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行政执法讲座讲义
现场执法讲座课件

环境保护现场执法第一部分:环境监察的执法依据 (2)第一节环境监察的依据 (2)第二节我国的环境法律制度 (4)第三节法律规定排污者应遵循的行为规范 (13)第四节环境法律责任 (7)第二部分:环境现场执法 (8)第一节环境现场执法工作的概念 (9)第二节环境现场检查制度 (9)第三节环境保护行政处罚 (11)第四节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14)第五节环境污染纠纷的调查与调解 (17)第六节环境信访和环境举报 (18)第七节环境监察报告和法律文书 (19)第三部分:污染源监察 (19)第一节污染源监察 (20)第二节污染源监察的内容 (22)第三节水污染源现场监察 (24)第四节大气污染源现场监察 (28)第五节固体废物现场监察 (31)第六节环境噪声的监察 (32)第七节其他污染源的环境监察 (33)第八节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监察 (34)第九节环境监测基础知识 (35)第四部分:环境现场执法技巧 (35)第一节确定环境违法行为名称及其法律责任 (35)第二节提高环境保护的综合执法水平 (39)第三节环境监察网格化管理 (46)第四节现场执法的几个技巧问题 (49)第五部分:环境污染投诉工作解答 (50)第一节如何稳定信访人员 (50)第二节如何转变传统信访观念 (50)第三节如何做好环境污染投诉的接待工作 (50)第四节如何提高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人员工作水平 (51)第五节遇到疑难重复件如何解决 (51)第六节参加环保协调会应注意什么 (51)第七节如何认真及时处理人大意见及政协提案 (51)第八节如何处理好与新闻媒体的关系 (52)第九节如何处理好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与环境监测的关系 (52)第十节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与环境执法的关系 (53)第十一节环境污染纠纷调处与三监联动 (53)第十二节解决污染纠纷时的几个问题 (54)第十三节处理环境污染纠纷调处的几条潜规则 (54)第十四节如何协调与各相关职能部门, (54)第十五节信访调处工作流程图 (56)第六部分:疑难杂症的解决 (57)第一部分:环境监察的执法依据(见书第二章)第一节环境监察的依据一、环境执法的依据1,法律依据;2,标准依据;3,事实依据二、法律依据环境执法的法律依据包括如下三部分内容:(一)环境法律体系污染防治的法律主要有9部、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主要有9部、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主要有8部1,环保法律:人民法院受理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的行政诉讼。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授课课件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授课课件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授课课件
本课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概述
- 定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概念和范围
- 介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和目标
2. 生态环境法律法规
- 介绍相关的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
- 解读法律法规的内容和要求,包括环境监测、排放标准、
处罚措施等
3.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 介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如依法、公正、高效、全面等
- 解读每个原则的含义和应用
4.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手续
- 介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手续,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听证等
- 解读每个步骤的目的和要求
5.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案例分析
- 分析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实际案例,如水源地保护、大气
污染控制等
- 解读每个案例的背景、问题和解决方案
6.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挑战和应对措施
- 分析当前生态环境行政执法面临的困难和挑战
- 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如加强执法力量、完善执法机制等
7. 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未来发展方向
- 展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的未来发展趋势,如智慧执法、协同执法等
- 探讨如何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和变化
以上仅为课件的一个大致框架,具体内容和形式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课件中应包含相关的案例、图片、图表等辅助材料,以提高学生的吸引力和理解度。
同时,还可以通过小组讨论、问题解答等活动加强学生的参与和互动。
《环境行政责任》课件

环保部门:负责监督和管理环 境问题
企业:负责遵守环保法规,承 担环保责任
公众:参与环保活动,监督环 保工作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政府机构:如环保局、自然资源局等 非政府组织:如环保协会、公益组织等 企业:如污染企业、环保企业等 个人:如环保志愿者、环保专家等
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环保组织:如绿色和平、世界自 然基金会等
企业:如环保企业、绿色企业等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添加标题
科研机构:如国家环保总局、国 家环境科学研究院等
社会团体:如环保志愿者协会、 环保公益组织等
其他主体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的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 公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政府: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监督和指导环境保护工作
行政行为:对环境进行管理、监督、处 罚等行政行为
行政责任:因行政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 和义务
责任主体: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
责任内容:包括行政违法责任、行政侵 权责任等
责任后果:行政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 后果,如赔偿、罚款、行政处分等
特征与属性
环境行政责任是 指政府在环境保 护方面的职责和 义务
环境行政责任包 括制定和执行环 境保护法律法规、 监管企业环保行 为、处理环境污 染事件等
立案与审查
立案条件:环境违法行为发生,且符合立案标准 立案程序:收集证据,填写立案报告,提交上级审批 审查内容:环境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 审查结果: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听证与陈述
听证会:由行政 机关组织,听取 当事人陈述和申 辩
陈述权:当事人 有权陈述事实、 理由和证据
行政执法基本知识讲座PPT课件

➢ (三)(非许可)行政审批:与行政许可
区分,主要在于法律、法规依据。
➢ 行政许可、审批,本市主要由审改办负责确 认,并以政府文件公布。
➢ (四)行政确认: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方法
律地位、法律关系、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 定、认可、证实并给予宣告详细行政行为。与许 可联络亲密。常为一行为两步骤:如食品商贩, 健康证实,从业许可。
2、分类: ➢ (1)羁束裁量行政执法和自由裁量行政执法。法
