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投资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通用3篇)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切对外投资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的申报、审批、监管等。
第三条基本原则1.明确管理权限。
2.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
3.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
第四条主管部门公司______部是对外投资的管理部门。
第五条对外投资决策______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以下,其它重大投资项目应由______申报______审查批准。
第六条对外投资项目1.公司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的项目;(2)拥有技术优势或资源优势的开发项目;(3)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原材料、能源和产品销售等紧密相关的项目。
2.公司不鼓励以下对外投资项目:(1)不具竞争优势的项目;(2)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3)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3.对外投资项目要采用_______形式进行,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_____%。
第七条对外投资申报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应由_____向_____提交以下材料进行申报:1.对外投资项目概况;2.对外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3.本单位近_____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4.合作投资的,提交有关合作协议及合作方基本情况。
第八条对外投资审批1.______申报对外投资项目后,由______负责审核并对项目提出初步意见后提交______作进一步审批。
2.审批的基本原则:(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方向;(3)经济效益良好或符合其它投资目的;(4)有规避风险的预案;(5)与公司投资能力相适应;(6)申报资料齐全、真实、可靠。
3.审批额度(1)低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2)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至_____%的项目由_____审批;(3)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_____%以上项目由_____审批。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对外投资活动,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收益性,实现对外投资回报最大化,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外投资定义本办法所指的对外投资,是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获得投资收益,或者为谋求其他利益,将公司货币资金、有价证券,房屋、设备、存货等实物资产和土地使用权、专有技术、专利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以及其他资本形式,让渡给公司外其它法人、自然人而获得另一项资产的行为,包括股权投资和债权投资,其行为表现为投资兴办经济实体、证券市场上市、股权转让、委托贷款、购买股票或债券等。
第三条对外投资主体公司、事业部都可以是对外投资主体,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规以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四条投资的目的有效地利用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为公司发展新的利润增长点,获取较好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第五条对外投资管理原则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集中决策、统一管理、加强监管、突出效益的原则。
通过对对外投资的集中管理,落实出资者和经营者的责任,加强出资者的监督力度,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确保公司整体效益最大。
(一)必须遵守投资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其产业政策;(二)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三)必须规模适度,量力而行;(四)必须坚持效益原则,原则上长期投资收益率不应低于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
第六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集中统一的管理体制,公司所有长期对外投资均需董事会批准,短期对外投资按照权限分级审批。
对外投资的日常管理由融投资部直接负责,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评审,融投资部、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外投资咨询与日常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融投资部是长期对外投资管理的办事机构,在主管财务总监的组织协调下,负责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申报立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后评价工作。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对外开放程度的加深,公司在国内外都存在着大量的投资机会。
为了确保公司的资金安全,提高投资回报率,制定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并购重组、合资合作等形式的投资。
三、投资决策和批准程序:1.投资决策应遵循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并经过充分的风险评估和预案制定。
2.投资项目应按照公司层级迭代决策程序逐级上报,最终由董事会审议和批准。
3.对外投资总额应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限额要求,且不得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偿债能力。
四、投资主体责任:1.公司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决策的审议和批准。
2.公司高级管理团队负责投资项目的评估、风险管理和运营监督。
3.投资筹资及后续资金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资金的调配和监控。
五、风险管理和收益预估:1.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市场环境、经济周期、政策风险等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2.投资项目的收益预估应遵循公允、准确、合理的原则,并进行风险收益分析和评估。
3.对外投资项目应定期进行风险检查和评估,及时调整投资战略和决策。
六、投资合作和合同管理:1.公司与投资对象应签订明确的合作协议和股权变更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2.投资合同应进行法律审核,并由法务部门进行备案和管理。
3.投资合作方的资信评估和尽职调查应在投资决策前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负责跟踪管理。
七、投资监督和业绩评估:1.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应配备专门的投资监督团队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
2.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应定期进行,遵循合规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多维度评估指标。
3.对外投资项目的业绩评估结果应及时向董事会和股东进行报告。
