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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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产主义带领人类走向最美好的社会

共产主义带领人类走向最美好的社会

共产主义带领人类走向最美好的社会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上一种崭新的社会制度。

共产主义主张消灭生产资料私有制,并建立一个没有阶级制度,没有剥削,没有压迫,体现人民当家做主的社会,也是社会集体大生产的社会,面对恶势力也会团结一致。

共产主义带领人类走向最美好的社会。

没有了奴隶制,没有了帝王制。

让人类受的束缚终于得到解脱。

所以,我认为共产主义好。

一、共产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一)物质财物极大丰富,消费资料按需分配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产品极大丰富,是共产主义社会实现的必要条件。

共产主义制度的建立不仅以高度的生产力为基础,而且将使未来社会的生产力得到更高的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第一次以人的劳动而不是特权或资本作为分配的标准,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但它仍有其历史的局限性。

(二)社会关系高度和谐,人们精神境界极大提高有剥削、有压迫,就有反抗、有斗争。

由于分工不再具有经济利益划分的性质,由于全体社会成员根本利益的一致,社会已不再会因为经济利益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社会集团并进行相互的斗争了。

在共产主义社会,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工业与农业、城市与乡村、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差别——“三大差别”必然归于消失。

(三)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人类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追求的根本价值目标,也是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特征。

共产主义社会本身也不会是一种没有任何矛盾的社会,不会是一种不需要也不能够进一步改善和发展的静止状态。

我们深信,共产主义社会将是一个在更高的基础上不断发展和前进的社会。

它不是人类历史的终结,而是人类自由自觉的开端。

二、近年来,我国在各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变化。

(一)经济上,2008年成功举办的北京奥运会和残奥会不仅大大提高了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而且加强了与国外之间的交流,无形之中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煤炭、水泥由第三位升至第一位,粮食、棉花、肉类、布匹已经居世界首位。

七章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七章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七章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第一章: 什么是共产主义?共产主义,是一种实现人类平等、自由、共同富裕的理想社会制度。

共产主义追求的是真正民主、真正平等、真正自由和真正幸福,是以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以共同富裕为根本使命,以社会公正与人的尊严为核心价值。

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形态是消除了所有剥削和压迫,实现全人类的自由、平等、共同富裕和幸福。

第二章: 为什么共产主义是人类最追求的社会理想?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的必然选择,因为人类发展的历程决定了共产主义是必然实现的终极目标。

共产主义追求的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即以实现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为终极目标,以共同富裕为根本使命,以社会公正与人的尊严为核心价值。

在人类发展的进程中,社会不断进步,人类也逐步拥有了更多、更广泛的权利和自由。

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基本的权利和自由的必然扩展与深化,因此共产主义是人类最追求的社会理想。

第三章: 共产主义的历史渊源共产主义的思想起源于古代社会,随着社会的发展而逐渐丰富和完善。

马克思和恩格斯才真正将共产主义理论系统化,并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动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通过革命实践在苏联、中国、古巴等地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掀起了全球社会主义革命。

第四章: 共产主义的实施方式共产主义实践有多种方式,包括国家实现公有制、实现劳动人民的统治、实行计划经济等。

共产主义实践的本质是消灭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实行公有制,消除社会剥削,创立以人为本的社会制度。

第五章: 共产主义实践中的困境和教训共产主义的实践中,遇到了一系列的困境和挑战,包括集体主义、个人主义,缺乏效率、人权问题、创新不足等。

但这些困境并不能否定共产主义的理论基础,反而应该从实践中总结教训,不断完善共产主义的实践方式。

第六章: 共产主义的实践前景在全球化经济的背景下,共产主义的实践前景不太乐观,但共产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依然具有强大的吸引力和影响力。

在全球化的各种挑战中,共产主义的实践方式可能会发生重大的转变和创新,但共产主义基本理念的追求,将仍然是全球范围内的最终目标。

社会制度的含义

社会制度的含义

社会制度的含义社会制度是指人类社会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社会进步而建立的一套制度和规范体系。

社会制度覆盖了人类社会的各个方面,包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法律制度、教育制度、道德制度等。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旨在实现社会的稳定、公平、公正和持续发展。

