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关于开展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
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通知

2019年绩效考核奖励通知绩效,从管理学的角度看,是组织期望的结果,是组织为实现其目标而展现在不同层面上的有效输出,它包括个人绩效和组织绩效两个方面。
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绩效考核的奖励通知吧。
各乡镇场党委、政府(管委),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党委各部门,市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为充分调动xx市各级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导向作用,按照《改进xx市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博市党组发〔20xx〕107号)有关规定,现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以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基础,将年度考核与绩效奖励相挂钩,衡量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完成、班子团结协作作用发挥及工作人员履职履责情况,充分发挥绩效奖励的激励作用,真正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努力推动xx市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稳定发展。
二、分配原则按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等次标准发放各单位绩效奖金。
发放个人绩效奖金时,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不鼓励平均主义,可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发放结果由各单位及时公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三、发放范围及资金来源㈠发放范围20xx年度xx市绩效考评等次评定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的全市各单位(不含垂管单位、边防派出所)及所属的下属单位中由财政统发的在职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具体人员由市人社局核实)。
㈡资金来源市全额拨款单位由市财政统筹解决,自收自支和差额事业单位奖励资金自行解决。
四、绩效奖励发放标准及原则㈠绩效奖励发放标准1.市年度(绩效)考核标准按照“好”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12000元,“较好”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10000元,“一般”等次的单位人均奖励8000元。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2019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设集团公司关于2019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设集团公司关于2019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提要: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工作绩效,为实现公司2019年的经营目标提供机制保障z建[2019]第5号文建设集团公司关于2019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各部门、办事处、分公司、项目部:为了贯彻和落实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提高经营绩效,保证公司整体战略目标和运营计划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五年规划和2019年发展目标,特将 2019 年绩效考核管理办法通知如下:一、绩效考核目的通过科学、动态的对部门和个人绩效进行管理和评估,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增进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绩效,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工作绩效,为实现公司2019年的经营目标提供机制保障。
二、绩效考核应用1、科学的评定员工对组织的业绩贡献,并公平分配。
2、为员工的薪酬决策提供依据。
3、为员工的晋升、降职、调职和离职提供依据。
4、为人事规划提供基础信息。
三、绩效奖金分配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即:考核过程公开,分配方案公平,绩效管理公正。
2、坚持客观性原则,用工作业绩说话,多劳多得。
四、考核的组织分工1、行政人事部负责具体协调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收集、汇总、统计计算各部门(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提交总裁审批。
2、部门经理负责拟订和实施本部门绩效计划,将部门评价内容分解到员工个人,,负责本部门人员的绩效考核的组织与管理,不断提高本部门的工作绩效。
五、中层干部(主管)、高管1、行动措施:a、采取基本工资+浮动(激励)工资+奖金;b、合同期内保证你的基本工资,完成部门任务计划+浮动(激励)工资,再完成年度利润+奖金;c、目前你们拿的基本工资在2014年的基础上有所上调,按照部门副经理基数为/月,部门经理基数为/月,高管(包括总裁助理)基数为/月,浮动(激励)工资部门经理全额为/月,高管全额为/月,其他员工全额为基本工资加38%比例拿浮动(激励)工资,具体根据部门指标,每完成一项奖励五分之一。
