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国家排放法规和世界排放法规的发展史解析
简述制定中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

简述制定中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中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90年代。
以下是简要的发展概述:1. 1999年国Ⅰ标准:中国于1999年实施了第一个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即国Ⅰ标准。
该标准参考了欧洲的Euro I标准,针对轻型汽车的尾气中的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进行了限制。
2. 2002年国Ⅱ标准:为了控制汽车尾气污染,中国于2002年实施了国Ⅱ标准。
该标准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中CO、HC和NOx的排放限制,并引入了颗粒物(PM)的排放限制。
3. 2004年国Ⅲ标准:随着环境保护要求的提高,中国于2004年实施了国Ⅲ标准。
该标准在国Ⅱ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CO、HC、NOx和PM的排放限制。
4. 2008年国Ⅳ标准:中国为应对不断增长的汽车污染问题,在北京奥运会前一年,于2008年实施了国Ⅳ标准。
该标准在国Ⅲ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CO、HC、NOx和PM的排放限制,并引入了氧化铵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排放限制。
5. 2013年国Ⅴ标准: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加剧和对空气质量的更高要求,中国于2013年实施了国Ⅴ标准。
该标准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中的CO、HC、NOx和PM的排放限制,并增加了颗粒物数量浓度的限制。
6. 2018年国Ⅵ标准:为了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中国于2018年实施了国Ⅵ标准。
该标准在国Ⅴ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了CO、HC、NOx和PM的排放限制,并引入了颗粒物数量浓度的新要求。
国Ⅵb阶段标准在2020年实施。
7. 2023年国Ⅵd标准:为了应对空气质量和环境保护的更高要求,中国在国Ⅵb标准的基础上推出了国Ⅵd标准。
该标准进一步降低了汽车尾气中的CO、HC、NOx和PM的排放限制,并引入了氨(NH3)和甲醛(HCHO)等有害物质的排放限制。
中国汽车尾气排放标准的发展过程表明了政府对环境保护和空气质量改善的重视,以及对汽车尾气污染控制技术的不断提升要求。
环保法发展历程

环保法发展历程环保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工业化时期。
当时,工业化进程加快,大规模的工厂和生产线开始涌现,大量的工业废水、废气和废物污染开始成为了严重问题。
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污染对人类健康和生态系统的威胁,因此开始倡导环保意识,并制定了一些早期的环保法律。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环境污染变得更加严重。
在20世纪60年代和70年代,大规模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了严重的空气和水污染。
人民群众和环境保护组织开始积极倡导环保,要求政府采取行动防止环境污染。
为了解决环境问题,各国纷纷开始通过立法来规范环保行为。
1980年代,环保法作为一种特殊的法律体系开始形成。
许多国家通过了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并规定了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
这些法律首次将环境保护作为一个独立的领域进行规范,为环保行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21世纪初,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环保法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各国政府逐渐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制定了更加严格的环境法律和政策。
例如,各国纷纷加入《巴黎协定》,承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应对气候变化。
此外,各国也开始加强对生态系统的保护和自然资源的管理。
与此同时,环保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国际上出现了一系列环保法律框架,如《国际环境法案》和《全球环境政策框架》等。
这些法律框架为不同国家制定环保法律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近年来,环保法发展越来越重视市场机制和创新方法的应用。
例如,一些国家开始实行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环境污染。
此外,一些新兴的环保法律领域也逐渐受到重视,如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城市建设等。
总的来说,环保法的发展历程可以看作是一个不断完善和发展的过程。
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加强和科技进步的推动,环保法将会继续发展,并在全球范围内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
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初。
当时,由于我国汽车产业的迅速发展,汽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愈发明显,特别是在城市地区。
为了改善空气质量和保护环境,我国开始制定汽车排放标准。
1987年,我国制定了第一批汽车排放标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 14762-87,该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的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为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此后,我国相继制定了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和第六批汽车排放标准,分别于1999年、2001年、2004年、2005年和2016年发布。
