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篇)》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篇)》第一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篇)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汇编厂内机动车辆(叉车篇)(试行版)编制:刘维冬审核:王润芝批准:xxxx-5-5日发布xx-5-5日实施编制单位:重庆大朗冶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目录一、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3)二、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3)三、叉车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岗位职责 (4)四、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4)五、叉车维护保养制度 (6)六、叉车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7)七、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8)一、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熟悉并执行叉车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
不断完善叉车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叉车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熟悉叉车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3、监督叉车作业人员认真执行叉车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参与编制叉车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5、协助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要求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定期监督检查。
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叉车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叉车事故隐患整改。
8、参与组织叉车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的情况。
9、参与建立、管理叉车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11、叉车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二、叉车司机岗位职责一、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驾驶叉车。
二、驾驶员切勿在药物和酒精作用后驾驶叉车,没有供应商或制造商的许可不得擅自对叉车进行改装。
三、机动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完好,各部件灵敏有效,技术性能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四、搬运时不应超过规定值,货叉必须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不许用单个叉运转货物。
五、平稳起动、转向、行驶、制动和停止,在潮湿或光滑的路面,转向时须减速。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5篇)

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
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司机岗位职责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叉车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叉车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叉车作业的安全性和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部各种类型叉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叉车司机必须具备驾驶技能并持有效证件,且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四条叉车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操作。
第五条叉车使用人员发现叉车存在故障和隐患时,必须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处理,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章叉车的使用第六条叉车的操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合格的叉车司机进行。
第七条叉车司机对目标区域进行实地勘察,了解地面状况、周围环境,并制定合理的作业路线。
第八条叉车应按照规定技术要求安装反光镜,以便司机观察后方情况。
第九条叉车作业时,应保持稳定的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第十条叉车在行驶中应保持安全的距离,不得与行人、其他车辆擦碰。
第十一条叉车不得载人,只能用于货物搬运作业。
第十二条叉车在起重作业时,必须确保货物稳固,防止货物从高处坠落。
第十三条叉车行驶中必须开灯、鸣笛,并保持一定的防护距离。
第十四条叉车不得在楼板上行驶,特殊情况下需敷设保护板。
第三章叉车的维护与检查第十五条叉车每天上岗前,必须进行日常检查,如发现故障和隐患,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第十六条叉车维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合格,且持证上岗。
第十七条叉车维修人员应定期对叉车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叉车的正常工作。
第十八条维修人员发现叉车存在严重故障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叉车司机在操作前,要对车辆进行外观检查,确保车辆完好,并及时报告维修人员。
第二十条叉车司机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车检查,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第二十一条叉车使用人员应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得疲劳驾驶,不得酒后驾驶。
第四章事故的处理与报告第二十二条叉车使用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停车、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
第二十三条叉车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调查,并向上级报告。
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叉车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使用叉车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管理人员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作业人员的要求1.叉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书,且证书应当与所操作的设备相符。
2.操作前应进行自检,并确保设备及其相关器具完好无损。
3.仔细查看设备操作手册,熟悉设备相关的安全注意事项和操作规程。
4.在作业前须对设备周围的环境,场地、重物等进行考察和安排,保证作业安全。
5.在作业中应当始终保持注意力集中,认真观察仪表,做到对设备的运行情况了如指掌。
6.运输时必须正向行驶,装载物品时要根据车体能力,采取适当的角度与方式进行。
四、管理人员的要求1.技术负责人须对操作证件进行定期审核,确保其有效性。
2.管理人员要针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制定相应的计划,并定期组织检查。
3.针对事故和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的组织调查和处理,以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4.监控和评估员责任是对操作人员贯彻制度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提出措施和建议,保证制度的有效遵守和执行。
五、季度检查为了保证叉车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必须按照规定对叉车特种设备进行季度性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1.设备本身的状况,是否发现漏油、漏气等现象。
2.定期检修保养,润滑和摆动零部件是否存在磨损等现象。
3.是否存在变形、裂缝、腐蚀等现象。
4.设备电气系统是否正常,是否需要更换或修理。
六、设备维护1.叉车特种设备的日常保养应安排专人负责,要遵循设备的保养手册。
2.遇到设备突发故障时,应及时停车,关闭电源,并报告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七、设备安全1.叉车特种设备应当按照规定使用,严禁超负荷、超载、超速等非法操作。
2.在设备作业中发现疑似故障或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排查和处理,并向管理人员报告。
3.对于具备危险作业性质的设备,必须设立相应的区域标志和警示标志,设置限制点,并由专人负责进行日常巡查和管理。
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1.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叉车操作与管理,确保作业安全。
2. 公司所有涉及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
二、组织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并监督执行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2. 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组织叉车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操作规程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 操作前应检查叉车各项功能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及时报修,严禁带病作业。
3. 叉车行驶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行驶或在非指定区域行驶。
4. 载货时,货物应平稳放置,防止滑落;超高或超宽货物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安全。
5. 严禁在斜坡上横向行驶或停留,以防车辆失控。
四、维护保养1. 叉车的日常维护应由专人负责,确保设备的清洁和良好运行状态。
2. 定期对叉车进行技术检查和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保养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跟踪和管理。
五、事故处理1. 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并向上级管理人员报告。
2. 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3.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小组应不定期对叉车作业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安全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鼓励员工相互监督,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共同营造安全的工作环境。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解释。
