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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不动产司法拍卖及缴税、办证流程

【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收编整理,同学们学习财税会计定要踏踏实实把基本功练好!
财税实务不动产司法拍卖及缴税、办证流程
一、委托拍卖或网络拍卖
1、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公司拍卖相关不动产
2、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拍卖平台拍卖相关不动产(2017年1月1日起,一般都以此种方式拍卖)
二、发布拍卖公告
主要内容:
1、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一般在在标的物现场进行展示
2、竞买人签订竞买须知并交纳保证金
3、说明起拍价及税费承担情况(一般公告:由买受人承担)
三、竞拍
根据《拍卖法》及实施细则,参与竞拍.
四、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执行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
法院确认拍卖成交及不动产权属归于竞得人.
六、执行法院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要求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部门,请求协助拍卖机构、买受人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七、向主管税局缴纳税费
根据拍卖公告约定:1、原产权人缴纳契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或2、买受人代原产权人缴纳契税、增值税及附加、所得税、印花税等税费.
八、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发票及完税证明
九、国土资源及房屋管理部门发证。
司法拍卖税费按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司法拍卖,作为我国司法程序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旨在实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变现,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税费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结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司法拍卖税费进行详细解析。
二、司法拍卖税费概述司法拍卖税费是指在司法拍卖过程中,由买受人、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应缴纳的各种税费。
这些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拍卖佣金、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三、司法拍卖税费法律规定1. 拍卖佣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二十条规定,拍卖机构可以按照拍卖标的的价值或者成交价格的一定比例收取拍卖佣金。
拍卖佣金的具体比例由拍卖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
2. 契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人为承受拍卖标的的买受人。
契税税率为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的3%至5%。
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3. 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拍卖标的为不动产的,拍卖机构应当依法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的5%。
4. 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拍卖标的为个人所有的,拍卖机构应当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的1%至3%。
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5. 土地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拍卖标的为土地的,拍卖机构应当依法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的30%至60%。
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6. 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拍卖标的为有价证券的,拍卖机构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为拍卖标的成交价格的0.05%。
四、司法拍卖税费计算方法1. 拍卖佣金计算拍卖佣金=拍卖标的成交价格×拍卖佣金比例2. 契税计算契税=拍卖标的成交价格×契税税率3. 增值税计算增值税=拍卖标的成交价格×增值税税率4. 个人所得税计算个人所得税=拍卖标的成交价格×个人所得税税率5. 土地增值税计算土地增值税=拍卖标的成交价格×土地增值税税率6. 印花税计算印花税=拍卖标的成交价格×印花税税率五、司法拍卖税费缴纳及争议处理1. 纳税义务人拍卖税费由买受人、被执行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缴纳。
自然人取得拍卖不动产涉及的纳税问题

自然人取得拍卖不动产涉及的纳税问题
自然人杨某在2015年通过法院拍卖资产,取得资产管理公司拍卖的1000平米的房屋,价值3000万元。
而此处房屋为A公司于2000年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抵给银行的资产。
银行在成立资产管理公司时,将此处房屋通过资产划拨给资产管理公司。
在此期间,资产管理公司在清理各项资产权属时,由银行与A公司于2002年补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在房交所备案,但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
现自然人杨某,准备办理过户手续,但A公司已经被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税务局要求杨某补缴A企业出售房屋未缴纳的营业税、土增税、契税,是否合理?杨某应该补缴哪些税?能否理解为杨某是从资产
管理公司购买的资产,资产管理公司处置资产免税,杨某不需要补缴税款?
答:杨某是契税纳税义务人,不是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规定,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
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司法拍卖房屋和土地涉及税收问题解析

司法拍卖房屋和土地涉及税收问题解析作者:文鳐商事律师团队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强制执行程序中,按程序自行进行或委托拍卖公司公开处理债务人的财产,以清偿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司法拍卖客观上导致了被拍卖人发生转让房屋和土地使用权的涉税行为,因此会产生相关纳税义务。
主要涉及税种包括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企业(个人)所得税等。
按税法规定,上述各税种除契税、印花税外的纳税义务人均为被执行人。
但不少地方出于案件执行的现实原因,往往在拍卖公告中明确“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目前,南宁市的国、地税机关已与法院建立了政务协作的机制,对于涉及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资产的执行案件,法院会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法院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确定被执行人和买受人分别需要缴纳的税款。
下面,我们就被执行人是公司时区分不同情形进行讲解,以期在司法拍卖环节,被执行企业或竞买人能够对相应的涉税成本进行全面的评估(被执行人属于不同情形的,具体计算方法和税收优惠并不相同。
这些情况包括:被执行财产是房屋还是土地、被执行人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被执行人的不动产相关资料是否完备、被执行人的不动产是住房时是否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等等):一、增值税(一)被拍卖的是房产时根据《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需要区分以下情况:注:全额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差额指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二)被拍卖的是土地时需注意的事项:(1)关于合法有效凭证的问题纳税人按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的,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否则,不得扣除。
这里凭证是指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2)关于差额纳税时无法提供发票的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
经司法拍卖的住宅房产怎么交税

