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内容
最新-地形图测量规范

地形图测量规范(资料来自工程测量规范中)第一节一般规定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
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
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
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
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
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

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内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简单房屋小于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的依《图式》表示。
不落地阳台距地面高度不足1米的按落地处理。
G、栅房只表示固定的,临时性的不表示。
测绘技术中地形图绘制的规范要求

测绘技术中地形图绘制的规范要求地形图是反映地表地貌和各种地貌要素分布的专业地图。
在测绘技术中,地形图的绘制有着严格的规范要求,以确保绘制出准确、详细且可靠的地形图数据。
本文将探讨地形图绘制的规范要求,并对其中涉及的关键技术进行分析和讨论。
地形图绘制的规范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图幅划分、图例设计、符号标注、等高线绘制、色彩运用等。
首先,图幅划分是地形图绘制的基础。
一般情况下,地形图以一定的比例尺来绘制,每个图幅应包含完整的地形要素,并具有一定的地理界限。
图幅划分不仅要与实际地理环境相符合,还要考虑地图的布局和美观度。
其次,图例设计是地形图绘制中不可忽视的一环。
图例是用来解释地图上所绘制要素的符号的图形显示,它起到了让人们迅速理解地图含义的作用。
图例设计应注意到简洁易懂、系统完整、符号鲜明等特点。
通常情况下,地形图的图例应包含地貌要素符号、水系符号、交通符号等重要要素。
图例中各符号的颜色、大小、形状等要素也需要精确设计,以避免产生误导或混淆。
符号标注是地形图绘制中的关键技术之一。
正确的符号标注能够准确传达地理要素的位置、形状、大小及其它相关信息。
在地形图绘制中,符号标注要求符合明确的标准和规范。
符号标注的精确性和一致性是地形图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
在进行符号标注时,需要注意符号的位置准确、标注文字的字体清晰可辨认、大小适中,并避免重叠和混淆。
等高线绘制是地形图绘制中的重要技术。
等高线是用来表示地表上各点的高程差的线。
在地图上,通过绘制等高线,可以直观地展示地形起伏和地势变化。
等高线的绘制应遵循规范要求,包括等高线线型、间距和密度等。
等高线的线型多采用点划线,刻度间距要根据比例尺来确定,同时等高线的密度也应适中,以使地势的变化能够清晰表达。
最后,色彩运用是地形图绘制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适当的色彩运用可以增强地图的可读性和直观性。
在地形图的绘制中,色彩代表地形类型和要素,如山地、平原、水域等。
色彩的选择要符合地理环境的实际情况,以准确地传达地势和地貌的特点。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地形图测绘要求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项目测绘要求1 测绘内容及范围1.1 测绘内容为项目区内及周边的各种地形、地物及现状地类要素。
1.2 测绘范围测至项目区界址线外50—200米,并标示出与项目区有关的河流、湖泊、水库、水工建筑物、道路、村庄及建(构)筑物等的相对位置。
2 地形测绘2.1 基本比例尺:1:2000。
2.2 基本等高距:平原地区和丘陵山区统一为2m。
