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屠宰检疫流程图

动物屠宰检疫流程图
动物屠宰检疫流程图

《兽药经营许可证》申办办理流程图

《动物防疫合格证》办理流程图

进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程序指南.

进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程序指南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1.适用范围 1.1本指南适用于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境动物产品(已熟制且可直接食用的,化妆品,以及进境旅客携带的动物产品除外)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1.2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下列进境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公告实施。 1.2.1肉类: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局长令(《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49号公告(《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 1.2.2水产品: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1号局长令(《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登记注册或指定 2.1登记注册 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需实行登记注册管理的,登记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规定进行。需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登记注册管理的进境动物产品种类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 2.2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指定

以进境生皮张(指未经制革工业通常采用的蹂制工艺加工的动物皮)、鬃毛类(不包括已梳理羊毛条、炭化毛、洗净毛)、骨蹄角、蚕茧等动物产品为原料的国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 2.2.1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使用或加工进境产品的种类、年需要进口量、年加工能力或使用量、仓储条件和能力、使用目的或加工的终产品、终产品的用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制度及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法人担任); ?单位平面图及加工或使用场所平面图; ?使用或加工工艺流程图,流程图应清楚标明流程中温度处理时间、使用化学试剂的种类、浓度和pH值等情况; ?与使用或加工工艺有关的设备和仪器明细及用途; ?污水处理系统及县级以上环保部门准予排污证明; ?如果进境动物产品的用途为制药或用于生产营养品,或用于生产动物饲料,提供国内有关部门批准文号或有关批准文件; ?图片介绍:企业外貌、与生产各环节相关的车间、设备、器械、仪器、包装、仓库等。图片按照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编排。 2.2.2企业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接到企业申请后,派员对企业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兽医卫生条件、生产加工工艺、废弃物处理,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总8页)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 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

牛屠宰检疫规程 (征求意见稿)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入场查验、宰前检查、屠宰同步检疫以及检疫结果处理的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屠宰检疫活动。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2.1 屠宰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从入场查验到屠宰之前进行临床健康检查,对宰后动物的肉尸和内脏按规定的程序和部位进行检查的过程。 2.2 胴体经屠宰放血,去掉毛、头、尾、蹄、内脏后的肉体。 2.3 同步检疫与屠宰操作相对应,对同一动物的头、蹄、内脏、胴体等实施的现场检疫。 2.4急宰经检疫确认为不妨碍肉食卫生的普通传染病及一般疫病的动物,在急宰间进行的紧急屠宰。 2.5 禁宰经检疫确认为一、二类重大动物疫病的,应采取不放血的方法扑杀后作工业用或无害化处理,严禁屠宰。 2.6生物安全处理通过销毁或无害化处理的方法,将病害动物尸体和病害动物产品或附属物进行处理,以彻底消灭其所携带的病原体。 3.检疫对象

本规程规定的检疫对象为口蹄疫、牛瘟、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蓝舌病、小反刍兽疫。 4.检疫合格标准 4.1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4.2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规定; 4.3按本规程要求履行全部检疫程序,且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5.入厂(场、点)查验环节 5.1查证验物查验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核对检疫证明与运载的牛数量是否相符;查验畜禽标识,识读畜禽标识,查验相关信息是否相符; 5.2询问了解途中运输情况,排除传染病; 5.3 临床检查实施临床健康检查; 5.4结果处理 5.4.1经入厂(场)查验,检疫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规定、临床检查合格的,准予入场屠宰; 5.4.2经入厂(场)查验,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入场; 5.4.3疑似患有一类动物疫病的,禁止入厂(场),限制人员、车辆流动,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4.4消毒对运载工具等进行清洗消毒。 5.5记录记录牛的数量、产地、货主、运输车辆车型及车牌号等情况。 6.宰前检查环节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精)

动物检疫实施步骤与操作简明流程 第一步:做好检疫实施前的准备工作 (一)检疫人员配备。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配备与检疫工作量相适应的、取得法定资格的动物检疫工作人员。未配备工作人员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二) 掌握检疫规程。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组织检疫人员学习以下技术规范或规程:1、《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16549-1996) 2、《新城疫检疫技术规范》(GB16550-1996) 3、《猪瘟检疫技术规范》(GB16551-1996) 4、《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16557-1996) 5、《畜禽屠宰检疫规范》(NY467-2001) 6、《生猪屠宰检疫规范》(NYT909-2004) 7、《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16548—2006) 8、《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T 16569—1996)等。 通过学习、实践,使检疫人员熟练掌握检疫技术;未掌握以上检疫技术规程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三)准备检疫用品。 1、携带检疫箱,箱内应当有检疫刀钩、体温计、听诊器、

