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3篇)

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旨在规范公司危险废物的处理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和人员健康安全。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1. 危险废物的识别和分类:明确哪些废物属于危险废物,以及不同类型废物的处理要求和标识。
2. 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规定危险废物的收集方法和储存条件,包括使用特定容器和标识,确保废物不会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危险废物的运输:明确危险废物的运输要求,包括必要的许可和报告程序,以及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确保废物能够安全运输到处理场所。
4. 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规定如何进行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式,包括选用合适的处理方法,设备和技术,确保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5. 废物处理的安全控制:制定废物处理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包括员工培训、个人防护装备、设备维护等,确保在处理废物时不会对人员造成伤害。
6. 废物管理记录和报告:要求公司建立废物管理记录,包括废物产生、收集、存储、运输、处理等环节的记录,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7. 废物应急处理程序:明确公司废物应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包括事故报告、事故处置措施等,以迅速控制和处理废物相关的应急情况。
8. 监督和检查:规定公司内部对危险废物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程序,以及外部监管部门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的检查和评估要求。
通过制定和执行严格的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能够有效减少危险废物对环境和人员的影响,同时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责任的履行。
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二)《某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某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某公司内部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特殊危险性的废弃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某公司是指某公司及管理主体。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环境安全是指对危险废物进行合理的管理和处理,确保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感染性和放射性等特性,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害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预防为主,减量化处理。
2:优先选择环境友好型的替代品或工艺。
3:强制分类、标识和包装,确保安全运输和储存。
4:实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促进企业对危险废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识别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物理形态进行分类,包括毒性废物、腐蚀性废物、爆炸性废物、感染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等。
第五条各类危险废物应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等方法进行鉴定和识别,确保正确分类和正确处理。
第六条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特性,在容器和包装上进行明确的标识和标记,以提醒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注意安全。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运输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环境安全。
第八条收集和运输危险废物的单位应经过资质认定,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设施设备。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包装和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避免泄漏和破损。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应采取科学、环保的方法,确保废物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进一步的危害。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的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建立必要的监控和排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废物泄漏等突发事件。
第五章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监管和执法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加强对危险废物生产、运输和处置环节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危险废物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危险废物分类标准附件二、危险废物收集和运输标准附件三、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标准第七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环境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监管措施。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防治废水、废气、废渣、噪声(以下简称三废一噪)污染以及危险废物,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车间及相关科室。
第三条防治三废一噪、危险废物,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管理、安全第一以及减少产生量、充分合理利用和有害废物无害化处置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本单位的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采取切实可行措施预防、控制和减少三废一噪、危险废物,保证环境保护工作达到规定要求。
第五条公司安全环保科对各车间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进行统一指导、监督和考核,其他相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三废一噪、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等环保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污染防治第六条废水污染环境防治1、维修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高效运行,严格控制处理过的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均达到回收利用水平。
严禁废水不经过处理直接外排,提倡处理后的废水循环使用和资源化利用。
2、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洁生产,节约用水,降低生产用水量和污水排放量。
3、生产部门要监督各单位按重复使用、循环使用、废水回用的原则搞好节水工作,减少污水排放量。
4、各车间负责管好本车间区域内的生活污水、工业污水、雨水的按其各自管道正常排放。
5、各单位的管理及操作人员要认真检查环境保护设施,发现故障要及时报修。
确保环境保护设施的设备完好率达95%以上,环境保护设施运转率达98%以上。
6、各单位发生不正常排污时,要立即设法解决,以防止造成环境污染事故。
7、未经允许,各车间的装置、设备设施不得随意排放废水和污水,不得擅自变更排放系统,非正常地临时性排水或改变排水流向,必须报安环科批准。
