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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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报系统概况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是《出口退税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的子系统系统。该系统旨在使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通过对退税进货凭证、退税申报明细及各种单证等基本数据的录入,迅速准确地生成退税申报数据,简化企业的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避免了由于手工申报所带来的种种弊端,并通过退税机关实际退税信息的反馈对之实施管理,把退税工作纳入科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提高出口退税管理的严谨性、科学性、高效性,更好地履行税务部门出口退税管理职责,更好地为纳税人服务

系统配置与维护

注意:只在首次使用时需要做且必须做。除下述步骤外,无需做其他操作,否则可能引起运行出错。建议:进入系统后或具体操作前,详细阅读帮助文件。

1、系统初始化。在系统初装或正式使用之前,需进行系统的初始化工作。未做初始化的系统向内部运行时,将会出错。执行“系

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初始化”进入编辑画面,输入字母"YES" ,按回车确认,系统将执行此功能,清理数据库并重建索引。其它的输入将不执行此功能。

注意:系统初始化将删除所有退税记录并无法恢复,企业在申报年度内无需做初始化,如果需要对数据进行重排和整理,可随时执行数据优化。

2、修改系统配置

①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执行“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进入编辑画面,点击“修改”对系统配置字段作如下操

作(以下未列字段可不操作):

企业代码:即本企业的10位海关代码,如33039100000;

纳税人识别号:即本企业的税务登记号15位号码;

企业名称:本企业的工商登记全称;

计税计算方法:输入数字“2”,单票对应法;

开户银行名称:如“中国银行温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与上述开户行对应的退税专用帐号;

换汇成本检查:选“T”;

进货足额检查:选“2”,同时检查增值税、消费税;

是否预申报:选“T”。此处选择对数据加工处理有影响。

是否分部核算:选“T”,分部门核算;

是否分部申报:选“F”,不分部申报;

是否财务挂钩:选“T”;

退税机关代码:输入退税机关所在地行政编码,温州市局为“330300”;

退税机关名称:输入退税机关名称,温州市局为“温州市国税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

以上输入完毕后,确认正确的,点击“保存”并在提示信息中点击“是”,完成系统配置设置,按提示进行系统重入。发现错误的,继续修改。

②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换汇成本上下限:上限8.63,下限4.5;非六类企业申报时限为90天,核销单时限为180天,属于

六类企业的申报时限和核销单时限均为90天。超过系统设置的限制,会出现错误提示,但不影响退税申报,企业应对有异常的数据进行检查,确认后再申报。

③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考虑系统的安全性,建议作如下操作:

a、执行“系统维护——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点击“增加”或“修改”;

用户名: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

口令:点击“修改口令”输入数字或字母均可,如“1234”,按系统提示退出。

操作人姓名:录入操作人汉字名称;

操作人级别:如果该软件为多人同时操作,为避免出错,日常操作时建议设置为1或2(0:系统管理员1:主管负责人2:一般操作人),如果输入“0”,其他字段不必录入;点击“保存”后按提示退出。

b、请操作者每次使用自己的口令进入系统。

3、设置企业自用商品代码,由于外贸企业出口商品种类繁多且难以确定,在设置自用商品代码时可选择当前筛选条件下所有

纪录,设置完毕后,标志栏目会出现字符“1”。

(四)老版本数据恢复

注意:适用于6.0版或者6.2版用户软件升级的数据移植,新用户跳过此步骤

为保证企业前后申报数据一致,在下载安装完外贸企业申报系统7.0版,进入新的申报系统,系统配置与维护完成后,进行以下操作:

1、执行“系统维护——系统数据导入”;

2、出现“旧系统数据倒入窗口”,点击“选择旧系统路径”按钮,选择路径,默认路径为“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外贸企业

出口退税申报系统6.2版\”;

3、点击“修改导入文件序列”按钮,选择“导入前清空系统数据库选项”;

4、点击“导入”按钮,完成。

三、退税申报流程

一)基础数据采集

(申报中最主要的工作,不仅量大而且易出错,务必详细阅读)

1、进货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①关联号:必录内容,一个年度内不能重复,一次申报可以有多个关联号。

建议:a、企业按“4位年+2位月+4位顺序号”有规则编排关联号,必须保证每一个关联号下的进货和出口数量相等,并且换汇成本正常(外贸企业在4.5—8.63范围内);b、对于一笔出口业务对应多笔进货的,应使用一个关联号;c、对于多条进货对应多条出口或者一笔进货对应多条出口的,应根据出口笔数编排连续的关联号。