剪刀、镊子等。 2、携带有关检疫证明和检疫记录表格(见附件)。 未携带检疫用品的,检疫工作不能启动。 第二步:做好检疫申报的受理工作 (一)科学设立检疫申报点。 动物检疫是依申请的行政许可行为,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当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立动物检疫申报点,使管理相对人申报检疫有途径。 (二)畜(货)主填写材料。 1、动物检疫申报单(格式见附表1); 2、养殖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 3、拟调出时间; 4、运输工具种类、牌号; 5、出售乳用动物、种用动物及其精液、胚胎、种蛋的,应提供调入省准予调入的书面证明; 6、野生动物应提供准予捕捉的合法证明。 (三)落实具体实施检疫的人员。 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受理畜(货)主的检疫申报后,应当及时指派具体工作人员,携带有关检疫用品到现场实施检疫。 第三步:现场实施动物产地检疫或者屠宰检疫 (一)动物产地检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和动物检疫规范的要求的程序实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 4.4.2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 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肉牛屠宰项目可研

目录 第一章总论 (1) 1.1项目基本情况 (1) 1.2编制依据与范围 (2) 1.2.1编制依据 (2) 1.2.2编制原则 (3) 1.2.3编制范围 (4) 1.3建设单位基本情况 (5) 1.4项目提出理由 (5) 1.4.1特种装备制造业建设背景 (8) 1.4.2钢结构建设背景 (10) 1.5研究结论 (11) 1.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2) 第二章市场分析 (14) 2.1塔吊行业发展现状分析 (14) 2.2钢结构市场前景分析 (15) 第三章建设条件与厂址 (18) 3.1厂址所在位置现状 (18) 3.2区位条件 (18) 3.3建设条件 (23) 3.3.1环境条件 (23) 3.3.2气象条件 (23) 3.3.3地层岩性 (24) 3.3.4水文地质条件 (25) 3.3.5主要原料 (26) 3.3.6能源动力 (26) 3.3.7加工技术条件 (27) 3.3.8所在地技术力量优势 (27) 第四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28) 4.1建设规模 (28) 4.2产品方案 (28) 第五章设计方案 (29) 5.1执行标准 (29) 5.2产品设计方案 (29) 5.2.1塔机技术方案 (29) 5.2.2钢结构技术方案 (38)

5.2.3机加工车间技术方案 (40) 5.3设备选型 (40) 5.3.1设备选型原则 (40) 5.3.2设备选型 (41) 5.4建(构)筑物方案 (42) 5.4.1设计原则 (42) 5.4.2设计依据 (42) 5.4.3结构设计 (43) 5.4.4建设方案 (43) 5.4.5建筑面积分配表 (46) 5.4.6建筑消防 (46) 5.5质检化验 (47) 5.6.1质检化验室任务 (47) 第六章原辅材料、燃料动力供应 (49) 6.1主要原辅材料供应及选用 (49) 6.1.1原辅材料需量 (49) 6.1.2 原料辅采购、运输管理 (49) 6.2燃料及动力供应 (50) 6.2.1 供水 (50) 6.2.2 供电 (51) 6.2.3 供热 (52) 第七章总图运输与公用辅助工程 (53) 7.1总布置图 (53) 7.1.1平面布置 (53) 7.1.2竖向布置 (54) 7.1.3总平面布置示意图 (55) 7.1.4用地平衡表 (55) 7.2厂内外运输 (56) 7.3给排水工程 (56) 7.3.1研究范围 (56) 7.3.2研究原则 (56) 7.3.3.采用的设计规范 (57) 7.3.4给水工程 (57) 7.3.5排水工程 (58) 7.4电力供应 (58) 7.4.1电源、电源设施及外部条件 (58) 7.4.2供电负荷 (58) 7.4.3控制及补偿方案 (60) 7.4.4供电安全 (60) 7.4.5供电回路及电压等级的确定 (61) 7.4.6防雷接地 (61) 7.4.7弱电及通讯 (61)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宰前处理—>宰前检验—>称重、冲淋 去前蹄、去角 * 宰杀、放血< —>换挂—>去后蹄 封肛、预剥 刮毛 胴体劈半<—取红脏取白脏 胴体检验—>胴体修整—>称重 分害9<—剔骨<—锯为四分体

牛屠宰工艺说明如下: (1) 宰前处理:毛肥牛在屠宰前一天被运到屠宰厂,存放在待宰圈内,必须保证活牛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使活牛保持安静的状态,防止代谢机能旺盛,同时宰前需要至少断食12hr ,并充分给水,最好是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并降低pH 值,从而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 (2) 宰前检验:宰前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进厂检疫是指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以便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灭,确保人畜的安全。候宰检查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和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 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的牛看见车间内的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的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的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牛胴体的污染。 (4) 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的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的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的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的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的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 (5) 宰杀放血:从牛喉部下刀割断食管、气管和血管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 9min 。然后,再进入低压电刺激系统接受脉冲电压刺激,电压为25-80V ,用以放松肌肉,加速牛肉排酸过程,提高牛肉嫩度。牛血送急宰化制间经蒸煮、干燥制成血粉出售。 (6) 预剥头皮、去头:由人工预剥育肥牛头皮并去牛头。牛头出售。 (7) 低中高位预剥:低位预剥是由人工剥前小腿皮、去前蹄。接着在高轨上剥悬空的那条后腿的皮,并去蹄,再用电动葫芦吊钩将牛从高轨上取出,用中轨上的滑轮钩钩住

