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案例六:投标保证金最好是确切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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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投标保证金

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投标保证金标题:招标投标案例分析:投标保证金的纠纷及律师点评摘要:本案例涉及2010年以前的招标投标过程中,涉及投标保证金的一起法律纠纷。

本文将详细分析案件的发生经过、案情细节,并由律师提供专业的点评。

一、案情背景时间:2009年3月10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发布了一则公告,招标包括某市XX小学的维修改造项目,要求所有投标人在招标截止时间前缴纳10%的投标保证金。

二、案件经过1.时间:2009年3月12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A公司准备参与该项目的投标,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缴纳了300,000元的保证金。

2.时间:2009年3月15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B公司也对该项目感兴趣,并准备参与投标。

然而,由于财务状况不佳,B公司只能凑齐了200,000元的保证金并交付给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3.时间:2009年3月20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C公司也向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提供了250,000元的保证金。

4.时间:2009年3月25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投标截止时间已到,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接收了A公司、B公司和C公司的投标文件。

5.时间:2009年3月30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公开评审了投标文件,并最终决定将该维修改造项目授予A公司。

6.时间:2009年4月2日地点: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某市政府采购办公室通知B公司和C公司,因其保证金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无法被考虑为有效竞标人,被拒绝参与该项目。

三、权利主张与辩护理由1. A公司:主张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拥有参与投标的权利,请求认定其投标有效。

2. B公司:主张其尽力凑齐了200,000元的保证金,并提出了投标文件,请求认定其投标有效。

3. C公司:主张其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缴纳了保证金,并提出了投标文件,请求认定其投标有效。

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投标保证金:本次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人民币。投标人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doc

竞争性谈判文件项目编号:XYZCJ-2014-058项目名称:书法教室采购项目采购人:盱眙县教育局采购机构: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二0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目录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函第二篇谈判内容第三篇竞争性谈判须知第四篇商务要求第五篇成交合同基本条款第六篇谈判文件部分格式第一篇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受盱眙县教育局的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就该单位的书法教室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1、项目名称及编号:盱眙县教育局书法教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YZCJ-2014-058)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本次招标为5间书法教室装备,具体采购需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篇。

3、投标人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约、违法记录;(6)投标人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并最近三年内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

说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招投标管理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原件备查)。

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4、招标文件发布信息:(1)在盱眙县招投标中心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推荐):在盱眙县政府采购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见招标公告附件,下载招标文件请在附件下载),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供应商参与投标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在报名时间截止期传真到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0517-(并电话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确认黄会计,电话:0517-),投标人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办理相关交费手续。

招投标案例分析

招投标案例分析

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谢谢大家!
感谢下 载
可编辑
答案:
(1)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由于本工程涉及国家机密,不宜进
行公开招标,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
问题:1、指出建设单位在监理招标和委托监理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不妥之处, 并说明理由。
2、在施工招标资格预审中,监理单位认为A施工单位有资格参加投标是否正 确?说明理由
3、指出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组成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并写出正确做法。 4、判别B、D、F、H四家施工单位的投标是否为有效标?说明理由。
答案: 1、在监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45天签订委托监理合同不妥,依照招投标法,
此外,本案例中“其他部分” 注明:在满足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本省供应商可加 5分,在省级单位有过成功案例的省内供应商可以再加5分,这实际上事对其他外省潜 在投标人的歧视,无法体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招 标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 文件;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列明实质性 要求和条件等内容。
3、不妥。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单数,且招标人以外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 数的2/3。
4、不合理。定标原则规定中标单位的投标价格不得低于成本价

政府采购判断题库

政府采购判断题库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便民原则和效率原则。

(√)2、2、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3、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4、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的评审专家作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

(√)5、5、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6、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委托代理协议履行各自义务,采购代理机构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7、7、集中采购目录包括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

(√)8、8、招标文件和公告中应当明确规定交纳保证金的账户、时间、具体金额、方式等内容。

(×)9、9、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是不同的。

(√)10、10、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3%。

(×)11、1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12、1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口头通知招标人。