华胜煤业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队长(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华胜企字〔2019〕67号华胜煤业公司关于印发2019年度区队长(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室、区队根据《华胜煤业公司2019年目标责任制总体考核方案》,为充分调动和激励基层区队的工作积极性,充分体现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做到收入与工作绩效相匹配,特制订区队长(支部书记)绩效考核办法。
区队长(支部书记)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年功工资、入井费、中夜班补贴、驻外补贴等,根据当月出勤计发,不予考核;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工作性质结合上年度收入核定,基数一经确定全年不变,包括安全绩效工资(30%)与效益绩效工资(70%)两部分,全部纳入本办法进行考核。
区队长(支部书记)月工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安全绩效工资(30%)+效益绩效工资(70%)〕±其他量化考核一、安全绩效考核挂钩事故与“三违”两项指标,实行百分制考核。
(一)安全为否决指标,发生重大(含)以上非伤亡事故及局定重伤(含)以上事故,当月绩效工资全部扣除。
(二)发生较大非伤亡事故或严重工伤事故,扣除责任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当月安全绩效工资50分;(三)发生一般非伤亡事故或发生轻伤事故,扣除责任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当月安全绩效工资30分;(四)各区队发生一般“三违”行为扣除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当月安全绩效工资2分,每发生一起较重以上“三违”行为扣除区队队长、支部书记当月安全绩效工资10分。
安全绩效由安监处主导考核,月底向计划企管部出具考核结果。
二、效益绩效考核挂钩任务完成、综合工效与重点工作落实三项指标,实行百— 2 —分制考核。
(一)综采队队长(支部书记)1.任务挂钩本队当月综采工作面推进度,与计划相比,每超1%加1分,每降1%扣1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综合工效挂钩本队当月各类停产影响,全月本队原因影响时间控制在15小时以内,每降1小时加2分;超5小时内不扣分,影响20小时以上每超1小时扣1分。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9年度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京教工发﹝2018﹞8号各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各区〔燕山〕教育工会: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群团改革工作座谈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激发工会工作活力,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和吸引力,切实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依照《北京市总工会2018年度工会工作考评方法》,现将市教育工会系统2018年年度考核工作部署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按照分类指导原那么,考评对象为教育工会系统所属高等院校工会、直属基层工会、高校附属医院工会和各区〔燕山〕教育工会。
【二】考评内容〔指标〕重点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总工会改革方案要求、坚定推进工会改革,按照市委教育工委和市教育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北京高校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市教育工会十届二次委员〔扩大〕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2018年工会工作考核指标总体系中,职能部门突出对各单位工会组织网络、维权机制、服务体系、进展平台、传承载体和运行保障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考评,教育工会工作纳入工会特色考核指标,并分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创新工作进行考核。
〔详细指标见附件1,附件2〕【三】考评方式采取定量考评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考核奖项按一定比例分别产生。
【四】考评安排考评分为四个阶段:1、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阶段自查自评:各单位对比市总工会的《2018年度产业系统基层工会工作实绩考评指标表》〔附件1,附件2〕,依照考评指标进行自查自评,填写相应自评表格〔不涉及的项目视同完成〕。
材料报送:各单位梳理全年工作,形成本单位年度总结书面材料并报送市教育工会。
〔材料格式: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四号仿宋,字数在3000字以内,超出将酌情扣分〕此外,各单位可依照实际情况,选择1项创新亮点工作或品牌工作,形成相关工作经验的单独文字材料,用于申报“特色工作奖”。
〔材料格式:大标题三号黑体,正文标题四号黑体,正文内容四号仿宋,字数在2000字以内,超出将酌情扣分〕各单位于2018年11月23日之前将电子版自评表和总明单位全称及申报市教育工会奖项类别“先进单位奖”、“综合考评奖”和“特色工作奖”,否那么不予评奖。
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各镇、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县直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2019年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考核对象全县事业单位中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科及科以下工作人员。
机关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工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担任党内职务的,还应注重考核履行党建责任情况。