律、法规明确而详细要求执行(羁束);法律、 法规虽有要求,但范围、方式、种类等有一定幅 度(自由裁量);----违法或不妥。救助权。 ➢ (2)依职权和依申请行政执法行为。 ➢ (3)需要受领与不需要受领行政执法行为。 ➢ (4)单方性与双方性行政执法行为。意思表示“ 合意”,行政协议。
与《行政处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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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新法优于旧法(同等效力层次)。 a、新法改废旧法。b、旧法未废止,冲突部分适 用新法。
➢ C、法律文本优于法律解释。 ➢ 2、依据对象效力 ➢ 我国采取结合主义标准,以属地主义为主,与
属人主义和保护主义相结合标准。 ➢ 凡是含有中国国籍人,都是中国公民,中国公
民在中国领域内一律适用中国法律。中国公民在 国外视情结合国际条约、协定和国内法要求。外 国人在中国境内普通适用中国法律,除法律另有 要求除外(外交特权、豁免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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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损害赔偿裁决:卫生部门裁决违法食品厂赔 偿相对人误工费。权属纠纷裁决:国土部门对土 地使用权归属裁决。侵权纠纷裁决:假冒商权裁 决。易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混同。
➢ (十)行政征用:行政主体为了公共利益需
要,依法定程序强制征用相对方财产和劳务详细 行政行为。 ➢ 与征收区分:法律后果、行为目标(劳务和 财产)、能否赔偿。
如何开展行政执法环境保护PPT课件

行政执法环境保护经验总结
坚持依法行政
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执 法工作,确保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强化宣传教育
加强对企业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环保意识和 法律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 氛围。
加强协调配合
环保部门与其他政府职能部门之间加强协调配合 ,形成合力,提高行政执法效果。
05
结论
行政执法环境保护成果
污染防治
通过强化污染源监管、实施减排工程、推广清洁能源等措施,有效减少污染物排放,改善环境质量。
生态保护
加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生态补偿等方面的工作,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提高生态系统的稳定性。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通过实施严格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制度,确保核与辐射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流程 ,提高审批效率。
实施分类管理
根据企业环保信用等级,采取差异化的监管措施,减轻 优质企业的负担。
提高行政效率
要点一
强化执法力度
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环保执法的威慑 力。
要点二
实施电子政务
通过网上办事、在线咨询等方式,减少企业和群众的办 事成本,提高服务效能。
加强宣传教育
加强环保宣传教育
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典型 案例等,提高公众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加强环保培训
对政府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等进行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 识和工作水平。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环保监督制度
建立健全环保监督制度,对环保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严格执法监督
到公平公正。
03
如何开展行政执法环境保护课件

严格执法,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01
02
03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建立专业的环保执法队伍 ,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和 能力,确保严格执法。
加强执法力度
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 罚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形成威慑 力。
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建立环保举报奖励制度, 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 督,提高环境违法行为的 发现率。
,确保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环境监测与评估
01
建立环境监测网络
02
加强环境质量评估
03
及时公开环境信息
建立覆盖全国的环境监测网络, 对空气、水、土壤等环境进行实 时监测,及时掌握环境状况。
定期进行环境质量评估,分析环 境问题的原因和影响,为制定环 境保护措施提供依据。
政府应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包括 环境监测数据和评估结果,加强 公众对环境状况的了解和监督。
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
制定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
01
为了保护环境,国家需要制定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明确环境
标准和处罚措施,为行政执法提供依据。
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
02
制定和完善环保配套法规和规章,明确各级政府、企业和个人
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
03
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展望未来环境保护与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发展方向
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环保法律法规,提高环保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
加强科技创新:通过科技创新,推动环保产业的发展,提高环境保护的 科技水平。
展望未来环境保护与行政执法的发展方向和前景
• 促进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共同应 对全球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法讲座》PPT课件

不管是资源保护,还是污染防治都能适用 ; 基本的
从内容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目标、基本制度、基本措 施、基本法律责任等,就法律责任来讲,不作具体的规定,单凭 环境保护法无法追究法律责任。
※ 环境保护单行法是针对环境污染的防治 和环境要素的保护而由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 单项法律 。大体包括四大类:
制定颁布了5050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近多项环境保护行政法规近200200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件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001600件地方性环境保件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和政府规章护法规和政府规章3535宪法法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环境保护法律规范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单行法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和部门规章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和规章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标准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我国参加的国际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的环境保护规范其他部门法中的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保护规范环境保护规范3636373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989年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综合性环境保护基本法综合性综合性1414种环境要素保护防治措施都是综合性的具有共性种环境要素保护防治措施都是综合性的具有共性不管是资源保护还是污染防治都能适用不管是资源保护还是污染防治都能适用
