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职业病危害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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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业禁忌统计表

岗位职业禁忌统计表
岗位职业病危害禁忌统计表
磷铵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二氧化硫、氟化物、硫酸、磷酸、氨气、噪声、盐酸、氢氧化钠
序号
所在部门及
岗位名称
职业病危害因素
职业禁忌证
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危害
职业病防护措施
1
磷铵厂厂长、磷铵厂分管SHE副厂长、磷铵厂分管生产技术副厂长、磷铵厂分管设备副厂长、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行政管理副厂长、设备动力科科长、设备动力科副科长、设备动力科设备管理员、设备动力科设备技术员、调度室调度长、调度室副调度长、调度室调度员、安全环保科科长、安全环保科专职安全员、安全环保科专职职业健康管理员、安全环保科专职环保员
粉尘、磷酸、氨气、噪声
36
磷铵干燥
粉尘、磷酸、氨气、噪声
37
磷铵包装
粉尘、噪声
38磷酸行车氟化来自、硫酸、磷酸、氨气、噪声、盐酸、氢氧化钠
39
氨站
氨气
40
氨站班长
氨气
41
硫酸车间主任
粉尘、二氧化硫、硫酸、氨气、噪声、盐酸、氢氧化钠
42
硫酸车间副主任
粉尘、二氧化硫、硫酸、氨气、噪声、盐酸、氢氧化钠
43
硫酸车间班长
3、风机等修建隔音间
盐酸
1、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
2、活动性角膜疾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和接触性皮炎
1、人员采用每小时巡检作业,减少职业危害接触时间
2、配备耐酸服、耐酸手套、耐酸鞋、防护眼镜等劳动防护用品
3、现场设置轴流风机
氢氧化钠
严重的变应性皮肤病
化学性皮肤灼伤
1、人员采用每小时巡检作业,减少职业危害接触时间
粉尘、噪声
51
硫酸车间脱盐水岗位
氨、噪声、盐酸、氢氧化钠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
填表人:
陪同人:
填表日期:
被调查单位:
(被调查单位章)
填表说明
1.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必须填写全称;
2.职业卫生情况:
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工种、岗位,以及作业方式等要具体写清楚;
3.工作制度:
填写各个车间的工作制度,包括轮班制,轮班时间
4.劳动定员;
包括:(1)各生产部门保障本部门正常运作所需要的生产工人,辅助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的数量统计;(2)非生产部门的人员构成;
5.防护用品:
主要技术参数,例如:耳塞(耳罩)的SNR/NNR值;口罩是N/P/R系列的那种;方法标准主要指的是发放周期;
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现场调查表
共10页第页3
共10页第页4
四、劳动定员与岗位一览表
七、现场调查方面(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辅助卫生用室)
注:结果判断:☆为符合△为基本符合×为不符合√为该项不用检查
八、“初步设计”、“预评价报告”和“卫生审核意见”中卫生工程防护设施
检查结果判断:☆为落实△为部分落实×为未落实
调查单位:江苏通标职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0
共10页第页。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

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

系统档案之一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就是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将自己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和时限向卫生行政部门(或安监部门)做出说明,以便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能及时准确的掌握辖区内职业病危害的现状,为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基础资料。

一、申报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四条规定在卫生行政部门中建立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制度。

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及时、如实申报存在职业中毒危害项目。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办法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二、申报的分类1、初始申报又称第一次申报,是指《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实施前以存在的有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用人单位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称“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后第一次向卫生行政部门报送所需材料。

2、变更申报是指当用人单位第一次申报后因各种原因使第一次申报的内容发生改变后,再次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送变更材料。

它包括以下四种情况。

(1)发生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变更所使用的高毒物品品种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重新申报。

(2)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应当向原受理申报的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3)用人单位申报后,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当在变更后向原受理机构申报变更内容。

(4)用人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时,应当向原申报机构办理申报注销手续。

三、申报的内容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三)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四)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职业卫生档案》表格

《职业卫生档案》表格

职业卫生档案表姓名单位电话建档日期劳动者基本情况表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汇总一览表填表人:部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填表时间:年月日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基本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所填内容为上一年度数据;2)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填写至小类;3)企业规模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填写;4)从业人员包括正式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劳务派遣工;外协工是指通过劳务派遣或承包单位到本单位从事生产、检修、工程建设、服务等作业人员;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是指由取得国家认可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的检测和检查;6)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经理、厂长等。

