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注销清算中涉及的税务风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的发展有好有坏,这是⼈们不能保障的。
企业经营的好就会使企业发展壮⼤,但是如果出现经营不善或者其他问题时就会⾯临企业破产或者负债,这时候就是企业⾯临危机的时候,企业破产的后果很多,那么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企业破产清算有哪些涉税风险
企业未规范履⾏税务注销清算程序。
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被⼯商等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发⽣解散、终⽌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清算程序;有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形资产(如⼟地使⽤权)等不进⾏处置,对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了清算程序,但清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也不提供清算报告。
这些未规范履⾏税务注销清算程序的⾏为,都为企业在注销清算中带来了涉税风险。
从上⽂的介绍我们明⽩了,企业破产后不只是清算这么简单还会有相应的税务需要缴纳,这是企业应该负责的。
当然企业破产税收问题是⼀个严肃的问题,需要认真对待,⼤家都清楚了吧。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店铺专业律师。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风险及防控措施探析

财务管理◎肖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风险及防控措施探析企业作为市场主体,依法纳税是最为核心的工作,企业只有依法依规纳税,国家才会有稳定的经济基础,才能够为国家基本建设提供全面有力保障。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每个年度的重点工作,企业需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期限,全面做好本年度企业应缴纳所得税额计算,根据企业全年实际经营情况,按照企业所得税明细项目,全面认真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然后至税务部门办理相关纳税业务,全面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我国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行政的基本工作模式,当前,国家正处于“两个百年”重要历史时期,国内外经济变化较大,在国际国内双轨道经济政策前提下,全面做好企业依法纳税工作至关重要。
当前,受国内外影响因素较多,经济发展具有较多不稳定性;从国内经济发展看,为了更好稳定经济建设,国家制定了大量经济改革及调控政策,很多政策都涉及到了企业所得税工作,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让利企业,相关税务部门需要跟上时代思路,明确新时期的新任务,积极采取有效政策,全面做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税收风险防范,全面提升为企业服务的能力,更好地推动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简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主要是指纳税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一定时间段内,全面细致做好企业所得税计算,并根据要求正确计算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与应纳企业所得税额,结合各月、各季已经预缴的所得税款情况,算出应补缴或应退税的金额,根据该企业所得税汇缴年度税务部门填报要求,及时正确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税务主管部门提交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所需要的资料、按时缴纳结清整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收集归档相关财税资料,全面做好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常见风险及成因(一)财税处理的差异致使工作繁杂各企业财务人员从事的职业相同,但是,在针对某些经济行为的时候,各自存在不同的理解处理方式,特别是对税收的理解,还有着各自不同的理解方向,应用相关法律规定的范畴也不一样,所以说,在企业税务处理方面,往往存在巨大的差异性,影响到了税收的科学性与统一性,在实际汇算清缴的时候,也是依据会计利润为主进行计算的,难免会在计算过程中产生不同的结论,完成纳税调整计算后获取的应纳税金额不同,也给纳税工作带来影响。
企业注销时的涉税风险

企业注销时的涉税风险无论你是自己亲身经历过注销公司还是听过注销相关知识,相信都是一个字:难!两个字:复杂!的确,因为一家企业如果想要死,这个社会要对它验明正身方可放行!这些需要验明正身的所有手续中,税务注销绝对是最难的。
今天呢,税来税往老师就以案例形式带着大家一起学习探讨,让大家以后可以自如应对!01账面存货要交税!A公司一般纳税人,商贸批发企业,今年7月1号去不想经营了,准备注销。
但是账面还有10万元的存货,市场价(不含税)为12万元。
税务上咋处理啊!点睛:一般纳税人终止生产经营,办理注销税务登记,要先办理一般纳税人注销,如果尚有未曾出售的存货,则会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作为出资的收回或利润的分配。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为视同销售行为。
视同销售不说了,肯定是按照12万确认销项啊,所以注销的时候需要交纳增值税12*17%=2.04万元。
2账面库存大于实物库存咋办!A公司注销的时候,账面10万元的存货,但是实际仓库里面什么都没有了!公司会计很苦恼!点睛:估计上面这个问题注销的企业都会涉及,如果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说明有商品销售漏报收入了,没办法,税法就是这么严谨。
等到企业注销的时候,账面大于库存,货物去哪里了啊。
此时税务如果实地核查发现这种情况,最轻的处罚就是让你按照视同销售来处理。
金额差异很大的话,还可能涉及补缴滞纳金等!如果是视同销售的话,按照12万*17%=2.04万元进行补缴。