(×)13、13、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保密,并在评标时作为参考。

(×)14、14、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都应该在国家或者地方指定媒介上发布招标信息(√)15、15、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6、16、集中采购机构进行政府采购活动,必要时,采购价格可略高于市场平均价格。

(×)17、17、政府采购的所有信息应当在相关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向社会公开发布。

(×)18、18、政府采购必须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

招标采购案例

招标采购案例

案例一为了更好的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市财政局决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在招标文件中公示,请各方监督;评标委员会的构成如下:组长,姜××,财政局局长;付组长,李××,财政局党组书记;组员:赵××,市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刘××,××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教授;齐××,市信息中心总工程师;王××,市信息产业局专家组高级工程师;,委,投标法;二、关于政府采购的招标代理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委托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认定资格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政府采购事宜,实施采购招标代理活动;采购人有权自行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采购人指定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财政部令第31号同时规定,审批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分为甲级资格和乙级资格;取得乙级资格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能代理单项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三、关于集中采购的相关要求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自行采购,也可以委托集中采购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采购;采购纳入集中采购目录且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属于本部门、本系统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当实行部门集中采购;属于本单位有特殊要求的项目,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自行采购;四、关于集中采购供应商的相关要求政府采购法规定,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五、关于联合体投标政府采购法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经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以及采用其他方式非法干涉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八、关于中标结果的改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招标采购单位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来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九、关于重新招标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即本次招标作废:一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四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答案:案例2概述采购项目:载客电梯;采购机关:XX政府采购办公室;采购方式:邀请招标;招标机构:XX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开标日期:1998年6月19日;2010年招标师采购案例分析精选试题及解析案例政府采购的招标问题:1.某县甲事业单位2006年初准备使用财政性资金修缮和装修一幢办公楼,预算金额为800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经确认,此次采购项目已经达到公开招标的标准;该单位委托A招标公司代理进行公开招标的事宜,已知A公司取得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为乙级;A公司于2006年2月1日在财政部指定的媒体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确认的投标截止时间为2006年2月17日;招标活动中,A公司确定的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为5家,最终确定中标的供应商为B建筑公司;工程于当年2006年10月1日完工验收,实际结算金额与预算相同;由于施工质量极佳,事业单位准备再将其另外一幢楼房按照同样的标准进行外墙修缮,但不再进行内部装修,并与B建筑公司签订补充合同,该合同的预算金额为100万元;2007年初,该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对甲事业单位2006年的财政活动进行检查时发现,甲单位将国家划拨的财政资金未及时入账,而是记入了自己法定账册以外擅自设置的账目中,并将财政资金私自存放在开户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账户,财政部门当即责令其改正并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了私存私放的资金,对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5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有权进行财政检查;6甲单位的行为属于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7财政部门对其进行的处罚不合法;根据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私存私放的资金,没收违法所得;对单位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还应当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本题中,财政部门甲单位作出了10万元的罚款,并对直接的责任人员处以3万元的罚款的处罚是不符合规定的;案例二招标投标和评标的程序问题1.