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读书心得
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犯罪心理学入门心得体会(9篇)

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犯罪心理学入门心得体会(9篇) 心得体会是我们在成长和进步的过程中所获得的宝贵财富。
我们想要好好写一篇心得体会,可是却无从下手吗?接下来我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才能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吧,我们一起来看一看吧。
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篇一段落一:引言(200字)犯罪心理学是一门研究犯罪行为及其背后心理原因的学科,通过深入研究和分析犯罪者的心理状态和动机,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犯罪行为的根源,从而更好地预防和处理犯罪事件。
在学习犯罪心理学的过程中,我对这门学科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且收获了很多心得体会。
本文将从学习的动机、心理变化、实践经验、知识应用和对未来的展望等方面,分享我在犯罪心理学入门课程中的所思所悟。
段落二:学习的动机和心理变化(200字)作为一个普通大学生,我选择学习犯罪心理学纯粹是因为兴趣。
起初,我的认识仅限于电视剧和小说对犯罪实例的描写,但随着学习的深入,我逐渐意识到犯罪心理学是一个反映人性复杂性的学科。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了解到犯罪行为往往是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包括家庭环境、社会因素及个人心理状态等。
这种深入的了解让我重新审视犯罪事件,不再简单地将其归为“坏人”的个人责任,而是考虑更多的社会背景因素。
我的心理变化在社交场合中也得到了体现,我能更加客观地看待他人的行为,不随意评判,而是更多地关注背后的动机和心理状态。
段落三:实践经验和知识应用(300字)在学习犯罪心理学的过程中,我们参观了当地的监狱,进行了一次模拟偷窃案件的侦破活动,以及对犯罪者进行心理测试等实践活动。
这些实践经验对我来说是非常宝贵的。
通过参观监狱,我深切感受到罪犯的生活状态和心理压力,也更加确信预防和教育的重要性。
模拟侦破的活动让我亲身体验了警察的工作,深入了解了犯罪侦破的艰难与复杂,同时也锻炼了我的观察力和思考能力。
心理测试活动则进一步加深了我对心理因素在犯罪行为中的重要性的认识。
通过这些实践经验,我在犯罪心理学的知识应用方面有了更具体的了解,并且相信这些知识将对我今后从事相关工作提供实质性的帮助。
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心得体会

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心得体会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是一种通过了解和研究犯罪心理来帮助人们认识和了解犯罪行为的教育方法。
在我参与和学习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的过程中,我获得了以下几点体会和感悟:首先,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让我对犯罪行为的原因和动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的理论和案例分析,我了解到犯罪行为并非简单的偶然事件,背后往往隐藏着各种心理因素,如缺乏道德观念、个人动机、社会环境等。
这种认知帮助我意识到犯罪行为是一个复杂的问题,解决犯罪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入手。
其次,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提醒我认识到每个人都有成为罪犯的潜力。
即使我们自认为是善良和正直的人,但当我们面临压力、诱惑或极端环境时,我们也有可能出现犯罪倾向。
这种认识让我更加警觉地关注和控制自己的行为,同时也增强了对他人行为的理解和包容。
再次,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强调了个体责任和自我管理的重要性。
学习了犯罪心理学后,我明白了个人在面临各种情况时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能简单地将责任归咎于外部因素或他人。