3库存确实坏了咋办!A公司因为做食品销售的,注销的时候呢?公司的仓库的117万元(含税)食品都过期了,发票已经认证抵扣,但是这一批我们账面的这117万元确实一分钱都不值了啊!点睛:根据增值税管理办法,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懂了吗?进项转出金额=117/1.17*17%=17万元这就叫做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进项抵扣了的必须进项转出!建议:有这种账面对不上的,就不要老为难税务了,自己早点找点法子,账面都对不上,你的报表,咋让税务轻易签字啊!4个税绝对是个大坑!A公司注销的时候,由于公司成立较早,公司注册资本的100万注册之后就以老板借款的名义出去了,现在注销了,税务要求补税?点睛:财税[2003]158号,“二、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的问题及策略探究

税务筹划企业税务注销清算的问题及策略探究赵立臣(中海油鄂尔多斯煤制气项目筹备组,北京100016)摘要:我国企业更新换代的速度非常之快,企业从成立到解散需要经过开业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一系列的税务活动。
企业在进行税务注销清算时,需要办理相关税费缴纳或税务办理。
基于此,本文就企业在进行税务注销清算这一流程中出现的问题及相应策略进行初步研究。
关键词:企业税务;注销清算;问题;策略1引言自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大大小小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时代的更迭中,一部分企业成长为具有品牌影响力的大企业,也有一些企业在激烈的商业竞争中解体了。
企业解散先要进行税务注销清算,只有完成这一系列的程序后,才能正式宣告企业解散,但由于企业的注销登记涉及面很广,导致企业税务注销清算很容易出现问题。
2企业税务注销清算存在的问题2.1法律法规不够完善我国税法虽然具有全国统一性,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又各有不同。
各地区因地域差异,制定的相应法律法规和条例都具有地方性和适宜性。
各地的税务机关根据本地区的情况设定具有地方性的条例和相关流程。
在企业注销清算的整个流程中,各地区从材料准备、需要办理一系列完整的手续都是有所差别的。
税法中虽然明文规定要求纳税人在中止纳税义务时必须办理税务注销的登记手续,但是并没有明确说明各种情况下未办理该程序有何处罚措施。
一般情况下,相关处罚措施及处罚力度在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有明文规定,并且在处罚的方式上都设有明确的区间。
例如,企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中的某项规定,应当处以人民币500~1000元的罚款。
这个例子中的处罚方法和处罚力度就作了明确的规定。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在进行税务注销清算时,因相关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导致整套流程的执行只能由税务办理员衡量具体情况而定。
因而,在相关处罚力度上直接受到人为因素影响,造成一定程度上处置不公的负面现象。
2.2缺乏专业人才在企业创立到注销的整个过程中,专业人才的充分参与才能使企业注销清算得更加合乎规范。
会计经验:注销清算流程及税务方面应注意事项

注销清算流程及税务方面应注意事项1、清算公司财产、制订清算方案(1)调查和清理公司财产。
清算组在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的同时,应当调查和清理公司的财产。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和调查清理的情况编制公司资产负债表、财产清单和债权、债务目录。
应当指出的是,清算组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不得将公司财产价值低估。
(2)制订清算方案。
编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之后,清算组应当制订清算方案,提出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的具体安排。
(3)提交股东会通过或者报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是公司清算的总方案。
因此,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将清算方案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成员是由股东组成的,所以,无须提交股东会另行通过。
将清算方案提交有关主管机关确认的规定,适用于因违法而解散的清算公司。
(4)另外,如果公司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时,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清算组有责任立即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人民法院。
2、了结公司债权、债务(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
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
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
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
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
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
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注销清算过程中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企业注销清算过程的主要风险来源:一是企业在注销过程中未清算,或未按税法规定处理涉税事项可能导致的税款流失.二是从税务机关内部看,注销核查流于形式,不注重实质性核查,普遍存在重程序、轻内容的现象,也导致了税款流失风险和税收执法风险.部分企业利用税务注销程序,终结纳税主体资格,注销后新办,重新“洗牌”,达到掩盖原企业存在的偷逃税款或其他涉税问题.这类风险在注销清算中往往会被暴露出来,但这类风险更主要的是要通过加强日常风险管理来化解,我们这里的税收风险主要是指注销清算过程中的税收风险.一、注销过程中程序方面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1、企业利用假注销而继续经营,以逃避纳税义务.风险应对策略:注销时应分析注销原因的合理性,注销后应加强巡查,注意企业是否仍在经营.防止部分企业,特别是经营时不需要开具发票的企业,利用假注销逃避纳税义务.2、税务机关介入企业清算的时间滞后.从企业看,往往未按规定自成立清算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税务机关,致使清算过程和内容税务机关无法掌握.一些想逃避国家税收的企业,恶意逃避清算,有的甚至在一夜之间把公司资产全部转移;从税务机关看,清算时点比较难掌握,往往错过清算有利时机造成税款无法追缴.风险应对策略:1加强日常注销清算政策的宣传和日常巡查,多渠道及时获取企业的注销意图.2主动积极介入企业的清算,不能坐等企业清算结束申报清算所得,重点关注涉税事项的处理,时刻关注企业资产处置、转移.