磁波,污染极大。
在城市中,光污染的危害也越来越明显。现在许多豪华商厦、宾
馆、写字楼普遍用大面积强反光玻璃作为装饰材料,所形成的强反光
和聚焦光,影响司机的视线,造成交通事故,增加火灾隐患;建筑工
地上采用的“人造小太阳”、大型钨丝灯,严重影响居民的生活和休
息。
热污染也与光污染有关,大型强反光玻璃的反光无可避免的会升
环保法律讲座PPT课件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公民、法人、组织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政府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众提供便利。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
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接受社会监督。 建设单位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当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 充分征求意见。 公民有权举报破坏环境行为 环保组织可提起环保公益诉讼(最高院司法解释和通知,筹措组建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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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理由
并罚理由:
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 建设项目未落实配套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 是两个违法行为,需要分别作出处理。根据本案的违法程度,故对该公司实施
并罚。
提醒:
“先照后证”之后,环保局查处了不少企业未办理环评手续就擅自建设投入 生产,同时也未落实污染防治“三同时”要求。
企业在陈述申辩中提及:申领工商营业执照的时候不再需要提供环评文件, 因此以为不需要做环评。
6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
根据环保目标和治理任务,政府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 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 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 加强对海洋环境的保护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 鼓励和引导再生资源利用
法 占全部处罚的90%。Βιβλιοθήκη 10第六章 法律责任(二)
民事责任
按照《侵权责任法》第八章环境污染责任 进行损害赔偿。
提起环境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污染者就以下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
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 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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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效力:效力等级 宪法>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和地方 政府规章 国际法>国内法: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 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环保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环保地方性法规 的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政府规章;省级政府制定的环保规 章的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政府制定的规章。
环境行政执法讲座
目录 第一部分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体系
第二部分 环境保护法的效力和适用
第三部分 环境资源管理体制与运行 第四部分 环境保护法的基本制度
第五部分 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手段和形式
法律是一种公平的规则,即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 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它以正义为其存在的基础,以 国家的强制力的保证实施为手段。 广义的法律:是指法的整体,包括法律、有法律效力的解 释及行政机关为执行法律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规章)。 狭义的法律:专指拥有立法权的国家权力机关依照立法程 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包括环境行政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环 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监督检查等。 环境行政处理是指环境行政执法主体为了贯彻执行环境法 律、法规所采取的手段、方法和措施。 环境行政处理包括: (1)环境行政许可 (2)环境行政征收(征收税费) ( 3 )环境行政准司法行为包括环境行政调解和环境行政 裁决。
环境行政执法特征: (1)实施执法行为的单方性;(无需与相对方协商或征得同 意)
(2)执法主体的多部门性;
(3)执法手段的多样性;环境行政执法手段包括环境行政 处理、环境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强制执行、环境行政监督 检查等。 ( 4 )执法行为的超前性。(预防为主原则的体现,通过 行政制裁及时制止危害环境后果的发生)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已由环境保护部 2009 年第三次部 务会议于2009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环 境行政处罚办法》公布,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 1999 年8月6 日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的《环境保护 行政处罚办法》同时废止。
Hale Waihona Puke 已经实施了 10 年的《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2009 年底 作出重要调整,修订后名称变更为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于 2010 年3月1 日起正式实施。该办法在立法目的、制度 设计、执法形式和监督形式上都有较大突破,突出了以人 为本。在制度设计上,突出环保特色;在执法形式上,兼 顾了处罚违法与纠正违法,更加强调执法效果。
根本大法——宪法中的有关规定 26条、9条 综合性环境法——综合性规定 污染防治法——以防治污染为主 自然资源保护法——以保护自然资源为主 《土地法》《城乡规划法》《水法》等 程序法——民事、刑事、行政程序(诉讼、仲裁、调解、行政执法、 侦查、检察) 《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 环境标准——以各类环境标准为主 相关法——其他法规如民法、刑法中的环境法规范