2.3 高程注记点密度:每个10cm×10cm的方格网内,平原地区不少于6个高程注记点,丘陵山区不少于12个高程注记点,并标注地形变换点的高程。
2.4 输出的图纸应以项目区为单位整体输出,当整体输出图纸大于1.5m⨯2.0m时,适当缩小比例尺输出,缩小比例尺应不小于测图比例尺的2倍。
2.5 项目区范围的界址点需标注坐标,并列出界址点坐标表。
3 地物测绘3.1 村庄只施测村庄的外围线,内部标注村庄名称。
村庄内与项目区有关的沟、渠、路、桥、水系等应完整绘出。
3.2 坑塘、河道应测注塘底、河道底的高程;河道每隔30米测注一个高程点。
3.3 水闸应测注闸顶高程,并注明水闸的孔数及水闸的宽和高,用孔数⨯宽⨯高表示,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4涵洞应测注涵洞底高程,并标示涵洞的规格。
其中,圆涵标注内、外孔径;方涵标注宽和高,用宽⨯高表示。
单位为米,保留两位小数。
3.5 项目区内的沟渠、坑塘、墓葬地、其他草地、盐碱地、沼泽地、裸地、双线田坎、双线道路等要素应根据实际情况依比例测绘,不得取舍。
3.6 项目区内各类道路的位置、长度、宽度、路面高程、类型等属性应根据现状标示。
3.7 现状渠(或水沟)的位置、长度、宽度、深度、类型要明确标示。
3.7.1 宽度:在图上标示为单线时,要在沟渠旁注明其实际宽度。
3.7.2 深度:每隔30米应测注一个沟渠底的高程,沟渠的转弯处必须测注一个高程点。
3.7.3 类型:当沟渠的材料不是土质时,要加注沟渠的材料和尺寸。
3.8 电线杆的位置要准确,输电线路走向应按照规定标示。
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及基本要求

在工程建设的各个阶段,一般都要使用地形图。
在某些情况下,当现有地形图的内容、比例尺或现实性等不能满足工程应用的需要时,则需要进行专门的地形测绘,包括水下地形测绘。
一般来说,可行性研究、总体规划、初步设计阶段可选用1:1000、1:20 00、1:5000、1:10000比例尺,施工图设计、竣工验收阶段往往选用1:1000、1:500的比例尺。
一、工程地形图的测绘方法(1)全站仪数字测图全站仪数字测图是工程大比例尺地形测绘的主要方法,基于全站仪的数字测图系统主要有两种类型:1、分为数字测记模式(全站仪+电子手簿或人工记录数据再传输至成图系统中经处理生成数字图,内业成图);2、电子平板模式(全站仪+便携计算机或PDA个人数据助理,实地成图),实现“所见即所测,所见即所得”。
数字测图系统具有基本数据编辑加工、图形分层、符号配置等功能外,有些还具有属性数据录入与挂接、由离散点构建不规则三角网进而生成等高线、影响数据集成与叠加和不同数据格式转换等功能。
(2)GPS RTK数字测图技术,此方法完全与全站仪类似,利用RTK系统代替全站仪或与全站仪组合使用。
GPS RTK数字测图(3)数字摄影测量和遥感测图:对于大范围的地形图以及大型工程建设场地测绘等,可以 利用航摄影像、遥感影像、机载激光雷达扫描系统LIDAR或使用轻型飞机摄取影像,使用数字摄影测量或遥感图像处理系统生产生成DOM(数字正射影像图)、DEM(数字高程模型)、DRG(数字栅格地图)、DLG(数字线划地图)以及复合模式组成。
(4)车载移动测图系统测图 ,又称移动道路测量系统(MMS),以车辆为平台,集成 GPS接收机,视频传感器CCD,惯性导航系统INS,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快速采集道路和两旁的地形数据成图。
二、工程地形图测绘碎步测量的具体要求(1)全站仪数字测记模式:1 仪器设置:仪器对中偏差不大于 5mm。
要通过测定较远的另一已知点进行检校,平面位置较差不超过图上0.2mm,高程较差不超过1/5基本等高距。
地形图测量要求

顺义区农村污水整治(设计)工程地形图数字化测图基本要求2017年6月一、任务概述受业主委托,承担顺义区温榆河流域(87个村)农村治污工程的设计任务,需要项目所在区域的1:500村庄数字化测图,并对村内道路沿线各种地下管线进行测量。
测量图的有关技术要求如下所述。
二、基本要求1、定位参考系平面坐标系统采用北京市地方坐标系,高程系统采用北京地方高程系统。
2、基本等高距为0。
5米。
三、1:500地形图测量1、测图范围:顺义区温榆河流域流域87个村庄,各村测量范围为村外20m。
