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会计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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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论文

长期待摊费用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论文

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分析摘要在新会计准则下,我国长期待摊费用的会计与税务处理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两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异性,本文就此问题进行初步探究。

关键词长期待摊费用会计税务中图分类号:f234 文献标识码:a一、长期待摊费用理论及其新旧差别长期待摊费用是基于摊销期限来定义的,一般来说是指超过一年的摊销费用。

在《企业会计准则》会计科目的新旧交替过程中,对长期待摊费用的规定也发生了变化,旧会计科目规定长期待摊费用为企业的已支出部分中,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的费用。

相对来说,新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长期待摊费用在旧准则基础上将摊销费用分为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

而且相应的人管理费用核算部分主要是指企业在组织管理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如企业筹建期开办费。

而在新准则下,筹建期内的各项费用,不再列示于“长期待摊费用”中,而直接纳入“管理费用”中。

且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会计科目规定,由固定资产所发生的修理费用支出须如数计入当期的费用中。

在税法方面,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条目规定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而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称为递延资产,主要有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开办费等。

其中纳税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而对于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纳税人可根据固定资产是否提足折旧,决定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还是将长期待摊费用作为递延费用,并使其平均在不少于5年的期间内摊销。

”而新《企业所得税法》则规定在应纳税核算时,一般把企业发生的已足额提取折旧或租入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并按照规定摊销的予以扣除。

在税法方面,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条目规定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而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费用称为递延资产,主要有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和开办费等。

其中纳税人可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固定资产修理支出;而对于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纳税人可根据固定资产是否提足折旧,决定是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还是将长期待摊费用作为递延费用,并使其平均在不少于5年的期间内摊销。

对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课程论文

对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课程论文

对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课程的研究摘要:随着会计制度和税收制度的不断改革,会计实务中越来越需要大量应用型、复合型税务会计人才,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的课程教学应相应时地进行调整和改革,对该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进行改革,建立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教学模式,达到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培养和增强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的目的。

关键词: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课程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课程是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所采用的主要是分课程实验、综合模拟实验和专业实习模式。

现代企业对会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学生不仅能胜任一般的工作岗位,而且要具有思考能力、创新能力,能分析和利用已生成的会计信息积极参与企业的管理活动。

因此,实践教学应与专业理论教学相结合,改变单一的教学方式,强化案例教学,并积极推广多媒体教学。

1 会计专业(注册税务师方向)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目前的会计实践教学,我认为还存在着以下问题,下面以《税务会计》课程为例进行阐述。

1.1 教学内容问题目前课程教学内容体系基本上包含三个方面的核心内容:各税种的计算、各税种的账务处理以及纳税筹划。

第一,各税种计算的教学内容在税务会计里占的篇幅较大。

一般在《税务会计》之前已经开设了《税法》课程,学生应该掌握各税种计算等税法知识,但由于任税法教学的老师受课时限制,有些内容就省略了,税务会计老师需要把各税种计算的基础知识再重复讲授,挤占了正常的教学课时。

第二,各税种的账务处理方面附带了太多财务会计的内容,造成教学内容的重复。

第三,纳税筹划的教学内容无法重点讲授。

虽然这部分内容被列入税务会计教材里,但在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课时的限制,教师只能简单讲授纳税筹划的原理,学生无法掌握具体的纳税筹划方法。

1.2 教学方法问题税务会计教学方法的问题:一是案例教学薄弱,教学手段单一。

现行税务计课程的教学手段虽然已经运用了多媒体,但网络资源与手段的使用未能充分挖掘。

我国所得税会计核算管理和核算论文

我国所得税会计核算管理和核算论文

浅析我国所得税会计核算管理和核算摘要:很长一段时期,由于经济体制的原因,我国会计上的税前利润与应税所得基本一致。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已经分离。

本文从我国所得税会计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入手,提出我国所得税会计完善和发展的措施。

关键词:所得税会计—问题—发展和完善—措施一、我国所得税会计管理和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一)我国的资本市场不够完善从市场体制和发育程度来看,我国的市场经济尚处于发展阶段,许多的方面还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