(产品管理)进境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程序

(产品管理)进境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程序

进境动物产品检验检疫程序指南 (黑龙江检验检疫局) 1.适用范围 1.1本指南适用于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进境动物产品(已熟制且可直接食用的,化妆品,以及进境旅客携带的动物产品除外)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1.2黑龙江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下列进境动物产品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局长令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公告实施。 1.2.1肉类: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局长令(《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4年第49号公告(《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制度》)。 1.2.2水产品: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31号局长令(《进出境水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2.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登记注册或指定 2.1登记注册 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需实行登记注册管理的,登记注册的条件和程序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进出境动植物及其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登记注册”规定进行。需对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实行登记注册管理的进境动物产品种类由国家质检总局制定。 2.2进境动物产品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的指定 以进境生皮张(指未经制革工业通常采用的蹂制工艺加工的动物皮)、鬃毛类(不包括已梳理羊毛条、炭化毛、洗净毛)、骨

蹄角、蚕茧等动物产品为原料的国内生产、加工、存放单位,由国家质检总局指定。 2.2.1生产、加工、存放单位向所于地检验检疫机构提出书面申请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企业简介、使用或加工进境产品的种类、年需要进口量、年加工能力或使用量、仓储条件和能力、使用目的或加工的终产品、终产品的用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壹式三份:?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兽医卫生防疫制度、工作人员卫生制度及动物卫生防疫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法人担任); ?单位平面图及加工或使用场所平面图; ?使用或加工工艺流程图,流程图应清楚标明流程中温度处理时间、使用化学试剂的种类、浓度和pH值等情况; ?和使用或加工工艺有关的设备和仪器明细及用途; ?污水处理系统及县级之上环保部门准予排污证明; ?如果进境动物产品的用途为制药或用于生产营养品,或用于生产动物饲料,提供国内有关部门批准文号或有关批准文件; ?图片介绍:企业外貌、和生产各环节关联的车间、设备、器械、仪器、包装、仓库等。图片按照生产加工工艺流程编排。2.2.2企业所于地检验检疫机构接到企业申请后,派员对企业进行考核,重点考核企业的兽医卫生条件、生产加工工艺、废弃物处理,且核定生产、加工、存放进境动物产品的能力。 2.2.3企业所于地检验检疫机构考核合格后,向黑龙江出入境检

牛屠宰检疫规程

牛屠宰检疫规程 农医发〔2010〕27号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牛进入屠宰场(厂、点)监督查验、检疫申报、宰前检查、同步检疫、检疫结果处理以及检疫记录等操作程序。 本规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牛的屠宰检疫。 2.检疫对象 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炭疽、牛传染性鼻气管炎、日本血吸虫病。 3.检疫合格标准 3.1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 3.2 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 3.3 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 3.4 履行本规程规定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 4.入场(厂、点)监督查验 4.1 查证验物查验入场(厂、点)牛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佩戴的畜禽标识。 4.2 询问了解牛运输途中有关情况。 4.3 临床检查检查牛群的精神状况、外貌、呼吸状态及排泄物状态等情况。 4.4 结果处理

4.4.1 合格《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方可入场,并回收《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场(厂、点)方须按产地分类将牛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牛只不得混群。 4.4.2 不合格不符合条件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4.5 消毒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 5.检疫申报 5.1 申报受理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小时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 5.2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6.宰前检查 6.1 屠宰前2小时内,官方兽医应按照《反刍动物产地检疫规程》中“临床检查”部分实施检查。 6.2 结果处理 6.2.1 合格的,准予屠宰。 6.2.2 不合格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6.2.2.1 发现有口蹄疫、牛传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绵状脑病及炭疽等疫病症状的,限制移动,并按照《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动物疫情报告管理办法》和《病害动物和