维护社会秩序社会制度的一个重要作用是维护社会秩序。

社会秩序是社会共同生活的基础,是人们相互依存和相互作用的基础规则。

通过建立和执行一套完善的社会制度,可以确保人们在社会交往中遵守规则,依法行事,从而维护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

例如,法律制度通过规定和强制执行法律法规,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制定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经济制度可以促进社会的稳定和繁荣。

促进社会进步另一个重要的作用是促进社会的进步。

社会制度是社会发展的动力之一,它通过规定和约束个人和组织的行为,推动社会在各个方面的进步。

经济制度提供了一个公平、公正、开放和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励创新和创业精神,促进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政治制度通过选举和任期制度,保障人民的政治权利,推动政府的民主化和权力制衡。

教育制度提供了普及教育的机会,提高人民的素质和能力,为社会进步提供人才支持。

社会制度的特点社会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稳定性社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需要经过长时间的积累和发展,具有一定的稳定性。

稳定的社会制度能够给人们带来安全感和预期结果,稳定性是社会秩序的基础,也是社会进步的保障。

2. 需求导向社会制度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而建立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

社会制度的建立和调整需要根据人们的实际需求和反馈来进行,只有满足人们的需求,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和认同。

3. 可塑性社会制度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和适应性。

社会持续变化和发展,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时代背景下,社会制度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革。

例如,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教育制度也需要不断地进行创新和改革,适应社会的需求。

4. 公平和正义社会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应当注重公平和正义,使社会资源合理分配,保障人们的公平待遇和权益。

论述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论述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论述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摘要:马克思在前人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发现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这种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内部得以解决。

因此必须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事实上,人类不仅需要解放生产力,还需要精神上的提升,否则那些亿万资产的继承人应该是最幸福的。

我们党之所以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自己奋斗的最终目标,这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美好、最理想的社会制度。

关键词: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生产力马克思在西方被视为经济学家,他的关注是如何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力。

他前人的基础上通过理论分析发现资本主义的根本矛盾,这种矛盾不可能在资本主义内部得以解决。

因此必须被新的制度所取代。

在马克思那个时代,许多科学理论还没有出来,因此该理论有一定的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发展。

事实上,人类不仅需要解放生产力,还需要精神上的提升,否则那些亿万资产的继承人应该是最幸福的。

哲学家指出,人最大的需要是被承认重要。

在人类可以获得足够的物质财富后,可以不为衣食发愁时,就是人类从工作中得到解放的时候。

那时纵然可以获得解放,但是人的自觉性并不一定同步增长,只有当人由自由走向自觉时,才会有真正的解放。

用一个广告词:“一切皆有可能”,未来在一切愿意努力创造的人手中演绎。

党的十六大党章指出:“党的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

”我们党之所以以实现共产主义的社会制度为自己奋斗的最终目标,这是因为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最先进、最美好、最理想的社会制度。

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高级社会形态。

按其成熟程度可分为两个阶段,即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也就是我们通常所称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

关于共产主义社会,马克思作了这样的概述:“在共产主义社会高级阶段,在迫使个人奴隶般地服从分工的情形已经消失,从而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之后;在劳动已经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本身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之后;在随着个人的全面发展,他们的生产力也增长起来,而集体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之后,——只有在那个时候,才能完全超出资产阶级权利的狭隘眼界,社会才能在自己的旗帜上写上:各尽所能,按需分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其他著作中也曾对共产主义社会进行过论述。

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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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2007-05-15 22:54:19)转载分类:吃饱了撑的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它要求人们按规则、有秩序地进行社会活动,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生存与稳定。

合理、优越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它的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合理、优越的社会制度应当尊重人类的本性,针对人性的规律,从有利于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出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国民文化程度相适应的公正、平等、自由与民主的社会原则。

它的合理性在于是否与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是否有利于当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它的优越性在于能否最大限度地解放人民的思想,激发人们的创造力,能否最大程度地反映出个人的价值与尊严。

衡量一种社会制度优劣的最根本标准应当视其是否尊重人性,是否有利于人性的发展、完善,而不是社会表面的繁荣、稳定与发展。

如果不尊重人性本质、违背人性规律,仅凭专制和激情是不可能使社会得到持久的繁荣、稳定与发展。

如果统治阶层执着于社会制度形式而不顾内容,无非出于两种原因:一是受到自身思想观念的制约,错将形式当成内容或认为形式要重于内容;另一是为了遮掩自己的私欲,利用形式作借口和手段来获取自身利益。