2.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 叉车一、总则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叉车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2. 叉车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
3. 叉车使用单位应建立叉车安全技术档案,记录叉车的运行、维护、检修和事故处理等情况。
二、操作规程1. 操作前检查:确保叉车各部件完好,刹车、转向、灯光、喇叭等操作正常。
2. 载重限制:严禁超载,载重量不得超过叉车标定的最大载重量。
3. 行驶速度:在厂区内行驶时,应遵守限速规定,确保安全。
4. 货物堆放:货物应均匀放置,严禁偏载或超高堆放。
5. 禁止行为:严禁在叉齿上站人或搭乘其他人员。
三、维护保养1. 日常保养:操作人员应每日对叉车进行清洁、检查和简易保养。
2. 定期保养:按照制造商的保养手册,定期进行专业保养和检查。
3. 故障处理: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机,及时报告并修复。
四、安全培训1. 新员工培训:新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理论和实操培训,并通过考核。
2. 定期复训:定期对所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复训。
五、事故处理1. 事故报告:一旦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安全管理部门。
2. 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事故记录:所有事故都应详细记录,并归档保存。
六、监督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叉车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应及时纠正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其符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叉车) XXX企业标准Q/SXMS001-2013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叉车)编制:审核:批准:日期:XXX二一三年四月12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一)工作责任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提前10分钟接班,接班者未到,交班者不准上班,接班者必须向接班者交代当班的一切情况(包括车况),接班者承认后,交接班才干生效。
3.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4.严格按《叉车操纵规程》使用叉车。
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平安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
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5.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
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
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
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6.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7.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纵,避免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成品,制止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9.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
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
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10.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考核标准1.不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罚款20元/次。
2.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3.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
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4.在转运时破坏成品砖照价补偿。
5.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7.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故弄玄虚、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3二、叉车司机平安技术操纵规程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
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规范车间叉车的使用,特制定《关于叉车使用管理规定》。
具体内容如下:一、责任人叉车责任人为车间叉车司机,隶属于车间进行管理。
二、责任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
2、服从车间管理,保质保量地完成班长及调度安排的日常各项工作任务。
3、维护车辆的清洁和完整,经常对其安全附件和性能检查,并按规定进维修和保养。
4、严禁酒后驾车。
三、使用管理1、车辆严禁超载、超速、载人,杜绝驾驶员以外的人随意动用车辆(叉车司机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当班班长及调度可临时顶岗);2、车辆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急停、急刹车、急转弯,限速行驶;3、车辆开始作业前需检查制动情况,作业扣需将叉车在指定位置停放,严禁在生产线随意停车;4、行驶过程中调节好叉车臂高度,避免划伤地面。
四、处罚1、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如叉坏物资将按公司材料原价赔偿损失。
2、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车间指挥,经核实第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
3、在车间内超速行驶,第一次处罚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4、司机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撞坏附属物及公共财产,视其情节罚款或按财产原价赔偿。
5、上班时间,司机人员严禁脱岗、睡觉。
经发现一次罚款50元并警告批评;第二次给予加倍处罚;6、下班后,需将叉车停放到指定地点,并将叉车臂降到地面高度,如违规处罚50元/次;7、工作期间饮酒或酒后上岗,处罚100元/次;8、叉车司机严禁在作业过程中严禁载人,如违规处罚50元/次;9、叉车司机工作结束后,未将钥匙带走,或将叉车交由车间操作者作业,如违规处罚100元/次;10、严禁将车间各项标识牌、标识线等进行破坏,在加油后需检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况,在叉运作业中需将叉车臂提升到合适高度,避免将地面进行划伤,如违规处罚1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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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设备管理制度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交接班管理制度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1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
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
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
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
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不能超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
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
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设备管理制度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
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日常检查管理制度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
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
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
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
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
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
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
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
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4、调整好化油器。
定期报检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
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
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
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
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交接班管理制度1、接班人员必须提前15分钟做好接班的准备工作(穿好工作服,佩戴好名牌),正点交接班。
2、交班队员向接班队员移交,交接接班记录本,对讲机及其他用品,并交待清楚本岗位存在的问题,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接班人员要详细阅读交接班记录和有关通知,详细了解上一班工作情况,对不清楚的问题一定要向交班者问清楚,交班者要主动向接班者交底,交班记录要详细完整。
3、交班人员要对接班人员负责,要交安全、交记录、交问题、交物品(包括灭火器的数量、完好情况、有无丢失)交岗位卫生、交工作情况,双方要办签字手续。
4、如在交班时有突发事件或正处理问题,应以交班人员为主,接班人员积极配合,待处理完毕或告一段落,报告主管领导,征得同意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
5、在规定的交接班时间内,如接班者因故未到,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擅自离开按脱岗处理,发生的一切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者不按时间接班要追查原因,视情节进行处理。
6、接班人员酒后或带病坚持上岗者,双方不得交接,并及时报告,统筹安排。
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
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
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
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一)指挥部职责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
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