发现有恶意转移资产逃避纳税义务苗头的,积极采取税收保全措施,要求企业及时提供纳税保证或扣押企业财产,防止税款流失.3对恶意逃避清算企业股东采取追查措施,通过金融企业等相关部门对股东的资产进行监控,继续追征税款.4在日常事务如企业缴销空白发票、缴销税控设备等处理中掌握企业即将注销的意图,税收管理员应及时进行后续跟踪监管.二、注销企业资产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企业注销清算,纳税主体资格将随之消亡,税务机关对其资产所隐含的增值或者损失行使课税权属于最后一道环节,资产权属已发生改变,因此资产无论是否实际处置,一律视同转让,需确认资产的增值或者损失,并入清算所得.注销企业以货抵债、将资产分配或赠送给股东或者债权人,都属于税法销售的范畴.1、企业注销清算时的各类资产不按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相应的所得或损失.风险应对策略:注销企业各类资产处理方式一般为以货抵债、将资产分配或赠送给股东或者债权人.税务机关对各类资产可按照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相应的所得或损失.资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可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规定:以资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纳税人清算资产变现价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不将资产以公允价格转让给关联企业,无偿转让资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放弃债权.风险应对策略:1要求其提供中介机构的资产评估报告,并按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清算财产的价值.2存货资产按下列顺序确定财产变现价值:①按纳税人清算开始日前三个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②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③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财产按其同类或类似资产公允价值计价.3、隐瞒或少计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收入.土地使用权的处置因涉及的金额大、程序复杂、时间跨度长、方式多样,往往是纳税人想方设法偷逃税款的重要内容,土地使用权处置所得的关键是确定企业取得的各类收益,特别是各类隐形收益,理清企业土地处置过程中与各方的关系,再根据土地净值确定土地处置净收益.风险应对策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交流,掌握土地市场行情.三、延期分摊收益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按照税法规定的过渡性政策,企业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其余额可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注销清算时,往往会忽略该项递延所得的处理,未将尚未计入所得的余额计入清算所得.需要特别关注,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按当时的有关规定未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在清算过程中处置该资产时,若处置价格低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计入清算所得;若处置价格高于接受捐赠时的实物价格,应以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余额计入清算所得.风险应对策略:结合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台账内容,审核递延所得余额与计入清算所得的金额,确保企业涉及的各种递延所得余额足额计入清算所得.四、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费用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而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却采取计提的方法,或按原税法规定计提产生的余额,而这类支出实际并未发生,如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企业注销时,应将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风险应对策略:注销审核时,核对、分析报表、账簿、台账等资料及注销清算申报内容,企业是否将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调增了应纳税所得额.规定限制期限的税收优惠方面的风险:未达到税法规定期限,应补征减免的税款而未补征部分税收优惠规定了生产经营的限制期限,企业注销时对未达期限享受的减免税款应补征入库.1、原外资企业所得税规定: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如果实际经营期不满十年的,应当补缴已免征、减征的企业所得税税款.2、原内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我国境内投资于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技术改造项目的企业,其项目所需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原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国产设备,其购买国产设备投资的40%可从购置设备当年比前一年新增的企业所得税中抵免.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5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3、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企业购置该类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风险应对策略:企业注销时,如已享受上述税收优惠的,应详细核对开始生产经营日期至注销时是否满10年或设备购置日期至注销时是否满5年,未满足税法规定限制期限的补征已减免的税款.五、清算企业剩余资产分配的税收风险及应对策略按照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方分得的剩余资产超出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投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企业性质的股东从投资方清算中分配取得的剩余资产信息比较隐蔽,特别是非货币性资产,往往会造成资产分配所得不申报风险.风险应对策略:注销清算企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通过适当途径将清算企业的剩余资产分配信息传递给对方税务部门,形成风险联动管理合力,共同防范税收风险.。