前者主要出于精神信仰方面的目的(为数很少),后者则出于满足自身私利的考虑(十分普遍);前者愚昧、固执,后者自私、龌龊,他们迟早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认识与自私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其政府的职能应当是什么?既然人性的本质是一致的,就应当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评价标准,就有可能达到共识。

这一共识就是:“以尊重人性为基础去发展、完善人性,根据各自社会现实状况,以适合社会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的形式去追求个人的平等、自由与社会的民主。

”理想的社会制度是从社会大众的立场出发(包括每一个公民所应有的正当权益),以为社会大众服务为宗旨,针对人性的本质、顺应自然规律而设立的,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社会对立与社会不平等(如建立等级制度、阶级矛盾、种族歧视等法律依据)。

十九世纪初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构想的理想社会制度的比较分析

十九世纪初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构想的理想社会制度的比较分析

十九世纪初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构想的理想社会制度的比较分析[摘要]:空想社会主义学说在十九世纪初叶发展到最高阶段,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在深刻揭露与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弊端的同时,也分别提出了自认为是理想的社会制度。

他们构建理想社会制度的学说中涉及到了一些共同的方面,本文即是对这些共同方面进行的比较分析。

[关键词]: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制度欧文的劳动公社比较分析空想社会主义学说从十六世纪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开始产生,到十九世纪初期发展到了它的最高阶段,这一时期的主要代表人物是法国的圣西门、傅立叶和英国的欧文。

十九世纪空想社会主义产生的前提,是英国的产业革命和法国的资产阶级革命这两个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事件。

这两个事件,使英、法两国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工业革命极大地解放了社会生产力,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并得到巩固;但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发展却给无产阶级带来了痛苦和灾难,熟练工人不断地被女工和童工取代,工人的工资越来越低,劳动强度越来越大,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居住条件越来越差,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日益严重,劳动群众越来越贫困。

资本主义社会生产的社会性和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之间的基本矛盾开始暴露,这种状况也引起了工人的反抗和斗争。

劳动群众的苦难和斗争引起了知识界中一些先进分子的同情,他们开始思考和探索劳动群众贫困的原因,揭露和批判资本主义制度所表现出来的弊病,幻想和设计消除这些弊病和建设新的理想社会的方案。

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成为无产阶级的“征兆、表现和先声”,他们愤怒地揭露了资本主义制度所造成的贫富极端对立和其他种种罪恶,断言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极不合理、充满危机的制度,并各自发明了一套自以为是最完善、最理想的新社会制度。

这就是圣西门的“实业制度”、傅立叶的“和谐制度”和欧文的“劳动公社”制度。

一、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到“理想社会制度”的必然性的观点三大空想社会主义者认为社会发展到“理想社会制度”是合理的,是符合客观规律的。

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共产主义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点击复制本贴地址,推荐给朋友>lucky共产主义的确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不但马克思这样想,就连两千多年前的孔夫子和三千年前的周公也是这么想,其实,礼制社会就是共产主义,不仅仅原始社会有共产主义,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也有共产主义,而共产主义就是现代文明的礼制社会。

人类社会的管理方式有三种,人治、法制和礼制,家庭的管理也是如此,举个例,子女想吃雪糕,不能禁止也不应放任,父母要合理管教,但孩子太小、不懂事,只有父母说了算,这是人治;定个规矩--每天只准吃一个,违约则罚,也是个办法,算是法制;如果可以根据需要协商一致,自觉自愿执行则属礼制,而肩负起社会管理责任的政府官员,在中国传统上也叫父母官。

在人治管理下确有随意性,但认真细心的父母则会根据子女的具体情况做安排,其实并无不妥;法制之下相对公平但也死板;礼制就要求较高,需要子女有克制力和对父母的高度信任,父母也要理解子女有宽容心,这也就相当于共产主义社会所要求的高尚思想道德。

