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最新)
天津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拆迁补偿标准
根据《不动产登记办法》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天津市的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 房屋补偿标准:
- 普通住宅和人民集体所有的廉租住房补偿标准为原市场价格的2.2倍至3.1倍,具体倍数由具体情况决定。
- 自建房、小产权房等未办理房产证的住宅补偿标准为原市场价格的1.5倍至2倍。
-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公租房等不应拆迁的住宅不享受补偿。
2. 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补偿标准:
- 商业用房按原市场价格的1.5倍至2倍补偿。
- 办公用房按原市场价格的1.5倍至2倍补偿。
- 工业用房按原市场价格的1.5倍至1.8倍补偿。
3. 临时、非正式建筑补偿标准:
- 临时建筑补偿标准按建筑价格的1倍至1.2倍补偿。
- 非正式建筑补偿标准按建筑价格的1倍补偿。
4. 基本生活设施和公共设施补偿标准:
- 基本生活设施(如水电供应设施等)和公共设施补偿标准为实际支出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补偿金额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法规进行确认。
天津最新拆迁计划出炉!涉及十大区五万户人家!看看有你吗?

天津最新拆迁计划出炉!涉及十大区五万户人家!看看有你吗?现在的天津正在加快城市建设的步伐,大部分区域都在大兴土木,随之带来的是一个又一个的拆迁,红桥区西于庄拆迁1平米补偿达2万元,河西区八大里旧城改造按照2.5万元/平米此消息一出,真是羡煞旁人,一个又一个拆二代就此诞生。
转眼快入四月2017年各区拆迁规划也有了较为清晰的目标拆迁涉及市内六区、东丽区、北辰区总体规划涉及50000人那么今年你们家会拆迁吗?家附近又有什么好消息呢?事儿菌把最新各区的拆迁改造都整理出来啦!往下看河东区今年,河东区将把棚户区改造作为改善民生攻坚战的“一号工程”,全力推进实施:全年计划改造棚户区6.49万平方米,约0.3万户征迁工作,并重点抓好以下几个项目:做好已启动的六纬路18号地、合兴里、阳光里、北海里的净地结片和收尾工作。
做好东宿舍、东孙台项目的组织、推动工作,落实资金、落实房源、制定政策。
推动工业大学、雅静里、天四里等项目,按征收程序启动实施。
对于未启动零散点位,有计划地推进,逐步启动改造河东区六纬路18号地片区东至宫前园小区,南至大直沽七号路,西至六纬路,北至大直沽中路。
河东区合兴里片区东至九纬路,西至第一中心小学,南至三省里,北至七经路。
河东区四号台片区东至靓锦名居,南至金昌西里,西至津塘公寓一号楼,北至直沽街河东区棉一宿舍(铁路木材厂)片区东至六纬路,南至大直沽西路,西至海河东路,北至十五经路河东区专门设置了房源组,专门负责落实全区三年棚户区改造所需房源,计划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购置安置类公租房、商品房、二手房源等方式,组织落实多区位、多种户型、价格便宜的房源,供被征收居民选择,满足被征收居民的不同需求。
目前,可以提供的安置房源3939套。
其中存量安置房源1729套,包括田喜盛园、福松源庄、雅丽园、东城家园、东和家园、东瑞家园、梅江雅境花语城、远洋风景、同心嘉园、华明新家园、惠众家园、靖博园、矽谷港湾等。
为了拓展房源来源,还购置了惠众家园、渌水道A地块安置类公租房2210套。
天津市拆迁补偿标准

天津市拆迁补偿标准天津市作为一座现代化城市,城市建设不断推进,拆迁工作也在不断进行中。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保障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也是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介绍天津市拆迁补偿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天津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非常严格和明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拆迁的房屋、土地等财产,政府会进行合理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一般来说,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过渡期生活补助、安置补助等内容,具体的标准会根据不同情况而有所不同。
其次,天津市对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合理的。
一般情况下,对于被拆迁的房屋,政府会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房龄、市场价值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对于租赁房屋的住户,也会给予相应的搬迁补助和租金补贴,以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再次,天津市对于土地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也是比较严格的。
在进行土地拆迁时,政府会按照土地的类型、用途、面积等因素进行评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同时,对于农民的土地补偿,也会考虑到其耕种成本、失地补偿金等因素,以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后,天津市在拆迁补偿标准的执行过程中,也会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政府会进行公开招标,选择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保补偿标准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执行过程中的监督,确保被拆迁人的权益得到保障。
总的来说,天津市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是比较完善和合理的。
在城市建设和拆迁过程中,政府会充分考虑到被拆迁人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也会加强对于拆迁补偿标准执行过程中的监督和管理,保证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通过政府的不断努力,天津市的城市建设能够更加顺利和有序进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2.20•【字号】天津市人民政府令第27号•【施行日期】2017.04.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土地资源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第27号《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已于2016年11月11日经市人民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市长王东峰2017年2月20日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补偿公平、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房屋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从事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加强对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市国土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二章征收决定第七条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区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含棚户区改造)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2017最新)国家兴修公路的政策每一年都可能有所改动,而兴修公路难免会涉及到占用土地,占用土地则必须对土地上的原有住户进行补偿,这便是我们所说的拆迁补偿了,当然,根据不同地区的物价水平、房价标准,各地政府在制定这个补偿标准的时候也是有所不同的。
一、最新拆迁补偿规定是什么?搬迁补助费每平方米50元搬迁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计算,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1000元的补足至1000元。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每月每平方米28元,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600元的补足至600元。