表1-1 职业卫生管理人员一览表填表时间:年月日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基本情况,人员变化时本表应重新填写并同调整前表格一并存档。

表2-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一览表Array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每年度的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应及时归档;2)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可与其他操作规程合并,但内容必须有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操作的相关规定。

表2—2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收集的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文件,文件包括上级机关发文和企业发文;2)发布部门是指发文机关或企业发文部门。

表3-1填表人:部门负责人:注:1)本表记录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岗位分布、人员接触情况,每年1月份填写,内容为上年度数据;2)接触时间是指每个班接触时间,以小时计,可在危害因素种类后以括号内的数字表示;3)合计是指一个部门或车间汇总情况,总计是指用人单位汇总情况;4) 其他危害因素是指生物因素、放射性危害因素等;5)岗位人员变动时,应及时将变动情况填入表3-2。

表3-2 人员变动表注:本表记录用人单位各岗位人员每年变动情况。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主管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制一、申报单位提交的资料二、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注:本表数字均按申报前一年度的统计数字填报。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填报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编制《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简称《申报表》)。

申报单位应依照本《填报说明》如实填报《申报表》。

填报的检测数据采用国家标准采样和分析方法。

一、基本情况表【企业规模】根据国家经委、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劳动人事部所颁布的“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来划分企业规模,按特大型、大型一档、大型二档、中一档、中二档、小型和其它分类,在本栏填入相应代码。

参照表1给出的7种规模的代码来填写,为1位数字。

表1 企业规模代码表【企业注册类型】按表2给出的10种企业注册类型代码填写,为3位数字。

事业单位不填写此项。

【行业分类】按GB/T4754—9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填报,为4位数字。

注意与行业小类所填列的内容相对应。

【填报类别】申报单位是第一次申报还是变更申报,请在相应处划√。

【变更原因】用于变更申报登记用,参照表3中所列的变更原因,填写相应的代码,为2位数字。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职业病危害因素名称】按《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填报。

如职业病危害因素超过12个可加页续填。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序或装置名称。

【作业方式】指产生和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设备或工序的密闭化、自动化程度。

可按全密闭、半密闭、敞开式、自动化、手工操作、隔离操作等情况填写。

【应急救援设施】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应处划√。

三、其它资料【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图】用方框表明工艺、装置和设施的名称;用线条表明生产工艺全流程;文字注明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的名称及产生或存在部位。

四、申报登记号和数据库编号由卫生行政部门填写。

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作业人员接触情况
职工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编号:_________________
单位
职工人数
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数
总人数
在册

在册
在册职工
非在册职工
小计
化学物质
粉尘
噪声
放射线
高温
高频微波
其它
小计
化学物质
粉尘
噪声
放射线
高温
高频微波
其它
合计男女合计 Nhomakorabea男

合计


合计


合计


总计
合计


批准:审核:编制:编制日期:年月日
说明1、在册职工:指调查时在编的本单位在岗职工;非在册职工:指调查时在岗的其他从业职工、劳务派遣职工;
2、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在岗接触一种或一种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实际人数。某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小计人数是指接触各种有害因素的实际人数,其数值应等于或小于化学、粉尘、噪声等人数之和。

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报告表

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报告表
接触职业病危害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培训机构名称
工作制度(班次、时间)
是否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
最近一次职业健康检查时间
是否做过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或现状评价
控效评价□
现状评价□
未作评价□
评价
建议
落实
情况
全部落实□部分落实□未落实□
评价建议未落实原因
主要原、辅料
名称、成分和
年用量
主要产品
名称和年产量
主要生产工艺
职业健康现状评价报告表
1.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报告表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人单位地址
建厂时间
所属行业
主管部门
企业年度产值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是否有专门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
职业卫生管理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职业卫生
管理人数
专职人数
兼职人数
在岗职工总人数
其中:
女工
农民工
参加职业病危害培训总人数
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
序号
工作场所/岗位
职业病
危害因素名称
危害
来源
检测
结果
设备状态
操作
方式
是否隔离
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个体防护用品
总人数
女工
农民工

(名称)


(名称)