2、地形图测绘内容A、道路测量范围内的地形地物均需实测.村庄内建筑轮廓边界,地形地物均实测。
墙基外角为准,并将建筑物的层数、性质及名称注记表示清楚;对既有桥涵等构造物结构、尺寸、高程等应标示清楚。
B、地上杆线:沿线路灯、交通标志、信号灯、电力设施,应注明其种类,杆塔的位置和尺寸。
C、地下管线:沿线所有地下管线均应测出,并注明所属单位、位置及埋深等.同时还应注意测出沿线既有河道、排水沟的断面尺寸,测出沿线既有涵洞底标高尺寸及具体位置。
D、树木:道路范围树木应注明位置、种类、胸径及数量、是否为保护古树等。
E、精细现状道路测量:对项目设计范围内的现状道路,应每隔20m测出道路中线、两侧边线及人行道外侧高程(高程均在地形图上显示,请勿删除),并精确测出道路两侧围墙或道路与两侧用地的分界线。
F、精细被交道路测量:一般情况下,在本项目中心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需对被交道路的中心线、边线及排水等设施测量,每10米测出相交道路中线及两侧边线高程、边沟沟底高程,同时测出道路的涵洞、桥梁、两侧管线、路灯等附属设施。
G、污水排除下游:根据污水处理站选址情况,寻找处理站周边可做为污水排除下游出路的河道、边沟、水体,将测量范围延伸至周边排除下游,延伸可随道路进行,测量至道路两侧各5米;测量出污水排除下游河道、边沟、水体的底标高、常水位等数据。
F、雨水边沟:村内雨水边沟需要测出相应的尺寸、沟底高程控制点、排水出路下游范围。
地形图测绘规范

地形图测绘规范地形图是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的专业测绘成果,是人们对地球表面地势、地貌、地物分布等特征的直观呈现。
地形图的编制需要遵循一定的测绘规范,以保证地形图的准确性和实用性。
下面是地形图测绘规范的一些要点,共计1000字。
一、地形测绘规范的基本原则1. 准确性原则:地形图应准确反映地球表面地形特征,包括高程、坡度、坡向等信息。
2. 完备性原则:地形图应包含目标区域内所有重要的地形特征,如山脉、河流、湖泊、森林等。
3. 统一性原则:地形图的编制应遵循统一的坐标系统和符号规定,以确保不同地区的地形图之间的连续性和对比性。
4. 实用性原则:地形图应满足用户的实际需求,提供直观、易懂的地形信息。
二、地形测绘数据的采集和处理1. 高程数据的采集:高程数据是地形图的重要组成部分,应通过地面控制点的实地测量、卫星测高等手段获取,以确保高程数据的准确性。
2. 坡度和坡向数据的计算:根据高程数据,可以计算出各点的坡度和坡向,以表示地形的陡缓和走向。
3. 地物分布数据的采集:地物分布是地形图的重要内容之一,可以通过航空遥感、卫星影像、GPS测量等手段获取,以确保地物分布数据的准确性和完备性。
4. 地形数据的处理:对采集到的地形数据进行预处理,包括数据的筛选、分类、修正等,以消除异常值和噪声,提高地形数据的精度和可靠性。
三、地形图的编制要求1. 地图投影和坐标系:地形图应采用合适的地图投影和坐标系,以保证地图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地图比例尺:地形图的比例尺应根据目标区域的大小和特点确定,一般不小于1:10,000,以保证地图的细节和清晰度。
3. 符号规定:地形图的符号应遵循国家规范和行业标准,以确保地图的一致性和易读性,同时可以根据目标区域的特点进行适当调整。
4. 图例和注释:地形图应配备清晰明确的图例和注释,以帮助用户理解地图内容和使用方法。
四、地形图的制作和发布1. 制作软件和设备:地形图的制作应使用专业的地图制作软件和设备,以保证地图的质量和效率。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以及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测绘方法

地形图测绘的技术要求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交通及辅助设施、管线及辅助设施、水系胡辅助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标注等。
地形图的测绘与取舍除应符合《城市测量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⑴地形图的测绘,应真实反映地物、地貌的状况。
