体构成单位犯罪的。
二是某一具体单位犯罪罪名的犯罪主体是法定的。
有的单位犯罪的主体法律规定必须是特定的,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其他单位不能构成本罪的主体。
2、单位犯罪的意志的整体性。
单位意志不是单位内部某个成员的意志,也不是各个成员意志的简单相加,而是单位领导集体或者代表单位整体利益的成员在领导、指挥、决策、执行过程中形成的具有单位整体性的意志,即单位的整体意志。
3、单位犯罪利益的整体性。
单位的利益即包括非法利益也包括合法利益。
关于单位犯罪谋取的利益是否包括合法利益这一问题上存在不同的争议。
有的认为,“单位犯罪是为本单位谋取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为单位谋取合法利益的行为,不可能成立任何犯罪”。
我们认为,单位的故意犯罪是在希望或者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支配下实施的危害行为,这时单位犯罪所谋取的利益自然具有非法性。
刑法分则知识点总结

刑法分则知识点总结一、罪名及罪刑1. 罪名的认定罪名是对犯罪行为的法律形式化的描述,通过罪名来区分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
刑法分则对于罪名的认定有明确规定,包括故意犯罪、过失犯罪、自首、妨害作证等。
法律对于不同的罪名也有相应的刑罚规定。
2. 罪刑的确立罪刑的确立是指根据罪名认定犯罪行为,并依法判处相应的刑罚。
刑法分则对于刑罚的确定有一定的程序规定和刑法规定,包括对于量刑的原则、法定刑和自由裁量刑等。
二、犯罪构成要件1. 犯罪主体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主体或者单位。
刑法分则对于犯罪主体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定、对于单位犯罪的规定等。
2. 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指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利益或者对象。
刑法分则对于犯罪客体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人身权益、财产权益、国家机关等利益的保护。
3. 犯罪构成犯罪构成是指犯罪行为达到了构成犯罪的法定条件。
刑法分则对于犯罪构成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故意、过失、主观方面、客观方面等要件的认定和判断。
三、刑罚的适用1. 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指犯罪行为的主体对于其所犯罪行为所承担的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刑法分则对于刑事责任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刑法适用、行为能力、故意和过失等方面的规定。
2. 刑罚的种类刑罚是指对于犯罪行为进行的法定的处罚。
刑法分则对于刑罚的种类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主刑和附加刑的具体规定、对于罚金、有限自由和剥夺自由、死刑等刑罚的规定。
3. 刑罚的量刑刑罚的量刑是指对于犯罪行为具体判决刑罚量的裁定。
刑法分则对于刑罚的量刑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法定刑和自由裁量刑的规定、对于情节和性质的考虑等。
四、刑法适用1. 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指在适用刑法时应当遵循的一系列法律规定和原则。
刑法分则对于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有明确的规定,包括对于法律溯及力、刑法解释和适用、刑法规定的适用等。
2. 刑事法律程序刑事法律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中适用的一系列法律程序规定。
关于单位犯罪的全面总结》

关于单位犯罪的全面总结》单位犯罪指的是单位员工或管理人员在组织内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行为。
单位犯罪的发生对整个社会和经济秩序都造成了严重的影响,因此单位犯罪的防控和打击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下面将对单位犯罪的定义、特点、原因以及预防措施进行全面总结。
首先,单位犯罪是指在法人或其他组织内部,以该法人或组织的名义或者以其业务为幌子,由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员工或管理人员,以实现个人非法利益为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的行为。
单位犯罪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残害性大。
单位犯罪常常涉及较大的经济数额,甚至会导致严重的人身伤害或死亡事故,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了严重的损失。
二是隐蔽性高。
单位犯罪往往在组织内部进行,不易被发现,员工或管理人员可以利用职权和资源掩盖犯罪行为,企图逃脱法律的制裁。
三是犯罪利益个人化。
单位犯罪的目的在于个人的非法获利,往往不顾组织的利益和发展。
四是集体性强。
单位犯罪常常是成员之间共同串谋、协同作案,彼此默契配合,分工明确。
单位犯罪发生的原因很多,主要包括:一是组织领导不力。
单位犯罪的发生和管理层对员工的管理和监督不到位密切相关,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二是经济利益追求。
盈利压力使得一些单位为了追求短期经济利益,放松了对员工的约束,导致员工有机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是道德心态失衡。
一些员工或管理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超过了道德底线,腐败现象严重,容易产生违法犯罪行为。
为了预防和打击单位犯罪,应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每个组织成员都清楚违法犯罪行为的风险和后果。
二是建立健全组织内部的监督和控制机制,加强员工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三是加强社会监督力度,鼓励公众参与单位犯罪的举报和揭发,形成从业人员公共道德的共识。
四是加强执法力度,建立高效的打击单位犯罪的机制,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单位犯罪是对社会秩序和经济稳定造成严重威胁的违法犯罪行为,需要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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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罪刑法定原则
单位犯罪必须在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才可定罪
单位犯罪罪名有不少,从分则来看
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1、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2、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5、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7、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药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8、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中部分犯罪的主体可以是单位(虚报注册资本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登记的申请人,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是特殊主体,即公司发起人和股东,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向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9、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中的高利转贷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用账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对违法票据予以承兑、付款、保证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
逃汇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单位,即国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国有单位。
骗购外汇罪;洗钱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10、金融诈骗罪的八个犯罪中除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和有价证券诈骗罪外,单位均可成为主体。
11、危害税收征管罪中的大部分犯罪(偷税罪;逃避追缴欠税罪;骗取出口退税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非法出售发票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12、侵犯知识产权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的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代侵犯商业秘
密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13、扰乱市场秩序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一般主体的有: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强迫交易罪;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倒卖车票、船票罪;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特殊主体的有虚假广告罪;串通投标罪;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
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14、强迫职工劳动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用人单位;雇用童工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五、侵犯财产罪都是自然人犯罪。
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15、倒卖文物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生动物罪;非法狞猎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非法收购盗伐、滥伐的林木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16、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有资格从事血液制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主体是特殊主体,是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
七、危害国防利益罪(没有)
八、贪污贿赂罪
17、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具有罚没权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
单位受贿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对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自然人和单位。
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
九、渎职罪(没有)
十、军人违反职责罪(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