同时,我也意识到管理和控制自己的行为是每个人的义务和责任。
通过更好地了解自己,认识自己的弱点和诱惑,我可以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行为,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最后,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提醒我社会责任感和关爱他人的重要性。
犯罪行为往往对受害者和社会造成巨大的伤害,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社会安全和和谐尽一份力量。
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明白了关爱和支持他人的重要性,可以提供帮助和支持给那些有可能迈向犯罪的人,阻止他们走上错误的道路,同时也能为社会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
总的来说,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给我提供了一个更深入理解犯罪行为的视角,同时也加深了我对自我管理和社会责任的认识。
它为我提供了一个更全面的认知框架,使我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对犯罪行为。
同时,我相信通过犯罪心理学认知教育的推广和实践,可以为社会的犯罪防控工作提供有效的支持和指导。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

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篇一:学习犯罪心理学的心得体会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对这门科学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类固有的潜在心理。
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财产,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心理责则是与实施被法律禁止并要求予以惩罚的行为有关的心理活动。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辩证唯物主义的心理观,犯罪心理是客观与主观的辨证统一。
而这种统一通过犯罪人的特殊的实践活动来实现。
犯罪心理的形成是犯罪主体与社会环境的内外因素相互作用、相互斗争、相互影响的过程。
犯罪心理在形成过程中,都经历了对社会环境的消极因素内化、外化、强化三个阶段。
当人类的犯罪心理在外界信息刺激和诱因的影响下,转化为犯罪行为。
犯罪心理是如何形成可以分两个时期来分析说明,即未成年时期和成年时期。
在不同时期对犯罪心理的产生的影响因素及其程度也不尽相同。
在未成年期,未成年人的心理容易受到社会这一外界因素的影响,且自身的判断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我们可以把人类未成年时期的心理比作一张白纸,所有人类在这一时期所面对的一切外界因素,都会很容易的在这张白纸上留下痕迹,加上缺乏选择性的保留,所以这张白纸随着人类个体的成长,其内容也逐渐丰富,最终在未成年期将要结束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即产生了较为稳定的心理活动。
这些心理活动中所包含的犯罪心理则因此前他们所接受的种种消极的影响有关。
具体来说,人类未成年时期社会影响的因素主要包括:家庭、学校、媒体等。
家庭是每个人的人生初期的主要生活场所,也是其心理成长的最初环境,其成员尤其是父母对他们的心理影响其中的作用。
学习犯罪学课程的总结与体会

学习犯罪学课程的总结与体会通过学习犯罪心理学,我对这门科学有了更深的理解,犯罪心理是人类固有的潜在心理。
犯罪是一种特别危险的侵害法益的不法行为。
从《犯罪学原理》这门课中,我全面而深入地了解当代犯罪学的理论、研究和应用,从罪犯和被害人的角度探讨了犯罪的行为、情绪和认知方面的问题。
尤其从罪犯的认知方面,可以深讨罪犯的知觉、推理、信念、决策和态度;此外,还可以分析犯罪行为的原因、分类、预测、预防、干预和治疗。
于是,通过学习,我被它的科学性,真实性所折服,可以说它是实实在在存在的东西,与此同时我还发现心理健康与身体健康同样重要,同时两者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
犯罪学不仅具有科学性,而且也不乏应用性。
犯罪学理论固然枯燥,但配以实例,就不但不乏味,反而让人有一种从生活中悟出哲理的感觉,视野也开阔很多。