⑵测区内所有的等级控制点和图根控制点均应用图式绘于图上。
⑶房屋测绘简易棚房、临时工棚不予测绘,但以砌砖为墙体的较整齐正规的简易房屋则应测绘。
⑷花圃、绿化带①建筑区内的绿化带一般用花圃符号表示,大片的草坪用草地符号。
高出地面的花坛,用实线分隔;与地面同高的绿化地用地类界符号分隔,当花坛或绿化地的边界与内部道路重合时,重合部分只绘内部道路线。
②活树篱笆符号在图示中属于栏栅类地物,起隔离作用的带状灌木按此符号表示,花圃周边的矮冬青树虽然也起隔离作用,但它与花圃是一整体,主要作用还是绿化,因此可不绘活树篱笆符号。
⑸道路、河流公路应按图式绘路面线(铺面)和路肩线,路面线用0.3mm的粗实线,路边用0.1mm的细实线。
桥梁与道路连接处应按图式以适当的空隙予以分隔,以突出桥梁位置。
河流、小沟不需测注河(沟)底高程, 2.5m宽以下小沟的沟边,不绘陡坎符号。
⑹其它地物电力线、通讯线一律不连线,高压线只是在通过主干道路时连线。
地形图上电杆、路灯、消防栓、各类控制箱等地物的点位,应该是该地物的中心。
测量这些地物时,应采用偏镜法确定其中心位置的坐标,不应以棱镜的位置作为该地物的点位。
门墩的符号应与实地方向一致,方块符号的中心应是门墩的中心,不应随意标绘。
⑺注记单位名称的注记应简洁、准确。
②开发地块按以下三类情况注记:已平整或正在平整的地块注“平土区”;已开始施工的地区注“施工区”;无规则的挖掘沙、石土的场地注“乱掘区”,场地较长的明显陡坎,按实地情况测绘。
③钢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厂房不注“钢”,而注名“砼”。
一般铁皮房按照简易房表示。
④水系名称应用斜体字注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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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地形图测绘技术要求综述一、地形图要素地形图应表示测量控制点、居民地和垣栅、工矿建(构)筑物及其他设施、交通及附属设施、管线及附属设施、水系及附属设施、境界、地貌和土质、植被等各项地物、地貌要素,以及地理名称注记等。
并着重显示与城市规划、建设有关的各项要素。
二、测量控制点各等级天文点、三角点、导线点、图根点、水准点等测量控制点,应以展点或测点位置为符号的几何中心位置,按《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7929-1995)3.1—3.4条款规定符号表示;利用全球定位系统确定的等级控制点均按图式3.3条款符号表示(不含图根点),分别在点名前加级别代号,A、B、C、E;水准点和经水准联测(或代水准联测)的各等级控制点高程注至0.001m;用三角高程测定的高程注至0.01m。
三、居民地和垣栅的测绘1、居民地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主要附属设施应准确测绘实地外围轮廓和如实反映建筑结构特征。
2、房屋的轮廓应以墙基外角为准,墙角如防震加固垛的房屋,以垛外角测绘。
3、房屋一般不综合,应逐个表示,不同层数,不同结构性质、主要房屋和附加房屋都应分割表示。
城镇内的老居民区,房屋毗连、庭院套递,应根据房屋形式不同、屋脊高低不一、屋脊前后不齐等因素进行分割表示,所有分割线均用实线绘制。
A、房屋性质注记一般1—2层注“砖”、3—7层注“混”、8层以上注“砼”。
B、房屋层次注记凡楼顶搭建的临时性房屋不记层数;楼顶层阁楼、小型楼梯间低于2.2米的不记层数;房屋地下室不算层数,在房屋性质后加注“D”字。
C、建筑物和围墙轮廓凸凹在图上小于0.4mm,简单房屋小于0.6mm时,可用直线连接。
D、1:1000比例尺测图,图上6mm²以下的天井可不表示。
E、走廊、悬空走廊及挑楼(多层房屋、上部是楼房、下面是走廊)。
均依《图式》4.3.1.3表示。
F、阳台落地的按房屋测绘,不落地的一般阳台宽度在图上大于1.5mm的依《图式》4.3.1.3表示。
不落地阳台距地面高度不足1米的按落地处理。
G、栅房只表示固定的,临时性的不表示。
H、房屋、河岸边、码头及大型桥梁等地的台阶用图式4.3.3条款表示。