②税种:增值税选“V”;消费税选“C”;

③部门代码:只有分部核算单位录入。在“部门代码”维护完成后,点击选择。注意:进货和出口的部门码必须一一对应,我市外贸企业部门代码统一确定为“00”;

④部门名称:系统自动生成;

⑤申报年月:本次申报的退税所属期,如“200502”,以本次申报报关单中日期最迟的月份为申报月份,如:本次申报有3份报关单,出关日期分别为“2005-01-15”、“2005-01-03”、“2005-02-19”,那么本次的申报年月为“200502”。但遇到有退税率调整的,要分开申报。此栏按系统进入时显示的“当前所属期”自动生成,亦可以更改,为了操作方便并保证准确录入“申报年月”,建议在每次数据采集前,先对“当前所属期”进行更改。

⑥申报批次:本月第几次申报,必须录入两位数字,如第一次输入“01”。审核系统允许外贸企业一个月申报多次,批次最大可至“99”。

⑦序号:四位数字码,特别注意,序号一个关联号内不能重复。如果一个月内有多次申报,可以按顺序连续编排,如,某月第一次申报时,序号为“0001-0050”,本月第二次申报时从“0051”或间隔几位(如:“0060”)开始顺序编排…。也可以第一次申报时自“1000“录入,第二次申报自“2000”录入。如:第2次申报3条记录,分别录入序号如下“2001,2002,2003”;

⑧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如果企业申报前已经将所有的专用发票认证信息读入申报系统(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则可以点击选择相应的发票号码,其他相关的如发票代码、供货方纳税号、开票日期以及发票涉及的金额税额都会自动产生,操作人员只需复核该部分数据后即可。如果企业没有导入专用发票认证信息,则跳过这两个项目,直接在进货凭证号栏目录入10位发代码+8位号码;

⑨进货凭证号:10位发代码+8位号码;a、2003年8月1日前购货或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2005年出口的,录18位,同时在专用票号中录入13位缴款书号码,并在备注栏注明“FSK”,此条将参与专用税票信息审核。

特别注意:a、企业申报时,无论发票开具时间在2003-8-1之前或之后,只要录入了专用税票号码,审核系统就会自动对审税票信息,所以企业申报时必须注意;b、审核系统中税票与发票审核无对应关系,如发票对应税票号有误,系统不提示疑点,所以企业申报应注意;c、特殊情况:当专用缴款书有多条记录时,必须按专用税票的条数及对应的商品码进行拆分申报(数量及相应的金额分拆);d、外贸企业以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割单的,凡分割单未注明增票代码的,应清理;e、退消费税的,进货凭证号录消费税专用税票号码,该号码录入,系统自动补录到专用税票号码栏。2003-08-01前开具的消费税票,参与专用税票信息的审核,不需在备注栏录入“FSK”。(征消费税从量定额的,计税金额可以不输入)。

⑩专用税票号:长度13位,其中4位是专用税票右上角括号内的4位(第1位+后3位)字轨号,加上7位流水号,再加2位条数码。如专用税票号(020031)1234567上有1条数据,录录入为0031123456701,如果该专用税票上有2条数据,就分别录入为0031123456701,0031123456702。

2、出口明细数据采集:执行“基础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操作窗口,点击“增加”进入编辑窗口进行数据录入,具体要求如下:

①出口发票号:即企业出口商品的出口发票号码;

②报关单号:12位码,由报关单右上角“海关编号”后9位码+“0”+商品项号组成。注意:a、当报关单上只有一条记录时,录入“9位码+…0‟+商品项号01”;b、当报关单上有多条记录时,有几条记录要逐条录入几次,在9位码后面第一条加“001”,第二条加“002”,以此类推;c、假如关单上有4条记录,第三条不申报退税,录入时则不录入“003”项,第4条记录仍应录“004”,其他不变。

③出口日期:输入报关单中的出口日期。注意:该项目是计算90天、180天期限的原始依据,企业申报时不允许出现差错。

④美元离岸价:录入实际离岸价,计算换汇成本的依据。

⑤核销单号:9位码,见核销单右上角或报关单内的批准文号,如“123456789”,数字间不得留空格。委托代理出口的,此栏也应录入,否则审核出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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