目前仍然处于经济转型的过程当中,企业间的交易行为并不十分规范,市场竞争也不够充分,公允价值难以形成。

在核算所得税的暂时性差异时必然出现困难,对所得税会计核算产生一定的制约。

引发各种问题发生,主要表现在:第一,上市公司没有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第二,信息披露中违规行为频生。

第三,操纵市场行为比较严重。

(二)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行法律以及当前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偏重于收人费用观的会计理念。

根据现行的公司法及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在公司发行股票配股和增发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以及对公司的评价监督等方面过于倚重于利润指标,使得利润成为大家关注的焦点,会计信息虚假披露比比皆是。

而《企业会计准则第l8号一所得税》则是更加侧重于资产负债观的理念。

由此可见,我国相关的经济法规仍然滞后于会计准则。

(三)新旧所得税会计的衔接缺乏技术指导在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几种方法中,应付税款法最简单,企业会计的工作量最小,债务法最复杂,处理的工作量最大。

新准则规定只能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取消了过去可以备选的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下的递延法,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同时,无疑也增加了会计处理的成本。

除此之外,会计准则和准则应用指南中对新旧所得税会计的衔接缺乏明确的规定,这将使会计人员在首次执行日处理新旧所得税会计的衔接问题时遇到困难,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阻碍新所得税会计地顺利实施。

(四)会计人员综合素质不高随着所得税会计准则的演进,会计方法的技术难度也在提高,对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不断提出新的挑战。

税法会计论文

税法会计论文

备注:1、题目3号加粗,标题4号加粗,内容5号,字体宋体,页面A4。

2、其他按认课老师规定的内容、时间认真完成。

1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20 —20 学年第 学期《税法与税务会计》课程论文班级:09自动化创业创新班 姓名:罗 俊 章 学号:2009364419 成绩: 上个学期学过《基础会计》之后,这个学期又学了《税法与税务会计》,在上这门课之前就查了一下税法税务会计的用处,发现税法与税务会计和基础会计在实用性方面还是有挺大区别的,税法税务会计其实是税法和会计的一个结合体,一定程度上是在学完基础会计之后的一个应用层面提升,上个学期学的《基础会计》是我们这学期学习的一个铺垫。

通过这个学期的课堂学习和课外了解,大概知道了税法与税务会计主要的社会存在价值在于结合会计核算贯彻税法,有利于发挥税收的作用、反映企业纳税义务的履行情况,税务会计依据税收法律法规,计算企业的各种应纳税款,并通过会计核算,准确、如实地记录税款形成和缴纳的情况,可以反映企业作为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监督企业正确处理分配关系、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课堂上通过老师的讲解我初步了解感受到了税法与税务会计在这些方面体现的价值,在课堂中学到了很多平时所没能接触到的知识,从理论上对税法会计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虽然现在还没能亲身去体会这些知识在现实中的发挥的作用,但是依然还是让我受益匪浅,希望现在在课堂上学到的知识能在以后的工作中得到运用。

那么对于我们个人来说,无论我们以后是就业还是创业,税务会计在我们未来的工作中也可能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作为一名就业人员来说,税务会计可以作为我们的一份职业,税务会计师也是现在社会上一个必不可少的职业,每个正规企业都需要税务会计师,企业作为国家税收的主要纳税主体,只有熟悉税收法规,才能履行好纳税义务;同时企业必须加强税务管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是多税种、多环节纳税的复合税制,税收政策的复杂与不断改革,企业往往难以及时适应国家税收征管的要求,致使企业多交税、少交税或未交税等违章、违法的情况时有发生。

会计信息论文偷税漏税论文: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偷税漏税及其对策

会计信息论文偷税漏税论文: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偷税漏税及其对策

会计信息论文偷税漏税论文:会计信息失真导致偷税漏税及其对策摘要:企业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是保障社会建设与发展的重要经济支柱。

但偷税、漏税的行为也是一直屡禁不止,成为税务征收过程中的难题。

因此,对偷漏税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失真进行研究、探讨并相应的解决,已经成为当务之急。

关键词:会计信息失真偷税漏税对策一、企业偷漏税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现状分析会计信息披露的范围中存在的最大问题就是会计信息质量的失真。