牛屠宰工艺流程

作业标准 2.1 送宰 2.1.1 检斤员接收到《准宰通知单》后,发现伤残或者疑似患病的牛只,要做好标识或者记录好流水号,并通知品技人员。 2.1.2 屠宰顺序应以“先入栏先屠宰”为原则。 2.1.3 在赶牛过程中严禁使用棍棒等硬器击打牛只。 2.1.4 检斤人员对牛进行检斤记录确定牛只品种。 2.2 套腿提升(挂牛) 2.2.1讲牛只赶入翻板箱,准备套腿提升 2.2.2 把挂有钩子的提升机降至可挂牛的高度,迅速用套脚锁链套住牛的右后腿胫骨中间部。 2.2.3 操作提升机,使栓有牛的提升机缓慢上升,提升时注意不要让钢丝绳盘绕、交叉。当提升的铁钩刚好超过滑道时,即停止上升,等牛体稳定后,迅速下降使滑轮稳稳地落在滑道上。 2.2.4 每挂完一头牛迅速将提升机下降,并把套脚链挂到提升的铁钩上,为下一头牛做准备。 2.2.5 挂牛用的铁链要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 2.4 电剌激 2.4.1 用手将电刺激触头夹在牛鼻子上进行电刺激。 2.4.2 控制电刺激电压8~9V,电流频率50HZ,刺激时间30s。 2.4.3 手动电刺激操作完毕后,取下电刺激触头,放回原处。 2.4.4 没有条件进行该步骤的公司,可以跳过该步骤。 注:电刺激主要是使牛只放血充分,促进ATP的消失和PH值的下降。电剌激加快尸僵过程,减少冷收缩,明显改善肉的嫩度。 2.6 去前蹄、牛头 2.6.1 操作工用气动钳在跗关节稍偏下处剪断,直接取下前蹄。或从腕关节处下刀,割断连接关节的结缔组织、韧带及皮肉。割下后将前蹄放入指定的容器中,由专人将收集起来的牛蹄转运至牛蹄加工间。 2.6.2 先在牛头颌骨下方的肌肉上,沿与刀口垂直的方向割开一个刀口,便于牛头割下后手提即可。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下: (1)宰前处理: 毛 肥 宰前一天被运到屠 放在待宰圈内,必须 保证活牛有充分得休息时间,使活牛保持安静得状态,防止代谢机能旺盛,同时宰前需要至少断食12hr,并充分给水,最好就是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并降低pH 值,从而抑制微生物得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2)宰前检验:宰前检验得目得就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得传入与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进厂检疫就是指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以便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

灭,确保人畜得安全。候宰检查就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与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就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就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得有效措施。 (3)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得牛瞧见车间内得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得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得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得附着物对牛胴体得污染。 (4)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得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得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得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得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得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5)宰杀放血:从牛喉部下刀割断食管、气管与血管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9min。然后,再进入低压电刺激系统接受脉冲电压刺激,电压为25-80V,用以放松肌肉,加速牛肉排酸过程,提高牛肉嫩度。牛血送急宰化制间经蒸煮、干燥制成血粉出售。 (6)预剥头皮、去头:由人工预剥育肥牛头皮并去牛头、牛头出售。?(7)低中高位预剥:低位预剥就是由人工剥前小腿皮、去前蹄。接着在高轨上剥悬空得那条后腿得皮,并去蹄,再用电动葫芦吊钩将牛从高轨上取出,用中轨上得滑轮钩钩住已剥过皮得那条腿,然后放下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转挂到中轨上,最后在中轨上剥另一条后小腿皮、去蹄,并将其也挂在中轨滑轮轮钩上,用撑腿器将牛得两条后腿撑开,最后再剥臀皮、尾皮,即完成了高位预剥。预剥牛得胸皮与颈皮为中位预剥。 (8)机器扯皮:用扯皮机滚筒上得链钩钩住牛得颈皮,然后由两人分别站在扯皮机两侧得升降台上,启动扯皮机并不断地插刀,修整皮张,防止扯坏皮张或皮上带肉带脂肪。将牛背部得皮扯下后,再对牛屠体背部施加电刺激,使其背肌收缩复位。扯下来得整张牛皮售给制革厂、?(9)锯胸骨、剖腹:牛屠体锯胸骨开膛,取出红、白内脏。?(10)胴体劈半:将牛胴体对半劈开。?(11)修整、冲淋:修整范围包括割牛尾、扒下肾脏周围脂肪、修伤痕、除淤血及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得零碎块与脂肪,割除胴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12)宰后检验:将牛得胴体、牛头、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1)宰 毛 被运 宰圈 必须 证活 充分 息时 是盐 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灭,确保人畜的安全。候宰检查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和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的牛看见车间内的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的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的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牛胴体的污染。 (4)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的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的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的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的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的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 9min。 加速牛 血凝块、修整颈肉、割除体腔内残留的零碎块和脂肪,割除胴体表面污垢,然后经冲淋洗去残留血渍、骨渣、毛等污物。 (12)宰后检验:将牛的胴体、牛头、内脏、蹄等实施同步卫生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动植物检疫法》中的有关规定,卫生检验后屠体的处理如下: ●合格的:检验合格作为食品的,其卫生检验、监督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办理。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说明 一、屠宰车间流程图及说明 1.对牛进行检疫看膘情定价为了能辨清畜主的牛对牛进行涂漆入库。 2.入库时要对畜主身份登记以防止有偷来的牛,再开入库单。 3.对牛进行圈养休息以避免应激反应所导致肉质口感差。 吊牛放血去头去前蹄去后蹄剥皮至胴体剥离牛尾去皮至腰间 剥牛颈部皮和前腿皮将牛皮完全剥离开膛割罗肝分内脊分离外脊截腰修整称重清洗送入剔骨车间