经司法拍卖的住宅房产怎么交税
房屋是公民重要的财产之⼀,房屋的价值是⽐较⾼的,所以房屋经济被⽤于为债务提供担保,⽤房屋作为抵押物担保债务的,如果债务⼈不偿还债务的,债权⼈可能申请拍卖房屋,那么经司法拍卖的住宅房产怎么交税?下⾯由店铺⼩编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经司法拍卖的住宅房产如何交税
司法拍卖的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交易的税费和正常交易是差不多的,主要交纳个⼈所得税、房屋契税等。
《中华⼈民共和国契税暂⾏条例》
第⼀条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为契税的纳税⼈,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第⼆条本条例所称转移⼟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为
(⼀)国有⼟地使⽤权出让;
(⼆)⼟地使⽤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前款第⼆项⼟地使⽤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
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
契税的适⽤税率,由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经司法拍卖的住宅房产如何交税”问题进⾏的解答,司法拍卖的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交易的税费和正常交易是差不多的,主要交纳个⼈所得税、房屋契税等。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涉税问题

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涉税问题不动产司法拍卖是一种常见的法律手段,用于解决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违约的情况。
然而,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涉税问题往往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就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涉税问题展开论述。
一、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问题的背景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涉税问题源于拍卖标的物可能涉及的不动产所有权及税务问题。
在进行不动产司法拍卖时,涉税问题对于拍卖标的物的价值与所产生的权益具有重要影响。
若债务人存在未缴纳的税款或其他税务问题,会对拍卖过程产生直接的影响。
二、不动产司法拍卖中常见的涉税问题1. 逃税或欠税在不动产被拍卖前,债务人存在逃税或欠税行为的情况并不罕见。
这可能导致税务机关以拍卖标的物为对象,进行查封、扣押或变价等措施,影响拍卖的进行。
若不动产所有权受到争议,也会使拍卖无法顺利进行。
2. 不动产登记瑕疵不动产司法拍卖要求标的物具备合法、有效的不动产权证书。
然而,由于不动产登记系统不完善,存在不动产登记的瑕疵,如登记错误、表面上出售的房屋与实际情况不符等,可能导致拍卖标的物产生争议,拍卖无法顺利进行。
3. 文书性质与税务处理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被拍卖的房屋可能涉及租赁、转租或出借等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拍卖标的物的价值与税务处理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
对于租赁等相关合同的内容及税务处理,需要在拍卖前进行充分的核查,确保拍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的涉税问题的建议1. 加强税务部门的合作在不动产司法拍卖中,税务机关应与司法机关加强沟通与合作,确保税款的征收与拍卖的进行相互协调。
同时,税务机关可以提供对税务问题的解答和法律意见,帮助解决拍卖中的涉税问题。
2. 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完善不动产登记制度,减少登记瑕疵的发生。
建立全面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确保登记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加强对登记事项的监管,防止不动产登记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
3. 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为参与不动产司法拍卖的各方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他们了解拍卖过程中可能涉及的税务问题,并提供相应的解决方案。
司法拍卖中税费实现路径案例