德,主要考核遵纪守法情况和在政治立场、思想政治素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水平以及管理、专业技术和技能水平的提高、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公共服务意识等方面的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落实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所产生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廉,主要考核廉洁从业方面的表现。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批准在两个岗位上任职的,考核内容应当包括聘用合同约定的两个岗位职责任务。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年度考核,一般采取绩效分析、部门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综合评价等方法进行。
相关要求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二十三条至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考核要注重实效、简便易行、便于操作。
事业单位在年度考核时,应当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程序按照《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执行。
年度考核一般程序为:(一)被考核人个人总结、述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关于2019年度年终考评启动的通知

5、梯队人才培养
年终考评为B(含)以上者,进入人才储备库,给予培训资源倾斜,重点培养。
6、年度考评为D“需改进”和E“不合格”的人员,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如经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三个月再次考评成绩仍为D或E的,公司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员工如在考评期间内违反公司相关制度和劳动纪律,情节特殊别严重的,可取消发放绩效奖金。
5、员工在考评期内的各类假期(如长病假、医疗期、事假)也将作为绩效考核扣分的项目,公司有权减少或减免绩效奖金的发放。
6、如无正常理由,被考评者在考评期时,未及时提交相关资料,经多次催交仍未提交,拖延时间超过规定时间2个工作日的,当事人当期的绩效考评等为D“需改进”。
三、考评结果:
1、考评结果采用“直属上级评价,再上级复核”的方式确认。
2、考评等级采用强制正态分布比例(以中心/事业部/各区域/部门为单位):
绩效等级
A
B
C
D
E
分配比例
10%
40%
40%
5%
5%
3、如员工未工作至考评期末(即当年度12月31日)而主动离职的,其年度绩效奖金不予发放。有特殊情况的,根据管理分工由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确定。
备注
副总经理级
管理类
以管理为主的副总级人员,公司全年指标占60%,管理指标占30%,分管区域的员工队伍建设占10%。
业务类
以业务为主的副总级人员,分管区域的业绩指标占70%,公司重要事项的管理指标占20%,分管区域的员工队伍建设占10%。
副经理级以上人员
非业务类
部门工作目标占90%,公司会议/活动出席率占5%,部门员工流失率5%
关于对下属企业(子公司)进行2019年考核的通知

关于对下属企业2019年财务情况进行审查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下属各企业及派出各机构:2019年度即将结束,各项考评工作在即,根据公司年初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及《关于对下属企业及外派机构进行半年考核的通知》(榆区煤司发〔2019〕52号)文件,为确保考评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的评估下属企业及外派机构的经营及管理情况,现将考核相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考核原则: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为年度绩效考核,奖罚提供依据。
二、考核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考核组,综合管理部、财务部抽调人员(负责人参加)组成考核领导小组参与本次考核工作。
三、考核对象:2家子公司、三家外派机构。
四、考核办法(一)子公司考核办法由述职述廉、经理点评、民主测评、目标任务指标考核、个别谈话等部分组成:1、述职述廉。
由子公司正、副经理结合经营情况、目标任务书作上半年述职述廉报告。
并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查摆出的问题限期做出整改措施。
2、经理点评。
子公司经理对本公司人员进行点评,指出其不足方面以及需改进之处。
3、民主测评。
子公司全体人员进行《榆阳区煤炭公司2019年人员测评表》的民主测评。
4、目标任务指标考核。
由子公司财务人员如实填写利润完成情况,并加盖公章。
5、个别谈话。
抽调子公司职工进行个别谈话,内容包括对子公司各方面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包括管理情况,管理层存在问题以及需改进之处)。
6、规范体系建设。
考核子公司人事安排,财务支出等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及执行情况;重大问题集体决策执行情况(有计划、安排、监督执行,有会议记录可查);其他规范化管理亮点工作等。
另外,为加强对子公司的财务监督,规范下属企业经营和保障财务数据真实、可靠,公司将安排财务部专人对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检查、审核(含财务凭证、帐簿、报表等信息)。
此项工作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为纳入2020年考核范畴提供借鉴。
(二)外派机构考核办法由派出主要领导述职述廉、职工工作汇报、所在单位领导点评、民主测评、目标任务指标考核,派出人员团结协作情况调查及个别谈话等七部分组成:1、述职述廉。