八、违规处罚和风险防范:1.对于违反本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投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纠正、停止投资、追究责任等。
2.公司应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审核。
2024年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二篇)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二)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二)一、背景介绍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活动,以获取更多的市场机会和资源。
然而,对外投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挑战,因此建立完善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继续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以进一步加强企业对外投资的管理和监控。
二、风险评估与尽职调查在进行对外投资前,企业应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和尽职调查,以确定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程度。
风险评估应综合考虑投资项目的市场环境、国家政策、竞争情况等因素,评估潜在的经营风险和经济风险。
尽职调查主要包括对投资对象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法律合规性等方面的调查,确保投资项目的信息真实、准确,并能够全面评估投资对象的价值。
三、投资决策与审批程序投资决策是对外投资管理中的核心环节,决策的合理性和准确性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投资回报和风险控制。
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制定明确的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限和责任,并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和决策分析。
投资决策应综合考虑投资项目的风险与收益,以及与企业的战略目标是否相符。
对高风险或大额投资项目,应进行更加严格的审批程序,确保决策能够经过充分的论证和审慎的决策。
四、投资合同签订与执行投资合同是对外投资的基础文书,签订和执行合同是对外投资管理中的重要环节。
在签订投资合同前,应进行合同条款的详细审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并避免风险和纠纷。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确保双方履行合同义务,及时解决合同纠纷,避免损失的发生。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对投资合同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符合法律法规和风险控制要求。
五、投资项目监控与评估投资项目监控和评估是对外投资管理中的关键环节,通过监控投资项目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监控主要包括对投资项目的经营数据、财务报表、市场状况等方面的监测,评估投资项目的业绩和风险。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资产处置程序及审批权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在公司以外为实施公司发展战略,延伸和完善产业链条,增强公司竞争力,而用货币资金、有价证券、以及各种国家法律允许的实物资产、无形资产或其他资产形式作价出资,所进行的各种投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以独资设立或出资与其他境内、外法人实体合资或合作设立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二)部分或全部收购其他境内、外与公司业务关联的独立法人实体资产;(三)出资控股或出资与境内外法人实体的资产重组;(四)出资收购其他法人、自然人、股权或进行股权置换;(五)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的注资;(六)证券投资。
第三条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授权经营、提升实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以及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简称子公司,下同)的一切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组织管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分别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所确定的权限范围,对公司的对外投资做出决策。
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无权做出对外投资的决定。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公司董事会的专门议事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和研究,为决策提供建议。
第七条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的开拓部门和管理职能机构,负责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进行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整理,对拟投资项目进行投资价值评估并提出建议。
其主要职责是:(一)策划、拟订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计划和办法;(二)负责向公司总经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交公司对外投资的可行性报告和对外投资审查评估意见;(三)配合审定公司对外投资项目所涉及到的法律文件,如合同、协议等;(四)对公司投资的项目公司的授权经营进行统一管理。
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细则最新

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外投资细则最新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形象和投资者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等;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 1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一) 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开发项目;(二) 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三) 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合理配置企业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第二章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第六条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北京中亦安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2023修正版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管理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合理性、透明性和风险可控性。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所有对外投资活动,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执行。
2. 定义2.1 对外投资对外投资指公司通过购买股权、收购资产或设立合资合作企业等方式,将资金投入其他企业或项目中,以获取经济利益并参与经营管理的行为。
2.2 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审查和批准公司的对外投资项目。