其实这三种形式的管理都是各有优缺点的,并同时存在于社会中的,但哪种占主导地位则要看其社会环境和历史阶段。

不要认为奴隶社会就是多么恐怖可怕,曾几何时它也是文明社会先进生产力的载体,著名的古代先贤大禹,通过治水克服天灾为人民带来幸福,也就是他创立的第一个奴隶制社会--夏。

人民虽然成为奴隶,但跟随圣明的君主一起努力,改造出适合人居的环境,相比一盘散砂的原始社会就有了更强大的生产能力,奴隶主当人民是自己的财产也会更加爱护。

在现代社会,那些只珍惜自己的财产,而对别人的财物和生命漠不关心,甚至意欲抢夺占有的人也并不少见,这样的道德水平,在奴隶制社会也不受欢迎,当出现象夏桀和商纣王这样自私自利的暴君,但人民也会愤起推翻之,这点在各个社会历史阶段其实都是一样的,而周王朝推行礼制,人民的生活就好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不是人们想当奴隶,只是生产力水平太低,要想生活得更好,发展生产力当然还是最重要的。

第八章 共产主义社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第八章   共产主义社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

第八章共产主义社是人类最崇高的社会理想(一)社会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广义上与共产主义社会是同义语。

狭义上专指共产主义社会的第一阶段,20世纪初以来通常是在这种涵义上使用社会主义社会一词。

俄国首先爆发无产阶级政党-布尔什维克党领导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推翻了资产阶级临时政府的统治,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

中国目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二)共产主义社会:指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

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条件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实行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原则的劳动者自由联合的社会经济形态。

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和物质财富极大丰富:实现共产主义社会的根本条件和基础是社会生产力的高度发展。

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具有巨大优越性的根本保证是创造出前所未有的高水平的劳动生产率。

经济的计划调节管理和商品经济的消失:在共产主义的社会生产中,将直接依据社会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和按比例分配社会劳动的必要性,合理分配社会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将社会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有计划按比例地分配到社会生产各个部门和各个环节,对整个社会经济实行计划调节和管理。

阶级的消灭和国家自行消亡:⑴消灭阶级,首先是指消灭剥削和被剥削阶级的差别与对立,同时也包括工人和农民作为阶级的差别。

彻底消灭阶级,只能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

共产主义社会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彻底消灭了私有制,从而铲除了阶级对立存在的深刻经济根源,依靠生产资料私有制所形成的剥削阶级将归于消失,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矛盾也将不复存在。

⑵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统治工具。

在共产主义社会里,随着一切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彻底消灭,全体社会成员都将融合成为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劳动者,因而作为阶级统治工具的社会强制力量的国家机关也随之退出历史舞台而自行消亡。

只有在阶级被彻底消灭的条件下,国家才能随着阶级的消失而失去其存在的必要,从而自然而然地自行消亡。

在共产主义社会,阶级的消灭和国家的消亡,意味着实现了世界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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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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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制度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历史发展的必然,它要求人们按规则、有秩序地进行社会活动,从而有助于社会的生存与稳定。

合理、优越的社会制度是怎样的?它的衡量标准又是什么?合理、优越的社会制度应当尊重人类的本性,针对人性的规律,从有利于社会绝大多数人的根本利益出发,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出与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及国民文化程度相适应的公正、平等、自由与民主的社会原则。

它的合理性在于是否与当时社会的发展状况相适应,是否有利于当时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它的优越性在于能否最大限度地解放人民的思想,激发人们的创造力,能否最大程度地反映出个人的价值与尊严。

衡量一种社会制度优劣的最根本标准应当视其是否尊重人性,是否有利于人性的发展、完善,而不是社会表面的繁荣、稳定与发展。

如果不尊重人性本质、违背人性规律,仅凭专制和激情是不可能使社会得到持久的繁荣、稳定与发展。

如果统治阶层执着于社会制度形式而不顾内容,无非出于两种原因:一是受到自身思想观念的制约,错将形式当成内容或认为形式要重于内容;另一是为了遮掩自己的私欲,利用形式作借口和手段来获取自身利益。

前者主要出于精神信仰方面的目的(为数很少),后者则出于满足自身私利的考虑(十分普遍);前者愚昧、固执,后者自私、龌龊,他们迟早都要为自己的错误认识与自私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