第七条废气污染环境防治1、各车间要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减少异常和紧急情况的发生。
2、各车间要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的跑、冒、滴、漏,防止污染。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四篇)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产生、储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因化学性质、物理性质或其他性质,直接或间接对人类、动植物和环境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废物。
第四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预防优先,安全第一,源头减量,分类管理,综合利用,环境友好。
第五条危险废物的管理应当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清晰、流程畅通的危险废物管理体系。
第二章产生单位的责任第六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责任:(一)建立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程,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产生和处置;(二)加强危险废物的减量化管理,推行清洁生产,降低危险废物的产生量;(三)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技术手段,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外溢和扩散;(四)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环节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五)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标识和运输;(六)合理选择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法,优先考虑无害化处置和综合利用;(七)与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八)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九)支付危险废物产生、处置等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环保税金。
第七条危险废物的产生单位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处置量和去向,并保存该台账和相关资料3年以上。
第八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在发生危险废物泄漏、事故等突发事件时,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减少危害,并及时向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三章运输单位的责任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以下责任:(一)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标准对危险废物进行包装、标识和运输;(二)选派具备危险化学品运输从业资格的驾驶员,确保运输过程安全可控;(三)确保运输工具和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经过检验合格;(四)建立和完善运输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运输前的检查和准备工作;(五)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六)建立运输过程中的监控和记录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运输中的问题;(七)与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处置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运输和处置;(八)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提供相关信息和资料;(九)支付危险废物运输、处置等相关费用,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应的环保税金。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三篇)

2024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保护环境和公民身体健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储存、运送、转移、处置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公司的危险废物名录由公司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中进行公布。
第四条部门职责(一)安全环保部是公司危险废物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为: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负责审查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的资质并组织处理;负责向当地环保部门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组织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订公司危险废物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负责监督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对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标识等情况;负责定期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环境监测;负责危险废物出门证的管理。
(二)财务部负责核算处置危险废物发生的费用。
(三)保卫部负责监管危险废物按规定程序出厂。
(四)物流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油进行处置。
(五)能源中心负责组织对公司含锌除尘灰进行处置。
(六)销售部负责组织对公司废机油进行处置。
第五条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职责(一)对危险废物(容器和包装物)收集、贮存点、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二)建立危险废物贮存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贮存情况。
(三)按月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台帐。
(四)负责危险废物出厂现场监装。
第六条危险废物利用单位职责(一)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完成三同时验收。
(二)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必须符合《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的有关要求。
(三)建立危险废物处置台帐,并如实记录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第七条危险废物处置流程(一)危险废物产生(回收)单位将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处置单位、处置方案等报安全环保部。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监督,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危险废物是指因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处置等活动产生的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第三条危险废物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严格管理、依法执法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废物的分类和标识第四条危险废物按照其危险特性和来源分类,分为工业废物、医疗废物、农药残留、化学品废物等。
第五条危险废物应当标识,标识应当包含废物名称、危险特性和安全处理要求等信息。
第六条危险废物的标识应当遵守国家标准并在可见位置进行标示,禁止使用模糊不清或损坏的标识。
第三章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第七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八条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场所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危险废物的运输和储存应当遵守相应的包装、标志、分类、隔离和防漏要求。