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是为了客观地反映各项经济活动并准确地揭示各项经济活动所包含的经济内容。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目前无论我国企业是经营模式还是经营质量都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可商业经济发展的同时,企业税收并没有同步增长。

究其根源,企业偷漏税款是导致会计信息质量失真的主要原因。

二、分析我国企业偷漏税的成因探究我国企业偷税漏税的成因,有以下几点:1、为了赢利而置纳税义务于不顾,反应企业纳税意识淡漠;2、征管查之间协调不足,制约不够,模式尚待完善,税务管理缺乏钢性;3、从社会角度看,地方政府以行政手段代替执法手段,干预税收执法税收环境不够理想;4、商业企业的多变性、隐蔽性,使税务机关难以对其申报纳税进行有效监控,给税收征管带来很大难度;5、国家税收法制不完善,对税务违章处罚太轻。

三、会计信息造假分析(一)在生产费用核算方面造假将不属于产品成本负担的费用支出,列入成本项目,少计利润,达到了少交税的目的。

个别纳税人,乱摊成本费用,将应由福利费用开支的费用列入成本项目。

比如,将职工个人订报刊杂志的费用,各种违章罚款等,统统列入成本费用,偷漏所得税和各种基金。

这样违反了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加大了成本,减少了利润,达到少交税的目的。

有些企业将费用开支标准夸大提高,如缩短固定资产使用年限、扩大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来提高折旧率,虚增了产品成本,少计了利润,减缓了所得税。

(二)在存货发出核算方面造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用制度所规定的存货计价方法,但选用的方法一经确定,年度内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变更,必须在会计报表中说明变更原因及对财务状况的影响。

关于税务会计论文参考

关于税务会计论文参考

税务会计的建立以税务会计从财务会计中分离出来为前提。

下面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税务会计论文,供大家参考。

关于税务会计论文范文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措施摘要:《税务会计》课程以培养学生纳税申报等核算职业能力为宗旨。

课程教学效果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学生职业能力的强弱。

教材内容滞后,教法、考核方式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教师技能不到位等问题造成《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效果低下。

针对以上问题,试从教学内容,教师团队、教学方法,考核制度以及实训基地几个方面进行改革,以期提升《税务会计》课程课堂教学效率,进而增强学生专业能力。

关键词:税务会计课程;教学改革;职业能力职业教育作为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重心,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越来越重要。

而最能体现学生职业能力的《税务会计》,是一门具有很强动手能力的课程,多样性和复杂性的课程教学和学习方式,决定了该门课程的教学需要改革与创新。

一、《税务会计》课程教学中存在的问题1.教材内容更新不及时。

《税务会计》课程对学生实际纳税申报能力要求极高,这就要求在选取教材时突出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理论性的知识要适量够用即可。

同时本课程又是变化更新比较快的一门课程。

学生在学校学习内容与在实际的工作岗位上接触运用的知识相比有一定的滞后,学校老师在选择教材时不能及时更新教材的内容。

目前,高职院校在选取《税务会计》课程教材时存在两种误区:一是选取理论知识占50%以上的教材,实践操作知识内容很少,类似本科院校税法专业教材,不能很好地体现对学生职业能力的培养,且有的法律条文已经发生变化也没有与时俱进。

二是选取了较多的以实训操作为主要知识内容的教材,但实训操作案例不具有代表性,甚至有滞后的知识内容,不利于很好地培养学生的专业技能。

2.教法单一,理论与实践教学相脱节。

综合性很强的《税务会计》课程不能“满堂灌”,但现实中很多教师仍沿用照搬高等专科学校或者本科院校的教法,以理论为主,教学大纲里实训学时远远少于理论学时,而且单一的实训内容,并没有按照工作需要的岗位来设置相关的实训内容,缺乏系统性,如没有指定的税务会计实训大纲等,缺乏实际操作和模拟数据软件,对于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职业能力和教学效果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也降低了学生就业竞争的优势。

【财务会计论文】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共2907字)

【财务会计论文】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共2907字)

【财务会计论文】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差异(共2907字)在国家经济急速发展的大前提下,我国会计制度与税收制度也进入了新一轮的革新,财务会计与税收会计相分离的现象也随之而来,宏观上为了能够稳定国家税收,同时实现社会中以经济个体存在的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明确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是非常必要的,具体分析如下。