犯罪学来源于生活,又指导生活。
了解犯罪学方面的知识就是了解犯罪心理知识,可以使自己在生活和学习上有乐观的心态;有正确的自我主观意识;能很好地把握自己,控制自己的情绪;和同学们关系和谐,很好的融于集体;能很好的适应环境。
对于我们大学生来说,学习犯罪学方面的知识,可以在学习生活中给予很大的帮助,现在许多新闻都报道过大学生跳楼自杀事件,这些现象的发生绝对不是偶然现象。
当我们去分析的时候,我们会发现,这些学生有严重的心理问题。
然而也有一些学生在学校中很优秀,很出色,我们通过也可以发现他分析们拥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所以心理素质的好与坏可以决定一个人的人生前途。
学习犯罪学知识后,渐渐让我认识到了人心中脆弱一面,有时心灵是多么的需要他人的呵护与关心。
不然就会让不平的心理产生扭曲,而做出无可挽回的事情,走向犯罪的深渊。
心理健康是很重要的,要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首先就要从心理健康抓起,未成年人的心理很容易受到社会这一外界因素的影响,且自身的判断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弱,我们可以把未成年时期的心理比作一张白纸,所有在这一时期所面对的一切外界因素,都会很容易的在这张白纸上留下痕迹,加上缺乏选择性的保留,所以这张白纸随着成长,其内容也逐渐丰富,最终在未成年期将要结束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即产生了较为稳定的心理活动。
犯罪学讲座心得体会总结

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犯罪现象日益凸显,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造成了严重影响。
为了更好地了解犯罪现象,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我参加了此次犯罪学讲座。
通过聆听专家的深入讲解,我对犯罪学有了更全面的认识,以下是我对此次讲座的心得体会总结。
二、讲座内容回顾1. 犯罪学的定义与发展犯罪学是一门研究犯罪现象、犯罪原因、犯罪预防与治理的学科。
讲座中,专家详细介绍了犯罪学的起源、发展历程以及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通过对犯罪学的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了解犯罪现象,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提供理论支持。
2. 犯罪原因分析犯罪原因复杂多样,包括社会、经济、心理、文化等多个方面。
讲座中,专家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了犯罪原因:(1)社会原因:社会转型期、贫富差距、社会矛盾等因素导致犯罪现象频发。
(2)经济原因:经济利益驱动、物质需求刺激等经济因素也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
(3)心理原因:犯罪者心理素质较差,容易受到不良心理因素的影响,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4)文化原因:不良文化风气、道德观念淡薄等文化因素也是导致犯罪的原因之一。
3. 犯罪预防与治理针对犯罪原因,讲座中提出了以下犯罪预防与治理措施:(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社会治安水平。
(2)加大对贫困地区和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缩小贫富差距。
(3)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公民心理素质。
(4)加强道德文化建设,弘扬正能量。
(5)完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犯罪行为。
三、心得体会1. 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通过此次讲座,我深刻认识到犯罪现象的严重性,同时也明白了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我将不断提高自身防范意识,遵守法律法规,远离犯罪。
2. 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犯罪现象的产生与社会的诸多问题密切相关。