这些标准不断提高了汽车尾气排放的限值,并逐步涵盖了更多的污染物种类和车型。
本着“世界一流”的目标,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发展也在不断加快。
2017年,我国发布了国六标准,该标准将于2020年正式实施。
国六标准对汽车尾气排放限值提出了更高要求,涵盖了更广泛的污染物种类,对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总的来说,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发展历程经历了多年的积累和不断提高,在促进汽车产业可持续发展、保护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未来,我国汽车排放标准的不断升级和完善将继续为环保事业以及汽车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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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法的演变与影响

环境保护法的演变与影响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保护法的起草和实施成为各国政府重要举措之一。
环境保护法的演变与影响深远而广泛,涉及到环境治理、人类健康、经济发展等多个领域。
本文将探讨环境保护法的演变过程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环境保护法的演变过程环境保护法的演变可以追溯到19世纪中叶的工业化时期。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大规模的工厂和机械生产引发了许多环境问题,如污染、资源浪费等。
人们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开始出台一些早期的环境保护法规。
20世纪70年代,随着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和环境运动的兴起,各国开始颁布环境保护法,尤其是一些发达国家。
这些法律主要着重于污染控制和自然资源管理,例如美国的《清洁空气法》、欧盟的《生态管理与环境稳定法》等。
进入21世纪,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全球共同关注的焦点。
各国深化环境法律制度,完善环境保护法规。
新的环境保护法注重全球合作、可持续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将环境权利视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二、环境保护法的影响1.环境治理能力提升环境保护法的推行使得各国在环境资源利用、污染控制等方面具备了更强的立法和执法能力。
环境保护法的规定使得环境管理体系得到完善,监察机构的建立和环境标准的制定有效地监督和约束了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推动了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2.环境污染治理成效显著随着环境保护法的实施,环境污染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管理和监督,治理了一大批严重污染的企业,减少了大气、水体和土壤的污染。
借助环境保护法的力量,各国能够追责违规企业,推动其消除环境污染,促使企业更加注重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方式。
3.促进可持续发展环境保护法的实施倡导了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方面,环境保护法要求企业和个人减少对环境资源的过度开发和浪费,倡导绿色生产与消费。
另一方面,它鼓励技术创新和绿色产业的发展,通过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税收等手段激励企业采用环保技术和产品。
这种促进方式有助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
环境法律法规的演变与趋势

环境法律法规的演变与趋势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人类面临着气候变化、污染、物种灭绝等诸多挑战。
为了保护地球的生态环境,各国纷纷加强环境法律法规的制定与实施。
从早期的单一法律条款发展到如今全面、系统的法律法规体系,环境保护已成为各国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对环境法律法规的演变过程进行回顾,同时探讨未来的趋势和可能的发展方向。
一、环境法律法规的起源与早期演变环境法律法规的最初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
当时,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来越严重。
人类开始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并寻求通过法律手段来控制和改善这种状况。
在1962年,美国作家蕾切尔·卡逊出版了《寂静的春天》,该书揭示了农药对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危害,引发了公众对环境问题的广泛关注。
1969年,美国国会通过了《国家环境政策法》,标志着美国在环境保护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同样,在欧洲,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被誉为现代环境法诞生的重要里程碑。
各国在会议上达成共识,认识到保护环境是当代人类面临的重要任务。
这一时期,各国纷纷制定起初步的环境保护法律,例如污染防治法、自然保护法等。
二、环境法律法规的发展阶段进入20世纪80年代,随着国际社会对环保问题的重视,各种国际条约相继出台,为各国环境法规提供了指导。
这一阶段,环境法律法规不仅在数量上增加,同时也在内容上趋于复杂化和系统化。
例如,《1987年世界气候大会《蒙特利尔议定书》的签署,促使许多国家开始关注温室气体的减排。
90年代以后,环保法律逐渐向综合性、宏观化发展,各国开始建立起以环保部门为主体的管理体制。
同时,立法内容也逐步扩展到生态保护、生物多样性等领域。
《生物多样性公约》和《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签署严格规范了各国间的责任分配,促进了全球范围内的合作与行动。