图上不足绘三级符号的一般不表示。
I、室外楼梯宽度在图上小于1mm的不表示。
螺旋式楼梯根据投影图形描绘。
支柱不表示。
旁边加注“梯”字。
4、垣栅A、围墙高度在1米以上的应表示。
栅栏,半墙半栏的以1/2认定,墙基高度大于1/2的用围墙表示,栏高度大于1/2的用栅栏表示。
B、篱笆、活树篱笆、铁丝网只表示正规的、固定永久性的;临时性的易的不表示。
C、单位和大的居民院落大门应表示。
有门墩的用图式4.3.7、4.3.8符号表示;没有门墩的大门用4.3.6条款表示。
D、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的支柱(架)、墩不分建筑材料,图上能依比例尺表示的实测表示,不能依比例尺表示的按其形状相似的符号表示。
E、城墙按城基轮廓依比例尺表示,城垛符号向里绘在外侧的轮廓线上。
F、围墙宽度图上大于0.5mm时依比例尺表示;图上宽度小于0.5mm时,用黑实线加黑块符号表示。
黑块符号一般向里绘。
墙上有电网者加注“电”字。
四、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的测绘工矿建(构)筑物及其它设施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其外部轮廓,并配置符号或按图式规定用依比例尺符号表示;不依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测定其定点或定位线,用不依比例尺符号表示,并调注其性质。
1、汽车检修槽用图式5.1.3符号表示,并加注“车”字。
修车台以实际形状绘出,加注“车台”二字。
2、2、厂矿内的吊车表示方法分两种,一是龙门吊,二是天吊,龙门吊指地面上有轨道的桥式起重设备。
天吊指架空轨道的桥式起重设备。
轨道及端部柱架位置均实测,中间的柱架一般不表示,两轨道线的连线符号一般绘在轨道线中间,详见《图式》5.2.2。
3、厂矿内地面上、车间之架空的及走廊式传送带均用图式5.2.3表示,有支柱的应实测表示,地面下的用虚线表示。
4、水塔、烟囱基部轮廓在图上大于3.6mm的实测表示,图上小于3.6mm的用独立符合表示。
5、露天设备毗连成群的用地类界测绘其范围,在范围线内配置符号,有专名的加注专名。
单独的,实测轮廓线并配置符号,其范围在图上小于2.5mm时用独立符号表示,符号底线中心为实际位置。
次要的、无方位意义的露天设备不表示。
6、粮仓群用地类界绘制其范围,在范围内配置符号,并调注粮仓个数,有围状物的用围状物符号表示。
7、独立、固定的大型宣传橱窗、广告牌及砖墙银幕、大型的迎宾墙均用《图式》5.4.5符号按真实方向表示,符号底线为实际位置。
横跨道路的广告牌根据图上的负载量择要表示。
8、永久性的温室、花房虽然用塑料膜覆盖,但其内部是钢筋、水泥柱支架或某一侧是砖墙结构的,用《图式》5.3.7温室符号表示。
9、居民地外固定的、大型饲养场,实测轮廓线,按《图式》5.3.6加简注表示,临时的,各家各户小型的猪、羊圈不表示。
10、发射或按收无线电信号的天线杆、架设备,用《图式》5.5.7表示,并分别加注“微波”、“差转”等字。
电视接收天线一般不表示。
位于楼上的不表示。
电视发射塔用《图式》5.5.8符号表示。
11、地磅分棚房内、雨罩下、露天的三种,其表示方法按《图式》5.8.4符号表示。
12、露天货栈用水泥、石块砌有正规的高出地面平台时,实测轮廓线用实线表示,加注“货栈”二字;无固定平台的以范围线绘出,加注“货栈”二字。
有围状物的用相应符号表示。
13、花坛高出地面0.2米以上的用实线表示,低于0.2米的绿化地用地类界绘出范围,内加花圃符号;如有观赏灌木围边的,用狭长灌木符号表示其边界;花坛内如有针叶、阔叶树时,分别用相应符号表示;花坛内如有散树,要配置其相应符号。
14、草坪用11.4.1天然草地符号表示,加注“草坪”二字。
15、粪池直径图上小于1.5mm的一律不表示。
16、公共垃圾箱实测位置,中间加绘《图式》5.5.5符号。
五、交通及附属设施1、公路分等级公路等外公路两种,等级公路注记等级代码用四条线表示。
国道、省道要加注路线编号等级代码及路面材料(图上每隔15—20cm注一个);路肩宽度图上大于1毫米时依比例尺表示,小于1毫米时按1毫米绘出。
等外公路用两条线表示,并加注“9”字(图上每隔15—20cm注一个)。
2、市内的道路及街道,按路涯宽度表示,不注等级代码,只注路名及性质。