1.主要单品有:头;蹄;血;下水;牛皮;罗肝;食管;牛蛋;牛鞭;肚油。 2.人员定制:整个屠宰车间人员为25人。吊牛人员定制为3人,放血为1人;去头去前蹄人员为2人;去后蹄剥皮至胴体人员为2人;剥离牛尾去皮至腰间人员为2人;剥牛颈部皮和前腿皮人员为2人;将牛体完全剥离牛体人员为2人;开膛人员为2人;割罗肝分离内脊人员为1人;截腰人员为1人;修整和称重人员为各1人;清洗人员为2人。 3.效益点:(1)去牛皮时尽量少带肉。 (2)指标。根据牛的膘情可分为剔骨和带骨,带骨直接劈半包装入库。 4.管理:管理方面存在问题。

二、剔骨车间流程图及说明 带 骨 人员定制为1人 下刀要准确 人员定制为3人 人员定制为1人 人员定制为1人 牛 前 人员定制为1人 人员定制为2人 人员定制为8人 带 注意盆骨带肉率要低 骨 牛 剔棒子骨 剔扇子骨 剔开颈椎骨 剔梳骨 劈半 剔排骨 剔棒子骨 剔卧骨 剔盆骨 分开胸叉 取胸叉 剔棒子骨 剔棒子骨 剔卧骨

后 订单四 分体牛前 体 订单后四分体:直接劈半(带肾)进行包装。 注意事项: 1.注意效益点下刀要准确,带肉率要低,做到每个部位的完整性。 2.注意关键控制点,盆骨和颈椎骨的剔骨要注意。 3.主要单品有:卧骨;棒子骨;扇子骨;胸叉;肋骨;骨髓;龙骨。 大排骨(带梳骨) 剔梳骨的一边 剔棒子骨 取梳骨两边的肉但不要太多 剔颈椎骨 劈半 小排骨(没梳骨)

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用户手册

全国植物检疫信息化管理系统 用户手册 北京金禾天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11月

目录 1. 系统简介 (7) 1.1. 编写目的 (7) 1.2. 背景 (7) 1.3. 系统功能 (7) 1.4. 运行环境 (8) 2. 系统登录、首页面 (9) 3. 产地检疫 (11) 3.1流程图 (11) 3.1.1产地检疫申报流程 (11) 3.1.2田间调查流程 (11) 3.2操作指南 (12) 3.3操作详解 (14) 3.3.1产检申请 (15) 3.3.2产检受理 (20) 3.3.3田间调查 (27) 3.3.4实验室检验 (35) 3.3.6签发证书 (40) 3.3.7产检查询 (44) 3.3.8综合查询 (46) 4. 调运检疫 (51) 4.1流程图 (51) 4.1.1省内调运检疫工作流程 (51) 4.1.2省间调运检疫工作流程 (52) 4.2操作指南 (52) 4.3操作详解 (57) 4.3.1检疫要求书 (57) 4.3.2调检申请 (62)

4.3.6实验室检验 (80) 4.3.7签发证书 (84) 4.3.9调检查询 (86) 4.3.10综合查询 (89) 5. 国外引种 (96) 5.1 流程图 (96) 5.1.1 引种审批流程 (96) 5.1.2 引种入境疫情监测流程 (97) 5.2 操作指南 (98) 5.3 操作详解 (100) 5.3.1 引种申请 (101) 5.3.2 引种预审 (106) 5.3.3 引种受理 (110) 5.3.4 审批签发 (116) 5.3.5 引种查询 (120) 5.3.6 引种跟踪 (123) 5.3.7 引种田调 (132) 5.3.8 引种检验 (141) 5.3.9 综合查询 (145) 6. 疫情报告 (154) 6.1 流程图 (154) 6.1.1 疫情报告流程 (154) 6.1.2 月报流程 (156) 6.1.3 年报流程(同月报) (156) 6.2 操作指南 (156) 6.3 操作详解 (163) 6.3.1 快报 (164)