3. 投资决策流程3.1 提案申请对外投资项目的提案申请由拟投资项目负责人提出,并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
提案申请应包含以下内容:- 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背景分析,- 预期的投资回报和风险评估,- 投资额度和期限,- 其他相关信息。
3.2 投资评估投资决策委员会对提案进行全面评估,包括市场前景、行业竞争分析、投资风险评估等,并通过定量和定性的方式进行评价。
3.3 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投资评估结果,对提案做出决策。
决策可以是批准、拒绝或需要进一步研究。
3.4 出资和合同签署一旦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投资项目,拟投资项目负责人将与目标企业或项目方进行出资和合同谈判,并最终签署投资协议。
3.5 投资项目执行投资项目执行阶段,拟投资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实施和监督,并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项目进展和风险情况。
4. 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公司设立投资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投资决策委员会也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确保投资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4.2 投资评估和风险管理投资项目在执行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评估和风险管理,及时调整项目计划和投资策略,以确保项目达到预期收益和控制风险。
5. 附则5.1 相关政策法规公司对外投资需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严禁违法违规行为。
5.2 保密要求参与对外投资项目的人员应严守商业秘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泄露相关信息。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控股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第三条对外投资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效益的原则,确保公司资产安全,实现公司发展战略。
第四条对外投资应严格按照公司决策程序进行,明确投资责任,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
第二章投资决策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负责审议和决策公司对外投资项目。
第六条投委会成员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外部专家组成。
第七条投委会审议投资项目时,应邀请项目实施部门、财务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提供项目资料和意见。
第八条投委会决策投资项目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结果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
第三章投资管理流程第九条公司对外投资项目的发起、论证、审批、实施、监督和评估等环节应严格按照投资管理流程进行。
第十条投资项目的发起,应由项目实施部门或相关部门提出投资建议书,提交给投委会审议。
第十一条投委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包括项目可行性、投资额度、投资方式、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
第十二条投委会认为有必要对投资项目进行深入论证的,应组织相关部门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行评估。
第十三条投委会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投资项目,并将决策结果报告给公司董事会。
第十四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五条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投委会报告项目进展情况,确保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或风险,项目实施部门应及时向投委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
第十七条投资项目实施结束后,项目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总结评估,并向投委会报告。
第四章投资风险管理第十八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投资风险评估和防范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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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和标准...........................................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 第四章股权处置的管理...............................................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管理职责................................... 第六章:考核与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天一创投的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行为,促进集团资源的整体优化配置,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对外投资是指天一创投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对境内外其他法人实体或经济组织的长期投资。
包括发起投资、追加投资、收购兼并和合资合作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股权处置是指天一创投对其长期投资的处置。
包括股权转让、股权清算等。
第四条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需遵守的原则:
(一)有利于加快天一创投整体持续较快协调发展,提高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实力;
(二)有利于促进产权有序流转和资源有效配置,提升资产质量,加快企业经营机制转换;
(三)有利于防范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出资人资本安全;
(四)有利于依法规范运作,提高工作效率,落实管理责任。
第二章对外投资方向和标准
第五条对外投资的方向
(一)具备相当规模,适合整体经营,对天一创投主营业务发展有重大战略意义的投资。
(二)与天一创投主营业务相关,且对各子集团有重大影响的投资。
(三)市场前景较好,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不大的社会通用性业务,鼓励引入外部增量资金,利用公司现有存量资产的投资。
(四)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企业优势,预期投资回报率高的收益性投资。
第六条投资资本回报率(年平均净收益/投资资本)标准
(一)第五条第一、二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0%,特殊的不应低于行业平均回报率。
(二)第五条第三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8%,特殊的不应低于行业平均回报率。
(三)第五条第四款的投资资本回报率不低于12%。
现金回报率原则上不低于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
第三章对外投资权限与审批决策程序
第七条天一创投为对外投资主体。
各子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原则上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依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其对外投资权限要按照经股东会批准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执行。