人类理想的社会制度是怎样?其政府的职能应当是什么?既然人性的本质是一致的,就应当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评价标准,就有可能达到共识。

这一共识就是:“以尊重人性为基础去发展、完善人性,根据各自社会现实状况,以适合社会稳定有序、健康发展的形式去追求个人的平等、自由与社会的民主。

”理想的社会制度是从社会大众的立场出发(包括每一个公民所应有的正当权益),以为社会大众服务为宗旨,针对人性的本质、顺应自然规律而设立的,而不是人为地制造社会对立与社会不平等(如建立等级制度、阶级矛盾、种族歧视等法律依据)。

由于其立法出发点出于社会公益,而非任何个人意志、任何团体私利,也就不存在任何人为的不平等、不公正的限制,人们可以根据各自的信仰抱负、天赋能力和努力奋斗去实现各自的人生目标,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只要它不妨碍社会公共利益、不影响他人正当合法权益,权力与义务相平衡、得到与付出相当、荣誉与品德相称……
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权力是用来为社会公众服务而非谋取私利的工具,没有特权也就消除了人们对特权的非份之想,也就避免了为争夺特权而导致的纷争、战乱。

政府的职能就是为所有公民创造一个公正平等的竞争环境与和谐有序的发展机会,充当公众利益的协调者、裁判者,充当社会运行的管理者、社会发展的规划者
与社会公德的倡导者;惩恶扬善,遏制社会不平等、不公正现象,救助那些因贫困、疾病而陷入生存危机的弱势群体,扶持、发展社会教育,维护社会的稳定、繁荣与发展。

政府与民众的关系定位应当是服务与被服务关系,而不是统治与被统治关系。

公正、合理的权力制度首先表现在它遏制了不具备相应能力的人获取权力;其次,使拥有权力的人受到一系列完善有效的舆论监督、法制制约,让他们清醒地认识到一旦其滥用职权,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无论是谁都没有逃脱的可能,制裁的程度必须不低于他们所造成的损害程度)。

在理想的社会制度中,政府官员的录用、选拔、任免、升迁有一整套完整系统、客观公正的程序制度,官职不是统治者用来奖赏的工具,不是用来买卖的商品,也不是个人谋取私利的凭借,而是为保障社会活动正常运行而设立的。

官职的设立要考虑能力、权力与责任之间的协调、平衡,官员的调任要考虑其专业能力和本人意愿,能管好一个部门并不等于能统领好全局,精通某一领域并不等于擅长其他领域……能力与权力相协调有利于人尽其才,权力与责任相平衡有助于遏制那些心有余而力不足的人们、防止他们在其不能胜任的职位上对公共利益所造成的损害,没有特权也就使那些不是真正为国家、民众利益服务的人失去对权力的兴趣……
政府官员既不是对上级意志负责,也不是对民众利益负责,而应该是对自己的职责负责,因为无论是上级的意志还是民众的利益都已明确细化为各个职位的职责。

对上级意志负责必然要使其坠落于帮派斗争;而民众利益又是虚泛的、具体的、多样的,只有岗位职责才是具体明了、客观公正、有章可循的,才是可以对官员的能力、品德、政绩进行衡量、评估的客观依据。

理想的社会制度应当消除一切人为制造的社会对立,如在立法的出发点上将某一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凌驾于全体公民利益之上,人为地制造一系列因人而异的不平等限制,以维护特殊群体的特殊利益。

这种法律制度从确立之始就埋下了导致社会不公平、不合理的社会根源,其所导致的一系列严重社会问题靠其自身如何根除?
理想社会制度的立法出发点应当没有种族、信仰、地位、财富、职业、性别、文化等一系列先天外在的区别与限制,它公正、平等地对待社会全体成员,维护的是人格的平等、机会的平等与法律的平等,使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天赋、才能得以正当、充分的发挥,根据公民各自的才能、品德与努力,使他们各得其所、各司其职,赋予公民与他们对社会的创造、贡献相当的财富、权力和荣誉,使社会人才资源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从而促进社会的进步发展。

在鼓励社会公平竞争的同时,还必须建立一系列相应完善的社会救助、保障体系,以帮助那些因各种原因失去生活来源的弱势群体,使他们能够获得最基本的生
活保障,体现出社会应有的关怀与文明,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