肉牛屠宰设备:肉牛的屠宰流程与分割标准

肉牛屠宰设备:肉牛的屠宰流程与分割标准 作为牛肉从业者,卖肉有标准,出售采购流程有标准。同样提醒你,你也必定要理解肉牛的屠宰、分割标准。 随着现代科技的开展,肉牛养殖经历了规模化、标准化的过程后,肉牛的屠宰也将告别老旧的原始办法,逐渐看齐国际标准。 通过现代化流水作业,根据出产标准,依照科学的办法进行操作,入口牛肉的口感与肉质也就对得起精心养殖的全部过程了。 肉牛的屠宰 1产地检疫 育肥牛出栏前,应当在产地进行检疫,以便及时发现那些屠宰后难以检验的流行症,例如口蹄疫、破伤风、胃肠炎、脑炎和某些中毒性疾病。通过检疫,确诊为恶性流行症的病牛禁止外运,并迅速上报畜牧主管部门,及时进行处理。产地检疫今后,要给健康合格的肉牛出具产地检疫证实,方可外运。 2宰前检验 肉牛抵达屠宰加工厂今后,还要进一步对肉牛进行宰前检验。宰前检验能够根据兽医的临床确诊,联络屠宰厂的实际情况,选用比较灵敏的办法。首先,进行初步的调查和查询了解,把根本合格的牛群赶入预检圈歇息。在确保充沛饮水和歇息的条件下,调查牛的外表、举动、精神情况等,并进行详尽的临床查看。通过查看,健康的牛领入养殖圈养殖。假如发现病牛,则要赶入阻隔圈,依照《肉品卫生检验试行规程》中的相关规定处理,确保牛肉的卫生质量。但凡健康合格、契合卫生标准和商品标准的肉牛,准予屠宰;对肉食卫生没有阻碍的通常病牛和通常流行症病牛,假如有逝世的风险,应当当即屠宰。 3宰前24小时 肉牛在屠宰前24小时要中止饲喂,但要确保肉牛足够的饮水,并供给安静的环境。 4宰前8小时 屠宰前8小时,应当中止供给饮水。 5致晕 要将牛电麻或刺晕。①刺昏法用匕首迅速、准确地刺入牛的枕骨与颈椎之间,破坏延脑和脊髓的联络,形成瘫痪。既避免屠畜挣扎难于刺杀放血,又减轻刺杀放血时屠畜的痛感。本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易于掌握。缺陷是刺得过深时,伤及呼吸或血管运动,可使呼吸当即中止或血压降低,影响放血效果,有时出现早死。②电麻法牛用单触摸杆式电麻器,通常电压不超越200V,电流强度为1~1.5A,电麻时刻为7~30s;双触摸杆式电麻器的电压通常为70V,电流强度为0.5~1.4A,电麻时刻为2~3s。然后是倒挂放血。将牛吊起,在颈的下缘咽喉部分割一个横向的堵截,充分放血。第三步是去头。 6去四蹄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图

畜禽屠宰品质检验流程 《条例》宣贯教材执法人员屠宰厂经营行为部分执法人员掌握国家标准的意义· 一是能够确保国家相关标准的贯彻落实· 二是能够提升我省肉品质量卫生安全· 三是能够更好地贯彻落实《省条例》屠宰厂经营行为具体包括三方面1、畜禽屠宰的技术规程2、肉品品质检验的规程3、屠宰厂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第一,畜禽屠宰畜禽屠宰包括以下技术规程:生猪:《生猪屠宰操作规程》(GB/T 17236-1998)、 《生猪屠宰良好操作规程》(GB/T 19479-2004)牛:《牛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7-2004)肉鸡:《肉鸡屠宰操作规程》(GB/T 19478-2004)、《肉用仔鸡加工技术规程》(NY/T 330-1997)其他畜类:《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 17237-1998)《肉类加工厂卫生规》(GB 12694-90)以生猪为例简单介绍屠宰工艺流程· 按照《生猪屠宰操作规程》规定:生猪屠宰大致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入场接收——停食静养——签发《准宰证》——赶猪——淋浴——致昏——放血——清洗——浸烫脱毛(剥皮)——开膛——净膛——脏整理——去头蹄——劈半——修整复验——出厂屠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宰前管理· 淋浴· 麻电· 放

血· 畜禽产品落地情况· 三腺摘除宰前管理按标准要求,宰前管理应做到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充分静养休息:12_24小时; 二是停食静养,充分喂水至宰前3小时; 三是应当善待畜禽,减少外伤. · 没做到以上三条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2和4.4条,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淋浴管理淋浴,也是畜类屠宰的必须经过的一道程序。在《生猪屠宰操作规程》明确规定了宰前应当进行淋浴的要求。宰前淋浴的意义有三点:一是清除屠畜体表的污物,以防止污染车间;二是有利于麻电,由于畜体体表的湿润,有利于导电,从而有利于麻电;三是有利于放血。虽然,操作规程中,没有对淋浴的水温做出规定。但适宜的水温,(温水),有利于屠畜体毛细血管扩,有利于放血,同时也有利于麻电,减少出血点。因此,建议在淋浴时,使用温水冲淋。没做到淋浴的,可按违反《生猪屠宰操作规程》4.3规定,依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进行处罚。麻电管理目前,我省麻电方式五花八门,很不规。1、有的直接从220V 电压中接上一根电线,就实行电麻,这就不是致昏了,而是致死了。2、有的屠宰厂干脆就不采用电麻;3、有的屠宰厂电麻地方太大,屠畜未固定,对麻电人也是一种伤害。因此,在这方面,我们监管部门应当进行规。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麻电。一是注意固定屠畜或在一个较为狭