关于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评优、干部述职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评优、干部述职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评优、干部述职有关工作的通知事业部各机构:经事业部经理室研究,现就做好2019年年度工作总结、考核评优、干部述职等工作通知如下:一、年度工作总结1.年度工作总结应围绕各机构年度工作情况,结合《目标与绩效考核办法》以及“目标责任书”的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完成情况,突出亮点,分析难点,找准来年工作突破点。
2.事业部各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以电子文档方式报送至事业部运行管理部(联系人:胡莉萍,联系电话:028-********)。
二、机构考核工作针对销售机构、业务机构、职能部门2019年工作,进行自评。
自评报告须在12月31日前报事业部运行管理部(联系人:胡莉萍,联系电话:************)。
格式要求见附件1-1至附件1-3。
三、年度评优工作1.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见《关于印发<2019年度先进集体评比办法>、<2019年度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2.各机构自行申报的奖项,须在12月21日前将集体评优奖项申报材料报送至事业部运行管理部(联系人:胡莉萍,联系电话:028-********),个人评优奖项申报材料报送至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联系人:洪理,联系电话:************)。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各机构对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业绩和事迹真实性负责。
四、干部述职考评1.事业部经理室组织开展职能部门、业务机构负责人以及业务机构二级部门负责人的述职考评工作会,于2020年1月中旬在成都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市公司(含蓉城经营中心,下同)负责人撰写书面年度述职报告,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电子版提交到事业部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呈报事业部经理室。
其余管理岗人员的述职考评工作由各机构自行组织,于2020年1月10日前完成,具体安排由事业部经营团队与相关机构商定。
2.事业部职能部门、业务机构现场述职干部的书面述职报告及述职会上使用的PPT,于12月31日前报事业部人力资源部(联系人:王鹏,电话:83157043)。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开展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
通知,是运用广泛的知照性公文。
用来发布法规、规章,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要求下级机关办理某项事务等。
通知,一般由标题、主送单位(受文对象)、正文、落款四部分组成。
下面是为你带来的关于开展年终奖励绩效考核的通知,欢迎阅读。
根据学院文件精神,20**年年终奖励绩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范围界定
考核时间段:20**年9月1日至20**年8月31日;所有业绩成果均指此时间段内的成果。
接受考核人员:20**年8月31日前在职在岗的省、校编人员。
二、考核组织
1、八个教学系的考核
教学系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按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教学管理考核组、学生工作考核组三个考核组分头实施。
党建思政(含领导班子建设)考核组牵头部门党委组织部,教学管理考核组牵头部门教务处,学生工作考核组牵头部门学生处。
党建思政考核组组成:党委组织部正副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院办主任、纪检监查审计处处长、人事处处长、财务处处长、教务处处长、工会副主席、学生处处长、团委书记。
教学管理考核组组成:教务处正副处长、质量监控中心正副主任、科研处长、继教部副主任、八系主任。
学生工作考核组组成:学生处正副处长、团委书记、招生办主任、八系各党总支书记等。
2、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
行政教辅部门的测评工作由主管人事工作副校长牵头,由校绩效考核办公室组织实施。
行政教辅等部门负责人进行述职汇报(含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述职现场进行校领导测评、同级部门测评、服务对象测评。
公共课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只需接受校领导测评和同级部门测评。
三、完成时间
八个系的考核工作在第13周前完成。
请八个系于11月26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三个考核组的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考核组牵头部门的另行通知为准。
考核组牵头部门请于12月4号前将考核结果(含纸质盖章版、电子版)上报至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行政教辅等部门的考核工作在第14周前完成。
请各部门于12月3日前准备好考核相关材料。
具体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以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的另行通知为准。
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于12月8号前统计出考核结果。
各部门请将需要修改的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二次分配方案于12月1号下班前上交终稿至人事处审核。
各部门(含行政教辅等部门)请将教学科研业绩赋分汇总表(含电子版佐证材料)于12月1号下
班前上交至人事处(此时间点后不再接受部门或个人的业绩材料补充,且漏报的业绩成果不再奖励),由人事处统一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附件:**院年终一次性奖励绩效考核方案及相关表格
学院绩效考核办公室(人事处)
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