合计
注:1.危害来源应填写该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存在部位或产生的主要设备;
2.检测结果应填写实际测量/检测值(此表作为报告书汇总表时,检测结果应填写超标/不超标);

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

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统计调查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20年1月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统计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统计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外提供、泄露,不得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目录一、总说明 (1)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表情况(卫健统ZYWHD表) (4)四、统计表式 (6)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按地区)(卫健统ZYWHT1表) (6)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按行业)(卫健统ZYWHT2表) (7)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按规模)(卫健统ZYWHT3表) (8)全国职业病危害现状情况(按登记注册类型)(卫健统ZYWHT4表) (9)五、主要指标解释 (10)六、附录(一)行业分类和代码表 (14)(二)抽样方案 (16)(三)向国家统计局提供的具体统计资料清单 (18)(四)向统计信息共享数据库提供的统计资料清单 (18)一、总说明(一)调查目的通过调查,全面了解我国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数量及不同行业、地区、经济类型、规模等用人单位分布情况;掌握我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接触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电离辐射的劳动者数量、岗位分布等情况;了解我国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健康培训、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与职业健康检查等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我国职业病危害现状数据库,为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基础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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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立即昏迷,可致猝死。
磷及其 无机化
合物
1、慢性牙周炎、 牙本质病变(不包 职业性慢性 括龋齿) 磷中毒 2、下颌骨疾病 3、慢性肝炎 4、慢性肾炎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
体,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刺
激皮肤、黏膜。表现为流
泪、咽痛、呛咳、胸闷、气
氯 急,重者呼吸困难、咳白色
或粉红色泡沫痰、口唇青
紫、昏迷、窒息。可引起皮
磷酸酯,可出现与急性中毒
相同的神经系统损害。
臭氧具有强烈的氧化作用。
如下异常者:白细 胞计数低于 4.5×109/L; 血小板计数低于 8×1010/L; 红细胞计数男性低 于4×1012/L,女 职业性慢性 性低于 苯中毒、职 3.5×1012/L或血 业性苯所致 红蛋白定量男性低 白血病 于120g/L,女性低 于110g/L 2、造血系统疾病 如各种类型的贫 血、白细胞减少症 和粒细胞缺乏症、 血红蛋白病、血液 肿瘤以及凝血障碍 疾病等; 3、脾功能亢进
工业性氟病
1、地方性氟病 2、骨关节疾病


1、慢性肾小管-间
质性肾病
2、慢性阻塞性肺
职业性慢性 镉中毒
病 3、支气管哮喘 4、慢性间质性肺

量接触可出现蛋白尿及肾功 能损害。 可经皮肤、呼吸道和胃肠道 进入人体。主要损害呼吸系 统,对皮肤黏膜有刺激腐蚀 作用。表现为头痛、头晕、 肼 乏力、恶心、呕吐、眼痛、 眼胀、咽痛、咳嗽,重者呼 吸困难,咳粉红色泡沫样 痰。可引起皮炎。
致肺癌和恶性间皮瘤。

4、伴肺功能损害
的疾病
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
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 石墨尘肺、
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 炭黑尘肺、 1、活动性肺结核
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 滑石尘肺、 病
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 水泥尘肺、 2、慢性阻塞性肺
其他粉 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 云母尘肺、 病
尘 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 陶工尘肺、 3、慢性间质性肺
常见职业病危害统计表
有害因 素
健康危害
法定职业 病
职业禁忌证
一 粉尘
生产性粉尘主要引起呼吸系
统的损害,作业工人在生产
环境中长期接触不同种类的
1、活动性肺结核
粉尘可引起不同类型的尘肺

病。矽尘能导致的是矽肺
2、慢性阻塞性肺
粉尘
病。尘肺病是一种以肺组织 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
尘肺病
病 3、慢性间质性肺
棉尘病
1、活动性肺结核 病 2、慢性阻塞性肺 病 3、伴肺功能损害 的疾病
功能损害。
二 毒物
由呼吸道吸入,低浓度对粘
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以
1、慢性阻塞性肺
引起组织溶解性坏死、皮肤