某国立高校教学楼建筑面积28000平米进行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为二级以上资质,①请选用招标方式,说明为什么;共有13家单位报名参加,其中3家为私有企业资质为二级,在资格预审时,有人提出不能用私人企业,②请说明你的观点;在现场察看时,有两家企业未参加,③是否可以继续参加投标;该工程投标保证金为30万元,共有12家在规定时间内交上,④问共有几家企业可参加开标会;在开标时,一家企业因路上堵车吃到30分钟事先打过电话,⑤问能否继续参加开标会;一家企业标书未按规定加盖企业法人章,⑥请判断最后共有几家企业可参与到正式评审中;⑦评委一般如何组成;评审过程中,发现某家企业报价大写与小写不符,⑧应如何处理;最后专家评委按照招标要求推荐了3名候选单位,但排名第一的企业未说明原因拒绝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合同,⑨请问应如何处理;⑩所有投标企业保证金应如何处理;2.加入得到上面的招标信息,你所在企业为一级,①你作为负责人应如何处理;加入确定要参加投标,②请写出你所要做的基本工作程序,监;发出后,共有A、B、C、D、E、F等6家省内的建筑单位参加了投标;投标文件规定2000年10月30日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00年月11月13日举行开标会;其中,E单位在2000年10月30日提交了投标文件,但2000年11月1日才提交投标保证金;开标会由该省建委主持;结果,其所编制的标底高达6200多万元,与其中的A、B、C、D等4个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在5200万元以下,与标底相差1000万余元,引起了投标人的异议;这4家投标单位向该省建委投诉,称某建筑事务所擅自更改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规定,多计漏算多项材料价格;为此,该院请求省建委对原标底进行复核;2001年1月28日,被指定进行标底复核的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以下简称总站拿出了复核报告,证明某建筑事务所在编制标底的过程中确实存在这4家投标单位所提出的问题,复核标底额与原标底额相差近1000万元;由于述问题久拖不决,导致中标书在开标三个月后一直未能发出;为了能早日开工,该院在获得了省建委的同意后,更改了中标金额和工程结算方式,确定某省公司为中标单位;问题:1上述招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说明理由;2E单位的投标文件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3对D单位撤回投标文件的要求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4问题久拖不决后,某医院能否要求重新招标为什么5如果重新招标,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能否要求该医院赔偿为什么参考答案答:1.不妥之处:;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04年10月20 E1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04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仅有投标单位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问题〕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4.投标书在哪些情况下可作为废标处理5.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是否正确,理由是什么参考答案请考生朋友们参考,核查是否正确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1成立该工程招标领导机构;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3发出投标邀请书;4对报名参加投标者进行资格预审,并将结果通知合格的申请投标人;5向所有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6召开投标预备会;7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8建立评标组织,制定标底和评标、定标办法;9召开开标会议,审查投标书;10组织评标;11与合格的投标者进行质疑澄清;12决定中标单位;13发出中标通知书;14建设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问题1.指出上述招标程序中的不妥和不完善之处;2.该工程共有7家投标人投标,在开标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1其中1家投标人的投标书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密封和加盖企业法人印章,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2其中1家投标人提供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是复印件,经招标监督机构认定,该投标做无效投标处理;;三通一平”工作,已具备开工条件;工程施工招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代理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编制了标底800万元和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要求工程总工期为365天;按国家工期定额规定,该工程的工期应为460天;通过资格预审并参加投标的共有A、B、C、D、E五家施工单位.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结果是这五家投标单位的报价均高出标底近300万元:这一异常引起了业主的注意,为了避免招标失败,业主提出由招标代理机构重新复核和制定新的标底招标代理机构复核标底后,确认是由于工作失误,漏算部分工程项目,使标底偏低;在修正错误后,招标代理机构确定了新的标底;A、B、C三家投标单位认为新的标底不合理,向招标人要求撤回投标文件; 由于上述问题纠纷导致定标工作在原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一直没有完成;为早日开工,该业主更改了原定工期和工程结算方式等条件,指定了其中一家施工单位中标;问题:1.根据该工程的具体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应向业主推荐采用何种合同按付款方式划分为什么2.根据该工程的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在工程的标底中是否应含有赶工措施费为什么3.上述招标工作存在哪些问题4.A、B、C三家投标单位要求撤回投标文件的作法是否:正确为什么5.如果招标失败,招标人可否另行招标投标单位的损失是否应由招标人赔偿为什么参考答案:1.答:应推荐采用总价合同;因该工程施工图齐备,现场条件满足开工要求,工期为1年:风险较小;2.答:应该含有赶工措施费;。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讨论题参考答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讨论题参考答案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讨论题参考答案第1题: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与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除外)适用财政部18号令,与工程建设项目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招投标适用《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适用《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