当前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当前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第一篇:当前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当前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注销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保证纳税人按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堵塞征管漏洞,防止偷逃税款的最后一个环节。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由注销税务登记工作引发的不交税款、未结票证、跨区套购发票、偷逃税款等问题时有发生,而且因为没有一个比较明确的税款清算管理程序和清算管理要求,清算人员对清算理解也不统一,有时只能从账面上核查注销企业有无欠缴税款和清缴发票,导致注销企业税款清算简单化,造成税款一定程度的流失,并逐渐形成征管薄弱环节,难以满足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内在要求,现结合实际工作,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一、当前税务登记注销企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府部门缺少信息传递、综合制约乏力。
在征管工作中经常发现一些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被吊销税务登记仍未注销,或税务登记已注销而工商营业执照仍在使用的,或总支机构办理注销而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等情况。
日常征管中出现大量的非正常户和税务登记失效户,说明有相当数量的企业解散后没有按正常手续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手续,在系统中形成大量的垃圾数据,影 1响着征管质量和效率。
主要原因,一是缺乏数据资源的共享。
目前企业是由国税、地税、工商分别管理,在办理纳税清算过程中,国、地税部门缺乏足够的信息协调与沟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部分企业申请注销税务登记时已经办理完工商营业执照注销,工商部门存在未按规定严格审核情况。
目前综合治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逐步确立,青岛保税区内三个职能部门已经实现了基本信息的定期交换,解决了管理中三方数据不一致、漏征漏管户等部分问题。
但就注销登记环节而言,缺少三方在企业办理注销手续中协调统一的操作程序和相互制约机制,为部分企业不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偷逃税款以有机可乘。
二是缺乏足够的注销环节宣传,目前有关部门往往注重对税收政策、投资引资等方面的宣传,淡化了注销环节宣传,使企业在解散后便一走了之,致使税收管理人员因企业未按期申报实地核查时才发现人去楼空,只能转作非正常户处理。
企业注销清算财税处理及风险分析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 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 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 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
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该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 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项清偿。
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
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 以申请人民法院规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 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
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 人。
第二十四条 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
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 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 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 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企业破产及清算
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
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
法律制度。狭义的破产制度仅指破产清算制度,广义的破 产制度还包括重整与和解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 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 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 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 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 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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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税务注销清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原因