及上呼吸道粘膜化学性炎症 职业性急性 2、支气管哮喘 及烧伤、肺充血、肺水肿及 氨气中毒 3、慢性间质性肺
出血,造成呼吸功能障碍,
疾病,主要是以肺部纤维化

改变为主,随着尘肺病病情
4、伴肺功能损害
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
的疾病
些并发症的出现,如心脏等
其他脏器的损害。
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较高的粉尘可引起以肺组织 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矽肺 矽尘 病。矽肺早期可能无自觉症 状或症状较轻。随着病情的 进展,可出现胸闷、气短、 胸痛、咳嗽、咯痰等症状。

出现低氧血症,乃至成人呼
4、支气管扩张
吸窘迫综合征、心脑缺氧。
1、血常规检出有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 体。主要损害神经和造血系 统。短期大量接触可引起头 苯系物* 痛睡、、头步晕态、不恶稳心,、重呕者吐发、生嗜抽 搐、昏迷。长期过量接触可 引起白细胞减少、再生障碍 性贫血、白血病。
主要经吸入、食入或皮肤吸
疾病,主要是以肺部纤维化 铝尘肺、电 病
改变为主,随着尘肺病病情 焊工尘肺、 4、伴肺功能损害
的进一步发展还可以导致一 铸工尘肺和 的疾病
些并发症的出现,如心脏等 其他尘肺
其他脏器的损害。
长期吸入棉花、亚麻、软大
棉尘
麻等植物性粉尘可引起以支 气管痉挛、呼吸道阻塞为主 的疾病,具有特征性的胸部 紧缩感、胸闷、气短症状, 可伴有咳嗽,偶有咳痰,并 伴有急性通气功能下降。长 期反复发作可导致慢性通气
毒 3、视网膜病变
1、慢性阻塞性肺 急性二氧化 病
硫中毒、 2、支气管哮喘 化学性眼部 3、支气管扩张
灼伤 4、慢性间质性肺 病
症、窒息或昏迷。 具有强烈的刺激性,接触后 主要引起眼和呼吸道刺激。 吸入高浓度可发生肺水肿, 能致死。对呼吸道产生严重 二氧化 损伤作用浓度的该物质气 氯 体,可能对皮肤有刺激性。 皮肤接触或摄入本品的高浓 度溶液,也可能引起强烈的 刺激和腐蚀。长期接触可导 致慢性支气管炎。
2、慢性阻塞性肺 病 3、慢性间质性肺 病
阴影和大阴影,还有肺纹理
4、伴肺功能损害
和肺门阴影的异常变化。
的疾病
1、活动性肺结核
病 长期吸入石棉粉尘可引起以
肺纤维化为主的石棉肺,主 石棉肺、石 2、慢性阻塞性肺 石棉粉 要症状是咳嗽和呼吸困难。 棉所致肺 病
尘 石棉纤维在肺中沉积亦可导 癌、间皮瘤 3、慢性间质性肺
衰弱、四肢远端麻木、无
力、小腿肌肉疼痛、走路困
难。
轻度中毒出现眼及上呼吸道
刺激症状,头痛、恶心、呕
吐、乏力等全身症状;眼结
膜、鼻粘膜及咽喉部充血水
肿。中度中毒除轻度中毒临
二氧化 床表现加重外,尚有胸闷、
硫 剧咳、痰多、呼吸困难等;
并有气促、轻度紫绀等;重
度中毒可引起肺泡性肺水
肿、突发呼吸急促、较重程
收,此物会引起中毒性神经
病,对体内假性胆碱酯酶有
抑制作用,但不抑制真性胆
碱酯酶。急性中毒会先出现
恶心、呕吐、腹泻,后出现
三甲苯 磷酸酯
肌肉疼痛,继而迅速出现肢 体发麻和肌无力,可引起 足、腕下垂。损害以运动神
经为主。重者可有咽喉肌
肉、眼肌和呼吸麻痹,可因
呼吸麻痹而致死。慢性中毒
者长期少量接触邻位三甲苯
5、原发性骨质疏 松症
职业性中毒 肝病