环境行政许可 指环境管理主体根据管理相对人的申请,经审查依法赋予 其从事某种环境法律所禁止的事项的权利和资格的行为。 环境行政许可证的种类有: ①土地使用许可证;②农药生产、销售、使用许可证;③ 森林采伐许可证;④海洋倾倒许可证;⑤渔业养殖许可证; ⑥渔业捕捞许可证;⑦采矿许可证;⑧排污许可证;⑨狩 猎许可证。
④终止。指环境监督管理行为因某种现实的出现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如执行完毕、执行对象不存在、期限届满等。
环境行政执法 环境行政执法是国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的主要手段。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是环境保护法的主要实施者但并不 是唯一主体,在我国还有其他相关部门具有法定的环境行 政执法权。
环境行政执法概念与特征 环境行政执法是国家实现环境保护职能的主要手段是指有 关的国家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委托进行环境管理的组织 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将环境法律法规中抽象的权利义务 变成环境法主体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过程。
环境行政执法的方式 (一)环境行政监督检查
指环境监督检查主体对相对人遵守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环 境行政监督管理行为所科以的义务的情况进行的监督检查。 几类形式:①一般检查与特定检查;②依职权的监督检查 与依授权的监督检查;③事前监督检查与事后监督检查等。
环境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 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环境执法中法规的适用原则
在具体的行政执法中,当多个法律规范对同一行为或事实都有规定时, 在法律规范的适用顺序上,需要注意这样几个原则: 高位法优先适用 一、地方法优于环保部门规章(环境法特别环境标准) 二、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三、新法优于旧法 四、法不溯及既往和保护原则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三)环境保护法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 1、环境保护法生效时间
2、环境保护法失效时间
3、环境保护法的溯及力 环境保护法一般不具有溯及力,但在刑法中采从旧兼从 轻原则;有关奖励的规范也具有溯及力。
国家环境资源管理体制 一、国家环境资源管理的概念 是国家采用行政、经济、法律、科学技术、教育等多种手 段,通过各级政府的环境保护机关以国家名义,行使对影 响资源和环境的活动进行指挥、组织、规范、监督的职能, 以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破坏,维护生 态平衡的活动。 二、国家环境资源管理体制的概念 是指有关环境资源行政管理的组织结构、责权结构及其运 行方式。
环境行政处罚是行政处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具体体现。 行政处罚的内涵 1、主体: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 2、对象: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行政相对人。 3、前提: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法规范的行为。 4、性质:以惩戒违法为目的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
环境行政处罚 是指环境监督管理机关对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相对人给 予的一种惩戒或制裁。
二、环境资源管理行为生效及效力 (一)环境资源管理行为的实现 环境资源管理权的具体行使是借助于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具体监督管理行为来实现的。 环境资源管理行为的生效要件: ①主体资格合法。即环境资源管理主体必须是依法享有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权的行政机关。 (授权、委托) ②环境资源管理活动必须有合法的依据。 ③环境管理管理的相对人必须是负有环境保护义务的单位或个人,管理对象不可任意扩 大。 ④环境资源管理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依法定程序和形式进行。
环境法的体系 环境法作为独立的法律部门,现在已经形成了以宪法关于 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规定为基础,以综合性环境基本法为核 心,以单项专门环境立法为主干,以国际环境条约内容为 补充,以及包括环境污染防治、自然资源保护、环境纠纷 处理、环境损害救济、环境管理组织等内容的环境法律、 法规、基本制度和环境标准组成的完备体系。
(二)国家环境资源管理权 是指负有环境资源管理职能的环境保护源职能部门在具体环境资源监 督管理活动中所享有的权力范围和依法可以采取的法定执法形式。
环境资源管理权具有以下一些特点:
(1)法定性。有法律的依据或授权; (2)行政性。即环境职能部门所拥有的环境行政执法权力; (3)特定性。环境资源管理权有特定的权力范围。
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第十条【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 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责令停产整顿; (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 (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 (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七)行政拘留; (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2 其中,环保部门有权实施的有 4 种:警告;罚款;暂扣、 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非法财物。 责令停业、关闭和责令停产整顿则需要地方政府实施。同 时,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实施行政拘留。虽 然这 3 种处罚权力不由环保部门实施,但它有助于遏制环 境违法。
三、我国环境资源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根据《环境保护法》第 7 条规定,我国实施环境资源管理 的行政部门,包括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 门和15个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行使环境污染防治或者自然 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具体包括: 1 、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本辖区)3、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5、港务监督6、渔政渔港监督 7、 军队环境保护部门、8、各级公安机关、9、各级交通部门 的航政机关 、10、铁道行政主管部门 、11、民航管理部 门 12、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13、矿产资源行政主管 部门 、14、林业行政主管部门 、农业、水利行政主管部 门
环境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环境监察机构
新《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四条【处罚主体】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
经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授权的环境监察机构在授权范围 内实施环境行政处罚,适用本办法关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 (自己的名义)
地方法规优先适用情形 环保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依据环保法律或者行 政法规的授权,并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具体 规定,与环保部门规章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优 先适用环保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