牛屠宰工艺流程

作业标准 2.1送宰 2.1.1 检斤员接收到《准宰通知单》后,发现伤残或者疑似患病的牛只,要做好标识或者记录好流水号,并通知品技人员。 2.1.2 屠宰顺序应以“先入栏先屠宰”为原则。 2.1.3 在赶牛过程中严禁使用棍棒等硬器击打牛只。 2.1.4 检斤人员对牛进行检斤记录确定牛只品种。 2.2 套腿提升(挂牛) 2.2.1讲牛只赶入翻板箱,准备套腿提升 2.2.2 把挂有钩子的提升机降至可挂牛的高度,迅速用套脚锁链套住牛的右后腿胫骨中间部。 2.2.3 操作提升机,使栓有牛的提升机缓慢上升,提升时注意不要让钢丝绳盘绕、交叉。当提升的铁钩刚好超过滑道时,即停止上升,等牛体稳定后,迅速下降使滑轮稳稳地落在滑道上。 2.2.4 每挂完一头牛迅速将提升机下降,并把套脚链挂到提升的铁钩上,为下一头牛做准备。 2.2.5挂牛用的铁链要清洗消毒后方可再次使用。 \ 2.4 电剌激 2.4.1 用手将电刺激触头夹在牛鼻子上进行电刺激。 2.4.2 控制电刺激电压8~9V,电流频率50HZ,刺激时间30s。 2.4.3 手动电刺激操作完毕后,取下电刺激触头,放回原处。 2.4.4 没有条件进行该步骤的公司,可以跳过该步骤。 注:电刺激主要是使牛只放血充分,促进ATP的消失和PH值的下降。电剌激加快尸僵过程,减少冷收缩,明显改善肉的嫩度。 2.6 去前蹄、牛头 2.6.1操作工用气动钳在跗关节稍偏下处剪断,直接取下前蹄。或从腕关节处下刀,割断连接关节的结缔组织、韧带及皮肉。割下后将前蹄放入指定的容器中,由专人将收集起来的牛蹄转运至牛蹄加工间。 2.6.2先在牛头颌骨下方的肌肉上,沿与刀口垂直的方向割开一个刀口,便于牛头割下后手提即可。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

牛屠宰工艺说明如下: (1)宰前处理:毛肥牛在屠宰前一天被运到屠宰厂,存放在待宰圈内,必须保证活牛有充分的休息时间,使活牛保持安静的状态,防止代谢机能旺盛,同时宰前需要至少断食12hr,并充分给水,最好是盐水,以利于宰后胴体达到尸僵并降低pH 值,从而抑制微生物的繁殖,防止胴体被污染。 (2)宰前检验:宰前检验的目的是通过检疫、检测,以控制各种疫病的传入和扩散,减少污染,维护产品质量。它包括以下三个环节:进厂检疫、候宰检查、宰前检疫。进厂检疫是指在未卸车之前,检疫员向押运员索取检疫证或防疫注射证,以便从侧面了解产地疫情;持证核对品种及头数,发现不符,及时查明原因,直到认为没有可疑疫情时允许卸下,借过磅验级之际,留神观察牲畜健康状态,对可疑者应做进一步诊断,必要时组织会诊。当确诊疫病时,及时封锁,上报疫情。同时立即采取措施,就地扑灭,确保人畜的安全。候宰检查是指卫检员深入到待宰圈内观察育肥牛休息、饮食和行动状态,发现异常,随时剔出进行临床检查,必要时采取急宰后剖检诊断。宰前检疫是在临宰前对育肥牛进行一次普查,确保其健康,是减少屠宰过程中病与健相互污染,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3)称重、冲淋:为防止牛群恐慌,不能让待宰的牛看见车间内的场面,经宰前检验后合格的毛肥牛由人沿着指定的通道将牛牵到地磅上称重。而后用温水进行冲淋,清洗全身,以减少屠宰过程中牛身上的附着物对牛胴体的污染。 (4)击晕起吊:将育肥牛赶入击晕箱,在100V 左右的电压下对牛进行约5-10s 的麻电,将其击晕。接着由一人用绳索套牢牛的一条后腿,并挂在电动葫芦的吊钩上,启动电动葫芦将牛吊起,直到高轨上的滑轮钩住后,再放松电动葫芦吊钩并取出,使牛完全吊在高轨上。 (5)宰杀放血:从牛喉部下刀割断食管、气管和血管进行放血,放血时间约为9min。然后,再进入低压电刺激系统接受脉冲电压刺激,电压为25-80V,用以放松肌肉,加速牛肉排酸过程,提高牛肉嫩度。牛血送急宰化制间经蒸煮、干燥制成血粉出售。 (6)预剥头皮、去头:由人工预剥育肥牛头皮并去牛头。牛头出售。 (7)低中高位预剥:低位预剥是由人工剥前小腿皮、去前蹄。接着在高轨上