1、企业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主要表现在:有些企业被工商等部门 吊销营业执照而发生解散、终止经营等情形,但企业怠于履行清算程序;有 些企业在清算期间对应该、或者可以进行处置的流动资产(如存货)、固定 资产(如机器设备、房屋)和无形资产(如土地使用权)等不进行处置,对 有关债权和债务不及时进行清理处置;有些企业尽管履行了清算程序,但清 算前并不通知税务部门,税务部门被排除在清算之外,企业办理税务注销时 也不提供清算报告。这些未规范履行税务注销清算程序的行为,都为企业在 注销清算中带来了涉税风险。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所得 税方面:
三:股东清算所得。在股东层面,公 司清算完成后,公司的股东还应确认 其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公司股东作 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就其投资该 公司所取得的投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 企业所得税;个人股东则应根据个人 所得税法的规定,就其投资的股息所 得和投资转让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 税。
企业税务注销清算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原因
3、注销清算涉及的税收政策缺乏操作性。尽管涉及到企业税 务注销清算的有关税收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很详细,但在实际操 作过程中,却存在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企业申请注 销时有意不对相关资产进行交易处理,税务部门由于没有资产 评估方面的专业知识,难以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进而影响 清算所得的确定;如土地、房产等的一些资产,一些企业在成 立时低价购入土地、房产,经过若干年后,这些资产的市值和 企业购建时的原值相比较,都有很大的升值,有的企业在注销 时虽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清算,但对有些资产采用按原值计价的 方法进行清算,也不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评估,以致最后清算 所得为零,体现不出清算所得。 4、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缺乏沟通与协调。工商、银行、国税、 地税部门之间在企业注销方面缺乏衔接和基础信息的交换平台, 有时会出现工商部门已经办理企业注销,而企业银行账户和税 务登记尚未注销;同一地区的国、地税部门对税务清算管理的 把握也不一致等等。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所得 税方面:
二:清算所得的计算。清算所得是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 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加 上债务清偿损益等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清算所得=企业 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 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以下内容:(1)全部资产均应按 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2)确 认债权清理、债务清偿的所得或损失;(3)改变持续经营核 算原则,对预提或待摊性质的费用进行处理;(4)依法弥补 亏损,确定清算所得;(5)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6) 确定可向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息等。 同时根据国税发〔1997〕191号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 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中第三条规定:纳税人清算期间 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其清算所得不能享受法定减免税照顾。
企业注销清算常见的几种情形
根据《公司法》和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企业解散清算,合资、合作、联营企业在经营期满后,不再继续 经营而解散;合作企业的一方或多方违反合同、章程而提前终止合作 关系解散,需要办理税务注销清算。 2、企业重组中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企业合并分立中,被合并企 业及其股东都应进行清算,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 及其股东都应进行清算。 3、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 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 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应进行清算。 但企业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等法律形式简单改变,涉及改变税务登 记机关的而向原税务机关申请注销,根据财税[2009]59文规定,除登 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外,可直接 变更税务登记,因此,这种情形不需要进行清算。 4、其他原因清算。企业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遭受损失,无 法经营下去,应进行清算;企业因违法经营,造成环境污染或危害社 会公众利益,被停业、撤销,应当进行清算。
注销企业资产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 对策略
三: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支出才能在税前扣除,有 的企业在会计处理时是采取计提的方法,这类支出实际并未发 生,如应付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企业注销时,应将已计 提但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企业应对已 计提但未实际发生费用或虽已发生尚未取得合法凭证的费用进 行清查,及时处理。
注销企业资产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 对策略
企业在注销清算时涉及的清算资产可 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延期分摊收益 处理、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费用处理、 剩余资产分配都会影响清算所得,而 带来涉税风险,那么,如何才能更好 地做到企业注销清算合理合法,降低 涉税风险呢?