1. 慢性呼吸系统 疾病轻度肺功能减 ———— 退。 2. 器质性心血管 系统疾病。
化学性皮肤 灼伤和牙酸
蚀 病。
1、中枢神经系统
职业性急性 硫化氢中毒
器质性疾病 2、伴肺功能损害 的呼吸系统疾病
3、器质性心脏病
接触盐酸烟雾,可以刺激眼
睛,使眼睑肿胀,结膜充
血,也可出现鼻咽喉部的刺
盐酸 激症状,还可引起支气管
炎、肺炎,裸露皮肤受刺激
可发生皮炎,甚至造成酸烧
伤。
可经呼吸道、胃肠和皮肤道
进入人体。急性中毒可出现
头晕、头痛、胸闷、眼和上
正己烷
呼吸道粘膜刺激及麻醉症 状,甚至意识不清。长期接
触可造成神经系统、心血管
1. 慢性呼吸系统 疾病、轻度肺功能 — 减退。 2. 器质性心血管 系统疾病。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 体。主要对皮肤和黏膜有刺 激、腐蚀作用。表现为流 氟及其 泪、咳嗽、胸闷、气急、头 化合物* 痛、头晕等。可引起皮炎、 角膜溃疡。长期过量接触可 致骨关节活动限制、骨骼畸 形。 可经呼吸道、皮肤进入人 体。主要对皮肤、黏膜有刺 激、腐蚀作用。表现为鼻、 咽喉等烧灼感、咳嗽、声音 氟化氢* 嘶粉哑红、色呼泡吸沫困样难痰、,咳高白浓色度或吸 入时,可引起喉痉挛、水 肿,甚至窒息,长期过量接 触可引起牙酸蚀病。氢氟酸 能严重灼伤皮肤、眼。 可经呼吸道、胃肠道进入人 体。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和 肾。表现为头晕、头痛、乏 镉及其 力、咳嗽、咳痰、胸闷、寒 无机化 战、发热、四肢酸痛等,重 合物 者可出现呼吸困难、咳白色 或粉红色泡沫样痰,长期过
大量逸散入空气中导致空气 中氧含量下降,导致窒息中 毒,其分解产物四氟化硫对 肺有侵害作用,影响呼吸系 统,毒性与光气并列;十氟 六氟化 化二硫毒性超过光气,主要 硫及分 破坏呼吸系统;氟化亚六酰 解产物 可造成严重的肺水肿;氟化 硫酰无臭无味,中毒后会迅 速造成死亡;四氟化硫酰对 肺有侵害作用;氟化氢对皮 肤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并 可引起肺水肿、肺炎等。 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牙齿 酸蚀病;对呼吸道具有强烈 的刺激作用,吸入后即会引 硫酸 起上呼吸道粘膜刺激症状, 出现流泪、咳嗽、胸闷、呼 吸较快等,甚至引起肺水 肿。 可经呼吸道吸入,主要损害 中枢神经、呼吸系统、刺激 黏膜。表现为流泪、畏光、 硫化氢* 眼嗽刺、痛胸、闷咽、喉头部痛灼、热头感晕、、咳恶 心、呕吐、乏力,重者抽 搐、呼吸困难。吸入高浓度
———— ————————
1. α抗胰蛋白酶 缺乏症;
对眼结膜及呼吸道粘膜有刺 激作用,引起支气管炎,高 臭氧 浓度(4㎎/m³)可引起肺水 肿,较低浓度(0.4㎎/m³) 即能引起视力降低、头痛、 头晕等症状。
轻度中毒出现胸闷,咳嗽
等。中度中毒胸闷加重,咳
嗽加剧,呼吸困难,咯痰或
咯血丝痰等。重度中毒可引
和角膜损害,碱大量被吸收
后可引起人体碱中毒。
可经呼吸道、皮肤和胃肠道
进入人体。主要损害皮肤、
肝、呼吸及神经系统。表现
砷及其 无机化 合物*
为头晕、头痛、失眠、多 梦、乏力、皮肤疣状过度角 化、色素沉着或色素脱失、 消化不良、肝区不适,重者
出现肝硬化、肢体运动障碍
或瘫痪。长期过量接触可致
肺癌和皮肤癌。
1. 牙周、牙体颌
—————
骨的明显病变。 2. 慢性肝、肾疾
病。
一氧化 度一氧化碳中毒可引起意识 碳 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去大脑 皮层状态,脑水肿;休克或 严重的心肌损害;肺水肿; 脑水肿;休克或严重的心肌 损害;肺水肿;呼吸衰竭; 上消化道出血;脑局灶损 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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