21世纪初,多国相继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更进一步推动了国家层面的具体法律实施。
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于2008年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保法》,增强了法律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并引入公众参与机制,提高了社会各界对环保工作的关注和参与程度。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

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导言:环境保护法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和法规。
本文将回顾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历程,讲述相关法律的颁布与修订,以及环境保护法在推动环境保护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
一、环境保护法的初期阶段1965年,中国首次颁布了《江苏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办法》,这是中国环境保护法的鼻祖。
此后,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国家相继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1979年,环境保护法正式写入中国宪法,标志着我国正式进入环境保护法制化的阶段。
二、环境保护法的重大突破1989年,中国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该法明确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方针和原则,规定了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的责任和义务,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此后,中国环境保护法进入了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了首次大修订。
修订后的法律进一步加强了环境保护的法律制度,明确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职责,加强了对破坏环境的行为的处罚力度。
此次修订为后续环境保护法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环境保护法的更新与完善随着时代发展和环境问题的不断突出,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已经无法完全适应当前的需求。
为此,中国在不断修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
2002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实施,进一步强调了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提出了对环境污染者的责任追究机制。
2014年,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出台,增加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加大了环境保护的力度,并提出了对环境损害的赔偿机制。
此次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为环境治理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工具。
四、环境保护法在环境治理中的作用环境保护法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我国环境治理提供了重要保障。
一方面,它明确了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与法律责任,强化了对环境污染者的处罚力度,起到了震慑作用,有效遏制了环境违法行为。
另一方面,环境保护法规范了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管职责,保障了环境监测和治理的有效实施。
世界各国汽车排放法规的发展历程

世界各国汽车排放法规的发展历程汽车的排放是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世界各国汽车排放法规的发展历程□文/龚为佳沈卫东刘训标刘江(重庆通讯学院)世界各国汽车排放法规主要针对轻型车和重型车两类车型。
通过《马斯基法》,采用排放率(g/mile)限值,由于当时排气净化技术的限制,新法规延期到1975年执行。
经过多年的研究和实践,1975年改用FTP-75规程。
美国从1975年实施《马斯基法》,不断强化CO和HC限值,并逐年加强对NOx的限值。
1990年起美国大幅度修改大气清净法,要求2003之后,对CO、HC和NOx的限制从1993年的基准分别降低到50%、25%和20%,可见法规之强化程度。
目前,美国轻型车采用2004-2010EPATier2标准。
欧洲包括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和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成员国,排放法规由欧洲经济委员会(ECE)参与国自愿认可,排放指令是欧洲经济共同体(EEC)或欧盟(EC)参与国强制实施的。
在开始阶段,排放法规总的来说比较宽松。
由于欧洲各国领土小,大气污染的影响都超越国境,1970年由ECE制定了统一的排放法规,供欧洲各国使用。
ECE法规包括三类内容。
第Ⅲ类限制发动机漏气量及蒸发量为燃料消耗量的0.15%,第Ⅱ类规定怠速CO浓度限值4.5%,第I类为CO、HC的排放限值,采用15工况及全样取样法。
ECE法规也不断强化,1970年法规CO、HC限值为100%计算,1975年执行R15/01法规,CO及HC限值分别降为80%及85%。
欧洲ECE法规在第二阶段变化较大,1975年10月执行R15/01法规,只对CO及HC进行限制。
1977年10月执行R15/02法规,增加对NOx的限制。
1979年执行R15/03法规,1982年实施R15/04法规,采样方法由原来的全量取样法改为CVS定容取样法,并将HC+NOx加到一起进行限制。
1989年开始实行ECE-R83新法规,将排放限值减少到原来的1/2.5,并将按车质量划分限值改为按发动机排量划分。
中国环境法发展历程 -回复

中国环境法发展历程-回复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初,当时中国正经历着工业化进程。