注销企业资产事务所等社 会中介机构共同参与清算,组成清算组,并通知税务部门,清 算组对企业的各类资产根据不同情况做好分类,并对清算资产 可变现价值作一个精确的评估,作出资产评估报告,以便在处 理清算资产时有理有据,再根据资产的分类和不同情况进行资 产处理,这样在一定程度上就规避了清算资产变现价值明显偏 低又无正当理由和资产不以公允价格转让、以明显不合理的价 格进行交易等问题。 二:结合所得税时间性差异台账对企业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 所得确认的项目(包括股权投资所得、非货币性资产投资转让 所得、债务重组所得和捐赠所得)余额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 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具体 情况进行处理,正确划分清算企业的经营所得和清算所得,因 为清算所得不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只能依照法定税率缴纳企 业所得税。
企业注销清算中涉及的税务风 险及应对策略
企业清算的定义 企业注销清算常见的几种情形 目前企业税务注销清算存在的主要问 题及原因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1)增值税方面 2)企业所得税方面 注销企业资产处理的税收风险及应对 策略
企业清算 ?
企业清算定义
企业清算是指企业因破产、解散、被 撤销或其他原因而终止正常经营活动, 依照法定程序,发出清算公告,收回 债权,清偿债务,分配剩余财产,依 法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最终结束企业所有的法律关系的一种 法律行为。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所得 税方面:
一:清算期的确定。根据财税[2009]60号文规定,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年度计算 清算所得。也就是说企业如果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 该年度终止经营前属于正常生产经营年度,企业取 得的为生产经营所得,对于这部分的所得,应以当 年1月1日至企业终止生产经营之日作为一个独立的 纳税年度,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在 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按《企业所得税汇 算清缴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而从企业终止生产经营之日 到企业注销税务登记之前,为清算期。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企业对清算资产(包括存货)的处置一 般来说有几种情况: 一是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二是资产作为投资或清偿债务; 三是无偿赠送他人; 四是如果对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 作废弃处理;五是在清理中资产的盘 亏。对于不同情况作出的税务处理也 不同。
企业注销清算的一般税务处理 --增值 税方面:
一是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 施细则》第四条规定按资产公允价值作视同销售处理。 二是资产作为投资或清偿债务。根据财税[2009]59文规定应当作为按 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转让非货币性资产业务,作视同销售处理。 三是无偿赠送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四条规定按资产公允价值作视同销售处理。 四是对已经没有使用价值的资产作废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抵扣的进项税 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处理,但企业应提供专业部 门或中介机构的鉴定报告。 五是清理中资产的盘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 十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应作进项转出处理, 小规模纳税人无需处理,但企业应提供相关资料。
2、税务部门对税务注销清算缺乏有效的监管。目前,税务机关内部负责税务 注销清算工作一般由税收管理员承担,但税收管理员由于日常工作量大、业 务素质参差不齐,实施注销清算的时间和精力有限等原因,致使有些税收管 理员很少会到实地去查看注销企业的实际情况,了解企业注销的真实意图, 仅凭企业提供的书面说明情况及账面财务数据就对企业出具了税务注销清算 报告。此外,税务部门对企业注销时并没有强制要求企业事前告知,只是在 企业申请注销时要求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等,账面上没有欠税基本就可 办结,并不涉及到清算所得。同时,由于企业会计人员不清楚如何进行会计 处理,造成企业清算资产处理不规范,许多企业甚至不进行账务处理,使清 算活动在会计财务上失去了控制。
四:按照规定,投资方企业从被投资方分得的剩余资产超出股 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者低于投资成本的部分,应当确认为 投资转让所得或者损失,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 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因此,企业注销清算时应正确核算权 益性投资收益和财产转让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