第2题:财政部18号令第三条第三款、第十五条条二款分别提及邀请对象确定,其核心均是从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确定,且须发布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投标法》及部委令对于邀请招标,不要求发布资格预审公告,也不强调邀请对象确定的随机方式。

第3题: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四条的规定,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需要采用公开招标以外方式的,应当事先经批准。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七条和财政部18号令第五十七条条二款的规定,邀请招标项目需要采用招标以外方式的,也应当事先经批准。

(请注意《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指的是“招标采购中”,当然包括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第4题:财政部18号令第六条规定“不得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故政府采购贷物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的,不能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

《政府采购法》并未明确限制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但参考《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征求意见稿)》第六条第一款,可以看出《政府采购法》本意是要限制指定货物的品牌、服务的供应商。

第六条采购人确定采购需求时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文件等采购文件时,不得指定供应商或货物品牌,不得制定指向特定产品的技术规格,不得含有不合理的限制条件。

第5题: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十五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期限不得少于7个工作日。

第6题:本意可能是指提交资格证明文件的期间起于资格预审公告期结束之日,时长为3个工作日。

但条文中的表述略显晦涩。

第7题:根据财政部18号令第十九条,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比较而言,《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明确了二者“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8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8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招标采购案例分析8(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试题一1.某大型工程项目由政府投资建设,业主委托某招标代理公司代理施工招标。

招标代理公司确定该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招标,招标公告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担保可采用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方式担保。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有效期为60天。

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以下要求:为了避免潜在的投标人过多,项目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且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

项目施工招标信息发布以后,共有12家潜在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业主认为报名参加投标的人数太多,为减少评标工作量,要求招标代理公司仅对报名的潜在投标人的资质条件、业绩进行资格审查。

开标后发现:(1)A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8000万元,为最低投标价,经评审后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

(2)B投标人在开标后又提交了一份补充说明,提出可以降价5%。

(3)C投标人提交的银行投标保函有效期为70天。

(4)D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投标函盖有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印章,但没有加盖项目负责人的印章。

(5)E投标人与其他投标人组成了联合体投标,附有各方资质证书,但没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6)F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最高,故9投标人在开标后第二天撤回了其投标文件。

经过对投标书的评审,A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和A投标人进行合同谈判,希望A投标人能再压缩工期、降低费用。

经谈判后双方达成一致:不压缩工期,降价3%。

问题1.业主对招标代理公司提出的要求是否正确?说明理由。

2.分析A、B、C、D、E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3.9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有效?对其撤回投标文件的行为应如何处理?4.该项目施工合同应该如何签订?合同价格应是多少?SSS_TEXT_QUSTI该题您未回答:х该问题分值: 201.(1)业主提出招标公告只在本市日报上发布是不正确的。

理由: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浅论政府采购中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浅论政府采购中的投标保证金问题

浅论政府采购中的投标保证金问题作者:王天忠来源:《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1年第08期摘要:投标保证金作为买卖双方即招投标双方承诺、约定的规范化模式,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含金量”不言而喻。

在政府的采购合同中起到了纽带作用;杜绝了少数供应商的“低成本”甚至“无成本”投标。

本文在对现阶段政府采购投标过程中涉及保证金的问题进行了简单的概括总结,并提出了一些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1 投标保证金的定义及其重要作用实行政府采购是财政改革的重要举措之一。

政府采购项目的范围和规模的不断扩大,以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活动占政府采购工作的比例也越来越大。

为了保障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正常进行,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的投标行为,维护市场正常的管理秩序和双方的合法权益,通常采购代理机构要对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收取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

因此有关部门出台了投标保证金的管理制度。

投标保证金,是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出具的、以一定金额表示的投标责任担保。

投标保证金的作用,是为了保护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免于因投标人的失信行为而蒙受损失。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因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2 现阶段政府采购中投标保证金存在的问题2.1 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不一由于财政部第18号令只是规定投标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1%。

且最高不得超过人民币十万元。

这个标准的上下限均不科学,比如一个600万元的政府采购项目,最高只缴纳6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但是在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地区,政府采购的金额小、项目少,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也就少。

这样的话,即使供应商违规,投标保证金也很少的。

另外在政府采购的实际操作过程中,在投标保证金的标准上出现了多种问题。

2.1.1 当保证金为固定的的金额的时候,对于这个数额的把握是很困难的,如果投标保证金的数额要求较大,那么就会使得投标人的成本大大的增加,会影响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热情,但是如果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比较低的话就不能起到很好的投标约束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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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案例精编之六:投标保证金最好是确切的金额
政府采购案例:货物类案例
项目招标中,按投标报价确定投标保证金的做法易引出麻烦
案例回放:
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2009年组织的一个办公设备项目的公开招标中提出了这样的要求:供应商须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报价的1%。