生猪屠宰检验检疫规程

生猪屠宰及分割检验检疫规程 一、宰前检疫规程 1围 本规程规定了活猪进厂后、屠宰加工之前进行的检疫技术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 2 职责 2.1质量管理部检疫员负责对进厂活猪、活猪待宰饲养、活猪付屠检疫、判 定,并对检疫、检验结果进行记录。 2.2记录:将检验结果记录在《生猪进厂检疫检查记录》上。 2.3对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记录一式三份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检 验人员在《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上签字,屠宰车间接收病害肉的人员签字后各留一份,另一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随病害肉一同转序。 2.4屠宰车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进行计数(计量) 后,下一工序责任人在屠宰车间留存的通知单上签字后转交急宰间。2.5急宰间根据《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的处理结果、数量对病害肉进 行核实后,根据《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采取相应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并保存好《病害猪及产品处理通知单》以便验证。 3 术语 本规程采用下列术语 3.1 畜:为进厂后的活猪。 3.2 畜产品:为未经加工熟制的肉、油脂、脏器、皮、血液、毛(鬃、 尾、绒)、骨、蹄。 3.3畜传染病:由病原体引起的,能在动物与动物或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传染 的疾病。

3.4产地检疫:畜在离开饲养地之前进行的检疫。 3.5消毒:用物理学、化学或生物学方法杀灭病原体的措施。 3.6经营:从事畜、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的活动,包括买卖、仓贮、运输、 屠宰、加工等。 4 进厂接收活畜的标准 4.1 活猪经营者应持有《畜禽产地检疫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 格证明》,《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和《非疫区证明》。 4.2 进厂的活猪须带有免疫耳标。 4.3 经宰前兽医检疫,确定畜体健康无4.4规定的方准接收,并开具《准卸证》。 4.4 禁止接收下列活畜: A 封销疫区的; B 无产地检疫检验证明的; C 检疫检验证明不符合规定的; D 染疫、有害的; E其它不符合兽医卫生规定的。 5 兽医卫生检疫员的职责 5.1承担活畜进厂、仓储、付屠的防疫、检疫工作,并负责对圈舍、通道等 消毒的指导工作。 5.2在接收、待宰圈、付屠过程中,发现疑似病、残猪做出标记、及时分离 到隔离圈或急宰室急宰。(并出具急宰证明) 5 检疫围与检疫对象 5.1检疫围:进厂活猪。 5.2检疫对象:猪传染病及寄生虫病是指口蹄疫、猪瘟、炭疽、狂犬病、猪传染性水疱病、猪丹毒、猪痢疾、猪肺疫、猪囊虫病、猪旋毛虫病、猪繁殖与呼吸综合症(蓝耳病)。 5.3根据屠畜疫病流行情况,酌情增加检疫项目。

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操作规范及行政审批流程图

八、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和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的规定对动物、动物产品实施检疫。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一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具体实施动物、动物产品检疫。官方兽医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取得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本法所称官方兽医,是指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并经兽医主管部门任命的,负责出具检疫等证明的国家兽医工作人员。 四、行政审批条件和申请材料 (一)动物检疫申办要求 1、办理检疫申报的动物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范围,实行属地化申报原则。 2、继续饲养的动物提前3天申报检疫;参加展览、演

出和比赛的动物提前15天申报; 3、申报检疫的,应当提交《检疫申报单》,可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 4、现场接收检疫的,畜主应携带动物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接受检疫;大型动物应由汽车运载,小型动物应配备箱子或笼子;未按规定的,终止办理。 5、申报检疫的动物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检疫标准: (1)犬必须提供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出具的有效免疫证明;不满三个月的犬只,必须提供母犬狂犬病免疫证明;来自犬场的犬只,应提供该犬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及相关免疫、养殖档案。 (2)猫必须提供经兽医主管部门认定的狂犬病免疫点出具的有效免疫证明; (3)信鸽必须提供信鸽协会出具的调运用途证明及有效的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证明; (4)实验动物必须提供《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及动物原产地检疫证明。 (5)动物临床检查健康;需进行实验室检验的,检验结果合格。 (二)动物产品检疫申办要求 1、动物产品换证实施申报制度,货主调运、分销动物产品的应提前申报。 2、首次申报由企业向辖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申请,经动物防疫条件、企业经营管理相关制度、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审核,由企业签订诚信经营责任书,予以备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