1.基于宏观角度对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之间的差异分析税收与国家财政紧密相连,而财务与企业经济密不可分,从整体上,基于宏观视角来看,两者之间的区别十分显著,具体分析如下:1.1税收会计与财务会计在工作目标方面的差异首先税收会计工作的本质是为国家税收工作服务,目标是实现国家税款征收的及时性,确保税收数量,切实防止不法人士所进行的偷税、漏税行为,对于国家税款征收具有保障性作用。

它是国家政府实行统治权利的一部分,是国家意志的反映。

税收会计工作者要从国家的角度思考问题,满足国家政治权利需求,明确税收范围,工作发生的信息资料也是为国家税收部门服务。

而财务会计则是为了企业服务,目标是确保会计计量的准确性以及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同时要确保为企业相关部门以及其他信息使用者所提供的信息是可靠、客观和全面的,进而相关部门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才会有所了解。

另外,税收资金的所有者是国家政府,税务机关以及其他部门和个人是无权进行使用和支配的,同时它也不需要偿还,不需要周转,不存在增值问题,所以税收没有成本与盈利、亏损的问题。

相对的,会计核算的目的则是为了企业提供综合的税收业务信息,实现对税收活动的管理与控制。

企业资金的所有者为企业,企业能够对这些资金进行支配和使用,在经营过程中,有效控制资金使用,合理进行规划,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基础,因此资金周转与增值也成为了企业经营中不可忽视的资金管理问题。

这就要求会计人员能够为提供有利的经营信息,帮助企业实现经济收益的不断提升,财务会计必须要针对企业经济活动所产生的成本进行核算,同时获得盈亏数据,企业根据这些数据制定更加完善经济活动策略,实现收入的增加。

税务会计论文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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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会计论文案例税务会计论文范文一: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会计分析在企业会计中,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是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税务会计的主要内容是税务活动,而财务会计主要是确认企业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并对其进行计量和记录。

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要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对企业财务会计与税务关系的差异进行协调。

一、对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的作用所有的财务会计制度指的是全面的核算与监督企业已经完成的资金运动,并将经济信息提供给信息使用的主体。

所谓的税务会计指的是反映和监督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缴纳、申报货值,二者相互联系、互有交叉。

在计划经济时代,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较高的重叠性,这是由于会计信息使用者主体比较单一。

然而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我国的会计信息使用者越来越多,税务会计信息和财务会计信息的使用主体可以是债权人,也可以是政府和投资者。

由于投资主体的不同,对于会计信息的使用有着不同的要求,从而加大了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之间的差异。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水平越来越高,要对企业财务会计和税务会计的差异进行协调。

只有二者具有高度的协调性,才能使国家税收管理的成本降低,有利于对经济结构进行优化,有利于帕累托最优的形成。

不仅如此,对二者的差异进行协调也有利于企业制度和结构的优化,使企业的税收标准和纳税风险降低。

二、企业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的主要差异一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不同的组成要素企业税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有4个,而企业财务会计的基本要素有6个,主要有费用、利润、负债和资产几个方面。

与此同时,税务会计与企业的应缴纳税款有着直接的关系,例如应纳税额和纳税所得。

二税务会计和财务会计具有不同的目标税务会计的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的纳税负担,保障企业的依法纳税。

财务会计的主要目标是将有效的决策参考信息提供出来,推动企业的发展。

企业税务会计是一种管理活动,也就是反映和监督纳税人应缴税款的缴纳、申报和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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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问题研究课程:税务会计学号:*********姓名:***班级:会121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问题研究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07年3月16日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是为了使中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缴纳企业所得税制定的法律。

本文就该法若干相关问题就行简要分析,探讨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以及其对小微企业纳税筹划的影响。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特点实施问题建议纳税筹划一、新企业所得税法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已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新企业所得税法是在我国实施了多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发展现状的基础上,通过十多年的酝酿而出台的,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对我国内、外资企业产生了现实而又深远的影响,是对我国实施了近二十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一次统一。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特点新企业所得税法不仅实现了并行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制度的统一,也在此基础上根据新的经济形势的变化,对企业所得税制度进行了完善和补充,进行了新的制度构建,日益呈现出如下特点:(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现了“五个统一”1、统一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法。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结束了我国实施多年的内、外资企业执行不同所得税政策的历史,统一了内、外资企业的所得税政策,为我国今后一段时期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提供了统一规范的法律依据。

