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版

合集下载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范文《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系统管理,确保安全监测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专业性,保障企业和人员的安全健康,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拥有安全监测系统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是指通过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运维及相关服务进行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安全监测系统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安全监测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条安全监测系统管理的原则是科学性、规范性、安全性、全面性、实时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章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机构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机构,负责安全监测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并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

第七条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一)组织编制安全监测系统规划和设计方案;(二)组织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运维及相关服务;(三)制定安全监测系统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四)负责安全监测系统的监督检查和评估;(五)及时处理安全监测系统发生的故障和隐患;(六)组织开展安全监测系统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七)对外宣传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测系统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及工作流程,确保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第三章安全监测系统规划与设计第九条安全监测系统的规划应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具体情况和需求,合理规划安全监测系统的功能和布局,确保安全监测系统的全面性。

第十条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监测系统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确保安全监测系统具备稳定可靠、准确灵敏、全程监测的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系统的规划与设计工作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和专业知识的设计单位或专家进行。

第四章安全监测系统建设与运维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当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并经专业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系统的运维工作主要包括设备巡检、数据分析和问题处理等。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监测监控中心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监测监控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管理,保障中心运行安全和数据的保密性、完整性、可靠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员工。

第三条中心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包括监控设备的配置、网络的安全、数据的存储和备份等工作。

第四条中心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管理策略、审核和监督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中心设立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用户权限的管理、设备的巡检和维护、事件的处理等。

第二章中心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中心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工作流程、责任分工和制度执行的要求。

第七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策略和目标:明确中心的安全策略和目标,保障中心的安全性和数据的完整性。

二、安全组织和责任:明确中心安全管理委员会和安全管理员的职责和权限。

三、安全制度和手册:制定安全制度和手册,规范员工的行为和行事方式。

四、安全培训和教育: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能力。

五、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六、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建立事件处理和应急处置制度,及时处理和处置各类事件。

七、安全演练和预案: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制定应急预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八条中心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中心的安全策略和目标,审核和批准安全制度和手册,监督和检查中心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安全管理员负责制定安全制度和手册,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协助安全管理委员会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处理和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第三章用户权限管理制度第十条中心对不同的用户设置不同的权限,确保用户只能访问到其可操作的设备和数据。

第十一条用户权限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用户身份识别:用户登录系统时,需提供合法的身份证明和密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后才能登陆。

二、用户权限分配:中心负责人根据用户的职责和工作需要,为其分配相应的权限,包括设备的访问权限、数据的操作权限等。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稳定运营,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加强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涉及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安全监测监控工作。

三、责任部门1. 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安全监测监控计划,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2. 各部门:负责配合安全监测监控部门的工作,积极配合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实施。

四、主要内容1. 安全监测监控计划的制定:安全监测监控部门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年度和季度的安全监测监控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限。

2. 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和维护:根据安全监测监控计划,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安装和维护各类安全监测装置,确保其正常运行。

3. 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维护: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建设和维护企业的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等,确保其正常运行。

4. 信息收集和分析: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收集企业内外的安全信息,并对其进行分析,及时掌握各类安全风险和隐患,提出相应的预警和控制措施。

5. 应急响应和处理: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应急预案,培训员工应急响应技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和紧急情况。

6. 安全监测监控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安全监测监控部门负责对安全监测监控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定期向上级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层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7. 工作评估和改进:安全监测监控部门定期对工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改进,提高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监督检查1. 上级管理部门对本管理制度的执行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督促整改。

2. 内部审计部门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3. 员工和监控人员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进行上报,安全监测监控部门及时处理。

六、奖惩措施1. 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成效显著的员工和监控人员进行表扬和奖励。

2. 对安全监测监控工作存在问题的员工和监控人员进行批评和警告,情节严重者予以处罚。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监测系统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第三条监测系统管理应遵循科学规范、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四条监测系统管理的责任主体为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各单位应设立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明确各岗位的职责,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监测系统管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一)负责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二)制定监测系统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对监测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四)对监测系统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和报告;(五)组织监测系统的维修、保养和改造;(六)组织监测系统的培训和技能考核;(七)组织监测系统的应急响应和事故处理。

第七条监测系统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监测系统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二)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三)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心;(四)经培训考核合格。

第三章监测系统的建设第八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的要求,确保监测系统的安全、可靠、经济和实用。

第九条监测系统的规划、设计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专业技术人员承担。

第十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充分考虑矿井、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理等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监测系统的范围、规模和功能。

第十一条监测系统的建设应选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的设备、材料和工艺,确保监测系统的质量。