实行货币补偿方式的,一次性发放12个月的临时安置费。
实行产权调换的,按照产权调换协议约定的临时安置期限及规定的月临时安置费标准发放。
征收住宅房屋,设备拆移补助费标准为:1、原有管道煤气拆除,管道燃气设施工程安装补助费:2800元/户。
2、固话拆移补助费:310元/部。
3、有线电视拆移补助费:400元/户。
4、宽带拆除补助费:500元/端口。
5、空调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6、太阳能热水器拆装补助费:200元/台。
7、被征收房屋的使用人用电增容至8千瓦的,补助费:280元/户。
(征收非住宅房屋,拆除管道煤气、固定电话、有线电视、空调等补助费参照征收住宅房屋标准补助。
)提前搬家奖励标准统一30日内搬家每平方米奖1000元这一规定就此前尺度不一的提前搬家奖励标准进行了统一。
被征收人或者执行政府规定租金标准的直管公房承租人45日内完成搬家并按规定办理房屋交接手续的,给予一次性提前搬家奖励。
根据规定,自征收签约期限首日起至30日内,按被征收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房产凭证记载的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计算搬家奖励,每个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凭证)不足50000元的补足至50000元。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20172017房屋拆扦补偿政策

拆扦房屋赔偿标准20172017房屋拆扦补偿政策2017房屋拆扦补偿政策一、新农村建设宅基地有补偿吗一看你们和村里签了协议没,有协议,按照协议办;二看你们当地是否出台相关政策没有,宅基地是免费提供还是按照建筑面积给与补贴。
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
宅基地属于公有财产,其产权属于村集体,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
村民在宅基地上可建立房子。
当宅基地要拆迁的时候,涉及到两种补偿。
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
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给在宅基地上的居住人。
村民建立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私有财产,所以房屋补偿属于村民私人。
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另外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重分配的宅基地上建房子。
三、补偿标准征地的补偿费分为两种。
其一,征用农村耕地的补偿费。
它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以及附着物的补偿费。
其二,征地的土地补偿费。
这一般是被征地前三年平均产值的6—10倍。
四、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标准及计算公式房屋拆迁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实际情况来确定。
计算公式为: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房屋重置成新均价的具体标准由区县部门以上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__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按照各地的实际情况而定。
五、宅基地及房屋补偿方式土地补偿的标的是土地使用权,一般分为2种形式:一是置换补偿,二是货币补偿。
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国家明确征地补偿标准(2017最新)过去,各地在制订征地标准时,往往按地块来测算年产值,并由此确定年产值倍数,从而造成同地不同价等问题,损害了一些被征地农民的利益。
为了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使他们原有的生活水平不降低,国土资源部日前专门发布了《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确定了征地补偿标准。
根据这个指导意见,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耕地的最低统一年产值标准,并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制订统一年产值标准必须考虑被征收耕地的类型、质量、农民对土地的投入、农产品价格、农用地等级等因素。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统一年产值倍数,应按照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的原则,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确定;按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应当提高倍数;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经依法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有条件的地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可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省域内各县(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实行征地补偿。
制订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等因素。
按照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土地补偿费应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合理分配。
具体分配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
土地被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
据国土资源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以来开展的土地市场治理整顿表明,一些地方不顾自身实际,乱占滥用耕地,上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使很多农民失去土地。
2017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17年最新版)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想知道2010天津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吗,快来看看吧。
为加强对天津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以前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补贴金额由区县政府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类型、用途等因素确定,修订后,补偿金额将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实施拆迁要有许可证规定要求,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实施拆迁。
拆迁人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拆迁范围内不得扩建房屋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以下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4、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
拆迁双方要订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该协议不得与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相抵触。