2、统一了有关纳税人的规定。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纳税人,即除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3 、统一并适当降低企业所得税税率。

新企业所得税法将居民纳税人的税率统一规定为 25%,将非居民纳税人的税率规定为 20%,并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利于不同企业之间的公平竞争。

4 、统一和规范税前扣除方法和标准。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内、外资企业在费用扣除方法和标准上进行了统一,对不同的费用实行了不一样的扣除方法,主要有:据实扣除,限额扣除,不得扣除,加计扣除,分期扣除等。

5、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税收优惠,实行“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主要有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创投企业的税收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税收优惠,减计收入的税收优惠,税额抵免的优惠,民族自治地方的优惠和非居民企业的优惠等方面进行了统一。

(二)将企业划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实行法人所得税制新企业所得税法的特点之一,就是在纳税主体的问题上,不再强调以独立核算作为判定条件,而是实行法人所得税制。

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并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概念。

因此,新企业所得税制下的纳税人认定的关键是着重把握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界定。

分支机构不再按是否独立核算来决定是否作为独立纳税人,而是自动与总机构一起构成一个纳税人。

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降低了企业所得税的法定税率2008年前,我国对内资企业实行33%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对外资企业实行 30%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和 3% 的地方所得税税率。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基本税率为 25%,同时规定了两档优惠税率:1、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设立了20%的优惠照顾税率。

2、对高新技术企业设立了15% 的优惠税率。

(四)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有增有减的调整,扩大了税前扣除标准。

原暂行条例和外资所得税法对税收优惠政策的规定比较分散,行业门类众多,区域差异较大,同时对内、外资企业的税前扣除标准也不一致。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焦点就是优惠。

新法规定的优惠将继续实施,新法中没有提到的过去的优惠将随着一系列规范清理,最后取消。

除小型微利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外,新企业所得税法还对符合我国产业政策的相关行业和部分地区规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目前新《企业所得税法》执行中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一)纳税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核算方面的问题1.小规模企业财务核算水平较差,申报质量不高。

据了解,小规模企业财务兼职比例达到8 O%左右,个别财务人员甚至1人监管4—5家企业财务,而且约有5 O%左右的财务人员为非专业人员。

由于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和对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不了解,使得部分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不统一,财务核算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申报应纳所得税额。

特别是部分私营企业依法纳税意识较差,财务人员完全按照法人的意愿做账,明显存在现金交易、收入不入账、费用乱列支或以白条入账等现象,造成大量申报不实。

2.企业亏损比例大,纳税信用缺失。

一是企业亏损面大。

从年赢利企业的赢利水平和申报所得税情况来看,各地均不同程度地出现了与业户增加数不匹配、与销售增幅不同步的现象。

二是缴纳税款的户数少。

大多企业所得税都是零负申报。

所得税收入主要集中在为数不多的重点税源企业。

而且纳税企业之间也存在明显的差距,其中年缴纳所得税最多的达几百万元,而年缴纳所得税最少的还不足l元钱。

(二)税务机关管理方面的问题1.对企业所得税工作重视不够,对新企业监管乏力。

目前存在对所得税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的问题.这在基层国税部门的表现尤为突出。

存在“重流转税、轻所得税,抓大放小”的思想和重视大企业所得税管理,忽视中小企业所得税管理的现象,再加上缺少科学的必要的考核机制,致使出现管理淡化现象。

同时,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监管乏力。

一是漏征漏管现象比较严重。

由于目前企业所得税由国、地税两个部门征管,税务登记数据没有实现实时共享。

缺乏相互协调配合,导致税源管理上出现空档。

同时,与工商部门缺乏横向联系,信息交流不畅,致使地税管理主税种新办企业漏征漏管。

二是税基管理不到位。

新办企业成分复杂,经营方式多种多样,财务核算不规范,申报数据不真实,再加上管理中存在征管力量不足、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等因素,使得对新办企业所得税税基的控管难以达到理想的状态。