司法拍卖中税费实现路径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来和你们聊聊司法拍卖中税费实现路径的案例,这可真是个有意思的事儿!
就比如说啊,有一处房产要司法拍卖,那可不得了,里面的弯弯绕绕可多了去了。
你想想,这房子原来的主人欠了一屁股债,现在法院要把它卖了还债,那中间涉及到的税费问题,不就跟一团乱麻似的嘛!
之前有个姓李的大哥,他看上了一处司法拍卖的商铺,价格挺划算的,他心想:“哎呀,这不是捡到宝了嘛!”可他没想到,后续的税费问题差点让他傻眼。
他去办理手续的时候被告知,这房子的税费得他来承担,他当时就懵了:“啥?这咋还要我掏钱呢?”
但这就是事实啊!司法拍卖可不就是这么回事儿嘛。
就好比你去市场买东西,明码标价,你想要就得按人家的规矩来呀。
这就跟你去玩游戏,总得遵守游戏规则一个道理呀。
再来说说另一个例子,有个大姐买了辆司法拍卖的车,她觉着车没问题就行呗,税费啥的也没太在意。
结果呢,等去办手续的时候才发现,这税费
加起来可不少呢!她直呼后悔呀:“哎呀,我咋就没提前搞清楚呢!”这不就是没做好功课的后果嘛。
所以啊,朋友们,司法拍卖中税费实现路径真的很重要啊!咱们一定得把眼睛睁大了,搞清楚了再下手,不然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呀!司法拍卖虽然可能会有一些惊喜,但也可能隐藏着一些让人意想不到的麻烦呢。
你可别光想着占便宜,得全面考虑呀!我的观点就是,在参与司法拍卖前,一定要对税费实现路径等相关问题进行详细了解和研究,不能马虎大意哟!。
司法拍卖税费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司法拍卖是指人民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公开拍卖,以实现债权的一种强制执行方式。
在司法拍卖过程中,税费问题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围绕司法拍卖税费的法律规定,从税费种类、缴纳主体、计算方法、缴纳期限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税费种类1. 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动产的,拍卖机构应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为6%,由拍卖机构在拍卖成交后依法缴纳。
2. 土地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拍卖标的物为土地的,拍卖机构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税率为30%,由拍卖机构在拍卖成交后依法缴纳。
3. 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拍卖标的物为不动产的,买受人应缴纳契税。
契税税率为3%至5%,具体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 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拍卖标的物为财产的,买受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由买受人依法缴纳。
5. 其他税费除了上述税费外,根据实际情况,拍卖过程中可能还会涉及以下税费:(1)印花税:拍卖标的物为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的,拍卖机构应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税率为0.05%。
(2)车辆购置税:拍卖标的物为车辆的,买受人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税率为10%。
同时,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
三、缴纳主体1.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由拍卖机构在拍卖成交后依法缴纳。
2. 契税:由买受人依法缴纳。
3. 个人所得税:由买受人依法缴纳。
4. 印花税:拍卖机构在拍卖成交后依法缴纳。
5. 车辆购置税:由买受人依法缴纳。
6.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拍卖机构在缴纳增值税的同时,依法缴纳。
四、计算方法1. 增值税、土地增值税:以拍卖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相应税率计算。
2. 契税:以拍卖成交价格为计税依据,按照相应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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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拍卖房产涉及税费事宜
一、拍卖房产涉及税项
1、增值税:按照拍卖成交价扣除原价计税,税率为5%。
备注:成交价格高于或等于税务计税参考价的,以成交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成交价格低于税务计税参考价的,以税务计税参考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征税。
2、土地增值税:按照评估价扣除原价计税,税率为5%。
3、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税,税率为7%。
4、教育及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税,税率为5%。
5、印花税:按照拍卖成交价计税,税率为0.05%。
6、契税:登记价格或计税价格计税,税率为3%。
7、企业所得税:目前尚未由不动产登记中心代征,竞拍人暂时无需承担。
二、拍卖房产涉及费项
1、登记费:550元/件;
2、工本费:《不动产权证书》的工本费10元;
3、公证费:按照深圳市公证处的收费标准执行(若需要);
4、公告费:按深圳平面媒体《深圳特区报》等收费标准执行(若需要);
5、潜在费用:可能存在工业楼宇土地增值收益。
三、拍卖房产涉税计算
假设拍卖成交价为5亿元(假设成交价格高于税务计税参考价),房产原值为1亿元,评估价按2.5亿,则竞拍人承担税负计算如下:
1、增值税:(5.00-1.00)×5%=2,000.00(万元);
2、土地增值税:(2.50-1.00)×5%=750.00(万元);
3、城市维护建设税:2,000.00×7%=140.00(万元);
4、教育及地方教育费附加:2,000.00×5%=100.00(万元);
5、印花税(买卖双方):5.00×0.05%×2=50.00(万元);
6、契税(买卖双方):5.00×3%×2=3,000.00(万元)。
合计(1-6项) RMB 6,040.00(万元)
邦民财务/19.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