协议内容包括:1、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2、补偿安置方式;3、货币补偿金额;4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楼层、价格和需要结清的差价等内容;5、搬迁期限;6、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的方式;9、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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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2010天津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内容,是根据什么制定的,想知道2010天津房屋拆迁该如何补偿吗,快来看看吧。
为加强对天津市房屋拆迁的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本市新的《天津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
以前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金额为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乘以房屋建筑面积加上安置补贴金额,补贴金额由区县政府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类型、用途等因素确定,修订后,补偿金额将按照评估时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实施拆迁要有许可证规定要求,拆迁房屋的单位,必须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才能实施拆迁。
拆迁人要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房屋拆迁管理费。
拆迁范围内不得扩建房屋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房屋拆迁许可证发放之日起5日内,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搬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搬迁期限不得少于15天。
拆迁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拆迁范围内进行以下活动:1、新建、扩建、改建房屋;2、改变房屋和土地用途;3、建立新的房屋租赁关系;4、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转移、变更和他项权利登记。
拆迁双方要订协议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该协议不得与房屋拆迁公告的内容相抵触。
协议内容包括:1、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2、补偿安置方式;3、货币补偿金额;4产权调换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的地点、面积、楼层、价格和需要结清的差价等内容;5、搬迁期限;6、临时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7、违约责任;8、争议解决的方式;9、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拆迁由政府依法代管的房屋,协议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办理证据保全。
受理裁决申请、申请强拆前要听证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在房屋拆迁公告公布的搬迁期限内,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裁决。
没有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要举行听证。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没有完成搬迁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政府,经区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核,由区县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举行听证。
货币补偿款由市场价格评估确定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涉及国家和市重点工程建设的拆迁项目,在同一区位内有定向还迁安置房屋并且建筑面积不低于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的,以房屋产权调换为主。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按照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拆迁非住宅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其中拆迁划拨土地上的非住宅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和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确定。
拆迁安置过渡期自找住房给补助拆迁补偿安置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与所调换房屋的市场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未建成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明确过渡期限。
下一页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可以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如自行安排住处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提供周转用房临时过渡,临时过渡的周转用房应具备基本居住条件。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临时过渡的,拆迁人应当按月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支付时间自搬迁之日起到提供产权调换房屋之日止。
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用房临时过渡的,拆迁人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因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对自行安排住处的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增加1倍临时安置补助费。
对周转用房的使用人,应当自逾期之月起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
评估价有差距可申请专家鉴定拆迁结果与被拆迁房屋所处区位的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价格差距较大的,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要求拆迁人或者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向天津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被拆迁人要求对其被拆迁房屋按照房地产市场评估补偿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评估。
本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作出的评估报告的鉴定意见为最终评估结论。
评估机构违规要受处罚经法定程序确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存在与拆迁当事人一方串通、损害另一方合法权益;以迎合高估或者低估要求,给予回扣、恶意压低收费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违反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估价报告;多次被申请鉴定,经查证确定存在问题;允许他人借用自己名义从事拆迁评估活动或者转让、变相转让受委托的拆迁评估业务等行为之一的,由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停止其一定期限内从事房地产拆迁评估业务,并处1万元以上 3万元以下的罚款;因此给拆迁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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