同时许多随着许多审批事项的取消,后续管理工作没有及时跟上,形成管理上的“真空地带”。

三是征收方式矛盾比较突出。

目前,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

总局要求严格控制实行核定征收的范围,但新办中小企业普遍不能准确核算盈亏,致使查账征收不能落实到位;现对中小普遍采取核定征收,由于总局规定的核定应税所得率标准过高,各行业的盈利水平与核定应税所得率存在差距。

2.所得税管理落后。

一是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不规范,效果不明显。

主要表现在:当前企业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所处的地位不明确。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职责落实不到位、指标体系数据采集困难、选案随意性大、评估方法过于简单、评估质量不高、评估各自为政、缺少统一标准等问题。

二是信息化管理相对滞后。

所得税政策复杂,日常管理中需调用的数据繁多,急需利用信息化管理来提高效率和质量。

但目前综合征管软件中还没有专门的所得税管理模块,无法对所得税实行全程信息化管理,而且在系统中,有关所得税管理的数据也没有得到有效地整合。

三是人员素质难以适应企业所得税管理的要求。

企业所得税具有政策性强、具体规定多且变化快、与企业财务会计核算联系紧密、纳税检查内容多、工作量大等特点,但目前的税收管理人员中比较全面掌握所得税政策、能熟练进行日常管理和稽查的业务骨干不多,不能适应管理工作的要求。

致使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处于应付状态,只能大面积推行核定征收方法这一落后办法,一些问题也就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

而且监控及考核手段单一,强调核定面,强化税款征收面,不能解决实际问题。

四、解决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问题的建议(一)坚持依法治税,确保各项所得税政策落到实处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是全国人大通过的法律,新税法实施条例是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法律级次都很高,对新企业所得税法的执法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各级国税应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谨的措施,在实施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过程中,自觉遵守新税法,严格规范执法。

一是对现行企业所得税政策进行全面清理,逐步建立依据合法、标准明确、程序规范、易于操作的企业所得税制度体系,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二是在“一优双减”和绩效考核的基础上加强了税收执法监督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加强所得税税收执法检查,加大了执法过错追究力度,全面规范税收执法行为。

(二)强化税源管理,实现所得税收人持续稳定增长税源管理是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管好企业所得税的前提和重要保证。

实践证明,税源管理到位不到位,扎实不扎实,直接影响所得税征管的质量和效率。

一是要规范国地税征管范围。

二是加强对新法规定的特殊纳税人进行管理。

要加强对非法人企业和组织的所得税税种认定和管理。

新税法明确实行法人所得税制,规定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作为独立法人的母子公司也应分别独立纳税。

三是完成相关业务流程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税种认定、企业代码以及各类台账等信息资料的完整,保证税前扣除、减免税等征管信息准确延续和衔接。

四是逐户核实确定小型微利企业。

(三)夯实所得税税基,提升所得税管理质量企业所得税涉及面广、纳税信息量很大,是国际上公认的管理难度最大的税种之一。

按照核实税基、完善汇缴、强化评估、分类管理的要求,一是强化收入管理。

要做好年度收入预测T作。

二是要加强台账管理。

要完善现有台账,特别是要对弥补亏损、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减免税、工效挂钩、非货币资产投资确认所得、广告费、投资抵免等跨年度延续性管理事项,实行动态台账管理。

三是要强化纳税评估工作。

按照“降低频率,加大深度,提高质量,注重效益”的纳税评估工作要求,向纵深方向开展所得税纳税评估工作。

对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进行对比分析,评估其纳税申报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是做好减免税和税前扣除项目管理。

新法在T资及工资附加费、广告费、公益捐赠、大修理等税前扣除方面发生了很大变化,及时梳理出符合新法的税前扣除标准,以保证所得税税基不受侵蚀。

(四)加强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企业所得税专业化队伍随着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信息化建设的大力推进,跨国业务逐步增多,企业所得税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越来越高,税务干部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法律、财会、计算机专业知识,才能更好地适应当前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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