3、农村或市郊的一般水泥路、宽度超过3米的按等外公路表示、宽度小于3米的按大车路或乡村路表示;农村居民地内部宽度小于3米的水泥路按内部道路表示。
4、公路、街道按其辅面材料分为水泥、沥青、砾石、条石或石板、硬砖、碎石和土地等,应分别以砼、沥、砾、石、砖、碴、土等注记于图中路面上,铺面材料改变处应用点线分开。
5、铁路与公路或其它道路平面相交时,铁路符号不中断,而将另一道路符号中断;城市道路为立体交叉或高架道路时,应测绘桥位、匝道与绿地等,多层交叉重叠,下层被上层遮住的部分不绘,桥墩或立柱视用图需要表示,垂直的挡土墙可绘实线而不绘挡土墙符号。
6、道路通过居民地不宜中断,应按真实位置绘出。
高速公路应绘出两侧围建的栅栏(或墙)和出入口,注明公路名称、中央分隔带视用图需要表示。
市区街道应将车行道、过街天桥、过街地道的出入口、分隔带、环岛、街心花园、人行道与绿化带等绘出。
7、桥梁应实测桥头、桥身和桥墩位置,加注建筑结构,如“钢”、“砼”等字。
桥面上的人行道图上宽度大于1mm的应表示。
8、能通车辆的漫水桥、浮桥用《图式》6.6.2表示,并注“漫”、“浮”等字。
9、大车路(能通行手扶拖拉机的道路)、乡村道路一般不注名称及路面材料。
当路面宽窄不一致时,取平均跨宽度绘出。
10、道路两旁的公共汽车停车站(市区、郊区)及路标均应表示,若公共汽车站一组多个杆牌时,选取中间的一个表示。
小型的候车棚不表示。
11、过路涵洞要表示,不依比例尺的只绘符号,依比例尺的按其实际宽度表示并测注高程。
12、十字路口的信号灯用《图式》6.5.6.C符号表示。
13、铁路平交道口、公路收费站、车辆检查站设置的栏木用《图式》6.5.8符号表示。
黑点表示栏杆的端点,绘在支柱的位置上。
六、管线及附属设施1、电力线分为输电线和配电线,输电线路(一般380伏以上,变压器的输入线路)均为高压线,图上以双箭头符号表示,配电线路一般为低压线,图上以单箭头符号表示。
2、地下电力线、通信线用虚线表示,虚线长度8mm,图上每隔3—4节绘一节相应电压符号,并实测电缆标(桩)位。
3、位于道路两侧附近、建筑区、居民地内的,电力线、通信线可不连线,仅在杆位或转折分岔处绘出线路方向。
4、电线入地用《图式》7.1.7符号表示;断头线在电杆处注“止”字;电线进房应示意绘出。
5、电话接线箱位于电杆上的用杆上变压器符号表示;位于地上的用《图式》7.4.6电信手孔符号表示。
6、临时性电话线、广播线、照明线不表示。
7、管道分为架空的、地面上的、地面下的、有管堤的四种,分别用《图式》7.3.1—7.3.4符号表示,管道的支架实际位置表示,当支架密集时,直线部分可取舍。
8、通信线分岔点位于电线上的以实际位置绘制,并绘出通信线符号。
9、同一杆架上同方向有多种线路时,只表示主要的一种。
10、地下管道检修井按实际位置测绘,不区分井盖形状,只按检修井类别用相应符号表示。
重点表示主干管线和辅装路上的检修井。
居民地、厂矿机关内的检修井择要表示。
11、居民地内的公用水井和水龙头应表示,各家各户的水井及水龙头不表示。
12、主要道路上的污水篦子应表示,居民地、厂矿企业单位内的污水篦子不表示。
七、水系及附属设施1、池塘的水涯线沿上边沿线绘,加注“塘”字表示,不绘坎子符号;若池塘边沿有明显陡坎的用坎子符号表示,加注“塘”字,塘内不绘水线。
2、主要用来养殖的池塘应加注性质,如“鱼”等。
3、沟渠(1)沟渠内侧上边缘用水涯线表示,其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用双线表示,在图上小于1mm的用单线表示,每条渠均需加流向符号。
(2)有堤的沟渠,其堤高出地面0.5m以上按有堤岸沟渠符号表示。
(3)堤岸坎投影宽度在图上大于2mm的用斜坡符号表示,图上小于2mm的用堤坎符号表示。
(4)如堤的内侧成两层的,顶层堤脚与沟缘间有可通行地段的,以符号《图式》8.3.2“b”符号表示。
(5)渠堤高度0.5m以上,堤宽度在图上大于1mm的用双线绘出,外侧边沿用坎子符号表示,内侧边沿用水线表示。
(6)渠堤高度0.5m以上,堤宽在图上小于1mm的坎子与水线重合表示。
(7)渠堤高度0.5m以上,但顶部总宽度在图上小于1mm 的按单线水渠表示,不绘坎子符号。
(8)坎子下的水渠应分别表示,坎子符号不能作为渠边线。
(9)地下灌渠用《图式》8.3.4符号表示,并实测出水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