作为一名公民,我们应该关注社会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3. 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讲座中提到,心理素质较差是导致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我将努力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犯罪学读书报告

精神分 裂症
躁狂抑 郁性精 神病
癫痫
错误地估计他人,逐 渐地形成固定的、系 统化的被害妄想, 采 取消极的防御, 或是 作积极地反击, 酿成 犯罪。
以狂躁和忧郁交替出 现为其特征, 但患者 单一性较为多见,躁 郁症的犯罪率较之分 裂症为少。
癫痫是大脑放电混乱 的一种症状,证据显 示,犯罪人中的癫痫患 病率更高
犯罪父母很有可能有犯罪子女
家庭 研究 同卵双生子的犯罪一致率比异卵双生子高 孪生 子研 究 养子 女研 究 与生父母的相似性超过养父母
犯罪的遗 传学研究
染色 体说 个人 观点
遗传有一定因素,但不是绝对的,文章中数 据就说明只是相对其它较高而已
染色体异常与犯罪性有关
脑电波 说
随着脑电波向成熟稳定的阶段发展, 犯罪率将 会下降。脑波异常在杀人、性犯罪等暴力犯罪 中出现频率较高, 在司法判决上, 它可以作为辅 助性的手段来鉴定罪犯的责任能力。
是从童年或少年时期已经开始逐渐发展 起来的精神病变态。是一种人格发展和 结构上的明显偏离正常, 以致不能适应 正常社会生活的心理失常患者。深入研 究表明, 这种疾病是在神经系统不健全 的素质基础上发生的, 所以可能与先天 遗传有关。 智能障 碍
病态人 格
1、智力低下的人缺乏正常的抑制力, 极易受到外界影响,从而走上犯罪之路。 2、大脑部分出现问题或受损可能导致 犯罪行为的发生。 3、唯物主义者认为后天教育可以避免 绝大部分的犯罪发生。
1、过量性激素会影响人的暴力行为
2、许多激素与人的心理、行为的异常相关
生物化学因素中往往是人体内的激素对犯罪产生了影响,而产生的原因往往是对人的 情绪,心理产生了影响。犯罪往往有其动机,而人自身的生物因素往往是导致犯罪动 机产生的重要原因。但到底程度如何,文章中并没有就此讨论,我觉得这要具体情况 具体分析了,毕竟犯罪是多种因素的共同造成的。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读书笔记

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读书笔记犯罪学与犯罪心理学作为研究犯罪现象和犯罪行为的重要学科,对于理解犯罪的本质、原因以及预防和干预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阅读相关的书籍,我对这两个领域有了更深入的认识和思考。
在犯罪学的研究中,我们首先需要明确什么是犯罪。
犯罪并非仅仅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它更是一种社会现象,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
从宏观角度来看,社会结构的不平等、贫困、失业等问题可能导致犯罪率的上升。
例如,在经济落后的地区,人们为了生存可能会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如盗窃、抢劫等。
而从微观角度,个体的家庭环境、教育背景、人格特征等也与犯罪行为的产生密切相关。
不良的家庭教养方式、缺乏教育机会以及具有反社会人格特质的个体,往往具有更高的犯罪风险。
犯罪心理学则侧重于研究犯罪者的心理过程和心理特点。
它试图揭示犯罪者在犯罪前、犯罪中和犯罪后的心理状态和动机。
例如,一些犯罪者可能由于心理扭曲、报复心理或者追求刺激等原因而实施犯罪行为。
了解这些心理因素对于预测犯罪、制定干预策略以及在司法过程中的罪犯评估都具有重要价值。
在阅读过程中,我发现了一个有趣的案例。
一名青少年因长期遭受校园霸凌,逐渐产生了严重的心理问题,最终通过暴力手段报复了霸凌者。
这个案例让我们深刻地认识到,个体的心理状态在犯罪行为的发生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并干预他的心理问题,或许就能避免这起犯罪事件的发生。
同时,书中还提到了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对于社会层面来说,改善社会环境、减少贫困和不平等、加强教育和就业机会等措施可以从根源上降低犯罪的发生率。
而对于个体层面,早期的心理健康教育、良好的家庭教养以及正确的价值观引导都有助于培养健康的人格,降低犯罪的风险。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学和犯罪心理学的知识也有着广泛的应用。
在犯罪侦查过程中,通过分析犯罪现场、犯罪者的行为模式等,可以推断出犯罪者的心理特征和可能的身份信息。