人格平等是机会平等与法律平等的前提、依据,法律平等是维护社会公平、遏制特权、腐败的工具、保障。

理想的社会制度是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格平等,允许人们在不触犯法律、不侵害公共利益、不影响他人正当权益的前提下获得最大的个人自由,为全体公民提供公正平等的机会,使人们可以根据各自的信仰志趣来选择职业,使人们可以依靠各自的能力和努力去获得相应的职位与报酬,使每个人可以最大限度地掌握自己的命运……
理想的社会制度应当让每个人都能看见光明和希望,它是社会文明与开放程度的标志,是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如果一种社会制度让多数人都生活在恐惧与失望之中,那么社会动乱的根源也就产生了……
卢梭曾经说过,最适合本国的政治制度就是最佳的政治制度。

对于政治制度的优劣很难做出评判,因为这种评判标准本身就是相对的。

相对于奴隶专制,封建专制可能更可容忍。

而在一国被认为是最好的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移植到另一国它就变成了助纣为虐的工具,因为没有相应的土壤而发生变异。

一个国家只有立足于自身,探索符合自身发展逻辑的政治制度才能寻求到最好的政治制度,当然,政治制度的变迁有着现实的经济基础和社会基础,而正是他们使政治制度在不断扬弃自己。

同样这个命题也在《论美国的民主》里出现过,托氏说,美国的民主制度是好的,但倘若运用到法国,则可能一塌糊涂。

不过,历史上很多思想家都主张有个最完美的政治制度。

如柏拉图心目中的完美政治制度则是理想国(一个明智者的绝对统治下的等级制度),西塞罗根据他的古代自然法和政体循环学说认为古罗马的现实制度是最完美的政制,卢梭也这么认为(当然,卢梭主张的是日内瓦共和国式的直接民主的城邦),马克思一直比较比较欣赏巴黎公社式的民主制度,而列宁则选择了联邦制和苏维埃制度,福山则在《历史的总结与最后之人》中以其鲜明的西方中心主义政治发展观认为人类政治发展的顶峰就是美国为代表的自由民主制度。

施特劳斯总结了古典自然权利派苏格拉底、柏拉图防范多数人的暴政的理想制度设计:单纯的最佳制度乃是明智者的绝对统治,实际可行的最佳制度乃是法律之下的高尚之士的统治或者混合政制。

也就说,一个制度之完美,还看其是否在实际生活中可行。

就这个意义上说,我们要全面考察该国的政治经济文化诸多背景才能感觉到。

政治乃是一个系统,作为一个有机体,也许伯克在《法国革命论》中的判断是
正确的:不要盲目相信人的理性,在秩序问题上人类不要太自负。

施特劳斯这个历史上最伟大的思想家在他的《自然权利与历史》中一再强调:只有人性的欲望和上帝的理性才是不需要论证的,政治制度必须符合自然,任何政治制度在现实中必须受到批判和质疑。

人类有无最好的制度?首先这个问法就容易使人陷入一种对人类理性的迷信,或者可以说是使人容易产生“致命的自负”,由于人类对于“好”的追求和向往使得人类对“好制度”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和创造力,从而构建出了诸如“乌托邦”式的虚幻图景,可是它却让人们生活在专制暴政的阴影之下,久久不能挥去!本意去寻求“好制度”却得出了恶果,这在中外政治史中并不乏见。

从制度的发展史来看,无论是广被人鞭笞的君主专制制还是人们推崇备至的民主共和制,都存在着些许问题。

究竟是什么阻滞了“最好的”制度的出现,思想家们给我们思索出了答案,那就是人性的自私和权力的本性,只要这两个东西存在人类寻求“最好的”制度的努力便是徒劳的。

“政府是不可避免的恶”,所以我们无法寻求“最好的”而只能防止“最坏的”。

这样一来我们可不可以换一种问法“人类是否可以避免最坏的制度”?这种以“防止恶”为逻辑起点的思维路径与“追寻好”为逻辑起点的思维路径推出的结果是截然不同的,自由民主和专制独裁分别为此两者做了不同的注脚,所以个人以为并不存在所谓的最好的制度而只有相对来说最不坏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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