第八条天一创投万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总裁审批,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对外投资决策原则上要经过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项目设立三个阶段。
(一)项目立项阶段包括对外谈判、投资项目初步评价及形成投资意向书草案(合资合作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建议书)等;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包括形成对外投资协议或合同及公司章程草案、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合资合作项目需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投资决策和履行批准手续等。
对于涉及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危行业的建设项目,在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时,应对安全生产条件进行专门论证,编写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书;
(三)项目设立阶段包括招股(按情况)、投资人签订投资协议或合同、批准《公司章程》、推荐管理者、设立机构和认缴出资等。
第十条追加投资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的程序由战略投资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后,提交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
第十一条新设投资项目、合资合作企业建设项目和收购兼并项目要按照项目建议书的程序,由战略投资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审查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
第十二条天一创投发起设立的投资项目,引入自然人特别是内部职工股时,必须充分揭示项目基本情况、投资风险、募集资金投向和投资人的权利义务,并依法建立规范的内部职工持股组织和管理制度。
必要的应引入独立董事或监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第十三条天一创投要严格对外投资项目上报前的市场调查、技术论证和经济评价分析。
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应聘请有相应资质的科研机构、中介机构或有关专家进行咨询或参与评估、论证,严格履行企业内部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对外投资的协议、合同、章程谈判和审批应遵循下列程序:
(一)战略投资中心与合资、合作或被购并方进行初步接触和谈判并签署意向书草案,报总裁审批;
(二)投资各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咨询评估单位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天一创投组织谈判小组,与对方进行谈判,形成合资、合作或购并协议、合同、章程草案。
谈判小组由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财务管理中心、法务审计中心、综合运营中心等部门的人员组成,有必要的话还可以包括子集团相关部门人员;
(三)协议、合同、章程草案经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查批准后,天一创投与合资、合作和被购并方正式签约。
第四章股权处置的管理
第十五条天一创投的股权处置事项须经由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
第十六条股权处置应按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履行法定程序。
第十七条实施处置前,天一创投应对拟处置的投资进行清产核资和审计,并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值作为确定处置价格的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股权转让程序
(一)对于需要转让的股权项目,天一创投要主动联系受让方,并按照规范的法律程序进行转让;
(二)股权转让价格一般以资产评估价值为底价,通过拍卖、招投标或协议转让等方式确定;
(三)股权转让应与受让方进行充分谈判和协商,依法妥善处理转让中所涉及的相关事项后,拟订股权转让意向书草案,将转让方式、转让价格、《股权转让申请报告》、《股权转让说明书》及相关资料一起上报天一创投董事会审批;
(四)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按照天一创投董事会的批准,对外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负责股权处置方案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合法程序进行股权转让,做好工商注册变更等相关工作,相关处置结果统一在天一创投备案。
第十九条股权清算程序
(一)被投资企业因营业期限届满、股东会决议和出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均应组织清算。
天一创投自身或授权各子集团促成被投资企业召开股东会,形成清算决议,进入法定清算程序:成立清算小组、通知并公告、处分企业财产、注销登记与公告,并将清算结果统一在天一创投备案;
(二)被投资企业需要延长经营的,按照对外投资权限审批;
(三)对于已经停业或无法追溯被投资人的投资项目,能够提供核销的有效证据,可以进行核销;不能提供合理的证据,天一创投或各子集团要提供特定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报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后可以通过“账销案存”的方式予以核销,并另设台账进行备案管理,继续保留权益追索权。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管理职责
第二十条天一创投相关职能中心是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管理的决策参谋部门和检查监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法务审计中心:参与有关谈判和协议、合同、章程等法律文件起草工作;处理所涉及的法律论证、法律纠纷、外聘律师、商标使用等法律事务;负责有关签约文本的最终审查及办理有关授权等法律手续;负责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的审计和实施过程监督;负责对外投资和股权处置的效能监察;
(二)战略投资中心:负责对外投资规划和项目的立项审查;负责审查与对外投资项目有关的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负责对外投资的统计工作;负责对外投资中有关出资方式、股权设置、收益或利润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等的审查和管理;跟踪对外投资项目的运行状况,组织后评价工作,为天一创投董事会提供辅助决策支持;
(三)财务管理中心:负责对我方出资的非现金资产进行评估;按对外投资计划筹措和拨付资金;负责对外投资协议、合同和公司章程中有关财务会计条款的审查;负责回收对外投资收益;负责股权处置过程中的帐务处理;
(四)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审查对外投资新设法人实体的机构设置方案;提出向被投资单位委派(或推荐)股权代表、董(监)事和高管人员的人选,履行委派(或推荐)手续;明确派出人员的管理权限、选派程序和考核要求。
第六章:考核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对外投资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投资资本回报率纳入天一创投预算考核。
天一创投注入到各子集团投资项目的资金按投资资本回报率,纳入对各子集团的预算考核。
第二十二条对于利用股权处置之机,转移、侵占、侵吞、有意低价转让、核销天一创投资产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处理,视轻重给予公司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经天一创投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天一创投战略投资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
此前有关相关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天一创投的有关规定。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