在法庭审判中,对犯罪者的心理评估可以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判断其是否具有再犯罪的可能性。
《犯罪社会学》〔意〕恩里科菲利著读后感

《犯罪社会学》〔意〕恩里科菲利著读后感第一篇范文:《犯罪社会学》〔意〕恩里科菲利著读后感《犯罪社会学》是意大利著名犯罪学家恩里科·菲利的经典之作。
通过对犯罪现象的深入剖析,菲利提出了许多独到的观点,为我们理解犯罪、预防和治理犯罪提供了新的视角。
读完这本书,我深感犯罪社会学的重要性,并对犯罪现象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认识。
首先,菲利在书中强调了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
他认为,犯罪并非个人主观意愿的产物,而是社会环境、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的反映。
这一观点揭示了犯罪现象的社会性,提醒我们不能将犯罪简单地归咎于个人道德的沦丧,而应关注社会层面的因素。
例如,菲利指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而不是一个个人问题。
”其次,菲利提出了犯罪预防的重要性。
他认为,预防犯罪的关键在于改善社会环境,消除犯罪产生的土壤。
这一观点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为我们指明了预防犯罪的方向。
正如菲利所说:“预防犯罪的目标,应当是创造一个不利于犯罪生存的社会环境。
”再次,菲利在书中对犯罪类型进行了详细划分,分析了不同类型犯罪的特征和成因。
这一部分内容丰富多样,使我们能够更加全面地了解犯罪现象。
例如,菲利将犯罪分为“物质犯罪”和“精神犯罪”,并分析了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
此外,菲利还对刑事司法制度进行了批判,提出了改革刑事司法制度的建议。
他认为,现行的刑事司法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加剧了犯罪问题,应当进行改革。
这一观点对于我们反思和优化我国的刑事司法制度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我们应当借鉴菲利等犯罪学家的理论,关注社会环境对犯罪的影响,加强犯罪预防工作,优化刑事司法制度。
同时,我们还要注重犯罪学研究的本土化,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索适合我国的犯罪预防和管理模式。
这样,我们才能够更好地应对犯罪现象,保障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第二篇范文:《犯罪社会学》〔意〕恩里科菲利著读后感恩里科·菲利的《犯罪社会学》是一部具有划时代意义的著作,它不仅仅是对犯罪现象的剖析,更是一次对社会认知的颠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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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犯罪与刑罚》书评摘要:贝卡里亚是刑事古典学派的创始人,其著作《论犯罪与刑罚》对后世刑法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在本文中,笔者在对贝卡里亚及《论犯罪与刑罚》认真阅读和理解上,提出了自己的几点浅显的思考。
论文关键词:犯罪;刑罚;真理;启蒙思想;人类幸福揭示的真理永恒而朴素。
有些真理永远存在,但总被忽视。
人们习惯性的服从传统,用传统进行判断并跟随传统行事,即使身陷极度的不公和痛苦也往往选择无奈的认同,而怠于思考其背后被践踏的真理。
真理是朴素的,却不能被所有人掌握。
人们总是埋头于日常繁杂的生活和个人的利益纠葛之中,眼前的一团乱麻揪住人的视线,使其心烦意乱、不能自拔,从而丧失了发现规律的可能。
因此,当贝卡利亚将原本即存在于社会中的但被长久的忽视、践踏的真理展现在人们面前时,真理还是显示出了它强大的冲击力。
人们面对昭然若揭的真理,内心的震动其实更多的源于那些同时被揭开的现实中用来掩盖真理的肮脏与腐朽。
也许这正是中世纪的教会将这本旨在让人们看清人类社会真理的著作列为禁书的原因吧。
的确,他们很难想象,当人们被书中所揭示的真理所惊醒,突然面对如此不堪的世界,人们会做出怎样的反映。
用启蒙思想的眼睛洞察。
贝卡利亚在他的这本著作中侃侃而谈,文笔随着充满逻辑的思绪顺畅地流动,在不知不觉中他建立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刑法学理论体系,成为现代刑法的理论基础。