第四章危险废物的处置第十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或规范,采取安全环保的处理技术和方法。
第十一条危险废物的处置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报告。
第五章监督检查和处罚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的生产、储存、运输、处置等单位应当接受相关监督检查,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第十四条对违反危险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有权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应当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关的举报和投诉机制。
附件:1、危险废物分类标准2、危险废物标识示例3、危险废物处理技术指南4、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资质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国的环境保护法律。
2、危险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性、爆炸性、感染性或其他危害属性的废物。
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5篇

2023年危险废物管理办法5篇书目第1篇危急废物管理方法第2篇某公司危急废物管理方法第3篇公司危急废物管理方法第4篇危急废物管理方法范本第5篇某某高校试验室危急废物处置管理方法某某高校试验室危急废物处置管理方法某高校试验室危急废物处置管理方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止试验室危急废物污染危害环境,保障广阔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实现试验室危急废物处置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爱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废弃危急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方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sd高校试验室平安和环保管理方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中所称的试验室危急废物,是指试验室在教学、科研等过程中产生的危害人体健康、污染环境或存在平安隐患的物质,包括试验室废弃化学品、各类反应残留物、有机、无机、含金属废液、试验动物尸体等,以及其他列入《国家危急废物名录》或依据国家规定的危急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急废物特性的废物。
产废单位是指有试验室危急废物产生的学部(学院、所、中心)。
第三条相关试验室应以危废源头减量化为原则进行危急废物回收管理工作,尽量削减危废排放,节约学校资金,减轻危急废物处置压力。
详细要求:(一)不将无毒无害的废液和废旧试剂当作危急废物处理;(二)应尽可能对大量运用的有机溶剂自行回收提纯再利用;(三)应尽可能对某些有毒有害废液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对剧毒废液和废旧剧毒化学试剂,能利用化学反应进行解毒或降毒处理的应尽量进行无害化处理;(五)多余的、旧的但尚可运用的试剂应主动进行调剂。
其次章管理机构和处置流程第四条学校试验室平安和环境爱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校各单位试验室危急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日常详细工作由设在资产与试验室管理部的试验室平安办公室负责,工作内容包括相关环保手续的申请和报备、对产废单位收集暂存工作的监督和危急废物处置经费的管理。
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行为,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废物特性的废物。
第二章职责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监督所属单位危险废物管理体系运行。
第五条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专业板块的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对危险废物管理进行辨识、检查、通报、考核,履行管理责任。
第六条其他管理部门涉及危险废物管理的职能部门,按照分工落实有关具体要求。
第七条所属单位所属单位是危险废物管理的主体责任单位,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实施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相关制度;(二)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等相关规定、标准和方法辨识本单位范围内的危险废物;(三)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转移、运输、贮存、利用、处理和处置过程进行管理;(四)建立本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第八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向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同时报备公司安全环保部、专业管理部门。
第九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的要求开展,至少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如实记录台账,并报备所在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及专业管理部门。
第十条危险废物台账每月5日前,填报危险废物台账统计表(附件),并上报到公司安全环保部及专业管理部门,有条件的单位应采用信息软件辅助记录和管理危险废物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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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和国家环保总局《危险废弃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特制定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在本公司实施。
二、本公司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有:废机油、润滑油;废油棉纱;废油桶/油漆桶;废铅蓄电池/普通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废萤光灯管、废电子产品等(详见附后的“危险废物清单”)。
以上废弃物分别产生于车辆/设备的维修活动和办公活动中。
三、严禁把危险废物同一般的可回收/不可回收废弃物混放。
在办公区、设备/车辆维修场所和工期半年以上的服务作业施工场所分别由行政管理部和项目部负责建造/配置盛装危险废弃物的桶、箱等供存放危险废物之用。
专用桶、箱应给出明显标识。
四、盛装危险废物的桶、箱不能露天放置,其所在地表应予硬化,防止渗漏、遗撒造成对土地的污染。
五、产生危险废物的活动/工序的相关作业人员应在产生废弃物后及时收集并向专用桶、箱存放;在服务作业施工现场若产生以上危险废物应由作业人员用塑料袋收集送交所在客户单位,请他们代为统一处置。
六、收集的废机油、废电池、废墨盒、废硒鼓可定期送交相关经销单位回收处理;其他危险废物在收存到一定数量后由行政管理部送交当地环保部门指定的单位集中处理。
七、相关部门对收集和送交处理的危险废物的品名、数量应保存相关记录。
八、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由生产技术部和行政管理部组织进行检查。
编制:批准:日期:
附:危险废物清单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对照排查,本公司在服务作业施工、设备维修、办公活动中可能产生的危险废物有:
1、编号HW08 废机油、柴油、汽油、润滑油(带这些油类的废棉纱、揩布、手套等);
⒉编号HW09设备清洗用废乳化液
⒊编号HW10电力设备用绝缘油、冷却油等(含多氯联苯废物)
4、编号HW11 盛装过焦油状残余物的包装和容器(废油桶等);
5、编号HW12 含有油墨、油漆残余物的废弃包装物(废墨盒、废漆桶等)
⒍; 编号HW13 用溶剂、酸碱清洗容器、设备剥离下来的树脂状稠杂物
7、编号HW16 感光材料废物(废光盘、废胶片、显影液、定影液等);
8、编号HW25 含硒废物(废硒鼓等);
9、编号HW26 含镉废物(废镉电池等);
10、编号HW29 含汞废物(废萤光屏、废萤光灯管等);
11、编号HW31 含铅废物(废铅蓄电池等);
12、编号HW35 废碱:管道、设备清洗、出光、碱蚀、除锈(油)时产生
13、编号HW36 石棉废物(废车辆制动器衬片、废石棉绳/纤维等
14、废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