随着工业化的推进,环境问题也愈发突出,这一系列的环境问题迫使中国政府开始重视环境保护,并逐渐出台了一系列法规与政策。
下面,我们将逐步回答关于中国环境法的发展历程的问题。
1. 最早的环境保护法规是哪一部?1950年,中国政府颁布了第一部环境保护法规,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这部法规是为了控制和减轻大气污染问题而制定。
随后,中国政府陆续制定了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2. 1979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具有哪些特点?1979年,中国制定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这部法律增加了对环境质量标准、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和监测报告的要求。
它还规定了违反法规的行为将被惩罚,并设立了有关环境保护的监察机构。
3. 1989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有哪些建设性举措?1989年,中国再次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这是中国环境法的重要里程碑。
该法规强调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规定了环境评价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加强了对污染源的监管和责任追究。
此外,该法规还规定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4. 2002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与1989年的版本相比有哪些新变化?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再次修订,为加强环境保护提供了更加全面和具体的法律保障。
这个版本对环境保护目标、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完善,并且强化了行政部门的责任。
此外,它还规定了环境污染赔偿制度,增加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5. 2014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有哪些重要内容?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修正案》正式通过。
这一修正案加强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更加明确了环境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处罚力度。
此外,这一修正案还引入了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进一步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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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化器的型式核准要求;
— 修订了试验用燃料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附录K 、 附录L、附录M 和附录N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 和附录O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提出了第Ⅳ阶段预告性要求,在标准规定执行日期24 个月前应重新确认,并对有 关内容进 行必要的修正。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标准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本标准与GB 18352.2-2001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加严了排放限值;
— 改变了Ⅰ型试验和Ⅳ型试验的试验规程;
— 增加了Ⅵ型试验的要求、双怠速试验的内容、车载诊断(OBD)系统及其功能的要求 、在用 车符合性检查及其判定规程、燃用LPG 或NG 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和作为独立技术总成 的替代用催化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中国III/IV与II号排放标准的部分差异
项目 尾气 污染物 排放限值 (g/km) CO HC II号标准(汽油车) 2.2 0.5 未规定 仅室温下测试 排放测试条件 发动机起动40秒后 发动机点火起动的同时 III/IV号标准(汽油车) 2.3/1.0 0.2/0.1
本标准也规定了轻型汽车型式核准的要求,生产一致性和在用车符合性的检查与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 或NG 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 方 面的型式核准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 的轻型 汽车。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OBD的实际使用意义(2)
汽车的自身的可靠性以及使用中维修保养,对汽车的排放有很大的影响! 有的车出厂时排放合格,但使用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需要 维护保养。维修保养得不好,排放有可能很差;维修保养不及时,就会 由于高排放导致更多的污染。一年一次的车检对控制汽车排放作用是有 限的。 但安装了OBD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它可以“实时监测”汽车的排放水 平(间接检测)。如果一旦排放不达标,OBD就会发出警告,督促驾驶 者去修理。 欧Ⅲ最关键的就是使用OBD!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按GB/T 15089—2001 规定: M1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九座的载客汽车。
M2 类车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超过九座,且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5000kg 的载客汽车 。