通过开标唱标后,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发现,参与投标的11家供应商都按照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但进入评标阶段后不久,评标委员会的一位专家却发现,F公司的投标报价的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

当这位专家向某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提出这个问题时,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表示,直接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四十一条“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之规定处理即可。

一段“小插曲”之后,评审活动继续进行。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评审工作进入尾声时,一位评标专家又突然提出:“这次采购可能会出点问题,F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不足。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据介绍,在评审即将结束时,评标委员会的牵头人对各投标人的得分情况进行汇总后宣布:“F公司的综合得分排名第一……”但没过两分钟,一位细心的评标专家却提出:“F公司的投标可能是无效的。

因为F公司的投标保证金只是其开标一览表上投标总价的1%,而根据《办法》重新认定其报价后,该公司的投标报价提高了。

这就直接导致了该公司的投标保证金不足额。


经这位细心的评标专家一提醒,现场的评标专家一下子都坐不住了。

第一反应是让采购代理机构现场的工作人员把《办法》打印出来,人手一份,马上进行分析研究。

通过学习研究,部分评标专家认为,根据《办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F公司的报价只能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而根据《办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因此,F公司应该从中标候选人之列排除。

但有一部分专家却发表了截然不同的观点:“F公司出现的问题虽然可以直接在《办法》中找到处理方法。

但如果直接按照《办法》的规定处理,却有违《政府采购法》的公平、公正原则。

因为从F公司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来看,其开标一览表上写的总价应该为该公司的实际报价。

此时,只有根据投标保证金的交纳金额来推定F公司的实际报价才更客观,而不是机械地根据《办法》的规定判其投标无效。


……
两种观点的交锋持续20多分钟后,一位评标专家发表了新的看法:“我认为应该根据《办法》的规定,让F公司到评标现场来进行澄清,确认一下他们的真实意思。


而此时采购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却又发表了不一样的意见:“为了保证采购活动的公平、公正,我们单位已经规定,如果通过《办法》的具体规定能够
解决的问题应该建议评标委员会直接套用规定。

现场澄清很可能削弱评审的客观性,所以今年年初的时候,领导就明确要求,除非经过特殊申请,不允许项目负责人让投标人到现场进行澄清。

现在我联系不上我们领导。


最终,监管部门派出的监督人员出面进行了协调:“我建议这个问题由现场的人举手表决确定解决方案。

”此言一出,现场一半以上的人举起了手。

最终,F公司到评标现场进行书面澄清,确认其投标报价为开标一览表上报的总价。

不过,问题虽然得到了暂时解决,但采购代理机构的负责人得知此事后,却担忧起来:“F公司的这个问题还是可能引出麻烦来,因为现在的供应商都很关心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唱标的时候还会拿着相机或者手机拍投影仪上投标人的报价情况,要是有人发现F公司的报价单价金额和总价金额不一致,且了解《办法》的规定,又知道F公司是以总价金额中标的话,那是可能提出质疑甚至是投诉的……”
专家点评
业界专家表示,评标现场遇到的问题,只能让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以及规章的规定来解决,其他人的意见和看法均不能左右评标。

本案例中,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的担忧是有道理的,毕竟《办法》对单价金额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处理已经做出了具体规定。

而此次采购中,之所以会出现投标人的报价没法确定的问题,原因之一是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保证金的设置不科学。

因此,业界专家提醒,在具体的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保证金交缴纳数额时,最好以确定的金额出现,而不是要求投标人按其投标报价的某一比例交纳。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投标人在交纳完投标保证金的同时就泄露了其投标报价,而且还可以避免本案例中出现的投标保证金不足的问题。

相关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保证金的数额及交纳办法。

招标采购单位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概算的百分之一。

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函等形式交纳。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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