后人在对其著作研究的过程中逐渐总结出这样一个体系:第一部分,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罪刑法定、罪行相适应、刑法人道主义;第二部分,关于犯罪的理论,主要包括犯罪的主客观要件、犯罪的分类等;第三部分,关于刑罚的理论,包括刑罚的根据、刑罚的原则、刑罚的目的及刑罚的种类。
较之其原著的四十七章结构而言,这样一个体系更容易让读者发现其就不同问题的分析思路的共性。
其次,在关于刑讯的论述中,贝卡里亚强烈抨击了刑讯制度,认为刑讯和强权政治同样是遭人唾弃的,并且任何法官无权在罪与非罪尚有疑问时对公民课处刑罚。
他提出:“如果犯罪不是肯定的,就不应折磨一个无辜者,因为,在法律看来,他的罪行并没有得到证实。
”这是贝卡里亚的人道主义思想的又一集中反映。
利用功利主义则分析道,“刑讯会使无辜者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而往往使真正的罪犯从中获利。
”不得不说他的思想是深受启蒙思想的影响的。
通读本书就会发现,其分析过程无不体现着这样一种思维模式:一种制度或者是理念,究竟能否在人们微观的功利主义思想和行为的选择过程中,达到预防犯罪、维护社会契约的目的,又是否符合人道主义的要求。
刑法是人类社会告别野蛮,以文明方式存在所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几类规则之一。
因此,它究竟应该怎样设计,拥有不同世界观、价值观的人会给出完全不同的答案。
世界观所构架的社会运行机制和价值观所确认的人心理的价值判断标准、行为选择机制是设计相应法规则的依据。
要有符合人类生存发展要求的刑法就必须先有能够准确揭示人类生存本质的世界观;亦必须有分析人类微观心理的及其行为选择的理论基础。
纵观全书,贝卡利亚的刑法与刑罚的原则、理论皆是建立在启蒙思想的世界观、价值观的基础之上的。
可以说是,用启蒙思想的眼睛洞察犯罪与刑罚而得出的结论。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霍布斯的功利主义思想以及自然法思想、人道主义理念是其分析的工具也是其整本书的立足点。
他认为,人们为了告别战争、共同生存而签订的契约是调整人与人的世俗关系的真正依据,也是衡量人的行为是否属于犯罪的依据;人们的行为包括犯罪行为源于功利主义的取舍,刑罚也应顺应其功利主义的行为选择标准才能达到应有的效果;人道主义是人类不可丢弃的原则,犯罪界限的却确定和刑罚的力度、方式均不能与之相背离。
源自对人类幸福的思考。
“神明启迪和自然法则虽然神圣不可改变,却早已被虚伪的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所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的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加以表述或设想的春人类协约的产物。
”“迫使最固执己见、最不信教的人也遵守促使人类过社会生活的那些原则,这是值得赞扬的”在这里他清醒的看到,宗教与道德在功利的人类这里有失效的可能,因此,人类社会需要协约、规则去维护其赖以存在的基础——公正。
但他并不否认神明与自然的合理性,认为基于人类政治协约产生的政治美德屈从于上帝颁布的宗教美德,两者只是在用不同的方式和标准来判断正义与非正义的界限而已。
人类社会中产生的制度、精神最初都有着同样的旨意,即人类的生存与幸福。
因此,在这位圣贤的头脑中也许存在人类社会的自我否认和重新建构的设想,但绝不存在掀起狂热作乱以致危害推翻另一些不同于自己理念的现实存在或精神的想法。
他尊重它们的存在,期望着它们的共存和进步为人类带来福祉。
正如他所说“只有醉心于强力和冒险的人才煽动与理性格格不入的狂热。
”“如果说舆论比强力更能深入人心的话,如果说温和与人道是一切人接受正当权威的话,那么这本书的宗旨正是为了提高这一权威,而不是要削弱它。
”贝卡利亚在理性、冷静的揭示真理,希望公共幸福的领导者们能够看到:人类的法律仍保留着最野蛮世纪的痕迹,消除规则中的野蛮的必要性源于人类共存安宁和幸福的本质诉求;希望那些习惯于运用传统去判断并行事而忽略显而易见的真理的人们在觉察到已成为个别人欲望工具的法律正在将自己推向软弱和苦难的深渊的时候及时醒悟并着手改变。
他感叹:只有极少数的民族不知等待缓慢的人类组合更迭运动在最坏的极点上开创好的起端,而是利用优秀的法律促进其中间的过渡。
幸福属于这样的民族!他从被人轻视的陋室向群众散播有益的真理的种子,期望得到收获——法律的进步,人类的幸福。
他还在书中的致读者中写道:“申明启迪,自然法则和社会的人的契约,这三者是产生调整人类行为的道德原则和政治原则的源泉。
舍命启迪和自然法则——尽管这二者是神圣的和不可改变的——早已被虚伪的宗教和无数随意的善恶概念说亵渎了,因此,看来需要单独的研究根据共同需要及功利标书或摄像的春人类协约的产物。
”“神学家的任务是根据行为内在的善或恶来确定行为的争议与非正义的界限。
公法学家的任务是确定政治上的争议与非正义的关系,即行为对社会的利弊关系。