N1 类车指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 的载货汽车。 3.3 第一类车 指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座位数不超过六座,且最大总质量不超过2500kg 的M1 类汽车。 3.4 第二类车 指本标准适用范围内除第一类车以外的其它所有轻型汽车。 3.5 汽车型式(车型) 指机动车的型式。同一车型在下列主要方面应无差异: (1)附录C.5.1 规定的、根据基准质量确定的当量惯量;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防治机动车污染 物排放对环境的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修改采用欧盟(EU)对70/220/EEC 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 排放污染物引起空气污染的法律》进行修订的98/69/EC 指令《修订70/220/EEC 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 国有关采取措施以防止机动车污染物引起空气污染的法律》以及随后截止至2003/76/EC 的各项修订指 令的有关技术内容。 本标准与上述欧盟指令相比,主要修改内容: — M1 和M2 类车型的分组; — 燃料的技术要求; — 将原Ⅱ型试验修改为双怠速试验; — 实施时间; — 参照经2001/116/EC 修订的70/156/EEC 指令《关于协调各成员国有关机动车及其挂车型式 认证的各项法律》附件Ⅹ的内容,增加了附录M“生产一致性保证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第Ⅲ阶段和第Ⅳ阶段型式核准的要求、车辆生产一致性和在用 车符合性的检查和判定方法。 本标准也规定了燃用LPG 或NG 轻型汽车的特殊要求。 本标准也规定了作为独立技术总成、拟安装在轻型汽车上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在污染物排放方 面的型式核准规程。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8352.3—2005 代替GB 18352.2—2001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中国Ⅲ、Ⅳ阶段) 2005-04-15 发布 2007-07-01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市汽车研究所、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5 年4 月5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7 年7 月1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8352.2-2001。
On Board Diagnosis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世界各国排放法规的发展进程
100 GB11641-89 欧洲标准 EU GB14761-93 欧1 中国标准 GB 40
HC、CO和NOx下降的百分率
80
60
美国标准
20 USA
欧2 欧3 欧4
0
1968 1972 1976 1980 1984 1988 1992 1996 2000 2004 2008
汽车技术培训
标准规定了装用点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和低温下排气污染物、曲轴箱污染物、蒸发 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染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 术要求 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规定了装用压燃式发动机的轻型汽车,在常温下排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污 染 控制装置的耐久性要求,以及车载诊断(OBD)系统的技术要求及测量方法。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OBD的实际使用意义(1)
OBDII有着严格的排放针对性。 装备在OBDII的车辆上的MIL灯,主要是提醒驾驶者,其车辆的HC、CO和 NOx或燃油蒸发污染量可能会超标,需要进行修理。例如: 发动机缺火,引起HC排放量的整体上升; 催化转换器的净化效率下降到某个限值之下; 系统探测出密封的燃油系统有空气泄漏; EGR系统的故障引起NOx排放量上升; 某个关键传感器或其他排放控制装置失效等情况。 也就是说,甚至在车辆似乎运行正常,无任何实际的行驶性能问题 时,MIL灯也可能会点亮。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型式核准申报材料 型式核准证书格式
常温下冷起动后排气污染物排放试验(Ⅰ型试验)
测定双怠速的CO、HC 和高怠速的λ值(双怠速试验) 曲轴箱污染物排放试验(Ⅲ型试验) 蒸发污染物排放试验(Ⅳ型试验)
污染控制装置耐久性试验(Ⅴ型试验)
低温下冷起动后排气中CO 和HC 排放试验(Ⅵ 型试验) 车载诊断(OBD)系统 基准燃料的技术要求 燃用液化石油气(LPG)或天然气(NG)汽车的特殊要求 作为独立技术总成的替代用催化转化器的型式核准 生产一致性保证要求 在用车符合性检查及判定方法
NOx
0.15/0.08
必须装载OBD 车载诊断系统 增加零下7摄氏度 条件下的测试
OBD系统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OBD发展历史
OBD起源:1982年,美国加州大气资源局 CARB (California Air Resource Board) 开始制定一项法规,要求自1988年开始所 有在加州出售的车辆必须装备车载诊断系统(现称OBDI),用以控制排放系 统的失效。 OBD发展:SAE(美国汽车工程师协会)在OBDI基础上制定并于1989年正式公布了 了OBDII的系列标准,并被EPA(美国环保署)与 CARB采用。 OBDII在1994年的部分车型上开始采用;到1996年,美国法规要求所有在本国销 售的新轿车和轻卡必须装备OBDII系统。
年份
On Board Diagnosis
汽车技术培训
4月27日,国家环保总局正式了公布期待已久的《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 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即我们俗称的欧III、欧IV排放标准。 这两个标准分别将于2007年7月1日和2010年7月1日开始在全国实施,而 北京提前两年实施。 中国轻型汽车III、Ⅳ号排放标准,污染物排放限值 上与欧III、欧IV 标准完全相同,但在试验方法上做了一些改进,在法规格式上也与欧III 、 欧IV标准有一定差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