第四章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第十二条监测系统应实行24小时不间断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实时、准确、完整。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单位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有效,维护本单位的安全和稳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监测和监控设备获取、分析和处理相关数据,对本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控、预警和管理的系统。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框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应以科学、合理、规范的原则进行,做到全程、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本单位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布局第七条本单位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和布局。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够覆盖本单位的所有重要区域,并确保监测和监控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置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布局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规划。

系统应包括主控中心、监测设备、报警设备等。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主控中心应设在安全管理部门或者专门的监控中心,由专人负责操作和管理。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应由专人负责,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按规定进行日常巡检、排障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运行和维护人员应保管好系统的相关记录和资料,确保数据的完整和安全。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分析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管理和分析应由专人负责,确保数据的准确有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行,提高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效能,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指全面、准确地观察、感知和掌握安全情况,并依据安全标准、规程,实施安全检测和监控的一种系统。

第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具备以下基本要素:技术设备完备、传输系统正常、管理系统健全、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运行状态正常。

第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详细的应用操作规范。

第二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运行管理第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运行管理。

第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核心设备和关键部位应设专人值班,实行24小时值守。

第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熟悉操作规程,能够熟练地操作和维护安全监测监控系统。

第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参加培训,提高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十一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有详细的操作手册,供管理人员参考。

第十二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有完善的备份机制,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

第十三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问题,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总结经验,改进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系统设备的工作状态,及时发现和修复故障。

第十六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系统软件进行升级和更新,确保系统的功能完善。

第十七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备份系统数据,确保数据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制定详细的维护计划,按时完成维护任务。

第十九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设备清洁和防腐蚀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用管理第二十条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划定监控区域,并设置监控点位。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和管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和使用,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控信息的准确性,保障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提升安全监测监控工作的水平和效率,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三、管理职责1. 系统管理员负责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维护和管理工作,包括系统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的管理和维护。

2. 使用人员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监测和观察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异常情况,并配合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维护和管理。

四、运行管理1. 系统安装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安装工作由系统管理员负责进行,确保系统的安装符合规定和要求。

2. 系统维护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并及时处理系统故障和异常情况,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监控信息的准确性。

3. 数据备份系统管理员负责定期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数据进行备份,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可靠性。

4. 规范使用使用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正确使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严禁擅自修改系统设置和参数,确保系统的稳定和安全。

五、安全保障1. 系统保密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操作和管理信息必须保密,严禁外泄和向不相关人员提供。

2. 系统防护系统管理员负责对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安全防护,确保系统不受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攻击。

六、制度执行本管理制度由系统管理员负责执行,对于不遵守制度和规定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纪律进行处理。

七、其他规定1. 本管理制度的修订和变更必须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和备案。

2. 对于新系统的安装和使用,必须依据本制度进行操作和管理。

3. 使用人员对于系统的异常情况和问题,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

4. 对于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系统或设备,必须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以上为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操作和管理事项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和补充。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制定本《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监测、监控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实际制定,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第二章职责与义务第四条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监测监控策略、制度和措施,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并定期评估安全风险。

第五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监控和管理,落实安全措施,并按照规定配备安全监测和报警设备。

第六条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监测和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配合安全管理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监测与监控第七条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的特点,建立适当的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环境监测等,确保对重要区域、关键设备和场所的全天候监控。

第八条企业应定期对监测监控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发现故障应及时修复,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安全监测与报警第九条企业应根据不同区域、岗位的安全风险,设置合理的报警措施和级别,并将其告知相关人员,确保能够及时报警并采取紧急措施。

第十条报警设备应保持畅通,并定期进行测试,确保报警的准确可靠。

第十一条接到报警后,相关人员应迅速处置,确定事态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措施,随时关注事态的进展,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安全事故与隐患处理第十二条发生安全事故或者发现安全隐患后,相关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对安全事故和隐患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制定整改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十四条安全事故和隐患的处理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第六章安全培训与演练第十五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防灾知识等内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
度正式版
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

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

负责安全监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

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同意。

三、根据《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
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分管领导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报送信息化办公室。

六、相关监测人员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
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七、井下装置定期维护调试,每隔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

八、井下装置发生故障,必须立即进行处理,在井下无法处理时,应在24小时内更换井下装置。

如8小时内修好,并投入使用,可继续生产,否则必须停产处理。

九、井下处理故障时,必须严格执行规程规定,严禁擅自甩掉装置不用,如确需暂时停止装置运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

十、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时,在测值误差范围(0.2%)内时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与装置监测误差超过0.2%时,应及时对传感器调试,在此期间不得擅自停用装置。

十一、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使用六个月至十二个月后,应升井做全面的检修、清理、调试和校正。

十二、监控系统地面机房值班人员要认真监视电脑屏幕显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各种记录。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