既然每个人看到纯粹的政治没得会屈从于上帝颁布的永恒的宗教美德,上述对象就绝不可能相互妨害。
”这样,他就为自己的下面探讨划下了正当的领域,即这种探讨既是必要,又不违反上帝的意志。
“只要刑罚的恶果大于犯罪所带来的好处,刑罚就可以收到他的效果。
”刑事古典法学派的另一代表人物费尔巴哈基于自由意志论,提倡心理强制的理论,认为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是基于自己的欲望而行动。
欲望得到满足,就得到一种“快感”。
如果刑罚会给行为人以痛苦,他就会自由地根据自己的一直有所选择,当他衡量到控制欲望所长生的不快,小于受刑的痛苦时,自然就会放弃犯罪。
这就是防止犯罪的前进条件。
为了实现这种心理强制作用,必须:①制定对待特定犯罪行为将处以特定刑罚的刑事法律;②预先公布刑法,借以一直其犯罪冲动;③有罪必罚,使大家对法律有现实感,从而加强人们的畏惧。
归结到一点,就要使人们明白,什么样的犯罪将受到什么样的刑法。
作者认为死刑是不被推崇的。
在第28章《论死刑》里面,作者明确的说道“死刑并不是一种权利,而是一场国家同共鸣的战争,因为,它认为消灭这个公民是必要的和有益的”作者认为,把处死一个公民看作是必要的只有两个理由。
第一个理由:某人在被剥夺自由之后仍然有某种联系和某种力量影响着这个国家的安全;或者他的存在可能会在既定的政府体制中引起危险的动乱。
再者,当一个国家正在恢复自由的时候,当一个国家的自由已经消失或者陷入无政府状态的时候,这时混乱取代了法律,因而处死某些公民就变得必要了。
第二个理由是,处死一个公民是预防他人犯罪的根本的和唯一的防范手段,此时实行据以被视为正义和必要刑法的理由。
卢梭和霍布斯提出社会契约论,他们认为社会契约的前提是公民交出自己所有的权利建立政府。
而在作者看来,人们牺牲一部分自由是为了平安无扰地享受剩下的那份自由。
为了切身利益而牺牲的这一份份自由总和起来,就形成了一个国家的君权。
君主就是这一份份自由的合法保存者和管理者。
我顺着这样理解,国家就好像是一家保险公司,公民把属于自己的一部分利益让渡给国家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其他部分的利益,自己让渡出去的利益是有限的,国家应该保障自己所拥有的剩余部分的利益,此时的剩余部分既包含让渡时的也包含让渡后新产生的利益,即只要是未让渡给国家的利益,都是国家应该保障的利益。
也就是一种以牺牲自己有限的利益保障自己享受无限的利益的方式。
在这样的理解下,国家对公民的刑罚,也应该在公民让渡出来的那部分利益范围内,就好像一个保险公司正常情况下是不能让投保人缴纳超出合同范围的资金作为惩罚。
然而,如果这样分析,把公民和国家的关系比喻为保险公司和投保人的关系的话,要签订这样一份合同的前提是投保人是活着的,也即公民的生命权未被剥夺,也不能作为让渡的部分,既然公民的生命权没有被让渡,国家又有什么理由来剥夺公民的生命,以死刑作为惩罚呢?作者又说道,刑场与其说是为犯罪开设的,不如说是为观众开设的,当怜悯感开始在观众心中超越了其他感情时,立法者似乎就应该对刑法的强度做出限制。
一种哦你个正确的刑法,它的强度只要足以阻止人们犯罪就够了。
没有那个人经过权衡之后还会选择那条使自己彻底地,永久地丧失自由的道路,不管感最能给他带来多少好处。
因而,取代死刑的终身苦役的强度足以改变任何决意的心灵。
但从今天我国的情况来看,我个人认为是可以考虑在一定程度上用有限期的流放刑代替死刑的。
并且,将同类犯人流放到一个地方更为适宜。
首先,我国幅员辽阔,边疆地广人稀,需要戍边的人员。
并且我国的维度跨度并不算太大,正常情况下不存在犯人水土不服以至于丧命的问题。
比起古代的流放刑,现代使用流放刑的残酷性大大的降低了。
其次,刑法的目的在于:阻止罪犯再重新侵害公民,并规诫其他人不要重蹈覆辙。
从这个目的上来分析,流放边疆的人已经脱离了可能被侵害的其他公民,而在同类犯罪中,他们是在一定程度上彼此接受其他犯人的,他们之间几乎不存在侵害的问题。
甚至,在他们所属的那样一个小圈子里面,他们的犯罪行为,不被彼此认为是犯罪。
没有了这样的心理负担,也有利于他们改造。
古代一些被贬的文人在遭遇人生逆境时,寄情山水,随缘自适,假书立说,豁达乐观,激励他们不断前行。
典型的如苏东坡,屡次被贬,被流放,却又因为他被贬和被流放,造就了他豁达的情怀,为后世留下不朽的诗篇。
这样,能达到刑罚的目的,又能让犯罪人改过自新,还有机会为社会创造价值,有什么不好呢?最后,关于教育。
在谈论预防犯罪的时候,作者在第45章《教育》里面提到,预防犯罪的最可靠但也是最艰难的措施是:完善教育。
卢梭阐述了教育的基本准则:教育不在于课目繁多而无成果,而在于选择上的正确,当偶然性和随意性向青年稚嫩的心灵提供道德现象和物理现象的模本时,教育起着正本清源的作用;教育通过感情的捷径,把年轻的心灵引向道德;为了防止它们误入歧途,教育借助的是指出需要和危害的无可辩驳性,而不是捉摸不定的命令,命令得来的只是虚假的和暂时的服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